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資保障隊伍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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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那麼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物資保障隊伍應急預案,歡迎閲讀與收藏。

物資保障隊伍應急預案

物資保障隊伍應急預案1

獎勵與責任。對在自然災害通信恢復工作中作出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對在自然災害通信恢復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本預案由運行維護部牽頭制訂、跟蹤管理和修改完善,報省公司批准後實施。各維護單位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地區自然災害通信恢復應急預案,報運行維護部備案

(三)本預案由運行維護部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物資保障隊伍應急預案2

為保障全市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以下簡稱“治超”)期間社會經濟的正常運行和流通市場的相對穩定,保證人民羣眾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治超”期間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要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迅速反應、保障有力”的原則。全市“治超”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專門成立了運輸保障組(設在市運管處),具體負責全市道路運輸市場動態監測,對市場異常波動情況進行預警報告和應急處置。

組長:副組長:

聯繫電話

各縣區交通局要成立相應機構,在“治超”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和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道路運輸保障組織工作職責

各縣區運輸保障組織要在同級“治超”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制定本縣區道路運輸應急預案,組織應急車輛做好運力儲備,負責對本縣區道路運輸市場異常波動情況進行監測,及時掌握運輸市場動態。一旦出現市場異常波動等情況,各級運輸保障組織要及時向同級和上一級“治超”領導小組報告。服從“治超”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指揮道路運輸系統和統一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及人員,執行運輸保障任務,並加強組織監督。

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級次

根據市場出現的異常波動和運力緊張情況,按照影響範圍、強度和發展趨勢,將運輸保障緊急預案分為相應等級。市場異常波動情況是指人民生活必需品由於運力不足出現脱銷或工業生產原料、產成品由於運力不足出現供應緊張,導致生產企業面臨停產。黃色運輸保障緊急預案是全市大部分縣或漢台區出現上述市場波動和運力緊張情況,市交通局應立即向市政府和省交通廳報告,由市“治超”領導小組發佈黃色預警警報,啟動市級應急預案,並組織、協調、實施。各縣區市場出現異常波動情況後,縣區交通局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和確認,並在1小時內向當地政府和市“治超”領導小組報告,啟動本地應急預案。

四、道路運輸保障車輛及人員

(一)車輛要求。道路運輸保障車輛儲備數量按以下原則執行:10萬人口以下的縣,應配備5輛5噸以上的貨車,每增加10萬人相應增加5噸以上貨車5輛。各縣區交通局啟動道路運輸保障緊急預案後,要立即調集應急運輸保障車輛,由市上統一核發《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應急運輸保障車輛要在明顯位置懸掛《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在執行任務時不得超限超載運輸,任務完成後應立即將《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繳回市交通主管部門,逾期不繳的,由市交通主管部門強制收繳。應急運輸保障車輛技術等級要達到二級以上,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五年,嚴禁車輛和設備帶病操作。如果沒有符合條件的車輛或車輛不足,應向市“治超”領導小組提出支援申請。

(二)人員要求。應急保障隊伍應由駕駛員、押運員、裝卸員以及帶隊人員組成。駕駛員基本要求:政治合格、身體健康、駕駛技術過硬、證件齊全、熟悉有關政策法規。

五、市場異常波動情況的報告

各縣區交通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運輸企業要建立和完善“治超”工作報告制度,明確責任,確保信息暢通,出現突發事件要及時上報市“治超”領導小組。報告內容:物價上漲及運力下降的幅度、本縣區運力異動情況、需要市級支援的的申請要求及特別通行證的數量。

六、應急運輸保障工作機制

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在派出5輛及以上車輛或執行統一任務時,應由單位領導帶隊,10輛以上的由縣區運輸管理部門領導帶隊。執行應急任務所產生的運費由託運人承擔,執行基本運價,不足部分由各級財政給予補貼,免交車輛通行費,並行駛軍車通道。

七、值班制度

有應急運力分配指標的單位要建立值班制度,並認真組織落實。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開通,值班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值班領導手機24小時開通。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市局下達的應急運輸指令。對貽誤時機並造成影響的單位和責任人要追究責任,並嚴肅處理。各縣區應於每日16時前將《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情況表》上報市道路運輸管理處。

物資保障隊伍應急預案3

一、編制目的

為了及時、妥善地組織開展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全面提高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促進應急通信指揮調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進行,滿足突發情況下通信保障應急和通信恢復工作的需要,合理配置救災資源,減輕災害損失,切實維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甘肅省電信傳輸局網絡應急恢復總體預案》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甘肅行政區域內,下述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重大保障和通信恢復工作。水旱災害,颱風、冰雹、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等事件;地震、火山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等事件;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事件。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最大程度地保護人民羣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3、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4、依靠羣眾,充分發揮基層羣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

五、災害通信恢復分級

根據自然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和通信恢復的實際需要,分為一般自然災害、重大自然災害、特大自然災害通信恢復。

(一)一般自然災害通信恢復: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以下一種或幾種後果的,受災人口為全縣總人口20%以下,農作物受災面積為全縣當季播種面積的30%以下,轉移安置人口為全縣總人口1%以下。居住房屋倒塌在100間以下(自然間)。

(二)重大自然災害通信恢復: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以下一種或幾種後果的,受災人口超過全縣總人口的20%以上;農作物受災面積超過全縣當季播種面積的30%以上;轉移安置人口占全縣總人口的1%以上,居住房屋倒塌在100—500間以下(自然間)。人員傷亡嚴重,在國內或國際造成一定影響;事故災難、公共衞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三)特大自然災害通信恢復: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以下一種或幾種後果的,受災人口超過全縣總人口的40%以上;農作物受災面積超過全縣當季播種面積的50%以上;轉移安置人員佔全縣總人口的3%以上,居住房屋倒塌在500間以上(自然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在國內或國際造成一定影響;事故災難、公共衞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

六、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綜合協調機構甘肅省電信傳輸局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作為應急綜合協調機構,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省自然災害的通信應急保障工作。成員組織有:運行維護部、財務部、綜合部、人力資源部、局工會、車輛管理中心、相關分局等部門。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省自然災害的通信應急搶通工作,宣佈啟動和結束應急預案。

2、協調有關部門聽取全省受災地區通信恢復情況彙報。

3、組織會商,分析、評估災情,研究落實通信恢復方案。

4、組織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赴災區指導開展通信恢復工作。

5、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三)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1、運行維護部:牽頭制訂本預案,並組織演練和實施,組織協調全省通信恢復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通信恢復搶險,對主要幹線進行調度,配置資源。指導做好災後恢復和恢復重建。分析災情統計數據及對通信產生的主要影響。組織、指導應急通信恢復器材和材料的調撥。救災儲備建設和救災捐贈。

2、綜合部:負責通信恢復情況報道和彙總、彙報。

3、財務部:按照相關要求提供經費保障。

4、人力資源部:負責抗災救險人員的調派。

5、局工會:負責與相關捐助組織聯絡,並統計傳輸局捐助情況。

6、車輛管理中心:負責全省抗災救險通信恢復中車輛的及時調派。

7、受災地區所在的分局:及時開展自救,報告災情,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災害恢復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四)領導分工一般災害救助工作由運行維護部牽頭負責,受災地區維護單位具體負責,有關部門給予支持。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由傳輸局分管副局長指揮,視情成立若干工作組,明確主要職責和相關人員,開展自然災害通行恢復工作。

七、應急準備

(一)各維護單位要切實做好災害的預警工作,對可能發生重、特大自然災害的重點地區,要嚴密監測並及時報告,落實防範措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和督促。各維護單位要掌握本維護單位維護光纜電路路由等情況,制訂應急調度預案,確保在災害來臨時能及時恢復縣以上光纜通信。有計劃地組織基礎設施恢復和搶救等工作的模擬演練。

(二)落實應急救災資金,備足各類應急通信保障材料。備好應急通信設備及應急交通工具,以便災害來臨時緊急調用。六、應急反應災情發生後,受災地區維護單位應當迅速做出反應,統一指揮轄區內的通信恢復工作,按程序啟動本級通信恢復應急預案。受災地區維護單位在災害發生1小時內,向傳輸局運維部報告災情;傳輸局運維部等有關部門在災害發生2小時內,及時向省公司運維部上報災情核實情況和搶險救災情況。受災地區維護單位按照災害發生情況,每天早上8點鐘以前向運行維護部等有關部門報告災情,實行零報告制度,待災情穩定後,在兩天時間內,將災情核實完畢,上報省公司和相關部門。同時,財務部安排應急款、運行維護部調撥其它為受災地區搶險隊伍趕赴災區進行搶險。

八、附則

物資保障隊伍應急預案4

一、編制目的

正確、有效和快速地處理電網搶險、修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因鐵塔倒塌而造成的影響和損失,恢復電力的正常供應,保障人民的正常生活。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則共和國電力法》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公司應急預案細則》制定本預案細則。

三、工作原則

1.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應急突發工作,常抓不懈,防患於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2.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在公司統一指揮和協調下,組織開展鐵塔搶險、修生產等各項應急工作。各相關部門分工負責實施,保證鐵塔搶險、修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

3.依法規範,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及公司有關管理規定,加強應急管理,使應對突發應急事件的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公司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製度,充分動員和發揮作用,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5.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加強公司應急處置技術及硬件設施,充分發揮放樣技術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應急事件的技術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開展鐵塔搶險、修生產緊急處置演練,提高對鐵塔搶險、修事件應急處理的綜合處置能力。

四、應急產品

光熱鋼結構、電網鋼結構

五、綜合產能

光熱鋼結構:1000噸/月;

電網鋼結構:1500噸/月

六、組織機構

成立電網應急物資供應工作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七、工作流程

1.儲備物資:營銷信息→成品庫(儲備庫)→發運

2.未儲備物資:營銷信息→鐵塔(線路)分廠→放樣轉換→材料預算→生產所需資料(清單、杆件加工圖、樣板、程序、組合件圖等)→組織生產→試裝→鍍鋅→包裝標識→發運

八、職責及要求(最短供貨要求)

營銷部在接到外部信息或公司電網應急物資供應工作小組發出的指令後,立即就搶險範圍、數量、技術要求、供貨期等情況進行溝通、核實,並及時向公司電網應急物資供應工作小組報告。

1.儲備物資:成品庫(儲備庫)1小時之內核實完畢儲備物資型號、數量是否滿足應急物資需求。如相符,即刻按排發運事宜。如不符,即刻向營銷部反饋信息,按未儲備物資應急方案處置。

2.未儲備物資:

2.1屬已加工過的塔型(單基)最短耗時14小時

(1)接到正式的加工清單、加工圖後半小時完成審圖,並在1小時內完成原材料清單,並交物資部庫平、採購。

(2)2小時內,完成角鋼、連板的編程、樣板等加工資料,並分別轉交鐵塔(線路)分廠工段和板材中心。

(3)物資部在接到材料預算2小時內,平衡好生產所需原材料。

(4)鐵塔(線路)分廠、板材中心在接到放樣室相關的技術資料後,分別開始組織原材料的進料,並組織一切力量組織生產,確保半成品6小時生產完畢;同時分別組織人員對半成品進行數量的清點複核,確保數量的準確無誤。

(5)採取邊生產邊鍍鋅的組織形式,鐵塔(線路)分廠對鍍鋅工段從黑件進料,到組織鍍鋅生產、成品包裝、標識,在白件生產結束後3小時內,確保鍍鋅加工、包裝標識結束。

2.2屬未加工過的新樣塔(單基)最短耗時87小時

(1)接到正式的加工圖、加工清單後半小時完成審圖,並在4小時內完成原材料清單,並交物資部庫平、採購。

(2)鐵塔(線路)分廠放樣室在48小時內,完成鐵塔(鋼管杆)的審圖、放樣轉換、樣板製作、組合件圖等,並完成角鋼、連板的編程、樣板等加工資料,上述資料分別轉交鐵塔(線路)分廠和板材中心。

(3)物資部在接到材料預算48小時內,平衡好生產所需原材料。

(4)鐵塔(線路)分廠、板材中心在接到放樣室相關的技術資料後,分別開始組織原材料的進料,並組織一切力量組織生產,確保半成品在20小時之內生產完畢;同時分別組織人員對半成品進行數量的清點複核,確保數量的準確無誤。

(5)當製作完成的角鋼、連板、組合件等全部集中到試裝場地後,鐵塔(線路)分廠立即組織人員對鐵塔(鋼管杆)進行試組裝,以驗證設計、放樣的準確性,並要求在10小時內完成。

(6)試裝過程中,可採取分段或整基的辦法安排鍍鋅生產,鐵塔(線路)分廠對鍍鋅工段從黑件進料,到組織鍍鋅生產、成品包裝、標識,在黑件試裝結束後5小時內,確保鍍鋅加工、包裝標識結束。

九、應急物資首選運輸方式:

汽運

十、應急工程通告

(1)發生應急任務工程後,電網應急物資供應工作小組負責對外部信息統一收集和管理及內部信息對外發布,負責召集各有關部門,就鐵塔搶險、修範圍、搶險、修數量、技術要求、供貨期等有關情況及時通報,使各相關部門和員工對搶險、修情況有清楚的認識和了解。

(2)發生應急任務後,立即啟動公司應急生產預案,應急工作小組組長任內部生產總指揮,應急工作小組成員立即組織生產設備部、物資部、鐵塔分廠、質管部等相關部門,及時安排生產,保證準確、快速提供合格鐵塔,確保電力設施的儘快修復。在這一過程中,營銷部將時刻保持與內外部的聯繫,做好溝通跟蹤服務工作,保持信息暢通,確保搶險、修工作的順利進行。

十一、應急保障

(1)技術保障

全面加強技術人員(尤其是放樣人員)的培訓和應急演練,同時充分運用以往的鐵塔(鋼管杆)加工放樣電子存檔資料,高效、快捷地完成放樣、製作、試組裝、焊接、鍍鋅、包裝等方面的技術應急措施,保障應急工作順利開展。技術遵循標準GB2694、GB/T646。

(2)裝備及物資保障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搶修裝備及物資保障數據庫和調用制度,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全面掌握公司應急物資的儲備情況,並保證搶修裝備始終處於隨時可正常使用的狀態。

日常儲備物資庫存情況:

角鋼:500噸、鋼板:600噸、

(3)人員保障

通過日常技能培訓和模擬演練等手段提高各類人員(尤其是放樣人員)的業務素質、技術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一旦發生鐵塔(鋼管杆)搶修事件,公司各相關人員打破常規作息時間,確保搶修工作的順利進行。

(4)質量、安全和後勤保障

通過加強質量、安全監管力度,提高檢查頻次,確保抗災搶險時不發生質量和安全事故,相關出廠資料應確保及時提供。後勤保障工作應充分、及時、有效,為生產一線職工解除一切後顧之憂,安心全力投入搶修生產任務。

十二、責任與獎懲

(1)突發應急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問責制。

(2)對突發應急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3)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應急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十三、日常對外聯絡

電網應急物資供應工作小組下設日常對外聯絡部門——營銷部

聯繫人:xx

電話/傳真:xxxxxx

手機:xxxxxxxx

郵箱:xxxxxx

物資保障隊伍應急預案5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網絡系統和信息報告系統;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數據庫;規範信息獲取、分析、發佈、報送格式和程序,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信息支持。

(二)救援裝備保障。

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企業按照相關規定,並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掌握本專業的救援裝備情況。

(三)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政府和大中型企業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救援隊伍,加強現有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各級、各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檢查並掌握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的建設和準備情況。

(四)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部門應對各類運輸工具的數量、車型或船型進行統計並建立動態數據庫。應保障公路和水運設施的完好、暢通,公路設施和水運設施受損時要迅速組織有關部門和專業隊伍進行搶修,儘快恢復良好狀態,做好運輸保障工作。市公安局負責緊急處置交通安全保障的組織與實施,依法實施道路交通管制。

(五)醫療衞生保障。

事故發生後,必須快速組織醫療救護人員對傷員進行應急救治,盡最大可能減少傷亡。在市、縣(區)衞生局指導下,醫療急救中心負責院前急救轉運工作,各級醫院負責後續救治,紅十字會等羣眾性救援組織和隊伍應積極配合專業醫療隊伍,開展羣眾性衞生救護工作。同時要根據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離和衞生防疫準備,並嚴密組織實施。

(六)物資保障。

市發改委、經委、商務局等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救援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的儲存、供應。緊急處置工作中救援物資的調用,由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組織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實施。

縣(區)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負責監督應急物資的儲備情況,掌握應急物資的生產加工能力儲備情況。

(七)資金保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視情況由事故責任單位所在縣(區)政府或市政府協調解決。

(八)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根據防災、避災的要求,城市建設部門應根據城市發展和應對突發事件的特殊情況,在大型城市廣場、公園、綠地、學校操場和人防設施等項目建設時應考慮增加應急避難場所的功能。

(九)技術儲備保障。

市安委會辦公室成立安全生產專家組,為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的專家和機構,研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大問題,開發應急技術和裝備。

物資保障隊伍應急預案6

1 總則

深入貫徹落實關於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和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快速響應和有效應對突發事件,高效、有序保障應急救援物資裝備需求,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擺在首位,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1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因突發事件引發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需求,需調配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救援的情況。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省(區、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框架指南〉的函》《四川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四川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四川省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巴中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結合巴中市突發事件特點,制定本預案。

1.3 工作原則

1.3.1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構建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體系。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由市、縣(區)、鄉(鎮)黨委政府依法分級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

1.3.2 科學研判、高效應對

加強突發事件監測和預警工作,積極開展應急物資裝備需求評估,力求精準把握突發事件趨勢變化。科學合理調配,高效應對。

1.3.3 統籌兼顧、多級聯動

充分發揮突發事件指揮部的統籌協調作用,突出多層級聯動響應,強化市級部門之間配合,強化市、縣(區)、鄉(鎮)的多級聯動,及時調配各類應急救援物資裝備,提升應對突發事件物資裝備保障能力。

1.4 分級應對

突發事件分級應對遵循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層級響應、協調聯動的原則。當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需求超出屬地人民政府應對能力時,由上一級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者組織應對。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由市級人民政府組織應對。涉及跨市級行政區域的,超出市人民政府應對能力的特別重大事件,應在立即採取先期處置措施的同時,報請省級層面協調支持或組織應對。

較大、一般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分別由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組織應對。

涉及跨縣(區)級行政區域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組織應對或由其指定一方或雙方共同應對。

1.5 預案體系

本預案是《巴中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關於應急物資裝備方面的保障預案。預案體系由市級突發事件總體預案、市級主要專項應急預案、縣(區)應急預案以及部門保障類預案組成。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組織體系

在市委統一領導下,市政府是全市突發物資裝備保障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領導機關。巴中市應急委員會下設的巴中市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是應對突發物資裝備保障事件的專項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協調全市物資裝備保障應急處置工作。市指揮部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設置辦公室。如遇緊急情況,根據工作需要,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在事發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組織協調現場物資裝備保障工作。

2.2 指揮部構成與職責

指揮部指揮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市政府分工副祕書長、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局長、市財政局局長、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主任擔任。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決策和部署。

(2)指揮、協調全市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彙報相關工作實施和進展情況。

(3)研究部署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4)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

(5)組織制定市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相關辦法。

2.3 指揮部辦公室構成與職責

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局長擔任,副主任由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應急管理局分管應急工作的負責人擔任。主要職責:

(1)處理市指揮部的日常事務,負責與四川省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內有關部門及縣(區)指揮機構的對接和協調。

(2)負責建立成員單位間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協調機制,定期組織召開會議,分析評估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形勢,落實指揮部的工作安排,指導全市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

(3)負責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的監測、分析、彙總、報送等工作,組織和制訂有關處置方案,向指揮部報告重大問題並提出處置建議。

(4)經市指揮部批准,啟動、調整、終止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響應等級。

(5)按照市指揮部的命令和批示,在四川省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指導下,組織協調跨區域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協調軍隊參與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

(6)對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有關處置方案和恢復重建進行綜合評估認證,提出意見和建議等。

2.4 指揮部構成及職責

指揮部成員單位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衞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國資委等部門組成。

成員單位職責: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編制完善《巴中市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情況下重要物資、裝備的生產;組織開展預案演練和宣傳培訓;配合做好應急物資、裝備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項目的審查與立項;負責應急救援物資、裝備採購及儲備管理;負責組織實施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體系規劃、標準編制;負責應急物資、裝備綜合調控、緊急調度;負責提供糧食、帳篷、棉被等生活救災物資供給;參與編制完善《巴中市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財政局:負責應急物資裝備保障資金的籌集和落實;負責突發事件中應由市級財政安排的經費保障及其管理;參與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體系建設規劃、標準編制;參與編制完善《巴中市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公安局:維護保障工作秩序;組織指導事發地的社會治安管理和重點目標的安全保衞;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民政局:負責指導突發事件保障中的困難救助、社會捐贈等工作;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商務局:負責突發事件期間生活必需品的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做好全市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預報;參與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提出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建議;為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物資裝備的運輸、安裝、運行、維護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交通運輸局:及時收集報送保障工作中交通設施受損情況;及時組織協調搶修損毀的公路、水路交通設施,確保暢通;組織協調應急運力,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應急物資、裝備的運輸工作;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水利局:負責水情、汛情的監測預警預報;負責相關水域的水文監測及水量調度工作;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衞生健康委:負責應急醫療物資、裝備供應管理;提出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建議;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編制應急物資裝備目錄;負責提供地震活動數據和趨勢判斷意見;協助物資裝備保障體系規劃、標準編制;參與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為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物資裝備的運輸、安裝、運行、維護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國資委:負責市屬監管國有企業應急物資、裝備的統計和管理;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5 指揮部工作組

指揮部根據突發事件應急保障需要,下設多個工作組。各工作組由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組成,工作組組長由牽頭單位分管領導擔任。

指揮部主要職責:組織協調工作組各成員單位共同做好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供應工作,可根據突發事件實際需要增減工作組或調整成員單位。

2.5.1 綜合協調組

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衞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國資委和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組成。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負責收集彙總災情、社(輿)情等信息和應急救援工作進展情況;承辦指揮部會議、活動和文電工作;負責全市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裝備保障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指揮部各工作組之間的協調工作、指揮部與外部單位的協調工作;負責指揮部後勤保障工作。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5.2 技術支持組

由市發展改革委(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衞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應急物資裝備儲備單位、相關行業專家組成。

主要職責:組織進行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提出應急物資裝備保障處置技術措施建議;為應急物資裝備的運輸、安裝、運行、維護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5.3 交通運輸組

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商務局、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交通道路搶通保暢和應急物資裝備運輸保障工作。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搶修維護交通設施,維護交通秩序;制定救援隊伍、設備和物資運送方案;組織協調各類運輸力量,做好搶險救援隊伍、受災人員、應急救災物資裝備以及基本生活物資的運輸工作。負責市內外有關交通設施搶險救援隊伍、交通運輸隊伍的協調工作。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5.4 治安維穩組

由市公安局牽頭,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組成。

主要職責:維持應急物資裝備運輸、使用期間秩序穩定。預防和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預防和處置羣體性的事件;負責災區指揮場所、黨政機關、要害部門、金融單位、儲備倉庫、監獄、強戒所、避難和臨時安置等重要場所的安全保衞工作,必要時組織開展重要目標的臨時轉移、搬遷工作;做好涉災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3 運行機制

3.1 日常聯絡機制

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不定期召開協調會議,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做好應急物資裝備供應保障工作要求,研究重要事項,協調解決預測防範和應對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和地方政府按照職能職責抓好責任落實,共同做好應急物資裝備保障的應對工作。

3.2 會商研判機制

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組織工作組負責人,對全市應急物資裝備供應形勢進行會商研判,掌握國內外應急物資裝備最新動向,及時更新應急物資裝備清單及分佈圖,向有關部門(單位)和縣(區)發送。

4 應急響應

4.1 響應級別

本預案分級應對遵循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層級響應、協調聯動的原則。按突發事件引發的應急物資裝備保障供應需求,本預案應急響應從高到低設定Ⅰ級、Ⅱ級、Ⅲ級三個響應等級。

4.2 響應條件

按照突發事件響應的等級啟動相對應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響應等級。

4.3 分級響應

Ⅰ級、Ⅱ級響應由市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Ⅲ級響應由相關縣(區)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

4.4 啟動程序

4.4.1 先期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消防救援、醫療救治等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及相關部門進行先期處置,並根據實際情況,採取下列必要措施:

(1)實施緊急疏散,組織羣眾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本行政區域內應急物資裝備用於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採取必要管制措施,防止事件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5)向社會發出危險或者避險警示,通報事件可能危害的.相關區域,做好相應準備;

(6)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並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救援支持請求。

4.4.2 啟動應急

突發事件市級響應啟動後,市指揮部立即按程序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響應。

4.4.3 應急物資裝備需求研判

指揮部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主要工作:

(1)現場信息獲取

組織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成員單位、現場人員、應急測繪和勘察隊伍等,利用衞星和無人機遙感、北斗導航、雷達測量、地面勘察等手段獲取現場信息,分析研判道路橋樑、通信、電力等基礎設施和事發地周邊環境情況,向現場指揮機構和有關部門報告。

(2)摸排情況

現場參與處置的力量、資源、裝備情況以及現場處置進展情況。

(3)應急物資裝備需求研判分析

迅速研判事件的發展趨勢,初步分析應急救援工作所需的應急物資裝備。

4.4.4 應急決策

指揮部與市應急指揮部就初步研判結果展開進一步的分析,積極提出措施建議,列出物資裝備需求清單。由市應急指揮部下達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指令。

4.4.5 物資裝備調配

根據列出的物資裝備需求清單,就近調配至目標地。

4.4.6 裝備運行維護

對裝備進行安裝調試、維護,保障正常運行。

4.5 應急結束

按照“誰啟動,誰終止”原則,經現場救援指揮部和事故發生地的縣(區)、鄉(鎮)人民政府確認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無繼發可能後,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指揮部向總指揮部提交結束現場應急物資裝備保障的報告。經批准後,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響應終止。

宣佈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響應結束後,相關單位應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裝備。

5 保障措施

各級應急物資裝備成員單位要從人員、技術、資金等方面着力提高應對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供應能力。

5.1 人員保障

應建立健全應急裝備操作、專業隊伍、裝備及人員清單;加強人員技能培訓,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物資裝備保障能力。各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組織當地企事業單位建立屬地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隊伍。

5.2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政府部門應與屬地救援物資存儲、裝備使用、製造、經銷企業簽訂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徵用協議,建立臨時徵用工作機制。市級有關部門和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應急物資裝備的緊急生產、調撥和緊急調配保障工作,保障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供應能力。

5.3 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門、通信運營商要建立健全應對突發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需要。

交通運輸部門要健全緊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所需人員、物資裝備等的運輸;公安部門要加強交通應急管理,保障應急救援車輛和船隻優先通行。

5.4 技術保障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氣象局等部門應為應急物資裝備運輸、使用提供必要的氣象、地質、水文等服務。

5.5 資金保障

市民政局、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和各縣(區)人民政府應按照有關規定,對突發事件處置和恢復重建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税務管理部門應按照有關規定,對事件應對處置和恢復重建工作給予税收減免政策支持。

6 後期處置

6.1 善後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地的縣(區)人民政府在市指揮部領導下負責組織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徵用物資、裝備補償、災後重建、傷亡人員撫卹、司法援助以及疾病預防與控制,污染物收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件帶來的不利影響,保障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6.2 總結評估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市指揮部應組織成員單位及其他參與應急物資裝備保障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專家等人員對應急響應全程進行評估、總結、提出改進意見,持續改進、完善預案。

6.3 物資裝備補充

針對應急處置消耗的物資裝備,各級政府應結合總結評估意見,分級籌措、及時補充。

7 預案管理

7.1 預案編制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本預案,按程序報批後實施。

7.2 預案演練

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實戰演練、桌面演練等方式,組織開展貼近實際、形式多樣、廣泛參與、聯動性強的應急演練。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組織演練,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積極配合參與。結合巴中市突發事件特點及其對應急物資裝備需求,每2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演練。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7.3 預案評估與修訂

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估預案的針對性、可操作性,實現預案的動態科學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能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物資裝備發生重大變化的;

(5)在實際應對和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6)預案中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7)其他應當修訂的情況。

8 附則

8.1 獎勵和責任追究

8.1.1 獎勵

在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件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羣眾的財產、生命健康免受損失傷害或者減少損失傷害的;

(3)對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8.1.2 責任追究

在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件真實情況的;

(2)拒不執行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脱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行為的。

8.2 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着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物資裝備發生變化,以及應急救援實踐經驗教訓或出現新情況和應急演練發現預案等存在問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按程序審定後印發實施。

8.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本預案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物資保障隊伍應急預案7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我市在處置突發事件中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能力,規範應急保障程序,迅速、有序、高效組織糧油和物資調運工作,確保糧油和物資及時供應,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和事故危害,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寧夏回族自治區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銀川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銀川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銀黨辦〔2019〕62號)規定及有關糧油和物資儲備工作要求等。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應急狀態下糧油和物資的採購、調撥、運輸等方面的供應保障工作。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科學監測、預防為主;協同應對,果斷處置。

2 組織體系

2.1銀川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

成立銀川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全市糧油和物資應急保障工作。

總指揮:市政府主管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

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成 員: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公安局、財政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衞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統計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地震局、銀川警備區、氣象局、銀川新聞傳媒集團、中國電信銀川分公司、國網銀川供電公司、自治區農發行營業部,興慶區人民政府、金鳳區人民政府、西夏區人民政府、靈武市人民政府、永寧縣人民政府、賀蘭縣人民政府分管負責同志。

銀川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銀川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由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分管糧油和物資應急管理工作的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常設值班工作電話0951—4010010,傳真電話0951—6033103。

2.1.1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職責

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自治區黨委、政府部署要求,做好全市糧油和物資應急保障工作;建立條塊結合、分級負責的應急保障體系,做好區、市、縣三級聯動及預案銜接工作;負責市級應急糧油和物資保障重大事項的決策,對部門、縣(市)區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和指導;研究決策突發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確保糧油和物資調運暢通、及時供應,受災人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報告應急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並按相關程序及時向社會公佈;審議批准市應急保障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工作報告;研究決定對實施預案單位、個人的獎懲意見。

根據需要,向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及周邊地區請求支援和幫助。

2.1.2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根據指揮部安排,指導有關部門統一宣傳口徑,組織媒體及時發佈信息;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適時組織召開新聞發佈會,迴應社會關切;加強媒體宣傳報道指導管理,正確引導輿論。

市委網信辦:及時監測輿情信息上報指揮部。

市發改委:根據應急狀態,可依據國家價格干預相關規定上報提請採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市公安局:負責應急糧油和物資儲備調撥、供應環節的治安秩序;依法處置因糧油和物資供應引發的羣體性的事件,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打擊擾亂糧食市場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

市財政局:負責應急糧油和物資儲備及緊急採購經費保障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企業,開闢應急糧油和物資運輸綠色通道,做好應急狀態下糧油和物資運輸能力保障。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恢復糧食生產,確定糧食生產規模和品種,開展農用物資技術指導。

市商務局:牽頭協調糧食和重要物資購銷商貿企業,採取有力措施穩定和增加糧油和應急物資儲備供應,促進供需基本平衡。

市衞健委:負責對糧食加工、銷售中的衞生以及成品糧和應急物資儲存中的衞生進行監督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全市應急物資儲備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全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等,會同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劃,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提供應急狀態下應急物資採購清單;承擔中央和自治區下撥救災物資的分配和監督使用。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糧油和應急物資經營活動中的無照經營、超範圍經營以及糧油和物資銷售活動中的囤積居奇、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等擾亂市場秩序和違法違規交易行為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應急糧油加工環節的質量檢測調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協調做好糧油和物資質量檢驗工作;組織開展對重大糧油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

市統計局:會同國家統計局銀川調查隊開展糧食生產統計、監測工作。

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和體系建設;加強對市級糧油儲備的管理,提出動用市級儲備糧油的建議,提出申請使用自治區級應急成品油、自治區及中央原糧儲備的意見;負責組織實施全市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提供糧油和物資儲備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分佈等具體信息,提出糧油和物資保障建議;會同相關部門掌握糧油和物資市場價格動態,分析預測市場行情,提出預警意見;負責檢查、統計糧油和物資庫存量及糧食經營企業執行自治區政府最低和最高庫存量規定情況;指揮糧油和物資儲備單位開展應急響應。

市地震局:負責地震災害信息的監測預警。

市氣象局:負責提供影響糧食生產安全的重特大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息。負責向市農牧局、銀川調查隊提供天氣氣候相關預測信息及氣象災害信息,協助做好糧食產量預測及農業氣象災害損失評估工作。

銀川警備區:負責提供駐銀部隊軍糧計劃、品種需求和應急物資需求信息,必要時應提供運力支持。

銀川新聞傳媒集團: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站、新媒體積極宣傳國家糧食政策,及時、準確、客觀報道糧油和應急物資供應保障市場信息。

中國電信銀川分公司:確保應急狀態下的通訊和網絡傳輸的暢通。

國網銀川供電公司:確保糧油和應急物資採購、調運、供應等環節正常供電。

自治區農發行營業部:負責落實應急糧油儲備採購、調撥所需資金的貸款。

縣(市)區政府:負責本轄區的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工作。

2.1.3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工作組

銀川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工作指揮部按照職責和協同聯動工作需要,將各成員單位劃分為五個工作組,即:糧食收購工作組、糧食加工工作組、糧食銷售工作組、應急物資緊急採購工作組、應急物資動用出庫工作組、新聞宣傳工作組和恢復重建、善後處理工作組。

(1)糧食收購工作組

組長單位: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副組長單位:自治區農發行營業部

成員單位:市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統計局、地震局。

主要職責:聯繫轄區內糧食儲備企業;負責糧食市場及價格監測,瞭解區內外市場糧源;協調和引導企業籌集糧食收購資金,收購本區域糧食生產者餘糧;洽談區外糧食採購事宜、簽訂糧食採購協議、負責原糧的運輸和採購資金結算。

(2)糧食加工運輸工作組

組長單位: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副組長單位:國網銀川供電公司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市交通運輸局

成員單位:衞健委、中國電信銀川分公司。

主要職責:聯繫糧食應急加工、運輸企業;負責應急原糧的保管、加工、成品糧質量、衞生指標檢測;負責應急成品糧的出庫和運輸。

(3)糧食銷售工作組

組長單位:市商務局

副組長單位: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成員單位:市發改委、公安局、衞健委、統計局、銀川警備區。

主要職責:聯繫銀川市糧食應急供應網點;負責應急成品糧油的接收;確定應急供應辦法、供應價格;負責成品糧食的應急供應(包括:城鄉居民口糧、部隊官兵口糧、在校學生口糧等)。

(4)應急物資緊急採購工作組

組長單位:市應急管理局

副組長單位: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成員單位: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應急物資代儲企業。

主要職責:提出緊急物資需用計劃採購清單;協調聯繫應急物資代儲企業、轄區商貿流通企業組織貨源;做好緊急採購物資的驗收入庫工作。

應急物資儲備動用出庫工作組

組長單位:市應急管理局

副組長單位: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成員單位: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永寧縣、賀蘭縣、靈武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同志及應急物資代儲企業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下達、督察應急物資儲備動用出庫工作;接收應急管理部門物資調撥指令後,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嚴格按照指令下達的品種、數量組織出庫,物資運輸車輛到位後及時組織裝車。

(6)新聞宣傳工作組

組長單位:市委宣傳部

副組長單位:銀川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成員單位:市委網信辦、銀川新聞傳媒集團、中國電信銀川分公司、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永寧縣、賀蘭縣、靈武市政府。

主要職責:根據指揮部安排,指導有關部門統一宣傳口徑,組織媒體及時發佈信息;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適時組織召開新聞發佈會,迴應社會關切;加強媒體宣傳報道指導管理,正確引導輿論。

(7)恢復重建、善後處理工作組

組長單位:市發改委

副組長單位: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成員單位:市財政局、農業農村局、氣象局,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永寧縣、賀蘭縣、靈武市政府。

主要職責:審核應急成品糧購銷價差、加工損耗、加工費用、運輸費用、供應費用並核撥;按照原計劃規模及時補充已動用的儲備糧食,恢復原儲備能力;根據市場需求恢復糧食種植和品種結構,指導糧食生產。被調撥的代儲應急物資儲備,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積極配合市財政局、市商務局,按照市政府確定的供應辦法及價格等清算價差虧損、運輸費用、裝卸費用、供應費用,按照原計劃規模及時補充儲備,恢復原儲備能力。

2.2銀川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銀川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銀川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機構,設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兼任,分管糧油和物資管理工作的副局長擔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常設值工作電話0951-4010010,傳真電話為0951-6033103。

主要職責:負責落實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提出相應的應急處置方案,組織實施區域內糧油和物資應急保障的具體工作;落實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工作信息報送和應急值守工作;根據指揮部的指令,開展糧油和物資採購工作;協調交通運輸部門在特殊情況下的糧油和物資運輸;掌握糧油和物資緊急調運的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糧油和物資緊急調運情況進行總結評估,並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根據應急預案啟動效果提出終止應急級別的建議;組織相關部門對本預案進行演練;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3縣(市)區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機構

各縣(市)區政府參照本預案,結合當地實際建立健全相應的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做好本區域內的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工作。

2.4專家組

銀川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成立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專家組,完善相關諮詢機制,為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組長: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分管應急管理工作的副局長

副組長:市應急管理局分管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的副局長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分管質檢工作的副局長

成員: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糧油物資應急工作人員、糧油價格監測和流通統計工作人員、市應急管理局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工作人員、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質檢工作人員。

3預報預警

3.1監測預報

建立糧情和重要應急物資監測預警系統。在自治區糧食市場監測預警系統內,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糧食市場供求和價格動態監測分析,及時報告併發布主要糧食品種的生產、庫存、流通、需求、價格、質量等信息。當糧食價格一週內漲幅超過10%並可能繼續上漲時,執行日監測和報告制度,隨時發出預警信號並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增加供應量,控制價格上漲;市發改委、商務局在區域內的大型超市、農貿市場等選點設立重要物資監測點,對本市重要物資供應、庫存、價格實行動態的監測和分析,做到信息準確、及時、共享。特別要加強對重大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的跟蹤監測,負責針對不同情況提出重要物資市場風險的辦法、建議。在應急狀態時,啟動專報制度;出現緊急情況隨時報告,為政府宏觀調控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

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加強值守,密切跟蹤應急事件發生發展情況,及時報告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要加強與市應急委員會、應急管理局溝通聯繫,對可能需要調用的市級糧油和物資的品種、數量及突發事件發生地或者附近地方儲備庫物資庫存、交通條件等進行綜合評估,確保指令下達後應急物資高效、準確、及時調運。

3.2分級標準

3.2.1糧食應急突發事件分級

按照糧食應急突發事件的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應急狀態分為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四個級別。

一般:全市成品糧食價格一週內持續上漲25%以上,出現糧糧食供應緊張,並可能引發較大區域糧食市場波動的緊急狀態。

較大:全市糧食供應趨於緊張,成品糧油價格一週內持續上漲50%以上,出現一般性成品糧油供需不平衡,爭購成品糧油、引起市場不穩定的緊急狀態。

重大:全市糧食供應十分緊張,成品糧油價格一週內持續上漲75%以上,羣眾搶購成品糧油造成部分脱銷、並出現恐慌的緊急狀態。

特別重大:全市糧食供應極度緊張,成品糧油價格一週內持續上漲100%以上,羣眾嚴重搶購成品糧油並造成脱銷。

3.2.2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突發事件分級

按照《銀川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根據事件的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突發事件分級標準是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響應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3.3預警信息報告與發佈

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信息報告後,要及時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進行會商或分析研判,對發生一般和較大級別突發事件時的糧油和應急物資做好監測預警信息和供應保障工作,向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有關縣(市)區通報,督促和指導按照相應預案做好處置工作;對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級別突發事件時,按照銀川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統一指揮部署開展糧油和物資應急保障工作,並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佈管理辦法》,提出預警信息發佈方案,並配合做好預警信息發佈工作。同時,向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3.4預警行動

銀川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突發應急事件監測預測預警信息後,要密切關注事態發展,按照銀川市應急委或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安排和部署,組織、協調銀川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有關地區,依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並及時向銀川市應急委和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動態報送有關信息。

4 應急響應與處置

4.1信息報告

監測糧食市場波動進一步加大,可能擴大到應急預案級別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糧食行政主管部門應及時向銀川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0951—4010010)、市委辦公室(0951—6888057,傳真0951—6888056)、市政府總值班室(0951—6888080,傳真0951—6888157)報告。信息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市場波動的原因、已採取的應急措施、後續市場預測和擬採取措施、應急聯絡員等。

4.2先期處置

對一般級以上糧食應急突發事件或者事件本身比較敏感,可能演化為較大、重大或特別重大突發事件,事發地政府和相關單位要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按照相關應急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開展先期處置工作。

4.3應急響應

4.3.1糧食應急突發事件響應

根據糧食應急工作分級標準,應急響應分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依次分別對應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狀態。

應對一般糧食應急工作,啟動Ⅳ級響應。由縣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縣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組織開展應急響應工作,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給予指導、協助。

應對較大糧食應急工作啟動Ⅲ級響應。由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組織開展應急響應工作,縣(市)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協同。

應對重大、特別重大糧食應急工作,分別啟動Ⅱ級、Ⅰ級響應。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在自治區應急委和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響應,縣(市)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協同做好應急響應工作。

4.3.2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突發事件響應

根據突發事件分級情況,將突發事件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響應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應對一般突發事件,啟動Ⅳ級響應。由縣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縣級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和協調事發地糧油和物資保障工作。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給予指導、協助。

應對較大突發事件,啟動Ⅲ級響應。由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組織開展應急響應工作,配合協調事發地糧油和物資保障工作。縣(市)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協同。

應對重大或者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分別啟動Ⅱ級或Ⅰ級響應。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在自治區應急委和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響應,縣(市)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協同做好應急響應工作。

4.4響應措施

當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預案響應時,各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迅速啟動響應措施。

4.4.1指揮部響應措施

(1)糧食應急事件響應措施

Ⅳ級響應發生時,指導縣級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開展應急響應工作,儘快增加市場供應量、平抑糧食市場價格,督促使用縣級應急成品糧油儲備,必要時動用市級應急成品糧油儲備支持市場供應量,防止糧食市場波動擴散。

Ⅲ級響應發生時,應儘快報請政府投入市級儲備糧油,申請動用自治區級儲備糧油,批准政府行為的糧食銷售方式、供應辦法和價格,確保糧食市場平穩恢復。

Ⅱ 級、Ⅰ級響應發生時,嚴格執行自治區應急委、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的指令,對本市的糧食應急保障工作負責。

(2)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突發事件響應

Ⅳ 級響應發生時,指導、協助縣級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做好事發地糧油和物資調用運輸保障工作;Ⅲ級響應發生時,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組織開展應急響應工作,做好事發地糧油和物資調用運輸保障工作;Ⅱ級、Ⅰ級響應發生時,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在自治區應急委和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響應。

4.4.2指揮部辦公室響應措施

(1)糧食應急事件響應措施

Ⅱ 級、Ⅰ級響應發生時,嚴格執行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指令,負責本市的糧食應急供應日常工作。

Ⅲ級響應發生時,增加糧食市場監測頻率,科學分析市場走勢,申請政府投入市級應急成品糧油儲備,制定政府行為的糧食銷售方式、供應辦法和價格,報請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嚴格執行指揮部平抑糧食市場的指令。

Ⅳ 級響應發生時,及時分析糧食市場波動的原因,協助縣(市)區落實平抑糧食市場價格措施,必要時申請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啟動Ⅲ級響應。

(2)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突發事件響應

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要求,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準備工作,並將有關情況報告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

4.4.3成員單位響應措施

市委宣傳部:指導有關部門通過媒體,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向社會動態發佈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工作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市委網信辦:及時監測輿情信息上報指揮部。

市發改委:根據應急狀態,根據國家價格干預相關規定及時上報提請採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市公安局:保障應急糧油和物資運輸道路安全和糧油物資應急場所治安;依法處置因應急糧油和物資供應引發的羣體性的事件。

市財政局:安排應急經費、足額撥付到位。

市交通運輸局:保障糧油和物資運力調度,保證糧油和物資運輸車輛通行,做好應急狀態下糧油和物資運輸能力保障工作。

市農業農村局:組織恢復糧食生產。

市商務局:組織協調轄區內骨幹商貿企業採取有力措施穩定和增加糧油和應急物資供應,並提供相關供應信息。

市衞健委:負責對糧油和應急物資加工、銷售、儲存中的衞生進行監督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下達應急物資調運指令,提出緊急物資採購需求清單;發佈自然災害災情信息和應急救援信息。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時協助開展糧油和物資質量檢驗工作。

市統計局:會同國家統計局銀川調查隊開展糧食生產統計、監測工作。

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提出動用市級儲備糧油、自治區、中央儲備糧的意見,核查企業最低、最高庫存量執行情況,實施應急糧食採購、加工、調運和供應。根據市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和緊急採購需求清單按程序組織調出應急物資和組織實施緊急採購應急物資工作。

市地震局:負責地震災害信息的監測預警。

市氣象局:提供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息。

銀川警備區:負責提供駐銀部隊軍糧計劃、品種需求和應急物資需求信息,必要時應提供運力支持。

銀川新聞傳媒集團: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站、新媒體積極宣傳國家糧食政策,及時、準確、客觀報道糧油和應急物資供應保障市場信息。

中國電信銀川分公司:確保應急狀態下的通訊和網絡傳輸的暢通。

國網銀川供電公司:確保糧油和應急物資採購、調運、加工、供應等環節正常供電。

自治區農發行營業部:負責落實應急糧油儲備採購、調撥所需資金的貸款。

縣(市)區區政府:負責本轄區的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工作。

4.5信息發佈

4.5.1信息發佈層級

Ⅱ 級、Ⅰ級,由自治區人民政府發佈;

Ⅲ 級,以市人民政府名義發佈;

Ⅳ 級,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發佈。

4.5.2信息發佈內容

糧食市場波動原因、市級應急成品糧油儲備數量、市場糧食庫存數量、政策性糧食供應方式、後續市場的走勢分析等。應急物資儲備數量、種類,執行調撥指令情況。

4.5.3信息發佈形式

通過專題報道、記者採訪、提供新聞稿件、舉行新聞發佈會等形式發佈。

4.6響應終止

應急狀態消除後,Ⅱ級、Ⅰ級響應由自治區相關部門決定終止;Ⅲ級響應由銀川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決定終止響應並報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Ⅳ級響應由縣級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縣級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決定終止應急響應,並報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

5 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應急響應期間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成員、應急辦公室人員、成員單位聯絡員,取消休假、確保在崗、隨時待命。

建立健全應急保障隊伍,包括應急原糧採購、加工、配送、供應人員,應急物資動用出庫人員,糧食和物資主管部門對應急保障隊伍應定期開展培訓與考核。

應急原糧採購人員:轄區內糧食儲備企業工作人員;

應急糧食加工人員:應急糧食定點加工企業工作人員;

應急糧食配送人員:應急糧食定點承儲企業工作人員;

應急糧食供應人員:應急糧食供應網點工作人員。

應急物資動用出庫人員: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工作人員、市物資儲備庫工作人員、受託承儲企業責任人。應急響應期間,應急辦公室要組織相關人員、市物資儲備庫工作人員(受託承儲企業責任人)2個小時到達應急物資儲備地點,先期做好應急物資裝車前的人員、設備準備工作。

5.2經費保障

縣(市)區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寧夏回族自治區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等有關規定,將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工作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各級財政部門對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工作所需費用,給予必要保障。

5.3物資保障

5.3.1糧食儲備保障

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地方儲備糧管理條例》、《關於改革完善體制機制加強糧食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19〕48號)、《關於改革完善寧夏糧食儲備體制機制加強糧食儲備安全管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寧黨辦〔2020〕57號)的要求,為應對糧食應急狀態,逐步完善市級儲備糧規模和專項基金預算。銀川市按照不低於主城區常住人口15天以上的市場供應量建立成品糧油(含必要小包裝)儲備,適時調整全市應急成品糧油儲備,確保應急狀態和特殊情況下的市場供應。同時,根據供應量進一步完善糧食應急加工和應急運輸能力建設,建立符合國家要求和銀川實際的糧食應急供應網絡及應急配送中心。

5.3.2應急物資儲備保障

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依據儲備規劃和年度購置計劃,組織實施市級應急物資儲備採購、輪換、補充等,做到品種、數量和質量滿足需求;督促、指導應急物資代儲單位加強在庫儲備物資日常管理,確保賬物相符、質量合格、儲存安全。建立重要物資生產廠家名錄,簽訂重要物資緊急購銷協議,建立健全重要應急物資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配送體系。

5.4通訊保障

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建立通訊保障網絡並及時更新,成員單位要提供準確的聯絡方式。應急響應發生後,各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人員及成員要確保手機全天候暢通。

6 恢復重建

6.1善後處置

(1)各級財政部門要及時核撥糧油和物資保障相關費用,並做好賬目審核監管工作,各應急響應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核銷相關費用。

(2)物資調運應急工作結束後,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規劃、計劃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成品糧油和物資儲備規模,恢復應急能力。

(3)接收物資單位對報廢和回收可重複使用的應急物資,連同未動用的應急物資及已耗用物資統計表,一併轉交市應急管理局和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4)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對接收物資單位交回的報廢和回收可重複使用的應急物資及未動用的應急物資,分類存放,登記造冊,報廢銷燬的依規作報廢銷燬處理;可重複使用的,修補、維護後作入庫處理;未動用的作入庫處理。同時做好耗用物資的統計工作。

6.2總結評估

一般應急狀態終止後,事發地政府要對糧油和物資保障情況評估、總結,提出改進工作意見、形成專項工作報告,報銀川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較大及以上應急狀態終止後,由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糧油和物資保障情況進行評估、總結,提出改進工作意見、形成專項工作報告,報送市政府應急辦、銀川市應急委、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7 日常管理

7.1宣教培訓

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建立糧油和物資應急管理培訓制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各種媒體,加大對糧油和物資應急保障工作的宣傳力度,每年培訓教育活動不得少於1次。

7.2預案演練

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結合日常工作進行演練或參加市級綜合應急演練,鍛鍊應對糧油和物資應急保障工作的專業化隊伍,增強應急保障實戰能力。

7.3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銀川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制定印發。

縣(市)區政府及其相關單位、羣眾自治組織要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縣(市)區政府要修訂本級《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預案》,報銀川市糧油和物資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要根據社會發展和應急演練時發現的問題、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組織修訂完善本預案。

7.4責任與獎勵

對在應對糧油和物資應急保障工作中玩忽職守,瞞報、謊報、遲報、漏報事件信息或有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在應對糧油和物資應急保障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8 附則

8.1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銀川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制定和解釋。

8.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物資保障隊伍應急預案8

為保障全市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以下簡稱治超)期間社會經濟的正常運行和流通市場的相對穩定,保證人民羣眾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結合省交通廳下達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治超期間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要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迅速反應、保障有力”的原則。

區道路運輸保障領導小組由任組長;任副組長,成員:;辦公室設在運管所運政股,由兼任辦公室主任、任辦公室副主任、為成員,並配合領導做好道路運輸保障工作。

值班電話:(24小時值班)

(上班時間)

道路運輸保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治超期間田區道路運輸保障的組織、協調與實施,統一部署,統一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執行運輸保障任務,並加強組織督察。一旦出現市場異常波動等情況,要及時向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和市治超領導小組報告,並根據市治超領導小組指示,按規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和人員,執行運輸保障任務。

二、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版權所有

(一)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組成

(二)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聯繫方式(見附表1)

(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組成(見附表2)

(四)道路運輸保障應急車輛成員單位的要求:

1、應急預案要積極落實,各單位認真按照要求,組織應急運輸車輛,併成立本單位道路運輸保障領導小組,實行值班制度,確保通訊暢通,能夠以最快的`速度集結運力,完成各項應急運輸任務。

2、啟動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後,各應急單位要立即調集應急運輸保障車輛,領取統一核發的《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張貼在車輛明顯位置,可免交車輛通行費,並行駛軍車通道。

3、各個單位在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過程中,應對應急運輸保障車輛和設備進行認真檢查,嚴禁車輛和設備帶病操作,並按規定配備相應的證照和通訊工具。同時,對應急運輸保障人員要進行運前動員,做到萬無一失。

4、應急運輸保障車輛在執行任務時不得超限超載運輸,任務完成後應立即將《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繳回市級交通主管部門。逾期不繳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補償

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所發生的運費由託運人承擔,運價參照當時社會平均價格水平執行。交通部門可視情對參與應急運輸任務的運輸單位適當減免部分貨運附加費。

四、責任追究

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上級交通部門下達的應急運輸指令,對拒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推諉扯皮或者逾期不繳回《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的單位,在質量信譽考核時,文明服務記0分,並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給予處罰。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並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要嚴肅處理。

物資保障隊伍應急預案9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着眼於快速響應和有效應對突發事件,加強應急物資裝備準備、調運和管理,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物資保障水平,切實維護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四川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四川省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試行)》《雅安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結合雅安市突發事件特點,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市發生突發事件,需調配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救援的情形。

1.4 工作原則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科學研判、高效應對,屬地為主、多級聯動,儲備為先、平戰結合的原則。

1.5 預案體系

雅安市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體系由本預案、市級部門預案、縣(區)、經開區預案組成。各有關單位要在本預案基礎上,結合實際制定各自預案。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組織體系

在市級政府應對突發事件對應專項應急指揮機構(以下簡稱市突發事件指揮部)下,成立市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協調全市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處置工作。

2.2 市領導小組

市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聯繫副祕書長、市發展改革委主任、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局長、市財政局局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市應急委有關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決策和部署。

(2)承擔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市應急委交辦的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有關工作。

(3)指揮、協調、研究部署市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處置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4)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和市突發事件指揮部彙報相關工作實施和進展情況。

(5)組織制定市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相關辦法。

2.3 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市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主任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分管副局長擔任。主要職責:

(1)處理市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負責與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級有關部門及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的對接和協調。

(2)負責成員單位間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協調,不定期組織召開會議,分析評估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形勢,落實市領導小組的工作安排,指導全市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

(3)負責承接市突發事件指揮部下達的應急物資裝備需求指令,分析、核實和研判需求情況並制定保供方案,向市領導小組報告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

(4)經市領導小組批准,啟動、調整、終止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響應等級。

(5)按照市領導小組的指令和批示,組織協調跨區域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

(6)對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工作有關保障方案進行綜合評估,提出意見和建議等。

2.4 市領導小組成員

市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衞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國資委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

(1)市發展改革委:擬定市級重要物資儲備規劃;組織實施突發事件應急糧食及帳篷、棉被等生活類救災物資體系規劃,按應急部門指令負責生活類救災物資的採購、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

(2)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編制《雅安市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情況下重要物資、裝備的生產;組織開展預案演練和宣傳培訓;配合做好應急物資、裝備綜合調控、緊急調度。

(3)市公安局:維護工作現場秩序;組織指導事發地的社會治安管理和重點目標的安全保衞。

(4)市民政局:負責指導突發事件保障中的困難救助、社會捐贈等工作。

(5)市財政局:負責應急物資裝備保障資金的籌集和落實;負責突發事件中應由市級財政安排的經費保障及其管理;參與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體系建設規劃、標準編制。

(6)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預報;參與地質災害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做好本行業應急物資裝備儲備工作。

(7)市交通運輸局:及時收集報送保障工作中交通設施受損情況;及時組織協調搶修損毀的公路、水路交通設施,確保暢通;組織協調應急運力,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應急物資、裝備的運輸工作;做好本行業應急物資裝備儲備工作。

(8)市水利局:負責水情、汛情的監測預警預報;負責相關水域的水文監測及水量調度工作;做好本行業應急物資裝備儲備工作。

(9)市商務局:負責突發事件期間生活必需品的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做好全市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

(10)市衞生健康委:負責應急醫療物資、裝備供應管理;提出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建議。

(11)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提供地震活動數據和趨勢判斷意見;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市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參與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為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物資裝備的運輸、安裝、運行、維護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做好社會各界捐贈物資裝備的管理。

(12)市國資委:負責督促指導市屬監管企業應急物資、裝備的統計和管理。

各成員單位除完成賦予的職責任務外,負責完成市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5 市領導小組工作組

市領導小組下設4個工作組(綜合協調組、技術支持組、交通運輸組、治安維穩組),工作組由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組成,工作組組長由牽頭單位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工作組或成員單位可根據突發事件實際需要增減或調整。

2.5.1 綜合協調組

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衞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國資委和事發地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組成。主要職責:組織實施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承辦市領導小組會議、活動和電文工作;負責全市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裝備保障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市領導小組各工作組之間的協調工作;負責市領導小組後勤保障工作。

2.5.2 技術支持組

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衞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事發地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應急物資裝備儲備單位、相關行業專家組成。主要職責:組織進行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提出應急物資裝備保障處置技術措施建議;為應急物資裝備的運輸、安裝、運行、維護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2.5.3 交通運輸組

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應急管理局、事發地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組成。主要職責:負責交通道路搶通保暢和應急物資裝備運輸保障工作。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搶修維護交通設施,維護交通秩序;制定救援隊伍、設備和物資運送方案;組織協調各類運輸力量,做好搶險救援隊伍、受災人員、應急救災物資裝備以及基本生活物資的運輸工作。負責市內外有關交通設施搶險救援隊伍、交通運輸隊伍的協調工作。

2.5.4 治安維穩組

由市公安局牽頭,事發地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組成。主要職責:維持應急物資裝備運輸、使用期間秩序穩定,必要時組織開展重要目標的臨時轉移、搬遷工作;做好涉災矛盾糾紛化解工作。

2.6 市現場指揮部

根據突發事件應急保障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按照市領導小組的決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協調處置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供應工作。

2.7 縣(區)級層面組織指揮機構

發生一般突發事件,由事發地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參照市級組織指揮架構設置,明確或成立相應機構提供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市級給予支持指導。

3 預防與預警

3.1 日常聯絡

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不定期召開協調會議,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關於做好應急物資裝備供應保障工作要求,研究重要事項,協調解決應對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督促市級有關部門和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按照職能職責抓好責任落實,共同做好應急物資裝備保障的應對工作。

3.2 會商研判

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組織工作組負責人,對全市應急物資裝備供應形勢進行會商研判,將會商情況向市級有關部門(單位)和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發送。

3.3 預警分級

由市突發事件指揮部確定突發事件預警級別和信息發佈,預警級別可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依次為紅色、橙色、黃色、藍色,一級為最高級別。

3.4 預警信息報送

做到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市突發事件指揮部報送應急物資保障預警信息。

3.5 預警行動

全市各級各部門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機構要積極做好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供應,當保障需求可能超出本行政區保障能力時,事故發生地政府要及時向上一級政府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密切關注事態進展,並按照預案要求做好應急響應準備。

4 應急響應

4.1 響應級別

響應級別可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依次為紅色、橙色、黃色、藍色,一級為最高級別。

4.2 響應條件

按照突發事件響應的等級啟動相對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響應等級。

4.3 分級響應

(1)一級響應: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突發事件影響程度和發展態勢,提出啟動一級響應建議,市領導小組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決定後,由市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2)二級響應: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突發事件影響程度和發展態勢,提出啟動二級響應建議,市領導小組決定後,由市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3)三級響應: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突發事件影響程度和發展態勢,提出啟動三級響應建議。市領導小組決定後,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4)四級響應: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突發事件影響程度和發展態勢,提出啟動四級響應建議。市領導小組決定後,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給相關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負責組織實施。

(5)各成員單位按照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通知,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協同應對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4.4 響應行動

4.4.1 信息報告

突發事件發生後,當地政府按程序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向上一級領導小組報送相關信息,同時應報送已投入應急處置工作的應急物資裝備、屬地具備的應急物資裝備保障能力以及後續應急救援工作需求支援的應急物資裝備等信息。一級響應時,每日向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至少報送4次信息;二級、三級響應時,每日向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至少報送2次信息;四級響應時,每日向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至少報送1次信息。

4.4.2 先期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後,當地應急領導小組應緊急就近調配應急物資裝備用於應急處置。

4.4.3 啟動應急

按照突發事件響應等級,市領導小組啟動相應的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響應等級。

4.4.4 應急物資裝備需求研判

負責承接雅安市突發事件指揮部應急物資裝備需求指令,核實、分析和研判需求情況並制定保供方案,向市領導小組報告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

4.4.5 應急決策

市領導小組按照市突發事件指揮部指令列出物資裝備需求清單,應急部門與發展改革部門按照物資裝備需求清單,提出保障具體意見和建議,市領導小組根據意見和建議,下達物資裝備保障指令。

4.4.6 物資裝備調配

應急和發展改革部門根據列出的物資裝備需求清單,就近調配物資裝備至需求地。當物資裝備儲備不足時,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組織物資裝備生產企業應急生產。全市物資裝備儲備以及生產能力不能滿足需求時,市領導小組向上一級指揮機構請求支援。

4.4.7 裝備運行維護

對裝備進行安裝調試、維護,保障正常運行。

4.5 響應終止

根據事態發展,按照“誰發佈、誰終止”的原則,由發佈單位宣佈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5 保障措施

市、縣(區)應急物資裝備成員單位要從人員、技術、資金等方面着力提高應對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供應能力。

5.1 人員保障

建立健全應急裝備操作和維保專業隊伍、裝備及人員清單;加強人員技能培訓,不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物資裝備保障能力。各級政府根據需要組織當地企事業單位建立屬地應急物資裝備保障隊伍。

5.2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按照屬地原則,政府部門與救援物資存儲及裝備使用、製造、經銷企業簽訂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徵用協議,建立臨時徵用工作機制。市直有關部門和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加強應急物資裝備的緊急生產、調撥和緊急調配保障工作,保障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供應能力。

5.3 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市、縣(區)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門、通信運營商建立健全應對突發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需要。市領導小組加強與突發事件指揮部溝通、協作,做好信息綜合集成、分析、處理工作。

交通運輸部門健全緊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所需人員、物資裝備等的運輸;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開闢應急物資裝備保障“綠色通道”;公安部門加強交通應急管理,保障應急救援車輛優先通行。

5.4 技術保障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應急管理局等部門為應急物資裝備運輸和使用提供必要的氣象、地質、水文等服務。

5.5 資金保障

財政部門和縣(區)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對突發事件應急物資保障工作提供必要資金保障。

6 後期處置

6.1 善後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地的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負責組織善後處置工作,包括徵用物資、裝備補償,購買物資、裝備支付款項等事宜。

6.2 總結評估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市領導小組應組織成員單位及其他參與應急物資裝備保障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專家等人員對應急響應全程進行評估、總結、提出改進意見,持續改進、完善預案。

6.3 物資裝備補充

針對應急處置消耗的物資裝備,市、縣(區)政府結合總結評估意見,分級籌措、及時補充。

7 預案管理

7.1 預案演練

採取實戰演練與桌面演練相結合的方式,組織開展貼近實際、形式多樣、廣泛參與、聯動性強的應急演練。結合雅安市突發事件特點及其對應急物資裝備需求,市領導小組至少每2年對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進行一次演練。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7.2 預案評估與修訂

不定期對預案評估,分析評估預案針對性、可操作性,實現預案的動態科學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能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物資裝備發生重大變化的;

(5)在實際應對和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6)預案中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7)其他應當修訂的情況。

8 附則

8.1 獎勵和責任追究

8.1.1獎勵

在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任務,成績顯著的;

(2)對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3)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8.1.2責任追究

在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件真實情況的;

(2)拒不執行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脱逃的;

(3)盜竊、挪用、貪污、損壞應急物資裝備的;

(4)有其他危害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行為的。

8.2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本預案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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