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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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麼寫?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隧道施工應急預案,歡迎閲讀與收藏。

隧道施工應急預案

一、工程概況

杭州留泗路位於杭州市西湖區西南部,繞城公路東側,南北走向,是連接留下、龍塢及轉塘等主要地區的一條交通聯絡道路,也是風景區外圍的一條城市次幹道,設計範圍為龍潭路~留和路,沿線穿越太塢山,並緊鄰繞城公路東側,全長約6.1km。本合同段為杭州市留泗路(龍潭路~留和路)工程Ⅲ段,全長685m,起點樁號為:K0-025,終點樁號為:K0+660,其中本合同段的重點是太塢山隧道工程,隧道長320m,設計為單洞雙向隧道。項目位於杭州市西湖區龍塢鎮,南鄰唐家橋加油站,西鄰繞城公路。為有效的實施對隧道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控制和防範事故發生後果擴大,有效的進行應急救援,特編制本專項隧道施工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方針與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結合本工程施工實際制定隧道施工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預案的方針是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優先的原則。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目標是通過有效的應急救援行動,儘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後果,最大幅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應急準備

應急預案能否在應急救援中成功地發揮作用,不僅取決於應急預案自身的完善程度,還取決於應急準備的充分與否。為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反應迅速、協調有序,項目部建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1、機構與職責

(1)、領導小組由下列人員組成:

組長:項目經理張東偉

常務副組長:項目常務副經理陶然位

副組長:項目副經理趙文剛

成員:施工科田林;安全科管俊;工程科龍眾;機料科劉兆海;辦公室胡昌海;財務科譚支懷;合同科蘇東文;電工趙小明和施工班組負責人組成。

(2)、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由安全科管俊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應急救援日常工作的佈置、檢查和落實工作。

(3)、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①負責“預案”的制定、修訂。

②建立應急救援隊伍,並開展專業培訓和演練。

③配備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物資、裝備。

④檢查、督促、落實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⑤發生事故,根據事故的發生情況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組織現場應急救援。

⑥組織有關力量,全力支援現場搶救。

⑦必要時組織疏散人員,儘可能控制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領導小組成員在執行應急救援任務時,實行明確分工:

組長:負責救援現場總指揮,以及向上級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及救援情況,組織項目部事故善後小組。

副組長:負責事故現場緊急救援人員、傷員搶救的指揮,以及救援物資、設備和救援小組人員的調度。

龍眾:負責事故現場搶險救援的技術服務,從技術上確保不再發生二次事故,協助做好搶險救援的指揮調度工作。

田林:負責現場人員的撤離、疏散工作和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以及配合做好事故現場救援的指揮調度工作。

劉兆海:負責救援物資、機械設備的組織調配聯繫,確保救援物資、設備及時投入。

胡昌海:負責救援後勤保障工作以及傷員搶救聯繫工作以及遇險人員的家屬聯絡和接待,做好精神和生活上的安撫工作。

趙小明:負責事故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現場觸電事故的發生,組織落實現場搶險救援所需的臨時照明設施,協助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蘇東文:負責現場保護,維持秩序,疏通交通工作。配合做好其他相關工作。

項目部應急辦公室電話:XXXXXXX

事故發生地第一責任人和專職安全員負責現場應急救援人員的組織和管理

2、應急資源

(1)救援力量:項目部及所屬各班組職工,都是應急救援力量;根據事故的類型及程度,需要社會力量時,再及時聯繫社會救援力量。

(2)救援設備、物資:項目部現有的各種機械設備、生產生活物資、材料一當應急救援方案啟動,根據需要都將成為應急救援的設備和物資,需要社會設備、物資時,再及時聯繫社會救援力量提供必須的設備、物資。

①交通工具:項目現有車輛2台,每個施工隊均有1台車輛,需要時均可調集使用。

②檢查、維護與更新: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3、教育、訓練與演練

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是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一個重要方面,因此要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思想教育,每月一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開展每週一次安全日活動,每日實行班組交接安全檢查等安全教育工作。

針對每個班組安全工作的特點,對照應急策劃中的危險因素分析,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事故避災和救援訓練工作,提高職工避險及搶險能力,以降低事故造成的影響和損失。項目部將以黨員、團員和積極分子為骨幹力量,組建應急救援小分隊,小分隊要進行定期訓練,確保小分隊人員具有良好的體能、頑強的戰鬥意志和作風。

項目將在適當時候組織應急救援的演練工作,使應急人員進入“實戰”狀態,熟悉各類應急處理和整個應急行動的程序,明確各自的職責,提高協同救援能力。另外,應對演練的情況進行總結,分析應急預案存在的不足,並予以改進和完善。

發生事故的應急救援程序

⑴發生輕傷以上事故後,現場安全負責人必須立即報告,同時組織自救,採取一切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

⑵項目部接到報告後,迅速通知各相關人員參加現場救援,以儘可能縮小事故影響及損失為原則。同時在整個搶救過程中,負責現場通訊和對外聯繫。

⑶項目部根據事故性質有趨勢,向有關部門彙報,尋求社會緊急救援,同時報項目部應急救援小組。

⑷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後,首先查明現場有無傷亡人員,並以最快速度將他們救離現場,交由急救中心的醫務人員或急救送醫院救治。

⑸積極配合政府的事故調查工作,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和善後工作。

⑹項目部成立事故調查協助小組,協助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按“四不放過”原則及有關處理規定,對事故有關人員進行必要的處理。

⑺事故處理結束後,項目部應當組織力量進行搶修,及早恢復施工,減少損失。

四、預案啟動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立即啟動本預案:

1、本項目部在建隧道發生重傷、死亡等重大安全事故;

2、當在建隧道發生爆破、觸電、有害氣體中毒、坍塌、瓦斯爆炸安全生產事故。

五、處置突發事件的要求

1、項目部要高度重視項目工程中各個子項的安全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部門有關批示和規定,確保各項目工作的順利開展。

2、一旦發生隧道施工事故時,項目部必須本着在第一時間救人原則,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4、各部門要針對本預案所涉及到的應急物資、設備、材料等相關緊急用品,準備到位,以備急用。

5、保證聯絡暢通。一旦發生隧道施工事故時,在組織搶救的同時向有關職能部門、相應的機關組織報告。

6、聯動部門

項目部接到事故彙報後要及時評判出事故的危害程度,由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決定通知對應的聯動部門。救援通訊:公安局:110、消防隊:119、急救中心:120、交通事故:122

六、應急策劃

隧道工程主要存在爆破、觸電、有害氣體中毒、坍塌、瓦斯爆炸危險因素,針對這些危險因素現編制事故發生時應急救援措施如下:

(一)、爆破

隧道工程中的爆破事故通常可分為誤爆、殘爆、爆破飛石、空氣衝擊波、爆破振動導致塌方(或直接爆破塌方)、炮煙中毒,所產生的事故結果一般為瞬間會產生強大的空氣衝擊波、灼人的火焰及大量的飛石,對人體、設施、機械設備造成傷害和破壞;除爆破振動導致塌方和炮煙中毒外,其它均為既成結果。為正確實施事故應急救援,現編制應急救援措施如下:

1、實施隧道爆破事故應急救援時,必須切斷原有隧道中所有電源,應急用照明或其它用電必須重新供給,以防止殘留爆破器材在雜散電流的作用下,造成再次起爆。

2、立即成立由當班作業人員在內的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設專人統一指揮。並嚴格控制進入的人數,所有參加應急救援行動的人員,都必須先登記後進入搶救地點

3、迅速建立起現場聯絡通訊系統,同時根據事故性質、程度發佈救援信息,確定需要調集的應急救援的外部力量。

4、由現場施工技術人員立即繪製出事故平面圖,並標明事故發生的準確地點(樁號、水平和空間位置),遇險人員所處位置,即爆破點可能殘留的.爆破器材。

5、在實施應急救援時,原通風系統不可停止運行,同時準備另配一套供風系統,保證應急救援用風。

6、開始施救時,必須確保實施救援地點不可能發生二次爆破事故(即:隧道中沒有殘留未引爆的藥包、無堆放位置不明確的爆破器材)。如不能保證時,必須先行處理可能導致二次爆破的隱患。

7、進入隧道爆破事故現場,必須是在有支護的掩體下進行,如因事故造成支護嚴重破壞時,要先進行臨時簡易支護,方可再實施救援。

8、遇險人員獲救後,身體受傷害人員按“三先三後”的原則進行處理,出血傷員先包紮後運送,骨折傷員先固定後搬運,窒息傷員先復甦後運送。

9、中毒人員要迅速運到通風環境較好或地勢空曠地帶實施正確搶救。

(二)觸電

隧道工程中的觸電事故一般可分為:直接觸電、間接觸電、電弧灼傷三類,為在隧道中發現觸電事故後,能實施正確的應急救援,現編應急救援措施如下:

1、發現有人觸電時,首先應儘快切斷該隧道中所有電源,使觸電者脱離電源,觸電急救的要點是動作迅速,救護得法,切不可驚慌失措,束手無策。要貫徹“迅速、就地、正確、堅持”的觸電急救八字方針。然後根據觸電者的具體症狀進行對症施救。

脱離電源的基本方法有:

1)、將出事附近電源開關閘刀拉掉、或將電源插頭拔掉,以切斷電源。

2)、用乾燥的絕緣木棒、竹竿、布帶等物將電源線從觸電者身上撥離或者將觸電者撥離電源。

3)、必要時可用絕緣工具(如帶有絕緣柄的電工鉗、木柄斧頭以及鋤頭)切斷電源線。

4)、救護人可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纏乾燥的衣服、圍巾、帽子等絕緣物品拖拽觸電者,使之脱離電源。

5)、如果觸電者由於痙攣手指導線纏繞在身上,救護人先用乾燥的木板塞進觸電者身下使其與地絕緣來隔斷入地電流,然後再採取其它辦法把電源切斷。

6)、如果觸電者觸及斷落在地上的帶電高壓導線,且尚未確證線路無電之前,救護人員不得進入斷落地點8~10米的範圍內,以防止跨步電壓觸電。進入該範圍的救護人員應穿上絕緣靴或臨時雙腳併攏跳躍地接近觸電者。觸電者脱離帶電導線後,應迅速將其帶至8~10米以外立即開始觸電急救。只有在確證線路已經無電,才可在觸電者離開觸電導線後就地急救。

2、在使觸電者脱離電源時應注意的事項:

1)、未採取絕緣措施前,救護人不得直接觸及觸電者的皮膚和潮濕的衣服。

2)、嚴禁救護人直接用手推、拉和觸摸觸電者,救護人不得采用金屬或其他絕緣性能差的物體(如潮濕木棒、布帶等)作為救護工具。

3)、在拉拽觸電者脱離電源的過程中,救護人宜用單手操作,這樣對救護人比較安全。

4)、當觸電者位於高位時,應採取措施預防觸電者在脱離電源後,墜地摔傷或摔死(電擊二次傷害)。

5)、夜間發生觸電事故時,應考慮切斷電源後的臨時照明問題,以利救護。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體挑開電源,同時應根據具體情況迅速對症救治,並向醫務部門呼救或報120急救中心。

3、如觸電者的傷害情況嚴重,應進行現場搶救,採用口對口人工呼吸。如有呼吸但心臟停止跳動,則應採取人工胸外擠壓法搶救。觸電者已失去知覺但尚有心跳和呼吸的搶救措施:應使其舒適地平卧着,解開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圍人,保持空氣流通,冷天應注意保暖,同時立即請醫生前來或送醫院診治。若發現觸電者呼吸困難或心跳失常,應立即施工呼吸及胸外心臟擠壓。對“假死”者的急救措施:當判斷觸電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時,應立即按心肺復甦法地搶救。方法如下:通暢氣道,清除口中異物。使觸電者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迅速解開其領釦、圍巾、緊身衣和褲帶。如發現觸電者口內有食物、假牙、血塊等異物,可將其身體及頭部同時側轉,迅速用一隻手指或兩隻手指交叉從口角處插入,從口中取出異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將異物推到咽喉深處。採用仰頭抬頰法暢通氣道。操作時,救護人用一隻手放在觸電者前額,另一隻手的手指將其頦頜骨向上抬起,兩手協同將頭部推向後仰,舌根自然隨之抬起、氣道即可暢通。為使觸電者頭部後仰,可於其頸部下方墊適量厚度的物品,但嚴禁用枕頭或其他物品墊在觸電者頭下。

口對口(鼻)人工呼吸。使病人仰卧,鬆解衣釦和腰帶,清除傷者口腔內痰液、嘔吐物、血塊、泥土等,保持呼吸道暢通。救護人員一手將傷者下頜托起,使其頭儘量後仰,另一隻手捏住傷者的鼻孔,深吸一口氣,對住傷者的口用力吹氣,然後立即離開傷者口,同時鬆開捏鼻孔的手。吹氣力量要適中,次數以每分鐘16—18次為宜。胸外心臟按壓:將傷者仰卧在地上或硬板牀上,救護人員跪或站於傷者一側,面對傷者,將右手掌置於傷者胸骨下段及劍突部,左手置於右手之上,以上身的重量用力把胸骨下段向後壓向脊柱,隨後將手腕放鬆,每分鐘擠壓60—80次。在進行胸外心臟按壓時,宜將傷者頭

放低以利靜脈血迴流。若傷者同時拌有呼吸停止,在進行胸外心臟按壓時,還應進行人工呼吸。一般做四次胸外心臟按壓,做一次人工呼吸。

4、觸電急救應儘可能的進行,只有在條件不允許時,才可將觸電者抬到可靠的地方進行搶救。在送往醫院途中,仍應進行搶救工作,在此過程中不要輕易盲目地打強心針。

(三)有害氣體中毒

在隧道施工中,由於對施工地段的地質變化情況掌握不徹底,或使用材料中含有有毒物質等,均有可能造成有害氣體中毒,為有效的實施事故應急救援現編制應急救援措施如下:

1、發現隧道施工過程中有人員中毒、窒息時,必須立即加大隧道中的供風量,在實施應急救援的過程中,必須有專人負責通風設備看管;同時聯繫當地最近的醫療(醫院)機構,並告知事故情況,要求立即參與協作搶救。

2、參與應急救援人員必須佩戴自救器(或氧氣呼吸器)進入搶救現場,如施救距離較短,可以採取用濕巾捂住口鼻快速搶救,但時間絕對不用超過二分鐘。

3、必須有專人負責應急救援行動的統一指揮,統籌整個應急體系,做好現場和對外的通訊聯繫。

4、參加應急救援人員,在進入事故現場參與搶救時,要儘量壓低身體,保持低位行動。

5、有條件的項目部可以對事故現場先進行CO、HS、H2S等有毒有害氣體的檢測後,再進入事故現場執行搶救。

6、當人員被救出後,必須立即進行甦醒搶救,在送往醫院的途中也必須堅持連續救治。

(四)坍塌

隧道工程的坍塌事故按性質分可分為:地質構造作用造成的隧道坍塌、支護強度不足造成的坍塌和受外力作用(如挖掘機作業、爆破振動)造成的坍塌,按坍塌的位置分,可分為:作業面坍塌、中部坍塌、隧道洞門坍塌。無論發生那種坍塌事故,都可能造成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為有效的控制事故發生後所造成的損失,特編制以下應急救措施:

1、發生隧道坍塌事故時,必須立即成立現場應急救援小組,其成員必須有事故發生隧道的現場技術員、當班指揮者、隧道施工單位的最高指揮者。

2、發生隧道坍塌事故應急救援必須準備的應急物資有:挖掘機(二台以上)、鎬頭機、通風機、大小管棚、鋼拱架、工字鋼、大板、照明工具、輸氧管(二百米以上)、步話機(不少於五台)、風筒、風管、手鎬、鐵鏟(鍬)。

3、一旦發生隧道坍塌事故後,必須立即向最近的礦山救護機構求救,如有生命探測儀,要迅速調用,配合應急救援。

4、被困人員處置措施:一旦發生隧道坍塌事故被後,被困人員切不可盲目行動,如不能立即脱困時,必須尋覓一處支護完成的隧道邊緣靜等外面營救。等待地點要靠近風、水管,使用可以利用的一切工具敲開風、水管,以方便外面營救人員利用風、水管向被困區域提供氧氣和食物。同時可以用風、水管有序敲擊發出求救信號,讓營救人員知道自己所在的位置。被困人員,儘可能的平卧保持體力,降低氧氣消耗量,延長生存時間。

5、隧道坍塌應急救援必須在統一的指揮下進行,所有參與應急人員必須登記在冊,不得盲目施救,以防止造成更大傷害。

6、現場施工技術員必須立即繪製出事故現場情況圖,並標明事故發生的準確地點(樁號、水平和空間位置),遇險人員所處位置。給現場指揮選擇應急救援方案提供可靠的技術保障。

7、隧道坍塌事故發生後,必須立即切斷供給事故地點的一切電源。

8、原隧道供風系統必須保持連續運轉,不得停止供風。

9、如發現隧道坍塌體積過大,營救時間較長時,必須先切開原供風、水管道,向被困區域不間斷供風,同時準備流質備用(超長時間營救時使用),確保被困區域的生存環境。如被困區域沒有風、水管路時,可使用大小導管,用鎬頭機頂穿阻隔帶,創造臨時生命供給線。

10、必須採用最直接有效的辦法(如生命探測儀、各種線、管擊打傳遞信息)探明被人員所處的位置,選擇最捷徑的線路進行營救。

11、開始執行支護營救時,必須選擇隧道的一側,進行小斷面快速掘進,可用大小管棚(導管、加工成楔形的工字鋼或槽鋼)用鎬頭機頂入坍塌的巖體內,平行間距應選擇在40cm~60cm之間,下部使用鋼拱架加大板(或跳板)做支撐。形成臨時隧道支護。

12、當臨時支護開挖至被困人員附近時,禁止採用機械作業。

(五)瓦斯爆炸

當隧道工程穿越煤層時,煤層中的瓦斯未成得到合理釋放,當瓦斯濃度達到4~16%,氧氣達到12%以上,遇明火或800℃以上高温時,將造成瓦斯爆炸事故,為有效的實施事故後的應急救援活動,現編制應急救援措施如下:

1、當發生瓦斯爆炸事故,隧道中並伴有強大的衝擊波時,或在短時間內隧道中的風流靜止或風流出現反向時,判斷為瓦斯爆炸事故,一切發現人員應迅速撤到新鮮風流中。

2、發生瓦斯爆炸事故後,必須立即報告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事故現場立即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實施應急救行動。項目部在接到事故報告後,要立即向外部進行通報,同時迅速組織、通知其他可能受事故影響區域的人員進行撤退。

3、隧道中任何地點發生爆炸事故時,各作業點人員應儘快撤離,並認真準確的統計人員。

4、進行應急救援行動時,必須先確定隧道中,是否可能造成二次爆破,只有在確認不可能發生二次爆炸時,應迅速修復被破壞的支護和通風設施,恢復正常通風,排除煙霧,清理隧道,展開應急救援行動。

5、進行應急救援行動前,先由具備一定應變能力的專業人員對災區進行全面探險,探險人員必須佩戴自救器(或氧氣呼吸器)。探險重點是:搶救遇難人員,探明災區地點、範圍、通風情況和氣體成分,發現火源立即撲滅,並切斷通往災區的所有電源,以防第二次爆炸。

6、在沒有得到救災總指揮允許下,不得隨意使用災區的電氣設備和隨意停送電。

7、處理事故期間,隧道口周邊50米範圍內嚴禁煙火。

8、發生瓦斯爆炸的被困人員應積極自救,正確打開佩帶自救器,選擇安全地段就近砸開風管、水管的等待營救。此時所有遇險人員要保持沉着冷靜,儘量少做動作,使用工具定時敲擊各類可以傳波聲音的載體(如風管、水管、軌道等)發出呼救信號。

9、被困人員要保持低位,儘可能的靠近有新鮮風流的地段,面朝進風方向(切不可順風流方向撤離或移動),身體下俯,利用身邊的棉織品打濕捂住自己的口鼻,如無水可以使用自己的尿液打濕(瓦斯爆炸後最大傷害是CO中毒,其對人員的傷害程度達整個事故的70%以上),防止有害氣體中毒造成再次傷害。

七、事故報告程序及內容

(一)、報告程序

1、項目部在發生隧道施工事故後,事故責任人或現場的其他人員立即通知項目經理或分管安全生產的安全副經理,由項目經理(或副經理)全面主持安全事故的處理與協調工作。

2、項目部根據事故情況啟動隧道施工事故應急預案,聯繫各救援組織機構。

3、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根據發生事件的性質、大小等情況報當地安全部門及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同時協同其他部門一起協調處理安全事故。

(二)、事故報告的內容

發生事故的項目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主要報告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部門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八、現場恢復

現場恢復是在事故被控制後進行的短期恢復,是一個應急任務的結束進入到另一個工作階段,將現場恢復到一個基本穩定的狀態。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參照以往經驗,仔細分析現場恢復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危險;尤其對事故發生後形成的空洞,必須先進行通風處理,消除瓦斯積驟現象存在;對破壞的隧道支護必須先行支護恢復。採取針對性安全措施,設法消除潛在的安全隱患,避免事故的再次發生。現場恢復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宣佈應急救援行動結束,恢復正常的工作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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