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駕考科目二的考試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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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一般指由羣眾共同制定、公認或由代表人統一制定並通過的,由羣體裏的所有成員一起遵守的條例和章程。個人駕考科目二的.考試規則,一起來看看。

個人駕考科目二的考試規則

  科目二考試規則如下:

第1、考試時有兩次機會,要求每次機會五個項目都要合格,如果有一項不合格,則五個項目都要重考。

第2、如果第一次機會考試不合格,接着就進行第二次考試,考試流程跟第一次相同,而且是同一輛車、同一條考道,須重新驗證指紋。

第3、考生考試結束後,必須迅速離場,不得妨礙和指揮他人考試,從出口離開考場,然後帶上籤到號到成績打印窗口打印成績單

  【注意事項】

第1、上車準備時一定要調好座椅、繫好安全帶後才能驗證指紋。

第2、考場每個考試項目都是由GPS定位檢測,每個項目的控制線(黃色虛線)代表該項目的考試區域。只要車輛車頭過了控制線就代表進入了該項目的考試,就必須按該項目考試規則完成考試;

  【考試規程】

一、簽到:

第1、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和准考證,根據預約的日期及考試場次,提前30分鐘到候考大廳驗證指紋領取簽到號;

第2、簽到號是上車考試的憑證,考試時,考場只叫號、不叫名。

二、候考:

第1、考生進入候考大廳後,應該遵守考場紀律,不得隨意吵鬧和走動,候考過程需要暫時離開的,需向工作人員申請辦理離場登記;

第2、請注意大廳廣播叫號和留意大廳屏幕顯示的信息,叫號語音提示音為“請***號到**號車考試”;

第3、趕赴相應的考道。

三、上車準備:

第1、上車後迅速調整好座椅、後視鏡、繫好安全帶;

第2、一切準備就緒後驗證指紋,根據語音提示進入相應的考道考試。

四、考試規則:

第1、考試時有兩次機會,要求每次機會五個項目都要合格,如果有一項不合格,則五個項目都要重考。

第2、如果第一次機會考試不合格,接着就進行第二次考試,考試流程跟第一次相同,而且是同一輛車、同一條考道,須重新驗證指紋。

五、考生考試結束後,必須迅速離場,不得妨礙和指揮他人考試,從出口離開考場,然後帶上籤到號到成績打印窗口打印成績單。

科目二考試規則,學員請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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