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4月1日駕考取消單邊橋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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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四川正式取消“單邊橋”考試;而境外“速成”考取駕駛證行不通了;殘疾人駕考放寬,左手沒大拇指也能考駕照。這是省公安廳在近日印發的通知中作出的規定。那麼本次駕照新規,四川省還有什麼最新規定呢?快跟本站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四川省4月1日駕考取消單邊橋考試

為貫徹落實公安部第139號令規定,四川省公安廳印發了《關於貫徹實施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及其配套工作規範的通知》,對第139號令在我省施行的有關問題進行了明確。

  取消“單邊橋”考試

4月1日起,四川省的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駕駛人的科目二考試將不再考核“通過單邊橋”項目。

據瞭解,“通過單邊橋”項目是在2013年1月1日實施公安部第123號令時,我省根據公安部授權,結合四川山區道路和鄉村道路多、地形複雜的實際增加的考試項目。2014年開始,全省的道路通行條件進一步改善,客觀上具備了取消“通過單邊橋”考試項目的條件。省公安廳在廣泛聽取多方意見後,決定取消該考試項目。

  杜絕境外駕照“速成”

曾有人通過在東南亞、韓國等國家或地區快速取得駕駛證,再回國申領國內駕駛證,但這條“捷徑”已經走不通了。根據新規,內地居民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申領我國駕駛證的,必須在駕駛證核發國家或者地區連續居留3個月,中途不得離境。

  同步新聞“自學直考”出事故 陪練要擔責

成都市交管局昨(30)日發佈了《自學直考交通事故處理有關內容解讀》(以下簡稱《解讀》),對教學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處置方式、教學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責任確定原則等進行解讀。

  ●發生事故如何處置?

《解讀》要求,教學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自學人員和隨車指導人員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事故責任誰來承擔?

自學人員在教學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責任主體的確定原則為自學人員在具備資格的人員隨車指導下,使用符合規定的機動車學習駕駛中發生交通事故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由隨車指導人員承擔事故責任。自學人員無具備資格人員隨車指導,違反規定上道路學習駕駛發生交通事故的,自行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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