蟠龍採油廠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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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蟠龍採油廠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蟠龍採油廠應急預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及時有效地組織力量控制各類事故,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環境污染,根據《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及油田公司、蟠龍採油廠(簡稱“採油廠”或“廠”)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於蟠龍採油廠。

第二章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第三條應急救援範圍

(一)在生產過程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二)原油泄露與偷盜事故。

(三)其它突發性事故。

第四條採油廠成立應急援救領導小組,成員由廠領導及安全質監環保等相關業務部門人員組成,組長由廠長擔任。援救小組應進行車輛調度、人員組織、物資配備、通信值班等工作分工。

第五條救援隊伍主要由採油廠管理人員、生產班組、值班人員組成。

第六條情況處理

(一)當接到事故報告後,安全環保質監科應立即向廠領導彙報。

(二)掌握情況。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接到事故報告後,應明確事故發生的地點、線路走向,人員傷亡情況等。

(三)組織搶救及搶救要求:

1、車輛調度:先使用採油廠閒置車輛,不足時調用生產車輛。

2、人員組織:召集救援隊伍,並清點人員,不允許老、弱、病、殘等人蔘加。

3、物資配備:包括通信工具、防護用品、救援物品等。

4、救援人員要有嚴格的組織紀律,服從指揮,不得擅自離隊。

5、後勤保障:值班人員堅守崗位,做好上傳下達工作,並做好值班記錄。

第七條現場急救

(一)施工人員停止一切生產活動。

(二)觀察受傷人員的傷勢,根據不同受害原因、程度採取相應的正確急救措施(如止血、人工呼吸、綁紮等)。

(三)採取正確方式將傷員抬至急救車輛上,安全、迅速地送往醫院救治。

(四)留守部分人員保護好現場。

第八條事故調查與處理

(一)調查事故原因。按實事求是,尊重科學原則,及時準確查清事故原因。

(二)編寫事故調查報告。説明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並從中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

(三)事故單位及時認真整改,防範事故再次發生。

第三章地震應急救援預案

第九條發生災情全面展開救援工作時,採油廠成立地震應急救援小組,成員由長領導及安全質監環保科等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組長由廠長擔任。另外設立其他若干應急救援小組(見附件一),分別處理災情中的一些事務。

第十條“次生災害”的定義:地震造成工程結構、設施和自然環境破壞而引發的災害。如火災、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以及水災、泥石流和滑坡等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對居民生產和生活的嚴重影響。

第十一條地震發生後的緊急處置,地震災害現場實行廠的統一領導、地震應急救援小組的綜合協調、各應急救援小組參與的應急救援工作體制。

(一)緊急處置內容

1、溝通匯集並及時上報信息,包括建築物破壞、人員傷亡和被壓埋人員的情況,員工自救互救和救援行動進展情況。

2、分配救援任務,劃分責任區域,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

3、採取緊急防禦措施,及時疏散員工;組織建築物安全鑑定工作;查明次生災害源及其威脅,組織力量消除次生災害後果。

4、組織協調搶修通信、交通、供水、供電等生命線設施。

5、估計救災需求,組織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

6、組織災害損失調查、評估工作。

(二)救援隊伍的指揮與協調

1、救援隊伍到達災區後向地震現場指揮部報到,受領任務。

2、各救援隊要及時參加地震現場指揮部召開的會議,報告救援工作情況。

3、在救援行動進程中及時報告新發現的情況和需要解決的重大問題。

第十二條人員搶救與工程搶險

(一)廠地震應急救援小組協調組織地震現場指揮部開展災區搜救工作,協助縣、市和省搜救隊的救援行動。

(二)廠保衞科組織調動消防隊趕赴災區,撲滅火災和搶救被壓埋人員。

(三)廠衞生部門組織醫療救護和衞生防疫隊伍搶救傷員和衞生防疫。

(四)在地震廢墟中進行人員搶救時應按照搜索營救程序及要求實施。

1、現場快速展開:現場快速勘察,設置警戒線,建立救援基地。

2、搜索行動:展開人工搜索,儘快發現地表或淺埋的受難者,進行犬搜索,找尋被掩埋於廢墟下的受難者,對重點部位進行儀器搜索以精確定位。

3、營救行動:採用起重、支撐、破拆及狹窄場地營救、高空營救等方式,使受難者脱離險境;

4、醫療救護行動:由具有現場急救經驗的專業急救醫生採取醫療救護手段對受難者進行救助,迅速轉送醫療站。

5、各救援隊伍之間要積極妥善地處理各種救援功能的銜接與相互配合;友鄰隊伍之間要劃分責任區邊界;區塊內各救援隊伍之間要協商解決道路、電力、照明、有線電話、網絡、水源等現場資源的共享或分配;各救援隊伍之間保持聯絡,互通有無,互相支援,遇有危險時傳遞警報並共同防護。

第十三條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一)參加災區應急與救援工作的隊伍應對震損建築物能否進入、能否破拆進行危險評估。

(二)探測泄漏危險品的.種類、數量、泄漏範圍、濃度,評估泄漏的危害性,採取處置措施。

(三)監視餘震、火災、水災、爆炸、滑坡崩塌等次生災害、損毀高大構築物繼續坍塌的威脅和因破拆建築物而誘發的坍塌危險,及時向救援人員發出警告,採取防範措施。

第十四員工的安全防護

(一)採油廠安全保衞科做好災民的轉移和安置工作。

(二)採油廠地震應急救援小組具體制定員工疏散撤離的方式、程序和組織指揮方案,規定疏散撤離的範圍、路線、避難場所和緊急情況下保護員工安全的必要防護措施。

第十五條次生災害防禦

(一)採油廠消防隊協助災區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發生,處置地震次生災害事故。

(二)採油廠安全、保衞科對處在災區的易於發生次生災害的設施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加強監控;防止災害擴展,減輕或消除污染危害。

(三)採油廠地震應急救援小組督導和協調對災區易於發生次生災害的地區、單位和設施採取緊急處置。

(四)採油廠供應科對儲存危險、爆炸物品的倉庫和設施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加強監控,保證物品不流失、不損失、不發生事故。

第十六條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後,廠應急救援小組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並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廠應急救援小組動員非災區的力量,對災區提供救助,並根據災情,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對災區提供救助。

第十七條災害損失評估,採油廠地震應急救援小組負責會同省(市)等有關部門,在各級單位領導的配合下,開展地震災害損失評估。

第十八條信息發佈,信息發佈要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工作原則,廠宣傳科按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佈應急預案》和本部門職責做好信息發佈工作。

第十九條應急結束,達到下述條件,由廠地震應急救援小組宣佈災區震後應急期結束。有關緊急應急措施的解除,由安全環保質監科宣佈。

(一)地震災害事件的緊急處置工作完成;

(二)地震引發的次生災害的後果基本消除;

(三)經過震情趨勢判斷,近期無發生較大地震的可能;

(四)災區基本恢復正常社會秩序。

第二十條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因救災需要臨時徵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者作其他處理。

(二)社會救助,採油廠地震應急救援小組組織發起社會募捐活動,安排並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

第二十一條與各級保險機構辦理災區有關保險理賠工作。

第二十二條由廠地震應急救援小組負責對地震災害事件進行調查,總結地震應急響應工作並提出改進建議,上報廠領導。

第四章防汛緊急撤離方案

第二十三條延河流域蟠龍水域情況,由蟠龍鎮水文站臨時通知,由安全環保科做緊急通知。一旦採油廠廣播通知因大汛職工家屬需撤離,保衞科及機關各科室幹部應自覺組織起來,在防汛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進行撤離。

第二十四條根據延河水位變化情況,作如下安排:

(一)水位由零級到一級範圍內時,要求各單位處於戒備狀態,並對延河油井採取嚴格的防範措施,

(二)達到一級水位時,供電車間停止對延河油區的供電,並要求各單位密切注視水位變化情況。

(三)水位接近二級之前,要求第四突擊隊(供電車間)立即將車輛與能夠移動的設備運送到安全地帶,並關閉大門。

(四)水位接近三級之前,要求由廠領導坐陣指揮,保衞科和機關各科室幹部疏散職工家屬,若遇延河發洪水,向西溝門撤離;若遇延河、西溝門發洪水,家屬區人員向家屬區山撤離,廠區人員向廠區山上撤離,各基層單位領導組織突擊隊等有關人員將車輛與能夠移動的設備運送到安全地帶,之後各單位緊急關閉大門。

(五)生產科要做好各大生產單位設備的輸送、配合協調工作,並對上級的緊急情況及時處理。

(六)遇有各種汛情,各單位必須按照廠防汛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工作。

第五章液化氣站防火應急預案

第二十五條液化氣站氣瓶發生火災,應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收發氣瓶等一切工作。

(二)班長指揮本站人員呼救在場人員協助滅火。

(三)安排一名員工迅速撥打廠內火警電話2582119,詳細告知着火地點、火勢情況;同時撥打廠調度電話3258報告情況;撥打2177向科長報告情況,

(四)快速打開大門保證消防通道暢通,手持明顯標誌引導消防車進入火場。

第二十六條液化氣站全體人員及在場人員積極配合消防隊進行滅火工作,齊心協力將火撲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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