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生安全知識常識

來源:文萃谷 2.7W

火災總能輕易奪走人們的性命,因此我們應該要有防火的安全常識,除了火災防範知識,國小生們還要學習更多安全知識。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國小生安全知識常識,希望大家喜歡!

國小生安全知識常識

  國小生防火安全常識

一、火災預防的基本概念:

1、火的形成需要下列三個條件:即可燃物、空氣和火源,三者缺一火即無法形成。

2、對火災的撲救,通常採用窒息、冷卻和拆除火種等方法。

3、一暢二會原則。一暢:走火通道暢通,進入新環境一定要先確認逃生通道;二會:會逃生、會救火。

4、1、2、3逃生原則:1分鐘救火,2分鐘逃生,5分鐘每走一步要小心。

二、防火一般常識

1、事故中大多數未逃出的人員是因為濃煙窒息而死,濃煙中含有有毒物質,所以有濃煙時注意:一、只能吐口水,而不能吞口水;二、頭與地面儘量接近,用毛巾等捂住口鼻;三、看不清路時摸牆而行。

2、出現災情,一定要冷靜處理,不能慌亂。身上着火,千萬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滾(時間在12秒左右翻一次身)或用厚重衣物壓滅火苗(起水泡後不能用此法,只能用降温方式)。

3、遇火災不可乘坐電梯,要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

4、室外着火,門已發燙時,千萬不要開門,以防大火竄入室內。要用浸濕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門窗,並潑水降温。

5、若所有逃生線路被大火封鎖,要立即退回室內,用打手電筒、揮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發送求救信號,等待救援。

6、千萬不要盲目跳樓,可利用疏散樓梯、陽台、排水管等逃生,或把牀單、被套撕成條狀連成繩索,緊栓在窗框、鐵欄杆等固定物上,順繩滑下,或下到未着火的樓層脱離險境。

7、火險報警電話:119、112、110。請説明火險發生地點樓層,人員情況,如:有孕婦、老人、病人等。

三、用電及電器使用安全常識:

1、保險絲熔斷,是用電過量預告,不可愈換愈粗,以免短路時不能用時熔斷,引起電線着火。

2、電線陳舊最易破損,應注意檢查更換,衣櫃不可裝設電燈烘烤衣物。電暖爐房不可設置易燃物品或靠近衣物。

3、電熱水器檢查其自動調節裝置是否損壞,以免發生過熱,引起爆炸後燃燒。

4、家用電器邊續使用時間不超過12小時,連續使用12小時後應關機休息40分鐘,再開機使用。

5、充電器使用後必須從電源插座中取下,人員離開辦公區域或家後必須保證電器電源關閉。

6、手機充電時應關機充電,並放置在安全地方。請勿在牀頭充電,以免人入睡後,手機充電引起火災時做到最大保護。

7、電扇使用應離開窗簾一定距離,確保不會有物體進入轉動的風扇內引發火災。

四、高樓、商場防火注意事項:

1、“上三下二”:發生火災的上面三層與下面二層都是危險區域。

2、中央空調的樓宇一旦發生事故,人員應立刻堵上空調口以免濃煙通過空調口進入房間。

3、商場和大廈內都配有防護面具(消防栓處的紅色盒子內),出現滅情可就近使用防護面具(注意將呼吸鼻兩端的蓋子打開),沒有面具的請用打濕的衣服護住口鼻,快速撤離現場。

4、撤離時因濃煙會看不清逃生線路,請儘快延牆邊,用手摸着牆壁(帶小孩的'人員左手握住右手成環形將小孩圈在身前,左手摸牆),身體向前彎成九十度,使臉部儘量接近地面,離開現場。

5、請勿選擇跳樓的方式逃生;

6、高層的可用結實一點的窗簾或布條打兩圈死結,結成救生繩,確認安全不鬆散後,延救生繩滑下逃生。

  國小生交通安全常識

步行安全知識

1.步行時,走人行道,靠右側行走。

2.橫穿馬路,要走人行橫道。行走時,先看左側車輛,後看右側車輛。

3.設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綠燈亮時,可通行。紅燈亮時,禁止通行。

4.設有自助式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要先按人行橫道使用開關,等綠燈亮、機動車停駛後,再通過。紅燈亮或顯示“等待”信號時,禁止通過。

5.設有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的區域,不橫穿馬路。

6.無人行橫道與通過設施的區域,橫穿馬路時,要在確認安全後,再通過。

7.不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上打鬧、猛跑。

8.不跨越各種交通護欄、護網與隔離帶。

9.路面有雪或結冰時,防止滑倒,造成摔傷。

10.上學路上、校園內禁止穿暴走鞋與飛輪鞋。

乘車安全知識

1.所乘車輛靠站停止前,不要向車門方向湧動。車輛停穩後,先下後上,按順序上下車。

2.上車後,扶好或坐好,不故意擁擠。

3.乘車過程中,不把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向車外。不向車外拋灑物品。

4.乘車過程中,保管好自己的財物。

5.不在機動車道上等候車輛或者招呼營運汽車;在機動車道上不得從機動車左側上下車。

6.不攜帶易燃、易爆、強腐蝕性等違禁物品乘車。

7.所乘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要聽從司售人員指揮。

怎樣認識交通信號燈?

交通信號燈分為兩種,一種是用於指揮車輛的紅、黃、綠三色信號燈,設置在交*路口顯眼的地方,叫做車輛交通指揮燈;另一種是用於指揮行人橫過馬路的紅、綠兩色信號燈,設置在人行橫道的兩端,叫做人行橫道燈

我國交通法規也對交通指揮信號燈做出了規定:

1、綠燈亮時,准許車輛、行人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2、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3、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4、綠色箭頭燈亮時,准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

5、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可以通行。

  國小生生活安全常識

一、學會報警

1.要熟記並正確使用各種求助與報警電話號碼。

2.遇到意外事故、突發事件時,可撥打電話求助或報警。

3.撥打電話求助或報警時,要根據所報警種要求,講清楚所求助或報警的內容。

4.報警時,要報出自己的姓名、住址或所在學校及所使用的電話號碼。

5.使用普通電話、投幣電話、磁卡電話撥打110、119、120、122(均為免費服務號碼)時,直接拿起話筒即可撥通。使用手機報警時,也可直接撥打相應的號碼。

6.空氣中含有大量可燃性氣體或粉塵時,禁止使用電話報警,防止引發爆炸或爆燃。

二、撥打110求助或報警

1.遇到緊急情況,需要公安機關幫助時,可撥打110求助。

2.遇到盜竊、搶劫,自身安全受到威脅及發生車禍時,可撥打110報警求救。

3.正在發生或發現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時,可撥打110報警。

三、撥打119報火警

1.自己所在場所及周邊發生火災時,要儘快撥打119報警。

2.發現草場、山林着火時,可撥打119報警。

3.撥打119報警時,要講清楚什麼材料着火、着火地點及火勢大小。

4.報火警後可在路口等候消防車,為消防車指引去火場的道路。

5.火勢危及自己的生命時,要先逃離火場,再報警。

6.沒有電話或消防隊的地方,發現火情時,要及時報告有關人員或部門。

四、撥打122交通事故台

1.發生交通事故時,可撥打122報警或向旁人求助報警。

2.發現所在或路過地點,發生交通事故時,可撥打122報警。

3.撥打122報警時,要講清楚發生交通事故的準確地點、肇事車輛及傷害情況。

4.如肇事車輛逃逸,報警時要講清楚車牌號碼、車型、車的顏色及逃逸方向。

5.不在發生交通事故的現場圍觀,防止自己受到傷害。

6.發生交通事故需要求助時,也可撥打110。

五、撥打120與999急救

1.自己、家人或他人發生疾病及各類傷害事故需要醫療救助時,可撥打120。

2.撥打120時,要講清病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所在地點及目前所處危急狀況(如骨折、嚴重外傷、大量出血、呼吸困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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