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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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那麼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5篇)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學校衞生和飲食安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份,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是中國小及幼兒園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條件,而保障學校的衞生和飲食安全則是其中的基礎。作為學校衞生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衞生習慣;改善學校衞生環境和教學衞生條件;加強對傳染病、學生常見病的預防和治療。因而為了保障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以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高度重視學校的食品衞生安全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學校突發食品衞生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發生重大、較大、一般事件,由領導小組負責處置

二、工作原則

1、全程預防、全程控制:本預案所稱食品衞生安全突發事件,是指在學校食堂餐飲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以及上級部門提供的集體用營養餐導致的學校師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時啟動應急預案。

2、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學校按照“校長統一領導、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各部門協調配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落實各自職責。

3、科學決策、羣防羣控:學校建立組織,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強學校日常監測、堅持羣防羣控,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4、及時反應、快速行動:學校對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和勢態蔓延,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處理及整改工作。

三、事故分級突發事件按其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三級:

一級,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為本校發生的一次中毒20人以上並出現死亡病例,或不足20人,出現2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件。

二級,較大事件。為本校發生的一次中毒10人及以上,未出現死亡病例的事件,或不足10人,出現死亡病例的事件。

三級,一般事件,為本校一次中毒1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事件。

四、使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我校食品中毒重大、較大、一般突發事件。

五、救助體系

1、學校根據上級要求,成立學校食品衞生管理領導小組,出現安全事故時,由食品衞生管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有:

(1)啟動學校重大食品衞生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2)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負責事故應急處置事項的決策;

(4)負責上報與事故相關的重要信息;

(5))向縣教育局營養辦及鎮主要分管領導報告事故救援情況。

六、工作要求

1、學校要認真搞好校園的環境衞生和綠化工作,保持整潔、幽靜、良好的校園環境,要建立衞生掃除制度。

2、要按規定開設健康教育課,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

3、要建立學生體質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對學生進行體格檢查,建立學生健康狀況檔案。

4、教育學生不隨便吃零食,培養學生良好的食品衞生習慣。

5、食堂工作人員應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半寄宿制學校和幼兒園的食堂工作人員要經過培訓,每年要體檢一次並取得健康合格證方可上崗。

6、食堂食物要求專人管理,專庫存放,要做好接收登記保管。嚴把食物採購關,要認真落實食堂管理制度,填寫出入庫單,堅持飯菜足額留樣。

7、要保持食堂衞生。食堂用的各種炊具、用具、桌、櫃、地面等要時時清掃,做到乾淨整潔,無蠅蚊、蟑螂等。學生餐具要按要求消毒。

七、食物中毒應急反應運行體系

1、認真落實“三查”制度,值日教師或班主任如發現學生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及時採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理。

2、及時報告。食品衞生安全事故發生後必須及時向學校校長報告,由校長報中心學校備案,並有中心校報教育局,並當地政府和衞生疾控部門報告,以便及時施救。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報告時間不得超過事發後1小時,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3、救援措施。一旦發生事故,學校應當機立斷,以人為本採取果斷措施,安排教職工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同時要摸清情況,如果是羣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名冊,防止遺漏。

4、醫療救援。學校發生食品衞生安全事故,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衞生院)發出醫療救援,並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想盡一切辦法及時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並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情況。

5、聯繫家長。學校發生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繫,如實説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要做好學生家長的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耐心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盡力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6、病源保護。學校發生事故後,立即封存食物樣品,保護好現場,以便有關部門現場進行調查、核實、取證、採樣。

7、人員調度。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調度,必要時可向中心校求援。所需人員要聽從指揮,確保到位,落實職責。

8、要保障廣大師生及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並根據情況定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不謊報,對一些謠傳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9、協調各方力量做好學校穩定工作,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10、食品安全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學校事故應急小組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縣教育局。

八、其他

1、學校食品衞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處置突發事件成績顯著的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對處置工作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的個人,視情況可分別採取檢查、紀律處分等方式追究其責任。

2、學校對全體師生加強食品安全知識的教育,不斷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最大限度減少學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3、本預案由學校負責解釋。

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為加強明星希望學校校園安全,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按照以“預治為主,標本兼治”的原則和工作講究落實,措施得力具體,處理及時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珍愛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則為指導,全面落實縣市防汛工作會議要求,嚴格把握汛期的天氣氣候變化,着時啟動本預案,確保大災來時少損失或不損失,為師生及學校的生命財產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防汛措施

1、密切注意天氣和氣候變化,隨時掌握天氣預報合理安排師生的工作和學習生活,並隨時作好突發事件的應對準備。

2、如遇暴雨天氣,學校應派專人引導學生上學、放學,防止學生自己行走,一定要和家長接頭後,再行撤回。(各班主任)

3、當洪水發生後要立即啟動本預案,指揮搶險突擊隊進入戰鬥搶險狀態。(全體男教師)

4、如上課時發生汛情,指揮小組要在統一號令的指揮下,合理疏導學生轉移到安全地帶,並作好合理的防險工作。

5、災情發生後全體教師要以學生安全為主,立即進入情況,保證道路交通、通訊、報警、搶險、維護。

三、防洪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防汛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

負責檢查、督促各校防汛工作;根據汛情,研究、制訂防汛方案;指揮防汛抗洪搶險隊進行搶險;負責向上級彙報汛情及處理情況;協調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救援工作;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四、具體人員職責分工

管道俊負責在遭遇區域性超標準洪水災害的情況下,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在縣委縣政府及教育局防汛指揮部、中心校的統一安排下,啟動防汛抗洪工作預案,立即向有關部門上報汛情,同時主動採取有力有效的處置措施。

管騰飛負責協調社會及村委進行救援,組織有關人員維護學校秩序,加強安全保衞,保護師生安全和教育資產不受損失。

車森、張春光、楊鳳梅負責提前做好防汛準備工作,根據汛情,延緩或提前放學時間,組織學生們到安全地方避險(操場),必要時可組織教師或家長護送學生到家。

李學峯、管華山負責積極參加並組織開展排水工作,利用好器材及工具及時排水。

五、物資及工作保障

1、學校要準備足量的鐵鍬、編織袋、照明工具、手提話筒等,暫存,以備隨時調用。

2、全面排查危房、危廁、危牆,先自查整改,隨時接受上級檢查,把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確保汛期房舍安全。

3、在汛期內,學校要嚴格執行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建立汛情災情報告制度和記錄制度,全體教師的通訊電話時刻保持正常狀態,以利汛情傳遞暢通。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為及時、妥善地處置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建立“信息暢通、反應快捷、處置有方、責任明確”的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機制,保障師生生命與財產安全,建設安全、文明、和諧校園,保障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現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的開展各項處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損失,有效保障學校安全,切實維護學校穩定和社會安定。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組下設信息組、醫療救護組、安全保衞組、物資保障組、疏散引導組

1、信息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將信息上報巍山縣教育局及相關部門,並實時記錄突發事件的發展過程,按規定擬稿上報,並對新聞報送提供真實材料。

2、醫療救護組

組長:

成員:

職責:組織學校人員對受傷者、發病者緊急救護、隔離,根據病情撥打巍山縣疾控中心電話。協助中心醫務人員負責把病者護送到指定醫院。

3、安全保衞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在突發事件的前期處理過程中,負責現場警戒、秩序維護、人員疏散等。

4、物資保障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對現場救援物資的配送、供給,日常應急物資儲備。

5、宣傳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做好師生的日常宣傳、預防培訓工作。

7、疏散引導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對現場學生進行疏散引導並做好安撫工作。

三、宣傳發動

大隊部、各班班主任做好預案的宣傳工作,確保緊急情況發生時明確職責和步驟,並實施操作。

四、現場指揮

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由校長負總責,教務主任協調各部門統一行動。

非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實行值班制度,即當班校行政領導負責。

五、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嚴格落實值班人員,確保安全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

學校發生安全緊急情況報告程序:值班人員——校長(110、120、119),同時根據校長的指示報上級領導部門。

上報時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死亡人數、受傷人數、估計直接經濟損失等。

六、各類事故應急預案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打“119”電話報警,同時報告教育局。

(2)採取切斷電源、煤氣等緊急安全措施,避免繼發性危害。

(3)學校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救人和滅火工作。並在消防隊伍到現場後,主動提供有關信息,配合消防隊伍組織救人和滅火搶險。

(4)全力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工作,按照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配合有關醫療部門和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傷員。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5)及時採取人員疏散、封鎖現場、轉移重要財物等必要措施,注意人員、財產安全。

(6)劃出警戒範圍,嚴禁其他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着火現場,以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同時也為火災消滅後的調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證據。

(7)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醫院救治,如學生受傷,要及時撥打“120”電話求救,並在第一時間通知受傷學生的家長。

(8)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原因,維持秩序。

(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校醫室進行初診,根據醫生意見處置。明顯嚴重者同時撥打“120”電話。

(2)迅速向上級部門及疾病控制中心報告。

(3)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4)負責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餘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設備、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為地破壞現場,等候衞生執法部門處理。

(5)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對已確定患病師生送醫院治療。

(6)及時通知家長並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7)配合衞生行政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向患者瞭解食物中毒的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並預測發展趨勢。

(8)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

(1)在校學生或教職員工發現傳染病,立即上報上級部門和疾控中心。

(2)在校外,學生或教職工一旦出現風疹、流腦、麻疹、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不含診所)診斷排除傳染病後才能回校上課、上班。

(3)在校內發現傳染病的學生或教職工,學校應急小組領導立即親臨現場指揮,要求傳染病者立即戴防護口罩、手套,在第一時間內送縣醫院隔離室進行隔離觀察,根據醫生建議處理或打“120”電話,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4)通知學生家長或教職工家屬,由家長或家屬陪同去醫院,護送人員都要穿好防護服,戴口罩、手套。

(5)學校領導發現傳染病人後,迅速向全體師生公佈病情感染源及其採取的防護措施,讓廣大師生了解情況,安定人心,維護學校穩定。

(6)對傳染病病人所在班級教室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進行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學生、教職工進行隔離觀察,並做好人員登記。防止疫情擴散,迅速切斷感染源。

(7)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同學、同事前往探望。

(8)如傳染病烈性感染,請示教育局和疾病控制中心,決定是否實行全校停課。並採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保護易感人羣。

(9)密切配合疾控中心進行疫情處理和流行病學調查,對傳染病人到過的場所、接觸過的人員,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員、鄰居同事、同學進行隨訪,並採取必要的隔離觀察措施。

(四)雷電災害應急預案

(1)發生雷電災害時,迅速向教育局和縣氣象局防雷中心報告。

(2)對造成人員損害應立即送醫院救治並及時通知家屬或家長。

(3)標記現場位置,協助主管部門對雷電災害進行調查與鑑定。

(4)檢查設備或建築物損壞情況,並及時修理。

(五)校園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交通事故發生後立即報警。領導小組成員和相關人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等部門。

(2)報告上級部門。

(3)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有效控制肇事者,尋找證人。

(4)組織有關人員開展或協助搶救,組織車輛立刻把受傷師生送醫院搶救。

(5)通知家長和家屬,協助學生家長和教職工親屬及時與保險公司聯繫,做好保險賠付工作。

(6)配合交警等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六)晚上突遇停電應急預案

(1)參加晚自習的學生必須坐在教室的原來座位,不得喧譁、起鬨或走動。輔導教師負責組織、管理好本班學生。

(2)值班老師及時聯繫學校領導和門衞。通知電工到位,開啟其它照明用具。

(3)值班行政迅速組織相關人員查明停電原因,並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4)若停電20分鐘後未能恢復正常供電,則晚自習暫停,輔導老師負責指揮學生有序進行疏散、進宿舍,值班老師關好教室電源。

(5)如正值下課、就寢前,學生在走廊、樓梯、浴室、廁所等,則要學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適應黑暗時,再慢慢回教室或寢室,堅決阻止學生在此時搶跑,追逐,推搡。

(6)電工做好供電設備的檢修,將情況向學校彙報。

(七)樓梯間擁擠踩踏事故應急預案(1)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第一線指揮,迅速開展現場疏導和救護工作,並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2)組織人員對受傷者進行人工呼吸、止血等應急搶救處置,儘快向醫療急救部門120報告求援,將傷病員送往醫院搶救,妥善安置傷病員。必要時請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支援幫助。(3)迅速通知受傷人員親屬,及時向師生和親屬通報有關情況,確保師生和親屬情緒穩定。

(八)大型羣體活動的公共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大型比賽以及運動會等活動前,對身體有問題的學生要勸其退出活動。課外體育活動及羣體活動前老師要提醒身體不適的同學到場外休息,如果在學生運動會上或課外體育活動及羣體活動時發生問題,應急措施是:

(1)活動組織者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人要維護現場秩序,根據室內、室外不同情況組織師生有序疏散,保護學生生命安全,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2)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親臨一線,靠前指揮,組織疏導、搶救傷員。要在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機關和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3)發生局部損傷、輕微損傷或少量出血,馬上送衞生室處理。

(4)發生嚴重損傷大量出血,或者出現昏迷休克,報告110、120請求急救,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傷員送到醫院。

(5)及時通知家長或其監護人,以便及時作出救治決定,並做好安慰工作。

(6)保護現場、瞭解事故發生經過,調查事故原因,做好有關記錄並採集有關證據,以利於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九)突發自然災害(汛台、地震、雪災等)事件應急預案

(1)事故發生時要保持鎮靜,沉着應對,立即向上級部門彙報情況。

(2)根據事故性質向公安、交警、消防、疾病控制、交通管理等部門緊急求援。

(3)現場老師指揮組織施救及學生自救,努力將人員傷亡減少到最低程度。

(4)安全小組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聽取事故情況彙報,召集領導小組應急處理會議,採取應急措施迅速抽調搶險隊伍、物資,協同有關部門搶險救災,全力組織搶救,維持秩序,疏散師生到安全區域,對受傷人員展開救援救護。

(5)保護現場,監控險情,關注事態發展。

(6)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做好傷患人員的慰問工作,並及時與傷患人員家屬取得聯繫,做好對家屬的安撫解釋工作。

(7)後勤做好疾病控制工作,防止疫情發生。

(8)安全小組負責災後的善後處置工作,及時調查災情損失情況,傷亡人員情況,並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做好受傷人員的救治和災後現場處理、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及重建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事故的善後撫卹及處理工作,並與保險公司等單位取得聯繫,依法處理,協調賠償,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十)其他突如其來的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社會人員到校對學生造成傷害時,學生要及時向班主任或學校報告,其他同學要採取積極措施進行制止或疏散。教職工在場的必須堅決制止並及時報告學校或報警。

(2)班主任和學校接到報告後,立即組織人員進行制止,並撥打110報警。

(3)對傷者應及時送醫院就診。

(4)及時上報教育局。

(5)迅速配合公安部門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並做好有關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傷者的家長或家屬。

(7)妥善處理事故。

七、善後處理

學校要切實做好死難、受傷學生家長的安撫、慰問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維護學校穩定。

對傷亡學生的賠償要依據《民法通則》、《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執行。

八、調查與結案

學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屬地為主、分級負責的原則和緊急事件的等級,對突發緊急情況及時展開調查,查清事實,查明原因,限期報結。

事故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依法處置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調查處理。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為了貫徹落實教委的學校安全工作意見,及時、妥善地處置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我校決定進一步完善“信息暢通、反應快捷、處置有方、責任明確”的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機制,保障師生生命與財產安全,建設和諧校園,保障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宗旨,堅持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的原則,務本求實,明確責任。同時,堅持“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盡一切努力杜絕校園內消防、飲食、治安等方面突發事件的發生,以創建和諧校園為宗旨,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地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切實維護教育穩定和校園安定。

二、工作目標

1。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自我防護能力。

2。完善安全規章制度,做到早防範、早處置。

3。建立快速應急機制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有效和果斷的措施,確保校園正常秩序。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的原則和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2。堅持領導有力,組織嚴密,制度落實,責任到崗,預防為先,反應迅速,處理得當的原則。

四、組織管理

1。成立校園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校園突發事件的組織、協調和處置。組成人員為:組長:副組長:成員:

2。主要職責

⑴部署處置安全防範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項。

⑵啟動應急預案,應對突發安全事故。

⑶指導、協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

五、主要處置措施

1。校園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

2。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請求上級幫助指導。

3。與駐地公安部門説明情況,請求配合學校做好校園秩序的穩定工作。

4。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教師會議,通報情況、穩定人心。

5。確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並寫出事故報告,分別報送相關領導和部門。

6。召開學生會議,通報事件經過,並進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後校園穩定和秩序維護工作。

7。專人負責接待家長,召開家長會,通報事件經過,穩定家長情緒,必要時做好與家長單位的聯繫工作。

8。學校全體教師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信息,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9。結合學校實際擬訂突發事件的具體處置事宜,包括食物中毒、火災、校園教育活動或組織集體活動突發傷亡事件、入校入侵、學生個人突發事件、交通、自然災害等事件的處理辦法。

六、校園安全應急預案

(一)教學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1。教學活動期間發生各種危害學生羣體或個人的險情時,責任人要在進行必要緊急處置的同時,在第一時間將險情、問題和困難迅速報告學校領導,學校要及時上報相關領導。

2。平時要加強校園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宣傳,要制定學生逃生的疏散路線,每學年要演習一次以上。做到師生都要熟悉緊急疏散路線,險情發生時有組織、有秩序的做好緊急疏散。

3。相關責任人要熟悉教學安全的防範措施和安全器材放置位置及使用方法。

4。相關責任人要及時發現和排除責任區內的安全隱患。險情發生時做好切斷電源等工作。

5。險情發生時,主要責任人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出險地點,親臨處置和指揮。

(二)學生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1。班級組織20人以上活動的要向學校報上級,未經審批的活動不準進行;學校組織20人以上的外出活動,要報校長批准,並有活動負責人作出《安全預案》;凡全校性活動,申報的《安全預案》要經校長審批。

2。《安全預案》包括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目的、人員及組織、組織者、活動過程中安全措施等。

3。活動組織者要對活動的安全工作全權負責。

4。活動組織者要向參加活動的師生,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及應急預案。

5。組織校內外大型活動或體育活動時,帶隊教師或體育教師要講清活動應注意事項,進行好安全教育。大型體育活動前要注意做好身體的準備活動。

6。凡大型活動應安排醫務人員到場,以便緊急救護,並要求班主任跟班,維持活動的秩序。

(三)體育課意外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體育老師要牢固確立安全第一的意識,把學生上課活動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每學年開始,體育老師要結合《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會同衞生室老師一同排摸學生體質健康情況,掌握全校患有心源性、腦源性等疾病學生情況,對自己所教班級的這類學生情況,要了如指掌,做到心中有數,確保運動安全。體育老師要在備課時,針對每堂課內容,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2。體育課上遇有學生髮生暈倒、抽搐等症狀,以及發生四肢無力、面色蒼白等症狀時,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及時通知校醫務室和分管主任到場救治。嚴重者由學校衞生老師陪同立刻送往醫院,並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3。體育課上發生運動性傷害事故時,任課教師要沉着冷靜,立即通知校醫務室老師和分管主任到場,在第一時間對事故做出判斷,及時處理解決問題,嚴重者要馬上報告學校主要負責人,並由學校衞生室老師陪同立刻送往醫院,不得拖延。

4。發生運動性嚴重傷害事故,學校要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同時上報相關領導;儘早向知情者、見證人調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資料。通過證據材料的分析,做出對事故性質的認定和結論,分清責任,控制現場,維護秩序,勸無關人員離開現場,防止發生混亂局面;接待好家長,做好解釋説明及思想工作,做好事故的善後工作。

(四)防止食品中毒事件應急預案

1。平時要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食物中毒的宣傳,提高廣大師生的衞生管理水平,減少食物中毒發生。

2。發現食物中毒事故,要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同時報學校相關領導。

3。保護現場,對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樣封存留樣,送防疫部門進行技術鑑定。相關責任人要組織事故調查,處理臨時緊急任務。

4。根據現場調查和技術鑑定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確定事故原因,寫出定性結案處理報告。對事故製造者或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5。根據事故的情況,及時報上級或相關單位。

(五)治安保衞工作應急預案

1。學校要定期召開師生大會,對安全保衞工作提出要求,邀請公安部門講法制課,增強師生的法律意識。發揮班主任和學生幹部的作用,深入細緻地開展學生的政治思想工作,發現學生之間的矛盾及時處理。

2。加強對學生的管理,嚴格執行來訪登記制度,防止校外人員進入學校滋事。

3。校內發生鬥毆事件時,班主任、教師、學生幹部都要立即報告相關責任人。相關責任人要迅速到達現場制止,並及時通知家長。無法制止的,相關責任人要立即撥打110報案。學校要對參加鬥毆的學生進行教育,對情節嚴重的給予必要的處分,努力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4。發現校外人員進入學校搗亂或尋釁時,獲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要在第一時間向相關責任人或單位領導報告,並同時撥打110報警。

5。相關責任人或任何現場工作人員立即組織現場人員,建立警戒線,使犯罪分子無法靠近學生,防止事態擴大。若有校外人員參與鬥毆,應設法防止他們逃離。

6。相關責任人利用通訊網絡,宣佈學校進入全面應急狀態。迅速集結力量,攜帶防衞器械,與犯罪分子周旋,勸阻與制止犯罪行為,為警方援助贏得時間。在有利條件下設法制服犯罪分子。

7。若鬥毆者手中有器械,應首先收繳所有鬥毆器械。對有流氓惡勢力嫌疑的校外人員,應交警方處理。

8。相關責任人要及時果斷地組織班主任、教師疏散引導所有學生和無關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並及時向相關部門求援。

9。組織人員實施事件現場警戒,阻止無關人員進入學校,維護現場秩序,防範別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導外部救援人員進入事件現場。及時送受傷的學生到衞生室治療。衞生室不能治療的,及時送醫院或撥打120。

10。事件發生後,學校應當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對鬥毆事件的校內外各種因素綜合分析,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

(六)防火工作應急預案

1。相關責任人平時要加強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落實消防設備的完好率,熟悉消防設備放置的地點和使用方法

2。發生火險時應及時撲滅,使火險消滅在萌芽狀態。教職員工要組成義務消防隊配合消防幹警滅火,最大限度減少損失。嚴禁學生參與滅火。如不能及時撲滅,要立即報告值班領導,通知周圍的教職員工共同滅火。

3。樓內發生火災時應立即打開所有大門、電燈或應急燈。

4。值班人員和各部門負責人要在最短時間內到達現場,組織學生疏散,並視情況決定是否撥打119和120。

5。小火險撲滅後,要向學校領導彙報;比較大的火災,在組織搶救的同時,要立即上報相關部門。

6。消滅火險後,要及時分析,查找原因。對直接責任人要根據責任程度給予批評、記過、報送上級處理等處分,並在全校通報,以便吸取教訓。

(七)校園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交通事故發生後立即報警。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等部門。

2。報告上級部門。

3。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有效控制肇事者,尋找證人。

4。組織相關人員開展搶救。若交警在場,積極協助交警開展工作。若交警不在場,則由校醫室和相關人員對受傷師生立即採取救護措施,進行止血、包紮傷口,組織車輛立即把受傷師生送到就近醫院搶救。

5。通知家長和家屬,協助學生家長和教職工親屬及時與保險公司聯繫,做好保險賠付工作。

6。配合交警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八)防盜竊工作預案

1。接到盜竊案報案後,相關責任人要迅速趕赴現場,開展調查,視情況對案件進行定性,對當事人進行問話,做好筆錄,查明失盜物品,並進行登記,如有必要,可以報公安部門或110協助調查,儘可能追回失盜物品。

2。採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配合相關部門對現場進行勘察,對所獲得的材料、物證進行具體分析,研究,分析做案線索,對案件進行定性,盡最大的努力追回失竊物品。

3。案件發生後,要對案件進行認真分析,找出發生事故的原因及保衞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同時要做好善後工作,並對案件造成的經濟損失、調查經過以及對案件發生的責任者的處理意見進行書面總結,呈報上級主管部。

(九)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1。災情發生時,相關責任人要立即組織以相關工作人員和班主任,以班級為單位,按照疏散路線迅速地將師生撤出危害地帶。

2。如災害發生在夜間或節假日,學校值班人員要馬上告知學校領導,校級領導獲悉後要立即趕到現場,啟動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將自然災害的情況上報。組織教職工加強安全保衞工作,保護國家資產。

3。根據氣象預報和上級相關部門的通知,當強暴雨、颱風、大雪和氣温超高或超低等自然災害發生時,學校認真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做好家校聯繫及在校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財產的防汛、防黴、防潮、防凍、防曬等工作,避免或降低災害事故帶來的損失。

4。當發生強大暴雨、大雪,造成學生上學、放學路上有危險時,學校領導應及時上報主管局請示停課或其他解決辦法。如果發生師生因自然災害受傷等意外情況時,要立即上報。在氣温超高或超低等特殊氣候期間,嚴格控制學生的室外活動,避免發生人員傷害事故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保障學校財產安全,減少損失,維護學校利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成與職責

(一)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二)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居安思危,及時準確地掌握學校的安全狀況及動態,提出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對策和措施;在縣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做好學校假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保證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三)嚴格執行三級值班制度,不得出現漏崗現象。

(四)帶班領導、值班教師24小時開通通訊設備,確保聯繫暢通。

二、臨時現場指揮部

1、學校一旦出現火災,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 119”報火警並及時上報教育局主管部門。值班教師及時切斷學校所有電源,以免火災進一步蔓延。減少學校的財產損失。更夫負責召集學校附近居民組織及時救火。報警後帶班領導和值班教師立即搶救學校貴重物品及重要檔案、賬目等。配合消防做好自救工作儘可能保護現場,做好涉及有關證人證詞記錄。

2、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竊、搶劫、放火、破壞公私財物等,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1)迅速報警(110)

(2)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學校財產安全。

(3)迅速報告校長或有關負責人。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兇器,保護好案發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學校發生其他突發事件,學校領導和相關教師應迅速到達現場及相當的工作崗位,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迅速組成臨時現場指揮部,組織、安排開展搶救工作,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搶救及現場處置工作。具體應急方案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上述預案。

三、報告與響應

在學校出現突發事件後,學校負責人要以最快的速度向縣教育局報告。當事人(第一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的召集下,在事發2小時內,認真、仔細、如實地填寫突發事件有關表格,以備查用。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為確保實驗室安全,根據國家和學校有關實驗室安全管理文件精神,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沉着應對,遇事不亂,反應迅速,處置果斷”的工作原則,特制定實驗室突發應急處置預案。

事件發生後現場工作人員及相關責任人應迅速組織、指揮,及時有序地疏散學生、對現場已傷人員作好自助自救、保護現場、切斷事故源,儘量阻止事態蔓延,保護國家財產。同時準確向學校校長報告。

生物實驗室應急處置具體內容:

1、化學強腐蝕燙、燒傷(如濃硫酸)事故發生後,應迅速解脱傷者被污染衣服,及時用大量清水沖洗乾淨皮膚,保持創傷面的潔淨以待醫務人員治療,或用適合於消除這類化學藥品的特種溶劑、溶液仔細洗滌燙、燒傷面。對眼部燙、燒傷後,立即用純淨水洗滌(不得用水直衝眼部)眼睛,並及時送眼科診治。

2、化學藥品(氣、液、固體)引發的中毒事故發生後,應立即用濕毛巾捂住嘴、鼻,將中毒者從中毒現場轉移至通風清潔處,採用人工呼吸、催吐等急救方法幫助中毒者清除體內毒物,等待醫務人員治療。也可通過排風、用水稀釋等手段減輕或消除環境中有毒物質的濃度,並撥打120急救電話,保護好現場。

3、化學危險氣體爆炸事故發生後,或突發電器、電路火險,應馬上切斷現場電源,立即將人員疏散和將其他易爆物品迅速轉移,撥打火警電話119。若繫有機物或能與水發生劇烈化學反應的化學藥品着火,應用滅火器或沙子撲滅,不得隨意用水滅火,以免因撲救不當造成更大損害。

4、發生被盜、失竊等事故後,立即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並保護好事故現場,協助公安機關破案。

5、突發性不可抗拒的雷電、水災、地震、房屋垮塌等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後,應在校領導的指揮下,馬上組織疏散、搶救現場工作人員或進行人員自助自救,以確保人員的人身安全,作好善後工作。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

為提高學校處置突發事件能力,有效預防、迅速應對和妥善處置突發事件,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生活秩序,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四川省中等職業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緊急事件。具體分類為:

1、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校園內涉及師生的各種非法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請願等突發事件;涉及學校師生的集體罷課、罷餐、聚集、上訪和封堵交通等突發事件;涉及師生因口角、摩擦、爭執等可能引發的嚴重暴力傷害、羣毆等突發事件;校外人員圍堵校門、衝擊學校教學、實驗(實訓)和辦公場所、干擾學校正常秩序等突發事件;針對師生製造的綁架、縱火、兇殺、投毒、爆炸等各類恐怖事件;非正常死亡、失蹤等可能引發影響校園和社會穩定的事件等。

2、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學校的建築物等發生火災、倒塌事故;學生擁擠踩踏事故;校內交通事故;校園溺水事故;煤氣中毒;羣體活動事故;師生實習、實訓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後勤保障事故;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影響學校安全穩定的其它突發災難事故等。

3、公共衞生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師生集體食物中毒;在師生中發生傳染性疾病和羣發性疾病以及其它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

4、網絡、信息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利用校園網絡發送有害信息、進行反動和色情及迷信等宣傳活動、竊取國家及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事件;各種破壞校園網絡安全運行的事件。

5、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水災、森林火災、冰雹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等;以及由以上誘發的各種次生及衍生性災害。

6、考試安全類突發事件。各類統一考試安全突發事件,如試卷泄密、考場失控、羣體作弊等,以及在考試實施和評卷組織管理過程中發生的違法違規事件。

根據《四川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四川省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分類分級標準,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按其類型、規模、緊迫程度、可

能的發展趨勢等,由高到低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級。具體見《四川省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中的事件等級劃分。

二、處置機構

1、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校突發事件的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校辦公室,由校辦公室主任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2、領導小組成員職責分工:

(1)校長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總責,擔任總指揮,並分管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副校長協助校長做好分管範圍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3、領導小組設以下6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分別負責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1)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分管安全保衞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學生處主任和保衞科科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其辦事機構設在保衞科。

(2)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分管安全保衞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學生處主任和保衞科科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其辦事機構設在保衞科。

(3)公共衞生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分管後勤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總務處主任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其辦事機構設在總務處。

(4)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校長任組長,副校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其辦事機構設在辦公室。

(5)網絡信息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分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教務處主任和教研室主任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其辦事機構設在教務處。

(6)考試安全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分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教務處正副主任任副組長。其辦事機構設在教務處。

4、學校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學校要求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辦公室負責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擬定或組織擬定各類突發事件校級應急預案,安排幹部值班,及時向政府主管行政部門報告情況。學生處、保衞科、教務處、總務處等部門要加強隱患排查、整改、治理和矛盾化解等預防突發事件工作,加強教職工和學生的安全培訓,開展預案演練。

5、突發事件發生後,在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預案,有效控制事態,避免升級惡化。要配合相關部門積極開展應對處置工作,在事故處置和組織救援時,注意保護好現場,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和事故處理。善後階段要做好有關師生及家長的安撫慰問和心理輔導等相關工作,保持校園穩定。

三、處置原則

處置突發事件遵循預防為主、層級負責的原則。

1、學生髮生突發事件時,學生處、保衞科負責人應立即趕赴現場,報告校長,並採取應急措施。

2、學校發生突發事件時,學校領導幹部必須迅速到崗,及時採取措施,果斷處置。

3、在敏感時期,學生處、保衞科和各班班主任必須加強學生安全管理,防止重大事件的發生。

四、預防突發事件發生的方法

1、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和保衞科長的通訊工具24小時開通,確保信息暢通。

2、堅持學生宿舍晚查房報告制度,同時加強午休等時段的學生安全管理。

3、一旦遇到緊急情況,保衞幹事、班主任、宿管員、門衞、知情者或當事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學生處、保衞科領導,預防和遏制突發事件。

五、處理突發事件的辦法

1、如遇特大案件情況,保衞科工作人員及時趕赴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控制好現場動態,同時向公安機關和校領導報告,認真配合案件調查工作,積極提供案件真實情況,配合領導做好善後工作。

2、如遇治安案件情況,保衞科及時控制案發現場秩序,瞭解事發情況,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和校領導報告。

3、如遇發生火災情況,及時撥打119報警電話,並及時報告校領導,動用一切滅火器具實施滅火,及時組織人員搶救,保護師生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同時,保護好火災現場,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如遇學生公寓發生火災,組織保衞科工作人員及在校老師,及時疏散學生,動用消防滅火器具,保護學生生命安

全及財產安全,同時報警、報校領導。

4、如遇學生髮生中毒、重病情況,及時報120急救,並向校領導報告,同時採取相應的前期急救措施。

5、如遇外界干擾影響學校的穩定,保衞科應及時控制校外滋事人員,堅決制止滋事人員損壞學校教學設備和傷害師生安全的行為,同時向校領導和公安機關報告,嚴格控制事態發展。

六、處理程序

1、發現情況

我校學生在校期間發現或遇到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班主任和保衞科、學生處值班人員。

2、預案啟動

保衞科、學生處根據情況異常的嚴重程度,報告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經同意後,啟動本預案。

3、情況報告

保衞科領導應有高度的安全警惕性,發現異常情況,應第一時間上報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情況嚴重的,由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與上級有關部門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告。

4、應急處置

學生處、保衞科發現情況,立即採取措施,及時處置緊急情況,避免情況進一步惡化。必要時可按公安等業務部門的統一要求,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工作。

5、發佈預警

保衞科應及時向全校師生髮布重大情況,指導學生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6、預案終止

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報經學校處置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同意,預案終止。

七、保障措施

1、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深入開展安全法紀主題教育,請公安、法校、監獄、檢察校幹警到校對師生進行安全和法制教育,組織師生聽監獄服刑人員現身説法;同時開展交通安全、防火、防盜、防騙等教育,增強全校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法紀觀念;開展“安全知識知多少”競賽活動,讓學生掌握有關安全知識,提高自我保護、自我防範能力;加強學生管理,嚴格請銷假制度和晚查房制度,嚴禁學生不假外出。

2、人員保障

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保衞科)承擔各項工作。學校設立護校隊(由保衞科直接領導),加強校園巡邏。

3、排查和整改

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衞科要重點抓好學校安全隱患的檢查和整改,定期不定期地組織收繳可能存在於學生中的管制刀具,設置安全警示標誌等。

4、物質保障

總務處要做好必要的物質保障,保衞科要落實消防器具。

5、訓練和演練

在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不定期組織安全訓練和演練。

八、值班和報告制度

(一)值班制度:根據實際,切實做好值班工作。各值班人員要按時上下班,堅守崗位,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如遇突發性事件,在協助處理的同時,迅速向負責人報告。

(二)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知情者必須在知情後5分鐘內報告保衞科、學生處,不得隱瞞、緩報、謊報,防止漏報。

九、工作要求

1、嚴格報告制度,及時上報情況。

2、校領導在接到情況報告後,應立即行動,及時採取處置措施,切實做到領導到位、措施到位、人員到位,決不能因為工作失誤或麻痺大意貽誤時機。

3、在處置工作中,參加處置的工作人員必須忠於職守,認真履行職責。對工作不落實、行動遲緩、措施不當、延誤工作者,要追究相應責任,情況嚴重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並視其情況追究法律責任。

4、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好黨員、學生幹部和學生的思想動員工作,明確職責任務,要在思想上認識到突發事件隨時發生的可能性,保持高度警惕。

5、加強部門之間的工作配合,統一部署,協同作戰,發揮整體作戰的威力。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8

為加強突發事件處理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我校(園)迅速有效地處理各類學生突發事件,將突發事件對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的教學工作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園)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適用範圍

1、因自然災害而引起的突發事件:地震、水災等。

2、因人為因素而引起的突發事件:火災、疫情、中毒、爆炸、危險品污染或泄露、交通事故等。

3、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暴力活動、邪教、打架鬥毆、偷盜等。

4、校園欺凌和暴力等。

5、其他重大事件等。

上述給我校(園)正常的教學、生活和學校穩定造成不良影響和帶來嚴重後果的重大突發事件,超出本部門有效處理能力,需要本校(園)更多的職能部門做出響應、或本校(園)以外的職能機構給予援助時,即啟動本預案。

二、實施原則

1、“依法管理,分級控制”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根據突發事件發生的具體情況實行班主任、政教處、學校(園)三級預警,對重大突發事件的報告、控制實施依法管理和處置。

2、“快速反應,科學應對”的原則。建立三級預警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保證人力、物力、財力的儲備,一旦出現危機,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保證對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置。

3、“系統聯動,資源整合”的原則。將事前預防與事後應急有機結合,把應急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突發事件防範水平。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充分利用和發揮現有資源作用,對已有的各類應急指揮機構、人員、設備、物資、信息、工作方式進行資源整合,保證實現校(園)一級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三、突發事件的'分類及啟動標準

(一)突發事件的分類。

1、災害突發事件;

2、刑事、治安案件;

3、疫情;

4、實習、實驗安全事故;

5、重大事件。

(二)啟動標準。

1、學校(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級突發事件:搶劫、重大傷害、聚眾鬥毆、特大火災、重大盜竊、投毒、黑惡勢力在校園滋事、非法組織在校園活動、甲類傳染病、罕見自然災害以及大規模師生參與的非組織政治活動,校園有公安部門通緝的持槍暴力犯罪嫌疑犯等。

2、學校(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二級突發事件:校園欺凌和暴力、鬥毆、輕微傷害、搶奪、校外人員入校盜竊、傳播反動信息、發生交通事故或實習、實驗致傷事故、發生公共衞生事故、自然災害以及有我校(園)師生參與的非組織政治活動等。

3、突發事件不構成以上危害程度,降為三級標準,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四、指揮系統及指揮協調職責

(一)指揮系統。

分三級設置突發事件指揮系統。突發事件發生,即自動生成處置突發事件指揮部。指揮部視突發事件情況啟動對應的應急方案,負責對本職能範圍內突發事件進行緊急處置。一級突發事件由校(園)黨支部書記擔任總指揮,校(園)長擔任副總指揮,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領導組成;二級突發事件由校(園)黨支部副書記任總指揮,成員由政教處主任、突發事件源所在的班主任和學生幹部組成;三級或三級以下事故由政教處主任在突發事件源系統內依照工作職責處置。

(二)指揮協調職責。

1、在總指揮的統一領導下,具體安排組織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組織和實施;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救助工作,力爭將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根據突發事件狀態,統一部署應急處置預案的實施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2、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突發事件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補充和完善,確保讓所有參與應急處置預案的部門和人員知道他們應盡的職責,指派專人和突發事件源單位經常保持聯繫,使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不斷得到更新和完善。

3、根據突發事件情況,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在本職能範圍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

4、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應當和突發事件現場的主管人員保持密切聯繫,定期通報事故現場的態勢。

5、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好學校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適時發佈公告,將突發事件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決定公佈於眾,接受監督。

五、維護學校穩定

(一)信息通報。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2小時內向學校主管部門通報有關信息。通報信息要確認突發事件應對與恢復工作中潛在的各種問題。

(二)思想教育。由學校(園)黨支部、團支部參與,負責宣傳和學生教育,加強輿論引導,消除學生恐慌心理,宣傳自救互救知識和救援工作中湧現出來的好人好事。

(三)治安保障。德育處要加強對突發事件地區的安全保衞工作,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防止發生混亂和其它滋生事件。

(四)政策支持。對於遭受損失的學生,通過社會捐助、學校救濟、同學互助等形式給予支持和救助。

六、搞好綜合保障重特大突發事件事件發生後,學校(園)要協調有關部門,完成綜合保障任務。

1、後勤集團要保證水、電的正常供應。

2、校醫務室要做好緊急狀態下的醫療救治工作。

3、校醫務室針對疫情級別安排隔離、消毒工作。

4、學校(園)設立處理重大突發事件專項資金,專款專用,並視災害程度隨時增加資金的投入。

5、德育處要具備快速反應能力,事發後,迅速到達現場。

6、學校(園)要組建志願者隊伍,在統一指揮下,接受指令,完成相應任務。

7、學校(園)要做好接受社會捐贈的有關工作。

七、重大突發事件請示報告制度

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源單位必須做到:

(一)按照規定立即將所發生突發事件情況報告相關職能部門,並由其分別迅速轉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在12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上級部門。報告內容包括:發生突發事件的單位、事件發生的時間、詳細地點、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突發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搶救處理情況和已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件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聯繫電話、聯繫人和聯繫地址。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9

安全健康教育,學校是未成年人集中的場所,也是近來犯罪分子作案較多的場所,近期全國各地不斷髮生犯罪分子闖入學校傷人案件,形勢極為嚴峻。為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健全組織:

1、成立反暴力事件指揮部,領導小組機構組成如下:

組長:校長、書記

副組長:副校長

成員:辦公室主任、德育主任、辦公室副主任、衞生教師

2、成立學校護衞隊,做好日常的安全保衞工作。成員如下:

隊長:行政值周教師

隊員:值周教師3、值班保安人員

3、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小分隊,專門對學校的暴力事件進行制止。成員如下:

隊長:xxx

隊員:xxx、xxx、xxx、xxx、xxx

二、職責分工:

以指揮部為中心,下設反暴力事件應急工作小組,負責維護校園安全和穩定工作。

現場的學校領導為撲救現場的第一組織者和指揮者。

(一)、指揮辦公室:

總指揮:校長

副總指揮:副校長

成員: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副主任、保安班長

工作職責:

1、承擔指揮領導小組辦事機構的職能,傳達上級指示,協調各部門對突發事件處置,並向學校指揮部彙報和聯絡工作。

2、根據學校指揮部的指令,編播有關制止事態發展的通告,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等。

(二)護衞行動組:

組長:xxx

組員:學校護衞隊成員和應急小分隊成員

工作職責:

1、注意現場可疑人員,一旦發現立即控制住。由值周教師負責向校長或分管副校長報告現場情況,學校護衞隊其它成員立即控制可疑人員。

2、應急小分隊迅速進行增援,及時穩住或控制可疑人員。

3、應急分隊成員根據情況開展對事發區域檢查、搜索,做好事發區域出入口的控制工作。

(三)現場處置組:

組長:德育主任

成員:各年級組長、班主任、在現場的其它教師

工作職責:

具體組織實施現場處置工作。穩定情緒、開展勸阻、疏導和維護秩序工作。

1、接到指令,組長要立即進入廣播室,按要求迅速在廣播室指揮安全疏散(撤離)和做好隨時疏散(撤離)師生的準備。

2、接到指令後,各成員按照要求,迅速指揮師生選擇相對安全又最近的路線有序撤離到安全地(教室等),在撤離過程中,發現有受傷情況立即報告現場指揮部並及時開展現場救治。

3、制止破壞校園公共財物及其它破壞活動等,及時向學校指揮部報告事態發展及處置情況。

4、防止和有效制止可能出現地驚慌、措施不當等情況,並穩定在教學區學生的心情。

(四)、通訊聯絡組:

組長:德育副校長

成員:辦公室主任、大隊輔導員

工作職責:

1、要確保通訊聯絡暢通和有關現場信息收集,為現場指揮部提供可靠消息保障。

2、立即報110、必要時報119和120。

(五)防護救治組:

組長:衞生教師

組員:xxx、xxx、xxx、xxx及現場其它教師

主要工作:

1、搶救現場傷員,把傷員送到指定安全區域。

2、配合醫療人員開展救助。

(六)外圍協調組

組長:xxx

組員:xxx、xxx、xxx、xxx

主要工作:

1、迅速有效控制區域各通道,特別是及學校大門口,保障道路暢通,準備隨時接受指令開展工作。

2、及時疏導通行車輛,防止出現道路堵塞情況出現。

3、引導公安等工作車輛進入,並安排車位停放等。

4、注意發現、控制可疑車輛、人員,作好隨時封道、封現場的準備。

(七)善後處理組:校長室、工會、德育處、辦公室負責善後處理事宜

1、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情況。

2、外來媒體的應對。

3、家長等相關人員的接待。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把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的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快速反應原則,學校一旦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向校長或副校長報告,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果斷處置。

3、預防為主原則,努力提高全校防範突發公共事件的意識,落實各項安全預防措施,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思想準備、組織準備、物資準備等各項工作。及時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公共事件的情況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防止激化的原則,重在思想教育。

5、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原則,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公共事件實行分級處置。每組的主要負責人是本組公共事件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四、處置措施

1、校園一旦發生恐怖暴力事件,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本校安全穩定工作,觀察事件發展動向,及時掌握信息與指揮中心取得聯繫,按指揮中心要求,做好應急準備工作,組織落實本校應急小分隊為應急力量,並隨時接受指揮中心調動。

2、指揮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向社發局報告事態發生情況,同時報110,必要時報120、119等求救電話,不隱瞞事實真相,並採取響應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3、嚴格安全保衞,阻隔外界鬧事羣體與本校學生的聯繫。

4、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迅速召開有關部門會議,落實措施,各年級組長根據要求,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全力穩定本班學生情緒,以避免學生捲入事件中。

5、當鬧事者不聽勸告,肆意破壞校園財物,或衝進校園進行非法活動時,保安及護衞組成員迅速將鬧事者與圍觀者隔開。情況緊急和必要時直接與公安部門取得聯繫,依法強行制止事態發展。

6、妥善處理事後工作,當事態基本控制或平息後,要繼續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着教育多數,幫助少數,挽救個別,穩住大局的原則,做好安定工作。並組織力量採取有效措施迅速恢復正常的工作秩序,儘可能減少恐怖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0

為確保學校體育設施向社區開放中的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社區居民與學校全體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晨鍛居民與在校居民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地震、洪災、公共衞生、環境污染以及人為的破壞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學校體育設施開放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在社區人員體鍛期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所在鎮有關科室的領導、學校所在村居委領導、學校領導及志願者代表等組成。

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陳婕

組員:王龍昌沈查莉王亞平邵曉燕薛鷹王穎各年級年級組長

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志願者、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志願者、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體鍛人員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志願者、管理員、學校安全門衞等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旦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向學校領導彙報。

(二)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採用逐級彙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彙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彙報,並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繫。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於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並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彙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善後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發佈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發佈,不得主觀臆測、誇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鑑定核實後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後,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後,社區管理部門、保衞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居民管理,並做好居民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居民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居民家庭、家屬聯繫,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繫家屬進行救治。

四、應急預防監控措施

(一)火災

在學校體鍛的居民發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彙報。發生在活動場所的火災,活動必須立即停止,並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涉火人員必須提交火災原因的書面報告。

1、火勢比較大,靠學校自己的力量難以撲滅,應立即撥“119”報警。

2、重點部位或其鄰近發生火災,靠學校自己力量無把握短時撲滅,可能危及重點部位,應立即直接撥“119”報警。同時採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打開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後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採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後果等以書面形式報總務處。

(二)惡性傷亡事故

當學校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並報告學校應急預案處理領導。

1、加強校園保衞和巡邏,阻止無出入證外來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學校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並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鬥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三)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或學校周邊環境收到污染,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停止開放活動場所。對影響居民安全體育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平時對校內居民進行預防自然災害、環保教育和環境污染自護自救教育。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1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搶險援助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蘇州市教育系統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預案》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認識做好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義,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努力將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維護學校的教育安全和穩定,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

二、《預案》的範圍

指在我校可能發生的造成教職工、學生人員重傷、急性中毒、死亡等其他重大事故。事故包括:

1、校舍倒塌,通道、樓梯擁擠造成學生傷亡的事故;

2、校園的各種火災事故;

3、師生髮生集體急性中毒事故;

4、師生髮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5、學生在體育鍛煉時發生意外事故;

6、學生在實驗室操作時發生的意外事故;

7、校園內學生溺水事故;

8、校園內發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9、自然災害引發的安全事故。

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張家港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和

市教育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指揮開展搶險救援工作,我校夏彤校長為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責任人。

四、突發事件應急搶險救災領導小組的組成及職責。

(A)突發事件應急搶險救災領導小組的組成

組長:x

副組長:x

成員:x

(B)具體分工

1:全面負責學校的安全工作,負責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件,指揮現場保護等前期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具體分管學生體育活動安全、交通安全、實驗室安全。

3:具體分管學生飲食安全、校舍安全、電氣安全、消防安全。

4:負責高二年級學生的各項安全工作。

5:負責門衞的管理,及學校車輛的安全工作。

6:負責高三年級學生的各項安全工作及實驗室藥品的安全工作。

7:負責學校所有建築物、校舍的安全工作及消防安全工作。

8:負責學生各項集體活動的安全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9:負責高一年級學生的各項安全工作。

10:負責學生的食品、飲食安全工作。

(C)領導小組的職責

1、及時迅速地向市政府、市安監局、市教育局彙報事故的基本情況。

2、組織、協調好相關部門及有關人員迅速開展現場的安全保衞、事故區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會治安。

3、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和人員疏散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事故現場。

4、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5、配合有關部門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6、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傷亡師生及家屬的善後、安撫工作。

8、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使之更符合教育的實際情況。

五、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的原則,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2、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原則。

3、冷靜、沉着,積極主動和及時、合法、公正處理的原則。

六、工作目標

1、通過對教職工、對學生進行安全、自救自護教育,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自我防護能力,確保師生健康、快樂地學習、生活。

2、完善風險防範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處理,確保學校各項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

七、安全事故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發生火災事故時,應採取如下措施:

1、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時,立即報告校長。

2、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3、搶險救災組等人員迅速疏散師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火災發生時要及早進行自救,尤其是在樓房中的火場逃生,具體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1、要鎮靜分析,不要盲目行動。

明確自己的樓層,回憶樓梯和樓門的位置走向,分析周圍的火情,不要盲目開門開窗,可用手先摸一摸房門,如果很熱,千萬不要開門,不然會助長火勢或“引火入室”;也可要盲目亂跑、跳樓,這樣有可能造成不應有的傷亡,在火勢未蔓延前,可朝逆風方向快速離開。

2、要選好逃生辦法,不要驚慌失措

如必須從煙火中衝出樓房,要用濕毛巾、衣服等包住頭臉,尤其是口鼻部,低姿行進,以免受嗆窒息。如樓梯雖已有火,但火勢不大,就從樓梯衝出;如果樓梯火勢太猛,被迫從窗口逃生,要利用落水管、竹竿、繩子(可用衣服和牀單撕開並打濕系成繩索)系在牢固的固定物上下滑逃生;如住在二、三樓,被迫跳樓時,也要向地面拋些棉被等物增加緩衝,然後手扶窗台往下跳以縮小高度,並保證雙腳落地,失火樓房不得使用電梯。

3、火場人員要儘量有序迅速撤離火場

不要大聲喊叫,避免煙霧進入口腔,造成窒息中毒。如火場逃生之路均被大火切斷,應退居室內關閉門窗,有條件的可向門窗上澆水,延緩火勢蔓延,同時向窗外扔小的物品或打手電求救。(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和學生特點分析了可能引起學生食物中毒的幾點原因:

1、食用了帶有某些病菌、細菌的食物;

2、食物保存不當可時間過長造成了食物的變質;

3、誤食了殘留有化學藥品或農藥的食物。

一旦發現食物中毒現象,立即採取如下措施: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醫院診治。

2、迅速向教育局及衞生防疫部門報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衞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如發生觸電事故,應立即採取如下措施:

1、立即切斷電源;

2、救出觸電者,並立即實施搶救,同時撥打“120”;

3、迅速向教育局報告;

4、如引起火災,先切斷電源再進行滅火。

(四)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旦發生交通安全事故,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如有傷者,要先搶救或送醫院,保護好事故現場,截留肇事車輛及有關人員。遇到路人及時求援。目擊證人和當事人不得離開現場,要如實做證,以保證執法公正、公平。

(五)其它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害者到醫院診治。

2、及時向局報告。

3、迅速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並做好有關材料。

4、通知受傷害者的家屬或家長。

5、妥善處理事故。

八、主要處置措施

1、校園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

2、召開安全領導小組及全校教師會議,通報事件,穩定人心。

3、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2小時以內)),請求上級幫助指導。

4、與駐地公安部門説明情況,請求配合學校做好校園秩序的穩定工作。

5、確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並寫出事故報告,分別報送有關領導和部門。

6、召開學生會議,通報事件經過,並進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後校園穩定和秩序維護工作。

7、專人負責接待家長,召開家長會,通報事件經過,穩定家長情緒,必要時做好與家長單位領導工作。

8、冷靜面對媒體採訪,有專人負責接待,未經同意,師生不得接受採訪,加強門崗管理;

9、學校全體教師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信息,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10、根據各校實際擬定突發事件的具體處置事誼,如食物中毒、火災、校園教育活動或組織集體活動突發傷亡事件、入校入侵、學生個人突發事件、交通、自然災害等事件的處理辦法。

九、突發事件發生後的對策和措施

1、學校發生突發事件時,由校長在第一時間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的突發事件情況報告市教育局(教育局值班電話:xxx)

2、由校長組織指揮搶險救援工作,做好全體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引導全體師生積極投入到搶險救援工作中,力爭把損失降到最低點。

3、在24小時內由校長將事件書面報告給教育局。

4、事件的報告內容:

(1)事件的類別、發生的時間與地點;

(2)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件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事件報告的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2

一、總則

(一)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處置學生中出現的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切實保障全校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校園的安全與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教育部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吉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校應對各類學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危及學校學生生命、財產安全或影響學校乃至社會穩定的緊急事件。

1、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機理和發生過程,學生突發事件主要分為以下一些類型:

(1)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

(2)學生聚眾滋事(罷課、罷餐、集會遊行)事件。

(3)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

(4)學生打架或羣毆、暴力傷害等惡性的事件。

(5)學生髮生持刀、持槍搶劫和劫持人質等重大事件。

(6)學生重大失竊事件。

(7)學生髮生交通意外、溺水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

(8)學生宿舍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

(9)學生髮生食物中毒或羣體性流行疾病事件。

(10)學生心理疾病事件。

(11)學生髮生校舍安全及自然災害事件。

(12)其他影響校園和社會安全穩定的學生突發事件。

2、根據突發事件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學生突發事件一般分為四級,從高到低劃分標準如下:

I級(特別重大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事件。

(1)事件影響惡劣,社會高度關注,新聞媒體和網絡普遍報道和傳播,師生情緒出現連鎖反應。

(2)校內聚集事件失控,並未經批准走出校門進行大規模遊行、集會、絕食、靜坐、請願等行為,引發不同地區連鎖反應,嚴重影響社會穩定。

(3)聚集人員對抗性特徵突出,發生大規模違法犯罪行為。

(4)發生在學校內的大量人員參與的,或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衝突、械鬥等羣體性的事件。

(5)校內發生的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受傷的殺人、爆炸、縱火、毒氣、綁架、劫持人質和投入危險物質等重大刑事案件。

(6)事件對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產生嚴重影響,教育教學活動無法正常進行甚至癱瘓,師生反應十分強烈。

(7)事件政治影響惡劣,威脅國家安全,影響國家國際形象,破壞民族安定團結等。

(8)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特別重大事件對待的事件。

II級(重大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重大事件。

(1)師生手機短信、校園網上出現大範圍串聯、煽動和蠱惑信息,校內聚集規模迅速擴大並出現多校串聯聚集趨勢。

(2)事件的社會影響大,社會關注程度高,引起新聞媒體和網絡普遍反應。

(3)發生在學校內的人數眾多的,或造成較大人員傷亡的衝突、械鬥等羣體性的事件。

(4)校內發生的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3人及以上、10人以下受傷的殺人、爆炸、縱火、毒氣、綁架、劫持人質和投入危險物質等刑事案件。

(5)事件對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產生較大影響,存在明顯過激行為,師生反應強烈。

(6)學校出現涉及境內外宗教組織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動,或因民族宗教問題引發的嚴重影響民族團結的羣體性的事件。

(7)學校已經出現影響社會穩定的連鎖反應,或造成了較嚴重的危害和損失,事態仍可能進一步擴大和升級的羣體性的事件。

(8)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重大事件對待的事件。

III級(較大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較大事件。

(1)單個突發事件形成羣體性反應,存在過激行為,事態有擴大趨勢,可能引發連鎖反應。

(2)事件造成社會影響較大,社會關注程度較高,引起新聞媒體和網絡反應。

(3)單個突發事件已引起師生廣泛關注,師生中出現明顯過激言論,網上出現串聯和煽動性信息。

(4)發生在學校內的多人羣體性的事件。

(5)事件對學校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產生一定影響。

(6)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較大事件對待的事件。

IV級(一般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一般事件。

(1)事件處於單個事件狀態,可能出現連鎖反應並引起聚集,羣體性的事件呈萌芽狀態,社會影響和關注程度不高。

(2)單個突發事件已引起師生關注,師生中出現少數過激的言論和行為,出現影響校園穩定的苗頭性信息。

(3)事件處於可控範圍,師生情緒平穩,學校秩序正常。

(4)其他視情況需要作為一般事件對待的事件。

對一些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理,不受上述標準限制。要根據事件發展趨勢動態調整事件級別,不斷調整應急措施和方案,加大應急處置力度,提高應急處置工作的針對性、時效性。

(五)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積極預防。把保障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學生突發事件在學校統一領導下,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應急管理體制,各學院領導對本學院學生安全負主管責任,輔導員對所帶學生安全負直接責任,切實履行各自工作職責,做好學生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3、科學規範、依法處置。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事件的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

4、把握主動,正確引導。掌握輿論引導主動權,增強工作預見性和主動性,及時、準確、客觀發佈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及處置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二、組織體系

(一)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學校黨委書記、校長任組長,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和分管安全保衞的校領導任常務副組長(因校舍安全、自然災害、食品安全、疾病防控等涉及學生安全時,分管後勤工作的校領導為常務副組長),領導小組成員由學校辦公室、宣傳部、保衞部(處)、學生工作部(處)、教務處、財務處、研究生教育與學科建設辦公室、後勤管理處·後勤服務總公司、團委、校醫院等部門主要負責人、法律顧問、各學院黨總支書記和院長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部(處),學生工作部(處)部(處)長任主任,組織協調各部門開展相關工作。

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職責:

1、全面負責對學生安全穩定工作和應對學生突發事件的組織和領導,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工作精神。

2、負責統一決策、組織、協調、指揮學生突發事件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指導有關工作。

3、負責組織領導和現場指揮處置發生的III級以上學生突發事件。相關重大事項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報告。

(二)學院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

在學校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各學院成立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組長由學院黨總支書記、學院院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書記、副院長擔任,成員由相關人員組成。

學院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做好本單位的各項學生安全穩定工作。

2、負責收集信息,對一般問題做好教育、疏導和矛盾化解工作,發現重大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小組報告,並作好第一時間現場處置。

3、對本單位發生的一般學生突發事件及時組織,妥善處理。對本單位發生的III級及以上學生突發事件,按預案立即啟動由本學院、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等相關部門人員參加的學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處置小組開展具體處置工作。

三、應急處置

(一)信息報告

1、學院一級。學生髮生突發事件後,知情人(學生信息員)應立即向輔導員報告,輔導員應第一時間向分管院領導報告,再由分管院領導向學院處置小組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報告。

2、學校一級。學生髮生突發事件後,學生所在學院應第一時間電話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報告,2小時以內電子版文稿經保衞處初核後書面報告學生工作部(處),同時向主管校領導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報告。

3、上級主管部門一級。學生髮生突發事件後,學校辦公室依據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初核的信息進行核查把關並報校領導批准,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最遲不得超過3小時,根據事態的進展,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4、信息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信息內容要客觀翔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二)信息發佈

1、發佈職責。突發事件有關信息發佈由黨委宣傳部牽頭負責,由學校新聞發言人統一對外發布,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發佈信息。

2、發佈程序。負責事件處置的有關單位及時、準確、客觀地將有關突發事件事態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報送至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和黨委宣傳部,黨委宣傳部立即組織新聞通稿對外發布。根據事件的性質、等級,宣傳部要主動了解、跟蹤和掌握實際情況,較大及以上事件發生第一時間發佈簡要信息,隨後發佈初步核實情況、相關應對措施等權威信息,並根據事態發展和事件處置情況做好相應的後續發佈工作,正確引導校園和社會輿論。針對涉及突發事件的各種謠言、傳言,要迅速公開澄清事實,消除不良影響。

3、發佈方式。新聞發佈方式主要有:校園網主頁、學校官方微博、微信平台發佈新聞通稿,舉行新聞發佈會,組織媒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授權新聞單位發佈等。

4、發佈原則。堅持正確導向,積極引導輿論,掌握主導權,維護校園穩定;堅持公開透明,開放有序,尊重師生知情權,滿足人們瞭解突發事件真相和處置情況的信息需求;依法開展突發事件新聞報道,促進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法治化。

5、輿情研判。黨委宣傳部要組織專人負責突發事件輿情信息收集報送,要密切關注社會輿情,跟蹤互聯網動態,及時彙報反映。

(三)各類學生突發事件處置程序

以下各類突發事件發生後涉及現場處置的,發生突發事件學生所在學院黨總支書記、分管副書記及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等相關部門有關領導獲悉信息後應迅速到達現場,到達現場時間最遲不得超過30分鐘,組織做好先期處置工作。

1、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

(1)發生學生自殺、自殘、自虐事件,知情人員應立即向110或120報警,並迅速實施救治;同時及時將情況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和當事人所在學院報告。

(2)當事人所在學院和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工作人員獲悉情況後,應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組織人員將傷員送至醫院救治,保衞處並及時將情況報告給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3)當事人所在學院應在領導小組的指示下適時將情況通知給學生家長,協商後續處理工作,並做好家長來校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4)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立即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和所在單位開展調查,必要時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真相不明案件的偵破工作。

(5)對自殺未遂的當事人,在其病情和精神狀況穩定後,根據醫療部門意見,由所在學院配合其家長辦理請假、休學或退學等相關手續,並負責將其送至醫院或家中修養治療,不得讓當事人繼續滯留學校,以免影響其心理康復或再次發生意外。

(6)對當事人周圍的同學,尤其是同寢室的人員,相關學院應採取積極有效的安撫措施,避免產生其他方面的心理危機。

2、學生聚眾滋事(罷課罷餐、集會遊行)事件。

(1)發生學生聚眾滋事(罷課罷餐、集會遊行)事件,知情者應立即通知學生輔導員、學院分管領導及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學生輔導員、學院領導、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和相關部門人員(罷課事件為教務處、罷餐事件為後勤集團、集會遊行為學校辦公室,其他事件根據事件性質確定所涉及部門)應在30分鐘內到達事發現場,瞭解事件情況,控制事態,防止事態惡化和對其他學生造成不良影響,學生工作部(處)並將情況及時上報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相關部門和學院應迅速採取個別談心、小型會議等多種方式為滋事者提供信訪渠道,瞭解、掌握問題癥結,依據校紀校規對問題的合理部分給予解決答覆或上報研究解決,對聚眾滋事行為提出嚴厲批評,對聚眾滋事的組織者給予相應的處分,以有效化解矛盾,穩定學校正常秩序。

(3)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要堅持實事求是和為學生服務的原則,綜合各方情況,區分不同性質,全面、徹底解決問題,不留後患;對事態嚴重、影響惡劣的聚眾滋事事件,要在處理解決的同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3、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

(1)發現學生突然去向不明,知情人員應及時將情況向輔導員和有關學院分管副書記報告。

(2)輔導員或有關負責人獲悉情況後,應迅速組織查找,努力查明去向;當事人所在學院應在發現學生去向不明的12小時內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報告。

(3)在無法查明去向的情況下,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應在2個小時內將情況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報告,協助學院通過多種形式、各種途徑幫助尋找,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備案,根據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的指示,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

(4)經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同意,相關學院負責通知學生家長或親屬。

(5)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協調有關部門和相關學院處理失蹤學生的善後事宜。

4、學生打架或羣毆、暴力傷害等惡性的事件。

(1)發生學生打架或羣毆、暴力傷害等惡性的事件,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應立即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及相關學院報告,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及相關學院學生輔導員和所在學院分管領導應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

(2)案發現場人員應發揚見義勇為精神和救死扶傷精神,積極採取措施救助受害者,及時幫助送往醫院。

(3)有關人員到達現場後先設法控制局面,防止事態惡化,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和學院相關人員將參與打架的學生帶離現場,疏散參與圍觀學生。

(4)保衞人員、案發現場人員和受害者應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做好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

(5)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要及時、全面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情況。有關部門責任人應在當天組織和參與調查處理工作,不可延誤時間,並於7個工作日內將情況調查清楚,向學校領導小組提出處理意見。

(6)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立即召開協調會議,明確分工,強化責任,廣泛收集信息,分析事件性質,做好受害學生救治和事件處理工作。

(7)受害者所在學院在領導小組的指示下負責通知學生家長和親屬,並做好接待和安撫工作。

5、學生髮生持刀、持槍搶劫和劫持人質等重大事件。

(1)校園內發生與學生有關的持刀、持槍搶劫和劫持人質等重大事件,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立即撥打110電話報警,同時立即向學校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和相關學院報告。

(2)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和有關學院接到報告後,應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

(3)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立即向校領導小組報告,要堅持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保衞力量進行妥善處置,避免造成受害當事人和其他人員的更大傷害,同時組織人員疏離,維持秩序。

(4)公安人員趕到現場後要以公安人員為主,配合公安人員處置。

6、學生重大失竊事件。

(1)學生髮生重大失竊案件,應在第一時間向保衞部(處)或撥打110報案,同時將情況報告給輔導員。

(2)輔導員應立即採取應急措施,組織保護現場。

(3)保衞部(處)在接到學生或老師的報案後,應立即組織人員到達現場進行勘查;同時除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外,還應在2小時內將情況及時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

(4)保衞部(處)和相關學院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現場勘察和事件的調查工作。

7、學生髮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

(1)學生髮生交通意外、溺水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輔導員或其他人員在接到通知後,應立即撥打110報警,並向學院分管領導彙報,同時趕赴現場進行營救或瞭解情況。

(2)所在學院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並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報告,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及時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所在學院應積極配合醫院和交警部門,做好對受傷學生的救治和事故處理工作,並在領導小組的指示下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繫。

(3)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根據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指示,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展開營救工作。

(4)所在學院應做好受害者家長的接待和安撫工作,及時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有關情況,領導小組成員應適時介入工作。

8、學生宿舍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

(1)學生宿舍發現火情後,應立即開展滅火,並立即撥打119電話報警,同時立即向公寓管理科、後勤管理處、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和相關學院的輔導員、學院分管領導報告。

(2)公寓管理科、後勤管理處、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和相關學院的輔導員、學院分管領導接到報告後,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到達現場進行滅火;同時立即採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打開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學校保衞部(處)應在2小時之內將情況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

(4)保衞部(處)、後勤服務處應積極配合消防部門做好搶險滅火工作。

9、學生髮生食物中毒或發生羣體性流行疾病事件。

(1)學生髮生食物中毒或發生羣體性流行疾病事件,應立即撥打120、110,並迅速進行救治,同時報告輔導員。

(2)輔導員應立即向學院領導報告,學院立即向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報告,學生工作部(處)、保衞部(處)應及時將情況報告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3)通知有關人員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出售(發出)的可疑中毒食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餘可疑的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斷可疑水源。

(4)輔導員應在領導小組的指示下及時通知學生家長,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情緒。

(5)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在2小時之內將情況報告當地有關部門,並由學院和學校有關部門配合衞生、公安等部門做好現場取樣、偵破等工作。

10、其他影響校園和社會安全穩定的學生突發事件參照以上預案處理。

四、事後恢復

學校學生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要及時做好事後恢復工作,恢復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

(一)善後處置

1、妥善解決因處置突發事件引發的矛盾和糾紛,必要時,組織提供心理和司法援助。

2、協調有關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查勘和理賠工作。

3、協助相關司法機關對突發事件中出現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學校根據司法機關對事件的認定結果,根據相應法律法規及校規校級妥善處理後續事宜。

(二)調查評估

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特點,相關學院和部門配合相關專業機構及時查明突發事件的發生經過和原因,總結突發事件以及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對突發事件的損失進行評估。

五、應急保障

學校設立學校突發事件專項應急經費,納入學校年度財務預算,保障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六、表彰獎勵

對在預防、處置學校突發事件中和善後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或有特殊貢獻的師生員工,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七、責任追究

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學生突發事件的知情報告是全校師生的責任和義務,對在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事件中和善後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者,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情況者,逃避責任者,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者,以及其他不利於預防和處置工作者,視其情節和危害後果,將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八、附則

(一)本預案是學校處理學生突發事件的主要依據。學校一旦發生學生突發事件,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全力投入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二)學校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實際情況的變化以及應急預案的實施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三)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3

為確保校園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結合我部門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嚴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及生活秩序的重大羣眾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這裏包括火災、羣毆、被盜、暴雨洪水、擁擠、地震。

一、組織機構

成立後勤物業保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織和協調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小組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應急小組

(1)突發事件指揮部

由領導小組全體成員組成;現場總指揮由領導小組組長擔任,如組長不在由副組長擔任;如正、副組長都不在則由現場值班領導擔任。

指揮部職責:全面負責指揮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2)聯絡協調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基本職責:負責指揮協調;掌握情況、上下溝通、及時報告、對外聯繫;貫徹傳達指揮部命令,組織有關人員按預案對現場進行果斷處置,並配備必要通訊器材和安全防護設備,編定緊急情況下的廣播詞備用。

(3)緊急機動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基本職責:按照指揮部的要求,貫徹處置意見,迅速深入現場,安撫情緒,切斷一切有可能造成事故隱患的電源、水源、火源,按照預案對現場進行果斷處置,摸清情況,及時報告,控制現場,等待支援,並配備必要的通訊器材和安全防護設備。

(4)疏散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基本職責:在現場指揮組指揮下,依據預案措施及疏散路線、順序,有秩序地疏散師生,疏散完畢後有秩序撤離。

(4)警戒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基本職責:突發事件發生後,迅速趕到現場,設置警戒線,劃定警戒區,維護現場秩序,疏散現場人員及重要物資,並放置隔離墩、警戒帶等。

三、各種傷害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火災事件

1、處理程序

(1)任何人遇到火警後都有義務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並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報告內容為:“交通大學某區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後再掛機。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準確報告起火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立即向領導小組彙報,同時,派出人員到就近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4)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疏散引導員、義務消防員、火災搜救員迅速趕赴現場,並按職責義務進行搶救,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

(5)使用工具:室內外消防栓、滅火器、水浸的棉被等。

(6)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2、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是保護人員的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3)人員在逃生時應掌握的方法(略)。

(4)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二)羣毆突發事件

1、處理程序:

(1)任何工作人員發現或得知羣毆情況時,都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防止和控制事態的進一步擴大和惡化,並迅速報告領導小組。

(2)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立即通知有關人員赴現場採取有效措施,並協助有關部門處理解決。

2、注意事項

(1)遇事一定要冷靜,果斷採取措施。

(2)處理羣體性的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4

為切實做好開學前後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向校園擴散,結合學校的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區、市黨委、政府應對疫情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堅決阻斷疫情進校園、確保師生不被感染”為目標,科學制定學校開學前後疫情防控措施,確保學校順利開學,確保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防控任務

(一)開學防控準備做到“四個到位”

1、摸底排查到位

一要摸清滯留區外師生情況,實行信息化遠端管理。全覆蓋、無遺漏精準摸排當前滯留區外的師生人數,按教職工和學生分類登記,建立電子台帳。建立“日報告”制度,每日逐級上報人員流動信息。

二要摸清全體師生健康狀況,建立健康檔案。對全校師生及其家庭成員健康狀況進行一次大排查、大起底。重點做到“四個摸清”:摸清是否來自或滯留疫情較重地區;摸清是否與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摸清是否有不適症狀;摸清假期活動行蹤。建立師生健康卡管理制度,每位師生每日填報健康狀況和行蹤,在此基礎上,逐級彙總形成全市師生健康檔案,實行動態監測。(工會負責)

2、分類隔離到位

一要設置獨立集中隔離點。二要嚴格落實分類隔離。

3、物資儲備到位

要提早儲備學校疫情防控所需防護物資,對緊缺的口罩,採取由屬地政府供應、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購買、學生家長自籌、向社會募捐相結合的辦法解決;要為所屬學校提供必需測温儀、消毒液,學校要統籌安排好學校安保、保潔等人員。

4、重點場所消毒到位

開學前對校園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環境衞生大整治、大掃除,確保不留盲區、不留死角,做好校舍室內空氣、地面和物體表面等的消毒工作。

(二)開學後防疫做到“四個周密”

1、周密安排師生上課作息,實行“三錯時”

一、進校錯時,分年級按間隔10-15分進校。

二、要實行錯時上下學(課),分年級按間隔10-15分鐘依次錯時上下學(課)。

三、要實行錯峯就餐。

2、周密守護師生健康,落實“五項制度”

一要落實校園封閉管理制度。學校要嚴格出入管理制度,在封閉管理期間,師生不得隨意出入校門,上學、放學統一刷卡進出校門。如有學生患病等突發情況的,履行相關手續後,方可出校門。

二要落實晨午檢制度。對全體師生員工每日最少進行兩次體温檢測(進校門進宿舍、時必須測體温)。

三要落實疫情報告及應急處置制度。各學校要隨時掌握師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現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狀(如發熱、咳嗽等)的,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第一時間向所在地疾控中心和教育主管部門報告,進行健康檢查,並視情況及時安排到指定醫院就診。

四要落實因病缺勤(課)登記和追蹤報告制度。學校每日要統計師生的出勤(到校)情況,並做好記錄。對因病缺勤(課)師生要及時登記報告,指定專人負責,實行病因追蹤。病癒後由學校領導和醫生根據醫院返校證明共同研究認可後方可返校。不允許師生帶病上班(課)。

五要落實健康教育制度。學校要充分發揮課堂教育主陣地作用,開好健康教育課。同時,要通過新媒介宣傳手段,向廣大師生和家長宣傳疫情防控健康知識,確保師生知曉率達100%。要做好心理輔導和人文關懷,為師生提供心理干預和諮詢。

3、周密管控集體活動,做到“四個嚴禁”

一要嚴禁聚集性活動。學校不得召開學生晨會、家長會,不得舉辦活動、講座等聚集性活動,取消早操、課間操、眼保健操。

二要嚴禁師生串崗串班。教師上班期間實行簽到坐班制,不得相互串崗串門;學生以班為單位管理,嚴禁串宿串班,不得扎堆聊天,不得成羣結隊、追逐打鬧,出入教室、餐廳、宿舍門口時,不得擁擠推搡、聚集就餐。

三要嚴禁校門口人員聚集。學生上下學出入校門口時,保持1米距離,有序出入。保安人員要維持上下學時校門口秩序。不允許任何人員在校門口逗留聚集。

四嚴禁外來人員進入校園,確因工作需要來訪人員須進行嚴格登記、測量體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體温異常人員進入校園。疫情防控期間,校園場地一律暫停對外開放,與教育教學無關的聚集性活動一律暫停。

4、周密管控重點場所,做到“三個嚴格”

一要嚴格食堂管理。各學校要規範食堂管理,實行“明廚亮灶”,嚴把材料進口關、食品加工操作關、從業人員體檢關,落實食堂操作人員、採購人員、配送人員、檢驗人員佩戴口罩、每日兩次體温檢測制度。

二要嚴格住宿管理。實行宿舍封閉管理,建立出入人員體温監測登記制度,住宿生一旦入住,不得接受外來食品。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和學生就寢後“零報告”制度,做到日常通風換氣,保持室內空氣流通,並每日消毒兩次。

三要嚴格教學場所管理。學校要指定專人負責對教室、辦公場所、圖書館計算機室等重點區域和場所做到日常通風換氣,保持室內空氣流通,並每日消毒兩次。對學生經常觸摸的門把手、桌面、計算機(鼠標、鍵盤)等重點物品、部位要定期用酒精擦拭消毒,並建好消毒擦拭記錄。

三、保障服務

1、建立組織領導體系。學校開學疫情防控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充分發揮戰鬥堡壘作用,主動擔當盡責,廣大黨員幹部要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走在前,幹在先,做表率。要層層壓實工作責任,學校書記、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學校各部門負責人為具體責任人,要切實扛起政治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建立教育部門、學校、年級、班級、家長五級聯動、協同高效的防控工作網絡。

2、建立醫教協同體系。切實加強學校與屬地醫療機構結對、校醫與醫務人員結對,醫療機構定期到學校指導防疫工作,協同開展疫情期間學生健康防護和學校公共衞生突發事件的救治工作,共同落實防疫責任。

3、建立家校聯動體系。學校要通過家委會、班級微信羣、學校微信公眾號、空中課堂等方式,協調家長做好學生健康卡填寫、自我防護、心理干預疏導、在校突發事件處置等工作。網信部門要加強涉校涉生疫情輿情監測,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核查處置和迴應引導。

4、建立經費物資保障體系。開學前為學校儲備疫情防護物資,並保障開學後所需物資供應到位。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5

為順利應對突發事件,妥善處置校園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或減少意外事故對廣大師生和學校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損失,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堅持師生生命的安全及國家利益高於一切,堅持“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務本求實,明確責任,安全無小事,責任重泰山。盡一切努力杜絕或減少校園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發生,盡一切努力把師生生命財產及國家財產的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處置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對學校突發事件力爭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控制,消滅在萌芽之中,解決在校園之內。突發事件一旦發生,要果斷處置,儘快平息。處置工作中要堅持的原則:

(一)預防為主,保安隊員要進一步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加強與師生員工的聯繫、交流與溝通。要經常深入到工作中,掌握情報信息,及時發現和解決可能引發事端的各種矛盾和問題,避免因工作疏忽或失誤誘發突發事件。門衞要加強情報信息工作,發現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苗頭,要立即報告校領導和值班幹部。

(二)力爭將突發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的苗頭,保安領導應採取堅決果斷措施。迅速派出得力人員,在第一時間及時趕到現場,協調處置,決不能讓事態擴大和蔓延。並立即向挍長室彙報。

(三)正確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突發事件發生後,一類要正確判斷事件的性質,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區分行為是否合法,要求是否正當,並採取相應的方式妥善處理;另一類是難以分清性質的,不要急於定性,防止因定性不準,處置不當使矛盾激化。

(四)堅持説服教育的原則。做到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儘量通過教育、説服化解矛盾,解決問題。

三、組織領導

為保證指揮有力,處置迅速,組織與分工如下:

指揮長:z

指揮部成員:在崗保安。

信息聯絡組:西門衞保安,聯絡110,120,119及校長室。

現場處理組:保衞科,總務處。

四、主要處置措施

校園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

(一)根據事件性質,由指揮長宣佈啟動本應急預案,全體在崗隊員迅速進入工作狀態。

(二)迅速查明情況,確定事件性質,召集隊員及時通報情況。根據查明的情況,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和處辦公室,做到信息暢通,下情上傳,上情下達。

(三)門衞加強值班考勤和重點警戒,控制好學校大門,防止閒雜人員進入學校。保安隊長要第一時間趕到事發現場,組織人員初步控制局面,掌握動態,迅速將情況報告主管領導和處辦公室,

根據領導的指示,在短時間內與醫療、公安、消防等相關部門聯繫,請求支援。

(四)做好校園治安秩序工作,確保校園穩定和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有序進行。

(五)要及時掌握輿論導向,澄清事件真相,防止謠言傳播和人為將事態擴大。根據上級主管指示,杜絕來訪的新聞媒體,防止新聞媒體藉機炒作。

(六)後勤人員積極做好各類後勤保障工作。如事件發生在室內,應迅速疏散人羣,確保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及時送治傷病員。

(七)積極協助學校做好相關工作,確保迅速平息事端,使學校各方面的工作儘快走上正常軌道。

五、應急處置程序

(一)火災事故

1、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全體校保安及消防隊員。

2、處置程序:

(1)當值班人員發現或接到信息,迅速將情況向帶班組長彙報,帶班組長接報後,立即組織隊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信息聯絡組立即將情況向主管領導彙報。

(3)保安與消防隊員到達現場組織滅火的同時,疏散現場人員,在火災地外圍保護現場。

(4)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報告消防隊(電話119),報告內容為:xx實驗學校(某處)發生火災,請來撲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後再掛機。

(5)現場指揮員派出隊員到南、西兩個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3、組織實施:

(1)現場指揮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組織隊員分工協作。一組疏散人員;二組現場撲救;三組搶救財物。

(2)消防車到來之後,校衞隊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消防栓、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水浸的棉被等。

(4)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內的固定消防栓,保障道路暢通,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4、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3)撲救電火,採用先斷電、後滅火。

5、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到達現場首先要切斷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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