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的應急預案合集15篇

來源:文萃谷 1.05W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寫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火災的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火災的應急預案合集15篇

火災的應急預案1

為了避免火災事故發生造成現場混亂,貽誤救災時機,造成重大的隊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明確各職能部門在火災發生時的職責和分工,結合本產地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應急預案:

一、火災應急的組織架構

1、 為了統籌指揮,公司確定主任為火災總指揮,負責火災應急時代全盤指揮工作。註冊安全主任在火災發生時不在廠內時總指揮由組長擔任;節假日期間由公司安排的值班負責人擔任。

2、 組長是火警時的副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現場具體的滅火搶救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現場指揮。

3、 總指揮、副指揮和現場指揮應在接到火警後的第一時間內趕到火災現場。

4、 為配合火災搶救工作,公司特成立消防突擊隊,由車間各骨幹組成,在總指揮和現場指揮的領導下進行搶救的具體工作或協助消防隊參與滅火搶救工作。

5、 各部門或車間在火災發生時應隨時聽任總指揮的調度,參與滅火搶救工作。

二、火災發生初期的應急響應工作

1、 在本部門(車間)發生火災時,在崗員工應立即對初起火災進行撲救,就近原則運用滅火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等)撲滅火源;使用滅火器要注意以下要點;先拉開保險栓,操作者站在上風位置,側身作業,手按壓柄,距火點二米位置膠管對準火源掃射。

2、 當火勢未能得到控制時,要立即通知安全負責人。

3、 當班安全員接到火警後,立即通知全廠警戒並通知主任迅速調集全體隊員利用身邊的滅火器材趕到火災現場參加撲救,並且做好火災現場隊員秩序維護和無關隊員的疏散撤離工作。

4、 當火災蔓延到非本廠力量所能控制的程度時,在崗員工應立即敲破玻璃按響火災按鈕使用消防栓,並安排報警------119,(報警隊員應向消防部門詳細報告火災的現場情況,包括火場的單位名稱和具體位置、燃燒物質、隊員圍困情況、聯繫電話和姓名等信息)。並安排隊員到路口接消防車,以使消防隊員把握火災情況和儘快抵達,採取相應的滅火措施,抓住救災時機。

5、 火災應急總指揮和現場指揮在接到火警後應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火災現場指揮撲救工作,切斷生產區的電源,同時保證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轉。

6、 火災警報拉響後各部門應立即切斷電源,並組織本部門(或車間)隊員撤離到安全區域待命。

三、火災的滅火撲救工作

1、 火災應急總指揮根據現場的情況對消防突擊隊 進行初步分工,分別成立滅火組、供水組、搶救組、後勤組等各個小組,做好消防隊到來之前的輔助性工作;如火災情況的調查、隊員受困情況的'初步估計、各消防設備的準備就緒、救災道路的暢通等,並隨時與消防隊保持聯繫以彙報情況。

2、 消防隊趕到時,應急總指揮和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消防隊詳細彙報災情情況,協助消防隊制定滅火撲救方案。

3、 消防突擊隊應以“救人重於救火”,“先控制後消滅”的原則果斷地協助消防隊員參與滅火任務。

4、 個部門(或車間)的主管隊員隨時為消防隊員和消防突擊隊提供火災現場的具體情況,為滅火撲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議,並隨時聽從應急總指揮的調度以參與滅火撲救工作中去,並且積極配合醫療救護隊員參與隊員的急救護理工作,儘量減少隊員傷亡。

四、火災事故的處理工作

1、 火災撲滅後,各部門(車間)應立即清點本部門(車間)的隊員和受損物資,儘快確定隊員傷亡和物品損失情況並彙報上級做好記錄並存檔。

2、 人資部應儘快協調各部做好醫療救護工作,包括醫療經費的提供、受傷隊員的住院安排與護理以及意外傷害保險的理賠工作等。

3、 設備維修組配合相關部門(車間)隊員對受損設備儘快安排修復並投入生產產出使用。

4、 以安全主任為主,各安委會成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調查火災發生原因並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處理。

5、 安委會作出事故調查報告,同時總結本次火災事件的教訓,在全體員工中實行安全事故的教育培訓,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五、疏散自救方法

1、 熟悉環境,臨危不亂;每個人應對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築結構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時應做到了然於胸,而當身處陌生環境也應當養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等習慣,便於關鍵時刻逃離現場。

2、 保持鎮定,明辨方向;突遇火災時應保持鎮定,不要盲目地跟從人流和相互擁擠,儘量往空曠或明亮的地方和樓層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則應背向煙火方向,通過陽台,氣窗等往室外逃生。

3、 不如險地,不貪圖財物;不要因為害羞或顧及貴重物品,浪費寶貴時間,緊記生命最重要。

4、 簡易防護,掩鼻匍匐撤離。

5、火已近身,切勿驚跑;如果身上着火切勿驚跑和用手拍打,驚跑和拍打只會形成風勢,加速氧氣補充,促使火勢。正確的做法是:立即脱掉衣服就地打滾,壓住火苗,能及時跳入水中或讓人向身上澆水更有效。

火災的應急預案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為預防和控制較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和一旦發生較大火災事故以後,有條不紊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根據我鎮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前鋒鎮較大火災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預案:

一、火災事故類別

1、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2、重大火災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3、較大火災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4、一般火災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二、處置原則

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各種滅火救援力量的職能作用,在實施滅火救援行動中,始終貫徹“先救人、後救物,先重點、後一般,搶險救援與生活保障同步”的行動原則。採取科學的處置方法,快速有效地實施較大火災撲救和積極參加其他災害事故的應急救援。

三、應急搶險救援機構

鎮成立較大火災事故應急搶險救援指揮部。

指揮: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職責:全面負責較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協調和決策,下達應急指令,召開指揮部會議和應急聯席會議,按照鎮政府要求,根據事故性質、規模和地理位置等佈置應急處置工作。

副指揮:分管消防副鎮長

職責:協助指揮長做好全鎮較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指揮、協調和決策工作。

成員單位:黨政辦、前鋒派出所、安監站、村建站、文廣站、衞生院、企管站、鎮中心國小、前鋒供電所、鎮供水公司

職責:參與較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指揮、協調和決策工作,落實指揮部應急指令。

指揮部下設以下8個應急處置小組:

1、滅火救援組:

組長:前鋒派出所所長

副組長:前鋒派出所指導員

成員單位:前鋒派出所、前鋒消防隊、道路站、衞生院、村建站、前鋒供電所、供水公司

職責:掌握災情並預測發展變化情況,實施隨機指揮,具體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同作戰,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及時請求上級支援。

2、警戒組

組長:前鋒派出所所長

副組長:前鋒派出所指導員

成員單位:前鋒派出所、農路站

職責:根據應急救援需要和災害事故性質,確定警戒區域,維護事故現場交通秩序,保證執行任務的各種車輛暢通無阻。

3、後勤保障組

組長:黨政辦負責人

副組長:鎮財政所所長

成員單位:黨政辦、財政所、村建站、前鋒供電公司、供水公司、前鋒電信支局

職責:負責災害事故現場水、電、氣供應或切斷、通信暢通、環境監測及所需器材裝備和其他物資供應。

4、醫療救護組

組長:前鋒衞生院院長

成員單位:前鋒衞生院及相關村社區衞生室

職責:負責現場傷員的救治和運送。

5、新聞報道組

組長:鎮文廣站站長

成員單位:鎮文廣站

職責:瞭解災情動態和救援情況,確立宣傳口徑,負責新聞報道和發佈,編寫情況快訊。

6、事故安撫組

組長:鎮民政助理

成員單位:鎮民政辦、有關保險公司及單位

職責:安撫災民,發放救災物資和救災款,組織災民自救。

7、技術專家組

組長:鎮安全辦負責人

成員單位:前鋒派出所、衞生院、村建站

職責:配合縣技術專家組工作,對滅火、防化搶險救援方案進行論證審查,及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和數據,解決處理搶險救援過程中的技術難題。

8、事故調查組

配合縣事故調查組對災害事故現場勘查、調查,認定事故原因和責任,災害事故調查處理、評估或核實災害損失。

四、較大火災事故現場處置

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後,根據火災事故性質和種類,首先調集消防大隊和派出所到現場進行處置。並根據報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和安委會報告,調集相關增援力量到場配合協同作戰。

1、火災撲救

在指揮部的統一部署下,由消防大隊負責火災的撲救,並根據火災等級發展情況,請求上級支援。

2、警戒疏散

派出所負責火災現場警戒區域劃定,實施現場警戒,疏散警戒區域無關人員,組織突出隊協同消防隊員搶救被困人員。同時,負責維護現場交通秩序,實施局部交通管制。根據需要由指揮部調集縣治安大隊或武警中隊協助警戒和疏散。

3、醫療救護

根據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政府統一調集救護車和醫療救護人員到達現場,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4、通信聯絡

根據現場需要,由電信支局負責提供現場有線通信,搶修有線通信線路。

5、後勤保障

負責滅火作戰需用物資的調集和儲備;

落實個人防護器材;

協調滅火設備和檢查進入火場的人員防護裝備落實情況。

6、事故調查

火災發生後,鎮指揮部應積極開展火災事故原因調查,形成書面材料報鎮政府;

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由縣以上安監部門牽頭組織調查。

五、具體要求

1、一旦發生較大火災,指揮部應立即通知相關單位負責人趕赴現場。迅速成立指揮部並將指揮位置前移至出事現場,指揮救援。

2、火場救人任務較重時,指揮部應堅持“救人第一”的原則,酌情將主要力量調集到救援和疏散人員方面。

3、參戰人員要採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措施。

4、消防部隊力量調動和滅火行動命令,應由消防指揮員逐級下達,堅決防止滅火整體方案因局部行動的不一致而干擾和破壞。

5、指揮員要密切注意火場各種複雜情況和險情的變化,適時採取果斷措施避免傷亡。

6、滅火行動中,要優先利用着火場所的內部固定滅火設備,提高滅火效率。要做好不間斷地戰鬥協同工作,充分發揮各參戰力量的作用,形成整體合力。

火災的應急預案3

為了確保發生火災時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防火應急疏散預案:

一、成立學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和校區防火疏散行動小組。

1、學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人員。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2、防火疏散行動小組人員安排。

校區防火應急疏散行動小組由校長任組長,負責總指揮;校中層以上領導為成員,下設四個小組:

(1)滅火行動組:***

(2)通訊聯絡組:****

(3)疏散防護組:****(組長)各班班主任

(4)安全救護組:***(組長)及臨時抽調的教師

二、預案的組織實施。

1、發生火災時,由預案啟動人發佈啟動預案。

2、通訊聯絡組負責打電話報警、引導救火人員及消防車進入校園

3、由學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視情況決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切斷電源。

4、由滅火行動組攜帶滅火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有組織的`滅火行動。

5、由疏散引導組和班主任負責疏散學生,引導學生按疏散線路疏散,等確認學生全部疏散出去後,再撤離現場。

6、由安全救護組成員對撤離學生進行組織並救護。

7、學生撤到安全地點後,班主任馬上清點人數,並向學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報告。

8、疏散引導組引導學生撤離現場後,對現場進行保護,防止學生和非救火人員進入現場。

9、當發生火災或發生火災警報時,所有教師要堅守崗位,保持冷靜,按規定的程序作出相應反應。

10、在疏散過程中,全體師生必須服從統一指揮,沿疏散通道,有組織地迅速撤離到火災區域外的安全地面。不得亂跑亂竄,各行其是,防止出現擁擠、踐踏、摔傷等混亂現象和意外事故。

11、已疏散到安全地點的教師,應幫助引導疏散或協助救援。不經批准,不得擅自返回“火場”。

12、在救護過程中應遵循“生命安全第一”、“學生安全第一”的原則。

13、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定期進行實地演練,並進行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更改。

火災的應急預案4

校園突發事件的發生,直接影響到師生的生命安全,妥善處置校園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保障師生安全,減少損失,維護校園的`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建立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應急處置體系,結合我校的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組成與職責組長:陳摯副組長:郭少芳

成員:張平、趙藺波、各班班主任組成。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居安思危,及時準確地掌握學校的安全狀況及動態,提出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對策和措施,在縣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做好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保證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二、成立搶險救援應急小組組長:陳摯

成員:何永林、張永倫、袁澤其、龍永模、張俊銘搶險人員到達現場後,要做好自身安全防護,撤離現場周邊人員,搶救受傷師生,防止和控制事態蔓延。

三、臨時現場指揮部

學校一旦發生火災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迅速成立臨時現場指揮部,組織全體教職員工開展搶救,自救與疏散工作。

四、具體措施

(一)發現火災的第一個人是第一責任人,有責任和義務參加施救和向學校領導及時報告,因未及時施救和報告,造成嚴重後果的,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發現火災的第一人,要立即撲滅火源,如火勢蔓延,急打“119”。

(三)由何永林切斷各室電源。

(四)由校長迅速向上級相關部門領導口頭報告。

(五)應急領導小組,要緊急瞭解火勢火情,所有人員要迅速按預定方案就位,打開安全門,保障安全通道暢通。

(六)各班教師不得離開學生,要聽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和安排。

(七)組織學生迅速有序地散到安全地帶。

(八)搶險求援應急小組人員要使用學校消防設施及時進行滅火,同時禁止組織學生救火。

(九)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十)保護好現場,做好涉及本事件的有關證人、證詞記錄。

(十一)、應急領導小組以書面的形式,在24小時之內向上縣教育局彙報情況。

五、事故報告、處置聯繫電話

縣教育局:7222897中心校辦公室:7020087鄉政府:7020020派出所:7020008鄉衞生院:7020124

火災的應急預案5

為落實《消防法》切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確保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1、成立以總經理為總指揮、副總經理為副總指揮,公司防火領導小組成員為組員的防火指揮部。指揮部設在值班室。

2、在緊急情況下,總指揮確定順序為:總經理、副總經理、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安全生產負責人。

3、成立以各部門(車間)義務消防員為基本成員的消防隊。

二、處置原則及方法

(一)處置原則:沉着冷靜、消於初期、忙而不亂、先人後物,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財產的損失。

(二)處置方法

1、當得到報警信號經實地查看證實是火災初發時:

(1)事發部門負責人立即組織本部門義務消防員和其他同志採取各種手段撲救,爭取將火情消滅在初發期。

(2)綜合辦公室接到報警後,立即派人員到現場,並及時向領導報告和做好搶險救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3)火災消除後,綜合辦公室要做好現場保護,調查火災發生原因,事發部門及時總結教訓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當發生火災,且有蔓延趨勢時:

(1)指揮部成員立即到指揮位置,組織人員疏散、財物的搶救。

(2)迅速向“119”報警,並觀察火勢蔓延方向和現場情況,向火場救災指揮部報告。

(3)發出人員疏散緊急命令,並利用廣播系統宣傳在人員疏散過程中應注意事項。

3、疏散方法

樓層消防隊員維持消防通道的秩序,必要時配備應急照明燈,為疏散人員指引方向。所有疏散人員應保持鎮靜,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疏散人員在樓梯上應依次下樓,嚴禁擠、推、搶道、防止發生傷人事故。

三、各類人員職責

(一)火場總指揮職責

1、組織設立火場指揮部,瞭解火場情況。

2、確定專人負責通訊聯絡,確保通訊暢通,提高通訊效率和準確性。

3、確認火災類別等級。根據着火地點的燃燒物品、着火空間、範圍,判斷火災類別、等級(在短時間內有能力自救的,可視為初級火情,火勢超出初級火情的程度或火勢雖小,但周圍有易燃易爆物品,可能引起爆炸和火勢蔓延的,應視為中級以上火情)。

4、根據火災類別和等級確定是否向公安消防“119”報警,是否需要疏散人員,向各部門下達指令,明確分工。

5、組織滅火搶救隊伍,以各部門義務消防員為主體撲救火災,救護傷員,搶救物資等。

6、公安消防隊員到場後,及時取得聯繫,聽從消防人員指揮。

7、火災撲滅後,組織人員保護現場,清點人員、物資,做好善後工作。

(二)綜合辦公室職責

1、接警後立即趕到現場,並根據火場情況向總指揮提供有效的撲救方案。

2、按總指揮指令負責現場指揮,組織義務消防員和就近職工投入救人滅火、搶救物資,疏散員工。

3、立即派人向火場運送滅火器材。

4、指派專人在門口迎候消防車的到來,並指引就近停靠消火栓,指引火災現場,向火場指揮員和公安消防部門提供有關區域的建築結構和電氣管道的架設佈置情況。

5、佈置做好火災現場警戒工作,防止有人趁火打劫及發生其他治安問題。

(三)保安警衞職責:

1、接到報警後迅速指揮無關人員、車輛撤離通道,消除消防障礙,保證通道暢通。

2、維持現場秩序,迎接消防車的到達,並指明消火栓位置和指揮部位置。

3、確定警戒區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4、如在巡邏時發現火情,對初級火災,先切斷電源,運用消防器材,全力進行撲救,並向安全部門報告。

四、火災事故的緊急處置方法

1、立即報警:

一旦發現初起火災或重大火災苗頭,首先發現的人員必須立即報告,起火地點的部門人員迅速採取滅火措施撲滅火災,同時將情況迅速報告安全部門。

2、各部門接到火災警報後,立即攜帶滅火器材,或就近取滅火工具趕赴現場,按分工撲滅火災,搶救傷員,轉移和保護貴重物品。

3、安全等專職人員,接到報警或發現火情後,儘快切斷電源,關閉閥門,迅速控制可能加劇火災蔓延的部位,以減少火災蔓延的因素,為迅速撲滅火災創造條件。

4、指揮部要迅速查明情況,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搶救和轉移現金、帳務、憑證、帳冊等貴重物品。如緊急情況,而又無法搶救時,要組織人員立即撤離,以免造成更大的傷亡。

5、在滅火、搶救財產和疏散人員時,安全人員要提高警惕,防止有人混水摸魚趁火打劫。在滅火中,要注意觀察着火部位和火的顏色、氣味等情況,要保護好現場,尤其是着火點,為查明火災性質、着火原因打下基礎。

五、火災報警電話:

119

火災的應急預案6

一、目的

為保證火災發生後的及時和響應處理,以便減少可能伴隨對環境造成的損失,確保公司的環境健康目標的'實施。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辦公活動和高速公路沿線各所站。

三、職責

1、公司管理者代表負責主管,人力資源部、綜合事務部負責具體實施和監督檢查。

2、各所站指定相應的負責人,成立應急準備小組,建立應急方案。

四、程序:

1、當辦公生活場所發生火災時,第一發現人立即撥打119報警電話、如有人員傷亡,須時撥打120急救電話,同時,通知本單位的值班員,值班員接到電話後立即通知應急小組和義務消防小組。同時,發現人查找原因,根據火勢就現場條件採取撲救措施。

2、應急小組須於5分鐘內趕至現場,應急小組組長、收費室負責人負責對人員進行疏散,財務室、辦公室負責人對受傷人員進行搶救、轉移。義務消防小組取來應急物資,負責撲火。

3、應急小組副組長接迎119、120急救車。

4、120急救車或119急救車到來後,應急小組人員協助醫護開展救護疏散,義務消防小組協助消防人員進行人員轉移和滅火。

5、成立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2小時內上報公司綜合事務部和人力資源部。

火災的應急預案7

為全面做好潁泉區民政局防火安全工作,確保潁泉區民政局日常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在突發火險災情時能夠做到反應迅速、分工明確、處置有序、及時撲救,努力使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為指導;嚴格執行消防工作“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充分調動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主動參與消防工作。發生緊急情況時工作人員能做到處事不驚、各負其責,各盡其職,有條不紊的開展報警、滅火、疏散、善後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火情,疏散人員,降低損失,全力保障人員及財產安全。

二、組織領導

組長:懷金坤

副組長:丁文孫雲長巫亮

成員:王秀傑繩忠王曉東柳虎樊愛民李紅俠趙來許魁

三、人員分工

組長負責防火應急全面工作,指揮潁泉區民政局做好防火滅火工作;副組長負責協助組長做好潁泉區民政局的防火工作並現場組織人員進行相關的滅火和人員疏散、撤離。結合潁泉區民政局的實際情況在消防安全領導機構下成立通訊組、滅火組、搶救組、緊急疏散組,分別具體負責通訊聯絡、組織救火、搶救傷員、疏散人員等工作。

(一)通訊組:王秀傑

火險發生時,立即電話報告上級,以快速得到指示,迅速通知工作人員緊急救險,及時撥打119,報告火情。

(二)滅火組:

十五樓組長:繩忠成員:王曉東孟同

負責消防設施完善和消防用具準備,負責檢查潁泉區民政局各辦公區、值班室等場所用電、用火安全;火險發生,立即參加救火救災工作。

(三)安全防護組:

組長:樊愛民

成員:朱峯

負責做好及時送往醫院的準備工作,負責火險發生時受傷人員及救火人員傷痛的緊急處理和救護。

(四)緊急疏散組:

組長:李紅俠

成員:劉影向

熟悉全局緊急避險路徑,負責逃生途徑與逃生辦法的培訓與指導;發生緊急情況時有序組織疏散和撤離,負責緊急疏散和撤離過程中的人員安全。

四、火災處理程序

(一)報警和接警處理程序

當任何人發現火災時應當立即上報,局領導立即派遣人員趕赴現場查看。如屬誤報,應儘快查明原因,並做好值班登記;如發現確實發生火災,應根據現場情況通知相關工作人員及時到場控制火勢蔓延,組織人員疏散,同時報告值班領導趕赴現場指揮撲救,並向119指揮中心報警。

(二)確認火災發生後的整體處置程序

1、現場工作人員發現火情後,第一時間向局領導報告起火部位、燃燒物質、火勢大小及蔓延方向,就近選取一切可用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2、局領導接到報警後,通知工作人員控制火勢及疏散人員,並向119報警,疏散時應注意保持現場秩序,避免引起恐慌;注:區應急局聯絡電話0558-2617100

3、局值班領導在接到火災報告後,應立即召集相關人員緊急處置,併成立臨時救災指揮部,單位領導人任總指揮。及時瞭解火情、下達撲救指令。此時必須保證與各個部位、外界的.聯絡暢通。撲救指令包括:疏散現場人員,劃定安全警戒區域或其他有利於疏散及火災撲救的指令。

5、值班領導在消防部隊到達現場後,及時向消防部隊報告火場情況,並組織人員協助撲救火災;

6、工作人員在接到火災報警後,應迅速按照預案佈置就位,利用通訊工具與指揮部保持聯繫,各組長應在第一時間趕到各自崗位。

五、應急疏散處置程序

(一)各樓層工作人員在接到火警後必須先疏散人員;

(二)疏散時注意疏散順序,先就近疏散本樓層人員,其次疏散其他樓層,防止所有人員湧向同一出口,造成堵塞;

(三)疏散時注意防止混亂,控制現場人員情緒,提高疏散效率;

(四)疏散時如發現受傷人員,立即聯絡安全防護組,第一時間救治傷員。

六、初起火災撲救程序和措施

(一)滅火組人員接到火災報警後,第一時間攜帶滅火器材趕赴火災現場,按照“救人第一,先控制、後滅火,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首先搶救被困火場的人員,再控制火勢並撤離物資;

(二)根據領導命令設立滅火陣地,能滅則滅,不能滅則盡一切辦法控制火勢蔓延,等待消防部隊救援;

(三)滅火組人員在搶救火場時應注意自身安全防護,不脱離組織單獨行動,在局領導沒有下達命令前不貿然行動,受到火勢威脅時應及時後撤;

(四)消防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後,立即組織撲救。

七、通訊聯絡保障

(一)火災突發情況下,應設立專門的聯絡渠道;

(二)由通訊組負責傳遞各方信息,傳達指揮部命令,並確保火災時通訊的暢通。

八、安全防護救護程序和措施

(一)安全防護組接到報警後,準備好相關救護器材、急救物資,於指揮部待命;

(二)根據局領導命令劃定室內(外)安全警戒區域,制止羣眾圍觀,確保疏散出口處的暢通;

(三)根據火場情況出動,配合滅火組搶救傷員,採取有效的急救措施,並及時撥打120急救中心送醫。

九、火災結束後工作

(一)各部門恢復正常工作狀態;

(二)由許魁同志負責組織火災現場保護,任何人不得破壞。得到撤銷火災現場保護命令時,派人及時清理,做好清理現場時的安全保護措施;

(三)如消防應急救援部門需要,全體人員必須積極配合火災調查工作;

(四)辦公室負責統計火災損失,並在火災後2個工作日內上報;

(五)各部門要及時總結,包括起因、滅火、疏散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加強管理,防止火災發生。

火災的應急預案8

一、總則

1、目的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迅速、有效地組織和處置,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及對環境產生的嚴重污染,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和《上海市化學事故應急救援辦法》,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2、工作原則

十六字方針:“統一有序、快速高效、沉着穩妥、周密細緻”。

堅持統一指揮、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現場急救與信息服務相結合的原則。充分整合現有的專業和社會的應急救援資源,完善工作體系,建設責任明確、反應快速、救援有力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體系。

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校範圍內可能發生的各類危險化學品污染和破壞事故,包括: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危險化學品爆炸事故、危險化學品中毒事故、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

4、預案啟動條件

發生上述危險化學品事故或學校認為性質特別嚴重、對教學、科研及師生員工的工作、生活產生重大影響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啟動本預案。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組織機構:

在全校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組織體系的基礎上成立上海電力學院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一旦發生事故時,以領導小組為基礎,設立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

組長和總指揮由校長和黨委書記擔任;如有特殊情況校長和黨委書記不能到位時,由分管副校長和黨委副書記代任;常務副組長和常務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校長和黨委副書記擔任;成員由校辦公室主任、黨委公室主任、保衞處長、後勤管理處長、實驗與設備處長、教務處長、學生處長 、環境與化學工程學院院長、總支書記、環境與化學實驗中心主任和事故部門主要負責人等組成。

上海電力學院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周光耀、李和興

副組長:石奇光、姚秀平

組員:王飛、毛靜濤、施啟勝、王國華、陳發堂、唐忠、石笑寒、徐羣傑、劉莉

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置指揮中心作為常設機構。應急處置指揮中心設在保衞處,應急處置指揮中心主任由保衞處長擔任。

應急處置指揮中心電話:**

(二)職責:

1、領導小組:組織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定期組織預案的演練,根據情況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檢查督促做好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和安撫工作。

2、指揮部:負責發佈和解除應急處置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在校區內緊急調用搶險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根據事故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彙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必要時向負責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楊浦區民防辦或上海市民防辦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現場調查取證,總結應急處置經驗教訓。

3、總指揮: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並根據預案採取緊急處理措施;需要社會支援時,迅速組織有能力救援的組織和單位進行處置;迅速確定應急救援的實施方案、警戒區域,並組織實施。

4、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5、應急處置指揮中心: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和事故處置工作;根據總指揮的指示下達救援指令、協調救援工作、調度救援力量(含人員、物資、設備等);平時檢查督促存在重大危險源的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並評價其有效性;檢查配備的安全、消防、電氣設施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組織檢查落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模擬演習工作。

6、事故部門:事後發生後,迅速報警併發出警報信號;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全力組織自救;配合事故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提供事故現場情況、對周邊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和事故可能發生的後果等有關信息;提供相應的救援裝備。

7、保衞處:負責事故危險區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影響區域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負責確定事故傷亡人數和傷亡人員的姓名、身份;負責有關直接責任人的監護;參與傷員的搜救工作;參加事故調查。

8、環境與化學工程學院:負責提出確定危險化學品主要使用、貯存區域及重點目標的建議,組織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為應急處置提供詳細情況;檢查督促相關實驗室、研究室制定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演練和實施;配置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隨時投入救援工作。

9、衞生科:負責制定人員救護的搶救預案;組織醫療衞生應急救援隊伍,負責藥品、器材的供應;負責受傷人員的現場救護工作。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1、危險化學品管理、使用和儲存部門應嚴格按照有關規範進行管理。

2、保衞處和管理部門應加強對相關設施的經常性的檢查和維護。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並儘快採取措施予以消除,對可能出現的危險的情況進行預估,及時報告領導小組,若確有必要,由領導小組授權發佈預警信息。

四、應急響應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一般包括報警、實施應急處置(緊急疏散、搶救傷員、險情處置、現場保護、維持秩序)等幾個方面:

1、事故報警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事故部門負責人;事故部門負責人接到報告後,必須以最快的方法,將所發生事故的情況嚮應急處置指揮中心報告,同時向119報警。報告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門名稱、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事故類型(火災、爆炸、有毒物質的大量泄漏等)、周邊情況、需要支援的人員、設備、器材、交通路線、聯絡電話、聯絡人姓名等。

2、救援程序

應急處置指揮中心和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報告校長、黨委書記、分管安全生產的副校長和黨委副書記,由校長、黨委書記、分管安全生產的副校長和黨委副書記按本預案規定,迅速組成事故現場指揮部,同時通知有關成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

事故發生部門應指派專人負責引導指揮人員及各專業救援隊伍進入事故救援現場。

指揮人員到達現場後,立即瞭解現場情況及事故的性質,協助專業救援隊伍確定警戒區域和事故控制具體實施方案,佈置各任務,展開處置和救援工作。

保衞部門應協助民防辦和公安部門加強事故現場安全保衞、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對事故開展調查,對有關直接責任人員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衞生科應立即組織醫療衞生應急救援隊伍,負責藥品、器材的供應;負責受傷人員的現場救護工作。

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事故發生初期,事故部門或現場人員應積極採取應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

3、相關要求

現場指揮和各專業救援隊伍之間保持良好的通訊聯繫;

車輛應服從指揮部和專業救援隊伍的調度,並按要求行駛和停放;

事故污染區域應有明顯警戒標誌。

五、保障措施

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部門必須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配備足夠的專用防護用品、器材及專用工具等。

各部門應結合各自職責,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校預防事故的意識,落實有效的防範措施,防止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

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事故的搶險救災。

六、宣傳、培訓和演習

加強對危險品管理和使用人員的業務培訓,加強宣傳,定期組織針對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的.事故進行模擬演習。

1、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的模擬演習:

主要演習火災控制、周圍容器的隔熱降温保護、受傷人員的搜救及安全警戒區的設立等。

2、發生火災、爆炸事故且存在大量有毒危險化學品泄漏的模擬演習:

主要演習防護器材的使用、火災控制、現場環境狀況測定、周圍容器的隔熱降温保護、受傷人員的搜救和現場急救、人員疏散、撤離及安全警戒區的設立等。

3、發生同時具有火災、爆炸、有毒危險化學品大量泄漏事故的模擬演習:

主要演習防護器材的使用、危險源的控制、現場環境狀況的測定、泄漏區域防爆隔爆保護、泄漏點堵漏、中毒人員的搜救和現場急救、人員疏散、撤離及安全警戒區的設立等。

七、監督檢查與獎懲

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學校紀委、組織部會同業務主管部門組成監督小組,在校黨委的領導下對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保障應急措施到位。

對在事件發生時表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實施獎勵。反之,對由於工作不到位造成工作的被動和損失的部門和個人要進行處罰。

對事故發生部門的有關責任人和部門領導要追究相關責任。

八、附則

1、預案管理

本應急處置預案將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不斷修訂、充實和完善。

2、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校長辦公室會同保衞處等相關業務部門負責制訂、修訂和完善,由校長辦公室負責解釋。

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經校長辦公會審核批准後實施。

化學品火災應急預案2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進一步增強應對和防範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和事故災難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17號令)、《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訂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區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包括:危險化學品在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廢棄等過程中,發生的火災、爆炸、泄漏、環境污染等,造成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和社會安全的事故災難。

1.3工作原則

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區政府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進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救援指揮部

成立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救援指揮部),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由區政府區長任總指揮,發生一般事故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總指揮,區人武部、安監局、公安分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總指揮。主要職責:對發生在*區境內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協調,統一指揮;宣佈啟動本預案和結束應急狀態;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後,總指揮或總指揮委託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審定批准現場救援方案;擴大應急時,請示區政府啟動《*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市政府啟動《*市危險化學品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2.2辦公室及成員單位

區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委會辦公室),作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綜合協調機構,承擔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擔任。主要職責:負責全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監督檢查鎮(街道)以及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組織危化品應急救援摸擬演習;負責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諮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處理;執行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和指示。

指揮部成員單位由區監察局、人武部、應急辦、宣傳統戰部、經發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城建局、環保分局、社會事業局、農林局、安監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交巡警大隊、交通分局、質監分局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

(1)監察局:負責對應急救援職能部門和應急救援人員履行職責情況的行政監察。

(2)人武部:負責協調駐區隊伍和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參加應急救援工作,配合消防大隊進行事故現場傷亡人員的搜救及中心危險區域的警戒工作;發生大面積毒物泄漏事故時,配合公安分局和事發地政府做好危險區域人員的疏散。

(3)應急辦: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綜合協調工作;向上級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傳達和落實上級的指令和命令。

(4)宣傳統戰部: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情況的宣傳報道,做好涉外人員的安撫處置工作。

(5)經發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器材和物資的調配。

(6)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救援物資及生活用品的發放,做好傷員的安撫工作。

(7)財政局:負責應急救援經費保障。

(8)城建局:負責提供建築及地下管網平面佈置圖和技術諮詢,組織工程機械參加搶險行動。

(9)環保分局:負責做好事故現場環境應急監測和監察;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提出警告及控制措施建議;事故得到控制後,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資對環境產生的污染。

(10)社會事業局:負責組織現場受傷人員救護和衞生防疫工作,確定救護定點醫院;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調配事故現場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救護車輛,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統計上報傷亡人員情況;超出區屬醫院救治能力時,負責與上級醫療機構、紅十字會、血站協調聯繫。

(11)農林局:負責河道截流工作,防止有害物質擴散污染附近水域;組織捕撈、獵殺和處理受有毒物質污染的漁、禽、畜。

(12)安監局:召集有關專家對應急救援及現場處置進行專業技術指導;協調各成員單位完成搶險救援任務;負責事故調查處理。

(13)公安分局:負責事故現場及周邊人員的疏散和現場警戒,保護事故現場,參與事故調查處理;維護社會治安,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14)消防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組織傷員的搜救;事故得到控制後負責有關人員、車輛、裝備的洗消工作。

(15)交巡警大隊: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開避救援“綠色通道”,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16)交通分局:負責指定搶險運輸單位和應急救援特種車輛的調度,組織事故現場物資和疏散人員的安全運輸。

(17)質監分局:負責事故現場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處置。

2.3現場救援指揮部

現場救援指揮部指揮長由區應急救援指揮部委派,負責事故現場救援工作,根據救援需要設立若干救援專業組,審定實施事故現場救援方案,指揮調度現場應急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嚮應急指揮部上報事故現場救援進展情況。

救援專業組在區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救援行動,其主要職責:

(1)綜合協調組:由區應急辦負責,接到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後,通知區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和區委、區政府相關領導報告事故情況,傳達上級部門和區委、區政府領導關於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

(2)安全保衞組:由區公安分局負責,組織治安、交通警察等警力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管制,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必需時,應會同事故發生地政府、當地村委和防化分隊研究疏散方案,及時組織當地羣眾疏散。

(3)搶險救援組:由區公安分局負責,組織消防、工程搶險等專業搶險隊伍,對傷亡人員進行搜救,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事故得到控制後負責洗消,並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區環保分局負責組織環境應急監測和監察,及時瞭解污染狀況,會同專家組提出處置建議。在可能發生對事故所在地附近水域產生嚴重污染並向下遊擴散時,區農林局負責組織力量進行河道截流等工作。區城建局負責提供地下管網平面佈置圖和技術諮詢。區交通分局負責應急救援特種車輛的調度。區質監分局負責壓力容器、特種設備等可能發生風險時的預測,並提供技術保障。事故發生地政府在接到事故報告後,須立即組織就近救援,當地派出所、衞生部門等救護力量應實施前期人員救援。

(4)緊急疏散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當地村委配合,在發生大面積毒物泄漏或因火災、爆炸事故可能引起毒物泄漏時,對可能波及的相關人員及附近居民進行緊急疏散,並妥善安置。

(5)防化分隊:由區人武部負責,配合區消防大隊進行事故現場傷亡人員的搜救及中心危險區域的警戒工作;發生大面積毒物泄漏事故時,配合區公安分局和當地政府做好危險區域人員的疏散工作。

(6)醫療救護組:由區社會事業局負責,應遵循快速、高效的原則,組織就近醫療單位以最快時間趕赴事故現場,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發生羣死羣傷或集體中毒事故時,負責救護力量的組織和急救藥品的調撥、供應。

(7)後勤保障組:由區應急辦、經發局、財政局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和有關部門配合,組織協調搶救物資及裝備的供應、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經費的保障等工作。

(8)事故調查組:由區安監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取證,對所轄事故進行調查處理;當需要時,配合上級調查組開展對較大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9)專家技術組:由區安監局負責,組織有關專家對應急救援及現場處置進行專業技術指導;對事故原因進行技術分析。

(10)善後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單位所在地政府或主管部門負責,也可由區應急救援指揮部責成有關部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處理疏散羣眾及傷亡人員的善後工作。在事故得到控制後,區環保分局負責提出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可能對環境產生污染的善後處置建議,參與調查重大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11)宣傳報道組:由區委宣傳統戰部負責,對外發布信息,接待新聞媒體記者,使外界及時瞭解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和善後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發佈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

三、應急處置

3.1信息報告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或向110(119)、地方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報告,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主要危害物質及危害源、事故性質、波及範圍、發展趨勢、次生衍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接到信息報告後,迅速調集力量,對事故的性質和危害程度進行分析,根據現場情況,判斷並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方案,各成員單位按響應等級迅速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3.2分級標準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和一般事故(Ⅳ級)。事故發生後,事發單位和事發地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

特別重大事故(Ⅰ級):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過程中發生的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地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等。

重大事故(Ⅱ級):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地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等。

較大事故(Ⅲ級):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地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一般事故(Ⅳ級):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地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3.3應急響應

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後,區應急救援指揮部迅速組織成員單位進行會商,根據事故的性質、種類作出應急響應(應急響應方案見附件)。

3.4信息發佈

區委宣傳統戰部、區黨政辦

公室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新聞信息進行綜合分析併發布,組織媒體報道。

3.5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向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提出結束的報告,經區政府批准後,宣佈應急結束。

3.6後期處理

(1)善後處置。區政府相關部門會同事故發生地政府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疏散人員回遷、災後重建、污染消除、生態恢復等。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安定,儘快恢復生產生活。

(2)事故調查。區安監局會同相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事故展開調查。

(3)保險。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後,保險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和合同對參加保險的企業或人員及時開展各項保險理賠工作。

(4)總結評估。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形成書面報告報送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相關部門要研究吸取事故應急救援的經驗與教訓,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有針對性地完善和補充。

四、應急保障

4.1通信和信息保障

區政府開通24小時值班電話(*)和自動傳真(*),有關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開通專線電話,確保通信暢通。

4.2應急救援隊伍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應急隊伍保障的,由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交巡警大隊、人武部防化分隊和城建工程施工單位組成。必要時,報請區政府,協調駐區隊伍參與和支援危險化學品事故搶險救援工作。

4.3救援裝備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救援裝備保障的,由區城建局、人武部、消防大隊負責保障。事發地政府應在現場指揮部的指揮下,協調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保障。

4.4交通運輸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交通運輸及管制的,由交通分局、交巡警大隊提供保障。

4.5醫療衞生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醫療衞生保障的,由區社會事業局組織具有相應能力的醫療救治單位保障。

4.6治安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到治安秩序保障的,由公安部門及相關派出所保障。

4.7物資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物資需求保障的,由區經發局、城建局、衞生局等部門保障。

4.8經費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所需經費的,由區財政局按照《*區財政應急保障預案》執行。

4.9社會動員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到社會動員的,由各鎮、街道負責保障。

4.10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到緊急避難場所保障的,由區人防辦和各鎮、街道負責保障。

火災的應急預案9

1、做好病房安全管理工作,經常檢查倉庫、電源及線路,發現隱患及時通知相關科室,消除隱患,住院患者及家屬不允許私用電器。

2、病區內發生火情後所有工作人員應遵循“高層先撤、患者先撤、重患者和老人先撤、醫務人員最後撤”的'原則,“避開火源,就近疏散,統一組織,有條不紊,”緊急疏散患者。

3、值班醫務人員分工要明確,滅火、疏散、通訊組既分工又合作,要立即組織好患者及家屬,不得在樓道內擁擠、圍觀,並立即通知保衞處及上級領導,夜間電話通知院總值班。

4、根據火勢,使用現有的滅火器材和人員積極撲救,儘量消滅或控制火勢擴大,發現火情無法撲救,馬上撥打“119”報警,並告知準確方位。

5、所有人員立即用濕毛巾、濕口罩、或濕紗布罩住口鼻,防止窒息,儘可能以最低的姿勢或匍匐姿勢快速前進,組織患者撤離時,(危重患者可直接將病牀推至樓梯口再撤離),不要乘電梯,可走安全通道,要調動一切積極因素,並穩定患者情緒,保證患者生命安全。

6、儘可能切斷電源(由消防中心或電工室人員操作),撤出易燃易爆物品,積極搶救貴重物品、儀器設備和重要科技資料。

7、發現某一房間發生火災,室內有易燃易爆物品,要立即搬出,如已不能搬出,要以最快速度疏散鄰近人員。

8、如室內無人,也無易燃易爆物品,不要急於開門,以免火勢擴大、蔓延,要迅速集中現有滅火器材,做好充分準備,打開房門,積極滅火,同時關閉鄰近房間的門窗。

[程序]

做好病房安全管理→消除隱患→緊急疏散患者→立即通知總控室、保衞處或總值班→積極撲救→儘快撤出易燃易爆物品→積極搶救貴重物品、儀器設備和重要科技資料

火情無法撲救立即撥打“119”報警,並告知準確方位

火災的應急預案10

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責任重大,為提高師生安全意識,確保宿舍內學生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發生後的損失,按照上級要求,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此預案。

一、適用範圍

在學生宿舍內發生的突發性安全事故,經領導小組批准,啟動本預案。

二、成立組織機構

(附後)

三、宿舍安全教育與管理

(一)教育學生不在樓梯上追逐打鬧,不從宿舍窗户向外探身張望。

(二)宿舍管理員24小時值班,保證在應急狀態下安全通道的暢通;認真落實學生宿舍晚上值班、查鋪制度,並做好每天的記錄。

(三)宿舍管理員結合有關人員定時在宿舍內檢查各種設施;收繳學生宿舍內的各種鈍、鋭器。

四、各種應急情況預案

(一)火災的預防和教育

1。在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包括點蠟燭、燒煤汽油爐、燒酒精爐等。

2。在宿舍內嚴禁抽煙、嚴禁焚燒紙屑、雜物、燃放煙花爆竹。

3。在宿舍內嚴禁私拉電線,不準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電器燒水、做飯,禁止使用大功率用電器。

4。在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

5。學生要養成安全用電習慣,保護好用電設施和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啟關、移動消防器材,嚴禁破壞消防設施,杜絕消防隱患;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

6。定期保養消防器材,保證應急狀態下的正常使用,宿舍內的安全的通道每週打開一次,一旦出現意外情況確保暢通。

7。因違章用電、用火釀成事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8。不定期進行火災知識講座,觀看此類碟片,讓學生掌握一定的自救辦法。

(二)火災應急處理

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同時第一時間應通知領導,要求支援。一旦發生火災,應積極採取自救措施,首先要打開安全通道,值班老師分塊處理,全方位的通知學生,立即疏散學生,針對宿舍的建築結構安排有秩序的逃離火災現場:南北樓共有四個通道,疏散人員時合理分配保證有秩序的撤離,一至六樓29個房間從中間劃分,向兩邊的安全通道疏散;保證大門暢通,專人負責門口的人員疏散,疏散期間教師應提醒學生用濕毛巾捂住口、鼻。

安全地點:寬闊地帶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不準學生參與救火,教師可利用一切設備滅火,及時報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五、火災發生後的處理,參照《消防安全管理及火災處置預案》。

報警電話110

火警電話119

急救電話120

火災的應急預案11

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的重要場所,居住人員密集,容易引發各類安全事件,安全管理工作責任重大。為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正確處理各種突發事件,最大限降低度事故損失,確保宿舍內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現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此預案:

一、指導思想

增強憂患意識,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工作方針,加強學生宿舍安全教育與監管,做好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工作,切實提高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能力。在處置突發事件期間,堅持以人為本,把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確保我校學生宿舍的安全穩定。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及教育工作要樹立防患於未然的思想,提高防範意識,注重信息的收集和彙報,爭取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做好對突發事件預防工作。

1、二級學院把學生安全教育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列入學院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各班級、學生社團積極配合或組織開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識,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防範能力。

2、要提高認識,落實措施,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特別是假期和敏感時期,要加強防範工作,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3、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要加強對學生的安全防範和思想政治教育,特別要經常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和安全防範教育,增強學生懂法、守法觀念,提高自身安全防範意識;經常以宣傳簡報形式開展流行傳染病知識宣傳教育工作並傳授突發事件的自救方法,從根本上預防突發事件的發生。

4、加強對重點要害問題的`檢查和管理,一旦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或領導報告。

5、加強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要積極開展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諮詢工作,注重心理疏導,培養大學生良好的心理品質,引導大學生健康成長。做好輔導員談心工作,特別加強對心理困難學生的談心工作,及時瞭解心理困難學生的心理狀態,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6、建立一支可靠的信息員隊伍。培養一支起橋樑紐帶作用的、以學生為骨幹的信息員隊伍。以學生黨員為核心,以入黨積極分子、學生幹部為骨幹,在學習、工作和生活當中,宣傳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瞭解學生的思想動態,正確引導,充分發揮學生組織“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作用,從而獲取深層次、預警性的信息,增強安全預防工作的主動性和針對性,充分發揮學生黨員和幹部作為宣傳員、信息員、安全員的作用。

(二)加強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和技能培訓工作

要積極開展應急處置的技能培訓,定期組織應急模擬演練,提高協同作戰,快速反應的防控能力;要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技能培訓,增強學生以及宿舍管理人員的應急處理和自救能力;參與宿舍管理工作的老師和學生幹部要熟練掌握宿舍樓內各種安全設施、設備的使用方法,要熟悉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恰當應對和處理突發事件。

(三)加強安全檢查工作

要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安全檢查,對晚歸、通宵不歸、酗酒鬧事、賭博、違章用電等各類違紀行為及時查處,對學生宿舍內的違章電器、爐具、管制刀具等各種違禁物品要予以沒收,並按照《XXXX大學學生手冊》的相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嚴格處理;學生因違章用電、用火釀成事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四)加強值班巡查工作

要按照學校要求做好各宿舍區輔導員值班室的值班安排,值班時間段分別是:上午8:00-11:40,下午14:30-17:40,晚上19:00-23:30(冬季為19:00-23:00);值班人員在值守期間,須時刻保持通訊暢通,並駐守值班室,不定期巡查所負責區域;要認真做好學生諮詢答疑工作,並第一時間處理宿舍區內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

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發生火災的應急預案

1、查看火情。如學生宿舍出現失火情況,發現火情學生在火情初起時,可先視情況自行組織滅火,同時報學生宿舍樓值班人員或宿舍管理員。宿舍樓值班人員應馬上切斷起火宿舍和左右相鄰兩個宿舍的電源或宿舍樓總電源,報告保衞處、學生處和物業公司,並立即到達現場查看火情。

2、報警。如失火為一般性火情(火勢較小、發展較慢,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先報學校保衞處警衞值班室(新校區xxxx-XXXXXXXX,東校區xxxx-XXXXXXXX以及消防管理科(xxxx-XXXXXXXX),由學校保衞處根據情況進行處置。如火勢較大,依靠學校自己的力量難以撲滅,應立即撥打“119”報警電話(講清失火單位和具體地點,火勢的大小,有無人員被困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繫電話),然後撥打校保衞處報警電話以及消防管理科電話。

3、滅火。如火勢較小,為一般火情,宿舍管理人員要在保證自身安全情況下,儘可能利用救火設備(如滅火器、消防栓等)對初始火災進行撲救,並等待學校保衞處工作人員的到來。當火勢較大,難以控制或已發生險情,管理人員和現場學生要首先確保人身安全,立即撤離火災現場,等待公安消防部門前來滅火。

4、疏散。火災現場工作人員根據具體情況,開啟疏散通道並組織學生有序進行緊急疏散到安全地帶,各學院負責清點人數,確保樓內所有人員安全撤離。

5、自救。一旦發生火災,管理人員和廣大學生要保持冷靜,並根據情況積極採取自救措施,最大限度減少人身和財產損失。

6、善後處理。火災發生後,宿舍管理人員和學生要配合消防部門和保衞處做好現場保護和調查取證工作。取證完畢後,組織清理現場,安置受損宿舍學生住宿,做好心理疏導等後續工作。

(二)發生治安事件的應急預案

若學生宿舍發生失盜、打架鬥毆、校外人員尋釁滋事及其他治安或刑事案件時,宿舍管理人員、當事人或目擊者應按以下步驟進行處置:

1、報警。迅速撥打校園報警電話:新校區xxxx-XXXXXXXX和東校區xxxx-XXXXXXXX,説明具體地點和簡單情況。

2、報告。及時向當事人所在學院、保衞處、物業公司及學生處報告。

3、處理。

(1)保衞處工作人員、物業公司主管人員、學生處工作人員和學院相關學工人員要迅速趕到事發現場,隔離當事人,同時疏散圍觀人員,如當事人不聽制止要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2)保衞處、學生處工作人員對事件進行調查,根據情況進行處理,對於違法案件要移交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3)對於失盜事件,要在第一時間通知學生保護好現場,以利於學校保衞處和警務人員調查取證。

(4)事件相關人員均須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如實彙報所瞭解情況。

(三)發生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

如當地發生地震、強降雨、雷電等自然災害,應按以下步驟進行應對:

1、通報信息。對於強降雨、雷電等可準確預知情況,學生宿舍管理人員要根據氣象預報和上級通知,及時向學生通報情況,做好預防知識宣傳和信息傳達工作。對於地震等不能準確預知的自然災害,如接到上級的地震預警時,要根據學校統一要求,做好避震自救常識的宣傳教育、信息通報和思想穩定工作。

2、做好防範。

(1)強降雨、雷電發生前,宿舍管理人員、物業工作人員、學院學工人員要對宿舍樓各種設備設施及公共場所門、窗進行檢查,學生要對本宿舍門窗進行檢查,排除安全隱患。

(2)強降雨、雷電發生時,工作人員要對宿舍樓內設備設施及公共場所門窗進行巡查,對發現問題及時進行處理。學生要保持冷靜,關閉宿舍電源並將各種電器從插座上撤下,待在宿舍內不要外出,關好宿舍陽台門窗,不要到陽台觀望。

(3)地震等事前沒有預知自然災害發生時,首先要保持鎮定,不要匆忙逃離宿舍樓,以防發生擁擠踩踏事故,造成意外人身傷害。其次發現人員要大聲呼叫,提醒學生利用周圍條件積極自救。主震過後,宿舍管理人員要迅速切斷宿舍樓電源,以防發生次生災害,並立即組織學生從宿舍樓內有序撤離至安全地帶。

3、實施救援。自然災害發生後,根據當地政府和學校統一安排,積極開展災害現場救援工作。

(四)發生人身傷害、突發疾病、疫情傳染病的處理預案

當學生宿舍發生人身傷害事件、學生突發疾病或發現疫病傳染病時,要根據情況按以下步驟進行處理:

1、及時彙報。

(1)若學生出現人身傷害或各種突發疾病(如暈厥、腹瀉不止、大出血、內出血、骨折等)時,當事人、發現人員或宿舍樓值班人員應立即撥打校醫院值班電話(xxxx-XXXXXXXX)報告值班醫生(如情況緊急或傷害嚴重,須直接撥打120急救電話),同時報告當事人所在學院、學生處、保衞處和物業公司,以上人員接到報告後要立即趕往事發現場。

(2)學院根據病情嚴重程度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3)將相關情況向學生處進行彙報,學生處根據具體情況與相關部門聯繫,並向學校領導彙報。

2、恰當處理。

(1)校醫院值班醫生進行緊急救治,並安排撥打“120”急救電話將受傷害或患病學生送往就近醫院(傷情、病情嚴重的情況原則上應與“120急救中心”説明指定送往株洲市中心醫院)。保衞處、學生處、學院和物業公司人員對事件進行調查,並做好周圍學生的思想安撫工作。

(2)若學生髮病原因疑似為食物中毒,不要清理學生的嘔吐物及現場,以備檢查。同時應立即對其它學生宿舍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其他有類似症狀的學生,以便進行救治。

(3)若懷疑為傳疫情傳染病,應立即關閉本棟宿舍樓大門,禁止學生出入,並向學生處及相關應急處理機構彙報,啟動學校應急預案。

(五)發生重大事件的應急預案

為防止和及時處理學生宿舍區發生的非法集會、遊行、示威以及集體罷餐、罷課、聚眾鬧事、未經批准集體外出等各類學生重大事件,相關工作人員按以下要求進行處置:

1、做好預防。

(1)宿舍樓棟管理人員、學工老師、學生信息員要密切關注學生的思想動態,尤其是在國內外發生重大事件、重大節日、學校舉辦重大活動、畢業生離校等敏感時期,要深入學生宿舍走訪瞭解,及時掌握學生思想變化情況。

(2)宿舍樓棟管理人員、學工老師、學生信息員一旦在學生宿舍樓發現影響校園與社會安全穩定、可能引起學生重大事件的大、小字報、標語、橫幅、言論、網絡輿情等信息時,要立即向學生處報告。學生處進行調查後,根據具體情況牽頭組織相關部門聯動處置,做好重大事件預防工作。

2、迅速報告。一旦發生學生重大事件,宿舍樓棟管理人員、物業公司主管人員、學生信息員應立即向保衞處、學生處報告。保衞處、學生處接到報告並進行調查瞭解後,應立即向各二級學院反饋,同時向分管校領導報告。

3、妥善處理。

(1)相關部門和學院領導接到報告後,應立即趕赴現場,瞭解情況,並啟動學校重大事件應急預案。

(2)相關學院全體學工老師要深入學生一線,做好學生思想安撫工作,穩定學生情緒,防止事態擴大。

(3)二級學院要協同保衞處、學生處對事件發生原因、過程進行調查,並將相關調查結果報校領導。

(4)二級學院、學生處根據調查結果提出處理意見,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5)學校宣傳部門要做好媒體採訪、輿論管控及新聞報道等相關工作。

火災的應急預案12

一、危險源

變壓器、抽油機電機、開關箱、發電機、電器、線路

存放地點:作業現場

二、事故可能

1、抽油機電機、開關箱、發電機、線路、電器短路;

2、變壓器、電器等負荷過大。

3、人為因素造成電器起火

由於電器着火可能引發井口、油罐火災或爆炸造成經濟損失;因火災煙霧中有大量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氣體,吸入後容易造成人員窒息死亡;若逃避不及,被火燒傷或燒死;

三、事故狀態:

由於電器着火可能引發井口、油罐火災或爆炸造成經濟損失;因火災煙霧中有大量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氣體,吸入後容易造成人員窒息死亡;若逃避不及,被火燒傷或燒死;若未及時滅火,一旦油罐着火,極易發生爆炸和造成人員傷亡。

影響範圍:燒燬井場作業設備及工具,油罐着火發生爆炸和造成人員傷亡

四、應急指揮系統

1、指揮電話

2、救援小組名單及分工

組 長:

職責:全面負責指揮處理事故及通訊聯繫

副組長:

職責:協助組長指揮處理事故

組 員:

職責:現場搶險

五、事故應急措施

(一)斷電滅火

撲救帶電設備和線路火災時,為了防止火災蔓延擴大和影響滅火人員之安全,應設法及時切斷電源,然後進行撲救。

1、需要剪斷對地電壓在250V以下的線路和380/220V的三相四線制電氣線路時,可穿戴絕緣手套和絕緣靴,用斷電剪將電線剪斷。切斷電源位置應在電源方向的絕緣瓷瓶附近,以防導線剪斷落地造成對地短路或觸電傷人。對三相絕緣線路,在剪斷非同相電線時,應在不同長度的位置上剪斷,但對於扭纏在一起的多股線,不能同時剪斷,也應分相在不同長度位置上剪斷。剪斷後,斷頭要用膠布包好,防止發生短路。

2、在自動空氣開關或油斷路器等主要開關沒有斷開前,不能隨便操作隔離開關,因為隔離開關沒有滅弧能力,一旦用隔離開關切斷負荷電流,會產生強烈的'電弧,易燒損設備和人身傷亡事故。因此,不允許用隔離開關切斷負載電流。

3、用閘刀開關切斷電源時,應穿好絕緣手套用絕緣操作杆或乾燥的木棍操作。因為在撲救火災時,受潮和煙燻的開關絕緣強度降低,如果用潮濕的手去操作,會造成觸電事故。

4、切斷用磁力起動器控制的電器設備時,應行用按鈕開關停止電器設備運行,然後在沒有負荷電流的情況下,使用絕緣操作杆或乾燥木棍操作斷開閘刀開關,以防帶負荷操作產生電弧傷人。

5、電容器和電纜在切斷電源後,仍有殘留電壓,為防止殘留電壓傷人,仍不能直接接觸或搬動電容器和電纜。滅火時要參照帶電滅火要求進行撲救。

(二)用滅火器帶電滅火

火災發生後,如果等待斷電滅火,就會延誤戰機,使火勢蔓延擴大。為了迅速有效地控制火勢,可使用二氧化碳、1211、乾粉等滅火器帶電滅火。這些滅火器的滅火劑電阻率大,導泄電流小,因此,只要保持適當距離,便可以直接施救。

由於滅火器的射程有限,用滅火器進行帶電滅火時,應注意與帶電體保持足夠的距離,以保證撲救人員的安全。使用上述滅火器進行帶電滅火時,要注意其滅火劑絕緣強度、滅火射程(表1),同時滅火器的器身、噴嘴及人體與帶電體之間應保持表2所列的最小安全距離。

表1 常用滅火劑的絕緣強度和滅火射程

表2 使用滅火器帶電滅火時的最小安全距離

(三)、若有人員受傷,如果是發生缺氧窒息和煙霧中毒時,應迅速將病人轉移至空氣新鮮流通處,注意保暖和安靜;對己出現窒息者,要立即送醫院作氣管切開術;對呼吸、心跳驟停者應施現場心肺復甦救生術。對I度燒傷者,可用冷水沖洗或浸泡10~20分鐘;對淺Ⅱ度燒傷引起的水泡,不應剪破以免細菌感染,應保護燒傷創面,用乾淨的布、衣服蓋在創面上,給傷員喝些淡鹽水;對深Ⅱ度或Ⅲ度燒傷者,可在創面上覆蓋清潔的布或衣服,若心跳、呼吸停止應進行現場心肺復甦。對休克者要進行抗體克治療,並迅速將傷員送醫院。

創面均不應塗任何藥劑或油膏,以免破壞創面而影響診斷或引起創面感染。如果有人在逃生時發生骨折,應先固定再搬動,對頸椎或胸腰椎損傷者,需作頸部固定術,並由三人平託傷員至木板上,取仰卧位。

六、防範措施

1、施工現場員工要有通訊設備。

2、施工現場要按規定配備絕緣手套、絕緣棒及消防器材,並定期檢查、保養,保證絕緣手套、絕緣棒和消防器材完好,能使用。

3、隊幹部按要求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崗位員工按要求進行崗位巡迴檢查,發現隱患要及時彙報和整改。

4、對電氣設備做好檢查維護工作,壞的及時修理和更換,不許電器設備帶病使用。

5、每班作業前按安全五分鐘卡片、七想七不幹卡片進行危害識別和開好班前班後會。

七、最近醫院:

xxxx

八、撤離地點:

井場以外

九、求援保障

1、通訊保障:

火警:119 隊應急組長:

2、安全防護保障:

滅火器:35kg2個、8kg4個 消防桶2個 消防鏟2把 石棉被:2張

滅火器每半月檢查一次。

火災的應急預案13

職工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責任重大,為提高師生安全意識,確保宿舍內職工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發生後的損失,按照上級要求,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此預案。

一、適用範圍

在職工宿舍內發生的突發性安全事故,經領導小組批准,啟動本預案。

二、成立組織機構(附後)

三、宿舍安全教育與管理

(一)教育職工不在樓梯上追逐打鬧,不從宿舍窗户向外探身張望。

(二)宿舍管理員24小時值班,保證在應急狀態下安全通道的暢通;認真落實職工宿舍晚上值班、查鋪制度,並做好每天的記錄。

(三)宿舍管理員結合有關人員定時在宿舍內檢查各種設施;收繳職工宿舍內的各種鈍、鋭器。

四、各種應急情況預案

(一)火災的預防和教育

1、在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包括點蠟燭、燒煤汽油爐、燒酒精爐等。

2、在宿舍內嚴禁抽煙、嚴禁焚燒紙屑、雜物、燃放煙花爆竹。

3、在宿舍內嚴禁私拉電線,不準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電器燒水、做飯,禁止使用大功率用電器。

4、在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

5、職工要養成安全用電習慣,保護好用電設施和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啟關、移動消防器材,嚴禁破壞消防設施,杜絕消防隱患;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

6、定期保養消防器材,保證應急狀態下的.正常使用,宿舍內的安全的通道每週打開一次,一旦出現意外情況確保暢通。

7、因違章用電、用火釀成事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8、不定期進行火災知識講座,觀看此類碟片,讓職工掌握一定的自救辦法。

(二)火災應急處理

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同時第一時間應通知領導,要求支援。一旦發生火災,應積極採取自救措施,首先要打開安全通道,值班老師分塊處理,全方位的通知職工,立即疏散職工,針對宿舍的建築結構安排有秩序的逃離火災現場:南北樓共有四個通道,疏散人員時合理分配保證有秩序的撤離,一至六樓29個房間從中間劃分,向兩邊的安全通道疏散;保證大門暢通,專人負責門口的人員疏散,疏散期間教師應提醒職工用濕毛巾捂住口、鼻。

安全地點:寬闊地帶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不準職工參與救火,教師可利用一切設備滅火,及時報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五、火災發生後的處理,參照《消防安全管理及火災處置預案》。

報警電話110 火警電話119 急救電話120

火災的應急預案14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學校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對能力,建立健全應急反應機制,保障學校師生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特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學校事故災難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學校事故災難類突發公共事件包括校園火災、交通事故、水面冰面溺水、擁擠踩踏、建築物倒塌、煤氣中毒、爆炸、危險物品泄漏污染、水電煤氣等能源供應故障,組織師生外出實習、參觀、考察等集體活動,以及校園周邊、學校所屬企事業單位發生的突發安全事故等。

二、應急處置組織體系及職責

1、學校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與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成立應急處置工作小組,明確成員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制定各種事故災難類突發公共事件校級應急預案,突發事件發生後,應在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預案;加強教職工和學生的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演練;事故發生後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當地黨委、政府報告情況,配合相關部門積極開展應對處置工作;重大事故發生後,在組織救援時,應注意保護好現場,等待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和事故處理;善後階段要做好有關師生及家長的安撫慰問和心理輔導等相關工作,保持校園穩定。

2、學校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保衞處。李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學校應急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保衞處承擔。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信息報送及工作協調,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及時收集、分析和掌握突發公共事件預警機制,制定應對指導意見和應急措施,為應急領導小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提供決策和依據;督導、協調各處室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和處置工作;及時總結和推廣經驗;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等。

三、預防、預警和信息報送機制

1、預防

學校按照國家和教育廳的要求,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安全工作責任;改進學校安全管理,加強全體教職工的安全工作能力建設;做好應對事故災難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方面的儲備工作,確保應急設施、設備和經費落實。

2、預警

針對省教育廳的預警信息和工作要求,學校及時做好人力、物力和財力方面的儲備和安排。

3、信息報送

學校建立暢通的信息傳輸渠道和嚴格的信息上報機制,完善快速應急信息系統。

信息報送原則

(1)迅速:發生事故災難類突發公共事件的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當地黨委、政府和教育廳上報事故信息。

(2)準確:信息內容要客觀詳實,全面準確,不得漏報、瞞報、謊報、延報。

(3)直報:一般事故災難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採取分級報送的原則。發生特別重大事件,必要時學校可越級上報。

(4)續報: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後,學校應向當地黨委、政府和教育廳及時續報。

信息報送機制

(1)初次報告

發生事故災難突發公共事件後,學校應在第一時間(事發2小時內)將事件初步情況報告省教育廳和當地黨委、政府。

重大、特別重大事故災難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必要時學校可以越級報送。

初次報告內容:事件發生時間、地點、規模、破壞程度、傷亡人數、可控程度、發展趨勢、事件的初步性質和事故可能原因等。

(2)過程報告

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學校應每天將事件發展情況報告省教育廳。較大事件(Ⅲ級)和一般事件(Ⅳ級)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學校應及時將事件發展情況報告教育廳。

過程報告內容:事件發展狀態、控制情況、傷情變化、事故分析、性質判斷、採取措施、下一步處置安排等。

(3)結果報告

事件結束後,應將事件處理結果逐級報告上級,直至教育部應急處置工作組。

結果報告內容:處理結果、影響程度、責任追究、整改情況、公眾及媒體各方面的反應等。

四、事故災難等級劃分

根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教育系統的實際情況,事故災難按嚴重程度,從低至高可分為Ⅳ級—Ⅰ級。

1、一般事件(Ⅳ級)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一般事件(Ⅳ級);其他則視情需要作為Ⅳ級事件對待。

(1)造成3人以下師生死亡;

(2)10人以下師生重傷;

(3)學校遭受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4)對學校教學秩序產生一定影響。

2、較大事件(Ⅲ級)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較大事件(Ⅲ級);其他則視情需要作為Ⅲ級事件對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師生死亡;

(2)10人以上50人以下師生重傷;

(3)學校遭受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4)對學校教學秩序產生較大影響。

3、重大事件(Ⅱ級)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重大事件(Ⅱ級);其他則視情需要作為Ⅱ級事件對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師生死亡;

(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師生重傷;

(3)學校遭受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4)對本地區的教學秩序產生重大影響。

4、特別重大事件(I級)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事件(I級);其他則視情需要作為Ⅰ級事件對待。

(1)造成30人以上師生死亡;

(2)100人以上師生重傷;

(3)學校遭受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

(4)對本地區的教學秩序產生特別重大影響。

五、學校常見事故災難應急處置措施

學校發生各種突發事故後,應急領導小組在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教育廳做好信息上報工作的同時,迅速啟動應急響應程序,立即組織力量深入事發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並將處置情況和後續發展情況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教育廳報告。

學校突發公共事件基本應急處置措施如下:

1、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學校一旦發生火險,應在第一時間撲救。如果火勢失控,要指派專人向119、110報警,並告知發生火災的位置、燃燒物種類、被困人員情況。立即啟動學校火災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當地黨委、政府報告。

(2)聽到火警後所有人員應該立即進入緊急狀態,教室、實驗室、圖書館等師生聚集場所的教師或工作人員立即組織師生進行快速有序疏散。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派專人斷後清場,並確認人員全部撤出,將全體師生疏散到室外安全地點並立即清點人數。

(3)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人員進行自救,轉移重要財務;迎候消防員,並告知火災位置、燃燒物種類、被困人員情況;切斷電源、氣源;指派校醫負責現場搶救,如發現有人受傷,馬上實施常規救助,並立即通知急救中心救援。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儘快恢復恢復教育教學正常秩序。

2、交通事故處置措施

(1)現場人員立即報警(122、110、119),並向急救中心求救(120),以防延誤救助時間。學校領導如在現場要迅速報告教育廳,如不在現場,在向上級報告的同時,要迅速趕到現場。

(2)保護好事故現場,記錄肇事車輛車牌號碼,等待交管部門處理。

(3)如有傷員,應組織校醫對重傷員進行搶救,並以最快速度將全體事故人員送往醫院進行全面檢查,確保不發生漏診。

(4)通知家長到校(或醫院),準備好接待室,接待家長;

組織教職工做好其他學生的心理疏導工作,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5)成立相應工作小組,在上級部門領導下組織相關人員協助交管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好傷亡學生家長撫慰、保險理賠等工作。

3、水面冰面溺水事故

(1)當得知學生髮生溺水的消息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學校要立刻撥打110和120,請求警務人員和醫務人員迅速趕赴現場救助。在組織營救或撥打求助電話的同時,第一時間將事故情況報告教育廳。

(2)聯繫出事學生家長,做好溺水死亡學生家長撫慰工作,協助做好保險理賠工作,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4)進一步加強學生防溺水教育,完善應急預案,臨近湖面水面的學校,應事先落實救援部門,配備專用救援設備。

4、擁擠踩踏事故

(1)踩踏事故發生後,學校要立即啟動擁擠踩踏事故應急預案,迅速撥打120、110,搶救受傷人員。在第一時間向教育廳和當地政府報告。

(2)學校要採用一切有效手段將學生儘快疏散到安全地點,禁止無關人員滯留現場,防止有人故意製造恐慌氣氛,避免再次發生事故。

(3)在專業醫務人員到達之前,學校應指派專人(校醫、衞生教師)對傷員採取必要的救助措施,為救治傷者贏得時間。

(4)學校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事故的最新情況,特別是學生傷亡的情況;清理校舍,整合學校資源,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學校正常秩序。

(5)組織人員到醫院看望受傷學生,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好治療、康復和醫療費等敏感問題;認真接待好家長,穩定家長情緒,做好傷亡者家屬的撫慰工作,協助做好保險理賠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後處理工作。

(6)對學生進行心理輔導,消除事件對學生心理的負面影

響;進一步完善教師在學生集中上下樓梯時的值班制度。

5、建築物倒塌事故

(1)當學校發生房屋、圍牆、廁所等建築物倒塌事故時,要根據災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撥打120、119求救電話,同時向教育廳報告,學校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全面指揮救援工作。

(2)組織教師帶領所在班級學生,在第一時間迅速有序地撤離到安全地帶;如來不及撤離,教師應組織學生迅速躲避到安全位置,等待時機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

(3)迅速採取切斷煤氣、電源等有效措施,防止其它事故發生,密切關注連帶建築物的安全狀況,消除繼發性危險;組織有救援能力的教職工開展有序的自救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及時解救受困人員,搶救傷病員。

(4)積極配合政府或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保障臨時教室的使用,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認真接待好家長,做好傷亡學生家長的撫慰、保險理賠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和善後處理工作。

6、煤氣中毒事故

(1)當發現有學生煤氣中毒後,立即啟動校級應急預案,同時撥打110、120求救電話,迅速向教育廳報告。組織相關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迅速到位,開展搶救工作。

(2)救助人員到達現場後先關閉氣源、開窗通氣。不在煤氣濃度過高的現場使用手機、開關電器,防止明火引發煤氣爆炸。救助者在進入和撤離現場時,匍匐行動更安全。

迅速將中毒者轉移到通風良好、空氣新鮮的地方。根據中毒程度現場採取不同的救助措施,對輕度中毒者可將其攙扶到空氣新鮮的房間休息,首先要鬆解中毒學生的衣釦,清除口鼻分泌物,保持呼吸通暢,有條件的可以吸氧;對中度以上中毒者(昏迷不醒者)立即手掐人中穴,同時呼救;對心跳呼吸微弱或已停止者,立即進行人工呼吸,胸外按壓,並迅速送往醫院搶救。

(3)在上級部門領導下組織相關人員做好傷亡學生的家長安撫工作,協助做好保險理賠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調查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責任人相應責任。

7、大型羣體活動事故

(1)在學校舉辦的各類大型文體活動中,一旦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撥打110、119、120等求救電話,並在第一時間向教育廳、當地政府報告,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援救助。

(2)穩定現場秩序,組織師生有序疏散逃生,避免繼發性事故發生。

(3)學校和有關部門領導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揮部署,組織疏導、搶救傷病員。如出現師生傷亡等情況,立即組織有救助能力人員實施現場基本救助,等待專業醫療救助人員的到來。

(4)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後工作;做好學生的心理疏導和撫慰工作,消除事件對其心理的不良影響;及時總結,進一步完善大型羣體活動專項安全保衞方案,落實安全保衞措施。

8、校園爆炸事故

(1)學校發生爆炸事故後,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在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的同時,立即撥打110求救電話,如有人員傷亡,應立即撥打120求救電話。

(2)學校要在爆炸現場及時設置隔離帶,封鎖和保護現場,疏散人員,控制好現場的秩序,檢查並消除繼發性危險,防止次生事故發生,切實保護好師生安全。

(3)如果發現肇事者或直接責任者,應立即採取有效控制措施,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4)在爆炸事故中應組織有救援能力的人員對受傷者進行現場救護,並撥打120或立刻以最快的方式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5)認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搜尋物證、排除險情,防止繼發性爆炸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排查受損建築,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6)穩定家長情緒,組織人員到醫院看望受傷學生,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好治療、康復和醫療費等敏感問題;對學生進行心理輔導,消除事件對其心理的不良影響;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完善門衞制度,增強師生的防範意識和能力。

9、危險物品泄漏污染事故

(1)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險物品泄露,或因違反有關規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災難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同時設置污染區。

(2)對有明確污染源的'事故,應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對於化學危險品污染事故,程度輕微的,應啟動學校相關應急預案進行處理,情況嚴重的,要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和教育廳報告,由當地人民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對不明污染源的事故,應配合有關專家、技術人員赴事故現場進行調查檢驗,查明危險品類型,確定主要污染物質以及產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查明情況後,要迅速制定消除或減輕危害的方案,立即組織人員實施。

對發生有毒物質污染可能危及師生生命、學校財產安全的,學校與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立即採取相應有效措施,控制污染蔓延,並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必要時應疏散或組織師生撤離。

重大污染事故,學校應在1小時內向當地環保部門報告。

(3)危險或危害排除後,學校應配合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好後續工作;做好師生的心理疏導工作,如實通報污染狀況,消除家長、社會的心理恐慌。

10、後勤安全保障事故

(1)發生跑水、斷電、燃氣泄漏等重大事故時,立即撥打119、110求救電話,報教育廳,必要時請求當地有關專業部門支持。

(2)學校有關領導、負責同志要立即趕到現場,組織人員迅速採取應急措施,進行搶修和搶救,控制事態;必要時做好師生的疏散工作,保證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做好現場保護,並聯系地方政府衞生防疫部門進行檢疫、化驗和排污處理,力爭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3)學校後勤部門要對校內重點場所以及供水、供電、供暖和通訊等關鍵設施做進一步全面細緻檢查。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確保各種服務設施的安全運行。

11、校園周邊安全事故

(1)校園周邊突發安全事故後,學校要立即向教育廳報告,同時聯繫當地黨委、政府和公安部門等獲取安全保衞援助。在教育廳、當地黨委、政府和公安部門的統一指揮下,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師生安全。

(2)加強門衞制度,防止一切可疑人員進入校園;積極協助當地有關部門妥善處理事故,防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3)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有關情況,穩定師生員工情緒,維護校園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盪。

(4)再次全面檢查校園周邊環境,細緻排查有可能影響到師生安全的各種因素,及時向校園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部門報告,提請開展集中專項整治,及時解決問題,消除隱患。

12、學校所屬企事業單位安全事故

(1)學校所屬企事業單位發生了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要及時向學校和有關部門報告,學校接到報告後在第一時間向教育廳報告。

(2)本着控制事態發展、積極救人、努力減少生命和財產損失、保持穩定的原則處理所發生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

(3)認真做好善後工作,調查處理事故責任人;儘快恢復學校教育教學秩序。

(4)學校和有關企事業單位根據具體生產工作情況,吸取教訓,進一步完善本單位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13、師生集體外出活動安全事故

(1)組織師生實習、參觀、考察等集體活動時,發生意外事故應及時向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並撥打110、120求救電話。

(2)積極爭取事故發生地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援幫助;組織有能力的教師和學生積極開展自救工作。

(3)學校領導應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有關情況,消除恐慌,確保學校內部穩定。

(4)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傷亡學生的理賠工作,慰問傷亡學生家屬;對於提出的合理要求,但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對師生、家長做好説服教育工作;做好師生心理安撫工作,穩定師生情緒,保障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五、應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學校要建立健全並落實突發事故災難類公共事件信息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各環節運行機制,完善信息傳輸渠道,保證信息傳輸設施和通訊設備完好,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2、物資保障

學校建立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物資儲備,保障妥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物資充足,並做到物資存放合理、通道順暢,運輸便利、安全。特殊應急物資應由專人保管,保證物資、器材正常完好。

3、資金保障

學校要嚴格保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

4、人員保障

學校組建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備隊,一旦啟動預案,立即投入使用。應急預備隊要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的具體情況和應急處置工作要求及時調整組成人員。學校的預備隊主要由安全保衞、醫療衞生和維護穩定等工作部門人員組成。

5、培訓演練保障

學校積極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隊伍的技能培訓,定期進行安全演練,提高協同作戰和快速反應能力。

六、附則

1、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2、本預案由學校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與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並負責解釋,並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火災的應急預案15

消防安全工作關係到學校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人命關天,不得有絲毫馬虎。根據“預防為主”的原則,以預防杜絕特大火災,尤其是羣死羣傷事故為目標。進一步改進和加強消防安全和滅火救援工作,落實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增強抵制火災事故的能力,盡力消除或減輕火災事故的損失程度,特制定消防應急疏散預案。

一、火災初期的處置步驟

全體師生、特別是學校領導和值班人員要有高度的防火意識,堅持經常性的檢查。牢記學校值班電話及火警電話:119。

(一)發現火災事故苗頭或遇有火災事故時應及時向學校值班室報警,或撥打火警電話,請求有關部門及時增援,以便儘快進入現場組織指揮、撲救。

(二)在撥打報警電話的同時,組織現場人員用滅火器具進行撲救,力爭能夠有效控制火情,儘量把火災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在發現火災有蔓延擴大,且一時無法撲滅時,應迅速組織引導室內人員疏散、撤離現場,清除各種障礙,疏通各種通道,為消防部門的人員、設備進入現場撲救創造條件。並與車輛、醫療、物管部門聯繫,為傷員救治、物資供應管理做好準備。

二、重大火災處置步驟

(一)組織領導

為防止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時出現混亂局面,使滅火工作得到及時有組織、有步驟的進行。各部門能積極配合,指揮得當,處置有方,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根據實際情況成立學校火災救急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由學校主管校長負責,德育處、校長辦公室、總務處的主要領導參加。下設: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通信聯絡組、保障救護組、物品管理組、現場協調組。

(二)任務、要求

1.滅火行動組:由學校義務消防人員組成。主要任務是:發生火情時能迅速組織人員儘快趕赴現場,指揮消防隊隊員和廣大教師進行救火。要求:務必做到召之即來,來則能戰,衝得上,救得出。力爭把火災消滅在初級階段,盡力減少或避免人員傷亡、財產損失。

2.疏散引導組:由後勤管理人員組成。主要任務是:在管理人員的配合下,迅速組織室內人員從安全通道有序疏散,撤離火災現場。同時為即將前來增援的消防部門人員、車輛清除道路障礙、開闢通道,引導其進入有利地形,積極配合消防部門進行撲救。

3.通信聯絡組:由安管辦人員和學校辦公室主任人員組成。主要任務是:利用喇叭、電話、手機等通訊設備及時溝通聯絡,當好學校滅火救急領導小組的“眼睛”、“耳朵”。力爭使其把人力、物力用在最為關鍵的地方,確保滅火指揮機關通信聯絡暢通,指揮正確及時。

4.水電保障與人員救護組:由總務處和衞生室人員組成。主要任務是:接警後立即通知斷電、並增大水源壓力。校衞生室要儘快組織人力、物力趕赴現場對傷員實施救護,根據要求應迅速派車輛,將危重傷員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救治。確保救火用水和傷員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

5.物品管理組:由總務處有關人員組成。主要任務是:對從現場搶救出的物品進行妥善保管,對貴重和危險物品要派專人看管並逐件登記造冊,以免重複損壞、丟失。

6.現場協調組:由德育處人員組成,分管消防同志負責。主要任務是對現場的情況進行認真、科學的分析,根據校滅火小組的指示,靈活調配,正確指揮救火力量和滅火器具的投放和使用。確保滅火工作忙而不亂,高效有序,以免因人為因素造成人員生命、財產損失。

三、教育、培訓

(一)各班級要堅持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種形式(如黑板報、圖片、滾動電子屏等)宣傳、普及消防知識,通過組織師生學習《消防法》和防火滅火基本知識,懂得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遇到火災人人都有參加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災報警電話119,基本學會使用滅火器材撲救初期火災。

(二)加強消防安全人員和義務消防隊的管理和教育培訓、力爭使其做到“四會”,即會宣傳消防知識,會操作滅火器具,會疏散人員,會逃生自救。教學樓、辦公樓、實驗室等處,防火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每學期至少兩次檢查各處的防火情況,發現火災隱患及時處理。

(三)定期不定期堅持對消防設施的檢查、維修、更新。教學樓、辦公樓、實驗室的每層樓都備有滅火器或消防栓,防火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要負責定期檢查防火設施,保證設施和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四)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有專門存放室,由實驗員負責保管,保衞人員要作為重點巡查部位,做好安全保衞工作。利用易燃易爆物品做實驗的教師,必須在實驗或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五)一旦發生火情,首先報警,每位師生都有報警義務。報警早、損失小,發現火災應急報“119”、“120”、“110”。報火警時要做到:

1.沉着鎮定,不要掛錯電話,不延誤時間。

2.講清起火地置、地點、樓層、部位及報警人的姓名、電話

3.講清燃燒的是什麼物質,起火位置、火勢大小、有無人員被困、消防車能否到達現場。

4.報警後,應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導接應消防車進入火場滅火。

5.報警後,應立即組織在場人員撲救火災、救助被困人員及疏散人員、物資。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全體人員務必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性。自覺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覺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處於戒備狀態,樹立常備不懈的思想,確保消防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