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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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安排,吉林省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定於10月21日至22日進行。現就此次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吉林省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

  一、報名條件

1.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宗教信仰、財產狀況及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報名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2.報考本科考試的考生,在申請本科畢業時,須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專科或以上層次畢業證書。國民教育系列專科或以上畢業證書的有效性,可通過吉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查詢。

  二、報名時間、地點

自學考試報名採用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8月24日至9月8日。

現場確認時間:2017年8月25日至9月11日。

網上報名網址:或 。

現場確認地點:各市(州)、縣(市、區)考試院、招生(自考)辦公室和相關高等院校、中專學校(以下簡稱確認點)。

  三、報名辦法

1.考生先在網上報名,即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吉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報名,網上報名申請系統會為未建立信息確認卡的考生提供《吉林省自學考試考生信息確認卡》(以下簡稱信息確認卡,關於信息確認卡的説明詳見附件)及《吉林省自學考試網上報名報考申請表》(以下簡稱報名申請表)的打印。網上報名後,在規定時間內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或軍官證、士兵證等有效身份證件,並攜帶信息確認卡、報名申請表到網上報名時所選擇的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注:已經通過第二代身份證(不含臨時身份證)校驗建立信息確認卡並審核通過的考生不需要再填報信息確認卡)

2.2017年上半年吉林省已經全部撤銷高校和中專學校考點,原高校和中專學校考點考生由當地教育考試機構統一安排在全日制中學標準化考點進行考試,這項工作上半年已經落實,請各地區和各學校報名點下半年繼續按照要求落實好相關考前考務準備工作。各本科院校、高職院校、中專學校報名點只允許接待本校全日制在籍學生按規定進行報名,否則考生將無法通過畢業審核;開設的專業必須為吉林省教育考試院或原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批覆的專業。未經批覆的專業,不允許接收考生報名考試。按照《關於開展中等職業教育與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歷銜接工作的通知》(吉教辦字〔2012〕46號)文件規定,各中職院校只能與自學考試專科學歷銜接,未經批准不允許招收本科學歷考生。

  四、報名要求

1.已經建立信息確認卡的考生必須到建立信息確認卡的考區報考。沒有建立信息確認卡的本省自學考試考生必須持本人身份證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辦報名參加考試。若户籍所在地沒有設置自學考試考點,可以到其所在的地級市(州)政府駐地的招生辦報名參加考試。

2.吉林省原則上不接待非本省籍新考生報名。因在吉林省工作、學習的人員需要在吉林省參加考試的.,必須提供相關證明。

(1)軍人須持軍官證或士兵證在部隊駐地招生辦報名參加考試。

(2)普通高等或中等學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學生須持所在學校學生證和由學校出具的在籍證明報名考試。

(3)在吉林省參加考試的外省籍考生,本人需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證”、經吉林省公安部門辦理的“居住證”和吉林省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個人參保證明”。

(4)審核要求:各報名點要認真審核外省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居住證”和“個人參保證明”;學生的“學生證”和在籍證明;軍人的“軍官證”;證件不全的,不予報名信息確認。 “居民身份證”、“居住證”、 “學生證”、“軍官證”複印件留存,“個人參保證明”需要上交原件。請各市(州)考辦對本地區材料進行嚴格審查,要重點對所轄縣(區)外省籍考生的報名情況進行復查複核,對於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要取消報名資格並及時告知考生。報名期間,省教育考試院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區外省籍考生報名情況進行檢查,對相關審核材料進行復核。

3.報名參加自學考試的考生,需建立信息確認卡,否則不予辦理現場確認,已經建立信息確認卡,並且審核通過的考生不需要再建立。信息確認卡將作為考生身份認證、辦理畢業、信息更正及考試地點確認等的原始依據存檔,必須確保準確無誤。

4.考生必須持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信息確認卡(身份信息未確認的考生)、報名申請表進行現場確認。新生須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報名申請表、信息確認卡到確認點現場照相,並繳費確認。在籍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報名申請表、信息確認卡到現場直接繳費確認。

5.信息確認卡建立後,考生所屬的考區以已經建立的信息確認卡的考區為準。考生只能在信息確認卡所建立的考區報名考試。

6.涉及15位身份證號升位或18位身份證號碼校驗錯誤的考生,由確認點於當日15時彙總後提交電子文件到省教育考試院進行更改。確認點在報名結束後統一將紙質材料上報省教育考試院。

7.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後須在三日內(報名確認結束前)到現場進行確認。逾期未確認的,網上報名申請自動作廢,需重新進行網上報名。長春市(城區)考生到現場確認時因考位滿額而無法進行現場確認,由該確認點與長春市自考辦協調解決。

  五、收費標準

考務費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調整自學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批覆》(吉省價綜號[2012]8號)文件規定收取,收費標準為45元/生·科次。

  六、其他事項

1.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從2016年開始考生外省轉考將統一從網上辦理,具體辦理程序關注吉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通知。

2.如需省內合檔、信息更正等業務,應在報名期間內到確認點統一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3.其他未盡事宜,將通過吉林教育考試院網站和考試項目管理平台予以發佈,請考生與各級考試機構及時查閲。

各報名機構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報名有關規定,積極主動為考生服務,認真做好現場確認等報名組織工作,確保今年上半年吉林省自學考試報名工作安全、平穩、有序。

吉林省教育考試院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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