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交通安全知識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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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安全的維護上,我們每個人都有職責和義務。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校園交通安全知識宣傳,希望大家喜歡!

校園交通安全知識宣傳

  校園交通安全知識宣傳

交通安全

自1886年世界第一輛汽車問世以來,全世界死於交通事故的人數已經超過3000萬,並且每年仍以40萬的速度在增加。目前我國的交通事故十分嚴重,每年都有數萬人死於交通事故,如2007年,全國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32.7萬起,造成81649人死亡、380442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12億元。

毋庸置疑,發生的重大交通死亡事故大都是由於違反交通法規造成的,交通規則可以説都是用血的教訓換來的,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不可漠視交通規則的存在。學校重申:

1. 行人走路須走人行道,養成文明走路好習慣。

2. 橫過公路時,應走人行橫道線或人行天橋和人行地道。

3. 遇有信號燈的路段,須嚴格遵守紅燈停、綠燈行的規定。

4. 在沒有人行橫道、人行天橋或地道的路段,橫過公路應觀察無來往車輛時,做到快速通過。

5. 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公路。

6. 嚴禁翻越行人護欄或其他交通隔離設施。

7. 不要嬉戲、打鬧,不要在車前車後亂跑。

8. 乘車人應注意乘車安全,不要把頭手伸出車外。

9.候車時應站在人行道上,不要在車行道上候車。文明騎車。

生活安全

遇到搶劫怎麼辦 ?

1.當有人在你背後跟蹤時,你要注意這可能是壞人要對你下手徵兆,要立即改變方向,並不斷地向背後察看,使跟蹤你的人知道你已經發現他的企圖;要朝有人有燈光的地方走,到商店、住户、機關等人多的地方尋求幫助;要記住跟蹤你的那個人的特徵,及時向分安部門報告。

2.如果你遇到搶劫時,要膽大心細,勇敢機智,想法調動和團結身邊的羣眾,同犯罪分子鬥爭。如果只有你一個,力量不如犯罪分子大,則更要冷靜,損失不大時就“丟卒保車”以保護生命為原則。要儘量記住犯罪分子的身體特徵,及時向公安保衞部門報告。

3.要結伴而行,不與社會上有劣跡的青少年來往 。

健康衞士:

1. 不購買、食用腐爛變質或不乾淨食品。

2. 不在街頭、路邊攤點就餐。

3. 夏季就餐儘量少使用冷拼。

4. 到海濱旅遊儘量少食或不食用海鮮。

5. 夏季就餐經常生食一些大蒜。

防止購贓物:

1.要防止購贓物,關鍵是要弄清物品的來歷。如查對發票、生產許可證、廠家證明等。

2.自行車一類交通工具,要看有無車牌號、執照、證號是否相符,從車鎖等處有無撬壓痕跡等。

3.如屬轉賣物品,首先要弄清轉賣人或介紹人的身份。

4.如需購買自行車(行車),應到正式的委託商行或拍賣處去購買,以免上當受騙。

購物時保護好自身和財物的安全:

1.外出購物,最好事先計算好必需的錢,不要帶大量的現金以炫耀富有。

2.購買食品要有衞生觀念,防止食物中毒。

3.發生價格數量方面的糾紛,要冷靜處理,儘快與市管人員聯繫。

4.當你在商店購物時突然停電,你應迅速變換自己的位置或變換物品的位置。如提包原本放在左邊,這時突然停電,那麼你應立即將它移放在右邊或其它地方。這樣做是為了防止犯罪分子暗中突然搶劫。

5.不要在人羣擁擠的地方購物;對主動與你搭訕的人,要提高警惕,以防小偷趁火打火打劫。

倡導綠色上網:

要善於網上學習,不瀏覽不良信息;要誠實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詐他人;要增強自護意識,不隨意約會網友;要維護網絡安全,不破壞網絡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迷虛擬時空。

出遊的安全

作為學生,因為涉世不深,加之出遊時離開了學校這一自己熟悉的環境,對如何應對陌生而又複雜的社會環境毫無經驗,安全防範意識就顯得更為重要。

乘車船時怎樣保護錢和物:

1.時刻提高警惕。

2.儘量把物品集中放在可以經常照看得到的地方

3.要事先準備好零用錢,將暫是不用的錢及貴重物品清點整理好,放在身上或其他可靠地方。

4.不要當眾頻繁地打開錢包,以免暴露給他人

5.上下車向時提前做好準備,把行李歸攏在一起,清點一下。車到站時不要慌張,不用擁擠。

7.當你已經知道誰是作案者或有可疑人時,要及時大膽地向車上公安人員報告,檢查,並爭取其他旅客支持,從而制服違法犯罪分子。

游泳時應該怎樣注意安全:

1.游泳前要了解自己身體健狀況。

2.要選擇好游泳地點,瞭解浴場情況。如是否有救生條件,浴場是否衞生,水下是否平坦,有無暗礁、暗流、陷泥、雜草、水域深淺情況等。

3.下水前要先活動身體。如水温太低,應先在淺水處,用水淋洗身子,適應水温後再下水游泳。

4.不要貿然“扎猛子”、潛泳、不要打鬧,以免喝水和溺水。

5.正確估計自己的水性,不要逞能。

6.不要在急流,旋渦處游泳,禁止酒後游泳。

7.有假牙的下水前應將假牙取下,以防嗆水時假牙落入食管或氣管。

8.游泳過程中,如突然覺得眩暈、噁心、心慌、氣短或四肢抽筋,要立即上岸或呼救。

9.當小腿或腳抽筋時,不要驚慌,可用力蹬腿或跳躍,或自己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

10.遇到溺水危險時,可用下述簡易方法自救:

(1)身體放鬆,呼及一口氣後面向水底,四肢放鬆下垂,讓頭枕,後頸部露出水面,直到感到需要呼吸時為止。

(2)當想呼吸時,將雙臂慢慢抬到肩部高度,同時一腿向上提到臍高度,另一腿儘量向上屈,頭部不變,節省氣力和防止身體下沉。

(3)將頭仰起呼吸,同時雙手猛力向下推,雙腳向下蹬。換氣時向別人呼救。

(4)吸氣後,又恢復開始姿勢,反覆進行,可保持身體不會下沉,直到獲救。

  校園交通安全常識宣傳

一、什麼是交通法規以及他的主要內容?

交通法規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於1988年3月9日國務院發佈,同年8月1日起施行,共9章93條,它是我國道路安全管理現行的一部"交通法規"。現在,國家正在準備出台《道路交通管理法》,也將更加完善在不久的將來,代替現行的交通法規。

內容包括: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車輛、行人、乘車人以及在道路上進行交通活動的人員,都必須遵守該條例:機關、軍隊、團體、企業、學校等組織,應當經常教育所屬人員遵守該《條例》:駕駛車輛、騎車、行人、乘車人和道路和管理以及交通違章處罰等,都作了比較具體的規定。還規定交通警察必須秉公執法,對違反該《條例》的人,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適當處罰。

同學們,一定要認識到交通法規也是法,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交通警察的勞動,服從指揮,做一名品學兼優的好學生。

二、汽車的性能和我們國小必須知道的內容

在一般情況下,汽車在行駛中,如遇到危險情況,駕駛員踩剎車減速或停車就可能避免交通事故。但是,遇到緊急突然情況,如行人或騎車人在車輛臨近時橫穿馬路,儘管駕駛員採取緊急剎車的措施,也難免發生撞車、撞人的事幫。同學們,你們都知道慣性的原理,駕駛員從發現危險到採取緊急剎車到汽車完全停止,需要兩個過程,即"制動停車過程"和"制動停車距離"。這就如同你在奔跑中突然停下來,還受慣性的作用,不由自主地向前衝擊幾乎一樣。汽車行駛速度越快,慣性力越大,制動停車距離越長。因此,汽車不是一剎車就能停止的。

檢測結果表明,當汽車以每小時40公里的速度行駛行進時,從司機發現情況急剎車到制動有效,車會向前繼續行駛18。82米遠,才能停住:而在雨、雪天氣,由於路面較滑,會向前繼續行駛達24米。

在日常生活中,有許多人不懂得汽車慣性的.道理,以為汽車只要一剎車應付以立即停止,於是便毫無顧忌地在行駛着汽車前橫過馬路或從停着車頭車尾突然走向車行道上,結果被汽車撞倒了。這種案例在我市時常出現,特別是農村公路和國小生更為突出。

對於這種情況,汽車駕駛員也無可奈何。如果出現類似的交通事故,橫穿馬路的人往往要負責主要責任。

汽車轉彎:當汽車的方向燈一閃一閃時,它告誡人們,汽車要轉彎時所佔用的空間寬度大於車輛本身的寬度,這是因為汽車在轉彎時,前後輪不會在同一條弧線上,而是有一定的距離差距的。這個差別就叫"內輪差"。由由於這種“內輪差”,使汽車轉彎時,前輪可能通過道路的某一物體,而後輪卻不能通過。懂得了汽車轉彎時的基本原理後,我們在道路上碰見轉彎的車輛時,不能靠車輛太近,不要以為汽車的車頭可以過去,就沒有事情了。其實,如果你離轉彎的汽車太近,就很可能被車尾撞倒,液壓離轉彎的車輛橫距一公尺以外。

三、自行車使用常識

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條例》明文規定:未滿十二週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而當你已達到法定的騎車年齡,準備騎車,則必須認真學一學交通規則和掌握安全騎車要領。

自行車首先應該保持機件完好,安全設備、牌證齊全有效。騎車前,應該先檢查一下鈴、鎖、剎車、車輪、龍頭等是否完好。學騎自行車時,應選擇廣場、操場或人車稀少的道路。嚴禁在交通繁華地段學騎自行車。

當你已經掌握騎車技術,可單獨騎車時,你還應該掌握以下幾條安全騎車規則:

1、 在非機動車道內按順序行駛,嚴禁駛入機動車道。在沒有劃分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行駛,就儘量靠右邊行駛(距路邊邊緣線1。5米以內),不要在公路中間行駛,不要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不要雙手離把、攀扶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更不能逆向(在路左邊)行駛。

2、 騎車至路口,應主動地讓機動車先行,遇(紅燈)停止信號時,應停在停止線以外(不得超越停止線)。嚴禁越線闖紅燈。遇有陡坡或冰雪路段應以及車閘失效進下車推行。

3、 騎車轉彎前,要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左轉彎前伸出左手示意。同時要選擇前後無來往車輛時轉彎,切不可在前後有來往車輛進突然猛拐,爭道搶行。在交叉路口轉彎時要轉大彎行駛。

4、 自行車在道路上停放,應按交通標誌指定的地點和範圍有秩序的停放。在沒有設置交通標誌的路上停放也不要影響車輛、行人的正常能行。

5、 在大、中城市市區道路上,不準騎自行車帶人。

四、乘車須知

我們不少同學上學、放學每天幾次乘坐車輛。然而乘坐車輛也應該講究社會公德和掌握應有的乘車常識,以保障人身安全。

1、 乘車須在站台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輛停穩後先下後上。上車後主動讓座給老人、病人、殘疾人、孕婦或懷抱嬰兒的乘客:下車後,應隨即走上人行道,千萬不要在車前或車尾急穿馬路,以防被車撞倒。

2、 不準在車行道上招呼出租車。因為在車行道上招車妨礙交通,很容易被你招來的以及路上來往的車輛撞倒自己。甚至會造成因被招呼的車突然導致後車追尾相撞事故。所以,在人行道或路邊招呼出租車才能保證安全。

3、 不準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車。這些物品會受熱、擠壓或意外情況引起或爆炸,造成人身傷亡和車輛損壞。

4、 機動車在行駛中,乘車人要坐穩扶牢,防止緊急剎車,不得將頭、手伸出窗外,以免被來往車輛擦傷自己。不準在車輛未停穩時急忙下車。

5、 乘坐大卡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坐在車廂欄板上。否則,如遇車輛緊急剎或轉彎時慣力或拋出車外。乘坐大卡車時,應蹲下,並抓牢車廂欄板。

五、愛路護路與交通安全

我們中國小生,是祖國的未來,新世紀的接班人,不僅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而且要做愛路護路的好少年。

因此,大家必須努力做到:

1、 保護道路上的安全防護設施。不要跨、跳、蹬、鑽、翻越人行道護欄和車行道護欄,不要在護欄上倚、坐或晾曬衣物等。

2、 路上的崗亭、崗台、候車棚、交通標誌等都是為保障車輛、行人安全服務的,應得到保護和護理。不得推、搖、扳、拆,發現有人損壞要堅決制止,並及時向交警部門報告,使之得以保護和修理。

3、 不準向公路上拋物,如:果殼、垃圾、磚瓦、石塊等,不準在路上打場曬糧或放養牲畜。

4、 不準向行駛中的車輛身彈弓,擲危險物品以及水果、易拉罐、磚瓦、石子等雜物。

上述違章行為都將危害交通安全,希望同學們不僅自己能夠遵守交通規則,還要積極宣傳交通法規,讓全社會的人都來維護交通安全,預防事故的發生。

六、馬路不是遊戲場

道路是為了便利交通而建造的。道路上車輛、行為川流不息,交通十分繁忙,如果我們隨意地在道路上玩耍、追逐,把它當成"遊戲場",不僅影響交通,而且非常危險。現實生活中,已經產生了不少悲劇和血的教育。

中國小生處在生長髮育、增長知識階段,對很多事物非常感興趣。例如踢足球、滾鐵環、溜冰、打羽毛球、放風箏等,不少人不僅在課間休息時間玩,而在上學、放學的道路上也玩。殊死搏鬥不知這樣非常危險,有時為追趕玩的物品跑向路中,導致汽車駕駛員措手不及,而發生交通事故。在人行道上跳橡皮筋、踢毽子、玩呼拉圈,都會給來往人帶來不便,也是妨礙交通的違章行為。

在道路上追追打打,車前車後亂竄,互相扔石子、泥塊、處於開心、好奇,在道路上追車、扒車,向行駛中的車輛投擲雜物,以此取樂等等,這些都是危害交通導致事故的根源,是必須嚴格禁止的行為。

馬路不是遊戲場所,不能在道路上玩耍。同學們要互相提醒,相互監督,相互照應,當一名維護交通安全的"宣傳員"。

七、如何過馬路

上學、放學和外出活動,我們幾乎天天都要在馬路上行走。走路要保障安全,這裏的學問多着呢!有不少行人因為不懂得過馬路的學問,結果招來車禍、喪身於車輪之下。

那麼,過馬路要注意哪些交通安全事項呢?

第一, 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時靠路邊(距路邊緣線1米處以內)行走,並注意前後車輛。

第二, 橫過車行道,必須走人行橫道。沒有人行橫道的,須事先看清左右來往車輛,待車輛走過後直行通過,不要追逐、猛跑。

第三, 不準在車輛監控時或車輛停着的車後突然橫穿馬路,也不要走在路中突然回頭走。這些會導致駕駛員措施不力、判斷失誤,導致交通事故。

第四, 學齡前兒童及幼國小生無自我判斷和保護能力的,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

第五, 晴天過公路,如有灰塵應迴避一下,但不要盲目搶上風;雨雪天氣,打傘、穿雨衣不要遮信視線,停止與車輛碰撞。

第六, 過交叉路口,要注意交通信號,熟記紅燈停,綠燈行。有些路口設置了紅綠兩種顏色的人行橫道燈。綠燈這兒時,准許行人從人行橫道內通過;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這時行人應讓在人行道上等候。

八、行路常識

同學們會説,行路有什麼常識可言,人自從出生蹣跚學步時就會走路。其實不然,行路有很多學問和常識,必須要充分加以認識和運用,才能夠有效地保護自己。那麼行路要注意哪些事項呢?

首先要有交通安全意識。外出走路,隨時都會遇到威脅自己生命安全的複雜情況,因此要集中思想,注意不要撞着別人,也要防止別人撞你自己,做到安全行路。走路時不可低頭看書看畫;遇風、雪、雨、或烈日天氣,不要將衣物、雨具擋住行走視線;遇大風颳起灰塵不要突然橫過公路搶上風;冰雪天氣,還要在馬路堆雪人、滾雪球、打雪仗、滑冰等;不要在公路上滑旱冰、做遊戲等。上述不良行為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其次要規範自己的走路行為。在城市街道,走路必須走人行道,在農村公路須靠路邊行走。橫過街道必須走"人行橫道"、"人行天橋"或"地下通道"。這樣可以避免與車輛發生碰撞。

第三,要有良好的行路心態。在城市要橫過街道確實叫人膽顫心驚,南來北往的各種車輛往往叫人進退兩難。這時要覺着不要慌張,做到"寧停三分鐘、不搶一秒"。過馬路時要先左看看,右看看,待確無來往車輛時再通過。切忌過馬路時猶豫不決,停停走走、跑向路中又回頭或者盲目突然橫穿。

學校位於馬路(街道)邊,放學時,學校組織學生列隊過馬路,這樣才能有效保障行路安全。

九、發生交通事故怎麼辦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行人、乘車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人員,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條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章的行為,過失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

"事故現場"是指發生交通事故的車、物、人、畜以及有關痕跡物證等所在空間場所。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應在交警到來之前,用繩索、石塊等設置現場保護警界線,以防止現場被破壞。因搶救傷者需移動傷者和車輛,要劃好詳細標記,以保護現場原貌。

發生事故後,當事人或目擊者應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及傷亡情況,迅速撥打電話“122”、“110”或委託過往車輛、行人報告附近交警部門。

在交通民警未到時,當事人絕不允許隨便離開現場或私自處理。當事人肇事逃逸或者有意破壞、 造現場、毀滅證握,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未及時報案,使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負全部責任;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均未報案,或未及時報案,使事故責任無法認定時,負同等責任。

我們如果遇見交通事故,要立即幫助維護交通秩序,幫助打電話報警,記清車輛牌號,尋找傷者,幫助求護。發現事故雙方有"私了"情況,要及時勸阻。

如果是我們國小生髮生了交通事故除了應該注意以上幾點外,不定期要特別留心幾點:

1、 千萬不要"私了",如傷勢不重的情況下,及時尋求幫助,叫旁邊的叔叔阿姨及時通知自己的父母或者老師,或者打"122"、"110"報警,通知警察趕到現場處置。

2、 一定要及時記住肇事車輛折車牌號、顏色、大小、形狀,以防肇事車輛逃逸。

3、 不要移動傷者和車輛,一定要保護好現場以使認清事故責任。確實要移動的,也要劃為好詳細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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