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樓火災逃生的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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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裏,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那麼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辦公樓火災逃生的應急預案,歡迎閲讀與收藏。

辦公樓火災逃生的應急預案

辦公樓火災逃生的應急預案1

一、消防演習的目的:

組織本次火災事故應急演習,增強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熟練使用各類消防滅火器材,提高對火災撲救工作的組織能力和處理能力,做到在發生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有效地、有序地開展救援工作,把事故危害減少到最低程度。

二、火災事故應急演習時間和地點:

時間:擬定於20xx年10月28日下午15點30分

地點:公司五車間北邊道路

三、參加人員:

安委會全體成員、各車間班組長、專職安全員及義務消防隊。

觀摩人員:各生產車間,科室人員。

三、現場分工及職責

(一)指揮人員及職責

現場總指揮:xxx

職責:全權負責、指揮、調度、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演練的準備和演練工作,取得實質性效果,為防止突發性事故的發生,減少一般性事故,杜絕重、特大事故和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開創新局面。

現場副總指揮:xxx

職責:配合協助總指揮做好現場調度、協調指揮工作。

現場協調:

職責:負責協調好有關部門做好演練的準備工作及現場協調、調度工作。

(二)人員分工職責

林xx:車間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發生事故後在接到火災事故報告後第一時間上報公司領導生產副總,並負責事故現場場的應急指揮。

張xx:公司車間安全員,發生事故後,作為應急疏散組組長,負責指揮應急疏散員工按照車間應急逃生路線及疏散指示標誌進行逃生至車間外安全地點(發電機房處)。 成員:xxx

李xx:公司安全員,發生事故後,作為應急搶險組組長,負責組織應急搶險組組員對火災進行撲救。(第一批10個人用滅火器,每次1 人;第二批10個人用水帶,每次2人。) 成員:xxxx

趙xx:公司物流主管,發生事故後,作為應急物資保障組組長,負責組織應急物資

保障組準備應急物資包括備用的消防器材、消防水帶、應急防護用品等。(包括切斷車間總電源)

成員 :xxx

鄭xx:公司機電車間作業班長,負責消防演練時火盆點火,並進行現場安全監督。 宋芳:負責應急演習過程中過程的拍照

宋xx:負責演練區域的警戒和阻止無關人員進入演練區。

成員:保安隊

四、應急演習的項目

1、火災事故發生後事故報告及應急處理

2、火災事故發生時車間人員應急疏散逃生

3、火災事故發生後車間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搶險火災撲救

4、消防器材滅火演練

五、應急演習的背景:

此次火災事故演習背景如下:

五車間停產檢修作業,電焊作業過程中,掉落的火花濺到地面邊上存放的甲醇桶,發生起火,引起易燃物燃燒。

六、消防演習的程序:

1、人員應急疏散

2、火災事故發生

3、火災事故逐級上報

4、應急物資保障

5、應急搶險火災撲救

6、消防器材滅火演練

7、演習現場總結

七、演習詳細步驟:

火災事故報告及應急處理:

1)林建禮在接到現場人員———事故報告後,第一時間將事故情況報告給公司副總周鵬。

2)趙高峯接到事故報告後,第一時間將事故情況報告給公司領導,並要求啟動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應急小組組長進行緊急會議。

3)由趙xx組織應急會議,要求楊江為應急搶險組組長,帶領組員手持滅火器材趕赴火災現場進行火災撲救。要求鄭x為物資保障組組長,帶領組員準備乾粉滅火器、消防水帶、水槍等應急物資趕赴現場做好物資保障工作。張x立即進入車間切斷車間電源,要求趙xx為應急疏散組組長帶領車間剩餘人員立即按照車間應急逃生圖及疏散指示標誌進行應急逃生至車間外安全地點(發電機房處)。保安對事故區域進行警戒。 火災事故應急疏散:

接到應急指揮命令後,應急疏散組組長帶領車間內作業的所有人員立即按照車間應急逃生圖及疏散指示標誌進行應急逃生至車間後安全地點。

火災應急搶險火災撲救:

接到應急指揮命令後,應急搶險組組長張峯立即帶領組員手持消防器材趕赴火災現場對火災進行撲救。

火災應急物資保障:

接到應急指揮命令後,物資保障組組長張偉立即組織組員攜帶乾粉滅火器、消防水帶、水槍等應急物資趕赴現場支援應急搶險工作,同時第一時間將車間內電源拉閘切斷,並及時嚮應急搶險組組長報告。

宋x:事先準備好相機在合適位置進行整個過程的拍攝工作。

火災事故現場保護及檢查:

火災撲滅後,應急搶險組組長組織對現場進行保護,使用隔離帶進行現場隔離,並進行拍攝處理,同時對現場進行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火災事故應急演習現場總結:

1、演習結束後全體集合。

2、徐總對演習進行現場總結。

3、公司領導對演習進行現場總結。

消防器材滅火演練:

1、現場安全監督對滅火演練做好安全要求。

2、人員進行滅火演練。

八、火災事故應急演習器材:

甲醇20公斤、鐵桶1個、火把1個、滅火器材若干、消防水帶2卷、水槍1 個、板手1 把,戴安全帽、穿工作、照相機和喇叭各1個等.

九、火災事故演習注意事項:

1、廣大員工要清醒地認識到本次演習的重要性

2、為避免發生意外,參加演習人員必須統一聽從指揮

3、參加演習女員工不允許穿高跟鞋,演習全體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穿工作服。

4、愛護消防滅火器材,儘量避免器材損壞,演習人員注意選擇風向噴射,以免人員受傷。

5、 嚴肅認真,確保演習真實感。

6、公司人員參加滅火演練人員要按時到場。

辦公樓火災逃生的應急預案2

一、組織機構

1.指揮系統及職責

總 指 揮:張毅

副總指揮:李勇 張立志

成員:孫彥陽 朱濤 李豔叢馳地

職責:指導日常消防安全、應急疏散、滅火的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練,在發生火災時指導各部門開展工作,將火災撲滅在初始階段,配合到達現場的消防人員開展滅火行動。協助消防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後處理。

2.疏散引導組及職責

組長:趙文勇史翠紅

副組長:秦冉馬明

成員:各級部主任及班主任。

職責是:負責平日貨場自救、應急疏散的宣傳教育、培訓、演練等具體事務。發生火災時負責組織人員和物資的疏散撤離、自救工作。

3.消防滅火組及職責

組長:王開民卜曉飛

副組長:董友波李為民

成員:各級部主任及任教師組成

職責:平時進行經常性的滅火戰術、技能和快速反應能力的培訓、演練,滅火器材、工具、設備的管理、維護。火災發生時協同消防部門開展滅火救護等工作。

4.後勤保障組及職責

由後勤相關人員組成。負責通訊聯絡、車輛調配、道路暢通、電話控制、水源保障、醫療救護等工作。

二、報警和接警

1.報警:

火災發生時,在場人員應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並迅速向學校領導彙報。報警程序:

(1)要沉着冷靜,不撥錯電話,以免誤事。

(2)講清着火部位,詳細地點和行走路線。

(3)説明燃燒的是什麼物質,火勢如何,有無被困人員,必要時要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4)要在第一時間組織滅火和疏散人員和物資,引導被困人員逃生自救。

2.接警:

全校教職工接到報警後,迅速到達現場按各組分工情況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履行職責,開展工作。後勤保障組值班人員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絡暢通,並做好記錄。

三、人員疏散

1.上課時發生火災,任課教師要及時疏散學生,並向領導彙報。年級主任、班主任、任課教師負責指揮學生有秩序撤離,防止擁擠、踩踏事故發生,把學生疏散到安全處。

2.值勤教師迅速打開所有通道出口,同時撥打“119”報警電話和學校值班室。把學生撤離到安全處,指揮部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內安排學生有秩序撤離,防止擁擠、踩踏事故發生。

四、明確各樓梯班級疏散路線及順序。

六、人員搶救

1.火災發生時如有被困人員,要立即組織搶救。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2.進入火場救人時,煙霧較大、視線不清,可爬行前進,並採取呼喊、細聽、觸摸等方式,若無防毒面具,可用濕毛巾捂嘴,用浸濕的棉被、毯子披在身上,防止灼傷,甚至死亡。

3.救人時要注意自身安全,被救人員不能行走時要背、拖出火場。

七、物資搶救

火場物資搶救是減少損失,防止火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時疏散易燃易爆物品,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資料及貴重物品。疏散出來的物品要存放到安全地點,指派專人看管,以防萬一。

八、火災善後工作

1.事故調查:在學校分管領導的領導下,由政教處、保衞科有關部門組織,消防部門配合進行災情調查,查明火災原因、具體責任及財產損失等情況。

2.事故結論:依據火災原因及調查結果,由消防部門作出事故結論。

3.事故處理:根據調查結果和有關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由以上各組共同研究,以書面材料報學校領導。

4.事故通報:根據處理結果和校領導的指示,由學校發文進行通報,以示警示。

5.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必須上報市教育局。

九、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判斷原因,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發生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人是第一寶貴的,在生命和財產之間,首先保全生命,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人員傷亡。

辦公樓火災逃生的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目的:為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提高公司辦公樓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消除各類消防安全隱患,有序、有效、妥善處置各類突發火災事故,切實保護員工和國家財產安全,最大程度地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損失,現制定公司辦公樓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2依據: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和安徽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

1.3適用範圍

1.3.1本預案適用於蚌埠中環水務有限公司辦公大樓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1.3.2本預案適用於晶源大廈住宅區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和居民安全疏散工作。

1.4工作原則

1.4.1統一指揮原則。公司辦公樓火災事故,由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具體負責。

1.4.2分工協作原則。火災處置的各職能部門要在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全力做好協調配合。

1.4.3火災報警原則。火災事故發生時,發現火災的人員應立即報警。

1.4.4以人為本原則。在火災處置中,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員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同時力爭把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1.5實施條件

1.5.1在公司火情發生時,經公司辦公樓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批准,立即啟動本預案,果斷採取應急處置措施。

1.5.2發生火災,且有不可控制的趨勢。

1.5.3發生火災,受燃燒特性的限制無法撲救且可能快速蔓延的。

2風險分析

2.1公司辦公大樓1—4層主要是城市供水生產、供水工程建設、經營管理人員的辦公場所。發生火災事故可能對企業的正常運行與人、財、物的安全構成威脅。

2.2晶源大廈5—18層為住宅區,屬一類高層民用建築。居住居民120户,約330餘人。發生火災事故可能對居民人身和公共財產、居民財產的安全構成威脅。

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火災事故應急組織機構由應急指揮機構、日常管理機構、應急處置小組組成,對超出公司處置能力的火災事故,及時提請上級機構予以支援。

3.1應急指揮機構

3.1.1應急指揮機構組成

公司成立辦公樓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由公司董事長任總指揮、總經理任副總指揮,成員包括有關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基層單位負責人。應急指揮部負責公司火災事故預防、綜合調度、後勤保障、技術諮詢和現場督導等。本預案啟動後,應急指揮部立即承擔應急處置火災的各項指揮工作,各有關責任部門要及時快速響應,按照職責分工,積極配合應急指揮部做好火災撲救的各項工作。

3.1.2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掌握火場情況,做出正確判斷

1)起火部位,燃燒物品性質;

2)火災態勢、蔓延方向、速度;

3)火場內是否有電源和被困人員等情況;

4)現場補救力量和指導人員行動情況,消防設施操作使用情況。

下達指揮命令

1)滅火指揮組、安全疏散指揮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實施滅火、疏散任務。

2)疏散火場被困人員。根據火勢發展和滅火疏散需要,隨時調集各種力量,參加滅火行動。

3)調動和調整內部力量和物質保障,保證火場滅火需要。

4)掌握火勢發展,根據火勢變化,調整力量部署。

5)向消防部門、上級機關及有關單位報告,通報火場情況或請求支援。

3.2日常管理機構

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是火災事故的日常管理機構,辦公室設在行政部,主任由行政部部長擔任。辦公室主要職責:組織協調各組工作;負責與上級指揮機構聯繫,瞭解火災事故動態,接收上級指令、向上級報告情況;處理日常事務。

3.3應急處置小組

由四個應急工作小組組成,分別是滅火指揮組、疏散指揮組、醫療救護組、通訊聯絡組。

3.3.1滅火指揮組

組長由公司行政部部長擔任,組成部門:行政部、稽查大隊、審計部和管線所員工。主要任務:在火災現場指揮義務消防隊人員滅火;根據火情,及時、果斷、正確提出具體滅火方案並組織實施;啟動應急疏散預案。及時排除消防設施、設備故障;組織突擊力量處理火場出現的妨礙滅火、搶險、疏散等問題;消防隊到達現場後,向其彙報情況並積極配合作戰。

3.3.2疏散指揮組

組長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部長擔任,組成部門:人力資源部、工程部和財務部全體員工。主要任務:根據總指揮命令,按照疏散預案,有序疏導,組織被困人員儘快撤離火災現場;組織疏散執勤人員進入指定位置,引導被困人員並指示疏散路線和方向;負責安全疏散的全體人員,要盡職盡責,在疏散過程中對被困人員及時提示需要注意的問題,以便順利撤離現場;調動機動人員,及時解決疏散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異常;組織人員對爆炸危險物品、貴重物資和影響滅火戰鬥的物資進行疏散;疏散過程中,員工應保持高度的冷靜,有條件的用濕手帕、手巾捂住口鼻,防止煙塵吸入;若火勢較大,無法疏散,可就地進行自我防護,等待並配合救援。

3.3.3醫療救護組

組長由公司生產技術部部長擔任,組成部門:生產技術部。

主要任務:滿足急救醫療救護用具和急救藥品;對火場中的受傷人員實施緊急救護,根據指揮部的命令或傷病程度隨時向120急救中心求救;需要入院進行治療的危急傷病員要及時送往醫院。

3.3.4通訊聯絡組

組長由黨羣工作部部長擔任,組成部門:黨羣工作部、客服中心。主要任務:按工作程序,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具體情況,向全公司發通知,聯絡相應救援單位;及時派出人員迎接前來救援的單位及車輛。

4滅火程序

4.1火場指揮

4.1.1發生火災時,首先由在場的最高行政負責人指揮,隨着各級領導到達現場,由最高行政負責人自然接替。

4.1.2夜間發生火災由治安保衞、生產調度直接報警並向指揮部報告,直接負責指揮。

4.1.3火場指揮人員在指揮滅火行動中,首先要以最快速度瞭解、正確判斷火場情況:如起火點、起火部位、燃燒路線、燃燒的物資及火勢蔓延情況:火場中有無被困人員、有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火場中和附近消防設備與器材情況、滅火人員情況等,然後根據火場情況和滅火方案迅速果斷的下達指令,指揮滅火行動,組織力量控制火勢蔓延,伺機消滅火點或組織人員疏散火場物資,切斷蔓延路線。

4.1.4公安消防隊到達現場後,指揮人員要主動準確的向公安消防指揮員介紹火場情況,並根據要求協助他們進行撲救。

4.2火災報警

4.2.1發現火災時,在場的任何人員必須立即報警

4.2.2起火部位人員報警:發現起火時,首先用呼喊的方法,向周圍人員報警,然後告之員工及其它人員不要驚慌,儘快離開現場,使用電話或跑步向應急指揮部成員報告並報火警。火警報警電話:119。

4.2.3報警時,報警人員必須講清起火部位、火災性質、火勢、有無被困人員、報警電話號碼和報警人。

4.3撲救火災

4.3.1在現場的人員發現起火後,立即報警,同時要在現場領導的指揮帶領下,迅速投入撲救火災行動。

4.3.2使用最近的消火栓,取最近的滅火器材滅火,及時疏散樓內人員。

4.3.3同時派出人員在火場周圍警戒,維護撲救秩序。

5安全疏散程序

5.1疏散指揮人員進入指揮現場,用語言、手勢、聲音指揮人員疏散。

5.2引導人員到達指定位置,有序組織員工疏散。每個安全出口設1-2人,樓外出口設2人。疏散期間人員只准外出不準進入。

5.3在疏散被困人員時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疏散設施、設備和工具進行疏散。

5.4要向員工宣傳自我保護,如遇煙時彎腰前進,用濕手巾捂住口鼻進行呼吸。

6應急結束

6.1火災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完成後,現場總指揮應儘快瞭解各部門、各有關單位人員搶救、工程搶險工作情況,根據現場實際做好次生、衍生事故隱患的消除工作,佈置好現場警戒,並將有關情況逐級向公司主要領導進行彙報。

6.2應急搶險現場工作人員應做好現場的保護、取證、事故調查等善後工作。經公司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後,應急結束。

6.3評估總結: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作好應急評價報告,主要內容包括辦公樓火災事故應急搶險情況,員工、居民人身安全、公共財產和居民財產損失情況,損失報告以及經驗教訓總結等。

7培訓與演練

7.1培訓:公司制定辦公樓火災事故應急培訓計劃、根據公司辦公樓、晶源大廈特點開展針對性的專項培訓,教育員工不斷提高安全意識,提高防範火災事故和規避火災事故風險的能力。

7.2演練:每年舉行一次火災事故應急演練,使員工熟悉應急工作過程,掌握應急工作要領,通過演練檢查各部門的應急準備工作,發現應急準備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正確評估企業應急工作能力,及時整改存在的隱患。

8附則

8.1本應急預案報蚌埠市政府應急辦公室備案。

8.2本預案由行政部負責解釋,適時進行修訂。

8.3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辦公樓火災逃生的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整合社會救援資源,充分發揮職能部門優勢,切實加強火災應急救援準備,全面提高火災應急救援準備,確保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能夠迅速聯動社會救援力量,及時、高效、有序地控制火災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消防部隊執勤戰鬥條令》、《河南省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濮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濮陽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調集相關聯動力量處置的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

1.4工作原則

1.4.1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各級政府和消防部門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整改、清除各類消防隱患,從源頭上預防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發生。

1.4.2統一領導,協同作戰。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充分發揮社會滅火救援資源優勢,協調有序、快速高效地開展火災撲救、人員救治和善後處理等工作。

1.4.3以人為本,科學處置。始終把搶救遇險人員生命和保證滅火應急救援人員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充分發揮專家的指導作用,採用先進的滅火救援裝備和科學的技戰術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2.1領導機構

2.1.1當發生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時,市防火安全委員會立即成立市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市指揮部指揮長由市政府領導擔任,副指揮長由市公安局副局長、市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市財政、交通運輸、衞生、環保、住建、公用事業、安監、宣傳、氣象、供電、民政、保險、武警、中石化各1位負責同志擔任。

2.1.2市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負責全市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2)制定總體決策和戰鬥行動方案,及時掌握現場情況變化,提出應對措施,適時調整作戰方案和調配滅火應急救援力量,組織協同作戰。

(3)統一調度全市火災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救援保障資源,必要時直接指揮火災事故現場的滅火應急救援工作。

(4)統一協調武警以及民兵、預備役部隊參加火災事故滅火應急救援。

(5)及時向市政府和省公安消防總隊報告火災事故及滅火救援情況,統一發布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信息,並負責善後工作。

2.1.3市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部門相關警種開展火災事故處置實戰演習,提高多警種聯合作戰能力;組織、指揮火災發生地公安部門做好火災現場警戒工作,維護現場秩序,並根據火災事故處置需要,實施交通管制和現場管制。

(2)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市指揮部日常工作;收集、分析全市火災事故信息,及時提出預防火災事故和滅火應急救援建議;加強滅火應急救援隊伍及裝備、設施建設和業務訓練,並負責統一調度;開展火災事故原因調查。

(3)市財政局:負責協調各級財政部門保障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經費。

(4)市民政局:根據應急救助需要,做好災民緊急轉移、臨時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5)市住建局:負責指導、協調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組織工程車輛裝備供應,及時協助公安消防部隊開闢救人通道、清除倒塌建築廢墟、破拆需要拆除的毗鄰建築等。

(6)市公用事業局:負責指導、協調火災發生地提供火場臨近區域地下水、氣管網情況,確保火災現場用水;對火災現場燃氣管道關閥斷源,防止次生事故發生。

(7)市衞生局:負責火災事故現場傷員的救治和緊急處理,對可能發生的疫情、染毒的火災事故現場進行防疫、清毒處置。

(8)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滅火應急救援人員、物資運送保障,組織調配緊急救援、人員撤離及物資疏散等所需的運輸工具。

(9)市環保局:負責監測、評估火災事故現場的環境情況,確定污染物成分、濃度和影響範圍,提供消除環境污染的處置措施;督促、指導事發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污染物進行處置。

(10)市安監局:負責組織專家對涉及生產安全的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提出建議,組織、參加對涉及生產安全的火災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11)濮陽供電公司:根據火災事故處置需要,負責局部切斷電源、提供臨時電源或發電應急車輛,保證現場電力供應;快速修復損壞的配電設備,及時恢復正常供電。

(12)中石化濮陽分公司:根據火災事故處置需要,負責做好燃料保障工作。

(13)市保險協會:協調、指導、督促保險機構開展火災事故現場勘查及遇難、受傷人員的保險理賠工作。

(14)市氣象局:負責火災事故現場氣象監測預報服務工作,做好分析預測工作,及時提供風向、風速、氣壓、温度、降水等天氣實況和天氣預報。

(15)武警濮陽支隊:根據滅火應急救援需要,組織武警參加滅火應急救援工作;配合公安部門維護火災事故現場秩序。

2.2辦事機構

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公安消防支隊,市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落實市指揮部的決定和批示。

(2)建立全市火災事故應急信息綜合系統,接收、彙總、分析有關火災事故的各種重要信息,向市指揮部提出處置建議。

(3)聯絡協調各成員單位做好應急準備,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4)組織火災事故調查,擬寫火災事故總結評估報告。

(5)評估、修訂《濮陽市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6)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3指揮機構

市指揮部根據需要,在火災事故現場設立滅火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由現場公安消防部隊職務最高的領導擔任指揮長,火災事故發生地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副指揮長,下設工作小組。

(1)滅火應急救援組:負責蒐集和掌握現場情況,制定處置措施和方案,向現場指揮部提出滅火應急救援決策意見,貫徹執行現場指揮部的指示,組織指揮開展滅火應急救援工作。

(2)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醫療衞生機構和人員對現場受傷人員進行醫療救護和衞生防疫。

(3)專家技術祖:組織相關專家和技術人員,提供滅火應急救援技術支持。

(4)現場警戒組:負責現場警戒,維護交通、治安秩序。

(5)宣傳報道組:協調新聞媒體準確引導社會輿論,適時召開新聞發佈會。

(6)後勤保障組:負責參戰部隊的戰鬥裝備、滅火劑、燃料供應和現場維修,以及生活保障工作。

(7)善後工作組:負責受災羣眾安置和傷亡人員善後處理等工作。

2.4專家組

市防火安全委員會建立滅火、防火、化工、醫療、建築、電氣、化學、石油等各類專業人才庫。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制定滅火應急救援方案和解決滅火應急救援工作中的疑難問題提供決策諮詢和工作建議。

3預防監測預警

3.1預防

各級政府將包括消防安全佈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劃納入城市總體規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實施。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裝備不足或不適應實際需要的,應當增建、改建、配置或進行技術改造,不斷提高社會火災防控能力。

各級消防部門依法加強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定期檢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發現火災隱患通知有關單位或個人採取措施,及時消除隱患;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配備精良的滅火應急救援裝備、物資,指導重點單位制定滅火應急救援預案,開展實戰演練;督促各應急救援隊加強執勤戰備工作,搞好專業訓練,強化戰備意識,隨時做好“滅大火、搶大險、救大災”的準備。

3.2監測

各級公安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隊加強通信指揮系統建設,充分利用語音、圖像綜合管理平台,實現市、縣兩級政府和公安部門音視頻互聯互通,及時監測接收火災事故信息,隨時調用城市治安防控或道路交通等社會圖像監控資源。任何個人發現火災隱患或火災時,都應及時通過各種途徑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

3.3預警

按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特別重大火災事故(I級)、重大火災事故(II級)、較大火災事故(III級)和一般火災事故(IV級)預警。

公安消防機構建立接警、戰備值班室,實現專人24小時值班。各級公安部門指揮中心或公安消防機構接到火災事故報警後,應迅速瞭解起火時間、單位、地點和着火物質、範圍,以及人員傷亡等情況,及時調集相關力量開展滅火應急救援,並根據災害事故級別和相關要求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公安消防機構報告。同時,向同級有關部門通報。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4.1.1火災事故應急響應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事發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市公安局、公安消防支隊及有關部門根據情況給予協調支援。

4.1.2應對一般(IV級)火災事故,啟動縣級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市級預案視情啟動。

4.1.3應對較大(III級)火災事故,啟動市級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有關縣級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4.1.4應對重大(II級)、特別重大(I級)火災事故,超出事發地政府應急處置能力,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較火災事故,啟動本預案,並向省政府、消防總隊申請增援。

4.2應急處置

4.2.1先期處置。

火災事故發生後,事發地政府應立即啟動本級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指揮公安、消防、安全監管、衞生、環保等部門組織實施滅火應急救援,儘可能控制火災蔓延、擴大,迅速搶救受傷和受困人員,嚴防次生災害發生,並按規定迅速、準確將火災事故和先期處置情況逐級上報至市指揮部辦公室。對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市指揮部及時啟動本預案同時,上報省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在市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本預案明確的職責啟動本系統的行動方案,趕赴火災現場,開展滅火應急救援工作。

4.2.2處置指揮。

(1)縣級滅火救援指揮部接到報警後,根據火災事故級別將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設立現場指揮部。

(2)縣級滅火救援指揮部根據火災事故級別指揮調集所屬力量參加滅火救援,按照指揮權限分別調集轄區內的公安消防隊、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進行滅火救援。各成員單位啟動相應的行動方案,積極參與滅火救援。上級指揮部到場前,增援力量接受轄區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的組織指揮。重要場所、重點時段發生的火災,縣級滅火救援指揮部應根據現場情況及時向上一級報告,並提高一個等級調度。高層建築、地下工程、人員密集場所、大跨度大空間建築、化學危險品等敏感場所火災按相應高一個等級調度。

(3)市指揮部根據滅火救援的需要,就近調度滅火救援增援力量。跨縣區增援力量在市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接受任務分配和調派。

4.2.3處置程序

現場指揮部在市指揮部的領導下,根據滅火救援工作實際,確定作戰意圖,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展開滅火救援工作。基本程序包括:劃定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積極疏散圍觀羣眾;進行火情偵查,確定燃燒物質和有無被困人員;開闢救生通道,迅速控制危險源,對現場進行不間斷監測,防止次生災害發生,並按既定滅火救援方案展開滅火戰鬥;確定水源位置,搞好火場供水;選擇好滅火陣地,減少水漬損失;轉移和保護物資;必要時採取火場破拆、排煙和斷電措施;檢查火場,消滅餘火,清點人員和裝備,結束戰鬥;保護現場,進行火災原因調查及損失核定。根據不同類型的火災,採取其他相應的應對措施。

4.3應急升級

當火災事故難以控制,威脅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時,市指揮部應立即啟動或提請省指揮部啟動相應應急預案。

4.4指揮與協調

4.4.1市指揮部統一指揮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指揮工作並隨時向市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報告情況,請示重大問題。各聯動部門、成員單位服從現場指揮部的調度。各增援力量到達現場後,向現場指揮部報到,由現場指揮部下達作戰任務。

4.4.2市指揮部根據滅火應急救援需要,及時調集滅火應急救援技術專家到場,提供決策支持。

4.4.3通信部門充分利用網絡優勢,及時為火災事故現場提供通信指揮服務;各級指揮員按要求配備通訊指揮工具,始終保持與各參戰力量、上級部門或指揮中心的聯絡。

4.4.4市指揮部應根據滅火應急救援需要,統一調用滅火應急救援所需裝備、物資;現場指揮部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徵用單位、個人的不動產或動產,並按規定及時予以返還、補償。

4.5應急結束

火災事故處置完畢後,現場指揮部應組織人員全面、細緻地檢查火場,徹底消滅餘火。對石油化工裝置、儲存設施的温度及其周圍可燃或有毒氣體、易燃可燃液體蒸汽的濃度進行檢測,並進行相應處理,防止復燃。同時應責成失火單位或相關單位、人員保護火場。必要時,留下必須的滅火力量進行監護。

4.6善後工作

4.6.1後期處置。

火災事故發生後,市指揮部應視受災程度和涉及範圍,成立災後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並組織有關部門對災後可能造成污染或損失的現場進行監測、評估、清除,保證災區正常的生活環境。

當地政府應及時做好受災羣眾安置工作。對轉移的受災羣眾,由當地政府負責提供緊急避難場所妥善安置,並保障基本生活條件。

公安部門負責事故現場的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根據需要在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維持秩序,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財政、民政、衞生等部門依據職責做好善後處置工作。組織協調社會、個人開展互助互濟、捐款捐物活動,妥善安置受災羣眾生活。社會救助活動由民政部門統一組織。

對參加撲救外單位火災的專職、義務消防隊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劑和器材裝備等,依照規定予以補償。

4.6.2調查評估。

火災事故處置結束後,由市指揮部制定或由公安消防機構牽頭組成事故調查組。對火災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形成書面報告。

4.7信息發佈

市指揮部按照突發事件新聞發佈的要求和程序,做好火災事故信息發佈工作。

新聞媒體記者進入火災事故現場進行拍攝採訪時,應經市指揮部批准,服從現場指揮,嚴格遵守新聞宣傳紀律,佩戴必要地防護裝備,不得妨礙滅火救援行動。

5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各級政府應加強公安消防部隊尤其是消防特勤力量建設,支持鼓勵企事業單位、鄉鎮、社會團體、民間組織、村(居)委會、社區等建立專職或義務消防隊,將鐵路、醫療救護、工程機械搶險、石油化工、電力搶險等專業救援隊伍納入應急救援力量體系,配備救援裝備,開展專業訓練,提高火災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5.2裝備物資保障

各級政府為消防部隊配備、更新必須的滅火、救人、破拆、堵漏、洗消等裝備器材,並與消防裝備、器材、滅火藥劑生產廠家建立聯保協議。專職和義務消防隊以及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必須儲備一定的滅火應急救援物資。市民政局指導、督促縣區民政部門妥善安置受災羣眾,建立臨時避難場所,並保障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需要。

5.3醫療衞生保障

市衞生局指導、督促各地醫療衞生機構制定應急預案,按照要求組織義務人員和醫療設備趕赴火災事故現場,按照現場救治、就近救治、轉送治療的原則實施醫療救治,及時報告救治傷員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醫藥、器材及資源等情況。

5.4交通運輸保障

市交通運輸局根據火災事故現場需要,調集一切可以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優先運輸。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利用城市道路監控系統及時通報道路通行情況,適時引導救援車輛通行,並對火災事故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對災區外圍的交通道路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制進出事故現場人員,根據需要組織開闢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滅火應急救援車輛優先通行。

5.5經費保障

處置火災事故資金從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的消防業務經費中列支,情況緊急時可由同級財政部門先行預撥,保障應急需要。

5.6科技支撐

建立科學的應急指揮決策支持系統,強化地理信息系統、全球定位系統、衞星遙感系統等應用,完善滅火應急救援專家人才和基礎資料信息庫,健全聯勤聯動工作機制,加大火災預防控制、先進滅火應急救援技術和裝備的研究應用力度,為火災事故處置提供技術保障。

6監督管理

6.1宣傳教育

各級政府及宣傳、消防等部門和單位將防火、滅火方面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納入公眾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內容,提高公眾消防安全意識,增強火災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教育部門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培訓的內容,並督促落實。有關單位把防火、滅火基本知識納入職工崗前和在崗培訓內容,開展普及性教育培訓。

6.2預案演練與評估

市防火安全委員會每年至少分別組織2次應急聯動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和火災事故應急聯合實戰演練。鼓勵委託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提出應急預案修改完善意見,以及滅火應急救援裝備、設施的維護、更新等方面的建議。

6.3獎勵與責任

對在火災事故處置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應急處置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有關部門(單位)依法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責任。

6.4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預案實施後,市指揮部辦公室應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並視情做出相應修改並報市政府審批。各縣(區)政府應根據本預案制定或修訂本地的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7附則

7.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市消防支隊制定。

7.2預案解釋

本預案經市政府批准後實施,由市消防支隊負責解釋。

7.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辦公樓火災逃生的應急預案5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全市各類火災事故,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體系和工作機制,提高處置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實施消防法辦法》《廣東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火警和應急救援分級規定》《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內務條令》等法律法規、制度規定和部門規範性文件。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除軍事設施、礦井地下部分、核電廠、海上石油天然氣設施以外火災事故的滅火救援和應急處置工作。森林、草原火災事故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4 工作原則

1.4.1黨政統領、部門協同。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消防救援機構統籌協調、具體負責實施火災事故救援工作,各行業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要求,加強源頭管控、分類指導、協同配合。

1.4.2屬地為主、分級負責。火災發生後,各級黨委政府應分級組織滅火救援和事後應對工作,調配、調度使用應急資源,形成工作合力。

1.4.3以防為先、防消結合。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災前預防轉變,加強重點單位、重點場所、重點時段的安全檢查,制定單位滅火應急預案,抓實防消聯勤和訓練演練,做好滅火救援相關準備。

1.4.4專業指揮、統一指揮。接報火警後,消防

救援機構迅速響應,第一時間調派消防力量到達現場,營救被困羣眾,控制火災蔓延,搶救財產損失,有效撲滅火災。各級黨委政府和行業部門積極統籌跟進,各司其職,羣策羣力,確保滅火救援行動有序開展。

1.4.5救人第一、科學處置。開展滅火救援行動,應堅持以人為本,以積極搶救人員生命為第一要務,根據不同火災事故類型,科學研判,果斷決策,控制災情發展,確保滅火救援行動高效。

1.5 預案體系

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由政府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部門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類型場所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重點單位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專項活動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5大類組成。

1.5.1政府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應對各類突發火災事故的總綱,是市、各鄉鎮場街道(園區)應對轄區突發火災事故的總體制度安排。

1.5.2部門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行業部門、社會團體、村(居)委會等為應對本部門(行業、領域)發生火災事故,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1.5.3類型場所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針對特定工作環境下,特定類別場所發生火災事故,預先制定的應對方案。

1.5.4重點單位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揭陽市和我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按照事先想定某個或多個複雜程度高、危險性大的部位發生火災事故,從人員營救、疏散方向、處置措施、物資保障等環節制定的處置行動方案。

1.5.5專項活動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為應對某一特定活動,預先和活動組織方及其他行業部門聯合制定的突發火災應急方案。

2 滅火救援指揮機構及職責

2.1 指揮部組成與分組

2.1.1指揮部組成

重特大火災或有影響的火災事故發生後,市政府根據市消防救援大隊意見和火災撲救需要,成立市滅火救援指揮部,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工作組。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消防工作領導

副總指揮:市府辦聯繫消防工作的負責人和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隊、火災事故發生地鄉鎮場街道(園區)黨政主要負責人

執行總指揮:市消防救援大隊主要負責人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委政法委、市新聞辦、市民宗局、市發改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廣旅遊體育局、市衞生健康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國有資產管理中心、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林業局、市消防救援大隊、市氣象局、市融媒體中心、市市場物業管理中心、市總工會、團市委、揭陽市生態環境局普寧分局、普寧粵海水務有限公司、普寧供電局等單位負責人。

2.1.2常設機構

市滅火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為市滅火救援指揮部常設機構,設在市消防救援大隊,由市消防救援大隊分管滅火救援工作負責人擔任辦公室主任。

2.1.3工作分組

市滅火救援指揮部下設滅火指揮組、社會面控制組、後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新聞發佈組、事後處置組和技術專家組,根據實際需要開展滅火救援、起火原因調查等各項工作。

2.2 滅火救援指揮機構職責

2.2.1市滅火救援指揮部

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市火災事故滅火救援工作。

2.2.2市滅火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承擔市滅火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聯絡協調各成員單位做好應急準備、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2.2.3工作組職責

滅火指揮組由市消防救援大隊牽頭,負責制定具體滅火救援方案,組織指揮火災撲救,營救被困人員,瞭解掌握火情信息,調集救援力量,負責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之間的通信組網,確保救援現場通信暢通。

社會面控制組由火災事故發生地鄉鎮場街道、園區牽頭,負責火災現場周邊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保障消防車和指揮、保障車輛優先通行;組織力量疏散周圍羣眾,維持現場秩序。

後勤保障組由市應急管理局和火災事故發生地鄉鎮場街道、園區牽頭,協調社會應急專業力量參與火災撲救,緊急調運除消防車、消防裝備以外的專業裝備、滅火藥劑和保障物資,落實滅火救援人員的生活保障。

醫療救護組由市衞生健康局牽頭,負責組織指揮醫療救護力量到達現場,協調屬地醫療機構,對受災羣眾和滅火救援行動中受傷人員實施緊急醫療救援,必要時設立現場醫療急救站。

新聞發佈組由市委宣傳部、市新聞辦牽頭,根據市滅火救援指揮部統一安排,協調有關部門起草新聞發佈稿,及時、準確、全面地向社會發布火災事故信息,做好媒體記者管理、引導,加強對境內外媒體報道情況和網上輿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協調有關部門依法依規進行響應。

事後處置組由市消防救援大隊及火災事故發生地鄉鎮場街道、園區分別負責,市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開展火災調查、統計,火災事故發生地鄉鎮場街道、園區負責協助開展現場清理、傷亡人員及家屬善後等工作。

技術專家組由市滅火救援專家組人員組成,在火災事故現場為滅火救援行動提供行業專業技術指導,協助市滅火救援指揮部指揮決策,協調本領域技術處置專業力量參與火災撲救工作。

2.2.4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應根據任務分工,各司其職,確保火災事故處置工作順利完成,其他暫未列入成員單位的,如因火災撲救工作需要,有關單位應按照職責任務,執行市滅火救援指揮部命令。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如下:

(1)市委宣傳部、市新聞辦:負責協調、指導火災處置新聞發佈及宣傳報道工作,及時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做好媒體記者管理、引導。

(2)市工信局:對無線電頻率資源進行統一配置和管理,負責保障火災事故處置工作中應急無線電通信業務頻率的正常使用。

(3)市公安局:負責火災事故現場治安秩序維護和警戒工作,協助組織受火災影響區域羣眾緊急轉移,實施相應交通組織措施,做好交通疏導、管制,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火災撲救和調查需要,控制相關責任人,協助做好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4)市民政局:負責指導、協調火災事故發生地鄉鎮場街道、園區做好火災事故造成生活困難羣眾的基本生活救助。

(5)市財政局:負責指導、協調火災事故發生地鄉鎮場街道、園區做好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經費保障。

(6)揭陽市生態環境局普寧分局:負責組織環境應急監測、發佈相關環境信息,研判滅火廢水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提出相關處置意見。

(7)市住建局:負責組織對火災撲救現場建(構)築物受損情況進行鑑定,組織第三方機構進行安全風險評估,提出救援意見,協調燃氣公司為燃氣類火災事故處置提供技術和裝備支持。

(8)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救援車輛、器材裝備及救援物資的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9)市水利局:負責協調有關單位為消防救援機構設置消防取水碼頭提供支持,協調隸屬單位或個人使用的湖泊、水庫、池塘等天然水源,為火災撲救提供用水便利。

(10)市衞生健康局:負責火災事故的緊急醫學救援工作。

(11)市應急管理局:協助火災撲救工作,協調社會應急專業力量參與火災撲救,負責協調做好火災撲救現場除消防車、消防裝備以外的應急裝備、物資保障工作,協調社會聯動單位參與火災撲救,協調火災撲救各類支持,協調專家對石油化工場所、危險化學品及安全生產類火災事故提出處置意見,協調、指導做好受災羣眾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

(12)市融媒體中心:負責做好火災撲救媒體播報。

(13)市氣象局:負責為滅火救援提供有關氣象信息。

(14)市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統一組織和指揮火災現場撲救工作,協調、組織社會應急專業力量和社會聯動單位參與火災撲救;組織協調火災救援現場新聞宣傳報道工作,負責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負責市滅火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牽頭組織開展滅火救援訓練和實戰演練。

(15)普寧供電局:負責及時修復受損毀的公用電力系統和設施,保障火災事故現場斷電或臨時電力供應。

3 應急準備

全市消防救援隊伍應當確保消防救援人員、消防車輛和器材裝備時刻處於快速反應的備戰狀態。

各鄉鎮場街道、園區、行業部門、企事業單位應指導做好本轄區、本部門、本系統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準備工作,常備滅火救援物資,開展滅火演練。鼓勵社區、家庭常備應急救援物資和生活必須物品。

3.1 應急值守

全市消防救援隊伍應安排專人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接報、處理各類火災事故。

3.2 火警受理

全市消防救援隊伍通過119電話等多種形式受理羣眾或單位對火災事故的報警。

火災事故跨區域增援,一般根據各專職消防隊伍上級機關指令或當地黨委政府的.申請,經相應權限的部門批准,由消防救援機構組織調派力量趕赴現場救援。

任何單位、個人一旦發現火災,應及時通過各種途徑向消防救援隊伍報警;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3.3 信息報告

各專職消防隊伍接到報警後,依照火災分級標準及相關要求,按程序向市消防救援大隊及火災事故發生地鄉鎮場街道、園區報告。市消防救援大隊及火災事故發生地鄉鎮場街道、園區應及時彙總信息,按照相關要求報告市政府。

4 應急響應

4.1 火警等級

根據災害事故的嚴重程度及影響性對火警進行分級,劃分為五個等級:從低到高分為一至五級,分別用綠、藍、黃、橙、紅五種顏色代表其危險程度。

4.1.1一級火警(綠色)

(1)無人員傷亡或被困;

(2)燃燒面積小的普通建築火警;

(3)帶電設備、線路或其它類火警。

4.1.2二級火警(藍色)

(1)已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的火警;

(2)已造成或可能造成1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警;

(3)發生在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規模較小,不會造成大的經濟、政治和社會影響的普通建築火警;

(4)燃燒面積較小的高層建築、地下建築、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重要場所、特殊場所的火警。

4.1.3三級火警(黃色)

(1)已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火警;

(2)已造成或可能造成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警;

(3)發生在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規模較大,有可能造成較大的經濟、政治和社會影響的火警;

(4)燃燒面積小的高層建築、地下建築、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重要場所、特殊場所的火警;

(5)IV級應急響應不能控制的火警。

4.1.4四級火警(橙色)

(1)已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火警;

(2)已造成或可能造成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警;

(3)發生在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規模大,有可能造成重大經濟、政治和社會影響的火警;

(4)燃燒面積較大的高層建築、地下建築、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重要場所、特殊場所的火警;

(5)III級應急響應不能控制的火警。

4.1.5五級火警(紅色)

(1)已造成或可能造成5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的火警;

(2)已造成或可能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財產損失的火警;

(3)發生在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規模大,有可能造成特別重大經濟、政治和社會影響的火警;

(4)燃燒面積大的高層建築、地下建築、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重要場所、特殊場所的火警;

(5)II級應急響應不能控制的火警。

4.2 響應分級

應急響應分為四個等級,IV級最低、I級最高,應急響應通常由低級別向高級別逐級啟動,也可視情越級啟動,必要時可直接啟動高級別響應。

4.2.1 IV級響應

(1)接報二級火警後,市消防救援大隊全勤指揮部到場處置,並視情調動周邊專職消防隊伍到場增援處置;

(2)市消防救援大隊立即報告市政府分管消防工作領導,由市滅火救援指揮部統一組織,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各有關職能部門和火災事故發生地鄉鎮場街道、園區按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開展滅火救援及應急處置工作;

(3)市消防救援大隊指揮中心通過衞星或4G通信系統隨時與滅火救援現場保持聯繫,密切關注滅火救援動態。

4.2.2 III級響應

(1)接報三級火警後,市消防救援大隊全勤指揮部到場處置,調動周邊專職消防隊伍到場增援處置;

(2)市滅火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和副總指揮到現場組織指揮處置;必要時,市主要領導到現場組織指揮協調。組織成立由市滅火救援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和火災事故發生地鄉鎮場街道、園區組成的現場指揮部,組織開展滅火救援及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揭陽市政府報告;

(3)市消防救援大隊指揮中心開通與所有災害事故現場的音視頻傳輸系統,並及時跟蹤增援隊伍集結行進情況和滅火救援動態。

4.2.3 II級響應

(1)接報四級火警後,市消防救援大隊調動全市專職消防隊伍到場增援處置,並視情向揭陽市消防救援支隊請求增援;

(2)市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處置,市滅火救援指揮部在市委、市政府統一組織指揮下開展滅火救援及應急處置工作,按規定及時向揭陽市委、市政府報告並向社會通告;

(3)市消防救援大隊指揮中心開通與所有災害事故現場的音視頻傳輸系統,及時跟蹤增援隊伍集結行進情況和滅火救援動態,並及時將現場音視頻傳輸至揭陽市消防救援支隊指揮中心。

4.2.4 I級響應

(1)接報五級火警後,市消防救援大隊調動全市專職消防隊伍到場增援處置,並及時向揭陽市消防救援支隊請求增援;

(2)市主要領導趕赴現場統一組織指揮滅火救援行動,市滅火救援指揮部在市委、市政府統一組織指揮下調集社會各方面應急力量參與火災撲救,營救被困人員,挽救財產損失,組織召開專家會議,提出處置建議,密切掌握火災發展趨勢和撲救進展情況,按規定及時向揭陽市委、市政府報告並向社會通告。

(3)市消防救援大隊指揮中心開通與所有災害事故現場的音視頻傳輸系統,及時跟蹤增援隊伍集結行進情況和滅火救援動態,並及時將現場音視頻傳輸至揭陽市消防救援支隊指揮中心。

4.3 響應提升條件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響應等級應自動升高一級:

(1)重大節日、重要政治活動時期或發生在政治敏感區域、重要地區的火警;

(2)風力6級以上或者陣風7級以上、冰凍嚴寒等惡劣氣候條件下發生的火警;

(3)當日2時至次日凌晨6時發生的火警;

(4)報告同一地點火警的電話持續增多,成災跡象明顯的火警;

(5)其他情況認為需要升級的火警,市滅火救援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可視情隨時啟動響應,關注災情發展,主動干預。

4.4 響應行動

4.4.1先期處置

火災發生後,事發單位、火災發生地基層組織或個人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立即組織先期處置,控制火勢蔓延,同時撥打119等報警電話。消防救援機構接報後,立即調派力量前往處置並做好遠程處置指導,周圍單位、組織和羣眾在安全前提下應積極協助撲救火災。

4.4.2應急處置

市政府、市消防救援大隊接到火災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根據火災事故性質和火警等級成立滅火救援指揮部,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統一組織指揮火災撲救工作,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積極參與滅火救援行動。

當火災事故難以控制、蔓延擴大或發生較嚴重的次生災害,嚴重威脅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時,市滅火救援指揮部應立即提請揭陽市消防救援支隊啟動相應的響應等級。

4.5 信息發佈

市滅火救援指揮部按照突發事件新聞發佈有關規定,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火災撲救和應急處置的有關信息,及時迴應社會關切。

4.6 響應結束

火災事故處置結束後,由啟動應急響應的滅火救援指揮部及其辦公室決定救援響應結束並向社會公佈。

5 事後處置

5.1 現場清理

火災發生後,公安機關和消防救援機構應保護好事故現場,做好警戒,為火災事故調查創造條件。調查結束後,火災事故發生地鄉鎮場街道、園區應組織行業主管部門和事故單位、個人及時清理現場,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復供水、供氣、供電等正常生活需求,維護社會穩定。

5.2 事故調查與統計

火災事故處置結束後,市政府組織開展火災事故調查工作,由市消防救援大隊依據《火災事故調查規定》《較大以上火災信息通報和整改措施落實評估工作的方法》有關要求,負責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並視情開展延伸調查,各有關單位、部門應給予配合,相關情況應按有關規定進行通報和公告。

5.3 事故評估

由市政府或市滅火救援指揮部組織進行分析評估,總結火災處置經驗和教訓,對火災事故調查整改意見落實情況和責任追究情況進行評估,並按相關規定進行通報和公告。

5.4 安置與補償

市政府組織火災事故發生地鄉鎮場街道、園區根據有關規定妥善做好災民安置和災後重建工作,對參加火災撲救傷亡人員按規定及時開展撫卹和理賠工作。對於調集參加外單位火災撲救的單位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微型消防站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劑和器材、裝備等,經市消防救援大隊核實後,可以向市政府申請補償。

6 應急保障

6.1 隊伍保障

各地、各有關部門應加強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支持企業、社會團體、民間組織、村(居)委會、社區等建立專(兼)職、志願消防隊伍和微型消防站,鼓勵相關行業、部門、企事業單位根據本行業、部門、企事業單位特點,按照法律法規組建本領域專業技術處置隊,積極擴展救援隊伍力量,開展相關專業訓練,為滅火救援隊伍提供有力保障。

6.2 物資保障

各地、各有關部門依照國家戰略物資儲備方案,依託消防救援隊伍戰勤保障體系,統籌建立滅火救援裝備物資儲備和調用體系。加快推進各類消防救援裝備建設,根據城市發展和滅火救援需要,加大高精尖滅火救援裝備、新型高效滅火藥劑、火場防護裝備、先進訓練設施等經費投入。

6.3 通信保障

由市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消防滅火救援力量的現場通信組網,保證現場通信聯絡暢通。市信息通信業務主管部門負責現場部門間的通信聯絡,調度應急通信保障聯動單位參與,確保公眾通信網絡暢通,其他參戰力量的內部通信保障由各單位自行保障。

6.4 技術保障

加強大數據、人工智能、雲計算、5G、區塊鏈等新技術在滅火救援中的應用,加強實戰指揮平台建設和可視化調度指揮,加大斷網、斷路、斷電、空中、地下、水面等最不利環境下,應急救援和通信裝備的研究配備,逐步建立完善各級滅火救援指揮。

6.5 其它保障

其它保障由各成員單位按照部門職責要求執行。

7 監督管理

7.1 應急演練

各地、各有關部門應加強對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組織開展實戰演練,加強聯勤聯動和信息交流,提升協同配合能力。

7.2 宣傳和培訓

各地、各有關部門、社會團體、民間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等要加強組織羣眾對初期火災撲救、人員疏散逃生能力的培訓,提高全民安全防範意識。要積極通過電視、廣播和網絡微博、微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火災基本應對知識,傳播火災撲救正面事蹟。

全市消防救援隊伍要積極推進包括火災撲救基礎知識在內的消防安全宣傳進社區、企業、學校、農村活動,及時報道典型火災撲救事例。

7.3 責任與獎懲

對在火災撲救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按照國家、省、揭陽市和我市的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 附則

8.1 預案管理

市消防救援大隊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和完善預案,實現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範管理。

8.2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由市消防救援大隊負責解釋。

辦公樓火災逃生的應急預案6

1總則

1.1 目的

為提高應對火災事故的快速反應能力,全面加強實施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一旦發生重大火災事故,迅速聯動社會救援力量,整合社會救援資源,發揮各職能部門的優勢,及時、高效、有序地控制火災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損失和人員傷亡,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1.2 工作原則

1.2.1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在各級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Ⅰ、Ⅱ級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由省人民政府負責。Ⅲ、Ⅳ級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由州人民政府負責。

1.2.2 明確職責,專羣結合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是一支滅火救援的準軍事化、專業化隊伍,要改善裝備水平,提高隊伍素質,不斷提高整體作戰能力,確保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能迅速有效進行撲救。各應急保障單位要為應急救援提供充分有效的保障。充分發揮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志願消防隊伍、義務消防隊伍的作用,不斷加強滅火救援力量。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掌握一些基本的防火、滅火和逃生自救、互救知識,積極檢舉消防違法行為,積極報告火警,積極配合參與火災應急救援行動,服從火災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1.2.3 加強協調,整合資源

滅火救援應急相關部門,應密切協作,形成合力,並充分發揮社會滅火救援資源優勢,確保快速高效地實施本預案。

1.3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消防部隊執勤戰鬥條令》、《公安消防部隊執勤業務訓練大綱》、《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消防監督檢查規定》、《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湖南省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湖南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湖南省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等。

1.4 現狀

目前,全縣共有高層建築72幢(一類住宅建築12幢,一類公共建築5幢,二類住宅建築55幢),消防安全重點單位107個,國家機關6個,公共聚集場所2052個(其中包含古城內的客棧、賓館、酒吧、餐館等場所),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場所20個。全縣建有消防救援大隊1個,消防救援站1個,古城消防執勤點4個,裝備執勤消防車7台。

隨着我縣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市規模不斷擴大,高層建築的數量及規模不斷增加,滅火救援的難度不斷增加,有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消防意識淡薄及消防投入不到位,城市公共消防設施投入不足等問題加劇了滅火救援工作的複雜性和艱鉅性,與火災作鬥爭的任務日益繁重。

1.5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州行政區域內Ⅲ、Ⅳ級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和具體響應Ⅰ、Ⅱ級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鳳凰縣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為指揮部),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總指揮長,縣應急管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人任副總指揮長,縣委辦、縣政府辦、縣政法委、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局、縣公安局、縣武裝部、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民政局、縣民宗局、縣市監局、縣林業局、縣水利局、縣衞健局、縣交通局、縣教體局、縣電業局、縣石油公司、縣氣象局、州生態環境局鳳凰分局、縣文旅廣電局、縣武警中隊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消防救援大隊,辦公室主任由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人兼任。

2.2 縣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對全縣火災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負總責。制定總體決策和戰鬥行動方案,及時掌握火場情況變化,提出響應措施,適時調整作戰方案和調配滅火救援力量,組織協同作戰;

對全縣火災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保障資源進行統一調度;

對火災事故應急處置中難以解決的問題或按規定需報告的事項,及時向縣應急委、州消防支隊和湖南省消防總隊報告;

必要時,直接指揮火災事故現場的滅火救援工作;

統一協調武警中隊以及民兵預備役部隊參加火災事故滅火救援;

統一發布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信息。

2.3 縣指揮部組成單位職責

縣應急管理局:具體負責全縣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級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縣消防救援大隊:具體承擔縣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收集、綜合分析全縣各類火災事故信息,及時提出預防火災事故和滅火救援建議;加強滅火救援隊伍及裝備、設施建設和業務訓練,並負責統一調度;負責聯絡協調各成員單位做好應急準備、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火災事故調查;辦理縣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務。

縣公安局:組織治安、交警、巡警、防暴等警種進行應對火災事故的聯合實戰演習,不斷提高多警種聯合作戰能力。組織做好火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根據現場應急處置需要,組織實施交通管制。

縣發改委:負責安排應對火災事故的基建項目,協調建設資金。

縣經委:根據處置重大火災事故的需要,負責保障滅火救援現場有線、無線通信暢通。

縣財政局:根據處置火災事故的需要,負責應急處置經費保障。

縣民政局:負責調配救濟物品,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災民的轉移和安置工作。

縣住建局:負責做好滅火救援用水供應保障工作;根據處置火災事故的需要,負責組織專業隊伍、裝備參與滅火救援工作。

縣衞計局:負責組織醫療隊伍趕赴火災事故現場,做好傷病人員的醫療救治,防止和控制各種疫情的暴發流行。

縣交通局:根據處置重大火災事故的需要,負責提供交通運輸保障。

縣市監局:協助消防部門對火災事故的原因、責任進行調查處理。

縣電業局:根據處置重大火災事故的需要,負責組織採取措施恢復供電系統,保障電力供應。

縣石油公司:根據處置火災事故的需要,負責做好燃料保障。

縣環保局:根據處置火災事故的需要,採取必要的環保措施。

縣氣象局:根據處置火災事故的需要,提供氣象信息。

縣武裝部:根據滅火救援需要,及時組織民兵預備役參加滅火救援工作。

縣武警中隊:根據滅火救援需要,及時組織武警參加滅火救援工作;配合公安機關維護火災現場治安秩序。

2.4 滅火救援專家組

組建滅火救援專家組並建立專家庫。為縣指揮部提供決策諮詢和工作建議。為制定滅火救援方案及解決滅火救援工作中的疑難問題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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