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工作考核方案(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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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工作考核方案(通用5篇)

個人工作考核方案(通用5篇)1

一、考核對象

各團隊全體客户經理。

二、考核指標與計算公式

全年考核薪酬=經營類考核管理類考核百分

(一)經營類考核

經營類考核指由本行根據本年業務發展規劃制定的常態化考核辦法,階段性專項競賽(如對公集零儲蓄、旺季營銷、貸款競賽等)根據活動方案另行考核,不同等級客户經理按等級考核。

1、貸款日均存量考核

考核對象全年薪酬的10%部分,按全年貸款日均存量的貢獻度佔比考核。若貸款日均低於去年,每降低一個百分點扣20xx元。

2、小微和涉農貸款時點增量考核

考核對象全年薪酬的10%部分,按小微和三農貸款年末時點餘額增量的貢獻度佔比考核,注:政府類貸款不計入增量考核。

3、小微和涉農貸款户數考核

考核對象全年薪酬的45%部分,按小微和涉農貸款年末户數貢獻度佔比考核。其中,小微和涉農貸款存量户數佔10%,增量户數佔35%。

小微和涉農貸款户數指年末有貸款餘額的借款人户數。

4、存款日均存量考核

考核對象全年薪酬的15%部分,按全年存款日均存量的貢獻度佔比考核。若存款日均低於去年,每降低一個百分點扣1000元。

5、存款日均增量考核

考核對象全年薪酬的20%部分,按存量貸款日均增量的貢獻度佔比考核。

(二)管理類百分考核

1、涉農及小微企業貸款業務考核(5分)

年末涉農和小微企業貸款餘額和貸款户數不低於去年年末的,得5分;超過或低於的按比例得分,加扣分不超過2、5分。

涉農貸款及小微企業貸款標準參照銀保監和人民銀行關於涉農和小微企業的定義。

2、不良瑕疵率(5分)

年末不良瑕疵率控制在年初下達的指導性指標以內的,得5分;高於的,每超出0、1%,扣1分。

注:不良貸款為五級分類次級、可疑、損失類的貸款;瑕疵貸款為五級分類正常、關注類中逾期、欠息90天以內貸款。

3、貸款收息率(10分)

貸款收息率完成年初下達的指導性指標的,得10分;高於或低於的,每超出0、1%,加2分;低於的,每低於0、1%,扣2分。

4、貸款平均收益率(5分)

貸款收益率達到平均水平的,得5分,高於或低於的,每超出5%,加1分,每低於1%,扣1分。

5、風險合規考核(20分)

風險合規部對考核對象的檔案管理、授信管理、合規檢查、違規發生率、整改率、違規處理情況等進行考核。

6、日常部門管理(20分)

各業務團隊負責人對考核對象的日常工作情況進行考核,主要包括客户資料管理、考勤、營銷、信息報送、執行力等。

7、消費者投訴(5分)

消費者投訴是指考核對象有無消費者投訴情況,對未及時處理的投訴和處理不當對本行造成不良影響的,視情況進行扣分。

8、反洗錢方面(5分)

採取合理的客户身份識別措施,深入瞭解客户羣體屬性,並及時、完整地向反洗錢管理部門報告洗錢風險情況,對未能執行到位的客户經理,視情節輕重進行扣分。

9、綠色信貸業務考核(5分)

重點支持綠色產業發展,大力發展綠色信貸業務,按照綠色信貸原則發放《綠色信貸政策》中優先信貸投向貸款,得5分;對每發放一筆綠色信貸貸款,加0、5分,加分不超過2、5分。

10、製造業信貸業務考核(5分)

年末製造業貸款佔比不低於去年年末的,得5分;對每發放一筆製造業貸款,加0、5分,加分不超過2、5分。

11、普惠金融網格化管理(15分)

對所管轄的村、社區內居民的基本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登記和統計工作,及時建立和更新居民信息檔案;對管轄居民採取分類管理、主動授信,發放授信卡;定期招募合適的信息聯絡員,配合本行開展普惠金融工作。

三、其他

(一)考核獎金執行標準如下:參加工作二年以內員工,原則上業績獎金不超過相應職級的規定,績效獎金執行應符合工齡係數的規定。

(二)客户經理經辦的貸款、銀票敞口以及其他信貸事項出現事實風險的,經監查審計部門認定後,由綜合管理部門從績效工資中進行計扣。績效工資不足以抵償因客户經理失職所造成的貸款、敞口損失的,按照本行相關辦法執行。

(三)年末由本行組織對本辦法涉及的考核進行整體核查,如遇特殊情況,本行可視情況作相應調整。若發現弄虛作假,視情況作倒扣獎處理,並按行內其他規定追查問責。

(四)本辦法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個人工作考核方案(通用5篇)2

一、評選範圍

公司所有轉正後的員工

二、評選原則

“評優評先”的評選工作,應本着實事求是、樹立典型、激勵員工,營造積極進取、鋭意爭先工作氛圍的原則進行。

三、評審小組

公司成立評審小組,評審小組由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各部門負責人組成。

四、獎項設立

(12名)

五、評選標準

(一)基本條件

1、工作態度:嚴格遵守工作制度,有效利用工作時間;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學習,能承擔額外工作任務;無任何違紀現象,並能主動要求或指導員工遵守紀律;以協作的精神工作,主動協助上級,積極配合同事。

2、工作能力:正確理解工作內容,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計劃;無需上級詳細的指示和指導;及時與同事及協作者取得聯繫,使工作順利進行;迅速、適當地處理工作的失敗及臨時追加的任務。

3、工作效率:工作速度快,不耽誤工作進度;工作處置得當,長期保持良好的成績;工作方法合理,時間的利用非常有效。

4、工作成果:工作成果達到預期目的或計劃要求;工作完成質量高,差錯率低;工作總結及彙報真實、及時、準確;工作熟練程度和技能提升較快。

(二)其他條件

1、最佳銷售人員獎:當年銷售額在本部門中名列前茅;

2、最佳服務標兵獎: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服務效率、態度、質量高,投訴少;積極配合其它各部門工作,服從組織安排,聽從公司管理,促進了業務的穩定發展。

3、優秀管理者獎:為公司員工樹立良好形象並起到帶頭作用;能給與下屬有建設性的意見,並使下屬長時間保持自我激勵;對他人意見持開放和樂於接受的態度,獲得下屬一致尊重。

4、年度金算盤獎:工作嚴謹,認真負責,工作上沒有出現過差錯5、風控守護者獎:具有較強的風險辨別和管控能力,工作認真負責,在本年度風控管理工作中沒有發生過事故。

6、最有潛力員工獎:悟性高,主動開展業務,擅思考,能快速適應新的工作崗位或在新的業務區域有創新能力並快速反應開展工作的員工;能隨時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工作方法和端正心態,不斷反思自己,注重個人成長,對團隊進步有助力的員工;能在業餘時間精專業務知識,提高工作能力,對自身工作有獨到見解。

六、評選辦法

(一)“評優評先獎”候選人推薦辦法

以“民主、公開、公平”為原則,採取部門推薦為主、個人自薦為輔相結合的辦法,符合推薦條件的,名額不限。

(二)“評優評先獎”評選程序

1、評選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以各部門為單位對本部門員工評選推薦,要求各部門在總結員工工作的基礎上,注重實際的考核,優中選優,要評出團結,評出風格,評出水平,切實按照評選條件進行公平、公正評選,確保員工得到應有榮譽;

2、對經評審確認的候選人名單進行公示;

3、經公示後對候選人名單無異議,則確定為當選人。

七、評選申報時間

20xx年1月7日~20xx年1月18日止。

推薦材料報送時間:請各部門於評選申報時間內將推薦人選名單和《評優評先獎評選申報表》(見附表,詳細填報本表)報至人力資源部。

八、表彰和獎勵

(一)表彰

1、當選的每名員工將榮獲公司頒發榮譽證書;

2、獲獎的員工將在年度員工大會上進行公開表彰,並確定員工代表進行現場交流。

(二)獎勵(獎勵獎金金額詳見以上獎項設立表)

九、注意事項

1、禁止出現亂報候選人名單現象,如存在作假現象,則對當事人給予處罰;

2、人力資源部有權對所有候選人進行行政核查,是否符合評選基本要求,並可向公司總經理提出本部門審查意見;

3、獲獎人選應能夠獲得多數員工的認同;

4、評選過程中應注重對員工業績的收集和驗證;

5、評選儘量保持各管理層級間進行充分溝通,對有保密要求的事宜不能外泄;

6、“評優評先獎”的獎勵僅屬個人所有,本部門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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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原則

考核堅持客觀公正、注重實績、注重平時的原則,實行領導與羣眾相結合、平時與年度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突出主管領導作用、加強平時考核力度、提大學聯考核量化水平,以改進績效為目標,注重考核結果的綜合運用。

二、組織機構

設立支行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由行長或分管(協管)人事工作的行領導擔任負責人,其成員由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辦公室。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包括:

(一)制定支行年度考核方案;

(二)組織開展年度考核工作,並對考核工作進行監督;

(三)審議被考核人員年度考核結果,並提交黨組會研究確定;

(四)受理被考核對年度考核結果的複核要求,對不公正的考核結論提交黨組會予以糾正。

三、考核對象

支行機關內設部門主要負責人、部門其他負責人及部門其他人員(含業務操作崗位聘用制員工)。

四、考核主體

部門人員考核(含部門其他負責人)由部門提出考核結果建議,部門主要負責人由分管行領導提出考核建議,行級領導由黨組書記提出考核建議,黨組根據考核建議進行研究確定。

五、民主測評

部門主要負責人和中級職稱人員由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召開全行職工大會,進行民主測評。部門其他人員在本部門述職並測評。各分管行長聽取部門述職,並指導監督測評和優秀人員推薦工作。

六、考核方法與等次。

年度考核以被考核人員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從德、能、勤、績、廉和學習與發展六個方面,通過述職、民主測評與推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考核和黨組研究等程序進行。考核時重在日常工作表現,民主測評的結果作為考核評價的參考依據。行員年度考核和中級職稱人員年度考核均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考核等次,行員考核優秀層級應控制在行員總數20%以內、中級職稱人員考核優秀層級應控制聘用人員總數的15%以內。

七、考核獎勵

專業技術人員考核優秀層級供專業技術內部崗位工資高定時參考,不發放一次性獎勵。優秀層級行員考核獎勵執行《人民銀行壽縣支行各類先進集體(個人)表彰獎勵辦法》。

八、其他

被考核人員對年度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向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書面申請,由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向黨組彙報反饋,視情況進行相應處理。

個人工作考核方案(通用5篇)4

一、指導思想

以省聯社績效考核相關精神為指導,與市聯社人事制度改革、勞動用工制度相結合,通過委派會計履責監督、市聯社直接考核,合理確定社與社之間、崗位與崗位之間的工作目標和工資含量標準,拉開分配檔次,建立“激勵充分、約束有效”的分配機制,促進我市農村商業銀行又好又快地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含量計酬的原則。根據全市信用社績效工資總額、各項經營計劃等因素,確定統一的含量標準,據此標準計算信用社實際完成任務數應得的績效工資。信用社主任和副主任根據工作職責和分工,其績效工資實行百分考核。

(二)質效優先的.原則。各社工資增長水平要與經營指標完成情況和資產質量相適應。

(三)風險防範的原則。凡出現案件或資產損失的,根據涉案金額或損失大小,按規定相應扣減績效工資。

(四)人員定編的原則。年終績效考核結賬時,按定編的人數計算按人考核結賬部分。

(五)按月結賬的原則。市聯社按月對各社經營計劃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其中收息按月全額計發績效工資,其它考核項目按當期應計績效工資的70%計發,信用社依據員工業績考核到人。全年滾動結算,年終結總賬。

(六)優勝劣淘的原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主任和分管主任就地免職:

1、存款未完成淨增計劃50%的;

2、利息收入未完成計劃的80%或同比下降的;

3、不良貸款不降反增的;

4、當年到期貸款回籠率低於90%的(五級分類)。

三、績效考核對象

績效考核對象為全體在編在崗承擔經營目標任務的員工,不包含待崗、內退及行政開留人員。借調人員績效工資按所在信用社人均績效工資確定,由市聯社另增加相關社工資總額。

四、工資的構成和考核

(一)基本工資

按定編人數每人每月x元的標準計發(含“三金”),待崗人員發生活費x元。

(二)績效工資

1、xx年全市信用社績效考核指標為全年存款旬均淨增額、利息收入、不良貸款清收(五級分類)。績效工資含量標準分別為存款旬均淨增額x元/萬元,利息收入x元/萬元(營業部按x元/萬元考核),不良貸款清收x元/萬元。

2、對信用社主任、副主任績效工資實行百分考核,工資基數為全社業務人員人均績效工資。

(1)主任考核項目:

存款年末淨增25分、收息30分、不良貸款清收25分、回籠率10分、安全及其他工作10分(城區社存款年末淨增35分,收息45分)。

(2)分管信貸副主任考核項目:

利息收入35分、清收35分、到期貸款回籠率20分、信貸管理10分(城區社信貸投放50分,到期貸款回籠率40分,信貸管理10分)。

(3)分管存款副主任考核項目:

存款年末淨增40分、旬均淨增40分,安全及其他管理20分。

上述定量指標按實際完成比例計分,超比例可計加分,加分最高不超過原分值的30%;貸款回籠率達不到99%,每差0、5個百分點扣1分。定性指標由市聯社相關職能部門根據平時考核計分。

五、工資係數的確定

信用社主任工資係數基數為1、8,根據百分考核結果考核後上下浮動區間為;副主任係數基數為1、5,考核後上下浮動區間為,其他人員工資係數由各社根據情況自行確定。

六、績效工資扣減項目

(一)當年到期貸款回籠率低於99%的,按欠標準絕對額的10%扣減績效工資總額。

(二)費用超計劃、超比例部分,全額扣減信用社主任績效工資。

七、特別説明和規定

(一)市聯社年終將按存款旬均淨增x元/萬元、利息收入x元/萬元的標準增加各社費用總額,作為組織存款、增加利息收入的專項公關費用。

(二)各社應區分不同崗位,建立個人業績台賬,詳細登載員工個人收存、收貸、收息業績,作為計算績效工資的依據。

(三)信用社主任、副主任組織的對公和大户存款、清收的大額貸款利息和大額不良貸款屬公共業績,相應的績效工資應按比例進行分配。

(四)按本辦法計算的績效工資總額若低於省聯社核定的工資總額,以省聯社核定的工資總額為準,相應調增各社績效工資總額;反之相應調減各社績效工資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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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對象

各駐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村鎮銀行等,設立時間未滿一年的銀行不參與考核。

二、考核原則

利益對等原則。以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為己任,既要維護銀行業共同利益和可持續發展,又要切實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進退同步原則。以維護地方經濟金融穩定大局為重,督促各銀行堅持同進共退,遵守《江陰市銀行業維護金融生態公約》。

獎優罰劣原則。公正、合理運用考評結果,注重發揮考核的導向和激勵作用,將考核結果與表彰獎勵和資源分配有機結合。

信用評級原則。引導銀行業增強誠信意識、加強信用管理,將誠信作為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增加失信成本、提高行業自律。

三、考核內容

(一)業務指標考核(50分)

1、表內外融資(基本分30分):分三部分考核。其中,表內外融資總量(基本分10分),融資規模50億元以下的,得5分;50億至100億的,得10分;100億至200億的,得15分;200億以上的,得20分;表內外融資增量(基本分10分),較上年末表內外融資增量每增加(減少)1億元加(減)0、5分,上不封頂,扣完為止;表內外融資增幅(基本分10分),高(低)於全市增幅每1個百分點加(減)1分,上不封頂,扣完為止。

2、製造業貸款佔比(基本分10分):基本標準,大型銀行30%,股份制銀行35%,城商行35%,農商行35%,郵儲銀行20%,村鎮銀行30%。達到基本標準的得10分;每高出基本標準5個百分點加1分,最高加5分;每低於基本標準2個百分點扣1分,扣完為止。農發行不參與考核。

3、小微企業貸款“兩增兩控”目標完成情況(基本分10分):基本標準,農發行不參與考核,其餘銀行完成“兩增兩控”目標(“兩增”即小微企業貸款同比增速高於各項同比貸款增速,户數高於上年同期水平,小微企業申貸獲得率不低於上年同期水平;“兩控”即小微企業貸款資產質量和貸款綜合成本控制在合理水平)。達到基本標準的得10分,各銀行“兩增”目標每一項未完成扣2分,“兩控”目標每一項未完成扣1分。

(二)金融環境建設考核(基本分40分)

1、風險協調處置(基本分25分):

在有效管控風險的前提下,開展合理設置貸款期限、無還本續貸、循環貸款等流動資金貸款還款方式創新,切實降低企業資金週轉成本,有效緩解企業融資難題並取得一定成效;執行政府協調精神或債權人委員會合作協議到位。

不執行政府協調精神或債權人委員會合作協議的,每發生一起扣10分,扣完為止;違反全市轉貸協議(包括市級應急轉貸、鎮街園區中小企業互助轉貸、市中小企業轉貸基金),隨意收貸、壓貸的,每發生一起扣10分,扣完為止;不執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每發生一起扣10分,扣完為止。

2、內部風控狀況(基本分13分):高(低)於全市銀行業不良率平均水平的每0、1個百分點減(加)1分,最高加4分,扣完為止;較上年末本行不良貸款餘額每增加(減少)5000萬元減(加)0、5分,最高加4分,扣完為止。處置不良貸款金額,1000萬以下得0、5分,1000萬至5000萬得1分,5000萬以上之每增加5000萬增加1分,最高得5分。本項最高得分不得超過20分。

3、打擊非法金融(基本分2分):基本標準,積極配合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掃黑除惡、非法理財、電信網絡詐騙等工作中成效明顯。不積極履行職責,出現重大失誤,酌情扣1—2分。

(三)社會責任考核(基本分10分)

1、產品和服務創新(基本分5分):

科技貸款、農業企業、專業合作社、種養殖户等純農貸款及各類再就業、大學生和婦女創業等貸款餘額達上年末水平的,得基本分,該貸款餘額或增速較高的,酌情加1—2分。

積極配合監管部門開展銀企對接、金融服務宣傳等活動,向監管部門報送的業務數據及時、真實、準確,酌情加1—2分。

2、業務合規性(基本分5分):嚴格執行服務收費規範政策,在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含信訪投訴)中未發現其他違規問題的,得基本分。監管部門發現存在違反“七不準、四公開”的問題的,每一起扣1分,扣完為止。

(四)社會評價考核(基本分20分)

1、根據全市組織的年度民主評議機關的評分考核計分(基本分10分)。

2、根據全市有關企業調查評價表評分考核計分(基本分10分)。

(五)加分項目

1、積極對上爭取,支行升格為分行的,加5分;獲得較寬信貸審批權限的,酌情加1—2分。獲得“江蘇省科技金融特色機構”榮譽稱號的,加2分。

2、成立科技支行、科技金融事業部、科技金融服務中心等新型組織形式,明確提高對科創企業的不良貸款容忍度的,酌情加2—3分。積極開展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並能提供相關可靠資料的,根據創新情況綜合評定酌情加1—2分。

3、積極參與全市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池合作的,投放規模增長較快的,酌情加2—3分。

4、積極參與全市中小企業轉貸基金,年內轉貸中小企業企業數量、轉貸金額位列前五的,酌情加2—3分。

5、作為主發起行牽頭組建銀團或聯合授信的,酌情加3—5分。

四、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江陰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評價工作包括自評、初審、審定三個環節。

1、自評。年度自評,由各銀行機構根據《20xx年江陰市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考核評分表》開展自評打分,並於次年1月底前報送自評結果以及開展金融創新業務等實績證明材料。

2、初審。次年1月底前組織市人民銀行、銀監辦、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對駐澄銀行進行全面綜合考核評比,確定考核等次。

3、審定。初審結果報江陰市人民政府審定。對當年發生重大違法違規行為、重大風險性事件、嚴重違反政府相關協調會議精神的、社會反響較差的銀行給予一票否決。

五、考核結果運用

1、通報結果。根據得分情況排出年度銀行業機構名次,並對銀行業機構的考核情況,通報相關監管部門和上級銀行。

2、劃分等次。依據考核結果,銀行業機構名次分A、B、C、D四類,按照不同等次,分別給予不同支持或懲戒措施:

A類銀行:

(1)推薦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報市委、市政府予以表彰;

(2)加強與政府相關項目合作,開展政策性扶持信貸項目;

(3)優先推薦與企業投融資合作,主導政銀企信貸融資對接等。

B類銀行:

(1)繼續開展與政府相關項目合作;

(2)推薦與企業投融資合作,參與政銀企信貸融資對接等。

C類銀行:

(1)限制與政府相關項目合作;

(2)保留進一步採取措施的權利。

D類銀行:對連續三年被評為C類的銀行,直接定位D類。

(1)取消其服務地方發展優勝單位、金融工作獎、文明單位等各類獎項評比的參評或推薦資格;

(2)減少與政府相關項目合作;

(3)不得參與政銀企信貸融資對接等。

沒有完成年初信貸投放目標任務的銀行不得評為A類和B類銀行。

3、督促整改。對於評價結果較差的銀行業機構,視情況採取全市通報、由監管部門下發監管意見、開展監管約談或行政處罰等措施。

本考核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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