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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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進行,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點。那麼方案應該怎麼制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通用15篇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中省關於生態環境建設重大決策部署,按照“講政治、抓發展、惠民生、保安全”的工作總思路,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全域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地落實,促進全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PM2.5、PM10等主要污染物持續減少,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

二、工作措施

(一)堅持關口前移,突出源頭治理。強化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的管理和宣傳引導,對全市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全面摸底、建檔管理。依法取締煙花爆竹違規違法銷售攤點,嚴禁市域範圍內銷售、違規運輸煙花爆竹。對重點區域、廢舊廠房等開展拉網式大排查,最大限度消除違法違規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隱患。加大巡邏巡查、執法檢查力度,形成震懾效應,及時發現、處置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等行為,確保全域禁售落實到位。

(二)堅持依法治理,嚴查違法行為。廣泛調動人民羣眾積極性,暢通羣眾舉報渠道,及時受理核查舉報線索,及時勸阻、制止、查處違反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行為。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要建全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加強信息互通、協調聯動,聯合開展執法檢查,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加強警示曝光,釋放依法嚴管的強烈信號。

(三)堅持重心下移,抓好重點管控。全面加強全域巡查管控,特別是元旦、除夕、元宵、清明節等煙花爆竹燃放的.重點時段,要組織強有力的巡查守護力量,落實包保責任,逐村逐組、逐街逐巷嚴防死守,及時發現制止燃放行為。鄉鎮、街道、社區、村組作為禁燃禁放的“主陣地”,要發動羣防羣治力量,打好禁燃禁放人民戰爭,針對重點時段、重點區域,不間斷地開展巡查盯控,明確管控人員,實行責任捆綁、問題倒查,確保“零燃放”。

(四)堅持宣傳發動,營造強大聲勢。圍繞燃放危害、禁放政策等內容,通過曝光典型案例、線上線下結合等多種方式,全方位開展媒體宣傳。深度開展社會宣傳活動,營造“全域禁售禁燃禁放、全民棄售棄燃棄放”的濃厚氛圍,形成“鋪天蓋地”的宣傳聲勢,確保禁售禁燃禁放深入人心,讓自覺遵守成為共識。依託基層社會治理網絡,開展“走村入户、入樓入棟”宣傳活動,確保禁售禁燃禁放宣傳在基層網格中落細落實。

三、工作職責

(一)壓實屬地主體責任。各區縣(含高新區,下同)負責本轄區春季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領導、任務分解和各項保障工作,確保管控措施落實到最小單元。對重點時段,要明確落實責任領導,動員組織鄉鎮(街道)和社區(村、組)的黨員幹部、羣防羣治力量,分片區劃段包乾,深入開展宣傳提醒,發現、勸阻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苗頭。排查、化解和妥善處置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可能引發的不穩定因素,全力維護社會穩定。督促本轄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動員組織黨員幹部職工帶頭遵守禁售禁燃禁放規定。

(二)壓實內部管理責任。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要履行好內部管理責任,嚴格執行禁售禁燃禁放規定。要加強單位內部宣傳、教育,督促內部員工不銷售、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引導家人及身邊親朋自覺遵守禁售禁燃禁放規定。

(三)壓實部門監管責任。各職能管理部門要結合職能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確保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市紀委監委機關:負責查處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加強對全市黨員幹部執行禁售禁燃禁放規定的監督。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各類媒體,藉助多種手段,全面開展禁售禁燃禁放宣傳引導工作。

市直機關工委:統籌黨員力量和機關幹部職工,積極參與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發揮示範帶動作用,築牢堅實防線。

市公安局:牽頭負責全市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加強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的全域、全時段管控,依法嚴肅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市應急局:加大對生產、批發、零售煙花爆竹環節監管檢查力度,取締、查處未經許可、超期限經營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市民政局:牽頭做好監督殯葬服務機構嚴格執行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規定,不得提供煙花爆竹服務。

市教育體育局:負責做好教體系統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組織各類學校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動員學生和學生家長自覺遵守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規定。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採取拉標語、小喇叭宣傳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居民區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提醒,配合社區開展重點時段小區禁售禁燃禁放管控。督促建築工地、建築企業自覺執行禁售禁燃禁放規定。

市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取締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針對個體工商户組織開展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提醒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加大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力度,及時通報有關污染情況;對重要時間節點,及時公示環境空氣質量指數瞬時值;配合做好禁售禁燃禁放宣傳和執法檢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春季全市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立即部署開展整治,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靠前指揮,分管負責人要具體安排、細化任務。各責任單位要根據本區域、本部門(單位)職責和任務,細化具體工作方案,壓緊壓實工作責任,全面推進各項任務措施落實。

(二)加強督導檢查。市委目標績效辦要會同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組織督導工作組,深入各區縣開展實地督導和重點時段巡查管控督戰。各區縣也要成立相應的督導工作組,深入街道、鄉鎮、社區(村組)開展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三)加強紀律保障。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把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作為正風肅紀的重要內容,對責任不嚴、措施不實、工作不力造成工作效果不佳的單位和個人,依紀依規嚴肅追究責任。同時,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對公安、應急等部門在檢查等執法活動中,發現報告的黨員、幹部、職工等公職人員違反禁售禁燃禁放規定的,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2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關於《達州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切實保障轄區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羣眾人身財產安全,防治環境污染,按照《關於調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公告》(〔20xx〕6號)文件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成立全鎮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建立鎮、村、組三級禁燃禁放工作網絡,建立鎮幹部包村、村幹部包組、組幹部包户工作機制,把任務層層分解到村組和每家每户,全力抓好源頭管控,確保實現宣傳發動零死角、禁放區域零響聲、消防安全零隱患、公共安全零事故“四零目標”,全面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

二、實施區域

磐石鎮14個村(社區)全域禁燃禁放。

三、職責分工

(一)派出所:對禁放區域開展巡邏檢查和宣傳,制止和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配合應急部門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牽頭領導:汪良平、楊春華)

(二)應急辦:指導、督促煙花爆竹銷售企業不得向禁放區域內銷售煙花爆竹,依法查處在禁放區域內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協調區應急部門將禁放區域的煙花爆竹批發、零售企業遷出禁放區域。(牽頭領導:張晏榕)

(三)綜合執法辦:對禁放區域開展巡邏檢查和宣傳,及時發佈預警信息,配合環保部門做好噪聲、大氣污染等數據統計分析,督促查處違法行為。(牽頭領導:楊磊)

(四)黨政辦:組織、指導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微信、橫幅、LED屏等營造濃厚氛圍,統籌製作條幅、標語等宣傳材料,對禁售、禁放政策及成果進行集中宣傳,形成積極輿論導向,組織開展禁售、禁放主題宣傳活動,營造宣傳強大聲勢和濃厚氛圍。(牽頭領導:楊朔、黃一智)

(五)市場監管所:負責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和巡查工作,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要堅決予以取締。(牽頭領導:黃一智)

(六)信訪辦:加強輿情引導,及時發現處置涉煙花爆竹輿情,妥善處理禁燃禁放引發的信訪矛盾。(牽頭領導:汪良平)

(七)轄區學校:通過“小手拉大手”行動,組織中國小生、學生家長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及學校禁燃禁放工作。(牽頭領導:趙美伊)

(八)鄉村振興促進中心:做好農村地區禁燃禁放宣傳、勸阻工作,引導羣眾文明過節、文明祭祀。(牽頭領導:汪良平)

(九)林業站:加大在林區重點防火區域的巡查巡邏,協助公安機關打擊在林區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牽頭領導:張晏榕)

(十)各村(社區):負責貫徹落實禁燃禁放工作部署,結合轄區實際,制定科學的工作方案,落實網格管理責任體系,落實網格員履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職責,強化宣傳巡查力度,與羣眾簽訂承諾書,成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巡查隊伍,開展日常巡查,加強禁放煙花爆竹的教育、防範、制止工作。(牽頭領導:各包片領導)

(十一)鎮紀委: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跟蹤問效,對工作敷衍塞責、推進不力的造成嚴重後果的,進行追責問責。(牽頭領導:黃因良)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宣傳教育。各村(社區)要積極做好本轄區內禁燃禁放宣傳落實工作,在主要路口、公共場所張貼禁售、禁放告知書,通過廣播、標語、橫幅和發放公告等形式加大宣傳力度,要逐家逐户上門宣傳告知,各村(社區)要利用廣播反覆宣講,確保禁放政策家喻户曉、人人皆知。

(二)開展堵源截流。派出所、應急辦要密切配合,對零售店、門市進行清查,嚴厲打擊非法購銷煙花爆竹的行為,在執勤中注意發現排查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等行為,嚴禁煙花爆竹流入我轄區。

(三)強化值班值守。20xx年1月31日(除夕)19時至2月1日凌晨1時、2月15日(元宵節)19時至24時及門市開業為重點管控時間,各村(社區)要組織巡邏人員,分工包片,加大巡邏頻次,保證每個重點點位要有人員值守。派出所要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依法嚴厲打擊。公安、應急、環保以及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對違法生產、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開展專項整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達州市城區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依法處理。對鎮、村、組幹部違反規定的,除依法予以處罰外,將按要求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各村(社區)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工作責任,各村(社區)支部書記作為禁放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採取有效措施和手段,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責任得到層層落實。

(三)嚴格責任追究。為確保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專人成立督導組,對各村(社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羣眾舉報頻繁、違規燃放突出的村(社區)進行通報批評。對違反禁放規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3

一、總體要求

各鎮街、工業園區,區直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統一思想認識,堅定信心,堅持“屬地政府組織實施,職能部門全程監管,責任單位自行看護,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的原則,進一步明確職責,細化分解目標任務,明確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促一級和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組織體系,保證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自始至終有人管、有人抓、有監督、有檢查,力爭取得明顯的禁燃成效,維護人民羣眾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二、劃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參照20xx年市政府劃定的禁燃區域,具體為:鎮海街道辦事處,拱辰街道辦事處,西天尾鎮洞湖村、北大村、後黃村、碗洋村、東星居委會、龍山村、吳江村、澄渚村及後埔村、林峯村、渭陽村、後卓村、溪白村、三山村的平原部分,新度鎮新度村、厝炳村,黃石鎮黃石居委會,黃石工業園區水南居委會、鳳山村,北高鎮北高村。

三、重點整治範圍

以重點整治為主要目標。各鎮街、工業園區,區直有關單位要以城郊結合部、城中村和黨政機關、醫院、學校、居民集中區、通訊、電力、加油站等重要設施區域以及殯葬用品集中銷售區周邊為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重點管理整治區域,以清明、冬至、尾牙、除夕、春節、元宵為重點時段,嚴格執法,加強管控,嚴厲打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四、任務分工

(一)各鎮街、工業園區:負責與轄區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逐一簽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書,明確各單位“一把手”為本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人,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堅決杜絕轄區單位的非法燃放、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督促轄區內各居委會、村委會開展集中整治非法燃放、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專項行動,組織精幹力量深入社區、商場、學校、寺廟等場所開展禁燃宣傳工作。

(二)居委會、村委會:負責動員社區、物業服務組織在本區域內做好禁燃工作。一是通過張貼宣傳畫、微信抖音等新聞媒體,加強對文明辦理婚喪嫁娶活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引導,教育市民移風易俗改變傳統觀念;二是及時瞭解居民婚喪嫁娶、元宵福首、企業開業慶典等情況,提前進行禁放煙花爆竹的`提醒、勸阻,勸阻無效的,第一時間向公安或城管部門反映,由轄區公安、城管等部門依法進行查處。三是做好轄區內安置房物業管理的引導宣傳教育。

(三)宣傳部門:負責發動新聞媒體,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禁燃規定、典型案例、舉報獎勵辦法等宣傳,倡導和教育羣眾在禁燃區內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要求,堅決杜絕非法燃放、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同時積極鼓勵羣眾舉報各類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形成廣泛參與、羣防羣治的良好氛圍。

(四)公安部門:負責加強禁燃區內煙花爆竹燃放、儲存、運輸的監管。一是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審批發放《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並對批發企業運回的煙花爆竹進行驗收,核查運回產品是否與許可運輸產品相符,嚴防夾帶B級和B級以上以及其他非法、違規產品;二是在各入區口道路設立查緝卡口,嚴密佈控,認真排查,進一步加大對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打擊力度,嚴查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切斷煙花爆竹進入我區的通道;三是強化禁燃區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打擊力度,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制止,並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依法予以從嚴處罰。四是積極開展涉爆安全隱患大排查,重點對禁燃區殯葬用品門市、婚慶公司、小超市、小賣部非法存儲、經營的煙花爆竹進行收繳,動員羣眾上交私存的煙花爆竹,並進行妥善處置。

(五)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加強煙花爆竹銷售監管工作。一是嚴格落實20xx年市政府劃定的禁燃區域範圍,強化對煙花爆竹銷售點的監管,任何單位、個人不得銷售煙花爆竹。二是對在非禁燃區經依法審批的煙花爆竹銷售點,強化規範達標管理,禁止向通告規定禁燃區域銷售煙花爆竹。

(六)城管執法部門: 一是負責督促物業管理單位對物業服務對象加強禁燃宣傳教育,確保有物業單位的小區不出現違規燃放的現象。二是負責查處流動攤點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對隨意佔道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制止。三是加大對酒店、賓館、企事業單位在門前廣場、便道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與酒店、賓館、企事業單位簽訂責任書,責令其嚴格落實門前三包制度,杜絕在三包範圍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

(七)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協助查處無證經營煙花爆竹,查處銷售偽劣、超標煙花爆竹行為,依法吊銷違法違規單位的營業執照;組織利用户外LED屏、廣告牌進行公益性宣傳。

(八)交通部門:負責督促車站加強源頭安檢工作,禁止乘客攜帶煙花爆竹上車。加強對煙花爆竹承運人、運輸車輛及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監管。組織做好道路、橋隧、公交車和“的士”等車輛及所屬駕駛員的宣傳工作。

(九)教育部門:負責加強在校師生及家長的宣傳教育,組織各學校法制宣傳員每學期進行一次遵守禁燃規定的授課活動,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禁燃規定,樹立安全意識,預防和處置燃放事故,並通過學生“帶法回家”。

(十)民政部門:負責加強對市民婚喪嫁娶燃放煙花爆竹的教育引導。向辦理結婚登記的市民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在為市民辦理結婚登記時發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材料,教育市民文明舉辦婚慶活動。

(十一)生態環境部門:負責配合開展禁燃工作,對禁燃區的環境進行監測評估,並向區政府提供環境評測數據。

(十二)統戰民宗部門:負責落實禁燃區內各宗教場所禁燃責任,加強宗教大型集會活動安全管理 ,禁止利用宗教活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十三)消防救援部門:負責消防監督管理和煙花爆竹火災應急救援,牽頭調查統計燃放引發火災事故原因和損失。

(十四)其他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帶頭執行本通知精神,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加強本系統、本單位員工及本行業管理對象的宣傳教育。

“禁燃”已經是一項常態化的工作。全區各相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文件明確的禁燃職責分工,持續抓好落實。今後不再另行發文。

五、工作要求

(一)各鎮街、工業園區,區直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禁燃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把禁燃工作作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進一步深化移風易俗、強化社會治安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改善城市環境、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改進工作作風,採取有力措施,確保禁燃工作落到實處,全力維護好我區重要節假日期間的社會安定穩定。各鎮街、工業園區,區直有關單位要召開專門會議研究部署,逐級建立禁燃工作責任制,分解細化責任。

(二)各鎮街、工業園區,區直有關單位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堅持開展“十進”宣傳活動,即進單位、進學校、進工地、進農村、進社區、進部隊、進禁燃區、進公交、進鐵路、進娛樂場所;堅持做到“十有”, 即電視有圖像、廣播有聲音、報紙有篇幅、網絡有專版、街面有活動、馬路有橫幅、小區有展板、手機有短信、單位有提示、禁燃區有標識,確保禁燃工作取得廣大市民羣眾的理解支持。

(三)公安部門要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其他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加強協調配合,形成整體合力,推動專項行動深入紮實開展。力爭在行動期間偵辦一批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案件、打擊一批違法犯罪人員、收繳一批非法煙花爆竹,形成高壓嚴打態勢,震懾違法犯罪。

(四)各鎮街、工業園區,區直有關單位要加強信息反饋,定期上報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區安辦將適時組織應急、公安、生態環境、城管執法等部門對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情況開展督查暗訪,對各鎮街、工業園區,區直有關單位工作情況進行通報,促進禁燃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4

為嚴格規範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行為,大力改善城市環境和空氣質量,預防火災和人身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禁限放要求

(一)限定燃放時間。

城市建成區可燃放時間為20xx年xx月xx日(除夕)、xx月xx日(正月七年級)、xx月xx日(正月初五)、xx月xx日(正月十五)的7時至22時,其他時間禁止燃放。省、市政府發佈重污染天氣藍色及以上預警期間,預警區域內全面禁放煙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區域。

1、全市黨政軍機關、文物保護單位、醫院、療養院、敬老院、影劇院、公園、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檔案館、體育場院館、名勝古蹟、旅遊景點、學校及公眾娛樂場所、繁華街道和交通主幹道。集貿市場、車站及居民小區、樓房陽台、綠地及其外圍200米以內。

2、全市生產、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工廠、倉庫、加油(加氣)站、橋樑、大型倉庫、液化氣站及其外圍200米以內。電廠、廣播電視、通信設施周邊200米以內。高層建築25米範圍內。施工工地等重點部位、場所及周邊。

3、xx市的龍港區西苑國小、連山區化工醫院、連山區東城連山河帶狀公園、市環境保護局等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子站周邊500米內。

4、全市山林、草地等周邊300米內。

以上區域內任何時間嚴禁燃放煙花爆竹。以上單位、小區物業和產權單位要在邊界設立明顯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標識,必要時派專人監管,對不聽勸阻者,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三)限定銷售和燃放品種。

全市範圍內允許銷售和燃放箱體綠色字體註明“個人燃放類”產品。嚴禁銷售和燃放摔炮、土火箭、地老鼠。嚴禁燃放小禮花類、摩擦類、煙霧類和內筒型組合煙花等危險性大的產品。嚴禁無《焰火燃放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燃放禮花彈和裝藥量在1.2千克以上的組合煙花等A、B級產品。嚴禁銷售和燃放“孔明燈”。

(四)限定銷售場所和銷售時間。

經安全監管部門批准的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應當向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採購煙花爆竹,實行專店或者專櫃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銷售日期為20xx年xx月xx日8時(臘月二十三)至xx月xx日(正月十五)17時(配送時間從20xx年xx月xx日8時開始)。銷售結束後,臨時煙花爆竹銷售場所全部拆除。

二、燃放規定

(一)單位和個人燃放的煙花爆竹,應當從安全監管部門發放經營許可證的煙花爆竹零售點購買,燃放時應當按照燃放説明正確、安全地燃放,並遵守下列規定:

1、不得向人羣、車輛、建築物拋擲煙花爆竹。

2、不得在建築物內、屋頂、樓道、窗口、陽台燃放,或向外挑掛、吊掛燃放,或向外拋擲煙花爆竹。

3、不得采取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

4、14週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在監護人監護下燃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1、在禁止燃放的時間燃放煙花爆竹的。

2、在禁止燃放的地點燃放煙花爆竹的。

3、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20xx年春節期間禁限放煙花爆竹工作組織領導,市政府決定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副祕書長任副組長,市委宣傳部、市環保局等相關單位負責同志任成員的xx市20xx年春節期間禁限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確定全市20xx年春節期間禁限放煙花爆竹工作重大事項,提出總體部署,統籌協調全面工作。

四、職責分工

市安監局:負責轄區範圍內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指導各縣(市)區按照嚴格控制的.原則,核發《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負責依法查處違規經營行為。

市公安局:負責制定城區範圍內燃放煙花爆竹安全保衞工作方案。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負責對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的許可。負責依法查處違規燃放行為。

市環保局:負責春節期間監測環境空氣質量,並向領導小組報告環境空氣質量狀況。負責檢查xx市環境空氣監測子站周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實情況。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對未經審批的銷售煙花爆竹臨時佔道場所依法予以取締,加強對經過審批的銷售場所超範圍經營進行監管。

市工商局:負責辦理銷售場所的營業執照,依法查處無照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市消防局:負責消防安全,按照消防安全預案,及時、快速處置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消防事故,將消防安全預案報市公安局及領導小組辦公室。

xx廣播電視台、xx日報社:利用廣播電視、報紙廣泛宣傳春節期間禁限放煙花爆竹工作的政策和規定,做到家喻户曉、人人皆知。分別制定新聞宣傳工作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關單位按照部門責任分工,認真抓好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落實。

(二)春節後,各相關單位對此項工作要認真總結,於20xx年xx月xx日前將總結材料(紙質版加蓋公章、電子版發送郵箱)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繫人:付國濱,聯繫電話:xx,電子郵箱:xx

(三)各縣(市)區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煙花爆竹禁限放具體辦法。

(四)各市屬開發區管委會依照本方案執行。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5

為加強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提高廣大師生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意識,20xx年元月至春節期間,全市教育系統將組織開展以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活動,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根據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確保不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確保不發生羣死羣傷事故,確保不發生煙花爆竹安全重大責任事故”的工作目標,按照“五限一管”的工作原則和“依法管理,安全至上,兼顧需求”的要求,在市教育局統一領導下,開展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努力做到“四個確保”:

1.確保全體師生都知曉關於“禁改限”的有關規定;

2.確保在學校(園)內不出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現象;

3.確保在學校(園)內不發現生產、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

4.確保全體師生不發生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致傷、致殘的.重大安全事故。

二.職責分工

按照《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教育管理的工作方案》要求,20xx年元月至春節期間,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工作職責分工如下:

1.市教育局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導,直接負責督促落實市直屬學校及有關單位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各區教育局開展相關工作。

2.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宣傳教育工作的統籌協調。

3.市委教育工委宣傳部負責聯繫新聞媒體,落實《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教育管理的工作方案》中提出的通過報紙、電視台、電台、網絡等開展的各項宣傳教育工作;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職成處、高教處分別負責全市中國小(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市屬高校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4.各區教育局負責督促落實所屬各級各類學校及有關單位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5.市教育局直屬各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課程計劃,加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小課程計劃,把《漢東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和“禁改限”的具體要求、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知識等作為專項教育的重要內容,做到授課時間、講授內容和授課教師“三落實”,其中授課時間不少於2課時。

(二)精心組織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集中宣傳日活動。在20xx寒假放假前,對全市廣大學生普遍開展1次集中教育;舉辦1期專題黑板報或宣傳欄;舉辦1次專題班(團)會;發放1份以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為主要內容的告家長書;召開1次家長會;發放100萬份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資料;在元月份舉行1次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啟動儀式。

(三)積極聯繫報紙、電視台、電台、網絡等新聞媒體開展宣傳教育工作。通過《家長報》和漢東地區其他報紙宣傳2次;通過漢東教育電視台和漢東地區其他電視台宣傳2次;通過漢東人民廣播電台和漢東地區其他電台宣傳2次;通過漢東市教育局政務網、漢東教育信息網宣傳3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全市教育系統各部門要從實踐“執政為民”的高度和為市民營造歡樂和諧節日氣氛的角度出發,充分認識限放宣傳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積極協調各方力量,大力開展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工作,努力實現“四個確保”工作目標。各區、校要充分發揮能動性,創造性的開展宣傳工作,做到全體師生都知曉關於“禁改限”的有關規定。

(二)明確責任,加強管理,確保宣傳教育工作落到實處。各單位、各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各項宣傳工作任務。同時,要加強監督檢查,對責任落實不認真、不到位、不負責或有違規行為的單位或個人,依照有關規定,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三)加強工作信息溝通,及時上報工作情況。各區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屬單位要根據本方案制定本單位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安排,並於元月18日(星期四)前上報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領導小組辦公室(綜治專班)。各單位在組織集中宣傳教育活動時,要積極與媒體溝通聯繫,擴大宣傳聲勢,並將工作情況及時上報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信息溝通。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6

一、禁止燃放區域及時段

(一)嘉積主城區全年禁止銷售、燃放所有品種的煙花爆竹。

(二)嘉積鎮、塔洋鎮、萬泉鎮行政管轄區域(附:瓊海市20xx年春節元宵期間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圖)。春節、元宵期間(20xx年1月21日至2月6日,農曆十二月三十至正月十六期間),在禁放區域內禁止銷售、燃放所有品種的煙花爆竹。

二、在禁止燃放區域外,以下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黨政機關辦公區、醫院、學校、公園、商場、影劇院、文物保護單位、大型文化體育場所、檔案館、集貿市場等公共場所,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博鰲亞洲論壇國際會議中心、博鰲機場、車站和碼頭等單位場所及其周圍50米內。

(二)加油站、液化氣站、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及其周圍100米內。

(三)廣播電視台、電信、郵政、金融單位、電力、通訊線路附近及房屋走廊、樓道、屋頂、陽台。

(四)重要軍事區域。

(五)10層以上或高於24米的建築物安全距離25米範圍內。

(六)大型小區及周邊50米範圍內、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或高層建築,在物業公司劃定燃放區域以外。

(七)林地等重點防火區。

(八)市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它時間、地點。

三、在禁止燃放區域外,可燃放煙花爆竹的品種

在禁放區域外,可以燃放的品種為A、B、C、D四級。其中,A級是指由專業燃放人員在特定的室外空曠地點燃放、危險性很大的產品;B級是指由專業燃放人員在特定的室外空曠地點燃放、危險性較大的產品;C級是指適於室外開放空間燃放、危險性較小的產品;D級是指適於近距離燃放、危險性微小的產品。

四、焰火燃放規定

組織焰火晚會和大型燃放活動必須經公安機關審批核準並領取《焰火燃放許可證》。

五、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事項

在燃放區域內,社會各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的,要做到:避免酒後燃放煙花爆竹;不得燃放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不得向人羣、車輛、建築物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不得在建築物內、屋頂、陽台燃放或者向外拋擲煙花爆竹;不得采取其它危害國家、集體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十四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必須由監護人或者其它成年人陪同看護。

六、煙花爆竹燃放的管理與處罰

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違反本通告規定,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相關部門

各鎮人民政府、彬村山華僑經濟區管委會、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管理局、市委宣傳部、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等部門根據《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瓊海市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六個嚴禁兩個推進”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府辦〔20xx〕13號)、《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瓊海市20xx年度污染防治工作計劃的通知》(海府辦函〔20xx〕68號)文件要求,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煙花爆竹管理的相關工作,切實加強宣傳和監管,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7

為切實做好20xx年全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以下簡稱“禁放工作”,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繁昌區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全區教育系統的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落實《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的規定,支持“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全民參與”的原則,面向廣大師生、家長,全面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切實保障我區公共安全,預防火災事故,改善大氣環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全面推進依法治理進程。

二、工作範圍

全區各中國小、幼兒園、蕪湖機械工程學校及二級機構。

三、組織領導

全區教育系統20xx年度“禁放”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及副局長任副組長,機關各科室負責人、二級機構負責人及各中國小校長、幼兒園園長為成員的“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共同負責實施本方案。

四、工作內容

1.逐級簽訂《蕪湖市繁昌區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區教育局與各中國小、幼兒園、蕪湖機械工程學校負責人簽訂《蕪湖市繁昌區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各中國小、幼兒園必須在放假前向全體師生髮出《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加強對全市中小幼學生禁放宣傳教育,使廣大中小幼學生遵守《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並向家長宣傳禁放規定、舉報違反《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等禁放政策的行為。

2.組織學生開展以禁放為主題的班會活動,所有在校學生一個都不能少,都要簽訂禁放煙花爆竹承諾書,不僅要教育學生不亂放煙花爆竹,更要充分發揮“小手拉大手”的作用,督促家長摒棄陋習。每個學校都要安排一堂課來講述禁放的必要性和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讓禁放的要求在學生羣體中蔚然成風。

3.各中國小幼兒園要將《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

和《蕪湖市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打印張貼到學校門口和各班級(班級羣),向學生及家長開展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組織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推動禁放工作。

4.加強宣傳教育濃厚氛圍:一是從即日起,利用LED或宣傳欄等宣傳《蕪湖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蕪湖市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二是把“禁放”宣傳教育做為“安全最後一課”和《寒假致家長的一封信》的重要內容,全面開展對廣大中小幼學生宣傳教育。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

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成立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落實禁放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採取有效的措施和手段,落實禁放工作。各單位要切實做好工作保障,根據工作需要,確保禁放工作人員落實到位、經費落實到位。

2.加強宣傳,注重效果。各單位要根據本方案,結合各自工作職責,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報區教育局法規股備案,主動作為,快速行動,抓落實,見實效。啟動問責機制,各單位要將禁放相關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強化宣傳教育,凡教育宣傳不到位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各單位在實施本方案過程中,要加強痕跡管理,原始資料必須全部存檔備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8

為貫徹落實市教體局《安慶市教體系統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實施方案》要求,切實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所帶來的環境污染、噪音擾民、安全隱患等問題,更好地維護廣大羣眾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人身財產安全,提升文明城市建設水平,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安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規定,通過大力宣傳教育,使《條例》進學校、進班級、進學生家中、進全體教職工、進校內住房,做到家喻户曉,進一步引導廣大教職員工、學生及學生家長規範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倡導社會文明新風尚。減少環境污染,營造整潔有序、文明安定的社會環境,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切實保證法律的.嚴肅性和政府公信力。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安慶工業學校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指揮部,由校黨委書記、校長孫慷擔任指揮長,副校長孫先虹為常務副指揮長,其他領導為副指揮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教體系統禁限放辦”),由教務科副科長羅曉輝兼任市禁限放辦主任。建立領導幹部督查指導、各年級、班級、教研組主抓主管、分片包乾的職責體系,形成層層包保、全面覆蓋的網格化管理格局。

三、職責分工

按照“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1、校綜合科負責與市教體局簽訂責任書和承諾書,與全體教職工簽訂承諾書,LED屏滾動播放宣傳標語等活動,倡議教職員工自覺抵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2、教務科負責向全體學生及家長開展禁限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通過發放《致學生家長一封信》、開展“煙花爆竹禁限放徵文”、“小手牽大手,共創文明城”活動。倡議學生及其家長自覺抵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3、總務科負責《致校園居民一封信》,對校內居住户,要登門入户,開展宣傳,簽訂承諾書。製作懸掛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警示標識牌,校大門口和住房樓前各一塊,於20xx年12月24日前安裝完成。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傳動員。迅速召開動員大會,層層簽訂責任書,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認真學習禁限放管理規定,並根據學校職責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要充分利用各自資源,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發動工作,通過校園網、QQ羣、微信羣、公眾號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發放公開信及宣傳資料、懸掛橫幅、張貼標語、流動宣傳、電子顯示屏、簽名活動、設置永久性禁限放標識等多種形式,大力開展煙花爆竹禁限放宣傳活動,為禁限放工作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二)開展督導檢查。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責任部門開展重點督導檢查,確保禁限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嚴格責任追究。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除責令停止燃放外,嚴格依法依規予以查處;對相關責任人和負有管理責任的領導幹部,予以追責。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明確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具體抓落實。明確責任、落實到人,並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二)嚴格責任落實。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教體系統實施方案要求,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結合本校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保把禁限放工作落到實處。各科室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全面形成禁限放工作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突出宣傳教育幹部、黨員要帶頭遵守禁限放管理規定,培養綠色文明生活方式。教職員工要率先垂範,為全體學生家長及校內住房作出表率。要將禁限放宣傳教育貫穿禁限放工作始終,大力倡導講文明、講安全、講環保,使禁限放煙花爆竹、提升城市文明的理念深入人心。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9

一、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領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原則,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過渡期內,田家庵區、謝家集區、八公山區、大通區行政區域內(以下簡稱“禁放四區”)所有中國小校(幼兒園),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引導廣大教職員工、學生及家長拒絕購買、攜帶、運輸、燃放煙花爆竹。20xx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煙花爆竹禁放政策後,“禁放四區”行政區域內所有中國小校(幼兒園)不發生違法違規行為。

二、工作舉措

(一)明確禁放區域。按照全市部署要求,20xx年1月1日起,田家庵區、謝家集區、八公山區、大通區行政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放四區”以外的縣區,若出台禁放政策,按照本通知要求予以落實。

(二)加強宣傳引導。即日起,各單位要在校園內張貼禁放公告、宣傳標語,校園網站、電子顯示屏、校園廣播滾動播放禁放標語。年底前,各學校要組織一次禁放規定宣講,向每一名學生髮放《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並經家長簽字確認,回執由學校統一保管。

(三)壓實工作責任。各單位要組織幹部職工集中學習《淮南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及相關知識,帶頭執行禁放規定。面向單位職工(含臨時工、離退休人員)和學校家屬區住户發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單位教職員工要簽訂《禁放煙花爆竹承諾書》,做到不漏一人,真正全覆蓋。

(四)建立包保制度。根據全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文件和會議要求,市教育局將建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包保制度,並參照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明確的包保領導、責任科室、包保對象執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過其林任組長,由辦公室、組宣科、機關黨委、人事科、計財科、法規科、基教科、職成科、督導室、德育科、師資科、工會、團委、老幹所等科室或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市教育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並下設辦公室(設在法規科),統籌推進全市教育系統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二)狠抓任務落實。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建立相應組織領導機構和包保制度,明確任務分工,狠抓任務落實,確保“禁放四區”內的`所有中國小校(幼兒園)組織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宣傳發動到位。

(三)強化督導問責。市教育局將定期對各單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情況進行督查,凡因組織領導不力、責任不落實、宣傳不到位,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將依法依規予以問責。煙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將納入年度綜治與安全考核。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0

為深入貫徹執行《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繼續加強我區2023年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切實維護城市公共安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固化近年我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經驗,結合我區疫情防控工作重點,按照“目標不變、標準不變、措施不變”要求,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積極引導市民羣眾遵法守法,全力抓好源頭安全管控,重點打擊非法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切實做到禁放區域“零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零火災”,全力確保城市公共安全。

二、組織架構

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由副區長、公安金山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張玉學任組長,區委政法委副書記、區平安辦主任幹永飛任副組長,區委宣傳部、區委政法委、區經委、區教育局、區民宗辦、公安金山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生態環境局、區房管局、區交通委、區文旅局、區衞健委、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外辦、區國資委、區綠化市容局、區機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文明辦、區法院、區檢察院、區總工會、區婦聯、團區委、區政府新聞辦、區消防救援支隊、金山海事局、金山氣象局、區供銷社等單位分管領導為組員。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區管控辦”)設於公安金山分局,由公安金山分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孫興洲任辦公室主任。區管控辦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指導協調、推進落實、督導檢查和信息彙總等工作。

各街鎮(園區),區各相關委、辦、局,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參照區級架構,成立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確保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有力、有序、高效推進。

三、管控措施

(一)強化宣傳發動

1.加強媒體宣傳。一是管控時間段(2023年1月1日至2月5日)在本區主流媒體、報刊重要版面和時段刊播《條例》相關內容,每日在主流電視頻道黃金時段播放3次以上公益廣告和飛屏字幕,加大對非法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曝光力度(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政府新聞辦、區文旅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二是開展短信提示。2023年1月1日(元旦)、1月21日(除夕)、1月25日(初四)、2月5日(元宵)等節點前,本區移動、聯通、電信等運營商向全網用户及進入本區境內的外地手機用户發送禁燃禁放提示短信。(責任單位:區移動、區聯通、區電信、區管控辦)。三是依託各類户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築工地外牆、道路兩側廣告牌、居民小區宣傳欄等)以及基層文化活動,開展禁燃禁放公益宣傳;印製禁售禁放通告、宣傳海報、提示卡片等宣傳品,發放張貼至基層社區、入滬道口和人員密集場所(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四是依託公交車站廣告欄,公交車、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宣傳媒介,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在進入本區主要道路設置禁燃禁放警示提示(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五是在空氣質量達到重污染程度時,主流媒體及有關氣象宣傳服務平台及時提醒市民羣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活動主辦單位立即停止大型焰火燃放活動(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政府新聞辦、區生態環境局、金山氣象局、區文旅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六是各類媒體廣泛公佈“12345”市民服務熱線、“12350”安全生產舉報投訴電話、“110”報警電話,進一步擴大知曉率(責任單位:區精神文明辦、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七是向社會公佈煙花爆竹合法銷售點名單(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八是強化輿情監控和應對措施,及時、妥善處置負面輿情(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網信辦)、區政府新聞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2.加強社會宣傳。一是黨政機關、工會婦聯、國資企業制發一封《禁燃禁放倡議書》;廣大共產黨員、共青團員、平安志願者帶頭遵守、積極宣傳《條例》,勸阻、舉報非法行為,倡導移風易俗、文明守法,在全社會形成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區機管局、區總工會、區婦聯、團區委、區國資委、區平安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二是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旅遊景區、宗教場所、賓館、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單位,廣泛開展集中宣傳提示,並教育員工遵紀守法(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文化旅遊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經委、區民宗辦、區城管執法局、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三是各高校、中國小、幼兒園依託假期作業、課外活動、安全課等形式開展煙花爆竹安全主題教育,督促學生家庭遵守《條例》(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四是婚慶、殯喪、搬場等行業單位在承辦業務時明確告知煙花爆竹安全管控政策,並作為本單位常態化管理服務制度(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五是各街鎮(園區)、居(村)委會將煙花爆竹安全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範疇,會同物業服務企業制定禁放或安全燃放公約,張貼宣傳海報(橫幅),登門入户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責任單位: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二)強化源頭管控

1.嚴控市場投放總量。2023年全區煙花爆竹銷售工作按照“統一採購,統一批發,統一配送”原則,銷售品種僅限鞭炮、高升。12月25日前,區應急管理局和區供銷社向區管控辦報送本區煙花爆竹市場採購投放方案(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供銷社)。

2.嚴格經營許可。2023年煙花爆竹銷售點要繼續按照外環線外區域“一區一點”要求,區管控辦負責煙花爆竹銷售點布點和檢查,確保選點符合國家法規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於深化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相關要求。2023年1月1日前,區管控辦將確定的銷售點報市管控辦、區應急管理局和區供銷社,經驗收合格後發證(責任單位:區供銷社、區應急管理局、公安金山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城管執法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3.嚴格銷售現場管理。對銷售點嚴格落實聯合檢查、實名購銷、“一日三查”、銷售可疑情況報告和視頻監控、限量採購等監管措施,禁止在銷售點周邊燃放煙花爆竹(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供銷社、公安金山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城管執法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4.嚴格產品質量把關。本區投放市場的煙花爆竹由外省市具備生產資質的企業按國家標準生產。要進一步加大對投放本區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將不合格產品信息及時抄送生產企業所在地監管部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國資委、區供銷社、區應急管理局、區管控辦)。

5.嚴格運輸環節安全。一是煙花爆竹運輸企業及其車輛、人員必須具備相應資質、資格證明(責任單位:區交通委、區國資委、區供銷社)。二是通過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應依法申請取得《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運輸路線必須符合本市危險品運輸路線相關法規規定(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區供銷社、區應急管理局、區管控辦)。

6.從嚴從緊劃定禁放區域。嚴格執行《條例》有關外環線以內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外環線以外在2022年劃定的禁放範圍基礎上,按照“安全、從嚴、從緊”要求,結合疫情防控及轄區實際,劃定2023年禁放範圍,並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公佈(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區衞健委、區管控辦)。

7.鼓勵市民上交煙花爆竹。一是本區各街鎮(工業區)、居(村)委會按照“便民、就近”原則,安全合理設置煙花爆竹回收點(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二是墓園、入滬道口等場所長期設置煙花爆竹回收點(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街鎮(園區))。三是採取多種形式,鼓勵居民主動上交煙花爆竹(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

(三)強化查處打擊

1.加大對非法經營、儲存行為的查處力度。一是加強對沿街商鋪、商(市)場、集貿市場及居民小區、宗教場所、祭祀場所、文化娛樂場所、歷年煙花爆竹銷售點及周邊道路的檢查巡查,及時發現處置違法經營行為(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民宗辦、區民政局、區文旅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二是滾動排查物流堆場、貨運碼頭等場所,公路鐵路橋洞、田間苗圃窩棚、閒置房、待拆(建)工地、動拆遷基地、臨時搭建場所等區域,加大對非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

2.加大對非法運輸行為的查處力度。一是加強公交、水上及各大交通樞紐的'檢查,落實進站安檢、民警巡查等制度(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金山海事局、各街鎮(園區))。二是在出入市境陸路道口、高速公路道口開展攔截臨檢(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三是加強對出入市境江河水路靠泊船隻的臨檢(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金山海事局、各街鎮(園區))。

3.加大對非法燃放行為的查處力度。一是各街鎮(園區)、居(村)委會、物業服務企業備足保安值班人員,加強日常巡查,發現並勸阻居民非法燃放行為,勸阻無效的,及時報告公安機關(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二是在2023年1月1日(元旦)、1月21日(除夕)、1月25日(初四)、2月5日(元宵)等重點時間,全區平安志願者與公安民警共同參與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加強對居民小區、重點線路的巡查巡防,及時制止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平安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三是禁放範圍以外的居民小區,劃定允許燃放區域,持續開展電動自行車樓道違規充電、樓道堆物、“清零”行動(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房管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四是對非法燃放類舉報案件線索,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報”(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4.固化查處打擊工作機制。加強網絡巡查監控,及時報告、刪除、屏蔽網上涉及非法經營、配送、燃放煙花爆竹信息。加強情報信息核查,深挖線索,追根溯源,實施精準打擊,查處一批非法經營儲存案件。用好用足法律手段,對涉及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堅決依法處理;對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檢察院、區法院、各街鎮(園區))。

(四)強化應急處置

1.重要節點期間,公安機關提升勤務等級,加強街面巡邏執法,依法處理非法燃放行為(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各街鎮(園區))。

2.區消防救援支隊要細化重點目標滅火救援預案,加強訓練演練,強化等級戰備,在重點區域、重點道路實施消防車駐防(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鎮(園區))。

3.對老式居民小區、舊式里弄建築、“城中村”等建築間距不足、耐火等級低、可燃物無序堆積等場所,落實基層巡查和應急處突力量。對羣眾集中燃放的公園等公共場所,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秩序維護工作(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公安金山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衞健委、區綠化市容局、各街鎮(園區))。

(五)強化考核督導

區管控辦對各街鎮(園區)、各部門、各單位落實安全管控工作開展考核,及時通報工作動態,考核情況作為安全生產績效考核及文明創建的重要參考依據。區管控辦要定期召開調度會議,各級領導幹部要深入一線指導檢查,現場協調解決難題,組織各成員單位聯合檢查,適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開展巡訪監督。將違法單位和個人,納入社會徵信體系監管。對因管控工作不力或履職不到位引發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區平安辦、區管控辦)。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1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範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秩序,嚴厲打擊各類非法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活動,現結合《區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要點》,提出我區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轄區換證率達100%,無非法經營行為;煙花爆竹從業人員複訓持證率達100%;及時關停和取締不具備安全條件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杜絕和控制煙花爆竹類安全事故。

二、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強化轄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嚴厲打擊非法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活動。區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長由區安監局施姚林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區安監局陸士衝副局長、公安分局派一名同志擔任,組員由區安監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區商貿局、區城管局、各街道(開發區)、市區兩家煙花爆竹批發公司派員參加。具體工作由區安監局牽頭。各街道(開發區)要充分發揮政府監管職能,切實加強轄區內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單位日常安全監管,強化組織領導,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進行,取得實效。

三、進程安排

1、宣傳發動階段(2月中旬至3月底)。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印發宣傳資料、發放安全生產告知書,板報等載體,全面宣傳煙花爆竹相關行政許可要求、管理規範和安全燃放知識,切實提高經營户和廣大羣眾安全守法意識。

2、審查換證階段(3月至12月)。對今年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到期的經營單位,將嚴格按照相關要求進行審查發證,各相關單位應在到期前1月內申請辦理。換證條件:經營場所必須具有產權證明,並做到以專營為主,兼營的則其經營場所與其它場所分隔相對保持獨立,面積不小於10平米,其它條件應符合“條例”、《江蘇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細則》和相關文件通知要求;區安監局將根據全區煙花爆竹布點規劃,嚴格控制全區煙花爆竹的發證總量,原則不再受理新證單位的申請。

3、從業人員複訓階段(10月中旬)。進一步加大培訓力度,宣傳、貫徹“條例”及其配套法規等,深刻理解“條例”的內容和精神,掌握煙花爆竹相關安全管理知識。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從業人員安全知識複訓考核工作,切實提高煙花爆竹從業單位負責人安全經營意識和能力。

4、檢查規範階段(7月至11月)。在組織開展對經營企業換髮許可證和宣傳培訓工作的基礎上,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力度,特別是“四私”行為的檢查力度。重點加強對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零售單位的'監督檢查,認真落實煙花爆竹整治的各項工作措施和要求,確保轄區煙花爆竹從業單位及市場秩序基本規範。

5、聯合執法階段(12月至下年1月)。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對全區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進行拉網式檢查,打擊違法經營行為,規範我區煙花爆竹經營市場。

四、工作要求

1、落實責任,協調行動。各部門要在區政府的領導下,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聯合行動,積極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精心組織,依法整治。依照本實施方案的安排,各街道、開發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本地區深化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對整治過程出現和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依法予以處置。

2、認真貫徹《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依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活動,嚴肅查處煙花爆竹“四私”(私產、私銷、私藏、私運)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取締煙花爆竹無證經營單位以及國家明令禁止的違規使用氯酸鉀煙花爆竹產品。對我區一家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將繼續推行安全標準化,強化源頭管理。要進一步強化煙花爆竹從業單位安全管理意識,提高事故預防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

3、區安監局將建立煙花爆竹動態管理信息系統,在前兩年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聯合執法機制,通過記錄從業單位情況和登記產品的流向動態,準確掌握全行業安全評估、銷售、儲存等情況,監控重大危險源,針對突發事故,提供應急救援參考方案,實現管理部門信息共享,提供統一政務服務。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2

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中共xx市委、市政府印發的《關於提升市民文明素質 提高城市文明水平的意見》、《xxxx年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落實 xxxx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以下簡稱“禁放”工作),現結合城管工作特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全民參與”的原則,結合城管工作職責,積極開展“禁放”工作宣傳,依法取締流動兜售煙花爆竹行為,配合公安部門及時勸導、制止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努力實現全面“禁放”工作目標,營造整潔美觀的市容環境。

二、組織領導

成立市城管局“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市城管局局長殷瓊任組長、副局長戴尉華任副組長,各縣(區)局、開發區城管局和局屬各中心、科室、大隊負責同志任組員,負責領導、統籌全市城管系統“禁放”工作。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局指揮協調中心,負責日常工作。各縣(區)、經濟開發區局也要成立相應工作組,一把手負責狠抓落實。

三、工作措施

(一)廣泛發動,強化主體責任。廣泛動員全體職工主動參與“禁放”工作,分別簽訂“禁放”承諾書,同時將主幹道沿街店鋪的市容管理與“禁放”工作相結合,針對不聽勸阻人員及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按照職責分工,及時上報,市局“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將協調相關單位依法處理並上報市禁放辦,對處理結果將通知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二)嚴格執法,依法取締流動和佔道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各縣(區)局、開發區城管局要結合佔道經營整治工作,在春節、元宵、清明、冬至等重要時段科學安排人員力量,分片分區摸排、清理、查處流動和佔道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三)結合城管工作,加大“禁放”工作宣傳力度。

1. 開展上街入户面對面宣傳。將“禁放”宣傳納入“門前三保”工作,向沿街經營户發放《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等宣傳材料;

2. 結合佔道經營整治宣傳工作,精心製作“禁放”工作宣傳展板,在主要路段設置宣傳諮詢點,向市民宣傳禁放工作,並接受市民的詢問,解答市民的疑問。

3. 加強春節、元宵、清明、冬至等重要時段“禁放宣傳”力度。利用城管宣傳車滾動播放《xx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在商業街區設置“禁放”警示標誌;利用轄區內的電子顯示屏滾動播發“禁放”宣傳公益廣告等形式加大宣傳。

(四)建立巡查聯動制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

根據城管工作的特點,結合全市佔道經營專項整治行動,利用數字化城管平台,加大對佔用城市道路擺攤設點,銷售煙花爆竹行為查處力度。在重點時段安排城管執法人員參與轄區禁放值班。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市、縣(區)城管局務必高度重視,把“禁放”工作與“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和“講看齊、見行動”學習討論相結合,要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社會公共安全、維護我市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市、縣(區)、開發區城管局要強化組織領導,採取有效措施,重點加強重點時段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市區聯動,齊抓共管,切實將“禁放”工作落到實處。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勸導、查處、整改各環節的銜接,加強信息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層負責、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加強監督落實。為保障禁放工作的落實,市、縣(區)、開發區城管局要把對佔道售賣煙花爆竹行為的管理作為佔道經營長效管理的一項重點工作常抓不懈,重點加強對重點時段流動攤點和佔道售賣煙花爆竹行為的監督檢查,並及時通報檢查結果。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3

為切實做好20xx年全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以下簡稱“禁放工作”,根據市政府、區管委會有關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結合全區社會事業工作的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落實《20xx年xx經濟技術開發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規定,按照“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全民參與”的原則,面向中國小校、幼兒園、衞生醫療機構、敬(養)老院、文化經營場所、宗教寺廟全面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切實保障我區公共安全,預防火災事故,改善大氣環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全面推進依法治理進程。

二、工作範圍

區屬各中國小、幼兒園,衞生醫療機構,文化經營場所,敬(養)老院,宗教寺廟

三、組織領導

社會事業局20xx年度“禁放”工作在區局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王軍同志任組長,中國小、幼兒園、社區衞生服務中心負責人及局相關工作人員為成員的“禁放”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全面負責實施本方案。

四、工作內容

1.逐級簽訂《xx市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區局與區屬學校、幼兒園、社區衞生服務中心、文化經營場所、宗教寺廟負責人簽訂《xx市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中國小、幼兒園、社區衞生服務中心與教職工、醫護人員簽訂禁放承諾書;文化經營場所、敬(養)老院、宗教寺廟等單位與工作人員、從業者簽訂禁放承諾書。

2.各中國小、幼兒園必須在放假前向全體師生髮出《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加強對全市中國小生禁放宣傳教育,使廣大中國小生遵守《xx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並向家長宣傳禁放規定。舉報違反《規定》和《通告》的行為。把“禁放”宣傳教育做為“安全最後一課”和《寒假至家長的一封信》的重要內容,全面開展對廣大中國小生宣傳教育。

3.各單位要將《xx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和《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打印張貼到單位顯眼位置。利用LED或宣傳欄等宣傳《xx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和《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宣傳口號》。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成立“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落實禁放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採取有效的措施和手段,落實 “禁放”工作。各單位要切實做好工作保障,根據工作需要,確保禁放工作人員落實到位、經費落實到位。

2.加強宣傳,注重效果。各單位要根據本方案,結合各自工作職責,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主動作為,快速行動,抓落實,見實效。啟動問責機制,各單位要將“禁放”相關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強化宣傳教育,凡教育宣傳不到位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各單位在實施本方案過程中,要加強痕跡管理,原始資料必須全部存檔備查。

3.各中國小、公辦幼兒園和社區衞生服務中心將與區局簽訂的《xx市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工作方案,於元月20前報區局辦公室。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4

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總局令第7號《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安監煙花(20xx)139號)《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市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武安發[20xx]1號文件等規定和要求,進一步整頓和規範煙花爆竹經營市場秩序,改善經營單位基礎安全條件,確保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決定於20xx年1月5日至5月30日在全鎮範圍內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煙花爆竹經銷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指導員: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成立煙花爆竹經銷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組

組長:

成員: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階段(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1月30,制定方案,宣傳動員)

1、召開鎮整治領導小組成員和村負責人會議,全面部署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

2、廣泛宣傳國務院455號令,國家安監總局第7號令,安監煙花(20xx)139號法規和規定,動員煙花爆竹企業,零售經營者積極參與整治工作。

3、安監站進一步摸清煙花爆竹經營網點底子,建立監管台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2月1日至4月30日)組織現場檢查,開展集中執法

1、查證。沒有辦理《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的`經營户經營煙花爆竹的一律沒收其商品和違法所得,處500元—1000元罰款,並責令辦理銷售許可證。

2、驗貨。已辦理《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的零售户,只能經營由市煙花爆竹批發公司配送的商品,不得經營含氯酸鉀商品。否則沒收貨物,並處500—1000元罰款。

3、加強安全監管。倉庫、櫃枱必須符合安全標準,並設立安全警示標誌。

4、清查煙花爆竹非法生產作坊,發現一處摧毀一處,並予重罰,情節嚴重的交政法機關處理。

(三)、總結階段(20xx年4月30日至5月30日)

認真組織“回頭看”行動,鞏固整治成果,並於20xx年5月30日前書面總結上報市局。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方案15

為全面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工作,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和《xx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細則(試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按照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佈局、總量控制、適度競爭的原則,嚴格標準,嚴把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准入關。強化責任落實,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全力保障煙花爆竹經營安全。

二、組織領導

為做好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工作,成立全縣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安監局,負責全縣煙花爆竹統籌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安監局副局長程德勝兼任。

三、工作職責

(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經營許可證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條件和存在違規現象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依法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

(二)公安部門負責公共安全管理。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運輸路線。許可焰火晚會燃放,嚴格審查燃放作業單位資質、作業人員資格,加強燃放活動的安全管理。組織銷燬、處置廢舊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偵查非法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查處無照經營、假冒商標侵權、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交通運輸部門要嚴格對煙花爆竹承運人、運輸車輛及駕駛員、押運員的監管,嚴禁違法運輸煙花爆竹,嚴查攜帶煙花爆竹等危險品乘車。

(五)供銷部門加強對所屬經營單位的.管理,嚴禁購進、經銷非法產品,嚴禁向無證攤點銷售產品,嚴禁三違、三超儲存產品。

新聞宣傳單位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加強安全燃放知識的宣傳普及,引導羣眾自覺抵制假冒偽劣產品,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各鄉(鎮)政府要認真履行屬地監管責任,組織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公安、安全監管、工商、交通運輸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行職責,依法嚴查職責範圍內的非法違法行為。

凡因工作不力,導致事故發生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四、工作目標

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上級要求分為三個階段開展:

(一)啟動部署階段(20xx年10月26日11月6日前)

研究制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要求、目標任務,確定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落實責任,制定專項工作方案,部署我縣20xx年元旦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明確各單位職責、任務,確保責任的落實。

(二)具體實施階段(20xx年11月6日20xx年2月22日)

1. 各鄉(鎮)要在20xx年11月10日前,將受理煙花爆竹零售許可地點、電話等相關信息報送縣安監局,由縣安監局向社會進行通告,方便羣眾辦理;

2. 對全縣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依法進行行政許可,並監督其按照許可規定的範圍、時間和地點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3. 全縣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並持證上崗;

4. 嚴格查處無照經營、假冒商標侵權、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

5. 嚴厲打擊非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非法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等刑事案件。

(三)檢查總結階段(20xx年2月1日2月27日)

各鄉(鎮)、縣直各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法對煙花爆竹經營進行安全管理,必要時採取聯合執法手段,對我縣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進行打擊。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形成書面材料,於20xx年2月27日前報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繫人:張xx 聯繫電話: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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