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競賽方案四篇
為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點。你知道什麼樣的方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競賽方案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競賽方案 篇1
為適應高中新課程改革深入發展的需要,幫助老師們轉變教學理念,及時瞭解學科動態,把握課標,熟悉考點,引導老師們在日常教學工作有意識地提升自己的專業素養,促進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按照學校工作計劃,我校定於20xx年3月19-20日舉行20xx年廣州市光真中學青年教師解題能力競賽。現將有關競賽事項通知如下:
一、競賽委員會名單
組 長:z
副組長:z
執行長: z
成 員:z、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科組長。
二、競賽時間、科目、形式、地點
1、競賽時間:20xx年3月19日-20日
2、競賽科目:
語文、理數、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英語
3、競賽形式:閉卷筆試(英語不含口語)。
4、競賽地點:三樓多媒體1室
三、參賽對象
光真本部教師(含大成智慧班、國際班),教齡未滿三年的必須參加,教齡在三年以上的老師歡迎參加;嶺南及實驗的老師可自願報名參加(在一模和會考中挑選一個參加,請z主任和z主任把參加一模考試的教師名單報江惠莊)。
四、考試範圍及時長
試卷採用“廣州市20xx屆普通高中畢業班綜合測試(一)”(廣一模)的試卷;競賽時長,語文:150min、數學120min、英語120min,其餘學科均為50分鐘。教師只參加所任教學科的考試。
五、獎勵辦法
1、由學校為獲獎教師頒發“20xx年廣州市光真中學青年教師解題能力競賽”獲獎證書。
2、授予獲得特等獎教師“解題能手”稱號。
廣州市光真中學教研室
廣州市光真中學教務處
20xx-3-14
競賽方案 篇2
一、活動目的與意義:
“狀元秀”活動是圍繞學校龍頭課題“生涯發展”中的`“學業發展”而設計的學科競賽活動,同時也是高一年級第一學期“學業成就評估”主題活動的繼續。
“狀元秀”活動是一次“挑戰自我”的全民競賽,更是一次顯示各班“學力和才力”的大比拼。
我們希望通過這次活動,引起各班同學對本班“學力和才力”的關注,挖掘並展示年級中各學科拔尖人才和優秀團隊,繼期會考試後掀起新一輪的學習熱潮,促進全年級同學學習能力的提高。
二、活動組隊及要求
報名要求:班級選拔和自願報名相結合。
班級組隊:領隊+五個學科團隊
領隊:各班學習委員
五個學科團隊分別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團隊
每個學科團隊由5位同學組成:其中有1位全科選手和4位單科選手
全科選手——即參加所有5門學科競賽
單科選手——每人最多兼報3門學科競賽
三、活動時間
5月4日下午4:30——5:30語文學科競賽
5月5日下午4:30——5:30數學學科競賽
5月6日下午4:30——5:30英語學科競賽
5月7日下午4:30——5:30物理學科競賽
5月8日下午2:00——3:00化學學科競賽
四、活動地點
學校2號樓五樓大合班教室
五、獎項設置
(一)單科團體獎項
語文學科團體總分金、銀、銅牌,
數學學科團體總分金、銀、銅牌,
英語學科團體總分金、銀、銅牌,
物理學科團體總分金、銀、銅牌,
化學學科團體總分金、銀、銅牌,
(二)綜合團體獎項
按積分評出班級“綜合學力”前五名
(在單科競賽中按總分排名:第一名積1分、第二名積2分……、第十名積10分,積分越低,排名越高)
(三)個人獎項
全科狀元(1名)、榜眼(1名),探花(1名)
單科狀元(1名)、榜眼(2名),探花(3名)
競賽方案 篇3
一、活動意義:
作文是反映學生內心世界、知識世界的一扇窗户,為了豐富學生的校園文化生活,通過學生手中的筆,真實地記錄自己的生活感受和成長中的點滴,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從而提高學生對生活的觀察力、聯想力,同時也為了老師瞭解學生的習作水平,調整作文教學與閲讀教學的方法與方向,營造良好的作文教改氛圍,特舉辦本次學生作文競賽。
二、活動目的:
通過本次作文競賽活動,給學生提供一個展示自己才華的機會,培養學生的作文興趣,促進學生作文能力的提高,提高學生語文素養。
三、命題要求:命題或半命題,也可以是材料作文
四、參賽對象:三、四、五年級全體學生
五、競賽時間:月日午時至時
六、競賽地點:各班教室
七、監考安排:
三(1):潘玉潔三(2):藍樑楓三(3):韋理燕
四(1):潘鳳霞四(2):羅麗英四(3):蒙飛燕
五(1):韋正海五(2):韋娥飛五(3):黃海燕
八、命題教師及要求:
1、命題教師:三年級(藍樑楓)、四年級(潘鳳霞)、五年級(韋正海)
2、命題要求:
(1)題目均以三、四、五年級本學期作文教學內容為依據,忌用課本中的作文題。題目要靈活,讓學生有自由表達的空間。
(2)試題一式三份,請命題教師將題目用信封密封好,交到教導處韋正海主任,於考試前十分鐘方能啟封。
九、閲卷情況:
1、評閲作文時間:年月日下午時
地點:多媒體教室
2、參加評閲教師:三、四、五年級全體語文老師
3、評卷要求:
(1)語句流暢、優美:20分。
(2)描寫生動、形象:20分。
(3)結構完整,層次清楚:20分。
(4)主題鮮明,思想健康:30分。
(5)書寫工整,卷面整潔:5分。
(6)與眾不同,新穎,有特色:5分。
(7)錯字較多適當扣分(沒學過的字可用拼音代替)。
4、評卷完畢請統計全班學生成績,算出班平均分。
十、獎項設置:
1、全校分年級評獎,按總分高低各評出:一等獎3名,二等獎6名,三等獎9名,鼓勵獎若干名。
2、獲獎學生獎給獎狀一張,一等獎資金6元,二等獎獎金5元,三等獎獎金4元,鼓勵獎無獎金。
競賽方案 篇4
一、競賽宗旨:
推動學校陽光體育特色建設,促進學校體育活動的廣泛開展,增強學生體質健康水平,提高競技體育運動水平。
二、運動會口號:
陽光體育,你我同行,堅持鍛鍊,幸福健康。
我運動,我快樂,我鍛鍊,我健康。
三、領導組:
組 長:xx(全面負責本次運動會)
副組長:xx(負責運動會安全工作,寫出安全預案)
成 員:xx(負責徑賽過程的監管)
xx(負責場地劃線、開幕式場地佈置)
xx(負責田賽的監管)
xx(負責運動會運動會的組織紀律、賽程安排、裁判員培訓、技術指導、器材、表格、成績計算、資料的整理和入檔)
四、裁判組:
總裁判長 xx
徑賽裁判長 xx
裁 判 xx xx xx xx xx
徑賽記分員 xx
徑賽發令員 xx xx
跳高裁判長 xx
裁 判 xx xx xx
立跳裁判長 xx
裁 判 xx xx
跳繩裁判長 xx
裁 判 xx xx xx
五、競賽時間:
XX年4月7日。
六、競賽地點:
學校運動場。
七、競賽項目:
一、二年級:一分鐘速度跳繩、立定跳遠、50米、100米、800米;
三、四年級:50米、100米、 1500米、4×100米接力、立定跳遠、跳高;
五、六年級:50米、1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立定跳遠、跳高。
各年級男女生競賽項目相同。
八、參賽辦法:
1、參賽運動員必須是品學兼優、身體健康,且學籍在我校的在校學生。
2、每名運動員限報兩項,每項限報2人另可兼報接力。
3、報名時間:XX年4月1日前,逾期不報者,取消比賽資格。
九、錄取名次和獎勵:
1.個人項目按年級取前3名進行獎勵。人數不足時按參加人數減一錄取。
2. 計分辦法:單項同年級前三名分別記3、2、1分,接力項目
(每年級取第一名)加倍計分。
3.各年級取團體第一名。團體獎的計分辦法以本班運動員得分的總和計算。
4、凡參加比賽的運動員,未獲得名次的均發給“陽光體育好少年”獎狀一枚。
十、競賽過程:
上午:
8:00開幕式。開幕式結束後進行以下項目。
男子50米預賽 女子50米預賽
男子1500米預決賽 女子1500米預決賽
男子100米預賽 女子100米預賽
男子跳高預決賽 女子跳高預決賽
男子跳繩預決賽 女子跳繩預決賽
下午( 1:30開始):
男子50米決賽 女子50米決賽
男子800米預決賽 女子800米預決賽
男子100米決賽 女子100米決賽
男子4×100米接力 女子4×100米接力
男子立定跳遠預決賽 女子立定跳遠預決賽
十一、競賽須知:
1、競賽分組由領導組統一編排,比賽組按抽籤排道次。
2、徑賽項目,預賽取前6名進入決賽。接力項目按組抽籤安排道次。
3、徑賽決賽不抽籤,按成績排定道次。按名次3、4、2、5、1、6的順序編排。
4、徑賽和田賽發生衝突時,應先參加徑賽,回來後按輪次參加田賽項目比賽,已過輪次不能補賽。
5、運動員的號碼必須佩戴在胸前,以利於裁判工作。未佩戴號碼者,一律不準參加比賽。
6、比賽中,非運動員一律不得進入比賽場地,更不能帶跑。有影響別班運動員比賽者,扣除責任人所在班級成績0.5—3分或取消其班該項目運動員成績。
7、運動員資格審查由班級代表隊嚴格審定,大會資格審查組進行審查,對不符合參加比賽者取消個人名次和本單位的團體名次。
8、發令
(1)50米、100米和4×100米接力按“各就位”、“預備”、“鳴槍”三令進行;800米和1500米按“各就位”、“鳴槍”兩令進行。
(2)起跑:對第一次起跑犯規的運動員給予警告,之後繼續犯規的運動員,取消比賽資格。
9、檢錄:所有競賽項目檢錄一律由各裁判組負責,於4月6日第六節課後進行。
十二、注意事項及説明
1、各班要抓住這次春運會的機遇,對學生進行集體主義教育和健康教育,提高學生積極參加體育鍛煉的自覺性。
2、各班班主任及科任教師要做好安全工作,制定安全預案,明確防範措施,瞭解學生身心健康情況,不宜做劇烈運動的,應勸其不要參加比賽。
3、各裁判要盡職盡責,端正思想,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如有舞弊行為,要在學校全體教師會議上通報批評,並取消成績。
4、各班必須把參賽運動員名單于4月1日前報總裁判長,逾期不報者取消比賽資格。
5、比賽結束後,各裁判長應立即把原始成績單送交總裁判長。
6、各比賽項目的場地安排以及設施、設備的管理由各比賽項目的裁判自行負責。
7、各班主任、體育教師和裁判員應向運動員講清比賽常識、規則。
8、如有不明事宜可詢問總裁判長。
9、開幕式另行安排。
10、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XX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