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綜合的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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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不在預期的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更糟,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交通運輸綜合的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交通運輸綜合的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綜合的應急預案1

為加強20xx年道路交通運輸安全工作,保障旅客走得及時,走得舒心,走得放心,保證國慶節假日期間客運秩序和道路安全生產以及生活物質正常運輸,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確立領導小組

為保障我縣20xx年道路國慶節假日期間交通運輸安全,保障組織工作,我所成立道路運輸領導小組:

二、運力保障

道路運輸期間,根據州處的統一部署和我縣實際情況,為確保運力的充足,結合客運站車輛運行實際,安排3輛客運車輛作為應急車輛,同時安排5輛5噸以上的貨車作為我縣客貨運輸的儲備運力,貨車安排情況具體如下:,以備應急時統一調度指揮。

三、加強安全管理

(一)全面開展隱患排查。班線客運、旅遊客運、維修企業要結合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系統,認真做好汛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事故隱患和安全管理薄弱環節,重點排查參營車輛技術狀況、車載安全應急設施設備、駕駛員資格和培訓情況、衞星定位監控設備情況等關鍵環節,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強化措施、落實到人、限期整改銷號,並建立隱患排查整治檔案。對未參加培訓教育的駕駛員和車載安全應急設施設備配備不齊全、安全技術狀況不合格的車輛一律不得參加營運。

(二)抓牢從業人員安全教育。道路運輸企業在汛前務必對營運駕駛員開展一次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要結合道路運輸相關法律法規、典型案例及自然災害或突發情況的應急處置操作技能,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教訓培訓,進一步提升從業人員的安全操作技能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盯緊重點領域安全監管工作。要盯緊超長客運、旅遊客運等重要領域,進一步強化各項安全監管措施落實,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管控措施,如遇極端惡劣天氣、道路斷道或封閉等預警情況時,運輸企業要果斷採取調整發班時間、繞道運行、停班等避險措施,避免冒險通進;對不具備安全通行條件的線路,堅決不得安排客運車輛發班通行;如已在運行途中的,要及時向駕駛員發送預警信息,通知駕駛員將車輛停放到安全地帶等待,或在公安交警指揮下按照規定的繞行線路運行。

(四)強化源頭車輛動態監控。各運輸企業要認真落實監控管理制度,對重點線路要實行全天候、全過程實時監控,及時發現和處理駕駛員超速、超載、疲勞駕駛、屏蔽衞星定位車載終端等違法違章行為,將安全隱患及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超長線客運車輛要認真落實凌晨2點至5點停車休息或接駁運輸制度,嚴禁客運車輛夜間22時至次日凌晨6時通行三級以下(含)山區公路。

四、着力強化道路運輸安全工作合力

(一)強化層層落實的責任機制。要切實履職盡責,主要負責人對防汛工作要親自過問、親自部署,要落實節假日期間責任和工作任務,切實做好汛期各項工作。

(二)加強部門溝通協調機制。各單位要牢固樹立道路運輸安全責任大過天的思想,加強相關部門的溝通聯繫,進一步建立完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處理措施及搶險救援機制,形成信息共享的整體合力,及時掌握運輸線路沿途地區極端天氣、汛情、地質災害,道路通行條件、交通管制等重要信息的預警預報,及時採取應急處理措施,防範和降低事故災害損失。

五、切實加強組織保障

(一)強化日常應急工作。要嚴格按照“一崗雙責、失責追責”的要求,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結合今年國慶節假日實際,及時修訂和完善自然災害和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等應急預案,認真做好搶險救援物資、裝備、器材的儲備,細化應對措施,有針對性宣傳普及道路運輸安全及事故處理相關知識,一旦發生災害或事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做到組織領導有力、救援到位及時、物資裝備充足,提高應急響應和搶險救災處置能力。

(二)嚴格值班值守制度。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值守,堅持汛期領導帶班和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關鍵崗位24小時在崗值班制度。國慶節假日期間,我所將重點對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及值班情況進行抽查檢查,對安全責任不落實、職責履行不到位、安全事故隱患突出問題及值班情況進行通報。

(三)及時報送信息。各單位要明確道路運輸安全事故信息報送人員,一旦發現險情要堅持邊處置邊報告、邊核實邊報告,確保相關信息及時、準確、規範上報,汛期期間事故等信息報送給當班值班人員。各道路運輸企業務必要在9月29日前將汛期聯絡員報我所對口業務科室備案。

交通運輸綜合的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及依據

以科學有效有序應對各類突發事件,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促進我縣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省(區、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框架指南》、《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陝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陝西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渭南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合陽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結合合陽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合陽縣轄區內的各類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指導由縣政府負責或參與的突發事件風險防控、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恢復與重建等應對活動。

1.3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於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3)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建立健全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機制。

(4)依法應對、科學處置。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健全完善應急管理機制,充分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法治化、科學化和專業化水平。

(5)資源整合,社會參與。做好廣大人民羣眾的宣傳教育工作,有效整合和合理利用社會資源,充分依靠人民羣眾,利用現有資源,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把社會、公眾的參與同政府管理有效結合,形成政府、企事業單位和各類志願者隊伍相結合的突發事件應對機制,實現突發事件應對的社會化。

1.4突發事件的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衞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1.4.1突發事件的分類

根據突發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事件分為以下四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各類企業(工礦商貿行業),公共場所及機關、事業單位等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火災事故、危險化學品事故、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和建設工程施工事故等),交通運輸事故(公路、鐵路等),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供水、排水、電力、燃氣、道路、橋樑、通信、信息網絡、建設工程、特種設備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3)公共衞生。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和藥品安全事件、職業危害、動物疫情、飲用水安全、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重大事件、油氣供應中斷突發事件、金融突發事件、民族宗教領域突發事件、涉外突發事件、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等。

上述各類突發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的其他類型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1.4.2突發事件的分級

各類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造成損失、危害程度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並遵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分為四級: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具體分級標準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並在相應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中予以明確。

1.5應急預案體系

合陽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與渭南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相銜接。全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總體應急預案是全縣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縣政府應對突發事件的規範性文件,由縣政府制定,報市政府備案。

(2)專項應急預案是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重要專項工作而預先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對突發事件的具體類型級別、牽頭處置機構、應對方式及政策措施、具體處置程序、保障措施等內容做出規定。由縣政府有關部門牽頭制定,報縣政府批准後實施,同時抄送市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對跨區域、跨流域等關聯性強的突發事件,由相關單位根據實際組織編制預案。

(3)部門應急預案是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本部門(行業、領域)某一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涉及部門工作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部門應急預案由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其應對突發事件的需要制定,報縣政府備案後實施。

(4)基層單位應急預案是基層組織機構根據自身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的應對處置突發事件的操作指南,要突出“具體措施”,重點確立基層單位的主體責任,強化各單位對各類危險源的防控和監管措施,明確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救援和具體的處置程序、方法,要簡明實用,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早處置。

2組織指揮體系

2.1領導機構

合陽縣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應急委”)是全縣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領導機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道)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應急委第一主任由縣委書記擔任,主任由縣長擔任;副主任由縣委各常委、縣政府各副縣長擔任;成員由各鎮(街道)、部門、相關下屬單位以及駐合單位、重點企業等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

應急委主要職責:

(1)研究確定全縣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

(2)全面領導全縣突發事件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事後恢復與重建工作;

(3)當突發事件超出本縣處置能力時,依程序請求上級政府支援;

(4)分析總結年度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研究決定下年度應急管理工作計劃;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2.2辦事機構

縣應急委辦公室設在應急管理局,由應急管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承擔縣應急委日常工作。

主要職責:負責應急管理相關文件以及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記錄、處理與報告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各鎮(街道)、部門、下屬單位、駐合單位、重點企業等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組織修訂合陽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負責協助縣委縣政府領導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完成應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應急委成員單位:政府辦、宣傳部、人武部、總工會、團縣委、應急管理局、發展和改革局、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文化和旅遊局、衞生健康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醫療保障局、城市管理執法局、商務和經濟技術合作局、各鎮(街道)、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洽川風景名勝區管委會、生態環境局合陽分局、氣象局、煤炭事務中心、紅十字會、消防救援大隊、供水公司、供電分公司。

主要職責:

政府辦:在縣應急委領導下,按照領導指示、安排,及時召集各部門、各單位參加縣政府或縣應急委相關會議,協調各鎮(街道)、各部門在縣應急委的領導下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負責各級工作組的接待和保障工作。

宣傳部(融媒體中心):負責通過各類媒體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等常識;負責加強突發事件輿情的監督管控,按規定及時發佈搶險救援等信息;協調新聞媒體,負責信息發佈、輿情收集、新聞報道和境內外記者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人武部:負責組織、協調武警和民兵趕赴事發現場開展搶險救援等工作;負責來合支援救災的軍事力量之間的協調工作;必要時向上級部隊報告請求支援。

總工會:督促指導各級工會組織,積極宣傳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提高企業職工安全防範意識;監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參與協調事故傷亡職工相關撫卹和理賠工作。

團縣委:負責組建和管理全縣應急志願者隊伍,組織志願者隊伍參與應急知識宣傳和搶險救援工作;對口協調前來我縣進行支援的縣外應急志願者隊伍。

應急管理局:負責縣應急委辦公室日常工作,履行應急值班值守、信息彙總上報、綜合協調處置等職能。指揮調度全縣綜合救援隊伍以及各行業部門專業救援隊伍,開展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督促指導各行業主管部門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按照規定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建立全縣應急管理專家組,為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提供政策諮詢和技術支撐。經縣政府委託授權,牽頭成立事故調查組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會同發改等部門建立全縣物資儲備庫,確保各類突發事件物資保障。

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全縣救災救援物資的儲備、管理和供應工作,建立應急保障數據庫;督促有關部門根據需要儲存充足的相關應急物資,及時補充和更新常備儲存物資,協調督辦醫藥、糧食、油料、鋼材等應急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負責民生主要商品價格監測預警工作,會同應急管理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等相關部門開展災害恢復重建規劃編制與組織實施;指導和協助恢復重建項目編制和申報;積極爭取上級補助資金支持恢復重建

教育局:負責編制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督促下屬單位、各學校結合實際制定各自應急預案,加強日常演練;發生突發事件時,迅速組織師生緊急疏散,做好學生安全避險工作;組織各級各類學校應急知識普及和宣傳教育工作,確保學生掌握自救互救本領;組織管理在校學生的應急疏散、安置、心理諮詢;做好縣域內學校建築物隱患排查、登記、治理工作。

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電信、移動、聯通等通訊單位搶修通信設備設施,保障各指揮系統和重要部門的通信暢通;對處在災區或事故區域易發生次生災害而影響通信設施的情況,採取緊急處置措施,確保通信暢通;協調配合住建、交通等部門組織所需大型機械裝備,充分運用科技手段配合相關救援隊伍開展救援工作。

公安局:負責黨政機關、重要部門、金融單位、看守所、救濟物品集散點、儲備倉庫等重要目標的警戒;負責社會治安管理和重點目標的安全保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秩序,保證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負責特殊單位及羣體的監控和安置。

民政局:做好相關人員的轉移、安置和救災工作,保障羣眾能夠得到及時安置;指導各鎮(街道)制訂和實施困難羣眾生活救助工作方案;負責指導各鎮(街道)組織和接受救災捐贈。

財政局:負責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資金保障,按照規定及時撥付應急資金,並對其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因公傷亡人員的工傷認定以及保險理賠等工作。

自然資源局:負責全縣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調查、災情分析、趨勢預測、災情速報;加強森林防火的預防管理,發現火情及時處置;負責縣域內應急避險場所規劃工作;積極參與各類搶險救援工作。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提供城市道路、排水等市政設施的搶險技術支持,協助城管局開展市政基礎設施搶修;負責全縣建築施工、燃氣經營站點及燃氣管網的日常安全監管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參與相關應急救援工作。

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督促下屬單位、各運輸企業、公路施工單位等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負責交通系統各站點的配合協調工作;負責開闢應急通道,組織公路、隧道、橋樑等交通設施搶修、維護,打通應急救援專用通道;安排協調運力,優先保證搶險救援隊伍、傷員和救災物資運輸的需要;加強對道路、橋樑等險情動態監測以及隱患治理。

水務局:負責全縣水庫、淤地壩、堤壩等水利設施監測,並指導應急搶險、排險工作;檢查、監測災區飲水安全,並做好臨時供水協調、準備工作;負責縣域內水利設施安全監管和應急處置工作。

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各類農業園區、果蔬冷庫、畜牧養殖以及涉農項目領域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做好畜禽防疫和疫情監測,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文化和旅遊局:負責組織本系統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和專家開展各旅遊景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應急救援工作;對事故造成的文物損毀及時採取措施加以保護,組織做好A級景區、星級酒店、旅行社和網吧、KTV等公眾聚集場所的安全監管和應急處置工作。

衞生健康局:負責組織本系統醫療救護和衞生防疫隊伍開展應急救援,轉送救治傷員,安排相關醫療機構及時接收救治危重傷員;配合做好遇難人員屍體的處置。

退役軍人事務局:配合人武部,組織民兵參加抗震救災及搶險工作;配合做好應急避險場所的基礎設施建設、維護,以及受災羣眾在應急避險場所的安置工作。

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本系統特種設備專業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遊樂設施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負責組織本系統相關專業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城市管理執法局:負責做好城市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市政基礎設施及市政工程隱患排查治理,會同住建局組織指導市政基礎設施的安全性評估工作;配合做好事故受災羣眾避難場所的安置工作;負責組織本行業領域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商務和經濟技術合作局:負責社會商貿物資穩定;負責組織相關專家配合做好賓館、超市、農貿市場等商貿企業及成品油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工作,並提供相關技術指導。

各鎮(街道):負責組建轄區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督促村(社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組建轄區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督促相關企業制定各自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提高企業應對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組織協調各類企業應急救援工作。

洽川風景名勝區管委會:負責組建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並定期演練,組織開展所轄景區應急救援工作。

生態環境局合陽分局:負責對事故災難造成的空氣、水質、土壤及飲用水源水質等污染物監測和組織監督防控治理工作;加強環境監測和隱患排查,防止污染擴散。

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加強監測預警,及時發佈重大氣象預警信息,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氣象保障服務。

煤炭事務中心:負責組織協調專業礦山救護隊以及兼職救援隊開展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或聘請相關專家參與指導煤礦事故救援工作。

紅十字會:組織紅十字會員和志願者參與紅十字志願服務活動;負責對口捐贈物資接收、發放和管理;負責向外界對口組織發出提供救災援助的呼籲,接受外界紅十字會和國際社會通過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提供的緊急救助。

消防救援大隊:按照應急委或應急管理局指令,組織縣級綜合救援隊伍趕赴事發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協調現場其他相關專業救援隊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供水公司:負責生活供水管網建設、維護和搶修,保證羣眾生活供水;組織相關專業力量開展城市供水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供電分公司:負責組織電力應急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電力設備事故、處置大面積停電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縣級相關指揮部指令安排組織快速修復相關電力設施設備,根據需要安裝臨時發電設備,保障應急救援工作的電力供應。

本預案未納入成員單位的其他部門,按照“三管三必須”(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結合本部門職責和突發事件處置需要,全力做好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2.3指揮機構

根據突發事件應對需要,設立突發事件專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專項應急指揮部”),在應急委領導下,組織、協調和指揮相關類別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專項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原則上由常務副縣長擔任,也可根據需要由縣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副縣長擔任,成員單位由有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專項應急指揮部可根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實際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必要時,專項應急指揮部自行轉換為現場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主要職責是:對全縣相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做出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在發生突發事件時,決定分級響應專項應急預案;協調有關方面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協調有關鎮(街道)和部門提供應急保障,調度各方救援資源等;協調駐合武警中隊以及民兵參與應急救援;向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政府彙報應急處置情況;及時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2.4工作機構

專項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各類突發事件對應的牽頭部門。主要負責組織落實專項應急指揮部決定;負責專項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培訓、演練和評估;承擔專項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專項應急指揮部可根據需要設立以下應急工作組:

(1)搶險救援組

牽頭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各鎮(街道)

主要職責:針對不同突發事件類型,會同各成員單位實施搶險救援、搜救傷亡人員、控制事態發展。

(2)醫療救護組

牽頭單位:縣衞健局

成員單位:縣醫院、縣中醫院、縣婦幼保健院、鎮(街道)衞生院等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醫療救護工作,調動縣域醫療資源,就地搶先救治危重病人,及時轉運傷員。

(3)警戒疏散組

牽頭單位:縣公安局

成員單位:縣交通運輸局、縣交警大隊、各鎮(街道)

主要職責:調集警力,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和警戒工作;維護現場治安,防止事故現場人為破壞和其他突發事件;維護事故現場附近交通秩序。必要時,現場指揮部可報請縣應急委協調駐地武警部隊協助。

(4)後勤保障組

牽頭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商務和經合局、縣市監局、縣住建局、縣工信局、縣水務局、供電公司、各鎮(街道)

主要職責:負責調集事故處置工作中各種搶險所需車輛、工程機械、材料及電力、排水、通風、滅火等設施;負責食品、生活日用品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負責為搶險救援、新聞媒體、有關事故調查人員等提供食宿和所需交通工具;保障事故現場電力、通訊暢通。

(5)信息報道組

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縣融媒體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新聞發佈工作;協調解決新聞發佈、報道中出現的問題;收集、跟蹤輿情信息,組織輿論引導。

(6)善後處置組

牽頭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民政局、生態環境局合陽分局、總工會和各鎮(街道)

主要職責:組織受災人員安置和災後重建,協助受災人員社會救濟(包括心理救助);確保安置點各項生活用品的供給;實施受災區域環境監測工作,防止次生災害。

2.5專家組

各專項應急指揮部和有關部門應建立突發事件防範應對專家庫,在突發事件發生後,根據需要抽調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調查評估等工作提供決策諮詢等技術支持。

3運行機制

3.1風險防控

各級各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風險調查和評估制度,依法對各類風險點、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評估、分級、登記,建立台賬,定期進行檢查、監控,責令有關單位採取安全防範措施,建立信息共享機制,並按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佈。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研究制定風險分級分類標準和管理辦法。突發事件應對主要牽頭部門在每年年底對下一年度突發事件發生發展趨勢進行研判和預測分析,提出防範措施建議,報本級人民政府。

各鎮(街道)、經開區、洽管委要統籌建立完善社區、村、重點單位網格化風險防控體系。有關部門要落實風險管控措施,及時發現和處置各類風險隱患,對重大風險點和危險源要制定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做好監控和準備工作。

3.2監測

各鎮(街道)、經開區、洽管委及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監測制度,整合監測信息資源,完善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牽頭部門負責相應突發事件監測信息集成。要根據突發事件種類特點,建立健全地震、地質、氣象、洪澇、乾旱、森林火災、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煙花爆竹批發經營儲存運輸、排污單位、重大關鍵基礎設施、傳染病疫情、動物疫情等基礎信息數據庫,完善監測網絡,劃分監測區域,確定監測點,明確監測項目,配備設備設施和人員,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監測。加強有關行業重大風險監控的研究,對重大風險點、危險源進行辨識、監測、分析,採取有效措施進行防範,減少或杜絕發生重大損失。

3.3預警

3.3.1確定預警級別

各鎮(街道)、經開區、洽管委及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預警制度,統籌預警信息發佈,充分運用各類傳播渠道,解決預警信息發佈“最後一公里”問題。

對可以預警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公共衞生事件,有關部門收集到徵兆信息後,組織分析評估,研判發生的可能性、強度和影響範圍以及可能發生的次生、衍生突發事件,確定預警級別。按照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預警級別由高到低可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黃色預警(Ⅲ級):預計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或已發生一般事件、事態有擴大趨勢,由市人民政府或上級人民政府負責發佈。

藍色預警(Ⅳ級):預計發生一般突發事件,事態可能擴大,由縣政府負責發佈。

預警級別對照國家和省有關部門制訂的具體劃分標準執行,縣級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3.3.2預警信息發佈

(1)預警發佈層級。當突發事件已經發生,但尚未達到Ⅳ級標準時,縣政府要發佈Ⅳ級預警信息;當突發事件已經超過Ⅳ級標準,但尚未達到Ⅲ級標準時,縣政府上報市政府,由市政府發佈Ⅲ級預警信息;當突發事件已經超過Ⅲ級標準,縣政府逐級上報,由省政府發佈Ⅱ級或Ⅰ級預警信息。特殊情況,可視情提升發佈層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預警發佈內容。預警信息主要內容包括髮布單位、發佈時間,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範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諮詢電話等

(3)預警發佈方式。通過廣播、電視、通信、信息網絡、手機、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或組織人員逐户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承擔應急處置職責的單位接到預警信息後,應及時向發佈預警信息的單位反饋接受結果。

3.3.3預警行動

(1)發佈Ⅳ級(一般)預警後,一般採取以下響應措施:

①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向社會公佈接報突發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強對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

②啟動應急組織指揮系統,各工作機構進入戰備狀態,並按照各自職責展開工作;

③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及時對突發事件信息進行綜合分析評估,科學預測突發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影響範圍和強度,確定突發事件響應的級別;

④定時向社會發布與公眾有關的突發事件預測信息和分析評估結果,並對相關信息的報告工作進行管理;

⑤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布可能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警告,宣傳避免、減輕危害的常識,公佈諮詢電話。

(2)發佈Ⅲ級(較大)、Ⅱ級(重大)和Ⅰ級(特別重大)警後,在Ⅳ級(一般)預警響應措施基礎上,應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①命令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處置指揮人員、值班人員、專家學者、技術骨幹等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後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

②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並確保其處於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③加強對重點單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衞,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④採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運行;

⑤轉移、疏散或撤離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並予以妥善安置,轉移重要財產;

⑥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公共場所的活動;

⑦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採取特定措施避免或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

⑧加強相關輿情監測,主動迴應社會公眾關注的問題,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範性、保護性措施。

3.3.4預警調整與解除

發佈預警信息的單位要密切關注風險變化情況,並依據事態變化情況和專家建議,按程序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並及時發佈。當確定突發事件不可能發生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相關風險已降至可接受水平,發佈預警信息的單位應及時宣佈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解除已經採取的有關措施。

3.4應急處置與救援

3.4.1信息報告

(1)信息報告制度。各鎮(街道)、經開區、洽管委及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創新基層網格員管理體制機制,統籌災害信息員、羣測羣防員、氣象信息員、民兵情報信息員、網格員等資源,建立統一規範的基層網格員管理制度,實現村(社區)網格員全覆蓋,並落實風險隱患巡查報告、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報告、災情第一時間報告等職責。

(2)信息報告責任主體。縣政府及其部門和其他與突發事件有密切關係的單位是突發事件信息受理報告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突發事件警情,有權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3)信息報告渠道、時限和程序。突發事件信息監測和收集機構、其他與突發事件有關密切關係的單位獲悉突發事件信息後,應當立即向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獲悉突發事件信息的其他單位和個人,可以通過110、120、119等常用報警電話,或向當地人民政府特設的統一突發事件報警電話報警,或向轄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接警部門接報後應迅速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緊急重要信息報告單格式附後)。

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地鎮(街道)、各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後,必須作好記錄,立即核實情況,並在事件發生後30分鐘內上報縣政府,最遲不超過1小時;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應當在事件發生後15分鐘內上報縣政府,緊急情況下,可先通過電話口頭報告,並隨後及時報送書面信息。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4)信息報告內容。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簡要經過、影響範圍、人員傷亡(失聯)、房屋倒塌損壞、交通通信電力等基礎設施損壞、事件發展趨勢、現場救援和已經採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

(5)涉港澳台僑、外籍人員,或影響到境外的突發事件,需要向有關國家、地區國際機構通報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6)各應急牽頭部門要建立健全信息快速獲取機制,完善突發信息報送和信息共享系統,融合相關部門、地方的應急資源信息、地理信息、事件動態信息等,為突發事件應對提供信息保障。鼓勵獲悉突發事件信息的公民主動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或者指定的專業機構報告。

3.4.2先期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應立即組織本單位應急力量和工作人員營救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威脅人員;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並採取其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擴大;迅速控制可疑的傳染源,積極救治病人,組織醫療救護;向屬地政府(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對因本單位引發的或主體是本單位人員的社會安全事件,有關單位負責人要迅速趕赴現場開展勸解、疏導工作。

事發地的村(居)民委員會和其他組織要根據突發事件預案,組織羣眾開展自救互救,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或按當地政府的決定、命令,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事發地鎮(街道)要根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或上級政府的決定、命令,調動應急力量,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並及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

在境外發生涉及我縣的突發事件,縣有關部門應第一時間啟動應急機制,採取措施保護我縣相關人員和機構生命財產安全及合法權益。

3.4.3分級響應

縣應急委辦公室、縣政府有關部門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必須迅速核實突發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範圍、等級和可控情況等,確認滿足應急響應的條件(響應的具體條件在各專項應急預案中明確)、屬於需要由縣政府負責組織處置的突發事件的,立即提出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建議,經縣應急委批准實施。必要時,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作出決定。

當突發事件已經發生,達到IV級(一般)響應時,由縣應急委啟動本預案或相關專項預案,組織應急處置。

當突發事件達到Ⅲ級(較大)及以上,由縣應急委啟動本預案或相關專項預案展開先期處置的同時報告市人民政府。在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4.4指揮與協調

(1)突發事件發生後,在先期處置的基礎上,由有關牽頭部門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指揮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2)一般突發事件發生後,由各鎮(街道)會同縣應急委辦公室負責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縣政府有關部門給予指導和協助。

(3)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由縣應急委負責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一般突發事件轉化為需要由縣政府負責組織處置的突發事件時,各鎮(街道)和縣政府有關部門應按程序及時向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4)需要縣政府組織處置的突發事件,由縣應急委統一指揮或指導各鎮(街道)、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主要採取如下應對措施:

①啟動相關應急預案,並向縣應急委報告;對各鎮(街道)提出具體明確的處置、應對要求,責成縣政府有關部門立即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②發生或確認即將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後,縣政府有關領導、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趕赴事發地現場指揮;需要由縣政府組織處置的其他突發事件,由縣應急委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或縣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趕赴事發地進行指導和協調,調集應急隊伍和應急物資開展應急處置。

③應急委組織、協調發改局、公安局、人社局、消防救援大隊、應急管理局、交通運輸局等有關部門及時提供應急保障。

④必要時,依法調用人力,徵用單位和個人的場所、設備、設施及其他物資等。

⑤其他相關應急措施。

(5)參與現場處置的部門(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規定的時限要求,及時向縣應急委辦公室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置情況。

(6)當中、省、市啟動或成立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並根據有關規定啟動相應級別的響應時,縣有關部門和縣政府要在中、省、市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配合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7)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多層級啟動應急預案的,其指揮與協調按下級服從上級的原則執行。

(8)在突發事件共生、伴生、耦合或次生、衍生其他突發事件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現場指揮機構的,由社會危害程度和影響相對嚴重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統一指揮、協調。

(9)全縣或部分地區需要進入緊急狀態的,按上級緊急狀態的相關規定實施。

3.4.5處置措施

(1)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公共衞生事件發生後,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應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應急措施:

①組織現場人員、應急測繪、勘察隊伍等利用無人機、雷達、衞星等手段獲取現場影像,分析研判道路、橋樑、通信、電力等基礎設施和居民住房損毀情況,重要目標物、人員密集場所和人口分佈等信息,提出初步評估意見,並向現場指揮機構和有關部門報告。

②組織營救受災和被困人員,疏散、撤離並妥善安置受威脅人員,必要時組織動員社會力量有序參與應急救援和受災人員救助工作。

③組織開展醫療救治、衞生防疫和公共衞生調查處理、應急心理救助、健康教育等醫療衞生工作,治療傳染病人和疑似病例,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根據需要對易感染人羣採取應急接種、預防性服藥等。

④組織開展搶險工作,控制危險源、減輕或消除危害,並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鐵路、交通運輸、公安等有關部門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的優先安排、調度、放行,確保搶險救災物資、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⑤搶修被損壞的交通、水利、通信、供水、供電、供氣等公共設施,確保生產生活基本需要。

⑥開展環境監測,追蹤研判污染範圍、程度和發展趨勢,切斷污染源,控制和處置污染物,保護水源地等環境保護重點目標,減輕環境影響,開展災後環境風險排查,處置事件應對產生的廢物。

⑦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人員密集活動或者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採取其他保護措施。

⑧啟動本級政府設置的財政預備費和儲備的應急救災物資,必要時調用其他急需物資、設備、設施、工具。

⑨做好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保障,開展衞生防疫工作,確保災區羣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確保大災之後無大疫。

⑩開展遇難人員善後處置,妥善處理遇難人員遺體,做好遇難人員家屬安撫等工作。

組織開展救災捐贈活動,接受、管理、分配捐贈款物。

依法從嚴懲處囤積居奇、哄抬物價、製假售假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穩定市場價格,維護市場秩序。依法從嚴懲處哄搶財物、干擾破壞應急處置工作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維護社會治安。

採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

(2)社會安全事件發生後,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應急措施:

①瞭解分析事件起因,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和説服教育,及時疏導化解矛盾和衝突。

②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對使用器械相互對抗或以暴力行為參與衝突的當事人依法實行強制隔離,妥善解決現場糾紛和爭端,控制事態發展。

③對特定區域內的建築物、交通工具、設備、設施以及燃料、燃氣、電力、水的供應進行控制,必要時依法對網絡、通信進行管控。

④封鎖現場有關場所、道路、查驗現場人員身份證件,限制有關公共場所內的活動。

⑤加強對易受衝擊的核心機關和單位的警衞,加強對重點敏感人員、場所、部位和標誌性建築的保護。

⑥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事件時,立即依法出動警力,加大社會面檢查、巡邏、控制力度,根據現場情況依法採取相應的強制性措施,儘快恢復社會秩序的正常。

⑦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交通運輸、醫療救治、通信、搶險救援物資裝備、羣眾生活、社會秩序、新聞宣傳、專家技術等應急保障工作牽頭協調部門,應組織編制並指導下級部門編制相關保障方案,督促做好保障體系建設,完善快速反應聯動機制。保障方案管理比照應急預案管理。

(4)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政府,必要時可以依法向單位和個人徵用應急救援所需設備、設施、場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資,請求其他地方政府提供人力、物力、財力或技術支持;要求生產、生活必需品和應急救援物資的企業組織生產,保證供給;要求提供醫療、交通等公共服務的組織提供相應的服務;組織協調運輸經營單位優先運送處置突發事件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應急救援人員及受到突發事件危害人員。

3.4.6信息發佈與輿論引導

各級應急指揮機構要制定統一的信息發佈與輿論引導方案,與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同時研究、同時部署、同時行動。

(1)信息發佈由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政府或其設立的應急指揮機構按照有關規定組織。

(2)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地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第一時間按照信息發佈有關規定通過主流媒體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適時舉行新聞發佈會,並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發佈工作。發生較大、一般突發事件後,要及時發佈權威信息,根據處置進展動態發佈信息。法律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的根據其規定。

(3)信息發佈形式主要包括通過新聞網站和官方微博、微信等新聞媒體平台發佈信息,以及提供新聞通稿、舉行新聞發佈會或接受媒體採訪等,具體按有關規定執行。

(4)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政府要加強信息發佈內容的管理和輿情分析,及時迴應社會關切,迅速澄清謠言,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形成積極健康的社會輿論。

(5)未經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參與處置工作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外發布事件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應急處置的信息。

3.4.7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或者相關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後,縣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宣佈應急結束,逐步停止有關應急處置措施,應急隊伍和工作人員有序撤離。同時採取或者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發社會安全事件。現場指揮機構停止運行後,通知相關方面解除應急措施,進入過渡時期,逐步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3.5恢復與重建

3.5.1善後處置

縣政府應當根據遭受損失的情況,制定救助、補償、撫慰、撫卹、安置等善後工作方案,對突發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按照規定給予撫卹、補助或補償,並提供心理諮詢及司法援助,妥善解決因處置突發事件引發的矛盾和糾紛。有關部門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險監管機構要組織、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查勘和理賠工作。

3.5.2調查與評估

(1)縣政府應及時查明突發事件的發生經過和原因,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組織參與處置的單位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復盤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將調查評估情況向上級政府報告。較大突發事件由縣政府配合市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評估,並向市政府作出報告。

(2)縣政府有關部門或單位於每年第一季度組織對本行業(領域)上年度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全面評估,向縣政府報告,抄送相關類別突發事件應對牽頭部門。縣政府組織對本行政區域上年度突發事件進行全面評估,並向市政府報告,抄送上級相關類別突發事件應對牽頭部門。

3.5.3恢復重建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受突發事件影響地區的政府要立即組織制定恢復重建計劃,及時組織和協調發展改革、財政、公安、交通運輸、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水利等部門恢復社會秩序,儘快修復被損壞的交通、通信、水利、供水、排水、供電、供氣等公共設施。

需要上級政府提供資金、物資和技術支持的,由事發地政府提出請求,上級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審批後組織實施。

4應急保障

縣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分工和總體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保障工作。

4.1隊伍保障

(1)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主力軍。合陽縣消防救援大隊承擔各類突發事件綜合性消防救援保障任務。

(2)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骨幹力量。應急管理、公安、自然資源、交通運輸、水務、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農業農村、文化和旅遊、衞生健康等主管部門根據職能和實際需要,加強本行業的專業應急隊伍建設。

(3)民兵和武警部隊是應急救援的突擊力量。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強與當地駐合部隊建立健全應急聯動工作機制。根據需要,按有關規定,請求協助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4)基層應急隊伍是第一時間先期處置的重要力量。各鎮(街道)及村(社區)應當單獨建立或者與有關單位、社會組織共同建立基層應急救援隊伍。

(5)社會應急力量是應急救援的輔助力量。各有關單位要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充分發揮紅十字會、共青團作用,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等有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縣應急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督促各鎮(街道)、各部門強化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及時發現問題,提出對策建議。

4.2經費保障

(1)縣政府要將突發事件防範和應對工作所需經費納入縣級財政預算。

(2)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3)縣政府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相應的徵用補償或救助政策,報縣政府審批。

(4)縣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5)鼓勵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應對突發事件提供物資、資金、技術支持和捐贈。

(6)建立健全災害風險保險體系,鼓勵單位和公民參加保險。各鎮(街道)、經開區及縣政府有關部門應當為專業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減少應急救援人員的人身風險。

4.3物資裝備保障

(1)縣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加強相關類別應急物資和裝備儲備,完善應急物資裝備管理協調機制。縣應急管理局、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財政局、縣商經局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建立健全縣重要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並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2)各鎮(街道)、經開區、洽管委及縣政府有關部門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工作,或與有關企業簽訂協議,保障應急救援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處置裝備的生產、供給。

(3)加強應急力量訓練條件建設,推進應急訓練設施開放共享。

4.4醫療衞生保障

縣衞生健康部門負責組織醫療衞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衞生專家,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和衞生監督等衞生應急工作,及時為受災地區提供藥品、器械等衞生和醫療設備。必要時,協調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衞生力量參與醫療救助工作。

4.5交通運輸保障

縣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要為應急救援人員及物資運輸提供交通方便,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交通幹線及有關設施被毀壞時,縣交通運輸局要迅速組織搶修或架設臨時通道,保障交通路線暢通,確保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運達,滿足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公安部門負責協調對事發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必要時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

4.6治安維護保障

縣公安部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治安維護,制定相關維護治安、交通秩序的行動方案,加強對重點地區、場所、人羣、物資設備的安全防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採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惡化,維護社會秩序。

4.7人員防護保障

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完善緊急疏散管理制度和程序,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眾安全、有序轉移或疏散到應急避難場所或其他安全地帶。各有關部門為涉險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裝備,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科學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安全。

4.8通信信息保障

縣工信局、融媒體中心等部門負責指導、協調全縣突發事件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工作,建立健全保障工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體系,確保通信暢通。

4.9公共設施保障

縣發改、工信、住建、應急、環保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4.10基礎信息服務保障

縣氣象部門應當加強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和預警,及時提供氣象分析資料,為應急處置提供氣象信息服務。

縣水務部門應當及時提供河流、水庫水情的監測、預報和預警,為應急處置提供水文資料和信息服務。

縣自然資源部門應當負責組織協調有關單位為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提供事發地導航定位、遙感監測、地圖影像等地理信息服務。

4.11科技和技術保障

建立縣級應急指揮平台和有關部門應急指揮平台,滿足突發事件監測監控、預測預警、應急值守、信息報告彙總與發佈、視頻會商、綜合研判、輔助決策、指揮協調、資源調用和總結評估等功能。有條件的鎮(街)要建設適用的應急指揮平台,並與縣級應急指揮平台互聯互通。

建立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諮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應急處置工作。

4.12區域合作保障

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應急管理區域合作,建立健全應急管理聯動機制、應急資源區域共享機制。

加強與毗鄰縣的應急管理交流合作,不斷完善應急管理聯動機制,加強訓練基地共享與應急演練聯動,為應對區域性突發事件提供合作與聯動保障。

5預案管理

5.1預案編制與審批發布

總體應急預案由應急管理部門組織編制,由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後,以縣人民政府名義印發,報送上級人民政府備案。

專項應急預案由牽頭部門組織編制,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批,必要時經本級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或專題會議審議,以本級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抄送上級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部門應急預案由有關部門編制,經部門有關會議審議,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本級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基層組織和單位應急預案由基層組織或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發,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向有關部門備案。

各級各類應急預案銜接遵循“下級服從上級,專項部門服從總體,預案之間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則。

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在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基礎上進行。在編制應急預案的過程中,應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和基層的意見,必要時,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和組織專家評審。

5.2應急演練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協同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有關部門制訂應急演練計劃並付諸實施。

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應每3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演練,法律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基層組織和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經常性地開展應急演練。

5.3預案評估與修訂

(1)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範管理。制定應急預案的單位應當每3年對預案進行評估,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並對預案是否需要修訂做出結論,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範管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①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②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④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⑤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⑥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⑦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3)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突發事件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的,修訂工作應參照本預案規定的預案編制、審批、備案、公佈程序組織進行。僅涉及其他內容的,修訂程序可根據情況適當簡化。

(4)各部門、鎮(街道)及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等,可以向有關預案編制單位提出修訂意見。

5.4宣傳與培訓

縣政府及有關部門針對本地區特點定期開展應急預案教育培訓工作,將應急預案作為應急管理培訓的重要內容,納入領導幹部培訓、公務員培訓、應急管理幹部日常培訓內容。

應急預案發布後,各部門應積極做好應急預案的宣傳工作。新聞媒體應當無償開展突發事件預防與準備、應急與響應、自救與互救等應急知識的公益宣傳活動,充分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渠道,廣泛開展應急預案宣傳教育。各級各類學校應把應急知識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與互救能力,教育部門應當對學校開展應急知識教育進行指導和監督。應急預案宣傳普及材料要通俗易懂、好記管用,免費向公眾發放。

5.5責任與獎懲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公民按照各級政府要求,參加應急救援工作或者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期間,其在本單位的工資待遇和福利不變,可視情給予補助;對參加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紀律規定給予相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本預案由縣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7附件

1.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牽頭部門

2.合陽縣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圖

3.突發事件應對處置相關單位聯繫方式

4.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收集、處置流程圖

5.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流程圖

6.緊急重要信息報告單(樣表)

交通運輸綜合的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加強全省交通運輸系統應急管理工作,進一步強化預防預警、新聞宣傳和通信保障等工作,建立統一、規範、高效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和保障體系,有效發揮交通運輸部門在應對突發事件中的作用,提高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能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

1.3分類分級

1.3.1分類

本預案所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公路、水路、地方鐵路以及重要客運樞紐出現中斷、阻塞、重大人員傷亡、大量人員需要疏散、重大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於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2)安全生產事故。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公路、水路、地方鐵路工程建設事故、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等。

(3)公共衞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行業重大事件和涉外突發事件等。

1.3.2分級

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Ⅰ級(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指事態非常複雜,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需交通運輸廳協調系統內多方面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緊急突發事件。

(2)Ⅱ級(重大)突發事件:指事態複雜,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需交通運輸廳指導應急處置的緊急突發事件。

(3)Ⅲ級(較大)突發事件:指事態較為複雜,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較大財產損失,需交通運輸廳參與應急處置的緊急突發事件。

(4)Ⅳ級(一般)突發事件:指事態比較簡單,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需交通運輸廳瞭解應急處置有關情況的緊急突發事件。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河北省行政區域內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或超出事發地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處置能力的、或由省政府責成需要由交通運輸部門負責處置的交通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以及需要由省交通運輸廳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的其它緊急事件。

預案中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同時符合多個分級情形的,按照最高級別認定。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省交通運輸廳直屬各單位可參考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預警分類,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情況,對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分類進行細化補充。

1.5工作原則

1.5.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堅持一切從人民利益出發,一切對人民負責,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防護。樹立預防為主思想,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加強應急宣傳教育,提高公眾防範意識,強化應急演練和培訓,提高綜合應急保障能力。

1.5.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分級響應、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條塊結合、上下聯動的應急救援和保障模式。

1.5.3加強協作,資源共享。

建立省級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加強與政府其他部門合作,實現協調聯動的綜合應急保障和救援體系。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實現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應急處置機制。

1.6應急預案體系

河北省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體系是全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的一部分,具體包括:

(1)綜合應急預案。是河北省交通運輸廳應對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規範性文件,由河北省交通運輸廳制訂並實施,報省政府、交通運輸部應急管理部門和省安委辦備案。

(2)專項應急預案。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而制訂。主要涉及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水路交通突發事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城市公共汽電車突發事件、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事故和交通運輸網絡安全事件等方面。

(3)部門應急預案。為應對單一種類且以部門處置為主、相關單位配合、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制定、用以規範本部門、行業、系統應急管理工作而制訂的應急預案。由省交通運輸廳直屬單位根據業務和職責分別負責制訂並實施,報省交通運輸廳備案。

(4)地方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各市、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根據省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地方政府公共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訂本級應急預案(包括專項預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5)交通運輸企業突發事件預案。省內各級各類交通企業根據國家及地方的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企業實際,以應對企業範圍內可能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制定的應急預案。

2.組織體系

河北省交通運輸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省級(省交通運輸廳)、市級(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縣級(各縣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三級組成。省級交通運輸應急組織指揮機構為河北省交通運輸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2.1應急領導小組

河北省交通運輸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是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在省政府和交通運輸部領導下開展工作,由省交通運輸廳主要領導任組長,各分管廳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廳機關相關處室負責人、廳直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是:

(1)負責組織指揮全省交通運輸系統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和應急管理日常工作。

(2)審定省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3)決定啟動和終止Ⅱ級(重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警狀態和應急響應行動。

(4)研究制定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發佈指揮調度命令,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5)根據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要求,會同省直有關部門或其他省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聯合行動方案。

(6)承辦省政府、交通運輸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Ⅲ級(較大)、Ⅳ級(一般)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機構由市級(含定州、辛集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成立,省交通運輸廳根據省委省政府、交通運輸部要求,或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指定成立現場工作組(工作專班),派往突發事件現場開展應急處置指導工作。

2.2應急工作組

河北省交通運輸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應急指揮組、新聞宣傳組、通信保障組、綜合運輸保障組、基礎設施搶修組等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由廳辦公室負責人任組長,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規模確定參加單位和部門。協助領導小組落實國家、省委、省政府、交通運輸部領導同志及廳領導的有關要求;協辦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應急指揮組。由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負責人任組長,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規模確定參加單位和部門。負責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協調;負責起草重要報告、綜合類文件;承辦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新聞宣傳組。由廳宣傳中心負責人任組長,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規模確定參加單位和部門。負責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彙總,經應急領導小組批准後,配合政府宣傳部門搞好新聞發佈、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工作;承辦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4)通信保障組。由廳通信局負責人任組長,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規模確定參加單位和部門。負責應急處置過程中網絡、視頻、通信等保障工作;承辦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5)綜合運輸保障組。由廳綜運處負責人任組長,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規模確定參加單位和部門。負責指導各運輸企業做好日常應急運力儲備;負責組織、協調人員、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負責協調各類運輸方式的聯運及與周邊省(市)交通運輸部門溝通協調工作;擬定應急運輸補償資金補助方案;負責申請開通“綠色通道”工作;承辦省廳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6)基礎設施搶修組。根據突發事件類型,由具體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人任組長,負責組織公路、港口、機場、地方鐵路、城市公路交通設施搶修及保暢;組織、協調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機械設備及物資調配;制定、發佈公路繞行方案並協助組織實施;擬定搶險救災資金補助方案;擬製災後重修計劃;承辦省廳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3專家組。

按照突發事件分類處置的原則,由應急指揮組根據實際需要協調聘請全國知名專家或在專家庫中選擇與事件處置相關的專家組成專家組負責對應急準備、應急行動、應急響應終止和後期分析評估提出諮詢和建議;為公眾提供有關防護和技術諮詢。

2.4現場工作組。

發生重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後,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處置行動的需要,派出領導、專家、相關部門人員和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設立現場指揮組,組長由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指定。負責指揮現場救援力量落實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各項決策、部署;負責指揮和調度現場應急隊伍;負責調配現場機械設備、應急救援物資等;參與地方政府組織開展的各項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提供交通運輸技術支持;承辦省廳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縣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分別成立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制訂職責範圍內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處理相應的突發事件。

災區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當地政府應急指揮機構統一領導下參與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並根據災情的救災需要向上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申請支援。非災區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按照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或當地政府指揮調度,協助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預防與預警

3.1預防與預警機制

依託河北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及各分中心、各專項監測系統,建立和完善可能造成重大影響或涉及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制度,明確監測信息報送渠道、時限、程度。

本預案中的預防與預警主要針對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加強與氣象、國土、地震等相關部門聯繫,收集極端惡劣天氣、海洋災害、地質災害等預警信息,進行評估分析並做出判斷,轉發預警信息,採取防禦響應措施。由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牽頭,省交通應急指揮中心日常運維保障單位負責廳級層面預警信息收集、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處理預防工作事務。各級交通應急指揮分中心配合省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風險分析等工作,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2預警信息收集

信息收集來源,以省廳交通應急指揮中心為平台,整合各交通應急指揮分中心,建立重大突發事件數據庫,各級、各部門應急救援力量、物資及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參數等基礎數據,為應急救援提供數據支撐。實現重要預警信息共享,包括熱帶氣旋(包括:超強颱風、強颱風、颱風、強熱帶風暴、熱帶風暴)、冬季大風、寒潮、風暴潮、海冰、海嘯、洪水、低温雨雪冰凍等極端惡劣天氣、海洋災害、地質災害等信息的發展態勢,及時通報相關單位和部門。

3.3防禦響應

3.3.1預警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預警級別分為Ⅰ級預警(特別嚴重)、Ⅱ級預警(嚴重)、Ⅲ級預警(較重)、Ⅳ級預警(一般),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來表示。預警範圍如下表:

3.3.2預警啟動

突發事件Ⅰ級預警由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啟動。在接到Ⅰ級預警啟動指令後,省廳應急領導小組進入待命狀態。突發事件Ⅱ級預警由廳應急領導小組按如下程序啟動:

(1)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根據交通應急指揮中心提供的信息,向廳應急領導小組提出突發事件Ⅱ級預警狀態啟動建議;

(2)廳應急領導小組在2小時內決定是否啟動Ⅱ級預警,如同意啟動,在有關規定時限內,由應急領導小組正式簽發Ⅱ級預警啟動文件,並按《河北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予以發佈或向有關部門報送,同時將有關信息報省政府應急辦和交通運輸部應急辦。

(3)綜合協調組立即開展應急監測和預警信息專項報送工作,隨時掌握並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4)綜合運輸保障組、基礎設施搶修組根據預警信息開展應急物資、設施調撥或徵用準備。

(5)新聞宣傳組和通信保障組根據預警信息開展新聞宣傳和通信保障工作。

(6)省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將Ⅱ級預警指令發各有關部門。

Ⅲ、Ⅳ級預警啟動程序由各市級、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參照Ⅱ級預警啟動程序,結合當地特點自行制定。在預警過程中,如發現事態擴大,超過本級預警條件或處置能力時,及時上報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3.4防禦響應結束

突發事件Ⅰ級預警由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降級或撤銷。Ⅱ級預警降級或撤銷由廳應急領導小組按以下程序執行:

(1)省交通應急指揮中心提供預警監測追蹤信息,綜合協調組確認事態發展已不滿足Ⅱ級預警啟動標準時,向廳應急領導小組提出Ⅱ級預警終止建議。

(2)廳應急領導小組同意終止後,正式簽發Ⅱ級預警終止文件,提出預警終止後續處理意見,通過預警啟動相同辦法對外發布,並報省政府應急辦和交通運輸部應急辦。

(3)省交通應急指揮中心將Ⅱ級預警終止指令發各有關部門。

Ⅲ、Ⅳ級預警終止程序由各市級、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參照Ⅱ級預警終止程序,結合當地特點自行制定。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突發事件應急響應一般分為Ⅰ級(重大事件)、Ⅱ級(重大事件)、Ⅲ級(較大事件)和Ⅳ級(一般事件)四個等級。

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負責Ⅰ級應急響應的啟動和實施,省交通運輸廳負責Ⅱ級或省政府責成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的啟動和實施,市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負責Ⅲ級應急響應的啟動和實施,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負責Ⅳ級應急響應的啟動和實施。

Ⅰ級(重大事件):對符合本預案Ⅰ級預警條件的交通突發事件,由省政府或交通運輸部予以確認,啟動並實施本級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響應。

Ⅱ級(重大事件):對符合本預案Ⅱ級預警條件的突發事件或由交通運輸部下達的緊急物資運輸等事件或省政府責成處理的突發事件,由省交通運輸廳在省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指導下予以確認,啟動並實施Ⅱ級應急響應,同時報送省政府、交通運輸部備案。

Ⅲ級(較大事件):對符合Ⅲ級預警條件的`交通突發事件,由市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市政府的領導下,啟動並實施Ⅲ級應急響應,同時報送省交通運輸廳備案。

Ⅳ級(一般事件):符合Ⅳ級預警條件的交通突發事件,由縣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縣政府的領導下,啟動並實施Ⅳ級應急響應,同時報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4.2應急處置

4.2.1前期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部門在地方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相關預案對突發事件予以先期處置,並迅速瞭解和上報突發事件相關信息。

4.2.2應對措施。

各級公路、港航、道路運輸、地方鐵路、城市公共交通等部門,應當制定部門或專項應急預案。當發生Ⅰ、Ⅱ級突發事件時,由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召集相關部門進行應急會商,由相關業務部門提出應對措施,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後,由業務部門牽頭貫徹執行。重大突發事件綜合應對措施,由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指定牽頭部門執行。

4.2.3跨地區支援。

事發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急救援力量不能滿足突發事件救援需要,由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協調本區域內其他地區交通運輸應急救援力量予以協助。省交通運輸廳建立全省交通運輸系統應急救援互助機制,合理利用全省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急物資和應急處置力量,以就近原則,統籌協調各地方應急力量支援行動。

4.2.4應急物資調用。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當依託公路養護部門、各大、中型交通運輸企業、施工企業等儲備一定數量應急物資。需調用省級交通運輸應急物資時,由上級直接下達調用指令或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直管縣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同意,並下達省級交通運輸應急物資調用指令,應急物資儲備或管理單位接到調撥通知後,應在24小時內完成物資發運工作。

4.2.5徵用補償。

對於跨地區應急力量的使用,各受援地在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應當給予補償。Ⅰ、Ⅱ級突發事件中使用的省級交通運輸應急物資,採取“無償使用”原則,對可回收重複使用的應急物資由使用地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回收、清洗、消毒和整理,由物資儲備或管理部門清點後入庫,損耗、損毀的物資由省廳補充。其他等級突發事件中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同意使用省級交通運輸應急物資儲備的,按照“誰使用,誰補償”的原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補償。

4.3信息報送

全省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均應當建立健全應急值守、信息報送等制度,確保信息報送渠道暢通。

各單位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應根據事件性質和危害程序逐級上報,重大以上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突發事件信息原則上以書面形式報送,情況特別緊急的,可先電話報告,隨後再報書面報告。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接到重大以上突發事件報告後,應迅速向上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當地政府上報,並在1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報至省廳,情況特別緊急的,各基層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可直接上報省廳。報送的信息應當包括: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影響範圍和程度、人員傷亡情況、已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事件發展趨勢等。

4.4總結評估

交通運輸廳應急響應終止後,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牽頭需及時組織參與單位開展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並上報廳領導。

4.5新聞發佈與宣傳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成立應急工作新聞宣傳組,及時掌握應急事件的動態信息,定時報送應急領導小組及相關部門,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相關信息研判形勢後,及時上報省政府。Ⅰ、Ⅱ級突發事件由省政府宣傳部門權威發佈,Ⅲ、Ⅳ級由事發當地政府宣傳部門負責,適時召開新聞發佈會,迴應社會關切。

省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負責指導河北交通應急指揮中心發佈預案啟動公告、預警與應急響應啟動公告、預警終止與應急響應終止公告,傳遞事態進展信息等;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和事發當地政府相關部門負責解釋説明與突發事件有關的問題,澄清和迴應與突發事件有關的報導,介紹應急處置動態等;省交通宣傳中心負責組織新聞通稿、配合政府宣傳部門召開新聞發佈會等。

5.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按照“平急結合、因地制宜,分類建設、分級負責,統一指揮、協調運轉”的原則建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保障隊伍。

5.1.1公路應急保障隊伍。

各高速公路管理(籌建)部門要依託養護部門建立一定規模的應急保障隊伍,省高管局、河北交投集團負責各省管高速公路應急隊伍的組建和日常管理,並定期組織應急演練;省廳公路局負責指導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公路管理部門組建應急保障隊伍,分別負責轄區內普通幹線公路、農村公路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保障工作。各高速公路應急保障隊伍、普通幹線公路應急保障隊伍組建完成後要及時報當地政府及省交通運輸廳備案。

5.1.2水運應急保障隊伍。

省廳港航管理局指導各地方水運、海事管理部門、企業組建應急保障隊伍,明確納入應急保障的船舶及噸(座)位數、類型、技術狀況,以及對行業人員和船舶管理的要求、應急徵用條件和程序、補償標準等,並將相關信息及時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5.1.3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

省運管局負責組織、指導各大中型道路運輸企業建立全省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每個市不少於50輛貨車、50輛客車及部分加油、維修等保障車輛。應急運輸保障車輛技術等級須達到二級以上,車輛使用年限要在5年以內,車輛所屬單位、企業具體負責車輛日常維護、保養等,從事應急運輸保障的人員,包括駕駛員、押運員、裝卸員等,年齡須在25—50週歲之間,身體健康、政治素質高、技術過硬、熟悉有關法規政策等。應急運輸保障車輛在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由省交通運輸廳統一配發證件,免收省內公路通行費。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基本信息要及時更新,並報省交通運輸廳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5.1.4地方鐵路應急保障隊伍。

省鐵路局負責組織、指導各地方鐵路運輸企業組建地方鐵路應急保障隊伍,配備一定數量鐵路搶修、救援等專用設備。

5.1.5城市公共交通應急保障隊伍。

省城運局負責組織、指導各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門、各大中型公共交通運輸企業組織城市公共交通應急保障隊伍,指定技術狀況較好的應急保障車輛,數量不低於企業公交車輛總數的3%。

5.1.6新聞、通信應急保障隊伍。

省宣傳中心和通信局負責組織,配備一定數量現場工作使用的設施和設備。

5.2資金保障

應急演練、教育培訓、應急保障等所需各項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組負擔,並按規定程序列入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年度財政預算。

對受重大突發事件影響較大的地區,省交通運輸廳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支持。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建立有效的監管和評估體系,對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5.3物資保障

5.3.1公路應急保障物資。

分為搶通物資、救援物資和應急保障設備三類。搶通物資主要包括:瀝青、碎石、砂石、水泥、鋼橋、木材、編織袋、融雪劑、防滑劑等。救援物資主要包括:方便食品、飲用水、防護衣物及裝備、醫藥、照明、帳篷、安全標誌等。應急保障設備主要包括:挖掘機、裝載機、平地機、撒佈機、起重機、清雪車、發電機、拖運車輛等。應急物資儲備以“因地制宜、規模適當、合理分佈、有效利用”為原則,結合各地區氣候與地質條件,省廳公路局負責建設國家、省級公路應急物資儲備中心,並納入省政府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各市、縣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各級高速公路管理部門依託各公路養護部門儲備一定規模搶通物資和救援物資。應急保障設備採取社會租賃和購置相結合的方式,應急充分依靠公路建設企業、武警交通部隊的力量參與公路應急保障。

5.3.2水運和地方鐵路應急保障物資。

省廳港航局負責指導各水運、港口企業根據自身特點和需要,儲備一定數量救援、防火、防暴等應急保障物資。海上搜救和溢油應急處置,由交通運輸部統一組織。省鐵路局負責指導各地方鐵路運營企業,儲備一定數量鐵路車輛救援、鐵路搶通等應急保障物資。

5.4通信與信息保障

省交通通信管理局負責整合現有交通通信信息資源,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分級處置”的省級交通應急指揮平台,實現風險隱患監測、綜合預測預警、信息接報與發佈、綜合研判、輔助決策、指揮調度、異地會商、應急保障、應急評估、模擬演練和綜合業務管理等功能,建立專家諮詢、應急資源等數據庫,並能夠及時向省政府、交通運輸部應急平台提供數據、圖像、資料等。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參照省級交通應急平台建設本級應急指揮系統。

5.5宣傳與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相關人員每兩年至少接受一次相關知識培訓,並依據培訓記錄和考核實績實施應急人員動態管理,提高應急指揮和保障人員的素質和專業技能。

公路、港航、道路運輸、城市公交等部門應根據工作實際組織編寫、錄製應急宣傳讀本或宣傳教育片,做到圖文並茂、通俗易懂,並在車站、碼頭、服務區等場所免費向羣眾發放。

5.6應急演練

省交通運輸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廳本級應急演練計劃,組織省級聯合應急演練。省廳本級各項應急預案,原則上每兩年組織演練一次,並根據演練情況及時進行修訂。

廳直各單位負責組織本行業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每年演練不少於1次。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組織本地區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省交通運輸廳組織預案的適時修訂: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4)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5)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6.2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省交通運輸廳制定、組織實施和解釋。

6.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運輸綜合的應急預案4

為確保20xx年春運工作順利開展,防止突發旅客高峯期滯留、交通運輸事故及自然災害造成旅客運輸中斷、社會公共衞生及危害人民羣眾人身安全等事件的'發生,切實做到有序疏運,真正落實上級所規定的總要求,按照“以客為主、安全第一、服務至上、保障有力”總體要求,我所特制定如下春運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及責任分工:

組長(負責全面組織協調及督查),副組長(負責旅客高峯處置)、(負責交通事故及自然災害造成旅客運輸中斷處置)、(負責公共衞生突發事件處置),成員:

二、組建應急小分隊:

一分隊隊長;聯繫電話:二分隊隊長。聯繫電話:;同時組建應急信息及後勤保障小組,組長:;聯繫電話:

三、聯動單位聯繫人:

1、市永生運輸公司負責人:

2、市金輪運輸公司負責人:

3、市金埠運輸有限公司負責人:

四、應急運力

(一)市永生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預備後備運力6台,102座,

(二)市金輪運輸有限公司預備後備運力5輛95座,負責人:

(三)市金埠運輸有限公司預備運力2輛38座,負責人:

五、車站高峯疏運及路途分流

1)車站高峯疏運責任人

2)路途分流責任人:稽查中遇到突發事件應及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罰。

六、交通事故及公共衞生防控

1)交通事故及自然災害防控責任人:

2)公共衞生突發事件防控責任人:

交通運輸綜合的應急預案5

為加強我市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能力和組織水平,應對突發事件、極端惡劣天氣、旅客高峯疏運、搶險救災、疾病防控等運輸需求,發揮運管機構“兜底保障”作用,更好的為廣大人民羣眾服務。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我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陽泉市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工作領導組:

組長:尚保銀

副組長:吳鶊鳴

成員:潘曉波、蔡志剛、王海亮、湯少卿、張永紅

張學宏、趙永忠、吳會欣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運管處客運科,具體承辦我市道路運輸應急運輸組織與協調。

二、應急保障重點

1、旅客高峯期運力不足時的運輸保障;

2、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情處置時的保障;

3、政府指令性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緊急運輸保障。

三、應急預案的啟動

春運期間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啟動應急預案:

1、汽車站嚴重滯留旅客,學校放假、民工返鄉等急需疏運時;

2、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險情況時;

3、接到上級部門、當地政府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等緊急指令時。

四、工作職責

1、運輸企業要搞好應急車隊建設,做好運輸儲備工作,加強司乘人員沉着應對重特大危情處置的日常教育工作。一旦出現旅客滯留、重特大交通事故、政府指令性緊急運力任務等情況時,按規定程序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和人員,執行各種應急保障任務。

2、客運應急保障領導組要做好運力儲備和旅客運輸市場調查預測工作,瞭解和掌握旅客流量流向動態,及時向上一級運管機構上報有關情況,協調解決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3、客運應急保障領導組負責我市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重點是長途班線、農村班車保障工作,與當地客運企業、汽車站簽訂道路運輸保障工作責任書。

五、工作重心

為保障春運期間轄區內旅客運輸暢通無憂,我處按照“分片包乾、專職專輸”原則,對轄區內的客運企業工作職責進行細化:

1、針對目前郊區線路方向運力不足情況,重點由公交公司做好客流調查預測工作,掌握旅客流動的時間和流向,市處要協助郊區運管所做好郊區方向客流集中疏運工作,把握可能出現旅客運輸高峯時間和方向,做好緊急運輸的各項準備工作。

2、陽泉集團客運有限公司和省運陽泉公司兩家公司要做好春運及重大節假日期間長途旅客運輸工作,科學制定運輸組織方案,準備好充足的運力,合理安排發班,積極組織協調,全力避免發生旅客大規模滯留現象。科學調整班次密度,客流高峯期間要及時安排加班運力,保障農民工、學生順利返程。

3、城市公交要做好對外交通方式的銜接,重點保障客運汽車站、鐵路客運站等旅客集散地及旅遊景區、大型活動場所的公交組織調度,要通過增加運力、加密班次、延長運營時間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方便旅客中轉換乘,鄉村居民進城購物。

六、應急運輸車輛及人員

1、應急運輸車輛應由運輸企業、旅遊企業車輛以及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的自用車輛組成。

2、道路運輸應急車輛必須配備車輛行駛證等相關證照並經年度審驗、檢驗合格,車輛技術等級達到二級以上,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駕駛員有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年齡不超過60週歲,6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3、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一般應根據應急任務由駕駛員、乘務員以及帶隊人員組成。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人員的基本條件是政治合格、身體健康,技術過硬、證件齊全,熟悉有關政策和相關業務。

啟動應急預案後,執行道路運輸保障應急任務的單位,要對應急車輛進行認真檢查,嚴禁車輛帶病運行,嚴禁超員超載,並按照規定配備相應的證件和通訊工具。同時,對應急運輸人員要進行安全囑咐,確保安全。

七、應急情況的報告

運輸企業、汽車站要建立和完善春運期間道路運輸工作報告制度,明確責任,確定專人上報,確保信息暢通;出現嚴重滯留旅客、突發事件等情況時要及時逐級上報。報告內容如下:

1、汽車站滯留旅客情況,其中包括旅客人數、旅客流向,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旅客傷亡情況等和需要上級運輸機構支援申請要求;

2、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時,需上級運管機構協調解決的事項;

3、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完成情況(出動車輛數、運送旅客人數等)。

八、保障工作機制

1、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措施

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單位,同時派出2輛以上車輛執行同一應急任務的,應由車隊隊長帶隊;5輛以上車輛的,由單位領導帶隊;10輛以上車輛的,由市運管處領導帶隊;執行應急任務的車隊應配備通訊設備,保證通訊暢通。途中發生問題(如發生事故、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應由負責人及時向車輛始發地運管機構報告。

2、應急處理程序

A、出現滯留旅客等情況時

(1)要迅速按規定逐級上報,並做好記錄,同時汽車站要向旅客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利用一切可以候車的地方安排旅客候車,各關鍵崗位如廣播、安檢、調度、保安、消防等人員必須到位,做好盯崗工作。

(2)接到報告的運管機構領導,立即趕赴汽車站進行組織和調度,啟用儲備動力,將任務下達給有關單位,發放臨時客運標誌牌,並在臨時客運標誌牌“使用原因”欄內註明“執行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任務”字樣,並加蓋具體發證運管機構印章。

(3)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迅速安排人員和車輛,組織運輸。

(4)沿途運管機構對執行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任務的車輛要提供方便,不得以無道路運輸證為由進行處罰。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完成任務後,應向運管機構彙報執行情況。

B、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情時

(1)司乘人員、車主,要根據情況迅速撥打電話交警“122”、公安“110”、火警“119”、醫院“120”、運管“12328”進行求救,同時要積極展開自救,並迅速報告所屬公司及保險公司。

(2)各運輸企業獲悉本公司車輛發生危險情況後,瞭解出事車輛的地點、原因等基本情況,迅速由公司主要負責人帶人帶隊趕赴現場進行組織指揮救援,並安排專人及時收集情況報告所屬運管機構。

(3)運管部門接到所屬公司的危情報告後,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成立危險情況處置臨時領導組;派出由領導參加的人員趕赴現場;協助公安等有關部門掌控好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及時與醫院和相關部門建立聯繫,及時掌握事態的發展,並將情況續報上級運管機構。

C、政府指令性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等緊急運輸時;

(1)領導組辦公室接到指令和報告後,迅速向領導組報告。

(2)領導組負責人在20分鐘內指令領導組所屬成員到位,送入緊急狀態。

(3)接到搶險救災令時,按照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局的統一指揮和安排,及時通知應急車隊執行搶險救災任務,應急車隊要在1小時內將所屬車輛組織到位,開赴搶險救災指定地點,執行搶險救災任務。

九、值班制度

春運期間,各縣(區)交通運輸局、運管所、客運企業和汽車站都要建立值班制度,構建通訊網絡,並認真組織落實。值班電話(包括手機)必須24小時開通,值班人員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值班領導要保障電話暢通。值班人員要明確職責,熟悉政策,掌握本轄區和本單位的運力儲備情況,遇到緊急情況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值班電話:0353-2023751。

十、責任追究

參加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工作,是全市道路旅客運輸管理部門及從業單位的義務,必須高度重視,積極參與,認真完成。對沒有按時制定或沒有有效落實應急預案的,對有關單位要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對拒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推諉扯皮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處理。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並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要從重處罰。

交通運輸綜合的應急預案6

為保障全市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以下簡稱“治超”)期間社會經濟的正常運行和流通市場的相對穩定,保證人民羣眾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治超”期間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要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迅速反應、保障有力”的原則。全市“治超”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專門成立了運輸保障組(設在市運管處),具體負責全市道路運輸市場動態監測,對市場異常波動情況進行預警報告和應急處置。

組長:副組長:

聯繫電話

各縣區交通局要成立相應機構,在“治超”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和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道路運輸保障組織工作職責

各縣區運輸保障組織要在同級“治超”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制定本縣區道路運輸應急預案,組織應急車輛做好運力儲備,負責對本縣區道路運輸市場異常波動情況進行監測,及時掌握運輸市場動態。一旦出現市場異常波動等情況,各級運輸保障組織要及時向同級和上一級“治超”領導小組報告。服從“治超”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指揮道路運輸系統和統一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及人員,執行運輸保障任務,並加強組織監督。

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級次

根據市場出現的異常波動和運力緊張情況,按照影響範圍、強度和發展趨勢,將運輸保障緊急預案分為相應等級。市場異常波動情況是指人民生活必需品由於運力不足出現脱銷或工業生產原料、產成品由於運力不足出現供應緊張,導致生產企業面臨停產。黃色運輸保障緊急預案是全市大部分縣或漢台區出現上述市場波動和運力緊張情況,市交通局應立即向市政府和省交通廳報告,由市“治超”領導小組發佈黃色預警警報,啟動市級應急預案,並組織、協調、實施。各縣區市場出現異常波動情況後,縣區交通局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和確認,並在1小時內向當地政府和市“治超”領導小組報告,啟動本地應急預案。

四、道路運輸保障車輛及人員

(一)車輛要求。道路運輸保障車輛儲備數量按以下原則執行:10萬人口以下的縣,應配備5輛5噸以上的貨車,每增加10萬人相應增加5噸以上貨車5輛。各縣區交通局啟動道路運輸保障緊急預案後,要立即調集應急運輸保障車輛,由市上統一核發《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應急運輸保障車輛要在明顯位置懸掛《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在執行任務時不得超限超載運輸,任務完成後應立即將《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繳回市交通主管部門,逾期不繳的,由市交通主管部門強制收繳。應急運輸保障車輛技術等級要達到二級以上,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五年,嚴禁車輛和設備帶病操作。如果沒有符合條件的車輛或車輛不足,應向市“治超”領導小組提出支援申請。

(二)人員要求。應急保障隊伍應由駕駛員、押運員、裝卸員以及帶隊人員組成。駕駛員基本要求:政治合格、身體健康、駕駛技術過硬、證件齊全、熟悉有關政策法規。

五、市場異常波動情況的報告

各縣區交通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運輸企業要建立和完善“治超”工作報告制度,明確責任,確保信息暢通,出現突發事件要及時上報市“治超”領導小組。報告內容:物價上漲及運力下降的`幅度、本縣區運力異動情況、需要市級支援的'的申請要求及特別通行證的數量。

六、應急運輸保障工作機制

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在派出5輛及以上車輛或執行統一任務時,應由單位領導帶隊,10輛以上的由縣區運輸管理部門領導帶隊。執行應急任務所產生的運費由託運人承擔,執行基本運價,不足部分由各級財政給予補貼,免交車輛通行費,並行駛軍車通道。

七、值班制度

有應急運力分配指標的單位要建立值班制度,並認真組織落實。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開通,值班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值班領導手機24小時開通。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市局下達的應急運輸指令。對貽誤時機並造成影響的單位和責任人要追究責任,並嚴肅處理。各縣區應於每日16時前將《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情況表》上報市道路運輸管理處。

交通運輸綜合的應急預案7

為確保運輸交通事故救助工作順利、有序的實施,把廣大職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為加強領導,成立搶險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顏建程副組長:劉凌

下設辦公室,設在業務組,組長由運行主管擔任。電話:

成立應急救援隊:公司全體成員均為應急救援隊成員,搶險救援時,根據情況成立現場應急救援隊。

二、職責分工公司經理負責預案的簽發

保證每年對預案和實施程序進行審查和修訂。領導小組組長具體負責搶險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搶險救援辦公室負責搶險救援任務的上傳下達及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應急隊伍的組建,應急人員培訓的管理,應急救援演練的組織,以確保有充足的應急反應能力。公司其它所有員工都有義務執行本預案中各自的職責。

三、突發事件的報告和救援現場組織

(一)重大事故及險情的報告

1、發生險情後,當事人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向公司應急辦公室報告,並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採用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如情況緊急,當事人要立即拔打110,119,120求助,以免耽誤時機,造成更大後果。

事故及現場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地點、時間;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情況;

(3)事故發展趨勢,可能影響的範圍;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採取的應急救援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協助救援的有關事項;

(7)報告人姓名及聯繫方式。

2、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險情報告後,根據情況立即上報公安、消防、安監、環保、交通等部門。

(二)應急救援現場組織

1、事故險情發生後,現場人員在迅速報告的同時,要積極採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及險情擴大,並保護好事故現場。

2、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或安全領導小組通知後,應迅速到達事故現場,在現場指揮部的指揮下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1)按照應急預案,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2)根據事故、險情發生情況,統一實施應急預案;

(3)根據事故現場救援實際情況,及時對實施方案進行調整;

(4)完成緊急調用的救援物資、設備和人員的運輸任務;

(5)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安全的險情時,及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的疏散工作;

(6)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工作;

(8)協助做好事故、險情上報工作。

四、工作要求與責任追究

(一)工作要求

1、公司要充分認識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明確專人負責,配備必要的'設備、設施,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2、公司要做到人員、車輛、設備、物資、工具等項工作的落實,隨時做好準備,確保一聲令下,立即出動。搶險救援人員和車輛要落實到人、落實到車,人員名單、聯繫方式和車輛要登記造冊。

3、接到通知,搶險救援隊要在分鐘內在指定地點集結完畢,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現場。

4、安全領導小組每年要制定應急救援演練計劃,每半年組織一次演練,

使相關人員熟悉、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要根據實際和環境條件的變化及時提請公司修改和完善預案內容。

5、公司要結合自身特點,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預案的宣傳培訓,督促廣大職工積極採取有效防範措施,能熟練掌握應急知識。

6、公司全體人員都有預防、參加重特大事故、險情應急救援的義務,必須提高安全意識和防範重意識,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參加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7、加強值班制度的落實,確保信息傳遞、通信暢通。

(二)責任追究

1、公司所有人員必須無條件執行應急領導小組的命令,對拒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或推諉扯皮的人員要依法處理;對執行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沒有完成任務的人員要嚴肅處理。

2、對發生事故後不及時上報、隱瞞不報等不按規定上報的要進行嚴肅處理。

交通運輸綜合的應急預案8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安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有效地防範和快速處置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本公司產品運輸特點,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過程中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造成危險貨物泄漏,可能引起人員傷亡、財產損毀和環境污染的,適用於本預案。

二、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由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公司車隊、辦公室及安全主管負責人擔任。公司安全主管負責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中的日常工作。其職責:及時聽取事故情況報告,立即召集領導小組成員研究制定處置對策,並負責事故處置的指揮工作和向上級有關部門的報告工作。

三、事故報告制度

(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及當事人除了撥打110、119、120電話外,必須立即將事故發生地、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初步情況電話報告安全主管或辦公室。安全主管或辦公室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6小時內書面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向所屬地道路管部門報告;在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後2小時內按照事故報告內容,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分別向所屬地和事故發生地的道路管部門報告。

(二)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後6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安全主管,事故書面報告的主要內容有: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號碼和駕駛員姓名或操作人員姓名等;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3、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及聯繫電話。

(三)事故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發生變化時,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補報。

四、現場處置程序

(一)事故發生單位在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後,應立即組織人員和相應的救助設備和工具趕赴現場,並保護好現場,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處置和善後及後勤保障工作。

(二)事故發生單位要想方設法搶救傷員,積極採取措施,及時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傷亡人員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安全主管或辦公室在接到發生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後,應及時組織力量,趕赴事故現場救援,事故情況初步調查和事故的應急善後工作。

五、事故處理制度

(一)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後,公司應成立由車隊、安全負責人、辦公室組成的事故調查小組,負責對事故的調查並提交事故情況調查報告和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室。

(二)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經過調查核實後,除交警、安監、公管、消防等部門按法律法規已結案處理外,企業應對事故發生單位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視事故損失、責任,按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三)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後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按照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對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本預案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本預案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交通運輸綜合的應急預案9

根據上級關於20xx年春運工作的統一部署,為確保春運期間全縣道路運輸安全、優質、及時、暢通、有序地進行,滿足人民羣眾的出行及生產和生活物資運輸需求,結合我縣道路運輸市場實際,現制定應急預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五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將春運工作作為檢驗踐行“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成效的重要載體,從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高度,按照“以客為主、安全第一、科學組織、協調配合、安全有序”的原則,以“便民利民,平安春運”為主題,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作和應急管理,建立健全道路春運工作協調機制,實現預案對接、信息共享和措施聯動,確保旅客出行安全便捷和重點物資運輸暢通。

二、加強領導,完善機構

為加強春運運輸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我局成立了春運運輸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各所、各運輸企業、各客運站也要相應成立春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一)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覃旭珍

副組長:盧清祥姚谷良覃小兵

成員:蔣良黃威歐魯斌胡舒文黃展聰李堅莫成甘輝韋德明施偉霞韋鎮志

(二)春運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電話:0771-xxx-x),辦公室主任由韋德明擔任。

(三)為方便開展工作,春運應急領導小組還設立安全保衞、旅客疏散、思想工作、參運車輛技術保障、後勤保障等五個工作組,各工作組成員如下:

三、交通運輸保障

1、根據上級部門春節運輸應急處理的指令,協助緊急調用有關人員、車船及相關設備、設施。

2、督促運輸壓力較大的客運站,組織好後備運力,防止出現春運高峯期旅客滯留現象。一旦發現乘旅客壓站,要及時採取疏運措施;發現轉乘旅客嚴重壓站,及時向各所春運領導小組報告,同時要做好安置旅客候車及飲食等工作,為廣大旅客創造一個良好的出行環境。

3、協調安排好20輛緊急人員、物資運輸車輛(客車、貨車各10輛)。

4、工作預案啟動後,一旦接到緊急運輸指令,立即就近選調運力,接到緊急運輸任務的運輸企業、運輸業主,必須確保完成任務。根據工作的需要,臨時徵用或借用其它運輸裝備,作為應急運力的'補充和他用。

5、加強對車輛、站場、檢修,保證其經常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要求各維修企業24小時值班,確保應急運輸車輛一旦發生故障,能做到隨叫隨修。

6、做好緊急運輸有關證件的發放和使用,督促承擔應急運輸任務的道路遵守相關規定。

四、羣體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1、對羣體性突發事件,要以説服疏導和人員生命為前提,及時、快速開展各種説服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事態惡化,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查明基本情況,瞭解事件原由,找出事件的主要發起人,做好一定的安扶工作,以防擴散範圍。

2、處置工作要在上級的統一指導和指示下,遵照領導指示,維護現場秩序,視事態的狀況及時制定臨時措施,加強與公安等職能部門聯繫並得到大力支持與配合。

3、對突發事件出現要及時向上級報告,在縣委、縣政府、縣交通局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部署下,認真開展細緻的工作,相關單位和人員要服從命令和調遣,一切服從大局,及時制止突發的事件發展和惡化。

4、接到客貨運輸停運等突發事件的報告,立即派員趕赴現場瞭解情況並妥善處置,及時如實將有關情況向各所春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及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啟動應急運力,確保旅客、貨物運輸暢通,不滯留。

五、重大疫情應急處理

1、重大傳染病疫情發生後,及時將衞生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的有關疫情通知道路、水路運輸經營者。會同衞生等部門對道路、水路運輸經營者以及司乘人員進行相應的衞生防疫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

2、督促道路運輸經營者對車輛、站場、貨物等進行必要的消毒、衞生處理;組織對駕駛人員、司乘人員和船員進行健康檢查;在車輛、站場以及其他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張貼有關傳染預防和控制的宣傳材料。

3、嚴格按照衞生部、交通部《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交通應急規定》(衞生部、交通部令20xx年第2號)的要求,紮實做好突發事件應急的各項工作。

六、惡劣天氣應急處理

1、各單位務必對此項高度重視,認清惡劣天氣對交通運輸的危害性,確實加強領導,保障交通運輸安全,保證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各運輸企業、客運站要積極與公路、氣象、公安交警等部門溝通、聯繫,及時收集道路通行信息,密切關注春運期間的天氣變化,做好行車防雨、防滑、防霧的宣傳工作,提醒駕駛員注意。對道路條件惡劣的班線和車輛,該停的則停,確保運輸安全。如遇颱風等極為惡劣的天氣,要會同有關鄉鎮政府深入渡口現場,向生產自用船的業主下發颱風期間停航通知書(要求船主簽收),明確颱風期間所有船一律停航,並將船舶轉移至安全地方停泊。

七、應急處理程序

1、執行應急任務的處理程序。各所春運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上級有關部門的指令,或接到旅客嚴重滯留、壓站等突發事件的報告後,立即啟動工作預案。

2、出現應急運力緊張時的處理程序。遇到突發情況,應急運力緊張時,各所春節運輸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爭取應急運力支援。

3、應急運力出現問題時的處理程序。承擔應急運輸任務的企業和駕駛員要配備好通訊設備,保持通訊暢通,途中發生問題(遇到滯留、發生事故、物資遭到哄搶或損壞、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要及時向各所春節運輸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有關部門報告。

八、值班和報告制度

建立值班制度、應急報告制度和應急舉報制度,公佈統一的應急事件報告、舉報電話(賓陽所、黎塘所應急事件報告、舉報電話分別為:0771-xxx071,0771-xxx178),保證信息暢通。工作預案啟動後,各所及承擔緊急運輸任務的運輸企業落實值班領導、值班人員,堅持24小時值班。發生突發事件或接到有關突發事件的報告,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有關部門報告,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有關突發事件和突發事件交通應急情況。

本預案未盡事宜,在實施過程中,按照上級領導的指示,由應急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認真組織執行實施,紮實做好各項處置工作,妥善處理好春節運輸應急事件,確保社會穩定。

交通運輸綜合的應急預案10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確保在發生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及時組織、指揮並動員各方面力量投入搶救、搶險、運輸保障、現場處理及善後工作,保護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運輸危險廢物發生交通事故、自然災害、公共衞生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

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組織指揮、協調突發事件的搶救、搶險、保障運輸、現場處理及上後工作,服從政府或有關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三、報告程序

當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危險廢棄物泄漏事故後,駕駛員、押運員必須採取搶救傷員、迅速向事故發生地公安交警部門及本企業報告,企業在接到報告後對情況做出分析和決策並有XXX上報上級所屬

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有關部門。

相關應急電話:環保:12369交警:122公安:110消防:119醫療:120

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事故單位、車輛、駕駛人的基本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情況;事故性質的`初步判斷;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繫方式。

四、應急指揮

領導小組接到道路交通事故報告或政府有關自然災害、公共衞生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運輸時,立即啟動本預案,由組長或副組長率領相關人員趕赴目的地進行現場指揮,遵照上級的指示和要求,積極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認真做好搶險施救、事故處理和運輸保障工作,並即時將有關情況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

五、應急車輛

1、應急指揮車輛:XXX為應急指揮車,XXX為運輸保障車,確保應急之用。

2、應急車輛儲備:根據需要,隨時調派;儲備的車輛和駕駛員要儘量保持相對固定,在相同條件下允許作必要的調整。

六、處置措施

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時,即時啟動應急預案,組長或副組長應率領相關人員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現場,採取果斷措施,防止事態擴大,積極協助有關部門處理相關事宜,並做好善後工作。

危險廢物運輸在過程中發生燃燒、爆炸、污染、中毒或被盜、丟失、流散、泄漏等事故時,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向當地環保、公安、交警部門和企業報告,説明事故情況、危險貨物名稱、危害和應急措施,並在現場採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處置。本企業接報告後,啟動應急預案,根據運載的危險品性質、事故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造成危害程度等情況,組織人力、物力,迅速、有效、妥善地進行處置,服從有關部門的指揮,積極採取相應措施,把事故造成的損失控制在最小的範圍內,並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後工作。

七、事故調查

事故發生後,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組織有關人員配合相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事故調查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沒有查清不放過、駕駛員沒有收到教育不放過、安全隱患防範措施不落實不放過)進行調查處理,同時還應認真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交通運輸綜合的應急預案11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氣候對公路運輸帶來極大的影響,冰雪天氣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為了對因突發事故而需救援或撤離的人員提供援助,並使其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及對環境污染減到最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公司在冬季突發道路交通事故的緊急情況下,採取應急救援處理的全過程。

3、責任

3.1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事故發生後及時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2副總經理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與實施。

3.3安全員負責緊急救援時的具體事務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3.4其他員工應服從組長的安排,快速有效地進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組成員:

組長:印永久

副組長:黃林雲?

組員:印永利印永營王淼印濤

5、應急救援小組電話:

xx

6、應急救援備用車輛:

xx

7、應急救援主要程序

7.1接到事故報警,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組織救援人員,安排救援車輛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並採取下述活動。

7.1.1人員傷害事故:若發生人員傷害事故,在場人員應採取如下急救措施。

若傷者行動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傷勢非常輕微,身體無明顯不適,能站立並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再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然後找車護送傷者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若傷者行動受限制,身體被擠、卡、壓、夾住無法脱開,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後,根據傷者的.傷勢採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若傷者傷口發生出血不止的症狀,在場人員應立即用現場配備的急救藥品,為傷者止血(一般採用指壓法,加壓包紮法,止血帶止血法),並及時用車將傷者送醫院治療。

若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各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症狀,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症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甦等急救措施。並在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繫車輛或撥打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7.1.2化學危險品傷害事故。

身體接觸到化學有害液體者,在保暖的情況下,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再用肥皂擦洗並送醫院就醫。

眼睛受到化學有害液體或氣體刺激者,抬起眼瞼,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並送醫院治療。

吸入有害化學蒸氣者立即轉移到空氣新鮮的上風處,安置休息並保暖。

吸入過量有害氣體而引起呼吸困難或心臟停止跳動,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甦等緊急措施,同時要立即聯繫車輛或呼叫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到最近的醫院急救。

7.2在公司組織救援的同時,應立即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7.2.1報告部門: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範圍內時向縣運管所報告;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範圍之外時,向運管所及市運管處報告。

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貨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公司已採取何種救援手段。

7.2.2當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8、化學危險品泄漏

8.1化學危險品泄漏,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迅速關閉槽車閥門,防止化學危險品流淌。

8.1.1少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曠處理其發揮或用沙土掩埋。

8.1.2大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應撥打消防電話(119)請求消防部門支援,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罐體降温防爆,同時用噴淋水保護搶險人員的堵漏工作。

8.1.3發生火災時,請救消防人員用大量水冷卻罐體降温防爆,同時採用相應的化學方法稀釋,中和化學危險品液體。

8.1.4泄漏排除後,用大量水沖洗被污染的地面並將污水引流到允許排放的地點。

9、車輛排障

9.1當交警、保險等部門完成好相應的程序後,立即對事故車輛進行排障。

9.1.1車輛損壞輕微,仍能行駛的車輛,在駁載後送附近有危險品修理資質的修理廠維修。

9.1.2車輛損壞嚴重時,在駁載後請求排障車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車場等待處理。

10、事故處理結束後,緊急救援組長應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對調查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備案。

交通運輸綜合的應急預案12

為認真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我公司結合道路運輸實際情況,制定如下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建設“平安運營”重要思想為指導,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妥善處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環節中的事故及險情,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道路運輸事故,要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的減少人民羣眾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範、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二、適用範圍及工作原則

本預案適用於突發道路運輸事故和道路運輸事故險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重大道路運輸事故。

(一)以人為本,減少損失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四)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五)依法辦理,合理處置

三、指揮組織體系

公司在交通局應急救援體系統一指揮下建立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1、領導小組。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公司營運專管員為成員的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類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對工作。

2、領導小組職責。統一領導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有關工作。

四、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本公司車輛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後,立即上報公司領導,經公司領導確認後啟動應急預案。

五、應急響應

(一)駕駛員、乘務人員現場處置方法:

1、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2、立即搶救。停車後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並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

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保護主要內容:肇事車的停位、傷亡人員的`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

4、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託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後向企業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後,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查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分級響應機制

突發道路事故應急響應,按本地安全管理原則,有本公司安全管理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突發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三)指揮與協調

1、啟動預案。本公司車輛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後,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應立即核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並提出啟動本預案,研究部署應急處置工作或視情聯絡相關部門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2、趕赴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其他人員,立即親自帶領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參與現場指揮和處置工作。

3、保障措施。根據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進一步落實搶救人員、搶救設備、設施,確保搶救工作有效進行。

4、協調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組成指揮部時,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的救援人員積極配合,相互協調,服從指揮部統一領導。

六、獎勵與責任

(一)總結評估

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各單位應急行動的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等情況進行評估,並做好有關統計、彙總工作。檢查應急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應急行動評估報告與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後報總公司總經理室。總公司總經理室負責進行總體評估、彙總,並通報應急救援情況,開展應急救援。

(二)表彰獎勵

對在實施道路運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映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三)責任追究

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交通運輸綜合的應急預案13

20xx年汛期將至,為應對汛期期間可能出現的各類突發事件,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性。按照“防大汛、搶大險、救大災”的要求,切實做好各項防汛抗洪工作。結合我區道路運輸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汛期(5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雷雨暴風等惡劣天氣增多時,引發中小洪水頻發,公路易發生水毀塌方,影響車輛運輸安全。因此,各企業務必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防汛抗洪及搶險措施落到實處。

二、周密部署,做好防汛準備

區運管所按照“統一指揮、人人蔘戰、全力搶險”的原則,做好防大汛、抗大災的準備。各企業結合行業實際,周密部署,精心準備,修訂完善本企業抗洪搶險預案。落實抗洪搶險車輛、物資及人員。做到一旦出現重大汛情險情,快速組織人員、車輛投入到抗洪搶險工作中。

三、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四、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職責:

1、決定啟動和終止汛期突發事件應急狀態和應急救援行動,處置重大突發事件。

2、研究制定應急處置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以及緊急運輸保障的'措施。

3、向上級應急指揮部門報送重大突發事件情況,傳達和執行上級的決定。

4、督促、檢查汛期應急預案執行情況。

(二)成員單位職責:

1、客、貨運輸企業要對搶險車輛實施統一管理,保證車輛能夠隨時投入搶險,並對車輛駕駛員進行應急處突知識培訓,提高他們在突發事件中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

2、維修企業要成立專門的搶修隊伍,備齊必要的設備和配件,確保搶險車輛在搶險中的順利運行。

3、要根據“三把關一監督”的職能職責,客運汽車站嚴格執行“五不出站”,特別是惡劣天氣不出站的規定和客運車輛在三級及以下公路22時至早上6時不準夜間行車的規定。運輸企業有針對性地對駕駛員開展汛期安全駕駛專項技能培訓和安全意識教育。

(三)在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時

1、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要在組長帶領下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救援和開展善後處理工作。

2、根據現場情況,按照"先重傷,後輕傷"的原則,及時組織現場施救,安排車輛運送傷員,就近醫院搶救,最大限度減小損失,儘快恢復運輸正常秩序。

3、客運企業要組織應急儲備車輛,進入緊急狀態,隨時聽候調遣。

4、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傷亡、財產損失情況。

五、相關要求

(一)汛期應急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各成員單位“一把手”負第一責任,要層層建立汛期工作責任制,一級對一級負責。

(二)各成員單位都要認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職責,服從統一指揮,積極配合其他相關單位做好工作,協同作戰,形成合力,確保一旦發生險情,能立即投入搶險工作。

(三)事故發生後,各單位必須按規定及時上報,事故上報應對事故發生的單位、地點、危害程度、損失情況以及傷亡情況,準確詳實上報,切忌誤報、錯報。凡事故發生後不按規定時間及時上報的,將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其單位領導的責任。

(四)保障信息暢通。設立“汛期”值班電話,嚴格值班制度,當班人員必須做好記錄,確保24小時個人電話暢通,及時準確傳遞防汛信息。

交通運輸綜合的應急預案14

為之後20xx年過後交通之後安全工作,保障旅客走得之後,走得過後,走得之後,保證國慶節假日期間之後秩序和道路安全生產之後生活過後正常運輸,特之後本預案:

一、組織之後,確立領導小組

為之後我縣20xx年之後國慶節假日期間過後運輸之後,保障組織過後,我所之後道路運輸領導小組:

二、運力保障

之後運輸期間,根據州處的之後部署和我縣實際情況,為確保運力的之後,結合客運站過後運行之後,安排3輛客運之後作為應急車輛,同時安排5輛5噸以上的之後作為我縣客貨之後的過後運力,貨車安排之後具體如下:,以備之後時過後調度指揮。

三、加強之後管理

(一)之後開展隱患排查。班線之後、旅遊客運、維修之後要結合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之後,認真做好過後安全之後排查治理,深入排查事故之後和安全管理薄弱環節,重點排查參營之後技術狀況、車載安全之後設施過後、駕駛員之後和培訓情況、衞星之後監控設備情況等關鍵環節,對之後出的過後要強化之後、落實到人、限期整改之後,並過後隱患排查整治檔案。對未之後培訓教育的過後員和之後安全應急設施過後配備不齊全、安全之後狀況不合格的過後一律不得之後營運。

(二)之後從業人員安全教育。道路之後企業在過後務必對之後駕駛員開展一次有之後性的過後生產培訓之後,要結合道路運輸之後法律法規、典型案例及之後災害或突發情況的之後處置操作過後,加強對之後人員的'過後培訓,進一步提升之後人員的過後操作技能和之後處置能力。

(三)之後重點領域安全監管工作。要盯緊超長客運、旅遊之後等重要領域,進一步強化之後安全監管措施落實,要制定切實可行的之後管控措施,如遇之後惡劣天氣、道路斷道或之後等預警情況時,運輸之後要果斷採取調整發班之後、繞道運行、停班等之後措施,避免冒險通進;對不具備之後通行條件的過後,堅決不得之後客運車輛發班通行;如已在之後途中的,要及時向之後員發送預警信息,通知之後員將車輛停放到之後地帶等待,或在之後交警指揮下按照規定的之後線路運行。

(四)之後源頭車輛動態監控。各之後企業要認真落實監控管理之後,對重點線路要實行之後候、全過程過後監控,及時發現和之後駕駛員超速、超載、疲勞駕駛、屏蔽之後定位車載終端等違法違章行為,將之後隱患及過後苗頭消滅在之後狀態。超長線客運之後要認真落實凌晨2點至5點之後休息或接駁運輸制度,嚴禁客運之後夜間22時至次日之後6時過後三級以下(含)之後公路。

交通運輸綜合的應急預案15

為認真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隨時應對突發事件的發生,確保道路運輸生產安全,保證重要物資及時運送,並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促進我公司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道路運輸實際,特制定《河津市永通物流有限公司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科學理念,緊緊圍繞“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妥善處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環節中的事故及險情,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要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範、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三、適用範圍及工作原則

本預案適用於我公司在道路運輸生產過程中發生道路運輸重大事故險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重大道路運輸事故。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堅持事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道路運輸事故的各項措施,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範。

3.快速反應,處置得當。建立應對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快速反應,快速得當處置。

4.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當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後,要在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分級負責,協調有序地開展搶救、事故處理和善後工作。

5.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當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門徵集、調用相關物資、車輛時,要以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服從政府統一指揮,保障救援供給。

四、指揮組織體系

1.領導小組。成立公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李連杰(公司經理)

副組長:李朝傑(公司副經理、分管安全)

成員:魏國紅

魏鵬飛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李朝傑兼任,負責日常事務。辦公室聯繫電話:xx。

2.工作職責。統一領導公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負責制定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參加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搶救和調查,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負責上級主管部門的應急救援其他事項。

3.現場處置機構。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後,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和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根據道路運輸事故嚴重程度、涉及範圍和應急救援行動的需要,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人員,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4.應急車輛。公司指定閩G——車作為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車輛。

五、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本公司運營車輛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後,立即上報公司領導,經公司領導確認後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六、應急響應

1.立即搶救。當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後,本公司在現場的工作人員,首先查看事故嚴重程度,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並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2.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在第一時間直接或委託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本公司領導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後,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3.啟動預案。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經核實和確認後,將情況報告公司第一責任人並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研究部署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4.趕赴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其他成員,立即帶領救援人員趕赴現場,參與現場指揮和救援工作。

5.現場施救。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要積極協助配合,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6.通信聯繫。開通與現場救援指揮部、交通主管部門等的通信聯繫,隨時掌握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進展情況。

7.保障措施。根據事態發展和應急救援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進一步落實搶救人員、搶救設備、設施,確保搶救工作有效進行。

8.協調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組成指揮部時,公司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的救援人員要積極配合,相互協調,服從指揮部統一領導。

七、應急救援結束後處置工作

1.救治和善後處理。及時開展對事故中傷亡人員的救治和事故善後處理工作,對緊急調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及時會同保險公司開展道路運輸事故理賠工作。

2.事故調查。公司應積極組織自查並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工作。事故調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做出處理。對道路運輸事故中暴露出來的.有關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修改完善預案,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八、事故報告

1.報告程序及要求。發生重大道路運輸事故後,有關人員必須採取措施搶救傷員,並在第一時間直接或委託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本公司領導報告。公司在接到事故報告後2小時內按照事故報告的內容和要求,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報告所屬地縣(市、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2.報告內容。報告的內容包括:基本情況、簡要經過、經濟損失估計、原因判斷、控制情況、相關情況、報告聯繫等。

(1).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涉及人員、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損失估計。事故及險情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後採取的應急救援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經營線路,或貨物名稱等;

(7).報告聯繫。事故報告人姓名、住址、報告時間及聯繫方式。

九、應急保障體系

1.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完善應急救援處置專業隊伍的管理機制,落實專業人員並加強專業技能教育培訓。

2.建立健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實應急救援處置專項預備金制度,將應急機制建設經費列入年度財務預算,支持應急機制建設和保障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的經費。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補償、恢復重建和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

3.加強通訊信息報告。

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對道路運輸事故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測。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公佈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事機構搶救人員電話,保證準確、及時報送信息,不得瞞報、緩報和謊報。信息的發佈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聯繫電話組長:李連杰,聯繫電話:18xxxxx

副組長:李朝傑,聯繫電話:135xxxx

成員:魏,聯繫電話:

XXX,聯繫電話:

XXX,聯繫電話:

十、預案演練

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範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職工,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十一、獎勵與責任

1.總結評估。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應急救援行動的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等情況進行評估,並做好有關統計、彙總工作。檢查應急救援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應急行動評估報告於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後3日內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

2.表彰獎勵。對在實施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部門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3.責任追究。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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