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解決方案(精選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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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那麼我們該怎麼去寫方案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煙花爆竹解決方案(精選7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煙花爆竹解決方案(精選7篇)

煙花爆竹解決方案(精選7篇)1

為全面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確保全域禁放規定家喻户曉、人人皆知,根據市政府常務會議有關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目標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發動,進一步爭取廣大市民羣眾對我市全域禁放煙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放管理相關規定,逐步形成綠色、文明操辦喜慶活動的習慣,促成社會新風尚的形成。

二、任務分工

(一)媒體宣傳。通過全方位、多視角、高密度的宣傳報道,形成集中、持續、有效的輿論氛圍,推動工作順利開展。

1、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對全市禁炮的宣傳工作,積極協調對接電視台、臨湘生活網、手機台、手機報等主流媒體,加大禁炮工作信息的推送力度,豐富報道內容,創新報道形式,確保每天有聲音、有圖像、有文字、有信息。同時在公共版面、臨湘新聞等專欄推出一批有深入、有廣度、有温度的新聞報道。

2、市禁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編髮、印製《臨湘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致全市人民的一封公開信》(以下簡稱《公開信》)和其它宣傳品;負責整理提供橫幅、宣傳牌和宣傳內容;負責策劃確定禁炮宣傳活動主題和內容;負責根據工作需要,指導各鄉鎮(街道)社會宣傳佈點和分佈。

(二)社會宣傳。市城管局作為主要職能部門負責通過多形式、多層次、流動與固定相結合的宣傳方式,利用宣傳車沿街宣傳煙花爆竹禁放規定;負責向城區內所有門前三包主體宣傳禁炮規定。

(三)單位宣傳。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負責組織本單位幹部職工學習禁炮規定和相關知識,與個人簽訂禁炮承諾書;負責利用本單位的微信、QQ、短信平台等新媒體,及時推送禁炮信息,開展社會面宣傳;負責利用自有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煙花爆竹禁放公益廣告;負責在本單位辦事大廳、行政審批部門等窗口單位辦公場所內的醒目位置,張貼《通告》,並對辦事人員宣傳禁炮放規定。

(四)載體宣傳。各鄉鎮(街道)和村、社區負責將《公開信》發放至社區商户、家庭;負責在社區、村各出入口、通告欄張貼《通告》;負責在每個小區懸掛橫幅不少於3條、宣傳標牌不少於3個,確保小區各主出入口全覆蓋;負責配置流動宣傳車(至少2輛)進行流動宣傳;負責組織每個社區、村開展不少於兩場以上禁炮主題宣傳活動。

(五)户外宣傳。市食藥工商質監局負責協調在城區內相關單位、門店的户外廣告牌、LED大屏滾動播放公益宣傳片和禁炮標語。

(六)校園宣傳。市教體局負責學校內張貼《通告》、禁炮宣傳標語,發放《公開信》;負責利用自有電子屏和校園廣播滾動播放禁炮標語;負責利用班級QQ、微信羣和校訊通宣傳禁炮規定;負責集中組織一次“帶規回家”、讓家長簽署禁炮承諾書等活動,實現全市中、國小、幼兒園宣傳全覆蓋。

(七)重點部位宣傳。

(1)市工業園區負責向轄區內各企業單位負責人宣傳禁炮規定,並與其簽訂《承諾書》,做好禁炮相關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工作。

(2)市安監局負責組織向經營許可證已到期的煙花爆竹經營户進行宣傳,並與其簽訂《承諾書》,告知其不得在全市行政區域範圍內銷售煙花爆竹產品。

(3)市公安局負責全市酒店、賓館發放《通告》,並向其負責人宣傳禁炮規定;負責組織派出所、社區民警會同村、社區進行入户走訪宣傳禁炮規定。

(4)市住建局負責在轄區內各建築工地出入口張貼《通告》,並向各建築項目負責人宣傳禁炮規定,做好禁炮相關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向轄區內各物業公司負責人宣傳禁炮規定,並簽訂《承諾書》,督促做好宣傳、管理工作。

(5)市民政局負責在婚姻登記窗口、殯儀館等單位醒目位置張貼《通告》,並向前來辦事羣眾宣傳禁炮規定,開展宣傳和勸阻工作,引導嫁娶活動嚴守禁炮規定。

(6)市商務糧食局、市市場管理中心負責向轄區內各商場超市、農貿市場、湘北大市場負責人宣傳禁炮規定,督促做好禁炮相關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工作。

(7)市食藥工商質監局負責向餐飲服務行業和婚慶行業經營者宣傳禁炮規定,督促其通過簽訂合同、責任書等方式,約束各類餐飲預定者遵守禁炮規定;負責向新辦登記等行政許可法事項的企業、工商户宣傳禁炮規定,告知新開業企業、商户開業不得違法燃放煙花爆竹。

(8)市衞計局負責在醫院等各類醫療機構張貼《通告》,並向各單位負責人宣傳禁炮規定,督促做好禁炮相關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工作。

(9)市文旅廣新局負責向星級酒店宣傳禁炮規定,針對節慶假日和婚慶活動中酒店門口不燃放煙花爆竹做出承諾;負責安排各電影院,利用電子屏、廣告牌等載體開展禁炮宣傳。

(10)市環保局負責結合大氣污染防治宣傳工作,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宣傳。

(11)團市委負責設計策劃青年志願服務項目,廣泛發動共青團員,有組織、有計劃的開展各類煙花爆竹禁放主題活動。

(12)市婦聯負責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禁炮主題活動,切實發揮家庭作為社會文明細胞的重要作用。

三、工作步驟

(一)部署準備階段(11月28日之前)

1、組織學習貫徹全市動員會議精神和《通告》、《公開信》等文件資料;

2、市禁炮辦結合實際,統一印製《公告》和《公開信》。

3、各鄉鎮街道、各有關單位召開會議層層部署,壓實責任;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工作推進計劃;同時及時聯繫市禁炮辦,根據實際需要,領取相關宣傳品。

(二)集中宣傳階段(11月29日至12月14日)

1、根據《方案》要求,各禁炮成員單位全面落實各項宣傳工作任務。

2、各鄉鎮街道集中組織開展禁炮主題宣傳活動。

3、市委宣傳部會同市禁炮辦要做好全市的禁炮宣傳工作統籌、指導工作。

(三)長效鞏固階段(12月15日至)

1、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考評辦和市禁炮辦要定期開展督查檢查,並通報宣傳工作情況。

2、將禁炮宣傳工作納入專項目標考核體系,健全考核機制。

3、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強化督查指導,切實抓好追責問效,鞏固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各鎮(街道)和市直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宣傳工作的極端重要性、緊迫性,根據方案要求,精細組織,對號入座,細化舉措,落實有分管領導主抓,有專人負責,做好部署和安排;要進一步把思想行動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把力量凝聚到宣傳具體要求上來,營造濃厚禁炮宣傳氛圍,做到電視有圖像、廣播有聲音、報紙有篇幅、網絡有點擊、街面有活動、道路有橫幅、小區有展板、手機有短信。

(二)各盡其責,廣泛宣傳。各鎮(街道)和市直各單位要制定量化宣傳任務,層層落實到村和社區。各鎮(街道)和市直各單位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通過各種行之有效的途徑,持續開展好宣傳工作,並及時梳理總結新聞線索報送至市委宣傳部。宣傳工作要進社區、進單位、進學校、進家庭、進工地,確保煙花爆竹禁放規定家喻户曉、人人皆知。

(三)落實責任,加強督導。各鎮(街道)和市直各單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確宣傳任務,制定可行的工作推進計劃,並按計劃向市禁炮辦報送工作進展,把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落到實處。12月1日起,市禁炮辦將集中督查各有關單位宣傳工作完成情況,並按照盡職免責、失職追責的原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紀問責,確保禁炮宣傳工作形成合力和聲勢。

煙花爆竹解決方案(精選7篇)2

為全面貫徹執行市人大關於全市範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決議,落實《臨湘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深入推進我鎮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簡稱“全域禁放”,下同),防治大氣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確保全域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降噪音、促環保、保安全、樹新風”為全域禁放工作的總目標,本着“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屬地為主、齊抓共管”的思路,堅持宣傳發動再現、依法告知在先、教育規勸在先、黨政機關和黨員幹部帶頭執行在先,通過強化宣傳教育,嚴密清查堵控,鞏固和提高鄉鎮管理水平,改善和加強集鎮環境,預防火災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加快建設富裕、文明、秀美、和諧新桃林。

二、組織領導

成立桃林鎮全域禁放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彭慶楚任組長,常務副鎮長楊晴、宣傳委員王瑜琪、工會主席李嶽才任副組長,城建規劃環保站、安監站、工商所、派出所、農技站、民政辦主要負責人和各村(社區)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域禁放辦”),辦公室設鎮城建規劃環保站,由方國棟兼任辦公室主任。由城建站牽頭負責全域禁放工作的具體指導和組織協調。

三、主要職責分工

(一)城建規劃環保站:負責全域禁放日常工作落實,包括宣傳、教育、巡查、制止、查處等。負責監測鎮域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污染情況。

(二)安監站:負責組織檢查儲存、銷售煙花爆竹庫(點),xx負責做好煙花爆竹銷售庫(點)的清庫(點)禁售工作,並取消全鎮範圍煙花爆竹經營銷售行為。

(三)派出所:負責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及時防止和制止全域禁放工作中暴力抗法事件。

(四)工商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全域禁放宣傳工作;對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要堅決予以取締;做好非法煙花爆竹的質量鑑定工作。

(五)民政辦:負責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禁放宣傳工作。

(六)農技站:協助城建規劃環保站做好除集鎮範圍外村(社區)全域禁放工作的具體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

四、禁放規定

(一)禁放時間和範圍:從20xx年12月15日起全鎮範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放種類:能產生煙光、聲響的煙花、鞭炮、爆竹、禮花彈、電子炮等。

(三)處罰和舉報獎勵:單位違規燃放的,對直接責任人或單位負責人處以罰款;個人違規燃放的,對燃放者(或監護人)處以罰款;在賓館、飯店等公共場所違規燃放的,除對燃放個人(或監護人)進行處罰外,對場所經營責任人處以罰款;對阻礙公安機關依法執行職務,拒不停止燃放、拒絕繳交煙花爆竹,情節嚴重的,公安機關可依法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凡提供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線索,執法機關依線索查獲違法行為的給舉報人現金獎勵(具體舉報獎勵和罰款由全域禁放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標準負責執行)。

五、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15日)

1、鎮黨委、政府將全域禁放工作成效納入幹部崗位考核內容,作為年度考核、評優的重要依據。制定全域禁放工作考核細則,明確獎懲措施。

2、鎮全域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禁放工作主要措施和管理辦法,組建全域禁放聯合執法大隊,出台《桃林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和《桃林鎮人民政府關於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制定《致全鎮人民的一封公開信》,《通告》必須張貼到村組、《公開信》必須張貼到户。

3、禁放辦安排出動宣傳車廣泛宣傳,做到鎮域全覆蓋,村組必到,製作並在主要街道和人口集中地段懸掛標語橫幅,集鎮至少要有兩塊以上的大型固定宣傳牌。在全鎮中國小開展全域禁放宣傳,營造濃厚宣傳氛圍。

4、召開全域禁放工作動員大會,動員黨員和國家公職人員簽訂承諾書。

5、安監站負責做好對於煙花爆竹銷售門店的關停工作,一要送達通知,確保煙花門店主瞭解知曉全域禁放的政策措施等;二要根據門店證照期限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分步驟予以關停,在12月15前全部關停到位;三要積極聯繫外銷,由禁放辦協助聯繫外銷,儘量減少煙花爆竹銷售門店的損失。同時各村(社區)要配合安監站做好本村(社區)沒有證照的超市、小賣部等零散煙花爆竹銷售點的排查關停工作。

(二)全面推進階段(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5月底)

1、以村(社區)為單位,實行幹部帶班、分片包乾制,組織鎮村力量巡查勸導,加強對商店、攤點的檢查力度,建立工作台賬;聯合公安、安監等職能部門,對仍在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一律予以沒收,集中統一銷燬,有效落實全域禁放各項措施。

2、相關職能部門嚴格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實行重點巡邏管控,嚴格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特別是在重大節日和婚喪喜慶等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並適時將查處的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

3、向社會公佈全域禁放舉報電話,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動員廣大羣眾制止、勸阻和檢舉揭發違規行為。鎮裏不定期開展全域禁放工作督查,通報落實情況,對排名末位的村(社區)通報批評,並由組織和紀檢部門問責。

(三)鞏固長效階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底)

1、動員和組織村(社區)治安巡邏隊及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村(社區)委會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2、派出、城建、安監等職能部門常態化開展宣傳、管控、整治和查處工作。在重大節日期間,集中開展宣傳告知和查處整治行動,逐步推動社會文明新風的形成。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社區)和鎮直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桃林良好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全域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嚴格按站上級部署,採取積極有效措施,抓好落實。

(二)加強宣傳引導。各村(社區)和有關單位要迅速行動,開展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的宣傳活動。至少設置兩塊或以上大型、固定的禁炮宣傳牌,各村(社區)必須將禁炮工作納入村規民約,《通告》必須張貼到村組、《公開信》必須張貼到户。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單位黨員幹部及其他工作人員的教育,組織學習全域禁放相關規定,做模範遵守,並通過他們做好家屬、子女、親友的全域禁放宣傳工作。

(三)嚴格責任追究。鎮黨委、政府將全域禁放工作納入綜合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全域禁放辦要組織明察暗訪,對工作流於形式、羣眾舉報頻繁、違規燃放突出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對通報批評的單位,由該單位主要負責人向政府作出書面情況説明;連續兩次通報批評的,由政府主要領導對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連續三次通報批評的,由鎮組織和紀檢部門予以問責。

煙花爆竹解決方案(精選7篇)3

為深入貫徹執行《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繼續加強我區20xx年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切實維護城市公共安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固化近年我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經驗,結合我區疫情防控工作重點,按照“目標不變、標準不變、措施不變”要求,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積極引導市民羣眾遵法守法,全力抓好源頭安全管控,重點打擊非法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切實做到禁放區域“零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零火災”,全力確保城市公共安全。

二、組織架構

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由副區長、公安金山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張玉學任組長,區委政法委副書記、區平安辦主任幹永飛任副組長,區委宣傳部、區委政法委、區經委、區教育局、區民宗辦、公安金山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生態環境局、區房管局、區交通委、區文旅局、區衞健委、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外辦、區國資委、區綠化市容局、區機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文明辦、區法院、區檢察院、區總工會、區婦聯、團區委、區政府新聞辦、區消防救援支隊、金山海事局、金山氣象局、區供銷社等單位分管領導為組員。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區管控辦”)設於公安金山分局,由公安金山分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孫興洲任辦公室主任。區管控辦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指導協調、推進落實、督導檢查和信息彙總等工作。

各街鎮(園區),區各相關委、辦、局,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參照區級架構,成立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確保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有力、有序、高效推進。

三、管控措施

(一)強化宣傳發動

1、加強媒體宣傳。一是管控時間段(20xx年1月1日至2月5日)在本區主流媒體、報刊重要版面和時段刊播《條例》相關內容,每日在主流電視頻道黃金時段播放3次以上公益廣告和飛屏字幕,加大對非法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曝光力度(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政府新聞辦、區文旅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二是開展短信提示。20xx年1月1日(元旦)、1月21日(除夕)、1月25日(初四)、2月5日(元宵)等節點前,本區移動、聯通、電信等運營商向全網用户及進入本區境內的外地手機用户發送禁燃禁放提示短信。(責任單位:區移動、區聯通、區電信、區管控辦)。三是依託各類户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築工地外牆、道路兩側廣告牌、居民小區宣傳欄等)以及基層文化活動,開展禁燃禁放公益宣傳;印製禁售禁放通告、宣傳海報、提示卡片等宣傳品,發放張貼至基層社區、入滬道口和人員密集場所(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四是依託公交車站廣告欄,公交車、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宣傳媒介,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在進入本區主要道路設置禁燃禁放警示提示(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五是在空氣質量達到重污染程度時,主流媒體及有關氣象宣傳服務平台及時提醒市民羣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活動主辦單位立即停止大型焰火燃放活動(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政府新聞辦、區生態環境局、金山氣象局、區文旅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六是各類媒體廣泛公佈“12345”市民服務熱線、“12350”安全生產舉報投訴電話、“110”報警電話,進一步擴大知曉率(責任單位:區精神文明辦、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七是向社會公佈煙花爆竹合法銷售點名單(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八是強化輿情監控和應對措施,及時、妥善處置負面輿情(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網信辦)、區政府新聞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2、加強社會宣傳。一是黨政機關、工會婦聯、國資企業制發一封《禁燃禁放倡議書》;廣大共產黨員、共青團員、平安志願者帶頭遵守、積極宣傳《條例》,勸阻、舉報非法行為,倡導移風易俗、文明守法,在全社會形成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區機管局、區總工會、區婦聯、團區委、區國資委、區平安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二是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旅遊景區、宗教場所、賓館、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單位,廣泛開展集中宣傳提示,並教育員工遵紀守法(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文化旅遊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經委、區民宗辦、區城管執法局、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三是各高校、中國小、幼兒園依託假期作業、課外活動、安全課等形式開展煙花爆竹安全主題教育,督促學生家庭遵守《條例》(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四是婚慶、殯喪、搬場等行業單位在承辦業務時明確告知煙花爆竹安全管控政策,並作為本單位常態化管理服務制度(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五是各街鎮(園區)、居(村)委會將煙花爆竹安全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範疇,會同物業服務企業制定禁放或安全燃放公約,張貼宣傳海報(橫幅),登門入户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責任單位: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二)強化源頭管控

1.嚴控市場投放總量。20xx年全區煙花爆竹銷售工作按照“統一採購,統一批發,統一配送”原則,銷售品種僅限鞭炮、高升。12月25日前,區應急管理局和區供銷社向區管控辦報送本區煙花爆竹市場採購投放方案(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供銷社)。

2、嚴格經營許可。20xx年煙花爆竹銷售點要繼續按照外環線外區域“一區一點”要求,區管控辦負責煙花爆竹銷售點布點和檢查,確保選點符合國家法規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於深化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相關要求。20xx年1月1日前,區管控辦將確定的銷售點報市管控辦、區應急管理局和區供銷社,經驗收合格後發證(責任單位:區供銷社、區應急管理局、公安金山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城管執法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3、嚴格銷售現場管理。對銷售點嚴格落實聯合檢查、實名購銷、“一日三查”、銷售可疑情況報告和視頻監控、限量採購等監管措施,禁止在銷售點周邊燃放煙花爆竹(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供銷社、公安金山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城管執法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4、嚴格產品質量把關。本區投放市場的煙花爆竹由外省市具備生產資質的企業按國家標準生產。要進一步加大對投放本區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將不合格產品信息及時抄送生產企業所在地監管部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國資委、區供銷社、區應急管理局、區管控辦)。

5、嚴格運輸環節安全。一是煙花爆竹運輸企業及其車輛、人員必須具備相應資質、資格證明(責任單位:區交通委、區國資委、區供銷社)。二是通過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應依法申請取得《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運輸路線必須符合本市危險品運輸路線相關法規規定(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區供銷社、區應急管理局、區管控辦)。

6、從嚴從緊劃定禁放區域。嚴格執行《條例》有關外環線以內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外環線以外在xx年劃定的禁放範圍基礎上,按照“安全、從嚴、從緊”要求,結合疫情防控及轄區實際,劃定20xx年禁放範圍,並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公佈(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區衞健委、區管控辦)。

7、鼓勵市民上交煙花爆竹。一是本區各街鎮(工業區)、居(村)委會按照“便民、就近”原則,安全合理設置煙花爆竹回收點(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二是墓園、入滬道口等場所長期設置煙花爆竹回收點(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街鎮(園區))。三是採取多種形式,鼓勵居民主動上交煙花爆竹(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

(三)強化查處打擊

1、加大對非法經營、儲存行為的查處力度。一是加強對沿街商鋪、商(市)場、集貿市場及居民小區、宗教場所、祭祀場所、文化娛樂場所、歷年煙花爆竹銷售點及周邊道路的檢查巡查,及時發現處置違法經營行為(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民宗辦、區民政局、區文旅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二是滾動排查物流堆場、貨運碼頭等場所,公路鐵路橋洞、田間苗圃窩棚、閒置房、待拆(建)工地、動拆遷基地、臨時搭建場所等區域,加大對非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

2、加大對非法運輸行為的查處力度。一是加強公交、水上及各大交通樞紐的檢查,落實進站安檢、民警巡查等制度(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金山海事局、各街鎮(園區))。二是在出入市境陸路道口、高速公路道口開展攔截臨檢(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三是加強對出入市境江河水路靠泊船隻的臨檢(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金山海事局、各街鎮(園區))。

3、加大對非法燃放行為的查處力度。一是各街鎮(園區)、居(村)委會、物業服務企業備足保安值班人員,加強日常巡查,發現並勸阻居民非法燃放行為,勸阻無效的,及時報告公安機關(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二是在20xx年1月1日(元旦)、1月21日(除夕)、1月25日(初四)、2月5日(元宵)等重點時間,全區平安志願者與公安民警共同參與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加強對居民小區、重點線路的巡查巡防,及時制止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平安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三是禁放範圍以外的居民小區,劃定允許燃放區域,持續開展電動自行車樓道違規充電、樓道堆物、“清零”行動(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房管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四是對非法燃放類舉報案件線索,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報”(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4、固化查處打擊工作機制。加強網絡巡查監控,及時報告、刪除、屏蔽網上涉及非法經營、配送、燃放煙花爆竹信息。加強情報信息核查,深挖線索,追根溯源,實施精準打擊,查處一批非法經營儲存案件。用好用足法律手段,對涉及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堅決依法處理;對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檢察院、區法院、各街鎮(園區))。

(四)強化應急處置

1、重要節點期間,公安機關提升勤務等級,加強街面巡邏執法,依法處理非法燃放行為(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各街鎮(園區))。

2、區消防救援支隊要細化重點目標滅火救援預案,加強訓練演練,強化等級戰備,在重點區域、重點道路實施消防車駐防(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鎮(園區))。

3、對老式居民小區、舊式里弄建築、“城中村”等建築間距不足、耐火等級低、可燃物無序堆積等場所,落實基層巡查和應急處突力量。對羣眾集中燃放的公園等公共場所,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秩序維護工作(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公安金山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衞健委、區綠化市容局、各街鎮(園區))。

(五)強化考核督導

區管控辦對各街鎮(園區)、各部門、各單位落實安全管控工作開展考核,及時通報工作動態,考核情況作為安全生產績效考核及文明創建的重要參考依據。區管控辦要定期召開調度會議,各級領導幹部要深入一線指導檢查,現場協調解決難題,組織各成員單位聯合檢查,適時邀請人大代表開展巡訪監督。將違法單位和個人,納入社會徵信體系監管。對因管控工作不力或履職不到位引發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區平安辦、區管控辦)。

煙花爆竹解決方案(精選7篇)4

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改善空氣質量,防止環境污染,切實改善我鎮人民羣眾生產生活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渦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渦政〔xx〕14號,以下簡稱《通告》)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領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原則,深入廣泛宣傳發動,嚴格依法打擊整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做到禁燃禁放宣傳電視有圖像、廣播有聲音、網絡有點擊、手機有短信、重點場所有《通告》、居住區有宣傳牌、街道(村巷)有標語,引導廣大人民羣眾理解、支持禁燃禁放工作,自覺抵制燃放煙花爆竹(大盤香)行為,確保禁燃時段和區域內煙花爆竹“零燃放”,最大限度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大盤香)造成的環境污染,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切實改善我鎮空氣質量和人居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鎮成立組織領導小組,負責全鎮禁燃禁放工作的日常管理,統籌謀劃禁燃禁放工作相關事宜,起草相關文件,參與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對各村(居)委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三、職責分工

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管理區。按照區域劃分做好管理區禁燃禁放督查和對村督促指導工作。各班子成員按照所在管理區協調配合工作。

(二)村(居)。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的煙花爆竹(大盤香)禁止燃放工作,利用廣播、微信開展禁燃禁放的宣傳教育、配合執法等工作。協助市場所、派出所等部門依法查處本轄區違法違規儲存、運輸、經營、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制定村(居)民公約,約定本區域內不得違法違規儲存、運輸、經營、燃放煙花爆竹,並實施監督。在本轄區逐户開展禁燃禁放宣傳,落實“紅白喜事”報備制度,加強日常宣傳、引導、監督,發現和勸阻違法違規燃放行為。

(三)文化站。通過廣播廣泛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大盤香)宣傳工作,充分發揮輿論引導作用,圍繞禁燃禁放工作,採取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活動,引導廣大人民羣眾自覺遵守禁燃規定。

(四)派出所。負責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接受羣眾舉報投訴,負責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對電子鞭炮、電子禮炮等造成噪音污染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會同環保等部門進行處理。

(五)創建大隊。利用城管宣傳車沿街宣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告;及時發現並制止違規燃放行為,依法取締流動兜售煙花爆竹攤點。

(六)環保站。對電子鞭炮、電子禮炮等造成噪音污染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會同公安等部門進行查處。結合大氣污染防治開展禁止燃放宣傳工作。

(七)市場所。負責沿街店鋪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售賣大盤香宣傳管理工作。向旅館、餐飲服務行業業主發放一封信,對其燃放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八)應急(安監辦)。負責在禁止燃放的時段和區域、地點內,對煙花爆竹進行全面禁售、限售,依法查處全鎮域內非法生產、經營、銷售煙花爆竹行為,接受羣眾舉報投訴,會同有關部門及時處置違規燃放行為。

(九)中心校。結合“小手拉大手”活動,組織負責好在學校家長羣和學生進行宣傳禁燃禁放。通知積極發放“一封信”,要求學生家長簽字後,開學後交學校備案。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xx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1、召開動員大會。召開動員大會,全面安排部署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2、廣泛宣傳動員

(1)各村(居)要結合職責分工,通過單位辦事大廳、電子顯示屏、宣傳欄、等各種宣傳陣地,廣泛張貼發放宣傳禁燃禁放通告、一封信等宣傳資料。各村(居)要利用廣播和禁燒宣傳車等開展宣傳,禁燃禁放網格員要配備紅袖標和小喇叭等不間斷開展宣傳。

(2)各村(居)黨員幹部要充分發揮基層組織鄰長制優勢為廣大羣眾逐户發放《致牌坊鎮廣大羣眾的一封信》等宣傳資料,確保禁燃禁放宣傳“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3)要緊盯除夕、春節、元宵節等重點時間節點,緊盯婚喪嫁娶、開工封頂、開業慶典、居民喬遷等重點活動,有針對性地下大力氣開展禁燃禁放宣傳活動,確保禁燃禁放宣傳形成鋪天蓋地的聲勢,為實現全鎮禁燃禁放目標打下堅實基礎。

(二)集中行動階段(20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開展集中整治。按照行業管理職責,開展集中整治行動,提前消除本行業單位、企業違規燃放隱患。

(1)管理區做好對村(居)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2)派出所依法加強煙花爆竹運輸管理,從嚴查處違法違規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等行為。

(3)執法隊要會同市場所、派出所、環保站、安監辦等部門依法查處、取締流動兜售煙花爆竹攤點。

(4)各村(居)落實紅白喜事報備制度,提前掌握轄區內婚喪嫁娶、開工封頂、開業慶典、居民喬遷等易發生違規燃放行為信息,提前做深入細緻的工作,消除違規燃放隱患。

2、強化巡查防控。建立全鎮禁燃禁放工作鄰長制包保責任體系,管理區區長、鎮幹部包村,各村(居)幹部要包到村組、小區、街巷、路段。

(1)鎮級層面。充分發動黨政班子成員、黨員幹部力量,織密織牢包保網絡,落實包保監管責任。

(2)村(居)層面。各村(居)要充分發揮鄰長制基層組織作用,制定細化到村組、小區、街巷、路段的“村(社區)基層包保網格圖”,層層壓實禁燃禁放工作責任。

(3)在除夕、春節、九年級、初五、元宵節等重要時間節點,各村(居)要認真謀劃、精心組織三級包保責任人,按照劃分的網格,組建巡查小分隊。24小時不間斷宣傳巡邏,及時發現、制止、查處違法違規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等各類行為,確保全鎮“零燃放”。

3、嚴查違法違規燃放行為。廣大羣眾和包保幹部在發現違規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等行為後,撥打7529110派出所報警電話,鎮有關單位協調聯動,開展應急查處。同時,對第一時間舉報違規燃放者,經查證屬實的,給予充值100元話費的獎勵。對羣眾舉報的違法違規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應迅速應對,及時查處,嚴厲處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細化執法單位責任。建立鎮、村(居)三級包保網絡,並細化到街巷、路段的“村組、社區基層包保網格”。要明確村(居)的主體責任,各執法單位的監管責任,在除夕、春節、九年級、初五、元宵節等重點時段,要全員上陣、形成工作合力,採取交叉巡邏、死看硬守等方式,確保在禁燃禁放區域內“零燃放”。

(二)加強工作保障。鎮按照管理區劃分成立五個督導組有針對性的對村進行督導,不間斷地分管理區開展督導檢查工作。各督查組要進村入户開展現場督查,並將督查情況和發現的違法違規生產、銷售、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等問題及處罰情況於每天下午下班前報鎮黨政辦彙總。

(三)加強考核獎懲。鎮政府按照每個村(居)給予1000元獎補經費,待專項行動考核驗收後予以結算。各村(居)統籌安排禁燃禁放工作有序開展。鎮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列入月重點工作和環保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嚴格考核問責。對工作不力、措施不實、包保不到位,轄區出現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大盤香)行為的,每發現1例,給予該村(居)500元罰款,該村(居)書記向鎮黨委、政府寫出深刻檢查;發現3例的,該村(居)環保月考評分數為零分,村書記在大會作檢討;禁燃禁放工作失控造成嚴重影響的,對該村(居)書記予以免職,並依法、依規、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違規燃放數量的認定以鎮督查發現及信訪舉報查實為準。

煙花爆竹解決方案(精選7篇)5

根據《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黔江區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22〕84號)要求,為切實做好全區教育系統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大氣污染、改善城市環境、維護廣大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確保春節期間全區教育系統安全穩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由區教委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的黔江區教育系統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法治科(安穩辦),由法治科(安穩辦)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各校(園)成立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校(園)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月15日前)。研究制定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落實保障措施。

(二)集中宣傳階段(20xx年1月15日至1月20日)。20xx年1月15日為“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各校(園)要發揮“小手牽大手”作用組織開展集中宣傳活動。

(三)重點管控階段(20xx年1月21日至2月5日)。在20xx年1月21日(除夕)、1月22日(正月七年級)、1月26日(正月初五)、2月5日(元宵)等重要時間節點,各校(園)嚴格落實宣傳引導、定點值守、動態巡控和違規查處等禁限放看護措施,確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四)常態化監管階段(20xx年2月5日後)。各校(園)圍繞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總結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常態安全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確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點、有落實。

三、重點任務

(一)加強宣傳教育。各校(園)組織開展集中統一宣傳活動,通過在校門口張貼《關於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後發),懸掛標語、橫幅,設立板報、櫥窗,舉辦宣傳教育活動、發放宣傳資料、主題班會等形式開展宣傳,讓廣大師生自覺遵守《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規定。宣傳教育工作重點突出《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規定、政策法規、燃放知識、安全措施、注意事項等內容。

(二)開展隱患排查整治。開展可燃物清理整治,最大限度地將各類消防安全隱患解決在兩節之前。重點對房前屋後、露天平台、開放式陽台、防盜窗護欄、建築施工工地、外牆裝飾防護網等進行可燃物清理。檢查消防器材配備情況,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及消防通道暢通。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確定整改責任人及整改時限,限期消除安全隱患。

(三)加強禁放區域和場所看護。嚴格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設置明顯的`禁放限放煙花爆竹警示標誌,明確具體人員進行看護,及時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人;對不聽勸阻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常態提醒家長,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園)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認真落實“五個一”工作(即召開一次會議、張貼一份通告、組織一次宣傳、組織一次排查、落實一項看護),保證市教委和區委、區政府工作部署在全區教育系統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二)強化監督檢查。各校(園)要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落實情況進行自查。區教委將在春節期間定期與不定期進行抽查。凡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及時報送信息。各校(園)要暢通信息渠道,加強工作聯繫,如有重大事項要及時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和區教委。

各校(園)於20xx年2月6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煙花爆竹解決方案(精選7篇)6

為深刻汲取煙花爆竹事故教訓,採取有效措施,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確保我省春節、元宵節、“兩會”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穩定。根據國家、省應急管理廳安全監管工作視頻會議要求,決定在全省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進一步壓實和釐清各級負有煙花爆竹監管職責有關單位主體責任和監管職責,依法全面清理、排查和嚴厲打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燬處置和產品質量各環節違法行為,規範生產經營秩序,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3月31日。

三、整治範圍

1、全省範圍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批發)企業、零售店(點);

2、全省範圍內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和銷燬處置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整治重點

(一)煙花爆竹生產企業。

1、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三庫”(成品總庫、藥物總庫、危險品中轉庫);

2、“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靜電)等基礎設施達標情況;

3、分包轉包、“三超一改”(超範圍、超人員、超藥量和擅自改變工房用途)等安全專項整治情況;

4、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5、產品質量安全和流向登記、原材料存儲安全管理情況等;

6、1、1級工(庫)房的防護屏障;

7、混藥工房抗爆間達標情況;

8、涉藥機械設備每日藥塵清理、檢查維護保養及記錄情況;

9、從業人員培訓教育考核情況。

(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

1、經營(批發)超標違禁煙花爆竹的;

2、向零售店(點)銷售專業燃放的類;

3、在許可範圍以外地點存儲、銷售煙花爆竹的;

4、配送煙花爆竹車輛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

5、超量向零售店(點)配送煙花爆竹成品;

6、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包括倉庫安全設施、“四防”安全管理、經營安全專項治理、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以及產品質量安全和流向登記情況等。

(三)煙花爆竹零售店(點)。

1、零售經營店(點)“下店上宅”“前店後宅”;

2、建築結構或安全距離不符合AQ4128—20xx要求;

3、將煙花爆竹產品存放在經營許可範圍外的場所;

4、超規格、超範圍經營和超量儲存;

5、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現場安全管理落實情況等;

6、銷售來歷不明或不合格產品。

(四)打擊非法違法行為。

1、未經公安部門許可、未辦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運輸,或違反許可事項,一證多運、超量運輸、中途轉運,或利用公共交通車輛販運煙花爆竹的;

2、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

3、無證經營、零售和超範圍經營零售煙花爆竹的;

4、生產、經營、零售“假大空”產品和假冒商標、假冒產地的煙花爆竹產品。

五、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即日起—1月31日)。重點抓好四個方面:一是加強輿論引導,充分利用報刊雜誌、電視廣播、微信公眾號等宣傳平台,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相關法律法規、安全燃放知識和專項整治行動的意義目的。二是抓好合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從業人員教育培訓。三是做好零售經營店(點)佈局規劃和許可工作。四是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等部門採取聯合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制販煙花爆竹行為。

第二階段(2月1日—2月28日)。重點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安全監管工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做好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等重點環節的安全檢查,繼續嚴厲打擊非法制販煙花爆竹行為。

第三階段(3月1日—3月31日)。重點抓好檢查情況:“回頭看”、零售經營店(點)煙花爆竹回收和儲存安全監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清當前煙花爆竹安全工作的嚴峻性和複雜性,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措施,深入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推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要嚴格落實縣、鄉(鎮)兩級政府“打非”責任,充分調動村委會作用,形成“打非”的強大力量,組織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等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及村委會開展“拉網式”大檢查,不留死角。對非法制販,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的重點村、重點户要重點盯守。

(二)突出重點,全面排查。各級有關部門要突出煙花爆竹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認真排查整治安全隱患,把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基層、落實到企業、落實到一線操作崗位。生產經營企業要強化風險防範措施落實,自查自改要做到風險隱患查嚴、查深、查細、查實,不留死角,不漏盲區,對發現的安全問題和事故隱患明確責任、明晰措施、指定專人,明確時限,確保隱患治理措施落到實處。

(三)加強監管,嚴格執法。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按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93號)和國家、省級《關於加強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對煙花爆竹安全監督執法力度,對執法檢查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嚴格按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督促企業按期整改,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的,堅決依法吊銷生產(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倒逼企業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四)部門聯動,齊抓共管。各級負有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能部門和相關監管人員要按照《湖北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及工作制度》要求,強化責任擔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燬處置煙花爆竹的行為,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依法加強對涉嫌犯罪的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刑事責任追究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xx〕116號)要求,及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訴,定罪量刑;對涉案企業非法違法行為,依照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以案釋法,以法震企。

(五)廣泛宣傳,羣防羣治。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官方網站、報刊雜誌、電視廣播、微信公眾號等宣傳平台,採取多種形式宣傳報道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依法曝光一批安全生產違法違規典型案例。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嚴格落實舉報獎勵制度,發動羣眾積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燬處置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努力形成全社會參與支持、齊抓共管、羣防羣治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六)壓實責任,嚴肅問責。按照“三個必須”要求,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壓實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責任,切實將專項行動各項工作落實、落地、落小,堅決杜絕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堅決克服以文件落實文件、以會議落實會議的情形發生。省安委辦對專項整治工作責任不落實、安全檢查不到位監管執法不嚴格導致煙花爆竹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嚴格按照《中共湖北省省委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再監督的意見〉的通知》(鄂紀辦〔20xx〕68號),將有關問題線索移送相關紀檢監察機關處理,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請市(州)安委辦迅速將此方案精神傳達到本轄區縣(市、區)相關單位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於20xx年4月15日前,將本地區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送省廳危化監管處。

煙花爆竹解決方案(精選7篇)7

為全面貫徹落實上饒縣城市煙花爆竹禁放專項行動動員部署會精神,進一步改善城市生態環境質量,防治城市大氣、噪音污染,強化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嚴防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現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宣傳、羣眾參與”的原則,落實“網格化”監管措施,明確職責,細化分解目標任務,形成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組織體系,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在我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範圍內不發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二、禁放規定

按照《上饒縣人民政府關於城區範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有關規定,我街道阪頭居委會、羅橋居委會、下山居委會、文家居委會及松嶺社區、格林社區、斯達社區、三清社區、東山嶺社區所管轄的區域範圍,自20xx年2月1日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取得實效,成立羅橋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九個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站,由柯維光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姜彩仙、張鵬輝、林俊晨為成員,負責日常具體工作。

四、責任分工

1、派出所、安監站、城管中隊等相關職能單位、部門依照各自職責,依法依規查處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郵寄、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

2、九個工作小組按照網格管理責任劃分具體負責宣傳發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將《通告》《公開信》發放至居委會(社區)商户、家庭,在社區、居委會各出入口、通告欄張貼《通告》《公開信》,深入居民家中進行面對面教育引導,廣泛發動羣眾;同時負責對在禁止燃放區和禁止燃放點有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傾向的摸底排查,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不留死角。

3、街道宣傳口配置1輛流動宣傳車進行流動宣傳,督促指導每個社區、居委會懸掛橫幅標語、製作宣傳標牌,確保主幹道、各小區主出入口全覆蓋,每個居委會、社區開展一場禁燃禁放主題宣傳活動。各村(居、社區),各單位要組織本單位幹部職工學習禁燃禁放規定和相關知識,並簽訂好承諾書統一交至街道安監站,充分利用本單位微信、QQ、短信等平台及時推送禁燃禁放信息。羅橋中學、縣三小要利用班級QQ、微信羣和騰訊智慧校園等宣傳禁燃禁放規定,實現禁燃禁放區內中、國小、幼兒園宣傳全覆蓋。

4、街道城建線、環衞線及防火辦相關人員要結合日常巡查,一併做好禁燃禁放宣傳監管工作,發現有違反《通告》的行為要及時制止,並向公安機關舉報。

五、工作措施

1、宣傳發動:xx年元月21日起。一是召開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動員會;二是充分利用橫幅標語、電子屏、張貼通告、發放公開信及承諾書和發送手機短信、微信鏈接等方式,廣泛宣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三是所有街村(居、社區)幹部和街道屬(辦)各單位的幹部職工必須在元月28日之前簽訂好承諾書統一交到街道安監站,網格長、網格責任人按照要求負責好本網格的宣傳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2、查處打擊:xx年2月1日起。派出所、城管隊、安監站等成立聯合執法巡查組,對各禁止燃放點內的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予以制止和打擊。對違反“禁止燃放”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要嚴格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要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等法律法規依法查處,並將查處的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同時公佈舉報電話xx(羅橋街道辦)、xx(羅橋派出所)。

3、強化考核督查:各居(社區)、職能部門和全體幹部要認真貫徹落實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各項要求,確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得到有效貫徹落實。街道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嚴格考核問責,考核結果納入年度工作績效考核。對於行動遲緩、措施不力的將約談相關單位負責人;情節嚴重的,將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4、建立長效機制:各居委會要制訂、實施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村規民約,各社區要督促各小區物業、業主委員會建立和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各單位要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擺上日常工作日程,開展定期不定期的檢查整治活動,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長期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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