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問題

來源:文萃谷 2.44W

一、關於中國的職業和職業標準

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問題

隨着社會的發展和科技的進步,新職業不斷推出,《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將進行修訂。同時我國建立了定期發佈新職業制度,目前我國已經推出的職業為 2000 餘個。

另外,組織編制完成並頒佈了 330 個職業的國家職業標準。這些職業標準的頒佈實施,奠定了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重要基礎,為開發就業崗位,引導教育培訓,提高就業能力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國家職業標準參照國際慣例,由低到高,共分五級:國家職業資格五級、國家職業資格四級、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二、關於中國的職業建設與管理職能劃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規定,按照我國行政部門職能的'劃分,除個別特殊職業外,職業建設和管理(包括職業標準制定,職業資格體系建設等)工作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具體負責。如,企業培訓師作為一個職業出現,必須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或其授權部門來制定企業培訓師的職業標準、構建培訓師的職業資格體系,開發相關的培訓課程和教材。除了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或其授權部門,其它任何部門或個人都無權推出自己的帶有職業資格性質的“培訓師”。企業培訓師制度是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建設的組成部分,它的全部內容都應符合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要求,其證書是國家勞動保障部代表國家制發的證明文件,它是培訓工作者能力的證明,是一本從事企業培訓工作的通行證。

  三、關於國家級統考職業

目前,國家級統考職業共有12個,它們是企業培訓師、職業指導人員、祕書、營銷師(推銷員)、公關員、物業管理人員、心理諮詢師、電子商務師、企業人力資源人員、項目管理師、企業信息管理師、勞動保障協理員。證書用印為: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培訓就業司、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鑑定中心。

其餘職業考試一是地方通用性職業考試,二是行業性職業考試,用印為所在主管部門。

 四、關於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和職業資格

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國家考試製度,它是指按照國家制定的職業標準或任職資格條件,通過政府認定的考核鑑定機構,對勞動者的能力水平或職業資格進行客觀公正、科學規範的評價和鑑定,合格者授予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表明勞動者具有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和技能的證明,它是勞動者求職、任職、開業的資格憑證,是用人單位招聘、錄用勞動者和兑現工資待遇的主要依據,也是境外就業、對外勞務合作人員辦理技能水平公證的有效證件。

職業資格證書實行政府領導下的管理體制,由國務院勞動保障、人事行政部門綜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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