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水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原則

來源:文萃谷 2.18W

針對性。編制水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要充分考慮責任水域的氣候、地理、水上搜救力量和水上突發險情等實際情況,體現地方特色,滿足實際需要。對於責任水域內頻繁發生的水上突發事件,則應詳細地制定子預案。

關於水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原則

科學性。編制預案應以科學的態度,在全面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開展嚴密的分析和論證,權衡應急處置措施的`利弊,慎重設計應急處置流程,使應急預案科學、嚴謹,為應急救援提供統一、完整的行動程序。

實用性。在編制需求分析、評估水上突發險情的基礎上,建立指揮與協調機制,賦予應急組織成員單位相應的職責和權利,使應急預案具有可操作性。當發生水上突發事件時,有關人員能夠按照應急預案設定的程序,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與救援行動。

系統性。應急預案應成為一個有機的整體,通過國家水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與地方應急預案,以及與各子預案的有機協調和對接,形成結構有序、優勢互補、功能配合、共生共進、和諧高效的應急預案體系。

完整性。應急預案的功能、內容、過程和適用範圍應完整,包含實施應急反應所需的全部信息要素,能夠指導水上突發事件從預警、應急救援到事故調查全過程的應急反應行動。

可讀性。應急預案要易於查詢、語言簡潔、通俗易懂,層次結構清晰,具備相當的可讀性,便於水上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成員的理解和使用,使每個人都能知道所在崗位和職責,迅速掌握工作任務,否則將影響預案的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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