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防範校園暴力事件應急預案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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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我們應該怎麼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幼兒園防範校園暴力事件應急預案範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幼兒園防範校園暴力事件應急預案範文

  幼兒園防範校園暴力事件應急預案1

  一、可能引發幼兒園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造成的破壞性行為、由各種因素引起的對社會不滿的極端分子的惡性行為、歹徒在被追捕過程中的威脅性行為、因嚴重利益衝突而引發的報復性行為、精神病人的嚴重失控行為等。

  二、事件的預防:

1、由符合條件的專職保安擔任門衞,嚴格門衞登記、驗證制度,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幼兒園。

2、加強對園內有精神病症狀的人員的管理。為確保幼兒園安全,具有精神異常症狀的人員必須在正規的精神衞生部門進行鑑定,一旦確診為精神病人,幼兒園應勸其在家休養治療,經濟待遇上給予幫助照顧。

3、對可能引發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

4、加強對師生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5、積極組織師生進行防範暴力事件預案的演習,提高師生的防範能力。

  三、事件的處理:一旦發生幼兒園暴力事件,務必以保護幼兒的生命安全為主要目的,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處理:

1、報警。可按緊急報警按鈕或撥打“110”報警電話。

2、選派應變能力強、口才較好的老師、身體強壯的老師與犯罪嫌疑人周旋,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勸説,以拖延時間。

3、保護有關對象及全體幼兒,將被保護者護送到安全處。

4、一旦發生傷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搶救,並通知家長或親屬。

5、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

6、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作善後處理。將情況報局辦公室及綜合教育科。

  四、組織機制:

1、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事故的預防和處理工作,實行分工負責制,一旦發生事故,實行逐級負責,園長在由園長指揮,園長不在由分管園長指揮,以此類推。

2、各類人員分工明確、行動步驟清晰;如:報警人員、周旋應付人員、護送幼兒轉移的人員、將傷者送往醫院的人員、向局報告的人員等等,均要有明確的分工。

  幼兒園防範校園暴力事件應急預案2

  一、工作原則

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時刻提高警惕性,以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措施果斷,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二、組織管理

幼兒園園長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切實加強領導,成立防暴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防暴力事件處置工作,一旦發生暴力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處置領導小組快速有效開展工作。

  三、職責分工

1、保衞室:嚴格傳達室工作制度,對來往人員及時查問,切實做好登記制度,外來人員憑出入單進出校園。發現可疑人員及時與領導小組成員聯繫。

2、校園保衞組:加強值班和校園巡視,及時處置突出事件,做好校園的安全保衞工作。

3、安全管理辦公室:根據《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會同法制副校長,妥善處理學生的傷害事故,保障中國小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各班主任負責與學生家長聯繫,妥善處理突發事件。

4、教育教學管理室:日常安全教育活動的計劃和有序開展,教育幼兒提高自我防範意識。

5、總務處、安全科:加強學校內部設施安全檢查,及時排責消除安全隱患,加大預防投入;特別是加強食堂的管理,嚴防師生中毒和人為投毒事件。

  四、引發校園暴力事件原因

由於種種因素對社會不滿和因矛盾激化鋌而走險、因嚴重利益衝突而報復、精神病人發病以及極少數歹徒行兇犯罪等情形是引發學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五、應急措施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衞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如來人已闖入校內,門衞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逐出校門。

2、獲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幼兒園領導或有關人員報告,並同時打110報警。

3、幼兒園領導或有關人員應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使犯罪分子無法靠近學生,保護在場師生安全,防止事態擴大。

4、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前應關閉校門。

5、如有傷員,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並通知受傷人員的家長或家屬。

6、負責組織班主任、教師把所有學生和無關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

7、作好師生的穩定工作。

8、事件發生後,學校應當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

  六、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自我保護意識。

2、嚴格門衞登記、管理度,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

3、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記。耐心接待,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七、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暴力事件,一般按下列程序處理;

1、報警,可按緊急報警按鈕或打“110”報警電話。

2、立即按要求逐級上報,可先口頭後書面。

3、以最快的速度把傷員送往就近區級以上醫院搶救,並通知家長或家屬。如發生劫持人質事件,校方要派應變能力強、口才較好的老師與歹徒周旋。盡力規勸其終止犯罪;同時學校要全力保護好在現場或附近的其他學生,並迅速疏散至安全的地方。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和善後處理。

  幼兒園防範校園暴力事件應急預案3

  1、基本情況

幼兒園位於縣城中心,現有幼兒900餘名,教職員工107名。

暴力事件可能由以下情況發生:由幼兒之間的糾紛引起的矛盾激化,導致家長之間的暴力事件;還有幼兒離異家庭發生的暴力事件造成的破壞性行為;由各種因素引起的對社會不滿的極端分子的惡性行為、歹徒在被追捕過程中的威脅性行為、因嚴重利益衝突而引發的報復性行為、精神病人的嚴重失控行為等。

  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應急處置在本園發生的暴力事件。

  3、應急處置部門與職責

3.1幼兒園成立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事故的預防和處理工作,實行分工負責制,一旦發生事故,實行逐級負責,園長在由園長指揮,園長不在由分管領導指揮,以此類推。

組長:楊雲秀(園長)

副組長:李波(副園長)楊曉敏(副園長)杜燕(副園長)

陳鍊紅(副園長)

組員:張平(總務主任)李文平(班長)潘俊菊(教研組長)

楊紅麗、葛川新、方藝陶(保教主任)王肖(教研組長)張怡(教研組長)曾豔華(保健醫生)

3.2主要職責

防範暴力事件的基本原則: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加強管理;快速反應,遵紀守法,減少傷害。

3.2.1摸清情況

一旦發生暴力事件,幼兒園一定要摸清情況,分析暴力事件出現的性質、原因,同時及時制止暴力事件的發展。

3.2.2立即報告

如無法阻止暴力事件,而且暴力事件範圍、程度比較嚴重,幼兒園應立即啟用“110”等報警裝置,向公安部門和縣教育局應急辦報告詳細情況。

3.2.3統一指揮

在公安和現場指揮部門的統一指揮下,妥善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2.4迅速布控,減少傷害

迅速疏散師生,盡一切努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的傷亡。

3.2.5快速處置

幼兒園必須在公安的`協助下,採取一切有效的措施和手段,開展各項處置工作,有效控制局面和事態的發展。

  4、預防辦法和措施

4.1嚴格門衞登記、驗證制度,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

4.2加強對幼兒園內有精神病症狀的人員的管理。為確保幼兒園安全,具有精神異常症狀的人員必須在正規的精神衞生部門進行鑑定,一旦確診為精神病人,幼兒園應勸其在家休養治療,經濟待遇上給予幫助照顧。

4.3對可能引發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

4.4加強對師生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4.5加強家庭教育的指導,定期召開家長會議,加強對學生家長的家庭教育指導,以減少家庭暴力。

4.6加強教師的職業道德教育,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開展鑄師德鍊師魂的活動。。

4.7園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先制止、制服,為防不測,同時撥打“110”報警。

4.8積極組織師生進行防範暴力事件預案的演習,提高師生的防範能力。

  5、應急處理流程

(一)先期處置:門衞發現持刀暴恐分子試圖闖入校園,酌情進行先期處置,阻攔或關閉大門。

(二)發出警報:報告幼兒園值班領導、分管安全工作的處室幹部、幼兒園分管安全工作的園級幹部、園長。負責安全的園級幹部接到警報後第一時間撥打“110”或派出所聯繫電話報警。

(三)應急指揮到位:園長聽到警報後,立即前往應急指揮室(播音室)統一協調指揮,併發出提示“老師們同學們,幼兒園發生了暴力,請大家不要緊張,幼兒園已經報警,並出動了應急小分隊,請老師們履行職責,堅守崗位,請室外的同學儘快返回教室,關閉門窗,聽從老師指揮”。副園長或分管領導到應急指揮室協助園長協調指揮。

(四)應急防暴組到位:所有防暴組成員持器械立刻到學生集中的教學樓區域樓下。按演練前的分工分別據守對應樓道,阻止暴恐分子進入教學樓。

(五)應急指揮小組調動各方力量,集中力量到暴恐分子突擊的入口或暴恐分子聚集點,但每個關鍵入口或樓道務必有人把守。最終制服暴恐分子,或儘量拖延時間,等待警察到來。(幼兒園可根據具體準備情況,設計為制服暴恐分子,或是與附近派出所聯合演練,設計為警察趕到,抓獲暴恐分子)

(六)教師到崗:聽到警報後,公共活動區的學生應迅速返回教室。班主任和配班教師立即趕到教室,指揮幼兒緊閉門窗,用課桌、木櫃頂住門窗,防止暴恐分子破門窗而入。若暴恐分子強行進入教室。老師立刻舉起椅子與其搏鬥,椅面朝向自己,椅腿朝向暴恐分子。靠近門的同學立即撤離,來不及撤離的同學躲在老師身後,並充分利用桌椅保護自己,逐一及時撤離。

(七)恢復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5.1信息報告程序

幼兒園健全安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嚴格落實值勤人員,構建“安全工作綠色通道”,確保安全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

幼兒園發生暴力事故後,應立即啟動本預案,並及時向幼兒園負責人(園長或分管領導)報告,如幼兒園負責人都不在則迅速向其他行政人員報告。(安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實行“首問負責制”)

與此同時,立即以口頭形式報告教育局應急辦,同時立即撥打“110”報警。在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報告縣教育局辦公室。

上報時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採取的主要措施、目前的狀況等。

5.2事件處置程序

5.2.1報告情況(在校的最高行政領導)

幼兒園立即啟用“110”等報警裝置向公安部門和縣教育局應急辦報告詳細情況,同時視傷害情況向“120”急救中心發出求救信息。

5.2.2控制現場李波(副園長)張平(總務主任)鍾華(教研組長)

組織師生進行疏散,並明確專人負責維護秩序。

5.2.3迅速營救楊曉敏(副園長)黃婕(辦公室主任)張怡(教研組長)

幼兒園迅速組織營救,並轉發疏散人員,儘快努力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

5.2.4組織救護杜燕(副園長)曾豔華(保健醫生)劉麗(教研組長)

李文平(班長)江華(教研組長)

在現場醫護人員的指導下,做好救護準備。

  6、善後處理措施

6.1評估分析

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基本完成後,要組織有關人員對事件造成的危害結果。以及可能社會政治穩定可能造成的威脅,進行評估分析,並認真做好各項善後工作,做好家訪工作,維護社會政治穩定。

6.2安排慰問受害者及家屬

設施保障、認真落實救護家屬。

6.3開展救助應急演練

幼兒園應急隊伍要制訂相應的處置方案,積極開展應急演練。

6.4通信保障

幼兒園值班室電話應有來電顯示功能,幼兒園主要負責人家庭電話和手機應保持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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