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停車場管理方案(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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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決一個問題或者一項工程,一個課題的詳細過程。那麼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單位停車場管理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單位停車場管理方案(7篇)

單位停車場管理方案1

沁園春·居地下停車場目前暫定為二進一出(南門進、東門出),採用車牌識別系統統一進出管理。在出入口處部署車牌識別的智能停車收費管理系統,實現對於進出停車場車輛的自動身份識別,車輛進場時間、出場時間、車輛身份信息、停車時間的自動結算、車主信息管理等,實現停車場內進出不停車、不取卡的全自動化控制體系。其核心技術是:在出入口合適位置安裝專用的200萬像素高清攝像頭,外置LED補光燈,集補光、抓拍為一體;可直接控制道閘開/關、外接顯示屏、音頻輸入輸出等;內置車牌識別、車型識別算法,準確率高。

本小區地面原規劃為人車分流模式,特種車輛經登記後可進入園區內(119消防.120急救.110警車),2#.3#.8#樓提前交付,小區建設正在施工導致園區道路不通,交付的樓宇處於裝修階段,為方便業主運輸裝修材料導致人車分流未實現,造成目前被動局面;由於工程加快進度,對部分車位可提前交付,根據月底交付的車位來劃分:私家車位、臨停車位(未售出),私家車位享有VIP特權,它人不可佔用。臨停車位由崗亭入口處確定後,用無線電聯絡地庫巡邏保安給予引導,確保不佔用私家車位。若場內無空閒臨停車位時,及時通知崗亭入口處不可進入。為改變目前被動局面,物業公司出具相應的停車場管理方案,具體管理辦法如下:

一、費用過期車輛管理辦法:

1、車位管理費到期車輛進場時,系統不抬杆,系統界面彈出進場畫面信息,並提示保安此車輛費用到期,並顯示過期天數,保安告知車主需要續費,車主反饋同意去續費時,保安對系統放行,若車主未續費出場時,系統不抬杆,顯示屏顯示過期天數及繳費提醒(原則上過期一兩天,可以放行),並報至物業服務中心此車信息,並由樓管員催費。鑑於工作較忙的車主、不能及時繳費的車主,物業服務中心可每月核對車位繳費信息,由樓管員提前半個月提醒車主,並説明情況。

二、無牌車輛(即臨時車輛)進場時,系統會將該信息記錄,畫面會顯示出車輛圖片,提示保安操作人員人工放行,待保安經過詢問登記後給予放行,並詳情説明計費標準,具體費用按照物業服務中心公示牌標準計算;並用無線電聯繫車場巡邏保安給其引導臨時車位,車輛出場時系統會顯示車輛進/出場信息,繳費後保安人員給予抬杆放行,具體辦法如下:

1、裝修期間送/拉貨車輛(包括三輪)進場時,由保安人員詢問登記後給予放行,並引導至臨停點,並告知裝卸完貨物後請速離場,否則按車場收費辦法收取費用。

2、超載重送貨車輛一律不放行(核載5噸以下):

(1)可經過詳情詢問後為其引導至施工臨時路線;

(2)容易裝卸的車輛,可為其提供平板車或斗車折半運輸。

3、施工重型車輛一律不放行,引導至施工臨時路線。

4、業主搬傢俱車輛進場時,視限高標準放行,如超過車場限高可引導至地面停放,並告知及時出場,可不收費;可進入地下車場的車輛由巡邏保安引導其停車位置,並告知及時出場,可不收費。

5、裝修期間無私家車位的車輛進場時:

(1)臨時拉貨車輛可不收費但計時,由巡邏保安引導至臨時停放點,告知車主及時出場,否則按收費標準對其收費;

(2)臨時來看房的車輛:a、由巡邏保安引導至臨時停放點,告知車主及時出場,否則按收費標準對其收費;b、由保安人員用電瓶車運送至樓宇前,私家車輛可停在小區外停車點。此條款只用於裝修期間,超過裝修期一律按臨時停車收費標準執行。

三、來訪車輛管理辦法:

1、業主親屬、朋友探訪車輛進場時按臨時停車收費辦法管理,通過大門口安防系統圍牆機聯繫業主確認後讓其入場,並由巡邏保安引導至臨時停車位。

2、不願繳費可自行停放在小區以外停放點,步行進入小區。

四、私家車位及租賃車位管理辦法:

1、私家車位按季度繳納車位服務費後,車輛進場時由車牌識別攝像頭識別後自行抬杆放行,反之按第一款項執行。

2、租賃車位的車輛繳納租賃車位服務費後,車輛進場時由車牌識別攝像頭識別後自行抬杆放行,反之按第一款項執行。

3、購買私家車位若無車輛的業主在繳納車位服務費後,可讓其停放親屬等車輛,須由業主前來物業大廳辦理相關手續。

五、員工車輛管理辦法:

1、員工車輛無車位的:因小區外停車點位有限,為確保銷售中心客户停車,員工車輛可進入車庫停放,須經公司批准由保安人員手動放行,並引導至臨時停車位,可不計費。

2、員工車輛有車位的:在繳納相應的車位服務費後方可進入,並停放在相應的車位上。

單位停車場管理方案2

1、目的

確保停車場內的設備、設施和停放車輛的安全,保證車場內整齊有序。

2、適用範圍

本公司轄區內停車場(庫)

3、職責

3.1車場收費員負責按標準收取駛出車輛的車位有償使用費,放行。

3.2車管員負責指揮車輛整齊停放、存放、巡視、監護並做好進出場記錄。

3.3安全班長負責車輛管理的監督、指導。

4、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條例》、《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暫行規定》

5、工作程序

5.1硬件標準

5.1.1停車場內應按消防要求設置、配備手提或便攜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

5.1.2停車場和車行道路應做好停車位和行車線以及禁停、轉彎、減速、禁鳴、限高等醒目標識。

5.1.3停車場內應設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設置路障和防護欄。

5.2車輛進場必須服從車管員的指揮,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履行相關手續,按規定交納費用。

5.3停放好車輛後,必須上鎖,車箱、車簍內貴重物品隨身帶走。

5.4駕駛員、車輛使用人必須保持車場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車場內,車輛發生漏油時,車主應即行處理。

5.5停車場內禁止洗車、修車、試車、練習。

5.6任何人不得損壞停車場內消防、清潔、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5.7停車場由專職保管人員24小時值班。

5.8不準酒後取車啟動機動車輛並駕駛。

5.9停車場內禁止吸煙。

6、車輛進出

6.1車管人員應引導車輛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車輛,主動、禮貌上前接待。

6.2車管人員在辦妥相應手續後方可允許車輛離場,如因私自放行導致車輛失竊,車管人員承擔一切責任。

6.3夜間停放的車輛,車管員應做好記錄並辦理交接班手續。

7、巡視

7.1車管員每半小時或臨時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油、未上鎖、車箱(車簍)遺留物品等情況應及時處理並通知車主,同時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做好記錄,特殊情況報告班長處理。

7.2逾夜車輛,或遇交接班時應清點、核對車輛數量,確保安全。

7.3班長檢查手提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發現逾期或其它異常情況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記錄並及時上報,立即處理。

7.4車管員負責維護好車庫內清潔衞生,保持車庫整潔。

8、意外事故的處理

8.1當車管員發現停車場內的車輛被盜或被損壞時,就立即通知業主,同時逐級報告班長和公司領導。

8.2屬撞車事故的,車管員不得放行肇事車輛,並應保護好現場。

8.3屬酗酒或尋釁肇事而引發的砸車事故,車管員應立即制止,並通過巡邏安全員上門通知車主,對造成的事故進行確認。

8.4車管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如實寫明逾夜停放車輛的數量、區域停放情況、發生事故的時間以及發現後的報告處理情況。

8.5車輛在停車場被盜後,車管員應立即彙報公司處理,待車主確認後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車管員以及車主都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調查處理工作,涉及公司內部人員責任問題,由公司組織調查,視情況做出處理決定。

單位停車場管理方案3

停車場管理是日常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如何使車輛有序進入、安全停放,減少事故、減少糾紛,杜絕車輛丟失,控制非業主/住户人員從停車場進入樓層以及車輛在停車場發生火災、碰撞事故的應急處理等問題,我公司根據本物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如下管理方案。

一、日常管理要點

1、制定完善的停車場管理制度,並遵照執行。

2、定期檢查停車場配置足夠的消防栓等滅火器械,並可通過防火捲簾將整個車場分割成若干個防火區域;車管員對易燃易爆物品、煙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項嚴格把關,提高警惕性,杜絕隱患。

3、私家車位設立明顯識別標示,車管員不讓其他車輛擠佔私家車位;對於一些禁止停車的場所,設置顯著的禁停標誌,對違禁的車輛實施處罰。

4、對於臨時泊車卡、月保卡與私家車位卡採用不同顏色印製,便於識別管理,在車卡背面註明有關事項如:不賠償損失、車輛應自辦保險等,儘量避免事後糾紛。

5、車場配置顯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標誌、禁鳴標識、限速標誌、車場管理須知、收費標準等。

6、車管員對每輛進入車場車輛作適當檢查,注意車輛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跡象做好現場記錄由車主簽字確認,在此減少不必要的糾紛;主動禮貌提醒車主不要將貴重物品留在車內,同時阻止閒雜人員進入車場。

7、停車場將安排專職車管員對停車場實施巡查管理,並引導車輛停放,提供問詢服務。

8、對車場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實施人車分流,確保區內人員進出及活動的安全;對於易產生交通瓶頸、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時進行有效疏導。

9、在停車管理員手中將備一份月保車主基本檔案,以便車輛發生危險情況或緊急疏散時使用;車管員巡查中若發現停放車輛有異常情況(自燃等)要立刻採取措施實施補救,若車輛之間發生交通事故,要儘快處理,以不妨礙車輛通行為準則,並好事件報告。

10、對於長期亂停亂放、耍賴不交車輛保管費的車輛,車場管理部按規定給予發函提醒,再實施鎖車處理,或將其強拖走交由交警部門進行處罰。

二、車場管理規定及租賃協議

對於私家車位泊車和租賃車位泊車,項目管理中心都與車主分別簽定《停車場管理規定承諾書》和《停車場車位租賃協議書》,以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

單位停車場管理方案4

為了加強住宅區的交通管理,維護區內交通秩序,根據交通部門的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一、住宅區內的交通秩序、車輛管理,由管理處負責。

二、車輛管理的職責:

1、在出入口和停車場設立門崗、電動道閘,派專人24小時值班。

2、熟記車輛車主、車牌號碼和車輛固定停車位,熟悉住宅區道路和停車場環境。

3、一切入場的機動車輛,一律收其行駛證,發給司機入場證並登記;出場時即收入場證核對後歸還行駛證並登記。

4、當班巡邏哨要經常巡查車輛停放情況,檢查車輛裝備配件及車廂內存放物資,發現可疑情況,或有安全漏洞,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通知車主,同時報告管理處處理。

5、負責車輛的停放次序,指揮進出車輛行駛。

6、舉止端正,儀容整潔,對待車主、住户熱情有禮。

7、值班時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不得在崗位上聊天、做私活、會客。

8、按規定收費,不得不收費、少收費或多收費。

9、停車場和門崗做好登記,住户搬家或搬運貴重、大件物品離開本區,沒有管理處簽發的放行條,不予放行。

三、各類車輛在本住宅區內行駛停放,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住宅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車輛。

2、車輛長期停放,須申請管理處發放準停證,臨時停放按物價部門核准標準繳費。

3、停放車輛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

4、停放好車輛後,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否則後果自負。

5、機動車輛在本住宅區內行駛禁止鳴號。

6、不準在住宅區內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習。

7、不準輾壓綠化草坪、損壞路牌、各類標誌,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8、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停放,非機動車輛只能在自行車棚內停放)。

除執行任務的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它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管理處予以警告或處以違約金。

四、停車場管理規定:

1、出租車接送本區住户時可以進入住宅區,但司機不得下車在住宅區內行遊,若出租車司機屬來訪者必須辦理來訪手續,換證出入,方可停車。

2、大貨櫃車、集裝箱車、拖拉機、水陸兩用車、工程車不得駛入住宅區。

3、車輛進場,憑行駛證換證出入,保管員代其保管行駛證;車輛出場,憑入場證換行駛證,並核對放行,採用電腦控制系統管理。

4、本停車場不僅憑證、換證出入,同時認人放行;車輛必須由專人駕駛,若非車主駕駛,必須有車主陪同駕駛者前來車場治安崗講明,並交親筆委託書,方可出場。

5、不得在停車場試剎車、練習駕駛、大型修車;有滴漏機油等必須清洗乾淨。

6、不得損壞車場設施。

7、嚴禁運載劇毒、易燃暴物品、火藥和其它不安全物資的車輛進場。

8、按時繳費不得拖欠。

9、停車場內的車輛如有遺失,賠償責任按深圳有關法規執行。

五、摩托車、自行車保管規定:

1、摩托車、自行車實行統一保管,車主須遵守本規定,服從車管員的管理。

2、必須辦理相關停放手續,並交納相關停車費用。

3、需停放的摩托車必須購買車輛綜合保險,車輛遺失時,由車主及時報案並向保險公司索賠。

4、自行車實行統一管理後,如屬保管責任丟失的',由管理處負責賠償。

5、沒有車號牌或車號牌與車體號碼不相符時,車管員有權扣留該車或送派出所。

6、無執照的自行車丟失,管理處不負責賠償。

單位停車場管理方案5

第一條

為加強分公司停車場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車場車位資源,規範停車場使用和車輛停放,保障工作人員及車輛安全,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停車場由分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各項管理工作。

第三條

車輛憑分公司綜合辦公室發放的有效停車卡進出停車場,工作人員有權拒絕無卡車輛進入停車場。停車卡辦理由分公司綜合辦公室統一負責。

第四條

外單位辦公車輛如需進入停車場,必須經過分公司綜合辦公室批准後方可停放。

第五條

所有進入停車場的車輛和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規定,同時服從停車場工作人員的指揮與管理。

第六條

車輛在停車場內行駛,必須低速行駛,有序停泊車輛,嚴禁隨意佔道停車。

第七條

車輛停妥後,車主應當拉緊手掣、熄火,鎖好門窗,並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

第八條

車輛駕駛員有責任維護停車場內設施不受破壞,任何車輛對停車場內設備設施或其它車輛造成損傷的,經確認後,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

車輛的資料如有變更,或遺失停車卡,必須立即通知分公司綜合辦公室,避免引起誤會或造成損失。

第十條

嚴禁在停車場內對車輛進行維修、加油、加電池水、清洗或試剎車等活動。

第十一條

嚴禁漏油、漏水、車況不佳或超高、超重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第十二條

嚴禁載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穢、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第十三條

嚴禁在停車時擅自挪用、埋壓和圈佔消防設備,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四條

嚴禁在停車場內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

第十五條

停車場旨在為機關人員和外來辦事人員提供車輛停放的便利,停車場停放車輛的任何丟失、損壞或車內物品的丟失、損壞,分公司均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本規定由分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規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單位停車場管理方案6

一、管理目標

制定及落實停車場管理規範,完善停車場的安全管理,保障車輛停放安全,轄區交通暢順,出入有序,確保車場設施設備之運轉正常安全,防止事故發生。明確停車場管理的有償保管責任及車位的有償使用,並向進入停車場車主明確此關係。

二、崗位設置及管理架構

1、建議停車場之崗位設置如下:

1.1摩托車、非機動車出口各設固定收費崗;

1.2機動車入口設固定崗,出口設收費崗及固定崗;

1.3停車場內設流動巡邏崗,同時,監控中心也負責停車場內部之監控;

三、管理工作規程

1、停車場管理規程

1.1出入口之控制閘杆必須處於正常狀態。

1.2靈活調動巡邏,每次巡邏須到指定位置,並留意各路線有否非法停泊、阻塞通道現象或清潔、照明、安全及設備欠妥情況,如有,則應予以記錄並及時處理。

1.3停車場內不準進行任何車輛修理,如屬緊急維修,可通知當值主管,做好登記,情況屬實方可實施,以防藉口修理車輛而進行偷車之活動。修理工作結束後須負責將場地清理乾淨。1.4如有車輛拖走,須查明證件及車主,並通知物業服務中心,取得同意後,方可放行。1.5遇有其它特殊情況,立即通知主管或按照緊急事件應變。1.6正確指揮交通,勿讓出入口堵塞。

1.7發現車輛門窗未關好或出現響警號,須立即通知主管,然後再通知車主。1.8對所停車輛核實停車證並進行數據登記。

1.9遇違例車輛:如無證停車、堵塞車輛出入等,可通知主管人員。1.10禁止所有人使用消防喉洗車或在車場內使用其它水源洗車。1.11指引所有駛入停車場的車輛,按車場的規章制度停泊。

1.12如屬臨時停放車輛,只可停泊在特定停車位,並必須按規定收費。所收款項應妥善保管於收銀櫃,不可隨身攜帶,並於下班時點算清楚交主管。1.13定時開啟排氣系統及照明系統。

1.14留意車場高度限制,遇有接近限制高度的車輛時,須提醒司機小心駕駛。

1.15留意車位界限及編號是否清楚。

1.16禁止停車場內洗車抹車,防止弄污地面或地面打滑。1.17留意各交通標記是否清晰

2、車場當值崗

2.1指引車輛緩行安全停放在自己的車位上,並應立即跟進檢查車輛情況,檢查所泊車位是否相符,同時提醒司機關鎖車門、窗,並檢查是否漏水漏油。

2.2檢查車輛有無任何損壞、擦痕,如有任何損壞,都應詳盡登記於“車輛情況登記表”上,並要求車主(司機)簽名認可。

2.3定時巡查車輛的停放情況,制止亂停放現象,發現違例泊車即申請鎖車,清點車庫內車輛,與《車輛出入登記表》上是否一致。

2.4定時巡查車場,如發現有車被損壞、車門未關、車未上鎖、漏水漏油等情況應及時報主管通知車主處理。未通知到車主時,做好《交接班記錄》。2.5仔細登記車輛有關情況,如車牌號碼、車型、車位進出時間等。

2.6嚴密注視車輛情況和駕駛的行為,若遇到醉酒駕車者應立即勸阻,並報告主管或物業服務中心及時處理。

2.7發現有人拆零部件或維修車輛時,應立即制止並檢查當事人有關證件。2.8做好區域內安全防火工作,制止任何人員在車場吸煙或動火作業。

2.9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時所屬區域之車輛一併交接清點無異後簽名。

3、車場巡邏崗

3.1負責整個區域安全巡視工作,特別加強對各走火信道及偏僻區域的巡察,注意盤查可疑及閒散人員。

3.2協助對進入車場車輛管理,指引其停泊適當位置,對商户之已申請固定車位之車輛應督促其不能停泊他人之固定單位,否則申請鎖車。

3.3嚴格檢查登記車場車輛有關情況,發現有車輛未鎖車門時,應立即通知上司跟進聯繫有關車主,然後守護車輛旁,等候上司到來進行處理。

3.4按消防規範巡視並檢查消防設施,做好巡視記錄,確保消防設施處於正常工作狀態。3.5協助車場當值人員對各種停放車輛的管理。

4、車場道口崗

4.1當發現有車輛需進入停車場,駛近道口擋車器時,應立即走近車輛,向司機立正行舉手禮。

4.2當司機開啟車窗時,遞上保管卡同時説“先生(小姐)請收好保管卡(出示登記卡)。4.3在髮卡的同時,另一名值班員應迅速在《車輛出入登記表》上填寫個各欄目。

4.4在卡登記完畢後,應立即將道閘開啟放行,並提示行駛路線,若後面有緊跟着車輛排隊時,應示意其停下,並致歉“對不起,久等了”,然後髮卡。4.5車輛安全進入道口後,方可放下道閘,避免道閘損壞車輛,車輛進入後切記放下道閘,以防車輛衝卡。

4.6當遇到公安、警察、政府部門執行任務的車輛要進入時,查證後方可放行,應作好《交

接班紀錄》登記車牌號。

4.7當發現有車輛駛出園區達擋車器前時,即上前立正並説“先生(小姐)您好,請您交還保管卡”等禮貌用語,並核對車牌好號。

4.8查對無誤後,值班員開啟車擋,並迅速在《車輛出入登記表》上做好登記。

4.9若出場車輛和司機有疑問時,應向司機詳細盤問核對有關情況。在盤問和核對過程中若發現有問題,應立即截留車輛,機智地應付司機,並用對講機報告主管、監控中心和物業服務中心。

4.10遵守管理服務文明禮貌用語。

5、停車場交接班

5.1接班人員必須提前15分鐘做好接班的準備工作正點交接班。

5.2接班人員要詳細閲讀交接班日記和有關通知單,詳細瞭解上一班設備運行情況,對不清楚的問題一定要向交班者問清楚,交班者要主動向接班者交底,交班記錄要詳細完整。5.3交班人員要對接班人員負責,要交安全、交記錄、交工具、交場所衞生、交設備運行動態,雙方要辦簽字手續。

5.4如在交班時設備突然發生故障,或正在處理故障,應由交班人員為主排除,接班人員積極配合,待處理完畢或告一段落,報告主管,徵得同意後交班人員方可離去,其交班者延長的工作時間,視事故報告分析後,再作決定。

5.5在規定的交班時間內,如接班者因故未到,交班者不得離崗,擅自離崗者作曠工處理,發生的一切問題由交班者負責。接班者不按時間接班,主管要追查原因,視具體情節作出處理,交班者延長的工作時間除公佈表揚外,併發給超時工資。

5.6接班人員酒後或帶病堅持上班者,交班人不得交給他們,並及時報告主管,統籌安排。

四、停車場承包費及其它

1、停車場地位置:鄭州市東明路河南省腫瘤醫院

2、停車場地面積:xx,車位:xxx個;

3、承包費:包括場地使用費和物業費,場地使用費為元/月,物業費為元/月,合計每月停車場承包費為元/月(大寫圓),承包方除支付承包費以外還需支付停車場內的用水、用電和日常維護費用。

五.停車場使用守則

1、停車場使用守則

為確保車場秩序良好及人員安全,凡駕車進入本車場的司乘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1.1凡進入停車場的車輛必須自覺接管理人員的檢查,停放車輛時必須按指定的位置停放。

1.2嚴禁裝載有易燃、易爆或劇毒危險物品的車輛進入車場,如違反規定擅自進入,發生事故,除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外,並追究司乘人員的責任。

1.3本停車場收費只提供泊車車位,泊車後請自行鎖好車輛,關好門窗。任何車輛或其附件和車內對象的遺失或損壞,無論任何原因本車場概不負責。

1.4本停車場的車位分為時租車位、月租車位及固定車位,並規定以一張泊車咭供固定一輛車使用。泊車時請自覺按指定位置分別停泊,不允許亂停亂泊。凡違法亂紀反規定、拒交車位使用費、強行亂停亂放、不聽勸告和車輛,本車場將採限相應在措施,不排除將車輛扣起或拖離車場,並作嚴肅處理,相關費用由車主負責。

1.5停泊時租車位之車輛應入閘取卡,離場時先到停車場收費處自覺交費,交費後15分鐘內出閘交卡,車輛離場。未繳足車位使用費者,管理者有權拒絕放行,直至所有車位使用費(含扣押期間的車位元使用費)全部付清方可離場。

1.6停車卡必須妥善保管,不提污損、折迭或遺失,如有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並向車場物業服務中心申辦補領手續。時租車位的車主應實時向停車場收費處報告,經車場主管核查有關證明文件後方能取車,除須繳付實際之車位使用費外並須繳付手續費¥。1.7保持車場內清潔,不得在車場內清洗車輛,不得隨意動用消防設施,不得在車輛內入油和維修車輛,不得在車場內棄置垃圾。

1.8愛護公物,車場內設施如有損壞,當事人需承擔賠償責任,如有故意衝卡,損壞收費器械設備或其它車輛內之設施,需按照物業服務中心要求之金額賠償。

1.9本停車場內的車輛,無論任何原因,若有需要被拖走移動發生的損壞,本車輛概不對任何損失負責。

1.10駕車人仕必須遵守場內指示牌行車,確保車輛不得停泊在劃定車位界線以外的任何地方,亦不得妨礙本停車場之出入口或任何通道。

1.11凡在車場停放車輛的人員,有義務檢舉一切違法犯罪行為,共同把車場管理工作做好,如對本停車場管理人員之投訴,可向當值之車場主管提出,或書面通知物業服務中心。1.12物業服務中心如有需要將隨時增加或修改停車場之管理規則而不作另行通知。

單位停車場管理方案7

一、目的

1、規範物業服務區域內停車場管理制度,維護停車場車輛進出、行駛與停放秩序,確保車場設施設備運轉正常,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規範公司停車場收費管理行為,規範IC卡制卡、發放管理制度,確保停車費規範、及時、全額收取。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目物業服務中心管理區域內的停車場。

三、停車位服務與租用辦理手續

1、停車位使用權限

小區地下停車位僅限擁有地下停車位使用權的業主使用,非業主車輛及未購買地下停車位或未獲得地下停車位使用權的車輛不得進入地下停車場進行車輛停放;地面停車位僅限租用停車位的業主及臨時停放小區的訪客使用,其他業主不得佔用。

2、停車位服務辦理手續

2.1購買地下車位的業主需憑身份證、車位購置發票、地產地庫車位購置協議(機械車位、非機械車位)等有效資料到物業服務中心客户服務部申請辦理,客服專員為前來辦理的業主填寫《停車卡辦理流轉單》(附件1);

2.2客服專員審核業主資料無誤後,與業主簽訂《車位使用服務協議書》(附件2)、停車位使用管理規定及承諾書(附件4),並按規定收取停車位管理服務費、IC卡制卡手續費(押金);

2.3客服專員將《停車卡辦理流轉單》及IC提供給秩序管理部授權,再由經辦的客服專員將IC卡發放給業主;

2.4工程管理部收到《停車卡辦理流轉單》後負責帶領業主到現場驗收車位,對購買機械車位的業主進行機械車位的操作培訓,並填寫《停車位交接驗收單》(附件5);

2.5車位驗收結束後,《停車卡辦理流轉單》、《停車位交接驗收單》移交給客服專員。客服專員及時將車位服務辦理手續的相關資料存檔。

3、車位租用辦理手續

3.1車位出租方案須經房地產公司和物業公司批准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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