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人工(主要是指考官)評判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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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人工(主要是指考官)評判標準
(1)駕駛時雙手同時離開方向盤,不合格。
(2)低頭看擋兩次或兩次換擋不進,不合格。
(3)制動時踩加速踏板,不合格。
(4)視線離開行駛方向2秒,不合格。
(5)不能保持行駛安全距離與安全車速,不合格。
(6)爭道搶行,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不合格。
(7)考官認為有影響安全駕駛的.行為,不合格。
(8)不繞車一週檢查車輛外觀及安全,不合格。
(9)打開車門前不觀察後方交通情況,不合格。
(10)起步前不左右觀察後方交通情況,不合格。
(11)變更車道前不觀察後方交通情況,不合格。
(12)通過路口不減速慢行,不合格。
(13)無論直行或轉彎通過路口,不觀察左右和後方交通情況,不合格。
(14)會車困難時不讓行,不合格。
(15)不避讓行人與優先通行的車輛,不合格。
(16)靠邊停車前不觀察後方和右邊交通情況,不合格。’
(17)開門下車前不觀察左邊、後方交通情況,不合格。
(18)超過20秒不通過後視鏡觀察後方交通情況,不合格。
(19)不主動避讓行人、非機動車,扣20分。
(20)駕駛姿勢不正確,扣10分。
(21)操縱方向盤手法不合理,扣10分。
(22)換擋時齒輪發響,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