2017遼寧省瓦房店市中國小教師考試報名通知

來源:文萃谷 2.27W

根據《大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大人社發〔2013〕71號)和《大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實施細則》(大人發〔2006〕24號)文件規定,瓦房店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42名,現公告如下:

2017遼寧省瓦房店市中國小教師考試報名通知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共組織教育系統中國小和少年宮等51家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42名教師(其中高中教師5人、國中教師32人、國小教師94人、幼兒園教師4人、中國小幼兒園校醫2人、退役士兵培訓基地計算機實訓指導1人、少年宮教師及輔導員4人),錄用後招聘崗位計劃超過2人的(幼兒園教師除外),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瓦房店市教育局統一組織選崗。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

  二、招聘原則

此次公開招聘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採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體健康,能勝任本崗位教育教學工作。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條件和相關資格。

(五)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2017年瓦房店市公開招聘中國小教師學科崗位計劃表)。

(六)已被各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和事業單位錄取的,或已與機關事業單位簽訂就業(定向或委培)協議的,不允許報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在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為有嚴重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含在讀非應屆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專科學歷報考;在讀非應屆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專科學歷報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發佈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在大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瓦房店市政府網站上發佈。報名人員須登錄瓦房店市政府網下載並填寫《瓦房店市公開招聘中國小教師報名表》(附件2)。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2017年8月1日至8月3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

2.報名和資格審查地點:瓦房店市實驗國小(瓦房店市大寬街3段77號)。

3.報名和資格審查要求:

(1)報考人員攜帶以下材料現場報名:

a、A4紙打印的《瓦房店市公開招聘中國小教師報名表》一份。

b、本人身份證、户口本原件及複印件。

c、教師資格證原件、複印件及網上確認件(打印中國教師資格網驗證教師資格證全網頁截圖,2017年應屆師範類畢業生可不提供該網頁截圖。非師範類畢業生2017年取得教師資格證未發者,可提供認定機關開具的教師資格認定合格證明)。

d、畢業證、學位證原件、複印件及畢業證網上確認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帶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研究生還須提供本科畢業證、學位證的原件和複印件及畢業證網上確認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帶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e、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照4張。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繳納報名費50元、領取准考證。未被錄用者,報名時收取的所有材料不予返還,保存備查。

(2)報考人員只允許選擇一個招聘崗位(學科),並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報名與考試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如發現弄虛作假的,取消報考人員的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同一崗位(學科)要形成1:3的競爭比例,當同一崗位(學科)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未達到1:3競爭比例時,取消該崗位(學科)的招聘計劃或按比例縮減該崗位(學科)的招聘計劃,並通知被取消崗位(學科)招聘計劃的報考人員,退還報名費。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麪試,滿分各為100分。

1.筆試

(1)筆試內容:

筆試科目為一科,內容公共基礎知識(30分)、教育教學理論和教育法律法規等職業能力測試(70分),試題全部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

(2)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2017年8月8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以准考證為準。

(3)筆試要求: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要求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未按期參加筆試者視為自動放棄。參加筆試時,必須持本人身份證、准考證,證件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筆試開始30分鐘後,遲到的報考人員不允許進入考場。參加筆試的報考人員不允許提前交卷離開考場。

(4)筆試成績查詢:

報考人員於2017年8月9日登錄瓦房店市政府網查看筆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

(5)確定面試入圍人員:

對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所報崗位招聘計劃1:2的比例擬定面試入圍人員,按1:2比例確定的最後一名人選筆試成績並列者,均為面試入圍人員。對筆試後未達到1:2比例的崗位,該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仍可進入面試。

2.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地點將在瓦房店市政府網發公告通知。

(2)面試內容:

面試主要考察面試入圍人員適應實際工作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和崗位實際操作能力等。面試的方式是試講,試講內容主要是各學科教材知識。面試滿分為100分,當場打分,當場公佈成績。面試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3)面試要求:面試按照《大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執行。面試入圍人員參加面試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和准考證,缺少上述證件者,不得參加面試。

(四)總成績核定

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總成績。

成績查詢。登錄瓦房店市政府網查看總成績及參加考察和體檢人員名單。

(五)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

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職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和體檢人員。總成績並列者,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和體檢人員,筆試成績仍相同的.,通過加試的方法確定考察和體檢人員。

  五、考察和體檢

考察和體檢工作由瓦房店市教育局組織實施,考察的主要內容為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因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而產生的招聘崗位空缺,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對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六、公示和聘用

對考察和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將在瓦房店市政府網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且無異議後,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產生招聘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完備用人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新招聘的事業單位人員應在招聘單位工作滿五年以上。

已與其他單位簽訂聘用(勞動)合同的擬聘用人員,在簽訂聘用合同時,應提供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相關證明。

工作單位分配原則:考生按所報考的學科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擇工作單位(總成績相同者,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選擇工作單位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諮詢服務

招聘政策諮詢:

瓦房店市教育局人事科 電話:0411-85611368

瓦房店團市委 電話:0411-85628506

投訴舉報:

瓦房店市教育局紀檢監察室 電話:0411-85614349

瓦房店團市委 電話:0411-85628506

  八、特別提示

報考人員在招聘期間應留意相關網站,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招聘單位聯絡,因所填報的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後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招聘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組織機構無關。

本公告由瓦房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瓦房店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點擊下載

1、2017年瓦房店市公開招聘中國小教師學科崗位計劃表

2、瓦房店市公開招聘中國小教師報名表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