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亂停亂放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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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方案,方案是闡明具體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企劃案。那麼我們該怎麼去寫方案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小區亂停亂放管理方案,歡迎大家分享。

小區亂停亂放管理方案

小區亂停亂放管理方案1

為更好維護XX家園交通秩序,規範車輛停放管理,維護相關業主權益,解決本小區車輛日益增多、車難管和停車矛盾日趨加劇的問題,確保小區安全、有序、整潔,營造更加宜人的居住環境,根據本小區實際情況需要,特制定如下各項管理規定:

一、行駛規定

(一)禁止2.5噸以上的貨車、大型客車及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入內(搬家公司車輛、消防車、工程車等特殊車輛除外);

(二)車輛進入管理範圍後,請按XX鄰里規約規定有序停放。減速慢行,禁鳴喇叭;出租車經許可後才能進入,並嚴格履行臨停車管理規定(臨停車位按照車輛先到先停,停滿為止執行)。

二、停放規定

(一)本小區地面車位僅限臨時車輛停放,不設專用固定車位。

禁止車輛停放在消防登高路面,佔用消防通道。由於佔用通道所引起的一切責任及後果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二)安全駕駛,文明停車。

禁止車輛在小區管理範圍內亂停亂放、越線停車或佔用通道及出口影響別人通行,一經發現後,將採取勸告、鎖車、報警等相關措施,由此帶來的費用全部由肇事車主承擔;

(三)對於多次違反停車規則,經物業服務企業三次以上勸導仍不配合者。

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刪除該車車輛信息在小區內的自動識別信息,按外來車輛進行管理;

(四)車輛停放時,請按規定有序停放,關好門窗,拿走車內貴重物品;

(五)若車輛出現意外,請車主第一時間內報警或請物業服務中心代為報警,通知公安機關介入調查解決。

物業配合公安機關調閲監控,提供線索;

(六)進入地面臨停車輛車主,要愛護停車位(停車場)的消防、供水、供電、通訊、路沿石等一切公共設施,不慎損壞照價賠償,造成嚴重事故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七)進入地面臨停車位停放車輛業主,停車時請注意場地衞生,禁止將車內垃圾、飲料瓶(罐)隨手扔在停車位(場)邊上;

(八)如有因不交納相關費用或其他糾紛故意損壞道閘、歐打管理人員、封堵小區出入口等惡劣行為者,物業服務企業將有權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肇事者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三、收費標準及規定

(一)臨停車位實行區分收費制,業主車輛可選擇一個車牌錄入5元收費區,即2小時免費,超過2小時,收取5元,24小時內不重複收費,超過24小時累計重新計費;

業主可選擇一個車牌錄入10元收費區,即2小時免費,超過2小時,收取10元,24小時內不重複收費,超過24小時累計重新計費;訪客車輛30分鐘免費,超過30分鐘收取5元/小時,24小時內60元封頂,超過24小時累計重新計費;業主家除去5元區、10元區剩下的車輛統一按照訪客車輛計費。

類型

免費停車時間

收費標準

A:業主車輛一個車(固定車牌)

2小時

停車2小時以上收取5元,24小時內不重複收費

B:業主車輛一個車(固定車牌)

2小時

停車2小時以上收取10元,24小時內不重複收費

業主車輛除A、B以外的`車和訪客車輛

0.5小時

停車0.5小時以上收費5元/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24小時內60元封頂。

(二)進入小區執行公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水電氣工程車、網絡通信工程車輛等)不予收費。

(三)進入地面停車位停放車輛應自行保險,本停車場只提供停車場地使用服務,對車輛之任何破壞、丟失等現象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資金管理使用監督

(一)停車費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收取,停車費收益60%歸全體業主所有,40%歸物業服務企業;

(二)停車費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的部分,按照《XX家園管理規約》規定使用;

(三)停車費收支情況按季度公示,張貼在物業管理區域顯著位置;

(四)停車費管理使用情況由業主共同負責監督。

小區亂停亂放管理方案2

一、指導思想

圍繞“潔淨、整齊、有序、綠色、美麗”的城市精細化管理目標,依法開展非機動車輛停放專項整治,為人民羣眾創造安全、暢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整治範圍

本次整治範圍為:東起解放路、西至天馨路、南起南環路、北至涇河南路。

三、整治目標

通過實施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專項整治,使中心城區主次幹道、人行道非機動(電瓶車、三輪車、自行車、摩托車等)停放達到“標識清楚,方向一致,規範有序,市民自覺,管理順暢”的良好局面。

四、整治任務及責任分工

1.全面施劃非機動車停車點。對20xx年施劃的80處非機動車位標線進行修補,完善停車方向箭頭和停車標識;按照“因地制宜、應劃盡劃”的'原則,對未施劃停車點位的街路進行實地查勘,施劃非機動車停放點。

責任單位:市容督查科責任人:王小燕

2.規範停車集中整治行動。由各市容執法管理中隊負責非機動車停放整治,對不按規定停放的非機動車,當事人在現場的,採取告知、教育等方式,引導其規範停車;當事人拒不改正的或當事人不在現場,按照《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甘肅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依法處置。

責任單位:各市容管理中隊責任人:中隊負責人

3.強化文明停車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崆峒城管”微信公眾號、門户網站、電視台等新聞媒體,加大宣傳文明停車報道力度,努力做好輿論引導,對蠻橫滋事等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責任人:李延峯

4.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各市容管理中隊在整治工作開展過程中,督促城區沿街門店、單位落實“門前五包責任”,由門店、單位負責監督做好店鋪門口或單位門口非機動車駕駛人規範停放車輛,特別是學校、醫院、商場周邊,要指定專人負責指導非機動車停放;動員鼓勵小區、商場以及學校、醫院等單位,合理釋放內部停車場所,儘可能開放對外停車空間,緩解外部沿街停車壓力。

責任單位:各市容管理中隊責任人:中隊負責人

五、工作步驟

中心城區非機動車停放專項整治工作從4月16日起至5月31日結束。分為三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4月16日至4月20日)。發佈關於規範中心城區非機動車停發通告,開展非機動車規範停放宣傳引導活動,勸導市民在規定地點停放非機動車。

(二)整治階段(4月21日至5月25日)。全面開展非機動車停放整治工作,嚴格落實徒步巡查制度,及時處置各類違規停放行為,確保道路秩序,維護安全穩定。

(三)督查總結、完善制度階段(5月26日至5月31日)。局市容督查科要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督查,並根據督查情況總結整治情況。各責任中隊要提煉固化經驗、做法,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出現反覆。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開展非機動車規範停放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意義,以對市民羣眾高度負責的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強化措施,疏堵結合,順利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落實責任,強化措施。非機動車停放整治工作由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朱天智主要負責,各責任科室和管理中隊要按照各自分工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把任務和目標分解細化到具體責任人,加大巡查檢查力度,強化工作措施,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長效管理,鞏固成果。各責任科室和中隊要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非機動車治理長效機制,加強巡查,強化協作,持續做好整治工作,為建設宜居宜業宜遊新崆峒創建優美的市容環境和交通秩序。

小區亂停亂放管理方案3

為進一步規範縣城區車輛停放秩序,整治縣城區車輛亂停亂放違規行為,提升城市形象,推進國家文明縣城創建,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堅持疏堵結合原則,按照“規範有序、各行其道、朝向一致、文明停車”的工作要求,重點整治學校、醫院、商場、農貿市場等場所周邊的違法佔道停車行為,縣城區主次幹道、背街小巷亂停亂放現象明顯減少,車輛停放規範有序,營造乾淨、整潔、有序、宜居的城市環境。

二、整治範圍

(一)整治擅自佔用主次幹道、背街小巷、公園廣場、商業街區公共道路、盲道、緣石坡、人行橫道的亂停亂放行為;

(二)整治學校、醫院、大型商場、農貿市場、旅遊餐飲場所等重點區域及周邊亂停亂放行為;

(三)整治單位、社區、小區內及消防通道亂停亂放行為;

(四)整治廢舊車、“殭屍車”;

(五)整治車輛銷售、維修行業亂停亂放行為。

三、重點任務

(一)以“疏”為主,解決停車難題。

1.進一步優化主次幹道人行道停車位規劃建設,完善停車位標線施劃,適當增設小汽車、摩托車停車位,清除違規停車位,對不適合停車的`區域根據實際情況安裝物理隔離設施,逐步解決車輛停放設施設備問題。規劃建設智能化立體停車場,積極爭資,修建南門口、瑞通路、城北、隆鑫、橋頭場、沙丘等6個智能化立體停車場。

責任單位:縣城市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規劃自然資源局、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20日前

2.做好城區老舊小區改造,適當增設停車位。督促物業公司轉變思想,提高物業服務質量,規範小區內車輛停放,讓業主自主、自願將車輛規範入庫停放。引導物業企業建設智能停車引導系統,對外開放停車。

責任單位:縣住房城鄉建委

配合單位: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25日前,長期堅持

3.在背街小巷及“三無”樓棟等合適位置及區域增加停車位,施劃停車位標線。做好背街小巷及“三無”樓棟停車秩序管理,做到車頭朝向一致、規範停放。

責任單位: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配合單位:縣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二)以“堵”為輔,抓好重點區域整治。

1.加強已規劃停車區域的停車管理,確保車輛朝向一致、車頭朝外。對主次幹道、學校、醫院、商場、公園廣場、農貿市場的人行道等市政公共區域亂停亂放行為開展專項整治。依法依規處置“殭屍摩托車”。分時分段分區域抓好縣城區網格化管理,對易出現車輛亂停亂放的區域,定人員、定路段、定範圍,強化日常巡邏執法。

責任單位:縣城市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教委、縣商務委、縣衞生健康委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2.加強“三輪車”“超限車”入城管控,完善縣城主次幹道抓拍系統,做好車輛佔用主、次幹道車行道及消防通道等亂停亂放行為整治。加強重點路段、重點時段車輛管控,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對在車行道上不按規定停放的車輛依法依規嚴處,引導駕駛員養成規範停車的文明意識和習慣,營造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依法依規處理“殭屍小汽車”。

責任單位:縣公安局

配合單位:縣城市管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3.每週不定時對佔用消防通道亂停亂放車輛開展聯合執法整治,及時疏通生命線,保證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責任單位:縣消防救援大隊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局、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4.按照相關規定,明確車位購買、車位租賃、車輛臨時停車收費等標準,杜絕亂收費行為發生。

責任單位:縣發改委

配合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5.抓好門店、商鋪等“門前三包”車輛規範停車工作,禁止門店、商鋪前佔道停車。

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配合單位:縣城市管理局、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6.做好物業小區亂停亂放行為整治,督促縣城物業小區和在建樓盤做好小區內及周邊車輛停放,動員車輛入庫。

責任單位:縣住房城鄉建委

配合單位:縣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7.做好學生引導教育,配合做好學校周邊區域車輛亂停亂放整治,抓好“小手牽大手”、禁止未成年學生駕駛電瓶車等宣傳教育、引導等工作。

責任單位:縣教委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8.督促車輛銷售企業規範停車,朝向一致。

責任單位:縣商務委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9.加強農用車入城管控,做好縣城農機銷售、維修等門市監督管理工作,對佔道經營門市企業進行處罰。

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委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10.規範機動車維修行業車輛停放,對佔道經營、亂停亂放企業進行聯合處罰。

責任單位:縣交通局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11.監督本單位幹部職工規範停車,做好單位周圍及責任區域車輛規範停放工作,加強文明教育,發揮好示範帶頭作用。

責任單位:縣機關事務中心

配合單位:縣級各部門、各單位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12.積極開展背街小巷、“三無”樓棟亂停亂放行為整治,進一步優化背街小巷、“三無”樓棟停車位管理,加強規範停車宣傳發動,積極開展聯動執法。

責任單位: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配合單位:縣城市管理局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長期堅持

(三)建立機制,做到常態長效。

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總結整治工作經驗和做法,解決縣城區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建立每月一次全面整治,每週一次分區域整治的常態化整治機制,按職責分工做好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成果鞏固,防止亂象復燃,常態化、長效化推進車輛亂停亂放治理。

責任單位:縣城市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教委、縣交通局、縣商務委、縣農業農村委、縣機關事務中心、縣市場監管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南賓街道辦事處、萬安街道辦事處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15日前,長期堅持

四、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0月10日前)。

通過廣播電視媒介、標語橫幅、印發文明停車宣傳單等“線上+線下”方式抓好宣傳發動,營造整治氛圍。使羣眾深入瞭解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爭取廣大羣眾積極配合、參與、支持,引導廣大市民養成規範停車等文明習慣,樹立文明新風。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0月11日至31日)。

按照工作方案,根據工作要求和分工,積極採取措施,集中力量開展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對縣城重點區域及周圍加大力度整治,對廢舊車、“殭屍車”等無人認領車輛,依法依規進行處理,爭取在集中整治階段將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三)鞏固提高階段(20xx年11月起,長期堅持)。

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工作完成後,及時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各單位按職責做好管控工作,鞏固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成果,提高整治質量。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縣城區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副縣長冉啟明任組長,縣城市管理局局長汪柏林、縣公安局副政委秦天海任副組長,縣委宣傳部、縣教委、縣住房城鄉建委、縣市場監管局、縣商務委、縣交通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南賓街道、萬安街道等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統籌推進縣城區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城市管理局﹐由縣城市管理局局長汪柏林兼任辦公室主任,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政委冉雲飛、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大隊長張波任辦公室副主任,分別按職能職責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

(二)抓好宣傳發動。一是縣融媒體中心要利用電視、報刊、公眾號等方式,廣泛宣傳發動,引導廣大市民養成規範停車的文明習慣,樹立文明新風。二是縣城市管理局利用市政LED、車載廣播廣泛宣傳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相關法律法規。三是縣公安局利用廣播,適時播放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相關法律法規。四是各街道要廣泛發動基層羣眾,做到每個社區有一幅宣傳標語,掀起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熱潮。

(三)狠抓工作落實。各牽頭單位要發揮好牽頭和統籌作用,依照本方案,結合職能職責,進一步細化工作方案,確保各項工作有措施、有專人、明責任、見成效,各責任、配合單位要及時落實各自任務,確保取得實效。

(四)加強資金保障。縣財政局要加大對城市綜合管理提升的經費投入,保障本次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經費。各街道要利用城維費用,保障背街小巷、“三無”樓棟的停車位增設、標線施劃等資金。

(五)加強工作督查。縣城市管理局要會同縣政府督查辦開展專項督查,進行明查暗訪,公開曝光發現的問題,督促各單位、街道抓好工作落實,對車輛亂停亂放專項整治工作推諉扯皮、整治不力、問題反覆“回潮”的進行跟蹤督辦,並予以全縣通報。

小區亂停亂放管理方案4

為進一步加強城區車輛停放管理,對標對錶全國文明城市標準要求,改善交通和出行環境,營造文明、規範、有序的交通秩序,按照縣委縣政府統一部署,經研究,決定在城區集中開展車輛停放專項治理“百日行動”。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人民為中心,以車輛停放專項整治為切入點,堅持問題導向和源頭管控,不斷優化車輛停放環境,規範停放秩序,推進城市管理向精細化方向轉變,讓人民羣眾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規範轄區停放秩序,加強停放整頓,通過合理規劃、有序增加停車區域、加大違停處理力度等途徑,着力解決新老城區、經濟開發區等區域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的突出問題,推動停車需求與供給的平衡,緩解城區範圍內車位供需矛盾,促進市民形成以文明、規範、有序的停車新秩序,實現城區停車面貌大提升。

三、組織領導

成立縣城管局車輛停放專項治理“百日行動”指揮部。

指揮長:

副指揮長:

成員:

(1)梅山城區整治組

組長:汪先華

副組長:耿浩、張軍

成員:劉鵬、李偉、肖傳鬆、廖磊、簡寬、陳四春

宣傳車1輛、拖車1輛

(2)江店城區整治組

組長:葉凡晶

副組長:鄧正林

成員:童曉燕、劉芹、葉娟、汪洋、方歡、林祥、朱永輝、張靈智、儲修友、王磊、王榮

宣傳車2輛、拖車1輛

(3)經濟開發區整治組(包括開發區小區)

組長:夏純成

副組長:胡民、楊彪

成員:樊家勝、萬舒楊、杜海波、詹冬明

宣傳車1輛、拖車1輛

(4)物業小區整治組

組長:李鴻勝

副組長:羅文中

成員:潘凌峯、王蘇千、陳誠、彭海洋

宣傳車1輛、拖車1輛

(5)工作督導組

組長:張迪福

副組長:周敏

成員:單大為、江雲飛

負責“百日攻堅”行動停車秩序督查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鄭志華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車輛停放專項治理協調、拖車聯繫、信息上報等工作。

四、工作步驟

專項治理百日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摸排清查階段(即日起至9月15日-30日)

1、清查停車資源。新老城區、經濟開發區等區域對所管轄的各類公共停車場、經營性停車場、停車位進行系統摸排清查。全面排查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位情況,建立基礎台賬。(9月30日前完成)

2、排查停車秩序亂點。各片區對新城區靜態停車秩序混亂路段、市民多次投訴停車問題路段、“殭屍車”排查梳理,建立基礎台賬。(9月30日前完成)

3、合理建議新增停車泊位點。各片區要根據摸排情況,集合日常管理實際情況,對轄區規範設置停車泊位點、增設停車位標誌、施劃停車泊位標線等提出合理建議。(9月30日前完成)

4、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加強對小區內停車管理,引導小區業主將車輛停放至地下停車位。(9月30日前完成)

5、規範停車場庫使用。對收費停車場要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凱達爾公司規範各收費停車場停車秩序,確保智能化無人管理的停車場設備正常使用,人工管理的停車場要求現場管理人員加大巡查,避免一車佔用多位,按照“入位、順向、頭齊”有序規範停放。(9月30日前完成)

(二)整治階段(10月8日至11月30日)

1、強化路面秩序整治。充分利用網格化巡查機制,本着分工不分家的原則,通過拖移、貼單等手段,重點查處不在車位停車、不規範停車、“殭屍車”佔用停車位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形成嚴查嚴治的高壓態勢,對影響交通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或拒絕駛離的堅決依法處置到位。

2、強化聯合執法機制。加強與交警、社區、以及物業公司對接協調,同步開展物業小區、背街小巷、機關單位以及公園廣場等停車秩序整治,動員道路沿線各單位落實門前承包制度,門衞保安要參與勸離違停車輛,及時制止違法停車行為。

3、加強違停巡查管控。加大巡查力度,對城區機動車佔道經營進行拉網式檢查,對相對集中、容易反彈的重難點區域集中力量專項治理,着力整改將停車設施挪作他用的違法行為。

(三)鞏固提高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並長期堅持)

1、落實長效管理措施。堅持車輛停放長期規範治理,常態化整頓停車設施挪用、佔用等問題,嚴厲打擊各類佔道經營亂象,嚴格查處佔用盲道亂停車、在道路泊位外亂停車、不按道路泊位指定順序亂停車、在非機動車道亂停車、在交叉路口亂停車、佔用消防通道亂停車等行為,堅決防止車輛停放亂象抬頭和反彈。

2、優化車輛停放管理。結合工作實際對車輛停放點位重新規劃,緩解羣眾停車難問題。優化車輛停放管理,對禁停標誌設置、停車點位新增提出合理建議。同時加大引導提醒力度,在一些重要路段,增設禁停標線、拖移車輛標誌,增強警示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要進一步提高車輛停放專項治理對提升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水平重要性的認識,建立定期會商、公眾參與機制,積極徵求社會各界對車輛停放秩序問題及治理對策的意見建議。各部門要對照整治方案,進一步細化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保障車輛停放專項治理工作深入開展。

(二)加強督查考核。要按照時間節點要求對停車資源、違法停車點位等情況進行統計彙總,並匯報到車輛停放專項治理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局督查科要定期對各單位車輛整治情況開展督查檢查,並將有關工作進展情況和檢查結果及時通報,確保車輛停放專項治理工作正常有序推進。

(三)加大宣傳力度。要採取羣眾易知易曉的形式,充分利用電視、自媒體、宣傳車、宣傳欄等多種宣傳手段,向城區市民宣傳文明創建、文明停車的相關知識,引導廣大人民羣眾養成文明停車習慣,提高參與創建文明城市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小區亂停亂放管理方案5

一、組織領導

成立由趙國華支隊長任組長,其他支隊領導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治工作的指導、檢查和考核。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要成立主要領導負責的工作班子,全力推動整治工作。

二、整治範圍

定海、普陀和新城三個大隊管控的建成區道路。

三、整治重點

整治城區車行道上車輛亂停亂放,重點查處停車泊位外亂停車、交叉路口隨意停車、客運車輛在站點外隨意停車上下客、單位大中型接送客車未按指定位置停車上下客;協助城管執法局查處人行道上車輛不按規定停放。

四、整治目標

城區主要道路機動車亂停亂放現象明顯減少,尤其是市區商場、酒店等營業性場所門口的違法佔道停車得到明顯整治,違法停車現象明顯減少,力爭城區主幹道每5公里違法停車小於3輛。

五、工作部署

1、2月15日前,對佔路停車泊位進行調查摸底,列出詳細的設置位置和泊位數清單,人行道上的機動車停車泊位在列出清單後送城管執法局。今後在人行道上新增佔路停車泊位後要及時將設置位置和數量告之城管執法局。定海和新城大隊要配合支隊秩序科完成上述工作。

2、3月1日前對城區道路上佔路停車泊位(含摩托車、非機動車停車泊位)的標線進行修補,對標線模糊的進行重新施劃,確保佔路停車泊位標線清晰明顯。

3、3月10日前根據道路實際和停車需求,對佔路停車泊位進行進一步的整合,定海和新城大隊要配合支隊秩序科完成定海城區和新城佔路停車泊位增設。

4、3月底前,定海和新城大隊要規範單位大中型接送車停靠位置,普陀大隊對單位大中型接送車停放位置進一步進行完善。

5、2月1日到6月30日整治期間,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要根據轄區內機動車違法停放的集中區域、公交車、出租車、單位員工大中型接送車行駛路線和時間,合理設定重點整治路段和時段,制定詳實的整治計劃。對違法停車要逐個路段落實責任民警,做到包乾到人。大隊領導要加強對包乾路段的抽查,真正做到查處違法停車長效、落實。要加強動態巡邏管控,對違法停車影響交通的要堅決予以強制拖離。對公交車、出租車、單位員工大中型接送車要採取成立集中整治小組,通過提前守候、便衣攝影取證、民警攔截處罰、單位上門溝通等有效手段,迫使駕駛員改掉不良停車習慣,做到合法停車。

六、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務必要高度重視本次集中整治工作,要制定周密的`整治計劃,真正把這次專項整治行動抓緊、抓實、抓細、抓出成效。整治方案和整治計劃在1月底前報支隊秩序科。

2、相互協作,形成合力。按照市創衞辦關於人行道上由城管執法局牽頭、交警部門配合,車行道上由交警部門牽頭、城管執法局配合的要求,三個大隊要加強與城管執法局的聯繫,要按照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不推諉,不扯皮,工作中發現困難要及時溝通,互相幫助。

3、強化宣傳,營造氛圍。支隊宣傳科要會同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根據集中整治的進度安排,專門制定詳細的宣傳計劃;要主動聯繫宣傳部門、文明辦和新聞媒體,努力做到“事前宣傳充分,事中曝光有力,事後討論有聲”。

4、加強檢查,按時上報。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整治期間要在每月20日對各自城區主次幹道5公里雙向違法停車率進行測定。測定結果和當月整治情況、存在問題及下月工作計劃在每月22日前上報支隊秩序科。專項整治工作總結於6月25日前上報

小區亂停亂放管理方案6

近年來,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機動車保有量不斷增長,城市機動車“停車難”“收費亂”“管理亂”(以下簡稱“一難兩亂”)等問題日漸突出,嚴重影響羣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有效解決當前停車收費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推動黨史的學習教育“我為羣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走深、走實,現結合工作職能,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管理理念,深入貫徹落實省紀委監委全省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監督試點工作部署會議精神,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以羣眾需求為導向,進一步優化城市公共資源,規範城區停車管理秩序,全力解決我區停車需求和停車場建設不充分、分佈不平衡之間的矛盾,着力構建權責明晰、服務為先、管理優化、執法規範、安全有序的停車管理秩序。

二、整治目標

開展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全力落實各基層單位的監管職責,堅持問題導向,找準找實問題,列出問題清單,逐一整改銷號,切實解決公共停車領域羣眾反映強烈的“一難兩亂”問題,到2021年底,全區城區機動車“停車難”問題有效緩解,“收費亂”“管理亂”問題得到有效治理,實現“一活一擴一降一升”階段性目標,即停車泊位存量資源有效盤活、增量逐步擴大,羣眾投訴舉報大幅下降、滿意度明顯提升,逐步實現停車有位、停車有序、停行一體的良好局面。

三、整治時間與範圍

(一)整治時間:2021年7月至12月底。

(二)整治範圍:城區所有佔用城市道路設置的停車場(點)及納入我局管理範圍的地下停車場。

四、整治任務及分工

(一)“停車難”方面

1.未充分利用城區公共道路資源,在盤活停車泊位存量資源、新增停車泊位的設置上缺乏科學規劃。

整治要求:充分利用城區公共道路資源,在現有停車泊位的基礎上,進一步盤活存量停車泊位資源,優化停車泊位,對新建、改建、擴建的道路、住宅周邊合理增設停車泊位,最大化滿足周邊羣眾“停車難”問題。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責任人:康軍

配合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2.擅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區域安裝地樁、地鎖,“殭屍車”“罩衣車”長期霸佔道路公共停車泊位,導致羣眾車輛“無位可停”問題。

整治要求:加強對道路公共停車泊位停車情況的執法檢查,整頓長期霸佔停車泊位問題。

責任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責任人:周淼鋒李華何鋭強葛連玉

配合單位:廣場管理處、機動中隊

3.中心城區、繁華地段以及學校商場醫院車站景區等人員密集、車流量大的重點區域停車泊位緊缺問題。

整治要求:各責任單位對各自轄區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商業設施、寫字樓、旅遊景區、體育場館、居民小區等停車設施進行摸底普查,積極協調對接,鼓勵在加強安全管理和滿足基本停車需求的`前提下,在空閒時段向社會車輛合理開放,盤活存量資源,提高使用效率。對醫院、學校,以及餐飲、購物場所集中的區域,結合實際增設特殊時段臨時停車泊位或減免停車費用等措施,合理滿足重點區域羣眾就醫、上學、就餐等出行停車需求。

責任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等城區各中隊、廣場管理處

責任人:周淼鋒李華何鋭強康軍

(二)“收費亂”方面

4.未按照規定設置停車公示牌,羣眾對收費標準不清楚問題。

整治要求:對城區佔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停車場(點)設置情況的排查,對未按照規定設置停車公示牌的,督促停車場(點)經營者在入口等顯著位置設立停車公示牌,明確路段類別、收費時間、收費標準等信息,實行明碼標價。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配合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5.未經批准私自設定或擅自提高停車收費標準,加重羣眾停車負擔問題。

整治要求:加強城區佔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停車泊位收費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經營者嚴格執行機動車停放分區分類定價收費標準。對不執行計時收費、不執行政府定價政策、擅自提高停車收費標準以及不落實免費停車政策的停車場(點),責令整改;拒不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停車場(點)經營資格,並移送發改部門依法查處。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責任人:康軍

配合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6.未經審批或備案佔用城市道路、公共廣場、市政公共用地等施劃停車泊位,私自設場收費問題。

整治要求:對未經審批或備案佔用城市道路、公共廣場、市政公共用地等施劃停車泊位,擅自設定收費標準開展停車收費的,移送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配合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7.停車發票管理不規範,存在收費不給票、多收費少給票、不要票少收費、收費給廢票等問題。

整治要求:加強停車場(點)經營者及收費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統一為收費人員配發工作服裝、工作證、發票等,要求收費人員主動向繳費人提供發票。實行無人收費管理的停車場,通過科技手段,採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公示發票索取方式,為有需求的繳費人提供電子發票,促進停車管理收費規範化。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責任人:康軍

配合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二)“管理亂”方面

8.擅自施劃增加泊位,超泊位停車,以及車輛亂停亂放,影響道路通暢和公共安全的問題。

整治要求:加強城區佔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停車泊位經營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整頓規範停車場(點)停車秩序,嚴肅查處停車場(點)擅自施劃增加泊位、超泊位停車以及車輛亂停亂放,影響道路通暢和公共安全的`問題,營造安全、暢通的停車環境。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責任人:康軍

配合單位:機動中隊及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9.停車場所只收費、不負責,導致車輛受損失竊等損害羣眾利益的問題;停車場所收費人員態度惡劣,導致羣眾停車體驗差的問題。

整治要求:加強對停車場所收費車輛的停放管理,及時提醒車主保管好車內所有物品,並在停車場所安裝監控設備,隨時監控停車場內狀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對有關車輛受損、車內物品失竊等案件的調查。加強對停車收費管理人員的日常管理,對不主動向繳費人提供發票或用語不文明、態度惡略的收費管理員,嚴肅批評教育;對投訴反映突出、集中的停車場(點)收費員,一律予以調換或清理辭退,不斷提升收費管理人員的素質水平。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責任人:康軍

配合單位: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10.停車場(點)內車輛違規停放、人行道上亂停亂放機動車輛問題。

整治要求:加強靜態道路交通秩序綜合管控,採取勸導教育、批評警告、拍照取證、張貼違停告知書等措施,對人行道上停車場(點)外亂停亂放機動車輛的行為進行集中整治,強制拖離長期佔用人行道亂停放的殭屍車、無主車等,並依法查處不按照管理要求與標準,在停車場(點)內隨意違規停放(如跨線停放、已繳費但未停放在停車位等)機動車輛的行為,着力營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

責任單位:機動中隊及道北、北道埠、橋南、馬跑泉等城區各中隊

責任人:宋菲周淼鋒李華何鋭強葛連玉

配合單位:廣場管理處

11.停車場管理不規範問題。

整治要求:健全完善城區停車場(點)考核管理制度,對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停車場(點)經營者實行末位淘汰和清退,並督促停車場(點)經營者落實“誰受益、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全面加強停車安全隱患排查,不斷提高停車服務水平。

責任單位:廣場管理處

責任人:康軍

配合單位:辦公室、執法股、法制股、督查股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安排階段(2021年7月底前)。結合城區現有停車資源現狀和單位職能,研究制定全局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召開專題工作會議,把解決城區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作為為民辦實事的重要內容,堅持問題導向,明確整治要求,全面分解工作任務,靠實工作責任,紮實組織開展專項整治。

(二)排查摸底階段(2021年8月1日—8月31日)。各單位依據職責分工,按照逢場必進、逢場必查的要求,對城區所有停車場(點)、停車資源以及停車場(點)運營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等進行全面細緻地摸底排查,詳細掌握停車場(點)基本信息、經營單位、審批手續、突出問題等,分類建立排查摸底工作台賬,並列出問題清單,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為專項整治奠定堅實的工作基礎。

(三)集中整治階段(2021年9月—11月底)。各責任單位細化工作措施,明確整治任務,集中時間、精力,全面開展城區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加強協作配合,對摸底排查階段所發現的問題,堅持發現一件、查處一件、銷號一件,並定期組織執法檢查,徹底治理停車場(點)管理亂象,有效改善城區停車環境。

(四)社會評議階段(2021年12月)。面向社會公示整治情況,重點公示落實承諾、解決具體問題等情況,讓羣眾切實感受到看得見、摸得着的成效,並通過發放調查問卷、開展網絡調查等方式,接受社會監督和羣眾評議。

(五)常態管理階段(長期堅持)。各責任單位對本次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全面檢查分析,總結管理經驗,不斷鞏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完善各項制度,探索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全面規範停車場(點)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靠實責任。全局成立以局主要領導任組長、班子及黨組成員任副組長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全面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城市機動車“停車難”“收費亂”“管理亂”問題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艱鉅性,切實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進專項整治。結合日常管理實際,細化具體工作措施,確定專人具體抓好落實,真正做到組織得力、任務清楚、分工明確、責任靠實,確保此次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二)突出重點,集中整治。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整治任務,對各自承擔的工作任務要做到情況明、底子清,特別是對一些重點區域和管理亂象問題,要精心組織,合理部署,抽調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責任性強的執法人員,集中時間,限期突破。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各單位要通過各種方式,深入各機關事業單位、住宅小區、商場、酒店等,廣泛宣傳全省機動車停放“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相關政策和要求,積極爭取全區各界對專項整治工作的支持,自覺參與並配合此次專項整治活動,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四)強化督查,嚴肅紀律。局“一難兩亂”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不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對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限時整改;對需要其他部門配合的,積極向區“一難兩亂”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請示彙報。局紀檢組要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強力推動專項整治,對工作推進過程中出現的排查整治不實不細,基層單位之間相互推諉扯皮,以及漠視羣眾利益,對羣眾反映和合理訴求遲遲不辦、久拖不決的,要嚴格按程序啟動執紀問責程序,追究相關單位、責任人的責任。

小區亂停亂放管理方案7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持續落實中央、省、市城市工作會議精神,以“解決停車亂、緩解停車難”為目標,以路長製為載體,以交通秩序“治亂”為重點,按照解放思想、以人為本、統籌推進、務求實效的原則,採取整治清理、綜合治理、嚴管重罰的方法,努力形成規範有序、安全便利、協調發展的停車環境,不斷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為全面推進國家中心城市建設,實現xx更加出彩做出更大的貢獻。

二、工作目標

通過整治,市區科學合理施劃路內、路外停車泊位x萬個,機動車、非機動車及共享單車停放規範有序,停車亂象得到有效解決,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

三、主要任務

(一)規範設置道路停車泊位。依據《xx》,按照“利民便民、應劃盡劃”的原則,對市區停車泊位進行全面排查並建立台賬,經市政府聯審聯批並向社會公示後,分期分批高標準設置施劃,並實行編號管理,於x月底前完成x萬個、年底前完成x萬個泊位施劃任務。一是充分利用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空間,在部分流量較小主幹道的機動車道設置停車泊位,在除禁停道路外的次幹路、支路、背街小巷的機動車道設置停車泊位,最大限度利用道路空間。二是充分利用人行道和商户門前空間,明晰產權,由各區(管委會)統一組織施劃。在預留2米的人行通道和不佔壓盲道的前提下,根據地形全面施劃,最大限度利用路沿石以上的空間。三是因地制宜在老舊住宅小區(10年以上)周邊道路路內施劃夜間限時停車泊位,限時免費停放時間為20:00—次日7:00,並加裝電子抓拍系統,嚴歷打擊超時停車、不按規定區域停車等現象。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房管局、各區(管委會)

(二)嚴格道路停車執法。圍繞禁停路段停車、在道路兩側停車泊位外停車、臨時停車影響通行和不按規定方向、跨線、壓線停車等違法行為,進一步完善提升城管、交警協同執法機制,形成執法合力,提高執法效率。一是嚴格落實“1+N”工作模式,明確執法區域。按照“先主幹道後次幹道”和“先台下後台上”的原則開展工作,避免同一路段同一違法行為重複執法;二是建立後台審核錄入聯合辦公機制,專門抽調城管執法人員與交警人員聯合辦公,及時審核上傳機動車違法信息,提高數據處理效率;三是進一步優化隨手拍軟件功能,通過開放人員管理權限、提升查詢功能和信息反饋功能等,提升軟件使用水平。同時,要加大對違規停放車輛拖離強度,對嚴重影響道路通行的違法停放機動車輛,經公安交警部門認定後,由各區(管委會)城管執法部門聯合公安交警部門依法實施拖離,並由公安交警部門予以教育並處罰。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各區(管委會)

(三)加快調整《市區公共停車場車輛存放服務收費標準》。按照“中心城區高於非中心城區、路內高於路外、白天高於夜間、地上高於地下、特殊區域高於一般區域”的原則,於3月底前完成對《市區公共停車場車輛存放服務收費標準》調整工作並向社會發布,充分發揮價格槓桿調節作用,提高停車設施的利用率和週轉率。同時,研究確定免費、限時免費和收費停車泊位設置標準,原則上道路停車泊位晚20時至次日早7時一律免費。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

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各區(管委會)

(四)加快推進智慧停車系統建設。按照“市級統籌、各區主責、市場化運營”的原則和“試點先行、總結經驗、全面推廣”的步驟,逐步建設全市統一的智能化停車管理平台,一是指導各區(管委會)於8月底前完成依法批准設置的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智慧停車建設,推進公共停車場數據資源全部接入平台統一管理;二是組織各區(管委會)對轄區內停車場進行智能化升級改造,引導用户通過xxAPP、支付寶、微信自助繳費,鼓勵用户支付寶綁定車牌號實現無感支付全覆蓋,逐步減少人工並最終實現無現金收費;三是組織各區(管委會)推進臨時停車場、專用停車場數據資源接入平台統一管理。重點在商場、寫字樓、小區、單位等場所推動“互聯網+停車”和車位共享新業態發展,實現全市停車位資源整合共享。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市大數據局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各區(管委會)

(五)嚴格整治非法佔道停車設施和取締私設泊位。一是由各區(管委會)組織全面清理使用地鎖、錐筒、石墩、圍欄等物品非法佔用公共道路空間的停車設施;二是由市公安交警支隊組織清理非法佔用城市道路的各類“殭屍”車輛;三是對私自佔壓道路紅線、綠地、盲道、損壞市政設施等私設的臨時停車場及其他非法佔用公共道路,由各區(管委會)城市管理部門認定、取證後,聯合公安交警部門依法實施取締。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各區(管委會)

(六)加大對配建停車場的監管力度。一是按照“建為所用”的原則,對住宅、商業和企事業單位等配建停車場進行清理清查,恢復被挪用、閒置的配建停車泊位的使用功能;二是加強對新建項目配建停車場的規劃核定和監管,確保按標準建設到位;三是建立內部補貼獎懲機制,引導商場、醫院、學校和企事業等單位自我挖潛、自求平衡,倡導單位內部人員綠色出行,發放適量補貼讓車位於市民;四優化老舊小區停車設施。優化老舊小區內道路的微循環系統,對現有停車位進行更新改造,積極引進投資小、見效快、佔地少的機械立體停車建設辦法,簡化審批流程,提高老舊小區的車輛停放數量。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衞健委、市教育局、市商務局、市房管局、市事務管理局、各區(管委會)

(七)加強非機動車和共享單車管理。認真落實各區(管委會)非機動車和共享單車管理的主體責任,建立順暢的溝通聯絡機制。按照《非機動車停車位設置導則》規範設置非機動車和共享單車的停放區域。加大對非機動車和共享單車亂停亂放治理力度,特別是對共享單車管理兑現投放增減獎懲機制,並試點智能停車架,實現共享單車定點借還、有序停放。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各區(管委會)

(八)認真落實“路長制”。落實路長制“門前四包”中的秩序管理責任制,設停車位的要規範停車,沒設停車位的要“門前清”。清理違停實行“零容忍”,對不按位停放、壓線和不按規定方向停放等現象要及時向公安交警部門和城管部門進行舉報,並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和城管部門對違規車輛實施拖移,實現管理長態化。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

責任單位:各區(管委會)

(九)強化社會宣傳發動。通過電視、報刊、廣播、互聯網、微信、微博、手機客服端、短信等媒體進行宣傳,實現網上網下同步宣傳互動。通過交通誘導屏、樓宇顯示屏、出租車車頂顯示屏、展板、條幅、公益廣告、社區畫廊進行宣傳。通過反面曝光警示宣傳,對嚴重交通違法駕駛員和行人及時公開曝光,同時曝光其所在單位。充分做到發現一批、處理一批、曝光一批,在全社會形成違法行為曝光的高壓態勢,督促駕駛人依法合規停放機動車,自覺養成文明停車的習慣。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各區(管委會)

四、實施步驟

(一)摸底調查、宣傳發動階段(x月底前)

各區(管委會)組織市區道路停車資源進行摸底調查建立工作台賬,分批次上報市政府進行聯審聯批。要進行充分的思想發動,廣泛宣傳開展道路停車大整治的重要意義和整治的主要內容及要求,切實統一各級思想認識,確保行動自覺、積極配合。

(二)依規依法、全面整治階段(x月1日至x月31日)

按照“長短結合、疏堵結合”的原則,採取邊施劃車位邊整治的方法全面展開停車秩序大整治各項工作。3月底前完成需審批停車泊位的聯審聯批並向社會進行公示,x月31日前施劃道路停車泊位x萬個,道路停車秩序基本實現規範化管理。

(三)完善提升、總結驗收階段(x月1日至x月底)

繼續組織各區(管委會)施劃完成4萬個停車泊位。對道路停車整治工作進行驗收考評,評優評差,並結合工作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完提升辦法措施,疏理總結各項配套制度,推進道路停車管理工作規範化、長態化運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市區車輛停放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xxxx市長任組長,xxx副市長任副組長,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局、市房管局和各區(管委會)主要領導參加,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xxx局。具體負責整治工作的計劃、協調、督導、考核等工作。市直各相關部門和各區(管委會)要高度重視、通力協作,把相關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安排專門人員負責,按照時間節點抓緊推進,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如期達成。

(二)完善工作機制。一是建立道路停車泊位聯審聯批制度。由xx牽頭組織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規劃局和各有關區(管委會)等單位建立聯審聯批工作機制,定期召開會議,定期研究道路停車泊位的增設、取締等相關事宜,並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有關執行事項。二是建立周例會制度,及時掌握工作推進情況,分析研判和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三是實施項目化管理。各區(管委會)要將道路停車整治工作內容細化分解,建立台賬,倒排工期,推進各項工作有序落實。

(三)加大經費保障。各區(管委會)要投入專項資金納入部門預算,保障違章拖車、停車設施整治、停車泊位施劃、智慧停車建設、非機動車及共享單車管理等整治工作的順利推進。對違規停放車輛的拖離可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進行,原則上每個區(管委會)拖車不得少於5輛,同時要設置專用停車場用於存放違法拖離車輛,期間不收取存放費用。各區(管委會)的實際投入情況經市城管部門審核驗收後,市級財政可給予30%的獎補。

(四)嚴格督導考核。各區(管委會)要根據市政府要求研究制定本轄區的整治方案,夯實各級責任,落實責任主體。將停車秩序大整治工作納入“路長制”和市環境衞生精細化管理大提升考核的重要內容,建立日督導、周排名、月通報的機制,結合每週市環境衞生精細化管理大提升講評會,通報整治活動開展前兩名單位和最後兩名單位,並在各類媒體上進行宣傳曝光,營造爭先創優的濃厚氛圍。

小區亂停亂放管理方案8

目的:

業主車輛亂停亂放的現象,小區道路經常堵塞,道路寬度無法滿足4M寬度(消防規範)的要求,為保障業主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一、宣傳

客服部:

1、在業主羣、朋友圈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宣傳佔用消防通道的危害。

2、各樓公示公佈相關文件、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消防法》相關規定;

3、宣傳車輛管理原則;

秩序部:

1、違停車輛下《違停通知單》,並告知佔用消防通道的危害及消防相關法規(參照《消防法》第六十條、《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條;

2、車輛違停達三次以上,在小區門口宣傳欄公示;

二、人員安排

車輛管控小組組長:(項目經理)

車輛管控小組副組長:(秩序經理)

中控室:組長、副組長不在時接替組長工作

現場指揮:(秩序隊長)

(夜班班長)

三、車輛管理原則

1、車位種類及停放要求

A.地面車位:車位以外不允許停放車輛。(注:送貨車輛可在地面非車位停放30分鐘,不得影響其他車輛通行,)

B.地下車位

a.租售車位的業主與物業簽訂《業主文明公約》、《車輛租賃協議》。

b.臨停車輛:只允許停放在非租售車位,不得停放在租售車位和行車道路上。

2收費標準:

A.固定車位

a.地面上車位:免費;

b.地下車位:100元/月+200元/月服務費;

B.臨停車位:30分鐘內免費,超出後按每小時2元收取(不滿半個小時收取1元,超過半小時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收費。每天20元封頂)

3、車輛管理規則

A.違停車輛由秩序員通知車主移車,拒不移車、無法聯繫到車主的車輛一律鎖車處理,並下達《車輛違停通知單》、《車輛鎖車通知單》;

B.如小區車位已滿,車輛進入小區門崗須告知車主園區以無車位請就近停車並做通知牌放在門崗(門崗崗亭旁);

C.如有停在草坪上違停車輛,秩序員通知綠化部定損,並通知車主到現場賠償損失,並移車;

D.進行3次以上違停不聽勸阻的'車主,此車拉入黑名單,7天不得進入此小區;

四、工作流程:

1、巡邏崗:

a.每一小時轉園區一遍,清理消防通道的違停車輛,上下班高峯期(17:00—21:00)提高巡視頻次,每半小時一次;

b.針對園區重點區域安放路樁和路障,防止佔用消防通道,保證暢通;

c.園區車輛停在草地上的車輛,:對其勸阻以示警告,對勸阻無效還停在草地的車輛對其鎖車並粘貼違停通知,以示告誡;並要求對破壞的草地進行賠償;

d.要求違停車主簽署索賠責任書,並收集整理以作證據;

e.巡視園區是否有空餘車位,及時向門崗彙報;

f.門崗放行車輛由巡邏崗帶領駛入指定車位;

2、門崗:

a.負責查看業主車輛的出入證和外來車輛的登記記錄填寫;

b.提醒車主《車輛出入證》放在前當玻璃顯眼位置並保管好放行,業主車輛的《車輛出入證》遺失,應向客服部核實車輛是否可以通行,

c.若沒有“辦理車輛出入證”的車輛,門崗隊員有義務告知車主及時到物業辦理《車輛出入證》;

d.訪客車輛,門崗督促進入地庫,並告知收費原則;

e.門崗接到巡邏崗通知園區有車位時,放行車輛及時通知巡邏崗;

3、中控崗

a.監控園區內車輛停放情況,車位以外車輛停放超過30分鐘以上,及時調度巡邏崗聯繫車主移車;

b.如有突發情況,及時調取監控彙報部門負責人;

五、特別事件報告

一旦出現車輛堵門等特殊事情後要在事件發生10分鐘內微信或電話上報給直屬領導,事件發生24小時內提供書面和電子版的特別事件報告給直屬領導。

所有突發事件報告都要有詳細時間、具體人員、具體事宜。時間包括髮生時間、物業做了哪些工作的時間,人員包括物業人員、客服人員、第三方人員(如警察、業委會、居委會,水電部門等)

六、事故應急預案

保安員在發現意外事故或接到意外事故報告求助時:

1、應立即用通訊設備報告保安經理意外事故現場具體位置;

2、留在現場或迅速趕赴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和保護現場,搶救傷者;

3、對重大的意外事故須請示保安經理進行支援;

4、保安經理接到報告後立即報告秩序部經理,並迅速趕赴現場;

5、調遣指揮可動用保安員維護現場秩序,保護現場;

6、送重傷者到醫院;

7、報警電話:110

急救電話:120

——事故發生的時間及地點:

——事故造成的傷亡及損失情況:

——已送搶救情況。

8、秩序部經理接報後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需要,調遣可調用一切資源進行搶救,並報警和項目經理。

小區亂停亂放管理方案9

近年來,隨着人們生活水平的大大提高,私家車保有量迅猛增長,很多家庭擁有不止一輛汽車,停車問題已然成為城市管理的一大難題。住宅小區及周邊機動車輛亂停亂放,影響了城市形象,危害了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一、現狀及危害

一是破壞綠化環境。有的車主,將車輛隨意停放在綠化草坪上,小區裏局部地區寸草不生,綠化樹木也不同程度損毀。

二是損害鄰里關係。有些業主由於找不到合適的停車點,為了圖方便,把車停在鄰居家的車位前,由此引發各種矛盾和糾紛。

三是增加管理難度。很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單位和業主關係緊張,管理車輛亂停亂放時總有些難以取捨、力不從心。

四是阻礙緊急救援。住宅小區都規劃有消防通道,機動車輛佔用消防通道的情況隨處可見,一旦發生火災,後果不堪設想。

五是妨礙道路交通安全。有的住宅小區出入口的道路上,機動車隨意停放,嚴重影響視線,極易妨礙道路交通安全。

二、對策建議

區委區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視,責成住建、公安、城管等相關部門採取切實有效措施,以精細化、標準化、規範化管理為手段,加大整治力度和長效管理力度,實現住宅小區及周邊機動車輛停放有序、停放整齊,停車便民,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1.充分利用規劃提高用於停放機動車輛的住宅小區車庫(位)比例。一是開發建設單位實行優惠政策或分期付款的方式,降低價格,讓業主買得起車庫(位),使車輛充分停放車庫(位)內。二是對未售出的車庫(位),開發建設單位要劃出不低於地下車庫(位)總量30%的比例用於出租,解決只售不租問題。三是開發建設單位對於剩餘車庫(位)要按計時收費或按次收費的方式優先允許本小區業主車輛停放。四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小區停車位配比。

2.依法開闢小區內公共場地用於停放車輛。一是開發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在不影響居民通行的前提下,在院內人行便道上依法規劃、施劃停車泊位。二是開發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在不影響車輛通行的前提下在小區道路上依法規劃、施劃停車泊位。三是開發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依法利用綠地或改造綠地最大限度的方便居民停車,但禁止佔用消防通道停放車輛。

3.合力規劃住宅小區周邊臨時泊位用於車輛停放。對於規劃的車位不能滿足車輛停放的住宅小區,一是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現場測量、規劃,在不影響行人通行的.前提在住宅小區周邊便道上設置臨時停車泊位。二是是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現場測量、規劃,在不影響車輛通行的前提下在住宅小區周邊道路上設置臨時停車泊位,明確准許和禁止停放時間。三是開發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對於住宅小區周邊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公共場地依法增設施劃停車泊位或建設立體停車場,最大限度滿足居民停車。

4.規範住宅小區及周邊機動車輛有序停放。一是住宅小區內及其停車庫的車輛停放由物業服務企業管理或屬地街道委託停車場公司管理。二是區公安、城管等相關部門加大對住宅小區周邊車輛停放的巡查力度,持續治理。公安、城管等部門要加大對小區周邊亂停亂放的治理,對不按規定時間停放,不在泊位內停放的要加大教育、勸離糾正、依法處罰的力度,確保車輛停放整齊,朝向一致。三是城管部門要督導住宅小區周邊門店業主落實門前“五包”責任,營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和營業環境,對住宅小區周邊店外經營、商販佔道經營、亂擺攤點進行治理,確保停車泊位得到充分利用。

5.依法利用住宅小區人防工程停放車輛。區人防部門要加強住宅小區人防工程監督檢查,對挪作他用的要限時清理,還原停車功能。確保合力利用人防工程,最大限度施劃停車泊位,方便居民停車。

6.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宣傳。通過微博、微信、廣播、電視和海報等多種形式,加強消防知識宣傳,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廣大居民和私家車主有序停車、按規定停車的自覺性。

小區亂停亂放管理方案10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城鄉人居環境質量,爭創全國文明城市,加快推進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階,堅持“管理科學、執法依規”的理念,全力打造秩序盤錦,規範車輛停放秩序。結合市綜合執法局工作職能,制定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着眼現狀,強化管理,管建並舉,疏堵結合”的方針,以暢通城市道路交通為目標,以解決城市道路環境管理的熱點、難點問題為突破口,規範路邊石以上車輛停放秩序,推進和落實長效管理機制,改善城市交通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全市停車秩序專項整治活動,城市主次幹道、重點地段、企事業單位門前車輛停放秩序達到創建全國文明城標準;車輛按標線停放,車頭朝外、擺放整齊有序;違章停車的巡查處罰率和“包公共秩序”責任制工作的檢查覆蓋率達到100%,營造便利、安全、暢通、有序和整潔的城市環境。

三、重點工作內容

(一)加大對城市道路路邊石以上車輛停放秩序的監管力度,引導駕駛人員將車輛按規定地點和要求有序停放,不能佔用盲道、車頭朝向馬路停放。

(二)規範主次街路兩側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門前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工作。加強宣傳和督導,力爭使各單位主動配合執法部門開展規範車輛停放秩序活動。

(三)規範醫院、學校門前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停放秩序工作。

(四)督促主次街路商家落實“包公共秩序”責任制,確保責任區內車輛有序停放。

(五)推進重點區域部位交通整治工作。對勝利崗、二百周邊、步行街、興隆大廈、鑽井市場、油田高中等重點部位開展大規模集中清理整治行動,重點整治馬路牙石以上車輛停放秩序,堅持疏堵結合的辦法,採取集中整治與日常管理相結合的有效手段,錯時上下班的辦法,在交通擁堵高峯對重點部位進行死看死守,防止違章現象反彈。

(六)加強機動車停車場管理,鼓勵專業停車場對外開放,積極倡導新建商場、賓館、辦公樓免費提供停車泊位。

四、職責分工

按照“門前四包”責任制工作職責,機動車停放管理馬路牙石以下由市交警部門負責,馬路牙石以上由綜合執法部門負責。市綜合執法局負責全市車輛停放秩序專項整治工作的統一部署和綜合協調;市直機關工委負責全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門前車輛停放秩序的監管工作;雙台子區綜合執法局、興隆區綜合執法局、大窪區綜合執法局、盤山縣綜合執法局、遼東灣、遼河口經濟區管委會、遼河油田礦區事業服務部負責本轄區車輛停放秩序工作的具體實施;市工商部門負責個體工商業户“門前四包”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市綜合執法局各網格大隊利用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負責各網格區域內車輛停放秩序的監察工作。

五、工作措施

1、各綜合執法部門要建立和完善網格化管理,網格到人、責任到人,利用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進行監管,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

2、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團體等臨街單位,要加強本單位門前車輛停放的管理,確保所停車輛有序、朝向一致。

3、堅持“監察教育為主,嚴管重罰為輔”的工作原則,各綜合執法部門要加大對路邊石以上機動車違停的處罰力度。

4、雙台子區綜合執法局、興隆區綜合執法局、大窪區綜合執法局、盤山縣綜合執法局、遼東灣、遼河口經濟區管委會、遼河油田礦區事業服務部要建立和創新工作機制,實行措時工作制,確保工作時間以外和節假日車輛亂停亂放有人管理,做到全天候、無死角。建立和完善違停車輛處罰文書和檔案管理制度,做到各項工作有據可查。

5、市直機關工委和市綜合執法局定期或不定期的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門前車輛停放秩序進行檢查,對車輛不按要求停放的`,將對該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6、採取綜合執法部門與交警部門聯合執法的方式,統一處罰,加大車輛停放秩序整治工作力度,突出嚴管重罰,將路邊石以上違章停車記錄納入盤錦市交通違法數據庫和駕駛員罰款、扣分處罰、車輛年檢管理系統。

六、時間安排

(一)全面動員排查階段(5月12日至5月15日)。召開停車秩序專項整治工作會議,部署工作任務,下發方案。各區縣安排部署本地區的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自查自檢,細化工作方案,做到任務、責任、措施三落實。

(二)組織實施階段(5月16日至8月底)。各區縣綜合執法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全時、全天候抓好車輛停放秩序整治工作,確保車輛停放秩序達到創建全國文明城標準;車輛按標線停放,不佔盲道、車頭朝外、擺放整齊有序。市綜合執法局每週進行檢查並通報。

(三)建立長效管理機制(8月底至12月底)。本着“着眼長遠,建立長效”的原則,在停車秩序整治工作中不斷總結經驗,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建立和完善科學高效的管理模式,形成長效管理機制,杜絕反彈。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加強全市停車秩序專項整治是推動精神文明創建、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改善人民羣眾生活質量的一項重要舉措。各責任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此次停車秩序整治擺在當前工作的突出位置,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廣泛發動,積極調動執法隊員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二)強化宣傳,提高自律意識。採取各種宣傳手段,加大宣傳工作力度,營造強大聲勢,提高羣眾自律意識,加強社會及輿論監督。特別是強化對執法相對人的宣傳,使其能夠認識隨意停放車輛屬違規行為,增強其法制觀念和配合整治行動的自覺性。

(三)建立車輛整治工作責任制,狠抓工作落實。各責任單位要根據工作總體要求,圍繞實施方案,確定各階段的目標、任務,將各階段的整治任務層層分解,明確工作標準和完成時限,逐次落實到位。停車秩序整治領導小組將加強對整治工作的具體指導,定期開展階段性的評價和檢查,並及時通報車輛整治工作落實情況。

(四)密切配合、協同作戰。本着預防與整治並重的原則,各單位要在依法查處的基礎上,強化法制和證據意識,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做到文明執法、規範執法,避免因工作方法不當激化矛盾,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五)加強督查和考核工作。市綜合執法局將加大督促檢查的力度和頻次,創新督查方法,依據數字化指揮中心管理平台,加大對各區縣和經濟區車輛停放管理的監督考核力度。

小區亂停亂放管理方案11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依據有關城市管理及環衞、交通法律法規,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合力打擊”的工作方針,採取“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綜合治理、依法監管”的方式,綜合運用聯合檢查、集中治理、宣傳教育等多種手段,嚴厲打擊X城X亂停亂放、亂穿亂走、無證駕駛等行為,整頓和規範我X交通秩序,建立長效的城市管理機制,為全X經濟社會發展營造一個整潔、乾淨、暢通、有序的環境。

二、領導機構

為切實加強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現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指導整治工作的開展。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X,辦公室主任由XX兼任,具體負責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等工作。整治期間同時成立集中整治工作小組,成員從X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交警大隊各抽調5名工作人員和X人員組成,主要負責集中整治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點

(一)加強人行道流動小商販佔道經營整治

1、堅持疏堵結合,以疏為主。對人行道車輛亂停亂放堵塞交通現象,採取管制和疏導相結合,建立臨時疏導停放點,就近引導零散、無序的流動攤點進入市場,合法經營。

2、加大文明行政處罰力度,遏制佔道經營。加強早晚班巡查力度,真正做到管律並舉,避免出現一些暴力抗法等事件的產生,有效地遏止各類佔道經營行為。

(二)加強交通秩序整治

1、加強城X內車輛運行停放有序的'管理,嚴禁亂停亂放,特別是重點路口、路段的車輛做到停放整齊,出行有序;

2、嚴厲打擊車輛非法營運;

3、加強城X營運三輪車的治理,重點治理因三輪車數量過多和非法營運造成的交通秩序混亂及安全隱患。

(三)加強運載沙、石、渣土車輛的整治

重點整治城X運載沙、石、渣土車輛超載、超速、遮蓋不嚴等違規行為。

四、責任分工

集中整治期間,由XX牽頭,從各成員單位抽調人員組成聯合集中整治工作小組,全天候對城X車輛停放情況進行巡查,按照各自工作職能,聯合對車輛亂停亂放行為進行綜合執法。各單位的責任分工如下:

X交警大隊:一是嚴厲查處各類無牌無證、非法改裝、非法駕駛車輛;二是負責城X亂停亂放機動車輛的處罰;三是協同X、住建、交通部門,重點對運載沙、石、渣土車輛超載、超速等違規行為的處罰。

XX:積極協調公安交警、交通運輸、住建等部門,加強車輛亂停亂放、流動小商販佔道經營等影響市容市貌、阻礙交通等行為整治工作。

X住建局:積極配合加強流動小商販、佔道經營等影響市容市貌、阻礙交通等行為整治工作。

X交通局:與公安交管、X積極配合,整治營運三輪車和“黑出租”在城X的非法營運,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運輸行為。

X新聞中心:負責做好專項整治工作的宣傳策劃,組織新聞媒體進行全面的、深入的、長期的宣傳報導工作,對整治過程典型案例進行曝光,引導全民自覺參與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

X公路局:負責運載沙、石、渣土車輛超限行為處罰。

X監察局:負責集中整治期間,各職能部門履行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避免出現利用職權舞弊或出勤不出力怠慢現象。

五、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7月2日--7月10日)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落實部門職責。召開動員大會,並統一進行宣傳策劃,大力營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7月11日--7月30日)

以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流動小商販佔道經營和違規運載沙、石、渣土車輛為重點,對我X城X社會環境進行全面、徹底的綜合整治,確保全X車輛停放秩序發生根本性好轉。

(三)總結整改階段(8月2日—8月10日)

此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對全X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進行總結評比,對工作成效明顯、整治成果突出的進行表彰獎勵;對工作成效不明顯、整治工作不得力、工作打不開局面的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責任倒查。

(四)鞏固成果階段(8月11日以後)

總結整治工作經驗和好的作法,把建立長效機制放在首要位置,責任明確劃分,落實到單位、到個人,把車輛亂停亂放工作常態化、長效化,堅持不懈地抓下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加強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車輛整治工作列入本部門重要工作內容,指定專人負責落實好車輛整治的各項工作。

(二)加強宣傳,耐心説服。加大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宣傳力度,讓加強城市管理、交通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對於不理解整治工作的市民要耐心説服,依法辦事,切實保護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

(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此次整治牽涉面較廣,在整治實施過程中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做好協調、檢查、服務和監督工作。

(四)強化督導,確保成效。加強整治期間執法活動的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查找原因,明確責任,儘快整改,力爭整治活動深入紮實,卓有成效。

(五)整治工作長態化,鞏固整治成果。各責任單位要積極參與城市管理,在切實抓好集中整治工作的同時,將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日常化和長態化,切實鞏固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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