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省上半年營養師考試科目時間安排
導語:湖南省公共營養師考試報名網站內容如下文所示,相關的科目考試時間安排可看下文。
據“湖南省2017年公共營養師考試鑑定通知”可知,2017年湖南公共營養師考試報名網址:湖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網( )。
按照統一標準、統一命題、統一考務管理、統一閲卷和統一證書核發的質量控制方式組織實施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鑑定。
1、各申報機構務必在鑑定受理規定時間(具體日期分別為2017年3月27日至4月7日和2017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內,向我廳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報送考生相關申報資料,逾期將不予受理。資格審查方式為:對長沙市區範圍內的申報機構先受後審,審後通知;市州鑑定中心依約送審,即審即結。資格審查地點為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社會保障廳綜合樓914室。
2、各申報機構須按照我廳職業技能鑑定中心《關於做好我省統一鑑定屬地申報和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湘人社鑑函〔2015〕3號)和《關於規範職業技能鑑定申報工作的緊急通知》(湘人社鑑〔2016〕1號)要求,規範整理申報材料,認真履行資格初審職責,凡未使用最新版統一鑑定申報表、申報材料作假或不齊或不規範、申報數據中無電子照片信息、紙質材料排序與平台申報數據順序不一致或存在其他不規範申報行為的,一律不予受理。
3、國務院已取消的公共營養師、商務策劃師、企業文化師、廣告設計師統考職業補考按《關於明確我省有關國務院已取消的部分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的後續技能鑑定實施細則的通知》(湘人社鑑函〔2017〕5號)規定,統一安排在5月份進行(具體詳見附件2),逾期不再補考;其它職業的補考按《關於我省國家職業資格全國全省統一鑑定補考有關問題的'通知》(湘人社鑑函〔2013〕13號)執行。報名機構錄入補考考生信息時,原則上要求從在線平台中直接提取數據,若只能手工錄入補考考生信息的,在申報時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登錄網址 打印考生參加2016年統一鑑定的成績查詢結果並加蓋鑑定申報機構公章或在在線考務平台統考系統中“存檔信息”下的“歷史考生信息”中打印查詢結果頁面並加蓋鑑定申報機構公章。
4、對單個職業、等級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規定的最低人數,我廳職業技能鑑定中心予以取消該職業、等級當次的鑑定,該職業報考考生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等級或退還報名費。
全年共分兩次,考試時間分別是2017年5月20日至21日、11月18日至19日。
鑑定日期 | 職業名稱 | 等級 | 考試時間 | 申報受理起止時間 | 備 注 |
5月21日 | 公共營養師 | 4-2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14:00- 16:00 綜合評審 | 3月27日至4月7日 | 僅5月補考,綜合評審採用“文件筐”的形式,紙筆作答。 |
公共營養師 | 4-2級 | 職業道德 | 選擇題 | 125 | 題卡作答 | 25 | 10% |
理論知識 | 100 | 90% | |||||
專業能力 | 綜合應用、案例分析、食譜編制、應用計算題 | 紙筆作答 | 100 | 100% | |||
綜合評審 | 文件筐 | 4 | 紙筆作答 | 10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