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應該知道哪些法律知識

來源:文萃谷 2.53W

消費者如何識別網絡上的購車廣告是否真實可信?

買車應該知道哪些法律知識

網絡廣告數量繁雜,商家承諾送油卡和裝飾作為營銷手段,屬於當事人意思自治的範疇,本身並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效力性規定。

提醒廣大消費者,據豐台法院目前受理的案件情況來看,絕大多數消費者主要是在一些不知名網站或者貼吧裏,看到明顯低於市場價的機動車銷售廣告,受到誘惑後主動與商家聯繫,之後才發現商家存在欺詐行為。

因此,消費者在購車前要多方瞭解信息、比對價格,選擇正規銷售者,不輕信過低價格或過大優惠幅度的承諾。

發現購車合同的條款存在歧義應當如何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一條,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採用非格式條款。

因此,消費者發現格式合同條款存在歧義的,有權要求商家對合同條款作出明確的解釋,發現商家的解釋明顯不符常識或者存在明顯不公的情況,消費者有權要求對該項條款增加解釋説明,商家不同意對該條款增加説明的,消費者有權拒絕簽訂合同。在簽訂合同之後才發現的,消費者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就該合同條款含義進行明確。

如何識別購車合同中籤約的對方是否為最終的.出賣人?

首先識別合同的名稱,合同名稱為機動車購車合同的,合同相對方就是實際出賣人;而合同名稱為機動車購車服務合同的,則合同相對方不是實際的出賣人只是中介服務機構,此時則需要消費者警惕,要求該中介商明確提供實際出賣人信息。其次是仔細識別合同簽約對方的公章,發現該公章與對方掛牌名稱不一致的,加蓋公章的公司為實際的出賣人。

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應注意如何留存證據?

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消費者除應注意保留書面證據外,還可採取拍照等方式留存電子證據,主要包括:

(一)購車合同的原件;

(二)商家的購車發票;

(三)其他所有相應簽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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