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大風應急預案(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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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你知道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鄉鎮大風應急預案(精選6篇),歡迎大家分享。

鄉鎮大風應急預案(精選6篇)

鄉鎮大風應急預案1

一、編制目的

為防禦氣象災害造成的影響,做好龍門鎮防禦氣象災害工作,保護人民生命和國家、集體、個人的財產安全,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制定依據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以及《廣東省防風工作若干規定》、《廣東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佈規定》、中國氣象局《關於下發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佈試行辦法》、雷州市氣象局《雷州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等。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鎮範圍內颱風、暴雨、乾旱、寒冷、低温(霜凍)、大風(含龍捲風)、雷電(雷雨大風)、高温、大霧等氣象災害事件的防範和應對。因氣象因素引發洪澇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險等其他災害的處置,適用有關應急預案的規定。

四、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氣象災害防禦工作方針,在市委、市政府、市氣象局和鎮黨委、鎮政府的領導下,堅持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以鎮政府和村(居)委會為本行政區域防禦氣象災害工作主體,實行鎮政府責任人負責制,依靠科學技術,制定本預案,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全面加強應對氣象災害的體系建設,最大程度減少災害損失。

五、組織指揮機構

龍門鎮設立鎮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在市委、市政府和鎮黨委、鎮政府以及市氣象局的領導下,負責全鎮防禦氣象災害工作。村(居)委會相應設立防禦氣象災害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防禦氣象災害工作。有關單位可根據需要設立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單位防禦氣象災害工作。

(一)、成立指揮部

總指揮:xx

副總指揮:xx等

成員:xx等

(二)鎮指揮部職責

在鎮黨委、鎮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全鎮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職責:

(1)啟動和終止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為鎮政府提供防災減災決策依據和建議;

(2)負責氣象災害應急體系與設施建設,協助做好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預警,並及時轉發氣象服務信息;

(3)負責調集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設備等資源,協調解決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有關問題;

(4)指導和督促各行政村、單位開展相應工作;

(5)決定其他有關重要事項。

(三)成員單位職責

按照分工,各成員單位負責職責範圍內的氣象災害防禦和應急處置工作,並確定應急工作聯絡員,及時向鎮指揮部上報應急處置工作動態和災情信息。

(1)黨政辦:參與鎮政府氣象防災減災決策,發佈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信息,傳遞氣象預報預警信息,開展氣象防災減災服務,承擔鎮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2)農辦、經發辦:配合協調各行政村、企業防禦和抗擊氣象災害工作;負責對全鎮水利設施進行有效的監管,儘可能將損害降到最低程度;負責農業漁業防禦氣象災害和災後農業漁業救災恢復生產技術指導;負責鎮級抗災種子儲備和區域性應急調用安排;做好抗災救災柴油安排;負責農業漁業等災情調查核實。

(3)水利部門:加強水利工程運行監控,組織力量加強對病險堤防、水庫、水(涵)閘進行巡查,確保工程安全;對小型以上水庫的水位要控制在汛期防限水位以下;在建的水利工程要按照安全度汛措施逐一落實。

(4)建設辦:通知建築工地人員注意避風避雨,危險地帶設置隔離標示,做好臨時建築物、建築設備、手腳架、廣告牌及高空易墜物的加固;以及園林樹木的防護加固。在易倒塌等可能造成危險地帶佈置隔離標示。組織搶修被氣象災害損壞的自來水管道設施,保障自來水的供應;指導受災地區做好災後房屋和基礎設施的修復等工作。

(5)民政辦:做好有關物資的準備工作;督促相關部門落實“三無”(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撫養)人員避災安全工作。統一審核發佈氣象災害災情和救助工作;組織、協調全鎮氣象災害的救助、救濟和救災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工作;指導災區做好災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6)派出所: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盜竊、哄搶防禦氣象災害物資和破壞防災救災工程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因氣象災害引發的羣體性治安事件;會同交管部門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與秩序;防禦氣象災害緊急期間,協助組織羣眾撤離和轉移;協助提供部分道路實景信息。

(7)綜治辦:協助做好氣象災害的搶險救援工作,協助轉移危險地區的羣眾,參加重要設施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

(8)財政所:負責防禦氣象災害和救災資金的籌集,及時下撥並監督使用。

(9)國土資源所:負責提供氣象災害時的地質實況,地質災害監測等相關資料信息;組織應急調查和應急監測工作,並對氣象災害造成的地質災害發展趨勢進行評估,提出應急防治與救災措施建議;組織人員實施必要的應急防治工作,減緩和排除險情、災情進一步發展。

(10)供電營業所:負責保障應急重點部門用電的供應;及時組織電力受損線路的搶修,保障電網的安全正常運行,保障電力供應。

(11)衞生院: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衞生監督和醫療救護工作;及時提供氣象災區疫情和防治意見,組織醫療人員趕赴災區開展防病治病工作;預防、控制疫病的發生和流行。

(12)教育部門:負責全鎮中國小校防禦氣象災害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教育,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12)各村委會(居委會)書記和主任:負責本村委會(居委會)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制定,負責組織本村委會(居委會)村民(居民)做好各種氣象災害防禦和氣象災情收集與上報等。

(四)、日常辦事機構

鎮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農業辦承擔日常工作),為氣象災害應急處置的綜合協調機構。

主要職責:

(1)承擔鎮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鎮氣象災害防禦的日常工作;

(2)組織編制全鎮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適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3)負責傳達鎮指揮部工作指令,及時掌握氣象災害及應急工作動態,編印相關應急簡報;

(4)組織、協調各行政村、單位共同做好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5)負責氣象災害災情信息收集、分析、評估、鑑定、審核和上報工作;

(6)鎮指揮部要求的其他保障事項。

六、應急處置

1、 信息報告

鎮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收集和傳遞氣象災害防禦以及損失等情況,在2小時內向鎮指揮部報告。特別重大、重大及較大突發事件信息,鎮政府向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2、 響應啟動

按氣象災害程度和範圍,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有關部門按照其職責和預案啟動響應。

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發佈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最高預警級別災種啟動應急響應。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沒有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影響在綜合評估基礎上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3 、分級響應

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根據氣象災害的種類、級別和危害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程序。

(1)一般氣象災害應急響應(Ⅳ級)

發生一般氣象災害,鎮指揮部迅速啟動本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全鎮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2)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氣象災害應急響應(Ⅰ級、Ⅱ級、Ⅲ級)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氣象災害,鎮指揮部迅速啟動本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全鎮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並向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提出支援請求。

4、分部門響應

當氣象災害發生時,根據災害所造成的影響和災害類別,相關部門牽頭實施相應的應急響應行動。

5、 分災種響應

當啟動應急響應後,各行政村和單位要加強值班,密切監視災情,針對不同氣象災害種類及其影響程度,採取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1)颱風和暴雨

在啟動颱風應急預案的同時,啟動相應的防汛防颱預案。

指揮部辦公室加強預報預警信息的接收,及時轉發颱風、暴雨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指引。

農辦、水管站負責組織開展洪水調度和水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防風抗洪搶險和水毀防洪工程的修復工作。做好農業漁業生產監測預警、落實防禦措施,組織抗災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

民政辦負責受災羣眾的緊急轉移安置並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中學、中心小根據防禦指引提示,通知幼兒園和中國小做好停課準備。

供電營業所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派出所、交管站對積水地區實行交通引導或管制。

施工單位必要時暫停在空曠地方的户外作業。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災害發生後,民政、建設、農業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災情調查、收集、分析和評估上報工作。

(2)乾旱

加強旱情監測,及時轉發乾旱預報信息及相關防禦指引,瞭解乾旱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協助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減輕乾旱影響。

農業及林業部門指導農牧户、林業生產單位採取管理和技術措施,減輕乾旱影響;加強監控,做好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準備工作。

水利部門加強旱情、墒情監測分析,合理調度水源,組織指導各地開展抗旱減災等方面的工作。

衞生部門採取措施,防範和應對旱災導致的食品和飲用水衞生安全問題所引發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

民政部門採取應急措施,做好救災人員和物資準備,並負責因旱缺水缺糧羣眾的基本生活救助。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3)寒潮(低温、霜凍)

加強預報預警信息的接收,及時轉發寒潮(寒冷)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指引;瞭解寒潮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民政部門採取防寒救助措施,開放避寒場所;實施應急防寒保障,特別對貧困户、流浪人員等應採取緊急防寒防凍應對措施。

建設、農業等部門對樹木、花卉等採取防寒措施。

農業部門指導農民和畜牧水產養殖户採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風措施,做好牲畜、

家禽和水生動物的防寒保暖工作。

衞生院採取措施,加強低温寒潮相關疾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5)高温

加強預報預警信息的接收,及時轉發高温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指引,瞭解高温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供電部門注意高温期間的電力調配及相關措施落實,保證居民和重要電力用户用電,根據高温期間電力安全生產情況和電力供需情況,制訂有序用電方案,必要時依據方案執行拉閘限電措施;加強電力設備巡查、養護,及時排查電力故障。

農業及水利等部門做好用水安排,協調上游水源,保證羣眾生活生產用水。

建築、户外施工單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業人員的防暑工作,必要時調整作息時間,或採取停止作業措施。

派出所及交管部門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車輛減速,防止因高温產生爆胎等事故。

衞生部門採取積極應對措施,應對可能出現的高温中暑事件。

農業及畜牧部門指導緊急預防高温對農、林、畜牧、水產養殖業的影響。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6)雷電(雷雨大風)

加強預報預警信息的接收,及時轉發雷雨大風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指引;災害發生後,有關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做好雷擊災情的應急處置、分析評估工作。

建設部門提醒、督促施工單位必要時暫停户外作業。

供電部門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農業部門針對農業生產做好監測預警、落實防禦措施,組織抗災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針對海上漁業船舶做好雷雨大風預警措施。

各單位加強本責任範圍內檢查,停止集體露天活動;社區、村、小區、物業等部門提醒居民儘量減少户外活動和採取適當防護措施,減少使用電器。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7)大霧

加強預報預警信息的接收,及時轉發大霧預警信號及相關防禦指引;瞭解大霧的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供電部門加強電網運營監控,採取措施儘量避免發生設備污閃故障,及時消除和減輕因設備污閃造成的影響。

派出所及交管部門加強對車輛的指揮和疏導,維持道路交通秩序。

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6、 現場處置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各部門按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及時上報災情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查明並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災害,組織公共設施的搶修和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

7 、社會動員

氣象災害事件發生時,各行政村可根據災害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範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氣象災害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況下可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氣象災害事件發生後,各行政村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組織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紀檢監察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8 、信息公佈

氣象災害災情的信息公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災情公佈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

信息公佈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佈、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發佈會等。

信息公佈內容主要包括氣象災害種類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實況,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等。

9、應急終止

氣象災害得到有效處置後,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氣象部門發佈災害預警降低或解除信息,鎮指揮部視情況宣佈終止應急響應。

七、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鎮村兩級要加強災後救災復產工作領導,組織救災工作組赴災區指導救災工作。積極作好災民的安置工作,確保災民有水喝、有飯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病可以得到及時治療。

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幫助災民災後重建家園;徵用人工、物資按市場價格由財政補償。衞生部門抓緊搶救傷病員,組織醫療隊到災區,加強檢疫工作,預防病疫流行。民政部門優撫死難者家屬等。

受災地區迅速組織做好災後重建復產工作,各相關部門儘快組織修復、維護受損毀的交通、供電、供水、通訊、水利等設施。

(二)社會救助

由民政部門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實施政府救助。社會捐助由紅十字會、民政等社會團體或單位負責。組織各行各業支援災區恢復和發展生產。

(三)保險

保險部門應積極宣傳、動員各企、事業單位和家庭參加災害保險並做好防災防損工作;在災害發生後,及時做好災區投保單位和家庭受災損失的理賠工作。

(四)調查和總結

鎮氣象部門負責災情調查、蒐集、統計和核實,並向上級彙報災情及抗災行動實況。總結經驗教訓,完善應急預案,提高防禦氣象災害能力。

八、監督管理

1 、宣傳、培訓和演練

(1)各行政村、有關單位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多種媒體,對社會公眾開展氣象災害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知識教育,提高全社會的氣象防災減災意識和能力。

(2)各行政村及有關單位要把氣象災害預警知識、應急處置知識以及工作管理、救援人員上崗和其他常規性培訓工作,納入總體防災、減災、應急處置的培訓內容,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各方面的培訓,提高相關應急人員的素質。

2 、獎懲

對在氣象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處置不力,或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等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鄉鎮大風應急預案2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加強自然災害監測預警,建立健全自然災害應急響應機制,提高自然災害防範與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避免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為全鎮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可靠保障。

1.2 編制依據

依據國家《突發事件應對法》《防洪法》《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防汛條例》《抗旱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泉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南安市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等,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鎮範圍內颱風、暴雨、強對流天氣(雷電、冰雹、雷雨大風)、低温(霜凍、雪)、乾旱、高温、大霧等自然因素引發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道路結冰等其他災害的處置,適用有關應急預案的規定,自然災害事件的防範和應對。

1.4 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原則。把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首要任務,全面加強應對自然災害的'體系建設,最大限度減少災害損失。

堅持“科學支撐、高效處置”原則。實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結合,提高自然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和防禦能力。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堅持“資源共享、協調有序”原則。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職責,做好自然災害的防範應對工作。加強各村、各部門的信息溝通,做到資源共享,並建立協調配合機制,使自然災害應對工作更加規範有序、運轉協調。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應急指揮機構組成

成立省新鎮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協調自然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指揮長:xx

副指揮長:xx

成員:xx等部門相關負責人。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綜合執法隊,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主任由王水彪擔任。

2.2 指揮部職責

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全鎮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職責:

(1)啟動和終止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為鎮政府提供防災減災決策依據和建議;

(2)負責自然災害應急體系與設施建設,組織災害性天氣氣候監測、預報、預警,並及時提供自然服務信息;

(3)負責調集自然災害應急處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技術裝備等資源,協調解決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有關問題;

(4)指導和督促各村、各相關部門開展相應工作;

(5)決定其它有關重要事項。

2.3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為自然災害應急處置的綜合協調機構。

主要職責:

(1)承擔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自然災害防禦的日常工作。

(2)組織編制全鎮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適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3)負責傳達指揮部工作指令,及時掌握自然災害及應急工作動態,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傳。

(4)組織、協調各村、各部門共同做好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5)負責自然災害信息收集、分析、評估、鑑定、審核和上報工作。

(6)完成指揮部要求的其他保障事項。

2.4 指揮部成員部門職責

按照分工,各成員部門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自然災害防禦和應急處置工作,並確定應急工作聯絡員,及時向鎮指揮部上報應急處置工作動態和災情信息。

(1)黨政綜合辦公室:參與鎮政府自然防災減災決策,發佈自然災害預案預報信息,開展自然防災減災服務。

(2)鄉村振興服務中心:負責農業防禦自然災害和災後農業救災恢復生產技術指導;負責農業災情調查核實工作;承擔鎮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對全鎮水利設施進行有效的監管,儘可能將損害降到最低程度;組織搶修被自然災害損壞的水利設施;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配合協調各村、企業防禦和抗擊自然災害工作;負責災區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指導,做好涉及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3)社會事務辦公室:統一審核發佈自然災害災情和救助工作;組織、協調全鎮自然災害的救助、救濟和救災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工作;指導受災地區做好災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4)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協助做好自然災害的搶險救援工作,協助轉移危險地區的羣眾,參加重要設施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

(5)派出所: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盜竊、哄搶防禦自然災害物資和破壞防災救災工程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因自然災害引發的羣體性治安事件;負責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與秩序;防禦自然災害緊急期間,協助組織羣眾撤離和轉移;協助提供部分道路實景信息。

(8)財政經濟辦公室:負責防禦自然災害和救災資金的籌集,及時下撥並監督使用。

(9)林業站:負責制定和實施林木及林業設施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及時瞭解和掌握林業受災情況,組織相關人員及部門對受災森林及林業設施進行評估和恢復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

(10)國土所和規劃建設辦公室:負責指導受災地區做好災後房屋和基礎設施的修復等工作;負責提供自然災害時的地質實況,地質災害監測等相關資料信息;組織應急調查和應急監測工作,並對自然災害造成的地質災害發展趨勢進行預測,提出應急防治與救災措施建議;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實施必要的應急防治工作,減緩和排除險情、災情進一步發展;組織搶修被毀的道路交通設施;組織做好道路除雪除冰防滑工作;負責向被困在公路上的車輛及人員提供必要的應急救援;負責協助各村及有關部門實施普通公路應急救援工作。

(11)電信局:負責指導、協調和督促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做好防禦自然災害通信保障和相關信息傳遞工作;及時指揮、協調相關電信運營企業調配應急機動通信設施,保障應急指揮通信的暢通。

(12)供電所:負責保障應急重點部門用電的供應;及時組織電力受損線路的搶修,保障電網的安全正常運行,保障電力供應。

(13)衞生院: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衞生監督和醫療救護工作;及時提供自然災區疫情和防治意見,組織醫療人員趕赴災區開展防病治病工作;預防、控制疫病的發生和流行。

(14)中國小校:負責全鎮中國小、幼兒園防禦自然災害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教育,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15)有線站:組織自救互救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根據指揮部辦公室提供的自然災害情況,及時向公眾發佈自然、災情信息,做好防禦自然工作的宣傳報道。

(16)綜合執法隊:補充協調其它事項及調查報告。

3 監測預警

3.1 監測預報

3.1.1 監測預報系統建設

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和完善自然災害預報服務體系,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災害性天氣事件的分析,做好災害性、關鍵性、轉折性重大天氣預報和趨勢預測。

3.1.2 災害普查

建立以村為基礎的自然災害調查收集網絡,組織自然災害普查、風險評估和風險區劃工作,編制自然災害防禦規劃。

3.1.3 信息共享

根據村、部門向指揮部提供有關水情、災情、險情等監測信息。建立和完善自然災情應急指揮部成員部門自然及其衍生、次生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聯動機制,實現有關災情、險情等信息實時共享。

3.2 預警級別、發佈途徑

3.2.1 預警級別

根據對各類自然災害的發展態勢上報應急部門,應急部門綜合預報評估分析確定預警級別。預警級別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分別用紅、橙、黃、藍4種顏色標示,Ⅰ級為最高級別,具體分級標準見附則。

3.2.2 發佈制度

自然災害預警信息發佈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播傳遞”的原則,根據鎮指揮部上報的相關信息由自然部門負責製作並按照預警級別分級發佈,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得製作和向社會發布自然災害預警信息。

3.2.3 發佈內容

自然災害預警信息內容包括自然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機關等。

3.2.4 發佈途徑

通過電視、廣播、報刊、手機短信、互聯網、電子顯示屏、觸摸顯示查詢系統、大喇叭等有關媒體以及一切可能的傳播手段及時向社會公眾發佈自然災害預警信息。

3.3 應急準備

自然災害預警信息發佈後,各村、各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災害發展趨勢,有關責任人員應立即到崗、組織力量深入分析、評估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尤其是對本村、本部門風險隱患的影響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預防和控制措施,落實搶險隊伍和物資,做好啟動應急響應的各項準備工作。

3.4 預警知識宣傳教育

各村和相關部門要做好預警信息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災減災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 應急響應

4.1 應急響應級別及啟動

按照自然災害種類、程度和範圍,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4個等級,分別對應4個自然災害預警級別。

自然災害預警發佈後,或者自然災害已經在本鎮某區域造成特別重大影響時,鎮指揮部辦公室將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分析研判,對自然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並提出啟動相應應急級別響應的建議,報市政府同意後作出決定,根據處置需要,可作出提升或降低響應級別的決定。啟動、變更、終止Ⅰ級、Ⅱ級應急響應,由指揮長或其授權人宣佈啟動、變更、終止應急響應命令。啟動、變更、終止Ⅲ級、Ⅳ級應急響應,由副指揮長或其授權人宣佈啟動、變更、終止應急響應命令。

按照不同自然災害種類及其響應級別,受影響的村以及有關部門進入應急響應狀態。

當同時發生2種以上自然災害且分別發佈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最高預警級別啟動應急響應。當同時發生2種以上自然災害且均沒有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影響在綜合評估基礎上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4.2 信息報告

各村、各部門要及時收集和提供自然災害防禦以及損失情況,在第一時間向鎮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特別重大、重大及較大突發事件信息,鎮政府及時將災害信息上報市政府和有關部門。

4.3 分級響應

自然災害應急工作遵循“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分級響應”的原則,根據自然災害的種類、級別和危害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程序。

4.3.1 一般自然災害應急響應

發生一般自然災害,鎮指揮部迅速啟動本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全鎮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1)鎮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主持召開會議,動員部署防範和應對自然災害工作。確定防禦目標和重點,根據需要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工作,組織指揮重大險情的搶險救災工作。

(2)鎮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掌握災害天氣發展趨勢、災害影響動態、搶險救災情況等;做好災情彙總、核查和信息上報。

(3)災害發生時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主持會議,根據上級指揮部要求,動員部署自然災害防範和應對工作。及時發佈自然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的預報、預警,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羣眾,加強電網、通信、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營救被災害天氣圍困羣眾。及時將自然災害情況報市指揮部辦公室。

4.3.2 特別重大、重大、較大自然災害應急響應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自然災害,鎮指揮部迅速啟動本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全鎮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並向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提出支援請求。

4.4 分部門響應

災害發生後,各村、指揮部各相關部門按鎮應急指揮部的指令,啟動相應預案,按照本部門有關預案和職責分工,指導、協助受影響村、部門做好各項防災搶險應急處置工作。

協助鎮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4.5 現場處置

自然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鎮政府統一組織,各有關部門依據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通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災害威脅的人員,及時上報災情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查明並及時組織力量消除衍生災害,組織公共設施搶修和救援物質的接收與分配等。

4.6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各村、各部門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範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徵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自然災害發生後,各村、各部門要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鼓勵社會團體、企事業部門以及志願者等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形成羣策羣防羣控隊伍體系;必要時,向鄰近的鄉鎮人民政府尋求援助。

鼓勵和引導自然人、法人、部門和社會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捐贈和志願援助服務等活動。審計監察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4.7 信息公佈和報道

自然災害的信息公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災情公佈由有關部門按照規定辦理。

信息公佈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佈、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發佈會等。

信息公佈內容主要包括自然災害種類及其衍生、次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災中或災後的災害評估,因災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災害救援情況等。

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眾報道的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必須是來源於統一發布的信息。

4.8 應急終止或解除

自然災害得到有效處置後,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根據自然部門發佈的災害預警降低或解除信息,啟動應急響應的機構或部門宣佈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響應。

5 恢復與重建

5.1 制訂規劃和組織實施

各村、各部門要在鎮人民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制訂恢復重建計劃上報鎮政府,儘快組織修復被損毀的民居、學校、醫院等公益設施,交通、水利、電力、通信、供排水、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使受災地區早日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

5.2 調查評估

災害結束後,鎮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對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及自然災害的起因、性質、影響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對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分析自然災害應對處置工作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災情核定由社會事務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報送市人民政府。特別重大災害的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工作情況亦應上報。

5.3 徵用補償

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應及時歸還因救災需要臨時徵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造成損壞或無法歸還的,應按照有關規定採取適當方式給予補償或作其他處理。

5.4 災害保險

鼓勵公民積極參加自然災害事故保險。保險機構應當根據災情,主動辦理受災人員和財產保險理賠事項。保險監管機構依法做好災區有關保險理賠和給付的監管。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與交通保障

通信部門應以公用通信網為主體,建立跨部門、跨地區自然災害應急通信保障系統。災區通信管理部門應及時採取措施恢復遭破壞的通信線路和設施,確保災區通信暢通。

國土所和規劃建設辦公室要完善搶險救災、災區羣眾安全轉移所需交通工具的調配方案,確保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暢通。

派出所、社會治理辦公室負責保障交通安全暢通,維護災區治安。

6.2 物資與裝備保障

社會事務辦公室一是要做好搶險救災所需的救援裝備、醫藥和防護用品等重要工業品生產和調運協調工作;二是要加強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完善應急採購、調運機制,確保災區羣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

農業、林業部門做好救災備荒種子儲備、調運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業、林業救災物資、生產資料的儲備、調劑和調運工作。

鎮人民政府及其防災減災部門應按照規範儲備重大自然災害搶險物資,並做好生產流程和生產能力儲備有關工作。

6.3 技術儲備與隊伍保障

應急部門組織有關業務、科研部門開展自然災害預警、預測和應急處置技術研究,做好自然災害應急技術儲備。

鎮人民政府加強自然災害防禦應急隊伍建設。要組織村幹部和有經驗的人員組建自然災害應急隊伍,主要任務是接收和傳達預警信息、收集並向有關方面報告災害性天氣實況和災情,做好自然災害防禦的科普知識宣傳工作,參與本村自然災害防禦方案的制訂、應急處置和調查評估等工作。

6.4 資金保障

鎮人民政府根據自然災害應急工作的需要安排專項資金,為自然災害應急處置提供經費保障。

7 預案管理

7.1 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自然災害應急工作中貢獻突出的部門和個人,依照國家和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重大自然災害應急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償和撫卹。

對在自然災害應急工作中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有關規定處理。

7.2 預案修訂與完善

預案實施後,隨着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工作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和出現新情況,鎮指揮部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各村、各部門要根據本預案,制訂本村、本部門的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7.3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鎮指揮部負責制定與解釋。

7.4 發佈實施日期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8 附則

8.1 自然災害預警標準

8.1.1 Ⅰ級預警

暴雨:過去48小時7個以上(含7個)鄉鎮持續出現日雨量50毫米以上降雨,且上述鄉鎮中大部分鄉鎮有日雨量超過100毫米的降雨,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鄉鎮仍將出現50毫米以上的降雨。

乾旱:14個以上(含14個)鄉鎮達到自然乾旱重旱等級,且其中7個以上(含7個)鄉鎮出現自然乾旱特旱等級,預計乾旱天氣或乾旱範圍進一步發展。

霜凍:預計未來24小時,7個以上(含7個)鄉鎮將出現最低氣温下降至零下5℃的霜凍天氣。

各種災害性天氣已對羣眾生產生活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和影響,超出本鄉鎮處置能力,需要由市人民政府組織處置的,以及上述災害已經啟動Ⅱ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其他鄉鎮的。

8.1.2 Ⅱ級預警

暴雨:過去24小時7個以上(含7個)鄉鎮持續出現日雨量50毫米以上降雨,且上述鄉鎮中大部分鄉鎮有日雨量超過100毫米的降雨,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鄉鎮仍將出現50毫米以上的降雨。

暴雪:過去24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出現10毫米以上降雪,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鄉鎮仍將出現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鄉鎮中大部分鄉鎮將出現15毫米以上降雪。

寒潮:預計未來48小時7個以上(含7個)鄉鎮日平均氣温將下降12℃以上,且上述鄉鎮中大部分鄉鎮最低氣温降至0℃。

乾旱:11個以上(含11個)鄉鎮達到自然乾旱重旱等級,且其中至少4個以上(含4個)鄉鎮出現自然乾旱特旱等級,預計乾旱天氣或乾旱範圍進一步發展。

霜凍:預計未來24小時,全市7個以上(含7個)鄉鎮將出現最低氣温下降至零下3℃的霜凍天氣。

冰凍:過去48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已持續出現冰凍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鄉鎮仍將出現冰凍天氣。

各種災害性天氣已對羣眾生產生活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和影響,以及上述災害已經啟動Ⅲ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其他鄉鎮的。

8.1.3 Ⅲ級預警

暴雨:過去24小時7個以上(含7個)鄉鎮持續出現日雨量25毫米以上降雨,且上述鄉鎮中部分鄉鎮有日雨量超過50毫米的降雨,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鄉鎮仍將出現50毫米以上的降雨。

寒潮:預計未來48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日平均氣温將下降10℃以上,且上述鄉鎮最低氣温降至0℃。

乾旱:7個以上(含7個)鄉鎮達到自然乾旱重旱等級,且其中至少4個以上(含4個)鄉鎮出現自然乾旱特旱等級,預計乾旱天氣或乾旱範圍進一步發展。

大風:預計未來24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者陣風9級以上,或者已經受8級以上大風影響,未來可能持續。

低温:過去72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平均氣温低於規定臨界值(4℃),且最低氣温在0℃以下的低温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鄉鎮持續低温。

高温:過去48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持續出現最高氣温達37℃及以上,預計未來48小時上述鄉鎮仍將持續出現37℃以上(含37℃)高温天氣。

霜凍:預計未來24小時,7個以上(含7個)鄉鎮將出現最低氣温降至0℃的霜凍天氣。

冰凍:預計未來24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將出現冰凍天氣,或者24小時內已出現並可能持續。

大霧:預計未來24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將出現濃霧,並可能導致交通運輸受到較大影響;或者已經出現並導致交通運輸受到較大影響,機場、主要公路已經關閉,且未來可能持續。

各種災害性天氣已對羣眾生產生活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以及上述災害已經啟動Ⅳ級響應但仍可能持續發展或影響其他鄉鎮的。

8.1.4 Ⅳ級預警

暴雨:預計未來24小時7個以上(含7個)鄉鎮將出現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已經出現並可能持續。

寒潮:預計未來48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日平均氣温將下降8℃以上(或24小時平均氣温下降6℃以上),且上述鄉鎮最低氣温降至5℃。

乾旱:7個以上(含7個)鄉鎮達到自然乾旱重旱及以上等級,預計乾旱天氣或乾旱範圍進一步發展。

雷電:預計未來12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可能發生較強的雷電活動或發生雷暴大風、暴雨、冰雹等自然災害,或雷電已造成人員傷亡,未來仍將持續或加強。

大風:預計未來24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者陣風7級以上;或者已經受6級以上大風影響,未來可能持續。

低温:過去72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出現平均氣温低於規定臨界值(6℃),且最低氣温在0℃以下的低温,預計未來24小時低温持續。

高温:預計未來48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持續出現最高氣温達35℃及以上;或者已經出現並可能持續。

大霧:預計未來24小時4個以上(含4個)鄉鎮將出現大霧,並可能導致交通運輸受到影響;或者已經出現並導致交通運輸受到影響,車輛限速,機場、主要公路準備關閉且未來可能持續。

各種災害性天氣已對羣眾生產生活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

8.2 各類自然災害預警分級表(略)

8.3 多種災害預警

當同時發生2種以上自然災害且分別達到不同預警級別時,按照各自預警級別分別預警。當同時發生2種以上自然災害,且均未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一定影響時,視情況進行預警。

8.4 名詞術語

暴雨:降雨強度和量均相當大的雨,會引發洪澇、滑坡、泥石流等災害。其標準為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50毫米以上(含50毫米),或者12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30毫米以上(含30毫米)。其中24小時內累計降水量大於等於100毫米小於250毫米的為大暴雨,24小時內累計降水量大於等於250毫米的為特大暴雨。

寒潮:極地或寒帶的冷空氣大規模向中低緯度地區的侵襲活動,其帶來的大風、降温等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交通、人體健康、能源供應等造成危害。

乾旱:指長期無雨或少雨導致土壤和空氣乾燥的現象,會對農牧業、林業、水利以及人畜飲水等造成危害。

大風:平均風力大於6級、陣風風力大於7級的風,會對農業、交通、水上作業、建築設施、施工作業造成危害。

低温:氣温較常年異常偏低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能源供應、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高温:日最高氣温在35℃以上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雷電:發展旺盛的積雨雲中伴有閃電和雷鳴的放電現象,會對人身安全、建築、電力和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冰雹:堅硬的球狀、錐狀或形狀不規則的固態降水,會對農業、人身安全、室外設施等造成危害。

霜凍:土壤表面或植物表面温度降到0℃或以下導致植物損傷乃至死亡的自然災害。

冰凍:雨、雪、霧在物體上凍結成冰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林業、交通和電力、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大霧:貼近地面的大氣中懸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見度顯著降低的天氣現象,會對交通、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其中水平能見度小於500米大於等於50米的為濃霧;水平能見度小於50米的為強濃霧。

鄉鎮大風應急預案3

為切實做好xx鎮xx危巖體不穩定斜坡及半邊山危巖體不穩定斜坡地質災害點防控,最大限度減輕事故災害,避免羣眾人身安全及財產遭受損失,現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應急搶險預案。

一、災害點情況

(一)xx危巖體不穩定斜坡

xx危巖體不穩定斜坡位於黎陽鎮龍山寺後山,山頂有幾處凸起危巖,影響龍山寺人員及財產安全。若遇長時間強降雨可能出現山體滑坡,遇長時間強降雨及時通知龍山寺內人員撤離。

(二)半邊山危巖體不穩定斜坡

半邊山危巖體不穩定斜坡位於黎陽鎮小龍山南側,該處半邊山幾乎垂直,表面有很多凸起巖塊,極易墜落,危巖附近有黃山市特警學校及民房。若遇長時間強降雨可能出現山體滑坡。遇長時間強降雨及時通知附近人員撤離。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應急的反應和行動

(一)應急人員

檢測人:xx

安置點:xx

聯繫人:xxx

轉移人員:釋成中

(二)應急隊伍:xxx

(三)應急物質儲備

鎮防汛抗災物資主要有:雨衣12套,鋼盔12個,摺疊式充電錄音喊話筒4個,鐵鍬10把,麻袋100條,沙子若干。以上防汛物資存放於鎮器械室,由林天有同志統一調配。

(四)應急反應:

1、鎮防汛抗災領導小組召開會議,緊急通報轄區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分析預測可能出現的更大災害,部署轄區救災工作。立即將轄區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報告區人民政府和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請求區政府給予支持。

2、組織全鎮工作人員根據汛期緊急程度,採用電話、手機短信、喊話筒等方式將汛情信息及時通知居民;特急情況或電源、通訊中斷時,分頭入户通知易發災害點居民,尤其是夜間可能發生相關災害時,要保證信息傳遞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3、應急人員根據各自工作職責和任務,接到災害天氣預報,要隨時待命,不得外出,接到集合命令時,應在15分鐘內趕到指定地點,按照指揮組織救援。

4、發佈災情。鎮指揮部辦公室彙總災情,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

四、災後救濟工作

1、及時召開生產生活自救工作會議,迅速組織恢復生產、生活等工作。

2、認真組織查災核災工作,重點核查因災造成房屋倒塌特別是全倒户等特重災民的損失。

3、根據核災後的災情,制定災民救濟方案,分步實施。

五、防汛搶險工作的基本要求及工作紀律

1、防汛抗災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防汛期間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嚴格工作紀律,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及時上報下達。指揮部各成員在防汛期間,若有事外出需離開本地時,必須經單位主要負責人批准,並安排好自己責任範圍內的防汛工作。

2、各負責人,對防汛抗災工作負總責,必須保證電話24小時暢通,安排好本轄區值班職守,督促做好值班記錄、值班交接等工作,發現險情要在30分鐘內上報,不得延誤搶險工作。

3、凡是在汛期值班和防汛搶險救災工作中,玩忽職守、不負責任,彙報延誤或人員不及時到位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者,依法追究主要責任人的責任。

鄉鎮大風應急預案4

1、目的

為有效、有序地開展防颱風暴雨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制定本預案。

2、組織機構

公司設立防颱風暴雨領導小組,公司經理副經理為正副組長,小組成員由公司各部門主管組成。

3、應急響應

3、1防颱風暴雨小組應密切注意氣象預報,當氣象部門發佈黃色及以上台風預警信號或黃色及以上暴雨預警信號時,公司防颱風暴雨預案即啟動。

3、2預案啟動後,防颱風暴雨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應到現場指揮,因故無法到現場應指定專人進行現場協調指揮。公司員工如無特殊情況不予外出,隨時待命參加搶險救災。

3、3預案啟動後各相關部門應進行的主要工作:

A、物業部:

張貼颱風暴雨預警告示,通知區內各廠家住户配合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B、工程部:

(1)檢查各排水管,排水口、排水溝是否處於正常使用狀態,如有堵塞不暢,立即安排疏通,確保排水管道通暢。

(2)檢查廠房各樓層窗户及玻璃及公共標牌、廣告牌等是否牢固,對不牢固的予以加固。

(3)切斷危險的室外電源,事後需經檢查線路、用電設備無損壞確保安全情況下,方能恢復供電。

(4)一旦出現停電,應立即關閉主要的電器設備,以防電力重新恢復時強大的脈衝損壞電。

(5)如供配電室發生水浸時,必須立即切斷主供電源,必要時向供電所求援。水浸後的設備設施須經乾燥、檢修,測量絕緣達到要求後方可投入使用。

(6)在暴風、暴雨期間貨梯和客梯如無特殊情況一律停用,以免突然停電造成困人事件。

(7)暴雨期間,加強對供水系統的巡查,檢查溢水口是否有污水進入,如發現有應立即停止所有生產生活供水泵(包括自供水井)。

(8)如颱風伴隨暴雨造成水浸,按照安排與其它部門一起對水浸進行疏導排泄工作;

C、保安部

(1)檢查廠房、綜合樓樓層天台、各户陽台是否擺放易墜危險物,將露於陽台的花盆及其他可能被風吹走的物品移入室內;對發現鬆動易被風吹墜落的護欄、遮雨棚、晾衣杆、門窗、圍板、棚架、臨時搭建物等;立即通知廠家店户或工程部進行處理加固。

(2)根據風情雨情酌情增加值班保安,在風暴來時加強室內巡邏,防止在災害發生時伴隨的犯罪行為的發生;做好交通疏導工作。

(3)在工業區發生水浸時,對水深處設立相關警示標誌,引導涉水人員從淺水區行進。

3、2要求及注意事項

防颱風工作應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

防風預案啟動,各部門主管按照分工進行防風工作安排。對發現的險情應立即向現場指揮調度人員報告,並嚴格聽從現場指揮調度人員的指揮。

對空地臨時建築物檢查出有不牢固存在危險而又無法加固的,所住人員應撤離安置。

如風暴造成工業區門前店鋪和空地廠家水浸,工程部應立即切斷其電源。

水浸發生時,在沒有安全措施絕對保障人員安全的情況下,不得打開下水道井蓋泄水。

公司根據氣象預報情況增加值班人員,各部門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

颱風暴雨過後應對受災現場進行清理並統計損失情況,做好記錄,總結經驗教訓。如發生爆管、停電、人員受傷等事故,立即與相關職能部門聯繫。

鄉鎮大風應急預案5

一、防颱救災工作指導思想:

我校防颱救災工作,在鹿城區教育局統一領導下,以減輕國家財產損失和師生生命安全為目標,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失,有效保障學校和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本着預防為主、救助為輔的防颱工作原則,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防颱風應急預案。

二、成立應急工作小組:

學校防颱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成員:全體教師

三、防汛重點:

1、教學樓、功能室、食堂、體育館等建築。

2、保證學校及周邊的排水暢通。

3、加強颱風、暴風雨、雷雨期間學生上、放學時的交通疏導。

4、提高師生對突發性天氣變化(暴風雨、雷雨、雷電等)的自我保護能力。

四、颱風前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通過各種宣傳工具,運用各種宣傳形式,大力宣傳防汛救災知識,教育廣大師生,充分認識防汛抗災搶險的重要意義。堅決克服麻痺僥倖心理,樹立“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思想和“凡事予則立,不予則廢”的觀點,時刻準備,嚴陣以待。

2、組織準備:建立防颱檢查責任制,明確職責任務,做好颱風前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存在的隱患要提出處理意見。高度重視防颱救災工作,加強防颱值班和安全檢查,落實各項防颱措施,保證通訊暢通,並建立監督機制。

3、工作準備:加強對各類防洪、防汛、防風工作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限期整改,高度重視颱風期間學校安全工作,認真排查一切安全隱患,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4、物資準備:根據可能發生的險情搶險要求,事先準備好搶險物資和器材,以備急用。加強對重點防颱部位的檢查監督,在台風期間必須要有足夠的排險搶修力量,有效的預防防汛突發事件。

五、防颱救災應急反應:

1、學校接到上級政府發佈做好緊急防颱準備後,或根據颱風情況即將發生災情,立即啟動學校防颱救災系統,佈置防災工作,全面進入緊急狀態做好各項應急工作。

2、根據本校防颱救災實際情況,組織實施應急反應工作預案,按照防颱救災機構設定,開展本校防颱救災工作,並開展救援搶險行動。

3、颱風來臨的整個時段,由各校區校長安排小組成員輪流在校值班,值班人員與值班領導應及時到位,值班人員應當不斷地在校園內巡視,若發現險情,立即向各校區校長及相關領導報告。

4、加強值班巡視,凡遇暴雨、久雨都必須密切關注學校周邊地區,一旦發現險情,及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做好師生的撤離。

5、加強颱風期間學生上、放學時的交通疏導;確保學校及周邊排水暢通。

6、對各建築物如發現險情立即封閉停止使用,及時轉移師生到安全住處,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

7、在醒目處貼示安全警示語,提高師生的安全防患意識。

8、準備教室,用來安置周邊地區的遇災人員。

9、若有人員受傷、財產損失或嚴重事故隱患情況,學校第一時間向鹿城區教育局及上級相關部門報告。

10、報警求助110;火警119;醫療救護120;交通事故122。

鄉鎮大風應急預案6

為做好我工地的防颱風工作,減輕災害損失,保障人身及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區建設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項目部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一、 應急處理的基本原則

(一)本預案為我建築工地遭受颱風襲擊或影響時,應急處理工作的的基本程序和組織原則。

(二)在實施應急處理工作中實行統一指揮,各負其責,預防為主,救人第一,快速反應,確保安全的原則。

二、 組織機構及主管職責

項目部設立建築工地防颱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項目經理朱家華

副組長:項目部副經理戴錦權、技術負責人周豐平

成員:項目部安全辦公室張華、質安員蔡寶斌、施工員張建虎等有關人員。

主要職責:

(一) 負責建築工程的防颱風應急處理預案的制定和修改;

(二) 颱風來臨前,負責通知工地做好防颱風工作,檢查工地安全設施的加固情況,疏散,轉移作業人員;

(三) 安排人員值班,巡查建築工地,立即組織救援救護和善後處理工作,與上級主管部門保持密切聯繫,隨時報告事故現場應急處理情況;

(四) 颱風結束後,負責召集有關人員對事故的應急處理情況進行總結。

三、 預案實施

(一) 收到氣象台發佈消息,預計有可能受颱風影響:

1、 建築工地項目經理部下達防颱風通知,項目部有關人員注意收聽氣象消息,密切關注颱風動向;

2、 項目經理部負責通知現場有關人員及班組,要求全體人員密切配合,做好防颱風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 當颱風正向我市逼近,48小時內將影響我區,氣象台發佈颱風警報時:

1、 項目部要合理安排施工,停止須連續施工的工序作業;

2、 項目部要配合分公司做好颱風前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施工升降機是否牢固,腳手架等設施是否穩固,臨時工棚是否安全等,採取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隱患。

(三) 當颱風在24小時內可能襲擊我區,氣象台發佈緊急警報時:

1、 項目部防颱風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就位,安排人員值班;

2、 工地停止施工,施工人員撤至安全地帶;

3、 項目經理部組織人員巡視工地,配合公司領導小組進一步檢查各項防禦措施的落實情況,落實工地搶險救援隊伍的到位,並處於臨戰狀態;

4、 颱風期間,發生建築工地人員傷亡的安全事故時,按公司《建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執行。

四、 颱風過後

氣象台發佈颱風警報解除時,項目部應檢查受損情況,並向分公司和總公司上報,對於工地安全設施應及時予以加固,並總結防颱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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