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車燈開關圖解法
很多學員在科目三模擬燈光的使用不熟悉,不知道路考燈光如何使用。下面小編就為大家帶來科目三車燈開關圖解法,供大家參考!
1、旋杆式大燈開關(最常見)
最左邊的是燈組開關;靠左邊一排三個從上到下分別為近光燈、示寬燈、自動燈光和燈光關閉標誌;最右邊分別為遠光燈、轉向燈、前後霧燈及霧燈關閉標誌。
2、旋鈕式大燈開關
與旋杆式大燈開關圖示相同,但較後者更容易操作。
考試內容
1、夜間在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條件下行駛。
正確操作:示寬燈、遠光燈(此處另一種做法為打開大燈,聽到前照燈切換成遠光燈後再操作,考試時與教練教授為準)
2、請將前照燈變換成遠光
正確操作:在開啟遠光燈情況下保持不動;開啟近光燈情況下切換成遠光
3、夜間在窄路與非機動車會車
正確操作:開啟近光燈
4、夜間與機動車會車
正確操作:開啟近光燈
5、夜間經過急彎、坡路
正確操作:遠近光燈交替閃燈兩次
6、夜間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
正確操作:開啟近光燈
7、夜間超越前方車輛
正確操作:左轉向燈,遠近光燈交替
8、夜間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方案交通又難以移動
正確操作:關閉大燈組,開啟示寬燈和警示燈
9、夜間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
正確操作:遠近光燈交替閃燈兩次
10、夜間通過拱橋、人行橫道
正確操作:遠近光燈交替閃燈兩次
11、霧天行車
正確操作:開啟示寬燈、前後霧燈、警示燈
12、模擬夜間考試完成,請關閉所有燈光
正確操作:關閉所有燈光
考試細節
切記不要搶答,在語音播報完成後5秒內完成指定操作即可,語音未播報完畢搶答的情況按考試失敗處理。
仔細聽指令不要慌是最重要的,要頭腦清晰。
對於很多學員來説,只是死記硬背這些燈光操作,到了考場上還是會不知所措。
科目三路考夜間燈光模擬考試流程:
一、 考試要求
1、 凡不進行夜間或者低能見度下考試的汽車類駕駛人,科目三考試都必須首先進行模擬夜間燈光使用考試。
2、 每人考試項目不得少於4項。
3、 模擬燈光使用考試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扣分項目記錄在夜間行駛項目中。
二、 考試方法
1、 被考人上車發動機啟動後,車輛處於停止狀態,考試員首先説明:“下面將進行模擬夜間行駛場景燈光使用的考試,請
按我的指令在5秒內做出相應的燈光操作。”
2、 被考人操作完畢後,需報告考試員“已操作完畢”。考試員方可進入下一考試項目。
三、 考試項目和操作規程
1、 夜間行駛開啟燈光
操作規程:考試員發出“請開啟夜間行駛燈光”指令,被考人接到指令後應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後位燈,否則不合格。
2、 夜間在沒有路燈、照明條件不良條件下行駛時燈光使用和夜間在有路燈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駛時燈光使用
操作規程:考試員發出“夜間在沒有路燈、照明條件不良條件下行駛”指令,被考人接到指令後應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後位燈的前提下,將前照燈變換為遠光燈,此時前照燈處於遠光燈狀態時,考試員再發出“夜間在有路燈、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駛”指令,被考人接到指令後,應將遠光燈變換為近光燈。被考人不變換燈光或者變換燈光錯誤的.不合格。
3、 夜間通過急彎、坡道、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路口時燈光使用
操作規程:考試員發出“通過急彎、坡道、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路口”指令,被考人接到指令後應交替使用遠、近燈光示意(交替變換兩次),否則不合格。
4、 夜間會車時燈光使用
操作規程:考試員發出“請將前照燈變換為遠光燈”指令,被考人接到指令後不變換燈光或者變換燈光錯誤的不合格;當處於遠光燈狀態時,考試員再發出“請與對方來車進行夜間會車”指令,被考人接到指令後,應將遠光燈變換為近光燈,否則不合格。(並口述:夜間會車應當在相距對方向來車150外改用近光燈)
5、 夜間在路口轉彎時燈光使用
操作規程:考試員發出“請將前照燈變換為遠光燈”指令,被考人接到指令後不變換燈光或者變換燈光錯誤的不合格;當處於遠光燈狀態時,考試員再發出“請在前方路口左轉彎或者右轉彎”指令,被考人接到指令後,應將遠光燈變換為近光燈,否則不合格。
6、 夜間超車時燈光使用
操作規程:考試員發出“請超車”指令,被考人接到指令後應交替使用遠、近燈光示意(交替變換兩次)
7、 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時燈光使用
操作規程:考試員發出“請將前照燈變換為遠光燈”指令,被考人接到指令後不變換燈光或者變換燈光錯誤的不合格;當處於遠光燈狀態時,考試員再發出“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指令,被考人接到指令後,應將遠光燈變換為近光燈,否則不合格。
8、 霧天行駛時燈光使用
操作規程:考試員發出“請關閉前照燈、示廓燈和後位燈”指令,被考人接到指令後關閉燈光並報告操作完畢。考試員再發出“霧天行駛”指令,被考人接到指令後,開啟霧燈和危險警報閃光燈,同時開啟燈管開關一檔位置的示廓燈和後位燈,否則不合格。(因霧燈只有在燈光開關打開時能起作用。霧燈分為兩個檔位,第一檔為霧燈和後位燈,撥到二檔位置,開關上信號燈即發亮)
9、 夜間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
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時,燈光使用
操作規程:
考試員發出“請關閉前照燈、霧燈、示廓燈和後位燈”指令,被考人接到指令後關閉燈光並報告操作完畢。考試員再發出“夜間在道路上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指令,被考人接到指令後,應開啟危險警報閃光燈,同時開啟示廓燈和後位燈,燈管開關位在第一檔位置(並口述:需要在車後50-100米處設置警告標誌,高速公路上應在車後150米外設置警告標誌,車上人員應迅速轉移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並迅速報警),否則不合格。
當完成模擬夜間燈光考試合格後,考試員發出“已完成夜間燈光考試,請關閉夜間燈光”,被考人接到指令後,要正確關閉燈光進入其他考試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