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治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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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消防治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治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消防治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

一、成立消防安全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火災現場指揮。

組長:吳智豔

副組長:高永闖

組員:常世民、張一名、喬潔、劉玉傑、姚紅、馬立芝、路彥霞、時曉雨、張春丹、胡啟蒙

二、各人員職責

1.組長職責:指揮協調各工作小組和義務消防隊開展工作,迅速引導人員疏散,及時控制和撲救初起火災;協調配合公安消防隊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2.疏散引導員職責:及時組織火情現場非科室人員,應用衣服堵住口鼻,彎下腰,以最低的姿勢迅速撤離火災地點,並應及時將傷害、傷亡情況及時上報上級應急救援小組。

3.應急報警員職責:應立即向醫院消防控制中心和保衞科報警,根據火情可直接報“119”。

4.火災撲救員職責:帶領其他科室成員選用正確的滅火方法,火勢危及電器設備時要切斷電源,聽到報警後所有人員要積極參加撲救。在保證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及時有效的保護或者轉移檢驗儀器

三、火災處置程序

1.斷電並報警:第一發現火情人員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員應立即切斷電源並報119火警電話。報警要求(説明失火的單位名稱和具體地址、起火點的位置、起火物品名稱、火情大小、火災現場有沒有危險品、報警人姓名和電話號碼);並通知保衞科或總值班。

2.疏散:所有工作人員應“避開火源,就近疏散,統一組織,有條不紊”,緊急疏散患者。不得在樓道內擁擠、圍觀。

3.撲救:所有應急人員接到通知後要立即到達現場。集中現有滅火器和人員積極撲救,儘量消滅或控制火勢擴大。在應急搶救過程中,本着“救人先於救物”的原則下進行。參與搶救的人員要勇敢、機智、沉着,做到緊張有序,一切行動聽從指揮,有問題要及時上報指揮組。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消防車到來之後,要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4.清點:處置結果後或在公安消防隊到場後,及時清點人員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資,查清有無人員被困於火場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資需要疏散,並將情況及時告知組長。

四、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判斷原因,立即切斷電源並報警。

3.火災發生後應掌握的原則是先疏散再救火。

4.人員生命安全是第一寶貴的,在生命和財產之間,首先保全生命,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人員傷亡。

消防治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2

一、消防安全工作成員的責任分工

1、組長負責定時召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文件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

2、副組長負責各具體負責組織對緊急預案的落實情況,未雨綢繆,做好準備,保證完成部署的各項任務。

3、工作組組長具體負責火險發生時全院突發事件的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做好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努力將火災事故減小到最低限度。

二、工作措施

(一)防火工作措施

1、由局領導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工作,要把消防工作列入本單位的議事日程,經常對單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經常進行防火教育和救災器材技術的使用演練,適時開展防火安全大檢查。相關管理人員應加強對線路檢查維修,防止因線路老化或負荷加大造成短路而引起火災事故。發現火災隱患,要求有關部門和負責人馬上進行整改。

3、配電箱、水泵房有專線聯繫,一旦發生火災,水電要在第一時間內恢復使用。火災現場要在第一時間內切斷電源。

4、安全出口處應用明顯標誌,並保持道路暢通.。

5、負責緊急疏散的人員必須接受基本滅火技術的培訓,正確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實保證逃生人員的安全撤離。

(二)滅火措施:

1、發現某部位起火或冒濃煙時,第一發現人要邊撲救邊呼叫,其它人員聽到呼叫要立即報警,在向119報警的同時,要及時向局領導、值班管理員等報告。

2、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應該正確引導撤離人員奔向疏散通道,並將正確的逃生方法告知負責同志,其餘人員按照既定位置,統一使用滅火器滅火,並進行傷員搶救等工作。

3、對一時難以搬運的大型物件、設備等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

4、火場中燃燒的物資中如有有毒氣體,進入火場人員必須採取防毒措施。如用濕布塊捂口鼻,以防中毒。

(三)疏散中的注意事項:

1、在火場疏散中首先要重視對身體不便的人員援救,部門負責人要及時清點人數,要勸導火災現場的圍觀人羣及時離開火場。

2、在火場疏散中應盡最大可能分散人流,避免大量人員湧向一個出口,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3、發生火災後要及時開啟消防通道,用於疏散人員和物資。通道被煙霧封阻時,疏散人員應及時給被困者傳遞毛巾、濕布條等物品,供給他們捂口、捂鼻用。

4、滅火結束保護現場,以便查清事故原因。

消防治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3

本着預防為主的原則,在平時工作中必須嚴格按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辦事,併成立食堂消防管理領導小組,組長:劉大偉,成員:翟建偉、金濤、樑志強、趙春國。在定期檢查的基礎上,認真落實食堂重點部位安全保衞責任區,做到防範於未然,切實做到食堂消防安全無事故。為應對突發事件制訂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火警通報順序:

一旦出現火災,要立即通知食堂經理,由經理上報膳食處主任,並根據火勢的.大小上報保衞處或撥打火警119,同時及時組織撲救。

二、全體人員注意事項:

1、當某處發生火災時,全體人員應保持鎮定,及時報警並迅速依據任務分工和組長的命令擔負起撲救任務,不要坐等消防員前來搶救而延誤時機;

2、迅速切斷配電箱總電源;關閉燃氣、燃油閥門。

3、火災發生後,除參與搶救工作外,其餘人員應迅速遠離現場,以免影響或妨礙搶救工作。

4、現場有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應迅速搬離。

三、各組成員注意事項:

1、滅火組:

①瞭解食堂建築格局及出口;

②瞭解電及天然氣管道鋪設的線路;

③清楚食堂所有消防設施的放置地點;

④瞭解消防設備的保養維護與操作方法;

⑤瞭解火勢情況是否能控制。

成員:各樓層廚師、司爐工、部分職工。

2、警戒組:

①瞭解食堂建築格局及出口。

②當某處發生火災時,應迅速確定安全出口組織疏散。

③在警戒線負責攔阻無關人員進入火災現場。

成員:保衞人員、膳食處人員。

3、救護組:

①應接受緊急救護工作;

②應配備急救箱;

③應瞭解一般藥物的使用情況。

成員:校醫室成員。

四、火災原因調查:

火災發生後,食堂辦公室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關查明火災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屬人為的火災事故按照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放過,沒有落實防範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五、防火注意事項

1.食堂天然氣應從室外單獨引入,定期檢查天然氣導管、接頭、儀表閥門,防止泄漏;發現泄漏時,首先要關閉閥門,及時通風,嚴禁明火和啟動各種電源開關;要隨時用漏氣檢測儀進行檢測。

2.廚房內的電氣機械設備不得過載運行,並防止電器設備和線路受熱、受潮、腐蝕、摩擦等損毀。

3.油炸食品時,鍋內的油不得超過2/3,以防溢鍋引起火災。

4.廚房工作結束後,應及時關閉電源、氣源,檢查無誤後方可離開。

5.廚房應按有關規範配備相應滅火器材。

消防治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4

為加強和規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思想為指導,從維護廣大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確保安全,實現公司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建設“一強三優”現代公司的發展戰略目標出發,構造“集屮領導,統一指揮,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消防安全應急體系,全面提高公司應對火災的能力。

二、制定預案的目的

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是為了在公司面臨突發火災事故時,能夠統一指揮,及時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資源,迅速針對火勢實施有組織的控制和撲救,避免火災現場的慌亂無序,防止貽誤戰機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制定預案的依據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山東省的消防法規、本公司消防安全制度為依據,嚴格依法實施。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旅館成立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火災現場指揮,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由店長和安全保衞負責人及有關部門成員組成。

消防應急指揮部職責:指揮協調各工作小組和義務消防隊開展工作,迅速引導人員疏散,及時控制和撲救初起火災;協調配合公安消防隊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五、火災處置一般程序

(一)報警:旅館員工、值班人員發現火情後應立即向消防中心和消防部門報警,根據火情可直接報“119”火警。

(二)接警:保衞部、消防中心接警後,應立即向領導和消防應急指揮部報告,通知各工作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啟動應急預案。

(三)處置:指揮各工作小組、義務消防隊迅速集結,按照職責分工,進入相應的位置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四)清點:處置結果後或在公安消防隊到場後,及時清點人員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資,查清有無人員被困於火場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資需要疏散,並將情況及時告知火場指揮員。

六、善後工作

火災撲滅後,由保衞部協助公安消防部門:

(一)保護火災現場;

(二)查明火災原因;

(三)調查火災損失。

七、責任追究

對發生火災事故、損失嚴重的單位(部門)負責人、直接責任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給予嚴肅處理。

消防治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5

為加強和規範泰山區發改局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從維護廣大幹部職工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實現發改委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構建“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消防安全應急體系,全面提高我局應對火災的能力。

二、制定預案的目的

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是為了在泰山區發改局面臨突發火災事故時,能夠統一指揮,及時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資源,迅速針對火勢實施有組織的控制和撲救,避免火災現場的慌亂無序,防止貽誤戰機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制定預案的依據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山東省的消防法規、我局消防安全制度為依據,嚴格依法實施。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泰山區發改局成立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火災現場指揮,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由泰山區發改局分管領導同志和有關科室主要負責人組成。

消防應急領導小組職責:指揮協調機關全體人員開展工作,迅速引導人員疏散,及時控制和撲救初起火災;協調配合公安消防隊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消防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引導人員疏散自救,確保人員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錯的地點安排專人值守,其餘人員分片搜索未及時疏散的人員,並將其疏散至安全區域。火災撲滅後,保護現場。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並視情轉送醫療機構。負責通信聯絡、車輛調配、道路暢通、供電控制、水源保障。

五、火災處置一般程序

1、報警:泰山區發改局值班人員發現火情後應立即向委辦公室和機關事務管理局報警,根據火情可直接報“119”火警。

2、接警:辦公室接警後,應立即向委領導和消防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報告,通知機關各科室和全體人員啟動應急預案。

3、處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科室人員迅速集結,按照職責分工,進入相應的位置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4、清點:處置結果後或在公安消防隊到場後,及時清點人員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資,查清有無人員被困於火場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資需要疏散,並將情況及時告知火場指揮員。

5、火災撲滅後,由辦公室、保安室協助公安消防部門:

(一)保護火災現場;

(二)查明火災原因;

(三)調查火災損失。

六、責任追究

各科室要負責查找所屬科室的火災隱患,辦公室要加強樓道會議室等公共區域的火災防範,安裝各類消防警示標牌,使火災隱患消除於萌芽狀態。對發生火災事故、損失嚴重的科室負責人、直接責任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泰山區發改局規章制度給予嚴肅處理。

消防治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6

為加強對消防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辦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下城區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市、區政府相關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結合本街道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為保護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按照“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方針,強化和規範災害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對安全事故和風險的能力。

二、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為事故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損失。

(二)以防為主。把事故預防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完善工作機制,提高信息化手段,提高對安全事故發展全過程的處置能力。

(三)分級管理。事故處置工作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除重、特大安全事故外,一般性事故由街道及其管區內的責任單位和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協作,高效、有序地開展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理工作。

(四)應急聯動。整合社會資源,實現事故應急時不同部門之間的統一指揮、快速反應、信息共享、協調一致、聯合行動。

三、組織機構

(一)成立街道消防安全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

總指揮:街道辦事處主任盧名輝

副總指揮:街道黨工委副書記凌智

天水派出所所長蔡軍

成員單位:黨政綜合辦公室、平安建設辦公室、公共管理辦公室、公共服務辦公室、區域發展與治理服務中心、公共服務中心、天水派出所、行政執法天水中隊、各社區。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街道平安建設辦公室,由平安建設辦公室主任任指揮部辦公室主任。

火災發生後,總指揮、副總指揮未到現場前,由指揮部辦公室主任負責先行應急搶險工作的組織和協調。

(二)指揮部職責:

1.研究確定街道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重大決策的指導意見,部署和總結年度工作,指導、檢查街道應急救援重要項目建設。

2.負責街道應急救援綜合協調及其相關組織管理工作,事故發生後,啟動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實施。

3.組織指揮街道應急救援工作,配合和參與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緊急疏散、撤離受災羣眾,組織羣眾自救互救,開展應急救援先期處置工作。

5.搶險救援工作結束後,組織開展善後處置工作,安撫受災羣眾。

6.組織或配合事故調查,總結經驗教訓。

四、部門職責及分工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發生安全事故後,通知有關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處置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應急救援工作情況和傳達上級的指示、批示;協助搶險救援物資的調運;參與受災羣眾安撫和善後工作;負責事故搶險救援過程中的宣傳報道工作;組織提供事故搶險救援所需的器材、物資。

(二)平安建設辦公室:負責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管區內安全信息體系、應急救援體系和重大危險源(含重大事故隱患)監管體系建設工作,監督檢查應急處置預案啟動執行情況;承接事故報告,請示指揮部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或配合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三)公共服務辦公室:負責組織事故處置過程中受災羣眾所需的相關救災物資,協助安置疏散羣眾,積極配合善後處理工作。

(四)公共管理辦公室:負責對損壞的市政設施,組織力量進行搶險救援,提供必要的'應急搶險救援器材和物資,提供搶險技術支持和相關資料。

(五)區域發展與治理服務中心:為搶險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應急資金支持,積極支持配合善後處理工作。

(六)派出所:負責積極組織力量參與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組織、疏散、撤離事故可能危險區域內的人員,保護現場和財產安全,實施危險區域安全警戒和人員撤離區域的治安管理,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行政執法天水中隊:聯合交警對事故災難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的道路暢通。

(八)事故災難發生單位:負責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發生事故災難後,立即組織所屬各方面力量及時進行搶險救援,搶救受傷人員,迅速轉移可能導致連鎖反應事故災難的危險物質,疏散現場人員,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災難態勢進一步擴大,並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保護事故災難現場和財產安全,配合事故調查。提供事故災難善後處理支持,為事故災難搶險救援及調查提供後勤保障。

五、應急指揮系統啟動

(一)當轄區發生消防安全事故後,由街道消防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決定啟動本預案,統一指揮管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發生重大以上事故時,立即報告區委、區政府和區消防部門,區應急救援隊伍到達前,做好先期處置工作。

(二)預案啟動後,總指揮、副總指揮負責具體組織指揮工作。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區應急救援總指揮部領導直接(或指派有關領導)負責指揮工作。

六、火災事故報告程序

(一)轄區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立即報警電話110(119),並將所發生情況,向街道值班電話(85152648)和街道平安建設辦公室(85101537、85101595)報告,同時報告區行業主管部門。

(二)街道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後,迅速向街道主任及分管領導報告,並按照規定及時向區消防部門報告。

(三)街道根據有關規定,及時向區委和區政府報告。重特大事故最新進展情況每2小時續報一次。

事故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安全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別、報告人和聯繫電話;

2.事故的簡要經過、當前傷亡人數、財產損失的初步估計和發展趨勢及可能危害範圍。

3.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4.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事故的對外報告和公佈,由街道指揮部辦公室統一歸口管理,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

七、行動方案

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除按程序向上級報告外,必須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組織相關力量進行搶險和救援。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街道接到所轄範圍發生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啟動本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開展救援指揮調度工作。指揮長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報告和專家意見,確定行動方案,向各應急救援組織下達行動命令。

各級應急救援組織接到街道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下達的出動命令後,迅速組織好救援隊伍、救援裝備和物資奔赴事故發生地,根據各自的職責和相應的應急預案,開展施救工作。

事故發生單位根據街道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的指示,緊急開展搶險救援工作,組織當地羣眾緊急疏散。依靠街道力量不能完成應急救援工作,由街道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報告上級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消防治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7

一、指導思想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和大力宣傳消防法規、防火滅火及逃生自救常識,積極提高全體寢室同學的消防安全意識,培養寢室同學在遇到火災等突發事件時的應變能力,更好的保護學校財產和廣大學生的人身安全,依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預案,具體內容如下:

二、組織領導機構

為確保此次活動緊張有序地開展,特成立本次消防安全演習的領導機構,負責方案的制定,各項工作的組織與協調。

1、消防安全演習領導小組

總指揮長:

xxxx

現場指揮:

十六號樓社區管理委員會全體委員

2、安全疏散組

十六號樓各寢室寢室長

三、演習時間:

20xx年x月x日

四、演習對象:

全體十六號住校生

五、消防演習準備工作

1、根據學校批准後的《消防安全演習方案》的內容準備消防演習所需的器材:

(1)錄製警報聲(孫震負責);

(2)準備滅火器;

(3)內存有易燃物質的鐵桶2只,模擬着火源(蘇珊安排);

2、學生事先熟悉宿舍內的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及逃生方法;

3、在演習前各寢室長舉辦一次防火安全知識宣傳和安全逃生教育。

六、消防安全演習實施過程

1、十六號樓音響播放警報,發出逃生指令,通知並組織全體住校學生進行疏散。

2、聽到警報後,各寢室長立即通知本寢室學生髮生火警,並有組織地以最快速度有序地向樓下疏散。廣播同時要播放一些緩和心理的提示語,如“聽從現場老師指揮,不要慌張,按疏散路線有3.靠近火源的學生寢室長負責提取滅火器滅火。

4、樓長和寢室長的組織下沿疏散逃生路線,撤離現場;

5、各寢室撤離現場後,有序到達德馨廣場集合,按照各班列隊;

6、各寢室長按寢室人員清點人數,人數不齊的寢室應立即向現場指揮報告。

7、當學生全部撤離完之後,搜救組分組對每個寢室仔細地搜查一遍,確認沒有人員後向演習總指揮長報告。

七、相關要求

(1)每個寢室在寢室外過道按2路縱隊沿過道邊有秩序的進行撤離現場,不搶道、不驚慌,安靜、快速,絕對不要打鬧、推搡(除樓梯外其他地點小跑步撤離,不要急跑、過快,以防跌倒)。

(2)值班老師和所有社區管理會委員要做好安全的宣傳教育和演習中的管理工作;疏散時要有秩序,保證學生的安全,尤其在樓道上。

(3)女生樓六層,每一個樓梯口各設引導委員1名,共16名。

消防治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8

消防控制室是為了出現火災情況時及時報警撲救火災而設置的,該系統由消防控制室、手動報警、煙感報警、制動噴淋、消防捲簾門、消防栓、消防泵站、消防水池等組成。為了更好的管理和使用該系統,保證應急撲火的需要,特制定消防控制室應急預案。

一、火災報警和接警

(一)一旦發生火警,要迅速將火災信息傳到消防控制室,報警方式通常有以下二種:

1.煙感探測器報警:消防控制室值班員應立即通知門衞到現場確定是否火災。

2.手動報警:發現者應就近按動火災報警按鈕,並立即向消防控制室或門衞講清着火點、部位、目前狀況等,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可採取措施控制火勢蔓延。

(二)消防控制室或門衞要迅速準確地記錄火災信息,確認起火後,立即撥打119報警。報警時一定要講清發生火災的地址、起火部位、燃燒物質、有無被困人員、有無爆炸及火災有關情況,並留下報警人姓名和電話號碼。及時派人到路口等侯消防車的到來並做好向導工作。

(三)報警後,消防控制室或門衞應及時通知安全辦公室主任,夜間同時告知帶班領導。帶班領導上報上級領導及火災消防事故處置領導小組。

(四)火災消防事故處置領導小組要立即察看現場情況,統一指揮滅火救災。要及時召集力量(義務消防員及其他工作人員等),確定現場滅火指揮人,佈置救人、搶救物資、滅火、供水、送風排煙等任務,並檢查執行情況。

二、組織滅火

(一)組織人員查看火情,掌握火勢發展情況,並隨時向指揮組彙報。

(二)根據火勢,指揮切斷電源,保證消防用水及消防泵正常。

(三)組織指揮人員在確保安全情況下滅火、搶救傷員及疏散物資,關閉着火層防火門,防止火勢蔓延。

(四)消防人員到場後,協同配合滅火搶救。

三、火災情況通報

(一)根據火災的發展情況,可利用消防應急廣播説明情況,疏散路線,並穩定人員情緒。

(二)通報的次序為:着火層、着火層以上各層、有可能蔓延的着火層以下的樓層。

四、疏散和救護

(一)根據建築特點和周圍情況,事先劃定供疏散人員集結的安全區。

(二)疏散責任人,由樓層義務消防員和引導員在疏散路線上分段指明方向,並查清是否還有人留在着火或應疏散的區域內。

(三)組織醫護人員在安全區及時對傷員進行處理或送醫院救治。

(四)災後現場清理,有相關人員詳細檢查不留死角,確保無遺漏人員。

(五)認真清理着火區所有物品,將損壞物品逐項登記如實上報有關部門。

消防治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9

為了做好我局的消防安全工作,應付突發的火災事故,確保人員的人身生命財產安全,現結合我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為切實抓好消防安全工作,落實消防工作“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基本原則,明確各崗位人員職責,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控制火災蔓延,安全迅速的組織現場人員疏散和自救,實現人員人身生命財產的安全。

二、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織機構

組長:張輝

副組長:陳長靈

成員:張召輝、江穎傑、嶽鵬、王標、沈波。

三、消防安全工作成員的責任分工

組長負責定時召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文件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

副組長具體負責組織對緊急預案的落實,未雨綢繆,做好準備,保證完成局領導小組部署的各項任務。

成員具體負責火險發生時突發事件的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做好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努力將火災事故減小到最低限度。

四、滅火工作預案

1、發現火情,立即組織室內人員進行有序疏散,並迅速利用室內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爭取消滅於火災初級階段。

2、如不能及時控制、撲滅火災,在場人員要立即採取措施妥善處理(如切斷電源等),防止火勢蔓延。

3、在場人員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領導組成員彙報,儘快增加援助人員,協力救火。

4、領導組成員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到達火情現場,並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

五、工作人員疏散及逃生預案

1、火情發生後,按照滅火預案,管理人員及各工作人員要立即通知局領導,儘快增加援助人員,如發生重大火情,同時向“119”報警,並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逐個區域通知人員撤離。

2、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應該正確引導向疏散通道,並將正確的逃生方法告知負責同志,其餘人員按照既定位置,統一使用滅火器滅火,並進行傷員搶救等工作。

3、為更好地應付緊急情況,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必須一切聽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

4、緊急疏散的負責同志必須接受基本滅火技術的培訓,正確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實保證逃生人員的安全撤離。

六、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其主要內容是: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使員工達到“三懂三會”的標準,使員工掌握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對新上崗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二)每年按照火災撲救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消防治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0

一、指導思想

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最大程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安定穩定。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保障養老機構人員和財產安全,有效處理各種突發事件,使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生命高於一切、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二)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一把手責任制。

(三)堅持“預防為主、及早發現、有效處置”的原則。

(四)堅持“及時、合法、公正”的原則。

三、工作目標

(一)通過對民政服務機構的服務人員、社會工作者、服務對象進行安全、自救自護教育,牢固樹立安全防範和責任意識,切實提高服務人員和服務對象的安全自我防護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二)通過完善各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不斷規範風險防範制度、健全突發事件信息監測網絡,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處理,不斷提升民政服務機構抵禦風險能力,確保民政服務機構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處置措施

(一)民政服務機構突發事件發生後,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二)養老機構要及時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民政部門報告情況,並嚮應急局、公安、交警、衞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積極做好維穩工作。福利院等下屬單位要及時向縣民政部門報告情況,做好羣眾安置、生活救助等工作。

(三)各鄉鎮(街道)民政辦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在第一時間向當地政府及上級應急處置小組彙報,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置工作。

(四)縣級應急處置小組接到報告後,根據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嚴重情況,及時向縣政府及縣應急處置小組彙報,並派工作組赴現場指揮搶救及善後處置工作。

(五)如發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情況時,應及時送傷者到醫院診治,並通知其家屬。

(六)各民政服務機構要及時成立事件調查小組,確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並寫出事故報告,分別報送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民政局。

(七)各民政服務機構要召開服務對象以及相關人員會議,通報事件經過,並進行安全再教育,穩定服務對象情緒,做好事故後穩定和秩序維護工作。

(八)各民政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信息,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九)各民政服務機構應認真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責任以及所產生的後果,對照目前民政服務機構的基本情況,進行必要的整改,避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十)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的將予以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應急預案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發生火災事故時,應採取如下措施:

1.根據火災情況判斷,如能快速撲滅的,應迅速組織人員,使用就近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滅,切斷有關電源。

2.如果火勢較大,無法立即撲滅時,要馬上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並報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及縣民政局,同時進行滅火及疏散工作。

3.組織人員採取必要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4.如有發現人員受傷,應根據傷情進行急救或送醫院救治。

5.當火災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應迅速組織人員沿消防應急通道疏散,撤離到安全區域。

6.積極配合消防人員進行滅火和搶救工作。

7.做好事故調查、整改、彙報和安全再教育工作,縣民政局彙總具體情況後第一時間向市民政局值班室和養老服務科室報告,在事故處理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二)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

一旦發現食物中毒現象,立即採取如下措施:

1.發現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醫院診治,初步摸清症狀,羣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名冊,防止遺漏。

2.迅速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並向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及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民政局報告。

3.立即封存食堂菜餚樣品,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機構外食物所致,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人員,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及時與發病人員家屬取得聯繫,如實説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並做好家屬的思想工作,防止過激行為發生。

6.由現場負責人統一調度,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如發生觸電事故,應立即採取如下措施:

1.發現有人觸電時,應馬上切斷電源。

2.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人體接觸傷者,應用絕緣物體使傷者脱離電源。

3.立即進行人工急救,並通知醫務人員馬上進行搶救或送醫院急救。

4.通知傷者家屬並做好家屬的思想工作。

5.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四)治安案件應急預案

1.發現服務對象之間或者服務對象與民政服務機構以外的人員發生爭吵、鬥毆等現象要及時制止。如有服務機構以外的人員介入,應先將外來人員勸離機構。如事態嚴重應及時報110處理。

2.制止原則:保護服務對象的生命和身體安全;勸阻雙方住手、住口;將爭吵或鬥毆的雙方或一方勸離現場;有傷者則先送傷員去醫院救治;疏散圍觀人羣,減少不良影響,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3.如果服務機構無法調解,應迅速報告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民政局,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民政局派相關人員協助調解。

4.工作人員在制止爭吵、鬥毆時,切記不能動粗,不允許惡言相勸。

5.民政服務機構負責查清事件原因並記錄,必要時通知家屬協助處理。

(五)外來暴力侵害應急預案

1.民政服務機構要加強門衞值班制度,嚴禁陌生人入內,人員進出必須進行登記,未經允許不得入內。

2.如有未經允許強行闖入者,應及時聯繫公安部門,由公安人員將闖入者驅逐出住處。

3.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並立即組織老人、職工到相對安全的地方躲避。

4.對受傷的在院服務對象、職工及時進行救治。

5.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六)服務對象意外事故應急預案

1.最快時間趕到病人所在現場,判斷服務對象的實時狀態,做第一時間的救護和保護,避免其受到二次傷害。

2.立即通知醫務人員趕赴現場,視情況緊急處理。

3.儘快通知服務對象家屬。

4.若情況危急,打急救電話120,趕赴現場緊急處理。

5.及時對意外事故進行分析,如有機構自身原因,應及時進行整改,避免造成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七)防颱防洪應急預案

當發生強颱風和洪澇災害時應立即採取下列應急措施:

1.接到強颱風警報通知後,由機構負責人帶領相關人員,對機構進行細緻的安全檢查,及時對不安全隱患進行整改。

2.強颱風引發暴雨導致樓內進水時,所在樓層工作人員要立即切斷本樓的電源,防止觸電意外事故發生。

3.因暴雨導致單位積水內澇時,應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排水抗澇,並做好服務對象轉移和單位用電、用水等各項保障工作。

4.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發現情況,及時報告。

(八)其它突發事件可參照預案第四條規定妥善處理

六、組織領導

縣民政局成立“仙遊縣民政服務機構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稱“應急處置小組”),負責指導、預防和處置養老機構突發事件工作。應急處置小組由縣民政局局長黃金茶任組長,副局長周春盛、盧金福任副組長,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分管養老工作的領導為成員。鄉鎮(街道)民政辦和養老機構要成立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小組,明確工作責任。

七、本預案由縣民政局負責解釋。

八、本預案從發佈之日起執行。

消防治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1

(一)現場指揮

1、(突發事件)發生後,事故現場最高行政管理人員為現場指揮員,負責指揮事故現場的滅火、疏散、報警;

2、消防、秩序維護人員進入現場後,要視最高行政管理人員為現場指揮員,服從指揮;

3、接到報警後,滅火現場指揮人員要迅速趕至事故現場,擔當滅火指揮任務;

4、夜間發生事故,總值班人員擔任現場指揮;

5、消防控制中心為事故處置指揮中心,指揮部人員應在最快時間內到達指揮位置;

6、公安消防隊到達現場後,由滅火指揮部領導向其報告情況,公司各級消防組織服從消防隊指揮。

(二)報警

1、某部位出現火情時,發現人員以最快速度用手動報警按紐、專用報警電話或其它工具向消防控制中心報警,內線報警電話(暫未定);

2、接到報警後,監控中心在啟動攝像追蹤火情時,當班巡邏人員立即趕赴現場,消防控制中心視情況啟動設備,切換應急廣播,通知上級領導,並向公安消防機關報火警。

(三)滅火

(1)滅火力量組織

1、事故發生地點所在住宅義務消防隊(巡樓人員)為第一支滅火力量;

2、公司義務消防大隊直屬中隊(消防員)為第二支滅火力量;

(2)滅火設施

1、乾粉、1211滅火器、消火栓系統為主要滅火工具;

2、滅火工具採用分工負責制,住宅管理範圍內佈置的滅火器具體要落實專人負責;

(3)滅火戰術

1、實行先控制、後消滅的方針;

2、首先使用乾粉,水霧滅火器;

3、力爭速戰速決,儘量以包圍形式滅火,力量不足時以堵截的形式出現;

4、如火勢較大,在火勢蔓延的方向設置陣地,防止火勢蔓延,力爭控制的同時消滅;

5、使用消火栓滅火時,每支消火栓設上三人,1人看護消火栓水帶線路;2人持水槍。

(四)滅火保障

1、通訊保障:事故發生時,以無線對講機、電話、應急廣播為主要工具,通訊工具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對講機要備足電源。如地下建築通訊中斷,要採取接力通訊。

2、設備保障:設備搶修組負責切斷着火部位電源及其電器設施,維護關、排風設施,保障事故照明和消防用水,根據情況搶修關鍵設備,並負責想滅火區域輸送滅火器材。

3、醫療救護保障:根據情況要在事故現場附近設置火場救護現場或在正門外設救護場所。

消防治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2

為切實加強我鎮消防安全應急工作,提高預防和應對突發消防安全事件能力,保障全鎮經濟社會穩定和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着力構建和諧社會,堅持“依靠羣眾、立足基層、夯實基礎、紮實推進”的方針,初步形成“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應急管理工作機制,提升應對各類公共突發事件能力,提高廣大羣眾公共安全意識及自救互救能力。

一、應急管理體制建設情況

(一)、領導機構:鎮政府是全鎮突發消防安全事件應急管理工作行政領導機構。為加強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和有效實施,鎮政府成立了以鎮長譚夢覺為組長,分管領導覃江湖任副組長,各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工作領導組,負責應急工作的管理與指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抽調專人組成,由韋明詮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務和綜合協調工作,並要求各村委會、各單位成立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並按照本村的管轄範圍和本部門的職責,制定相應預案,並組織實施。

(二)、辦事機構:鎮政府設鎮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鎮應急辦),掛靠鎮黨政辦公室,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彙總和綜合協調職能,發揮運轉樞紐作用;負責接收和辦理向鎮政府報送的緊急信息事項;承辦鎮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督促落實鎮政府有關決定事項和鎮政府領導批示、指示精神;指導全鎮突發消防安全事件的應急體系、應急信息平台建設;組織審核專項應急預案,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協調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突發消防安全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佈、應急保障和宣傳培訓等工作;承辦鎮政府交辦的其他應急管理工作。

(三)、工作機構:鎮政府有關部門為突發消防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工作機構。根據突發消防安全事件的類型,以及鎮政府有關部門的法定職責,分為應急管理部門和應急保障部門。應急管理部門是指負責某類突發消防安全事件預防、處置工作的部門;應急保障部門是指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通信、公共設施、交通運輸、基本生活、醫療衞生、物資能源、治安維護、技術、人員防護和資金保障的有關部門。

二、應急管理工作機制建設

(一)、做好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強各類隱患的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要認真進行整改,對短期內能夠整改的,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對情況複雜、短時期內難完成整改的,要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對自身難收完成整改的,應當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並建立隱患排查信息數據庫,根據有關應急預案規定的分級標準,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和動態監控。根據鎮政府的要求,開展與其他監測網點、有關部門突發事件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積極完成鎮政府部署的檢測和預警工作任務。

(二)、加強信息報告和預警。突發事件發生後,相關責任單位要及時向鎮政府和上級有關單位報告,鎮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和突發消防安全事件等級予以處置,並按照信息報告時限向縣政府應急辦和主管部門報告,緊急情況可以同時越級上報,各村委會及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工作,建立完善24小時值班制度,各村的信息報告員由村文書擔任,負責及時、客觀、真實的把突發事件信息第一時間發送、報告到鎮應急工作辦公室,不得遲到、謊報、瞞報、漏報。

(三)、做好先期處置和協助處置工作。突發事件發生後,立即組織應急隊伍,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開展先期處置工作,並採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同時組織受威脅羣眾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基層羣眾要積極自救、互救,服從統一指揮,當上級政府、部門和單位負責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時,各單位要積極配合,做好現場取證,道路引領,後勤保障、秩序維護等協助處置工作。

三、預案體系的建設

(一)形成應急聯動機制

發生重特大突發消防安全事件時,及時成立若干應急工作組,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參與應急工作。

1、綜合協調組。由分管領導或黨政辦主任負責,鎮應急管理辦公室牽頭,相關事件主管單位、事發地等派員參與。

2、治安救助組。由分管政法領導負責,派出所牽頭,事發地單位和涉及單位派員參與。

3、工程搶險組。由分管集鎮、土地領導負責,城建牽頭,土地、農電、及事發地單位等派員參與。

4、醫療救護組。由分管醫療衞生領導負責,衞生院及事發地單位等派員參與。

5、信息報送組。由黨政辦主任牽頭,鎮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

6、新聞宣傳組。由分管宣傳工作領導負責,鎮宣傳幹事及事發地單位等派員參與。

7、物資保障組。由分管領導負責,財政所牽頭,相關專項應急機構、事發地單位等派員參與。

8、交通運輸組。由分管交通領導負責,派出所、事發地單位等派員參與。

9、人員疏散和安置組。由分管民政工作領導負責,鎮民政辦牽頭,派出所、綜治辦、事發地單位等派員參與。

10、調查評估組。由鎮黨政辦負責、安監辦牽頭,民政辦、事發地單位等派員參與。

11、善後處理組。由分管民政的領導負責,民政辦牽頭,相關專項應急機構、司法所、衞生院、事發地單位等派員參與。

(二)、應急管理工作的啟動

1、先期處置

對本鎮內的各類突發消防安全事件,無論級別高低、規模大小、損傷輕重,必須快速作出反應,進行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態發展。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1)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2)劃定警戒區域,採取必要管制措施,保護現場。

(3)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於應急處置。

(4)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羣眾開展自救互救。

(5)及時向上級專項應急機構報告,並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持請求;涉及或可能涉及其他鎮的,要同時向相關鎮通報。

2、按突發事件級別啟動預案

屬於特別特大、重大突發消防安全事件和較大消防安全事件,鎮政府立即啟動本總體應急預案和有關專項預案,並及時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彙報,屬於一般突發消防安全事件,根據具體情況,先啟動本總體應急預案或有關預案。

四、值守應急和信息報告工作情況

對於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突發消防安全事件,事發地村委會和鎮政府有關部門要在立即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的同時,按照鎮黨委、政府緊急信息報送的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向鎮政府作出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初次報告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機關另有規定的,按規定辦理),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消防安全事件實行態勢變化進程報告和日報告制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信息來源、影響範圍、事件性質、事件發展趨勢和應當採取的措施等。

鎮政府相關應急主管部門和鎮應急辦接到突發消防安全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的信息後,對一般和較大的突發消防安全事件,由鎮政府相關應急主管部門指導事發地村委會進行處置,視情向鎮黨委政府領導報告;對於重大和特別重大的突發消防安全事件,鎮應急辦應會同鎮政府相關應急主管部門及時進行分析研判,提出處置建議,迅速報告鎮政府分管領導,必要時應同時報告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並按規定做好向縣委、縣政府上報信息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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