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道路救援應急預案(通用7篇)

來源:文萃谷 1.1W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消防道路救援應急預案(通用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消防道路救援應急預案(通用7篇)

消防道路救援應急預案1

為認真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隨時應對突發事件的發生,確保道路運輸生產安全,保證重要物資及時運送,並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促進我公司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道路運輸實際,特制定《河津市永通物流有限公司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科學理念,緊緊圍繞“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妥善處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環節中的事故及險情,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要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範、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三、適用範圍及工作原則

本預案適用於我公司在道路運輸生產過程中發生道路運輸重大事故險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重大道路運輸事故。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堅持事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道路運輸事故的各項措施,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範。

3.快速反應,處置得當。建立應對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快速反應,快速得當處置。

4.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當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後,要在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地開展搶救、事故處理和善後工作。

5.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當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門徵集、調用相關物資、車輛時,要以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服從政府統一指揮,保障救援供給。

四、指揮組織體系

1.領導小組。成立公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組成: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魏鵬飛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李朝傑兼任,負責日常事務。辦公室聯繫電話:18636309969。

2.工作職責。統一領導公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負責制定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參加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負責上級主管部門的應急救援其他事項。

3.現場處置機構。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後,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和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範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人員,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4.應急車輛。公司指定閩G——車作為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車輛。

五、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本公司運營車輛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後,立即上報公司領導,經公司領導確認後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六、應急響應

1.立即搶救。當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後,本公司在現場的工作人員,首先查看事故嚴重程度,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並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2.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在第一時間直接或委託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本公司領導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後,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3.啟動預案。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經核實和確認後,將情況報告公司第一責任人並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研究部署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4.趕赴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其他成員,立即帶領救援人員趕赴現場,參與現場指揮和救援工作。

5.現場施救。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要積極協助配合,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6.通信聯繫。開通與現場救援指揮部、交通主管部門等的通信聯繫,隨時掌握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進展情況。

7.保障措施。根據事態發展和應急救援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進一步落實搶救人員、搶救設備、設施,確保搶救工作有效進行。

8.協調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組成指揮部時,公司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的救援人員要積極配合,相互協調,服從指揮部統一領導。

七、應急救援結束後處置工作

1.救治和善後處理。及時開展對事故中傷亡人員的救治和事故善後處理工作,對緊急調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及時會同保險公司開展道路運輸事故理賠工作。

2.事故調查。公司應積極組織自查並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事故調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做出處理。對道路運輸事故中暴露出來的有關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修改完善預案,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八、事故報告

1.報告程序及要求。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後,有關人員必須採取措施搶救傷員,並在第一時間直接或委託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本公司領導報告。公司在接到事故報告後2小時內按照事故報告的內容和要求,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報告所屬地縣(市、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2.報告內容。報告的內容包括:基本情況、簡要經過、經濟損失估計、原因判斷、控制情況、相關情況、報告聯繫等。

(1).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涉及人員、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損失估計。事故及險情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後採取的應急救援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經營線路,或貨物名稱等;

(7).報告聯繫。事故報告人姓名、住址、報告時間及聯繫方式。

九、應急保障體系

1.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完善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的管理機制,落實專業人員並加強專業技能教育培訓。

2.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實應急救援處置專項預備金制度,將應急機制建設經費列入年度財務預算,支持應急機制建設和保障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的經費。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恢復重建和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

3.加強通訊信息報告。

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對道路運輸事故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測。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公佈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事機構搶救人員電話,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緩報和謊報。信息的發佈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十、預案演練

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範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十一、獎勵與責任

1.總結評估。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應急救援行動的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等情況進行評估,並做好有關統計、彙總工作。檢查應急救援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應急行動評估報告於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後3日內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

2.表彰獎勵。對在實施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部門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3.責任追究。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消防道路救援應急預案2

為保障全市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以下簡稱“治超”)期間社會經濟的正常運行和流通市場的相對穩定,保證人民羣眾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治超”期間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要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迅速反應、保障有力”的原則。全市“治超”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專門成立了運輸保障組(設在市運管處),具體負責全市道路運輸市場動態監測,對市場異常波動情況進行預警報告和應急處置。

組長:副組長:

聯繫電話

各縣區交通局要成立相應機構,在“治超”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和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道路運輸保障組織工作職責

各縣區運輸保障組織要在同級“治超”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制定本縣區道路運輸應急預案,組織應急車輛做好運力儲備,負責對本縣區道路運輸市場異常波動情況進行監測,及時掌握運輸市場動態。一旦出現市場異常波動等情況,各級運輸保障組織要及時向同級和上一級“治超”領導小組報告。服從“治超”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指揮道路運輸系統和統一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及人員,執行運輸保障任務,並加強組織監督。

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級次

根據市場出現的異常波動和運力緊張情況,按照影響範圍、強度和發展趨勢,將運輸保障緊急預案分為相應等級。市場異常波動情況是指人民生活必需品由於運力不足出現脱銷或工業生產原料、產成品由於運力不足出現供應緊張,導致生產企業面臨停產。黃色運輸保障緊急預案是全市大部分縣或漢台區出現上述市場波動和運力緊張情況,市交通局應立即向市政府和省交通廳報告,由市“治超”領導小組發佈黃色預警警報,啟動市級應急預案,並組織、協調、實施。各縣區市場出現異常波動情況後,縣區交通局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和確認,並在1小時內向當地政府和市“治超”領導小組報告,啟動本地應急預案。

四、道路運輸保障車輛及人員

(一)車輛要求。道路運輸保障車輛儲備數量按以下原則執行:10萬人口以下的縣,應配備5輛5噸以上的貨車,每增加10萬人相應增加5噸以上貨車5輛。各縣區交通局啟動道路運輸保障緊急預案後,要立即調集應急運輸保障車輛,由市上統一核發《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應急運輸保障車輛要在明顯位置懸掛《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在執行任務時不得超限超載運輸,任務完成後應立即將《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繳回市交通主管部門,逾期不繳的,由市交通主管部門強制收繳。應急運輸保障車輛技術等級要達到二級以上,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五年,嚴禁車輛和設備帶病操作。如果沒有符合條件的車輛或車輛不足,應向市“治超”領導小組提出支援申請。

(二)人員要求。應急保障隊伍應由駕駛員、押運員、裝卸員以及帶隊人員組成。駕駛員基本要求:政治合格、身體健康、駕駛技術過硬、證件齊全、熟悉有關政策法規。

五、市場異常波動情況的報告

各縣區交通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運輸企業要建立和完善“治超”工作報告制度,明確責任,確保信息暢通,出現突發事件要及時上報市“治超”領導小組。報告內容:物價上漲及運力下降的幅度、本縣區運力異動情況、需要市級支援的的申請要求及特別通行證的數量。

六、應急運輸保障工作機制

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在派出5輛及以上車輛或執行統一任務時,應由單位領導帶隊,10輛以上的由縣區運輸管理部門領導帶隊。執行應急任務所產生的運費由託運人承擔,執行基本運價,不足部分由各級財政給予補貼,免交車輛通行費,並行駛軍車通道。

七、值班制度

有應急運力分配指標的單位要建立值班制度,並認真組織落實。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開通,值班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值班領導手機24小時開通。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市局下達的應急運輸指令。對貽誤時機並造成影響的單位和責任人要追究責任,並嚴肅處理。各縣區應於每日16時前將《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情況表》上報市道路運輸管理處。

消防道路救援應急預案3

低温雨雪天氣,給道路運輸帶來了一定的影響。根據省、市政府主要領導關於應對雨雪天氣道路保暢通的指示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一、應急基本原則

發生雨雪冰凍災害天氣,出現影響道路暢通、旅客大量滯留的情況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應急工作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應急預案採取“預防為主,防抗結合”的方法,提高應對雨雪冰凍災害的綜合防禦和處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重點抓好“一抗三保”工作,即:抗災害、保暢通、保運輸、保安全,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雨雪冰凍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二、應急機構的組成和職責

成立鷹潭市交通運輸局應對雨雪冰凍災害道路保暢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系統雨雪冰凍災害道路保暢的應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公路所。辦公室主任為吳將,聯繫電話(傳真):xx,手機:xx

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為市交通運輸局應急辦、市運管處、市公路所、貴溪市交通局、餘江縣交通局、龍虎山景區交通局

成員單位職責:

市交通運輸局應急辦:負責道路保暢通協調及後勤保障工作。

市運管處:負責全市道路保暢通應急用車和救災車輛的統一調配工作。

市公路所:負責組織全市農村公路搶險搶修保暢通工作以及信息報送工作。

各縣(市、區)交通局:在市交通運輸局應對雨雪冰凍災害道路保暢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縣(市、區)政府的領導和指揮下,具體負責各自轄區內的道路保暢通工作,並落實道路保暢通物資儲備工作。

三、應急預案的啟動和解除

啟動:雨雪冰凍災害預報發佈後,按市、縣相關部門的統一部署,啟動應急預案。

解除:符合下列條件的,在經市、縣相關部門同意後,方可解除。

1、險情排除,道路恢復通暢。

2、現場搶救活動已經結束。

3、受危險威脅人員安全離開危險區並得到良好安置。

四、應急準備

應急預案啟動後,各成員及各有關單位在2小時內做好以下準備:

1、及時與市、縣兩級應急部門等相關部門和有關領導進行聯繫和協調,指導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理工作,及時向有關領導請示彙報,與相關部門聯繫協調應急救援的有關事宜。

2、各級交通公路部門負責組織人員做好道路的搶修準備工作,集中道路搶修隊伍,調用道路搶修的物料和設備,採取在冰雪道路上撒鹽撒沙等措施除雪除冰,在橋樑和其它重點路段加鋪麻袋、草袋、秸稈等措施對公路通行進行及時修復,難以及時修復的,應當向上級主管部門請求支援。

3、各級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負責按照應急客貨運輸的要求,組建運輸隊伍,落實運輸車輛、裝卸設備和相關救災工具滿足應急救援的需要。

4、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應急救援處置指揮協調工作所需車輛、人員和設備的後勤保障,確保與市、縣有關領導和部門的信息暢通。

5、各單位加強信息調度,掌握緊急情況,做好人員和物資的'運輸指揮和疏散工作,維持交通秩序,對農村公路安全隱患進行排查並及時處置。

6、需要其他單位支援的,向市、縣兩級人民政府申請。

五、應急行動

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反應的主要行動是:

1、在市、縣相關部門的統一領導安排下,迅速進入崗位,隨時待命。特別是道路搶修隊伍、道路運輸隊伍,要由各單位的主要領導帶隊,做到人員齊整、裝備精良。

2、按照市、縣相關部門的統一部署,首先保障搶險救災道路的安全暢通,及時對公路進行搶修、加固,並提前制定出科學的繞行方案。其次保證搶險救災人員和物資的緊急調運,按照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派出道路運輸搶險救災車隊。救災車隊按指定路線進入重災區或指定位置,迅速展開救援,搶救運送受災羣眾和國家重要財產,調運受災羣眾急需的生活必需品。

3、根據災情變化和救災需要,適時因地制宜,對其他社會車輛進行調度,滿足道路運輸需要。

六、應急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進一步提高對做好防範雨雪冰凍災害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未雨綢繆,紮紮實實做好各項應對準備工作。

一是加強與氣象部門的密切聯繫,及時掌握天氣變化情況,做好天氣狀況的中長期預報,宣傳防範應對措施,增強廣大人民羣眾的防災避險意識和能力。

二是對因雨雪冰凍影響可能造成的道路堵塞封閉情況制定應急預案,落實應急措施和責任,明確道路搶修隊伍人員組成,儲備化雪鹽、麻袋、草袋、鐵鏟、掃帚、防滑鏈等應急物資。

三是要抓好各類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嚴密防範次生災害的發生。

四是切實做好雨雪冰凍惡劣天氣下的值班工作,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啟動應急響應後至災情結束前,堅持實行日報制度,各相關單位每日10:00、15:30時前將信息報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是要切實做好道路保通和運輸組織工作,一旦發生重大雨雪冰凍災害或出現交通中斷或堵塞現象,及時向市局領導小組報告,並積極做好應急處置,確保道路安全暢通。

消防道路救援應急預案4

為保障全市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以下簡稱治超)期間社會經濟的正常運行和流通市場的相對穩定,保證人民羣眾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結合省交通廳下達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治超期間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要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迅速反應、保障有力”的原則。

區道路運輸保障領導小組由任組長;任副組長,成員:;辦公室設在運管所運政股,由兼任辦公室主任、任辦公室副主任、為成員,並配合領導做好道路運輸保障工作。

值班電話:(24小時值班)

(上班時間)

道路運輸保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治超期間田區道路運輸保障的組織、協調與實施,統一部署,統一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執行運輸保障任務,並加強組織督察。一旦出現市場異常波動等情況,要及時向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市治超領導小組報告,並根據市治超領導小組指示,按規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和人員,執行運輸保障任務。

二、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版權所有

(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組成

(二)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聯繫方式(見附表1)

(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組成(見附表2)

(四)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的要求:

1、應急預案要積極落實,各單位認真按照要求,組織應急運輸車輛,併成立本單位道路運輸保障領導小組,實行值班制度,確保通訊暢通,能夠以最快的速度集結運力,完成各項應急運輸任務。

2、啟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後,各應急單位要立即調集應急運輸保障車輛,領取統一核發的《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張貼在車輛明顯位置,可免交車輛通行費,並行駛軍車通道。

3、各個單位在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過程中,應對應急運輸保障車輛和設備進行認真檢查,嚴禁車輛和設備帶病操作,並按規定配備相應的證照和通訊工具。同時,對應急運輸保障人員要進行運前動員,做到萬無一失。

4、應急運輸保障車輛在執行任務時不得超限超載運輸,任務完成後應立即將《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繳回市級交通主管部門。逾期不繳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補償

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所發生的運費由託運人承擔,運價參照當時社會平均價格水平執行。交通部門可視情對參與應急運輸任務的運輸單位適當減免部分貨運附加費。

四、責任追究

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上級交通部門下達的應急運輸指令,對拒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推諉扯皮或者逾期不繳回《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的單位,在質量信譽考核時,文明服務記0分,並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給予處罰。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並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要嚴肅處理。

消防道路救援應急預案5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安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有效地防範和快速處置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本公司產品運輸特點,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過程中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造成危險貨物泄漏,可能引起人員傷亡、財產損毀和環境污染的,適用於本預案。

二、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由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公司車隊、辦公室及安全主管負責人擔任。公司安全主管負責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中的日常工作。其職責:及時聽取事故情況報告,立即召集領導小組成員研究制定處置對策,並負責事故處置的指揮工作和向上級有關部門的報告工作。

三、事故報告制度

(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及當事人除了撥打110、119、120電話外,必須立即將事故發生地、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初步情況電話報告安全主管或辦公室。安全主管或辦公室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6小時內書面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向所屬地道路管部門報告;在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後2小時內按照事故報告內容,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分別向所屬地和事故發生地的道路管部門報告。

(二)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後6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安全主管,事故書面報告的主要內容有: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號碼和駕駛員姓名或操作人員姓名等;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3、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及聯繫電話。

(三)事故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發生變化時,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補報。

四、現場處置程序

(一)事故發生單位在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後,應立即組織人員和相應的救助設備和工具趕赴現場,並保護好現場,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處置和善後及後勤保障工作。

(二)事故發生單位要想方設法搶救傷員,積極採取措施,及時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傷亡人員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安全主管或辦公室在接到發生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後,應及時組織力量,趕赴事故現場救援,事故情況初步調查和事故的應急善後工作。

五、事故處理制度

(一)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後,公司應成立由車隊、安全負責人、辦公室組成的事故調查小組,負責對事故的調查並提交事故情況調查報告和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室。

(二)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經過調查核實後,除交警、安監、公管、消防等部門按法律法規已結案處理外,企業應對事故發生單位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視事故損失、責任,按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三)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後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按照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對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本預案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本預案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消防道路救援應急預案6

為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範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定》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2.緊急處置原則;

3.協調一致原則;

4.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二)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指揮體系:

1.成立學校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領導小組職責:主要是對各單位各部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本單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幹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領導小組組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佈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並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三)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序:

1、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後,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後,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並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2、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有關班級的班主任、有關任課教師

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後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並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後,應馬上接替在場教師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儘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組長應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組長通知門衞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後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後,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相關教師隨車參與救治。

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學校辦公室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麼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搶救小組、保衞應組織在場人員,組織事發現場人員簡單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並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待公安交警部門趕到後及時移交現場保護。

(四)聯絡、教育: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後,聯絡小組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後送交上級部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後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工會、教育處和相關部門的領導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校長和上級部門同意,由學校辦公室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五)家長接待和後勤支援:

組長:

副組長:

成員:班主任

1.級部主任根據校領導通知啟動本級部工作及通知保衞人員防止肇事車輛逃脱。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分管安全領導、教育處領導、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總務處、工會領導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後工作。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由校黨支部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複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複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保衞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閒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六)事故調查:

組長:孫洋勇

副組長:金同鬆

成員:上級指派的領導,相關部門領導。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佈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範措施。

(七)本預案在發佈之日生效

消防道路救援應急預案7

一、目的

為保證施工車輛在道路交通運輸過程中發生車輛故障或車輛交通事故時,能夠快速正確的採取應急處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企業員工及其他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護企業財產少受損失,減少對環境的破壞,特制定本車輛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二、適用範圍

單位所屬車輛通行道路、施工場地、公司停車場所。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3.1車輛事故應急救援管理流程執行公司內應急處理相關管理架構。

3.2職責

1.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車輛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企業管理人員,是車輛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應急搶救工作的主要人員。接到車輛交通事故報告時,應立即向總經理彙報,並在總經理組織/指導下救援工作。

3.企業管理人員負責單位運輸車輛的安排和行車安全管理,具體開展事故應急搶救工作。

4.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對汽車車況及車輛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故障/事故車輛維修、報廢管理。

5.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協助車管所開展日常車輛安全監督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負責交通事故的彙總上報。

6.公司財務部門負責提供應急救援及受傷人員醫療費用等經費。

7.公司車輛駕駛人員,應當學習並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操作規程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停車,迅速報警並保護現場。若造成人身傷亡的,應迅速撥打“120”醫療急救電話,並協助醫務人員或其他搶救人員搶救傷者;若發生火災,首先應撲滅初燃火災,火勢較大時則應撥打“119”火警電話;事故現場局面複雜的,還應撥打“110”匪警電話,請求公安警察的援救。把人身傷亡和車輛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8.車輛駕駛人員,應當配合事故現場交通警察的指揮,在事故調查完成後,儘快恢復交通。

9.車輛乘車人員,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協助司機迅速報警,及時報告上級,並積極搶救傷亡人員。

四、應急響應

1、現場緊急處置險情,開展自救脱離險境:

⑴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員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誌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未造成人身傷亡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⑵當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員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應當立即搶救傷員脱離險境,並迅速撥打交通事故處理報警電話“122”、“120”、“110”、“119”等急救電話。因搶救傷員需要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⑶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檢修車輛遇有火災時,駕乘人員首先應使用車上配置的乾粉式滅火器,噴射火焰根部,撲滅初起火災。若火勢較大難以控制時,應迅速撥打“119”火警電話。做好自我保護,把車輛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⑷事故現場要做好保護,必要時增設警戒。

2、交通事故報告

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當事的司乘人員要立即向部門及公司領導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有: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地點、時間、單位、傷亡情況、司機姓名、車牌號碼等情況。當事人應當如實向交警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真實情況,更不得肇事後逃逸。

3.公司的應急救援

⑴總經理應組根據事故報告中反映的事故性質、傷亡或車輛等財物損失大小等情況,決定採取何種級別的應急救援措施,必要時派人到現場協調處理。

⑵輕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當事人根據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處理意見,妥善處理好各項事宜。視具體情節可派員前往協助調查處理。

⑶接到重大交通事故報告時,總經理帶隊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若在交通道路上必須配合交警等部門開展應急搶救工作、事故調查分析等,並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後工作。

⑷接到特大交通事故報告時,總經理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搶救工作,並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後工作。

⑸財務部門在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時,要及時籌備資金,以供搶救傷者、修理事故車輛使用。

4.現場恢復

事故現場的搶救等工作完成後,經公安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部門調查、取證後,根據交警的指揮,要及時清理撤離事故現場,疏通道路交通。

五、事故調查處理

1.車輛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警察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2.一般事故由事故發生後,報公司可視情節進行處理,對事故責任者可由公司研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車輛交通事故發生後,要及時通報車輛保險公司,對受損車輛評估,保險公司派員或委託經理部車管所對受損的車輛依據保險條款及時恢復車輛;及時做好車輛保險索賠工作。

4.發生重大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公司。公司派員趕赴現場,協助交管部門並參與處理,對責任者按規定處理。

5.總經理根據交通警察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妥善處理好傷亡者的經濟賠償工作。據交通警察對事故責任認定,提出對當事人的處理意見。

6.依據交通警察對事故的處置意見改進和實施防範措施。

六、應急資源

1.車輛均應配備常用檢修工具、警告標誌牌等警告標誌。

2.每台車輛均應隨車配備乾粉式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保養,確保消防器材能夠有效使用。

3.取得機動車輛駕駛證件,具有駕駛資格的人員。

4.對違章違禁屢禁不止或不適合機動車輛駕駛的人員,應令其換崗、辭退。保證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的素質能夠勝任其工作。

5.組織駕駛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提高司機的應急處理能力。

七、相關記錄

1、車輛駕駛人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學習培訓記錄。

2、對車輛的檢查、維修、保養記錄。

3、車輛故障或事故記錄。

4、車輛出勤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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