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科目三燈光模擬考試內容解讀
模擬夜間燈光使用考試應在實際道路考試開始時,在車輛靜止狀態下進行,所有學員都應進行該項目考試,待本項目考試結束後,在開始實際道路考試,本項目考試不合格者不再進行實際道路考試。
考試方法
待學員上車做好準備、發動車輛後,考試員應下達:“XXX學員,現在開始進行模擬夜間燈光使用考試:請開啟示廓燈:請開啟近光燈:請交替使用遠近光燈(變換三次):請由近光燈切換至遠光燈:請由遠光燈切換至近光燈:請開啟防霧燈:請關閉所有燈光:模擬夜間燈光使用考試完畢。”
評判方法
考試員對“模擬夜間燈光使用考試”進行評判,如不能按照考試員口令正確操縱燈光的,按照“不能正確使用燈光、雨刷器等車輛常用操縱件”判定為“不合格”。
車輛燈光操作方法
1、當考試員下達“請開啟示廓燈”指令後,學員將車燈操縱旋鈕(或按鍵),調節至“示廓燈”開啟檔位。
2、當考試員下達“請開啟遠光燈”指令後,學員在保持示廓燈開啟的`情況下,將車燈操縱旋鈕(或按鍵),調節至“近光燈”開啟檔位。
3、當考試員下達“請交替使用遠近光燈”指令後,學員在保持“示廓燈、近光燈”開啟的情況下,將轉向燈操縱桿向學員自身方向連續撥動3次,同時觀察車輛發動機艙前方,燈光是否存在遠近光變化。
4、當考試員下達“請由近光燈切換至遠光燈”指令後,學員在保持“示廓燈、近光燈”開啟的情況下,將燈光操縱桿調節至“遠光燈”開啟檔位,並觀察儀表盤上“遠光燈開啟標誌”是否亮起。
5、當考試員下達“請由遠光燈切換至近光燈”指令後,學員在保持“示廓燈、近光燈”開啟的情況下,將燈光操縱桿調節至“近光燈”開啟檔位,並觀察儀表盤上“遠光燈開啟標誌”是否熄滅。
6、當考試員下達“請開啟防霧燈”指令後,學員在保持“示廓燈、近光燈”開啟的情況下,將車燈操縱旋鈕(或按鍵),調節至“防霧燈”開啟檔位。
7、當考試員下達“請關閉所有燈光”指令後,學員講車燈操縱旋鈕(或按鍵)調節至車燈關閉檔位。
考試內容
1考試開始
考試開始時應打開車輛近光燈。
2在無照明道路行駛,車速大於每小時30公里
將近光燈變換為遠光燈。
3夜間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
將遠光燈變換為近光燈。
4夜間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
連續三次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
5夜間在有路燈且照明條件良好的道路上行駛
使用近光燈。
6夜間超越同方向前車
連續三次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
7夜間與機動車會車
將遠光燈變換為近光燈,會車完畢後將近光燈變為遠光燈,繼續行駛。
8夜間車輛駛入霧、雨、雪等低能見度條件的路段
將遠光燈變換為近光燈,並打開霧燈。
9夜間在路邊臨時停車或車輛發生故障,妨礙交通難以移動
關閉前照燈並開啟警示燈。
10考試結束
關閉車輛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