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應急預案(通用18篇)

來源:文萃谷 1.3W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颱風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颱風應急預案(通用18篇)

颱風應急預案 篇1

一、總 則:

1、編制目的

為切實做好防禦颱風的各項工作,及時處置因颱風帶來的各種災害,最大限度地減省我施工現場的各種損失,維護正常施工,保障工程的順利進行。

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標段施工範圍內颱風災害的預防及應急處置。

3、工作原則

颱風災害按施工區域實行屬地管理,以各職能部門及施工隊為主進行處置,並實行各職能部門對應施工隊負責制。各職能部門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對應施工隊的應急處置工作。要把颱風災害的預防放在突出環節,認真做好各項防範工作。認真分析颱風可能造成的大風和降雨,一旦發生險情,應迅速響應,及時啟動本應急預案,組織人員力量全力搶險救災。

4、工作重點

(1)各基坑開挖施工現場的防水、防坑壁垮塌及滾石等;

(2)施工道路的山體滑坡、崩塌等可能造成事故的災害預防;

(3)臨時施工駐點和施工隊駐點災害來臨前的人員設備轉移;

(4)各施工點材料庫房的防洪排澇設施準備;

(5)垂直運輸設備、腳手架、施工用電安全防護措施;

(6)各施工點及駐地在大風、大雨時期的生活保障;

(7)颱風、大雨天氣的預測、預報和預警,及時向各施工隊、施工現場發佈颱風預警信息。

二、防汛防颱風災害領導小組:

項目部成立防汛防颱風災害領導小組,實行統一指揮,分部門對應各施工隊進行具體負責。

防 汛 防 台 風 災 害 領 導 小 組

領導小組組長:

副組長:

成 員: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1、颱風等災害監控

由項目部安全組負責颱風、暴雨、風暴及山地災害監控及信息收集,提前瞭解天氣情況,及時彙總各施工現場基面、交通道路的各種信息上報領導小組。

2、各施工現場的安全巡檢

堅持各施工現場的安全巡檢,將防風、防汛措施的落實作為檢查工作的重點,及時瞭解相關信息,對可能造成的危害的基面、道路提前安排人員進行處理,避免災害發生時造成事故。

3、各施工點預警員的責任落實

指定各施工點的兼職安全員同時為災害預警員,主要負責施工現場各項動態信息的收集、上報及領導小組各發布指令的通報。輔助各施工隊長做好防災害措施的落實及災害發生時的指揮工作。

4、災害預警機制

安全組建立天氣情況、施工現場狀況的監控體系,落實信息取得措施,堅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巡查,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發出警報,轉移人員及相關設備,並報項目部領導小組。

四、應急響應:

項目部領導小組全面指揮,全體成員參加,並協調相關部門人員參加。

災害監控部門根據天氣預報分析颱風發展趨勢,發佈雨量、風力預報,提出防禦目標及時上報領導小組。根據彙報情況,領導小組明確防禦目標和重點,發佈人員轉移命令,並宣佈進入緊急防汛防風期,啟動本防災預案,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專人指導工作,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並及時向上級相關部門彙報有關情況,必要時,報請上級協調部署醫療及生活物資的援助。

五、搶險救災:

颱風登陸或嚴重影響後,防災害領導小組及時召開搶險救災會議,部署搶險救災工作。組織各人員到抗災現場,指導搶險救,全力投入到搶險救災工作。

(1)小組組長及時掌握彙總災情,協調搶險救災有關工作,負責防災物資的調配,並會同相關人員做好防災評價工作,做好向施工指揮部和監理部的彙報工作。

(2)各小組成員按照各自的職責,組織災後恢復所需的物資、器材等供應,優先安排施工人員駐點的生活物資供應。

(3)各施工隊對損毀的施工現場、及時制訂修復計劃,並組織力量儘快予以修復。

(4)領導小組聯繫當地衞生部門,組織力量積極搶救受災傷病人員,同時配合政府機構做好災區檢疫防疫工作,防止病疫流行。

(5)各施工隊組織力量抓緊修復被損毀的道路及通信等設施做好受災後的生產自救工作。

(6)後勤保障人員做好物資的管理髮放工作,確保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7)聯繫保險部門,做好理賠工作。

(8)颱風過後各施工隊及部門要及時向領導小組上報災損情況。災後,領導小組要對汛情、災情、抗災情況總結經驗教訓,向工程指揮部、監理部提交書面報告。

(9)當颱風及發生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領導小組可根據信息彙總情況,宣佈應急結束。

六、應急保障:

1、搶險隊伍保障

我項目部範圍內的所有參建人員都有參加防颱抗災的義務。各施工隊以帶班和安全員為骨幹,災害發生時應當組織所有人員參加抗災救災工作。

2、物資保障

材料及後勤部門應儲備必要的防颱搶險物資,以備重大災情發生時的應急使用。

3、資金保障

辦公室做好搶險救災資金的落實,災害發生時,根據領導組的指令,做好資金的分配及發放工作。

4、通信與信息保障

通信聯絡方式以移動電話和手持報話機為主,公眾電話網絡出現故障時,及時啟動防災報話機應用系統,採用通報後的固定頻道聯繫,保證信息通道的暢通。

5、醫療衞生保障

領導小組聯繫當地衞生部門負責受災區域的衞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免疫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

6、防颱抗災工作評估

每次颱風過後,領導小組應針對防颱抗災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進一步做好防颱抗災工作。

本預案由我項目部"防汛防颱風災害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本預案即日起實施。

颱風應急預案 篇2

做好建築工地的防颱風工作,對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為了使防風工作能有條不紊的開展,確保工地應急處理工作及時、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災害,保障人身及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結合我工地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一、應急處理的基本原則

(一)本預案為我工地在受颱風影響時,應急處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組織原則。

(二)本預案適用於工地的應急處理。

(三)本預案在實施應急處理工作中實行統一指揮、各負其責、密切協同,預防為主、救人第一、快速反應、屬地保障、確保安全的原則。

二、組織指揮機構及主要職責

設立工地防風工作指揮小組

組長:張樹全

成員:各施工小組負責人

主要職責:

(一)負責工程的防風應急處理實施預案的制定和修改;

(二)颱風來臨前,負責通知工地各負責人做好防風工作,檢查工地安全設施的加固情況,疏散、轉移臨時工棚住宿人員;

(三)安排人員值班,巡查各工地,若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立即組織救援救護和善後處理工作;與政府有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繫,隨時報告事故現場應急處理的情況或者請求予以必要的救援救護力量增援;

(四)颱風結束後,負責召集有關部門對人員傷亡事故發生原因進行調查分析,對事故的應急處理情況進行總結。

三、預案實施

(一)、當颱風正在發展,預計有可能影響我區,氣象台發佈颱風消息時:

1、發佈防風工作通知,各小組要注意收聽收看天氣預報,密切關注颱風動向。

2、通知工地各小組,要求他們注意做好防颱風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當颱風正向我市逼近,48小時內將影響我區,氣象台發佈颱風警報時:

1、各小組要合理安排施工,停止須連續施工的工序作業;

2、做好颱風前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井字架是否牢固、排柵等設施是否穩固,包括臨時工棚是否安全,要採取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隱患。

3、加強對工地的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要發出整改通知書,責令施工小組立即整改處理。

(三)、當颱風在24小時內可能襲擊我區,對我區將有嚴重影響,氣象台發佈颱風緊急警報時:

1、工地防風工作指揮小組人員就位,安排人員值班、巡查工地。

2、工地停止施工,將施工人員撤至安全地帶。

3、進一步檢查各項防禦措施的落實情況,並處於臨戰狀態,落實各工地搶險救援隊伍的到位,並處於臨戰狀態。

(四)、當颱風已登陸並減弱為低氣壓,對我市不再有影響,氣象台發佈颱風警報解除時,各施工小組應檢查受損情況。對於工地設備設施安全應及時予以加固,並總結防颱風工作。

颱風應急預案 篇3

為做好防颱風工作,現將《大酒店防颱風應急預案》重新修訂下發,請各酒店遵照執行。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酒店設立防洪防颱風應急指揮部,颱風來臨時指揮部各組織成員必須立即在酒店做好防汛防颱應對和值班工作。組織機構如下:

總指揮:酒店執行總經理

副總指揮:酒店分管安全工作的總助

成員單位:客房部、餐飲部、前廳部、工程部、保安部、財務部

二、颱風程序

(一)颱風前的自檢準備

1、前廳部:收取大門口橫幅及大門口的燈籠等裝飾物及POP告示牌;大堂或電梯口擺放颱風信息告示牌,並準備好颱風提示卡交給客房部配入房間;準備雨傘雨具,前廳的每一位員工均應瞭解颱風信息,及時解答客人詢問,準備好前台應急照明燈,大堂副理應定崗在大堂,做好客户的問詢工作並關注門口及大堂的情況及時上報,確保前廳正常營業秩序。

2、客房部、餐飲部、財務部:檢查關閉各個房間、包廂、走道和樓道的門窗;做好對客的防颱通知客房部應將颱風提示卡配入房間;準備應急照明燈;

3、總機:負責瞭解颱風情況及時報告酒店領導和各部門相關負責人;準備好應急照明燈、對講機,並檢查總機後備電源是否正常運作,並在部門經理指導下做好停電應急服務,做好客人的問詢服務。

4、各部門應提早1天準備好報損布草,以便應急使用。

5、由工程部對酒店外圍、平台、霓虹燈、廣告牌、衞星接收器、各營業部門及承租户的門窗進行全面檢查用鐵線、繩子、木樁等加固,對不牢固的懸掛物應進行臨時拆除。檢查地下電房機房等重要部位,做好加固酒店大門,並切斷有可能發生短路引發火災的電路,水池應加滿水,確保酒店的水、電、氣正常供應,準備好足夠的沙袋。

6、總辦負責將颱風信息傳達於各部門所有員工,安排各部門負責人留店值班。

7、保安部通知宿舍保安員備勤,並配合工程部檢查酒店外圍、樓頂等重點部位的下水道、天溝是否通暢,準備照明用具及雨鞋雨衣,安全帽、手電筒、應急燈等。

(二)複檢:由總辦,工程部,保安部負責人按上述條款對各部門的準備情況進行復查。

(三)風勢較大時應啟動急程序:

1、保安部、工程部負責人應留守酒店隨時應對突發險情,保證足夠的人力物力做好搶修補救工作。

2、客房、包廂、布草、酒水、食品倉庫若有滲水,所屬部門應立即將房內物品轉移到安全地點,工程部做好堵漏和排水工作。

3、前門的雨水可能倒灌流入大堂,保安部、工程部將沙包堆積在門口防止流入。PA班負責加派人手將積水清除。

4、後門的雨水可能倒灌流入員工電梯內,保安部、工程部將沙包堆積在後門口防止流入,後門崗保安負責將積水清除,如雨水已向電梯內倒灌,工程部應立即將電梯控制在1F以上樓層,禁止讓電梯運行至-1F — -2F。

5、風力很大時,前門和後門應採取木塞、木板加固,以防玻璃門被風吹毀,加固時要適當保留部分玻璃門開啟,以減少風力對玻璃門的阻力,前門玻璃由行李員和保安部領班共同看護。後門玻璃由後門崗保安看護。

6、風力很大時,大門崗保安員行李員應注意高空墜物並引導客人車輛停入地下車庫,必要時須佩戴安全帽,前廳部應將總枱枱面擺放的枱燈,花盆等收起,以免被吹倒。

7、電梯內若有進水,工程部應立即啟動排水系統,清除積水,為避免若風力較大致使客梯無法運行,應將餐廳屏風推至電梯口遮擋。

8、當遇到停電時,工程部立即聯繫物業處進行發電,恢復照明。保安部維持停電時的酒店安全秩序。停電時餐廳收銀台由餐廳管理人員負責到位看護,總枱收銀台由保安部前門崗及02或01看護。

9、天溝出現堵塞時,由工程部、保安部共同派人予以疏通,疏通人員要注意自身安全,必須佩戴安全帽,必要時應系安全繩,由兩人一前一後共同配合操作。應注意屋面設備層用電設備是否存在漏電現象。

10、風力特大時,辦公室應負責通知宿舍員工禁止外出,在店外住的員工應安排留宿酒店,辦公室及各部門負責人應勸阻下班的員工不得離開酒店,辦公室應做好滯留員工食宿安排。

11、總機負責通過電視瞭解,適時向各部門負責人報告颱風情況,如有機場,高速公路,各大橋關閉的信息應及時向前廳報告,前廳應及時向住店客人通告。

12、颱風較大時酒店執行總經理,工程部經理,保安部經理,應留酒店做好應急準備,其他部門經理是否留住酒店應根據酒店安排,如有離店應向酒店執總報批。

(四)颱風過後有造成酒店損失的,各部門應在二日內彙總上報損失情況。

颱風應急預案 篇4

一、成立防大風、暴雨等惡劣天氣應急領導小組

二、指導思想:

為了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的開展各項處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損失,有效保障師生及學校生命財產安全,切實維護教育穩定和社會安定。

三、應急預案

(一)颱風、雷暴雨等惡劣天氣來臨之前

1、注意天氣預報,時刻關注颱風、雷暴雨等異常天氣的動向,隨時向全校師生髮布颱風、雷暴雨等異常天氣狀況(許佳負責)。

2、加強巡查排除安全隱患(馬冬雲負責)。

3、關緊門窗,將陽台、窗台、屋頂等高處易墜落物取下或加固

①由俞芳監督,

②教師辦公室由本週行政值周負責監督,

③教學樓由陳美負責監督。

4、班主任加強對學生防颱風、暴雨、雷電等異常天氣知識的教育(各班主任負責)。

(二)防颱風、雷暴雨等惡劣天氣具體措施

1、遇到下課,應延遲下課,由當時的課任教師聯繫班主任共同負責維持班級學生秩序,當確定天氣好轉時方可下課。

2、如果放學時,颱風、雷暴雨仍舊不停,學校允許家長有秩序地進入班級接走孩子,班主任應在班級中並做好家長簽字工作。(行政值周和值周教師負責督促)

3、學生在放學或放學途中遭遇雷暴雨等惡劣天氣,應就近尋找避險處,等天氣好轉後再回家或上學,如有條件,可事先與家長或班主任聯繫(由班主任提前提醒學生)。

4、在家未上學時,如遇颱風、雷暴雨,學生可以推遲上學時間,直至天氣好轉,家長可與班主任聯繫具體事宜(班主任電話讓每個學生知道),班主任並將學生到校情況報學校安全保衞處。(俞芳負責)

5、如果有學生在校,行政值周安排好到校學生的看護工作。讓學生進入房屋避險,把人員活動限制在安全區域內。

(1)學生應遵照就近躲避的原則就近躲避。

(2)各班班主任負責維持在各自班級避險學生的秩序。

6、建築物在台風、暴雨等惡劣天氣中發生傾斜、開裂,應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至安全地帶(學校操場),李建良負責食堂的工作人員。

7、遇節假日颱風、雷暴雨,學校班子成員立即到位,做好校舍及周邊的排查 等工作。

8、暴雨等惡劣天氣來臨的整個時段,學校行政值周和值周教師、保安應當不斷地在校園內巡視,疏通排水管道,若發現險情,立即向總指揮報告,進行應急處理。

9、在暴雨等惡劣天氣中有險情時,要立即切斷校內一切電源(馬冬雲負責)。

10、若有人受傷,立即送往衞生院救治或打120送醫院(陶月琴負責)。

11、未安排任務的老師應在辦公室待命,不得擅離學校。

(三)颱風、雷暴雨等惡劣天氣過後

1、進一步的巡查校園,及時發現安全隱患,並予以及時的排除(俞芳、陳美負責)。

2、統計損失情況(園長室負責)上報有關部門。

四、工作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視,要本着對全體師生負責的精神,克服麻痺鬆懈、掉以輕心思想,認真作好各項準備;

2、工作上要抓好落實,分工職責明確,物資儲備到位;

3、組織上要協調有力,保證政令暢通。

颱風應急預案 篇5

為了更好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防汛方針,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強化生命第一的意識,做到早部署、早防範,切實落好學校汛期安全工作,確保全校師生汛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汛期學校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一、安全度汛準備工作

(一)思想準備。以防為主,樹立防控意識。學校一定要把師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克服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牢固樹立“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的觀念,增強做好學校防汛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要緊緊盯住今年的汛期,按照防汛預案,做好汛前、汛中、汛後各個階段、各個環節的防汛工作。確實做到深入排查、有效整改、周密部署、嚴加防範,確保學校各項防汛措施落實到位。

(二)組織準備。學校要建立汛期安全檢查責任制,明確職責任務,做好汛期到來之前的安全檢查工作。學校應組織力量並指定專人負責對校舍圍牆、排水溝以及校園周邊環境(道路、橋樑)等進行全面仔細檢查,檢查情況要做好詳細記錄,尤其是存在的隱患,要登記彙總,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同時指定具體責任人抓好落實。要根據學校實際,尤其是存在的隱患,有針對性地制定汛期應急處理預案,確保預案的實用性。具體內容包括:

1、成立學校防汛搶險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名單、職務、電話要準確,分工要明確;

2、確定洪水預警、報警方式,如廣播、口哨等,並落實到專人負責;

3、發生緊急情況時,學生疏散方式、方向、路線、地點等要具體,並落實專人負責;

4、要加大宣傳,做到人人知曉;

5、值班人員名單、電話準確無誤,確保暢通無阻。

(三)物資準備。根據可能發生的險情搶險要求,事先準備好搶險物資和器材,以備急用。加強對汛期重點部位的檢查監督,在汛期內必須要有足夠的排險搶修力量,有效的預防汛期突發事件。

二、工作責任

校長是第一責任人,應當全面落實好學校防汛工作。全校教職工必須服從學校防汛工作領導小組的指揮和工作安排,不得推諉延誤工作。共產黨員應身先士卒,勇挑重擔,發揮先鋒模範作用,急師生之所急,憂師生之所憂,團結協作,同舟共濟,戰勝災情。各職能小組應當全力組織、協助學校及相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和善後各項工作,做到盡職盡責,同時應做好自身的防護工作,加強自我保護措施。凡不服從指揮和工作安排,或工作不負責任,瀆職、失職,造成災情擴散等嚴重後果的,將嚴肅查處,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組織領導

為明確分工,加強領導,統一指揮,協同作戰,成立汛期學校搶險救援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任務:汛期發生時組織下面五個工作小組及時開展工作,部署搶險、救援、救助等相關工作。

下設五個工作小組,其人員組成和任務如下:

(一)搶險組

組長:

成員:

任務:出現險情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現場,組織指揮險情排除和險情控制工作。

(二)救護組

組長李福環

成員:

任務:負責與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縣婦幼保健院等醫院聯繫,協調、配合,共同組織醫療救護隊,搶救受傷人員。

(三)救援疏散組

組長:

成員:

任務:負責組織指揮疏散現場受威脅的人員和重要物資。

(四)安全保衞組

組長:

成員:

任務:聯繫當地派出所派出警力並協助其在災害現場外圍看護、警戒、維護現場秩序,嚴防不法分子進入現場搞破壞等。

(五)後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任務:保障現場物資供應和提供必要的工具,調動運輸車輛,運送搶險人員和物資。

四、應急響應

(一)學校要嚴格落實值班值崗責任制,建立學校汛情報告制度,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一旦發現汛情應立即啟動本校的汛情應急預案,並及時上報縣教體局

(二)汛情發生後,學校辦公室和安全處要及時、準確做好現場的信息收集和處理工作(包括受困、受傷人員情況,水災現場的物資情況及現場周圍的住宅、設施情況,搶險隊伍的到位和搶險物資需求等情況),並以書面或電話的形式及時報縣教體局。

五、應急保障

(一)學校應按有關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資及器材,學校應配備必要的應急藥品。

(二)不允許在大雨天氣在室外上課或組織各種室外活動,遇放學時間要聽從學校的安排和指揮,任何人任何班級不得私自做主。必要時通知學生家長到校接學生,尤其是回家途經河套的學生必須通知家長到校來接。

(三)要加強師生員工的汛情安全常識教育,懂得水災逃生和自救的措施和技能,學校要按本校汛期安全工作應急預案的要求組織師生進行必要的演練。

(四)學校幾各班要加強對以下情況進行認真詳細的排查,發現隱患要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排除:教室及各功能館室等房舍安全情況;學生飲食衞生、衞生消毒設備配備情況;學校樓梯、走廊、護欄、圍牆、門窗、廁所、體育設施安全情況;人員聚集場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情況;電器、設備、線路檢修管理情況;校內水溝及校園周邊水溝、涵管暢通情況;學生往返地段安全情況等。

六、後期處置

汛期學校搶險救援領導小組負責災後的善後處置工作,及時調查災情損失情況,並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做好災後處理,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颱風應急預案 篇6

為做好預防和處置颱風帶來的危害,進一步完善公司預防颱風(熱帶風暴)工作,建立防颱、抗台工作程序化、規範化、制度化的響應機制,保證抗台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浙江省防颱風應急預案》、《寧波市防颱風應急預案》,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預案。

1、工作原則

1.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颱工作做到預防為主,安全第一,把員工的生命放在首位。

做到居危思安,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1.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防颱風工作在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實行總經理負責制,統一指揮,

分級分部門配合協調。

1.3、依法應對,科學調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

法規,規範防颱行為,實行全員參與,專羣結合、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優化配置,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快速反應,部門聯動。發生颱風及次生災害時,各部門應急搶險小分隊聯合行動、快速響應,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公司各部門都要服從公司防颱防汛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2、工作重點

2.1、組織員工及時避風避險;

2.2、組織重點區域的物資安全轉移;

2.3、倉庫、員工宿舍、各工廠及低窪區的防洪排澇;

2.4、風、雨、潮的預報預測,並及時向員工發佈颱風信息。

2.5.防颱防汛指揮部

設立防颱防汛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公司的防颱搶險救災工作。

2.5.1防颱防汛指揮部組成

防颱防汛指揮部總指揮由總經理擔任(總經理不在時可委託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或其他指揮組成員擔任)。防颱防汛指揮部成員由人事行政部、設備部、物流部、各工廠長以及採購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2.5.2防颱防汛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防颱防汛指揮部的主要職責:貫徹執行有關防颱(汛)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防颱防汛指揮部的指示、命令;編制完善防颱預案;檢查督促各部門防颱(汛)的準備工作;組織開展防颱(汛)檢查,督促有關工廠、部門及時處理影響防颱(汛)安全的有關問題;負責發佈汛情通報、宣佈進入和解除颱風警報;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相關協調工作;

颱風應急預案 篇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防範安全生產事故,最大程度地降低颱風造成的危害及後果,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

依據《廈門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廈門市建設與管理局系統防洪防颱風工作預案》、《廈門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防汛防颱風應急預案》、《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有關規定。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工程項目防颱風工作。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響應,果斷處置。

2.危險性分析

2.1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xx

項目地址:xx

項目工程概況:

2.2主要分項工程及風險分析

深基坑:xx

高邊坡:xx

模板工程:xx

外腳手架工程:xx

建築起重機械:xx

臨時用電:xx

臨時設施:xx

3.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3.1項目部應急指揮部

項目部成立防颱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任組長,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施工員、材料員、各班組長等任組員。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項目防颱風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本項目工程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負責向企業、政府有關救援部門請求救援,報告救援情況,負責批准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

3.2各施工班組

根據各項目的實際情況,落實項目制定的防颱風措施,服從項目的部署和指揮。

4.颱風的分級

根據颱風影響範圍和程度,颱風預警等級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Ⅳ級(一般)。颱風發展過程中其強度、範圍、登陸地點、危害程度等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調整預警等級。

4.1防備警惕階段

48小時內工程項目所在區域可能受熱帶氣旋影響。

4.2Ⅳ級(一般)預警

24小時內工程項目所在區域可能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陣風7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為6~7級,或陣風7~8級並可能持續。

4.3Ⅲ級(較重)預警

24小時內工程項目所在區域可能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陣風9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為8~9級,或陣風9~10級並可能持續。

4.4Ⅱ級(嚴重)預警

12小時內工程項目所在區域可能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0級以上,或陣風11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為10級以上,或陣風11級以上並可能持續。

4.5Ⅰ級(特別嚴重)預警

12小時內工程項目所在區域可能或者已經受颱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2級以上,或者已達12級以上並可能持續。

5.分級響應程序

5.1防備警惕階段

注意蒐集氣象部門發佈的颱風最新情況,合理安排施工進度,避免須連續作業的工序在台風影響期間施工。

5.2Ⅳ級響應措施

項目部根據附件1的《隱患排查要點》檢查各分部分項的安全情況,對發現的安全隱患進行及時的整改。

5.3Ⅲ級響應措施

項目部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根據附件2的《防颱風措施要點》對基坑、外腳手架、建築起重機械、臨時設施等進行加固。

5.4Ⅱ級響應措施

工地適時停工。準備好應急物質和應急食品;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除照明、排水和搶險用電外,其他電源應全部切斷;外腳手架的安全網根據主體結構情況給於拆除;塔吊根據周圍環境給予降節或使吊臂處於自由旋轉的狀態,吊鈎收到最高位置。

所有在磚砌臨建宿舍,臨近海邊、基坑、磚砌圍擋牆及廣告牌的臨建宿舍,在以塔機高度為半徑的地面範圍內的臨建設施內的人員全部撤到安全位置。

5.5Ⅰ級響應措施

項目進入特別緊急防風狀態,所有人員應儘可能呆在防風安全的地方,項目部做好隨時做好突發事故應急行動的準備;

6.應急結束

當颱風及次生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即颱風對施工現場威脅已停止,或颱風已轉方向不在項目所在區域範圍登陸,按原批准應急啟動的權限,項目經理可視情況宣佈應急結束。

項目部對已經破壞的外腳手架、建築起重機械設備、臨時設施進行修復。組織施工、技術、安全等人員對施工現場全面排查,施工現場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後方可復工。

7.保障措施

7.1應急隊伍保障

各項目部根據項目部的實際情況,組建包括外腳手架、建築起重設備、木工、泥水等應急救援班組,定期組織進行應急救援的技能培訓。

7.2應急物資設備保障

項目部根據項目的規模配備適量的安全防護用品、應急照明、應急車輛、應急設備設施及應急藥品。項目指定專人定期對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進行檢查,確保其處於正常使用狀態。

7.3應急經費保障

項目設專項經費,用於防洪防颱風所需的應急物資儲備、災後處理、災後恢復工作經費和應急人員的補助等。

7.4避災場所保障

項目部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準備好避災場所,設立標誌,確保颱風來臨時處於危險區域的工人避險安置。

8.培訓與演練

8.1培訓

項目部定期對所有員工進行應急知識的培訓。新員工入司時應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進行應急知識(主要包括應急程序、注意事項、逃生路線、集合地點等)的培訓;項目部的應急救援人員要進行專門應急救援培訓(包括緊急情況判斷、應急救援技術、現場處置措施等)。

8.2演練

項目部應定期組織演練,使應急人員更清晰地明確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提高協同作戰的能力,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有效、迅速地開展。並對演練的效果進行分析評估,及時解決演練中暴露的問題。

檢查內容

施工現場排水

1、根據施工總平面圖、規劃和設計排水方案及設施,利用自然地形確定排水方向,按規定坡度挖好排水溝。

2、設置連續、通暢的排水設施和其他應急設施,防止泥漿、污水、廢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溝。

3、若施工現場臨近高地,應在高地的邊緣(現場上側)挖好截水溝,防止洪水衝入現場。

4、汛期前做好傍山施工現場邊緣的危石處理,防止滑坡、塌方威脅工地。

5、指定專人負責,及時疏浚排水系統,確保施工現場排水暢通。

邊坡基坑支護

1、清除溝邊多餘棄土,減輕坡頂壓力。

2、對坑、槽、溝邊坡和固壁支撐結構進行檢查,並派專人對深基坑進行測量,觀察邊坡情況,如發現邊坡有裂縫、疏鬆、支撐結構折斷、走動等危險徵兆,立即採取措施解決。

3、加強對基坑周邊的監控,配備足夠的潛水泵等排水設施,確保排水及時,防止基坑坍塌。

腳手架

1、檢查腳手架是有搖晃、變形情況,是否存在傾斜、下沉、連牆件鬆脱、節點連接位移和安全網脱落、開繩等現象。

2、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周圍設置排水措施,防止雨水浸泡腳手架。

3、懸挑架的懸挑樑錨固符合要求。

施工用電

1、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應有可靠的防雨措施,電焊機加防護雨罩。

2、照明和動力線有無混線、漏電現象,電杆有無腐蝕、埋設鬆動等,防止觸電。

3、電氣設備的接零、接地保護措施是否牢靠,漏電保護裝置是否靈敏,電線絕緣接頭是否良好。

4、施工現場高出建築物的塔吊、外用電梯、及較高金屬腳手架等高架設施,如果在相鄰建築物、構築物的防雷裝置保護範圍以外,應按規範設置防雷裝置。

塔吊

1、塔身螺栓必須全部緊固,塔身附着裝置應全面檢查,確保無鬆動、無開焊、無變形。

2、塔機的避雷設施必須確保完好有效。

施工電梯

1、有附牆裝置的施工用電梯,確保附強裝置無鬆動、無開焊、無變形。

2、各標準節連接螺栓無鬆動。

宿舍、辦公室等臨時設施

施工現場宿舍、辦公室等臨時設施,整修加固完畢,保證不漏、不塌、不倒,周圍不積水,嚴防水衝入室內。

應急物質

沙袋、雨衣、應急照明等應急物質齊全、有效。

措施要點

施工現場排水

指定專人負責,及時疏浚排水系統,確保施工現場排水暢通。

邊坡基坑支護

觀察邊坡情況,如發現邊坡有裂縫、疏鬆、支撐結構折斷、走動等危險徵兆,立即採取措施解決。

腳手架

1、鋼管腳手架架體上的物體給於清理,腳手板給於加固。

2、吊藍腳手架根據現場環境應予拆除。

塔吊

1、自升式塔吊有附着裝置的,在最上一道以上自由高度超過説明書設計高度的,應朝建築物方向設置兩根鋼絲繩拉結。

2、自升式塔吊未附着,但已達到設計説明書最大獨立高度的,應設置四根鋼絲繩對角拉結。

3、拉結應用φ15以上的鋼絲繩,拉結點應設在轉盤以下第一個標準節的根部;拉結點處標準節內側應採用大於標準節角鋼寬度的木方作支撐,以防拉傷塔身鋼結構;四根拉結繩與塔身之間的角度應一致,控制在45O~60O之間;鋼絲繩應採用地錨、地錨筐固定或與建築物已達到設計強度的混凝土結構聯結等形式進行錨固;鋼絲繩應有調整鬆緊度的措施,以確保塔身處於垂直狀態。

宿舍、辦公室等臨時設施,施工現場宿舍、辦公室等臨時設施,對主體結構和屋面進行加固。

颱風應急預案 篇8

1、編制目的

為科學、高效、有序地開展建設期防颱風工作,為項目部以及施工現場的防颱準備、應急行動、恢復檢查、恢復工作等提供應急標準和具體的程序,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證安全生產,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及工程概況

《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佈與傳播辦法》。

《福建省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及防禦指引》。

工程概況:

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工程項目範圍內所有人員、設備。

4、颱風分級及危害分析

依據《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佈與傳播辦法》(中國氣象局令第16號),結合《福建省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及防禦指引》,本預案預警信號施行福建省要求,福建省颱風預警信號。

本地區位於福建省位於中國東南沿海,夏秋季常有颱風暴雨,每年5~11月為颱風季節,主要集中在7~9月。颱風季節長,夏秋受颱風侵襲,在台風影響下,常帶來狂風暴雨和風暴潮,給人民的生命財產、國民經濟建設帶來嚴重的威脅和危害。

颱風主要危害:大風浪對碼頭施工人員和船機設備的損傷,甚至毀滅性摧毀,包括工程結構實體。根據颱風強度的不同,造成相對應的危害。按照氣象災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一般劃分為四級:Ⅳ級(一般)、Ⅲ級(較重)、Ⅱ級(嚴重)、Ⅰ級(特別嚴重),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預警信號對應風險級別為:Ⅳ級(一般)對應預警告級風險級別、Ⅲ級(較重)對應警告級風險級別;Ⅱ級(嚴重)對應危險級風險;Ⅰ級(特別嚴重)對應災難級風險。

5、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預防為主的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施工安全管理,認真落實安全預防措施和事故隱患整改措施,提高對重大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和應急救援能力,整合一切可利用資源,在施工過程中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

2)、統一指揮的原則

在施工地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集團公司的統一指揮下,積極做好預案編制和應急準備工作;在事故發生或災害形成時及時啟動預案,在項目部的統一領導指揮下,積極開展應急救援活動;當災害較大需要外界支援時,由業主統一指揮和對外聯繫,確保社會支援資源滿足救援需要;

3)、施工負責的原則

根據項目部承包的工程範圍,在事故發生或自然災害形成時,首先進行應急行動,開展救援和搶險自救活動,並且及時向上級報告;在情況緊急的情況下向外請求支援;

4)、保證重點的原則

在應急處置活動中,必須做到以人為本,必須把人的生命擺在第一位,採取各種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傷害擴大,尤其要保證參加救援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被救援人員不要受到二次傷害;

5)、分工負責的原則

預案制定後在進行應急準備和應急處置時,首先應按施工生產作業範圍落實分工;在情況緊急,事故單位確實無法滿足自救時,應當及時向臨近單位進行求助。

6、組織機構及職責

6.1應急組織體系

項目部應急組織體系包括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項目部各部門和所屬各施工隊。

6.2指揮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項目經理

副組長:技術負責人

副組長:生產負責人

成員:工程項目部人員及各部門主管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部。

2、應急領導小組的組成及其分工職責

(1)、領導小組組長:

1、分析緊急狀態和確定緊急事件級別,這些分析應根據相關危險類型、它的潛在後果、現有資源和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類型進行;

2、指揮、協調應急響應行動;

3、指定代理人,以便在特殊情況(因故不在現場或在指揮中受傷)下履行其職責;

(2)、領導小組副組長:

1、協助應急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2、嚮應急總指揮提出應採取的措施減緩事故後果的行動建議;

3、進行現場事故評估;

4、控制緊急情況;

5、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它資源、設備,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3)、聯絡調度組負責人:

1、聯絡調度組協助副組長對工程搶險、搶修的現場指揮;

2、積極組織救護和現場的保護;

3、負責現場應急所需機械、人員的調度;

4、負責現場及有害物質擴散的控制,消除、監測工作;

5、負責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災害性氣象的收集、反饋;

6、負責現場的通訊聯繫及對外的聯絡,督促、監察事故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7、協助副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理工作。

(4)、醫療救護組負責人:

1、負責事故現場受傷人員的搶救,對傷員的臨時處理和與最近醫院聯繫;

2、協助外部救援機構和轉送傷員直至醫療搶救,並指定人員護理。

(5)、物資供應組負責人:

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物資及設備,保障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品、救護用品及其他物品;

(6)、警戒保衞組負責人:

負責現場的保護與警戒,疏通交通秩序,防止外來人的干擾,盡力保護事故現場人員的安全等,需要時組織人員的疏散。

(7)、善後處理組負責人:

負責安排受傷者和事故期間親屬探視傷亡人員的接待,事故善後處理及家屬接待安撫工作。

(8)、事故救援隊負責人

負責現場搶救人員及財產,盡最大努力將現場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降低到最小;搶救事故現場的機械設備、物資材料、辦公用品等。

7、預防與預警

7.1危險源監控

防颱預案中主要的危險源為颱風帶來的大風、大雨和風暴潮。

根據中央台及福建省福清市市氣象局發佈的颱風預警信號,明確颱風、暴雨來臨的具體時間及規模,以便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

本工程防颱措施主要針對施工人員、施工現場的臨時設備、施工機具、塔吊、施工電梯、外架、臨時活動板房等。根據不同的特點,採用加固、撤離等相應措施,具體見各級颱風預警處置措施。

7.2預警行動

福建省福清市氣象局發佈颱風藍色預警信號:24小時內可能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陣風7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為6~7級,或陣風7~8級並可能持續。發佈颱風預警,並跟蹤颱風動向,根據過程中變化的預警等級變更響應等級(藍色預警信號、黃色預警信號、橙色預警信號和紅色預警信號,逐級遞增)。

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的颱風預警信息根據福建省福清市氣象局發佈的預警信息以書面形式下發至各施工單位。再由各施工單位項目部下發通知至各施工隊及班組,並召開專項會議落實具體措施。

Ⅳ級(一般)、Ⅲ級(較重)的颱風預警信息由項目部根據市氣象局發佈的颱風信息通知發佈,以書面的形式下發至各施工單位及班組。

8、信息報告程序

迅速報告信息。要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立即根據其性質和威脅程度,將有關信息報告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相關上級主管部門。

嚴格報告制度。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項目部管理人員接到報警信息後,要按照相關預案和報告制度的規定,在組織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同時,及時掌握和彙總相關信息,重要信息要及時向福建一建集團有限公司福建三峽海上風電產業園項目經理部和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突發應急事件發生後半小時內福建一建集團有限公司、福建三峽海上風電產業園運營有限公司彙報,一小時內書面報告。要做到事發後報告迅速,處置時報告正確,事件結束後要有總結報告。

及時處置信息。接到重要信息後,要及時處理或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反饋到相關部門。

跨區域信息通報。要與相鄰區加強協作,建立防颱信息的通報、協調渠道。一旦出現超出本區域的態勢,要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及時通報、聯繫和協調。

如現場發生突發事項,直接撥打颱風期間項目部24小時值守電話或110報警電話。

項目部24小時聯繫手機:

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在自身無法完成救援的情況下,第一時間向福建一建集團有限公司反應,請求支援;及向當地有關部門聯繫,請求支援。

9、應急處置

9.1響應分級

根據氣象部門預報,將颱風預警等級分為Ⅳ、Ⅲ、Ⅱ、Ⅰ四個級別,分別代表一般、較重、嚴重和特別嚴重。

一般(Ⅳ級,藍色預警):氣象部門發佈颱風消息,熱帶低壓可能影響我區,平均風力達到6級以上,或陣風7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低壓影響,平均風力為6—7級,或陣風7—8級,並可能持續。實行一級響應程序。

較重(Ⅲ級,黃色預警):24小時內可能受熱帶風暴或強熱帶風暴、颱風影響,平均風力達到8級以上,或陣風9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為8—9級,或陣風9—10級,並可能持續。實行二級響應程序。

嚴重(Ⅱ級,橙色預警):12小時內可能受強熱帶風暴或颱風影響,平均風力達到10級以上,或陣風11級以上;或者已經受強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為10—11級,或陣風11—12級,並可能持續。實行三級響應程序。

特別嚴重(Ⅰ級,紅色預警):6小時內可能受颱風影響,平均風力達到12級以上;或者已經受颱風影響,平均風力已達12級以上,並可能持續。實行三級響應程序。

9.2響應程序

A、一級響應

當地氣象台發佈颱風藍色預警信號時;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視情況下令啟動一級響應應急程序;由於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執行該指令,報福建一建集團有限公司安全部門、組織全面的安全檢查,整改隱患,落實責任人。

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成員進入崗位,組織開展防颱搶險和災後救助工作,並密切關注有關媒體報道的熱帶氣旋最新消息和有關防風通知。及時向xxx應急領導小組上報汛情、災情和災害處置等情況。

後勤保障組負責安排車輛,保證現場人員和關鍵設備的撤離需要。同時着手餐食準備和確定避風場所。

搶險組負責協調和檢查防颱風措施落實情況:緊固門窗、圍板、棚架、臨時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熱帶氣旋影響的室外物品。

現場人員正常上班,施工現場停止大型作業,做好固定設施加固工作,做好現場人員和重要設備撤離的準備。

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xxx急領導小組指令,實施防颱搶險和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B、二級響應

當地氣象台發佈颱風黃色預警信號時;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主任下令啟動二級響應應急程序,由於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執行該指令,報xxx安全部。

福建一建集團有限公司安全部與項目部主持會商,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加強對汛情的監測和防汛工作的指導,項目部根據會議要求落實相應措施,並上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織一次整個項目安全檢查,落實不符合項的整改措施、責任人。

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成員進入崗位,組織開展防颱搶險和災後救助工作,並密切關注關媒體報道的熱帶氣旋最新消息和有關防風通知,及時向上級上報汛情、災情和災害處置等情況;

後勤保障組負責安排車輛,保證現場人員和關鍵設備的撤離需要及,防颱搶險物資運輸車輛做好隨時調運的準備;

搶險組負責協調和檢查防颱風措施落實情況,緊固門窗、圍板、棚架、臨時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熱帶氣旋影響的室外物品,隨時組織現場人員撤離,進入戒備狀態。

現場跟據情況,停止施工作業,做好現場人員和重要設備撤離的準備。

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項目經理部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指令,實施防汛搶險和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發佈相關預警信息,加強各種安全防範知識宣傳。

C、三級響應

當地氣象台發佈颱風橙色預警信號及紅色預警信號時;xxxx安全部下令啟動實行三級響應,由項目經理部統一協調部署應急資源,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項目部主持會商,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加強對汛情的監測和防汛工作的指導,並上報上級主管單位,並根據上級應急部署適時下達人員撤退指令。項目部根據會議要求落實相應措施,執行下達的指令;

應急搶險組評估檢查重點為:高大設備和建築物、排污管道入口/出口、臨時房屋、高處可移動物品、臨時物料堆放場所、道路安全、施工用腳手架、設施加固情況等。

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全部必須進入崗位,組織開展防颱搶險、人員撤離和災後救助工作,並加強汛情監測,密切關注汛情變化,及時上報汛情、災情和災害處置等情況;

同時全部領導小組亦必須進入崗位,協助實施防颱搶險和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後勤保障組負責安排車輛,保證現場人員和關鍵設備的撤離需要。

搶險組組長或各項目部總經理負責協調承包商人員和隊伍參與搶險。

物資保障組組長負責搶險物資的調配。

啟動撤離指令,現場辦公室人員要收集好各類物品入櫃,人員撤離。

同時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各級搶險隊伍必須進入戰鬥狀態,根據指令執行搶險救災任務。

D、應急響應的終止

當中央氣象台和當地氣象部門已宣佈解除颱風預警或颱風的風力已經減弱到6及以下風力時,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決定並宣佈終止應急行動:

9.3處置措施

本工程主要為建築施工,塔吊、人貨梯設備、工作較多,將根據不同的應急響應及颱風預警型號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1、氣象台發佈颱風白色預警信號,將在48小時內將影響施工區域時:

(1)注意收聽收看天氣預報,密切關注颱風動向。

(2)在台風來臨之前檢查放置在外腳手架及樓層屋面的材料、生活區空調室外機、雨篷,建築施工地上的零星物品等,以確保安全。檢查、修改和完善應急預案。

(3)通知各班組長等重點設防的操作人員,要求他們注意做好防颱風的各項準備工作。

(4)對工地現場易受颱風影響的材料和設備及時入庫;不易入庫的進行整理、固定、覆蓋,做好防雨、防風等措施。

(5)準備適量的黃沙、麻袋、水管應急材料和醫療救急用品;調試抽水泵、應急燈、對講機等設備;對排水設施進行檢查,保證疏通。

(6)對已完工的分部分項工程做好保護和加固措施,進行沉降觀測並記錄;測量點、原始座標和高程點做好保護。

2、氣象台發佈颱風藍色預警信號,將在24小時內將影響施工區域時:

(1)注意有關媒體報道的熱帶低壓最新消息和有關防風通知;各單位、各部門按照防汛防颱預案,做好各項防禦準備;

(2)項目部合理安排施工,停止須連續施工的工序作業。

(3)低窪、易受淹地區做好排水防澇工作;

(4)落實機械設備防颱措施:用地錨、鋼絲繩斜拉索加固固定塔吊、人貨梯等高大構築物。

(5)落實臨時設施防颱措施:加固臨時板房、民工宿舍(壓頂、反拉等措施)。

(6)落實安全用電措施:全面排查電源線、配電箱和開關,消除安全;加固固定配電箱,不能固定的配電箱提前收拾好。

(7)高空、户外作業人員採取有效防禦措施;

(8)特別是施工平台防颱措施:檢查加固,固定嵌巖樁架,如有問題的進行撤離;無關設備、材料撤離平台。

(9)與電力、通信等部門溝通,並配備必要的對講機,確保現場通訊暢通;

(10)與當地醫療機構保持密切地聯繫,隨時應對突發事故的發生。

(11)組織搶險隊伍要進行巡檢,在第一時間內完成搶排積水、道路清障、應急搶修等災後恢復工作。

其它同颱風白色預警信號。

3、當氣象台發佈颱風黃色預警信號,將在12小時內將影響施工區域,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陣風9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為8~9級,或陣風9~10級並可能持續時:

(1)時刻關注氣象預報發佈的實況氣象信息,實施瞭解颱風動態。

(2)進入防颱風、防暴雨狀態,各有關單位值班人員到崗位準備應急措施,做好值班及巡查工作。

(3)項目部人員儘可能減少外出或者到安全場所躲避;颱風可能造成停水停電等現象,要及時做好日常生活,如食品、水的儲備工作,並檢查確保備用發電機性能良好。

(4)落實防雨、防洪措施:施工現場所有材料、機械設備、用電設施和臨時設施落實防雨措施;清理排洪管溝,保證排水暢通。

(5)施工作業停止,人員根據要求離開作業區,前往預定的避風地避風。

(6)除大型設備無法撤離外,其餘將可移動機械設備撤現場,撤離不能固定的配電箱。

(7)大型固定設備無法撤離,採取與建築主體進行捆綁固定,無鬆動;

(8)工地停止露天施工。

(9)關緊門窗,高空設施的加固和處於危險作業面員工的轉移;高空等户外作業採取專門的保護措施,必要時可以暫停作業;

(10)嚴格執行檢查制度:颱風期間,工地每天組織上、下午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4、當氣象台發佈颱風橙色預警信號,將在12小時內將影響施工區域,平均風力可達10級以上,或陣風11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為10~11級,或陣風11~12級並可能持續

(1)時刻關注氣象預報發佈的實況氣象信息,實施瞭解颱風動態。

(2)xxxx項目經理部項目部均進入緊急防風防暴雨狀態,嚴格執行值班和巡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由業主統一協調各部門、各單位按照防颱要求統一部署,加緊檢查落實各項防範措施;

(4)停止所有作業,全部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除搶險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施工現場。值班人員加強自我防護。

(5)各類建設工地全部停工,對腳手架等進行加固或拆除;

(6)露天各類作業人員和工地臨房、危棚簡屋內人員按預案撤離轉移至指定安全地帶;

(7)搶險隊伍就位;切斷危險的室外電源;

(8)工地人員全部進入避風地;

(9)相關應急處置部門和搶險單位加強值班,開放臨時庇護設施,轉移危險作業面的員工到安全場所,密切注視災情,落實應對措施。

(10)災後專業搶險隊伍要迅速組織巡檢,在第一時間內完成搶排積水、道路清障、應急搶修等災後恢復工作。

其它同颱風黃色預警信號。

5、當氣象台發佈颱風紅色預警信號,12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颱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2級以上,或者已達12級以上並可能持續時:

(1)發佈預警信息、安全提示和緊急通知,提示項目施工人員根據安全提示進一步檢查落實自我防範措施;

(2)進入特別緊急防風狀態,停止所有作業和外出;

(3)人員應儘可能呆在防風安全的地方,鎖緊屋內的門窗,遠離擋風門窗;

(4)應急指揮中心隨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

(5)當颱風中心經過時風力會減小或靜止一段時間,切記強風將會突然吹襲,應繼續留在安全處避風。

(6)一旦出現險情,迅速組織搶險救災,並及時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尋求支援。

(7)抗台期間,如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按有關規定對事故進行妥善處理。

其它同颱風橙色預警信號。

6、應急響應的終止後處置措施

颱風過後,當風力降到8級以下時,後勤保障組迅速組織人員駕車巡視全工程現場;當風力達到6級以下時,應徒步巡視項目工地各個角落,尋找是否有傷員。

當風力達到6級以下時,各搶險小組迅速檢查所有各自負責的颱風現場,發現危險情況及時搶險;

颱風過後,及時調查統計災害事故影響範圍和損害程度,並按規定向上級報告;

待颱風完全過後,各單位組織人員對台風過後的現場進行攝影、攝像記錄;

各單位搶險隊配合本單位進行防颱工作總結,形成報告,並在颱風完全過後第二天上午將報告報到防颱防汛應急領導小組;

防颱防汛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總結整體緊急應變情況,形成報告,經防颱防汛應急總指揮審閲後,報業主單位和總公司;

經防颱防汛應急總指揮召集緊急應變機構成員進行研討,檢查和評價防颱工作,改進緊急應變系統;

做好重點部位颱風、暴雨後的安全措施。

所有的起重機械使用前必須進行全面檢查、確認安全完好後才能投入使用。

所有的施工生產及生活用電前必須經專業電工進行特殊檢查,維護後才能送電投用。

組織人員對辦公室、宿舍、食堂進行全面檢查,及時進行排水、消毒等工作,杜絕瘟疫等傳染病的傳播。

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塔吊、人貨梯、平台等結構工程進行實地檢查,確保無安全隱患後才可恢復使用。

所有安全設施,如:腳手架、安全網、臨時欄杆、孔洞蓋板等應由專業人員檢查其安全可靠性,凡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必須採取加固措施或重新搭設後投用。

颱風應急預案 篇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要求,根據國家防辦印發的《防禦颱風預案編制導則》要求,進一步規範和完善我市防禦颱風工作,促進防禦颱風工作有序、高效、科學地開展,全面提升防禦颱風災害能力和社會公共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減輕颱風災害帶來的損失,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的持續穩定發展。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國家《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應急預案》、《xx市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佛府辦〔〕17號)、《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市範圍內颱風災害的預防及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科學決策,合理調度,不斷提高防颱風的現代化水平。

1.4.2堅持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領導,統籌協調,屬地管理,分級分部門負責。

1.4.3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的方針,堅持“以防為主、防避搶相結合”。即颱風來之前,突出一個“防”字,做到有備無患;颱風來到時,突出一個“避”字,避其鋒芒,及時撤離人員,轉移物資;颱風過後,突出一個“搶”字,搶救羣眾,搶修損毀工程,儘快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把確保羣眾生命安全作為防颱風工作的首要任務,立足於抗災保安全,防患於未然。

1.4.4發生颱風及次生災害時,全市各區、各有關部門及單位要迅速響應,各司其職、分工協作、聯合行動,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

1.4.5防颱風工作要按照流域、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服從全局利益。

1.4.6要堅持工程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的原則。

2區域概況

2.1自然地理

xx市位於廣東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腹地。全境於北緯22。38’~23。34’,東經112。22’~113。23’之間,屬於沿海地區。xx市域東距西、南距北均約103公里,大致呈“人”字形,總面積為3848.49平方公里,地形大致西北高、東南低,屬侵蝕性的,成棋盤狀分佈的塊狀山地和縱橫交錯的河網地貌特徵。佔全市總面積約2/3的是西、北江三角洲平原及其支流的河谷沖積平原。珠江水系中的西江、北江貫穿全境,市內河涌縱橫。氣候屬亞熱帶季風型,多年平均降雨量1600-1700毫米,年最大降雨量2538.6毫米。雨量集中在汛期(4~10月),佔年降雨量的80%以上,其中前汛期(4~6月)多為鋒面暴雨,持續時間長,影響範圍廣,後汛期(7~10月)主要是颱風帶來的暴雨,容易發生當年最大的超均值洪峯或出現颱風暴雨形成的洪澇災害。據xx氣象台從1961年至共49年氣象資料記錄,對xx市造成影響的颱風達94次,其中最早一次影響的初台出現在4月,末台一般為11月的中下旬,1975年10月6日我市受到7513號颱風襲擊,平均風力10級,陣風12級,為我市解放以來最大風力記錄。

2.2防禦重點

2.2.1危房及危險房地段人員轉移,病險工程(設施)搶修和防護。

2.2.2水閘、堤防等水利工程及其它設施運行安全,“三高”農業的防風防澇。

2.2.3山塘、水庫漫頂,山體滑坡;

2.2.4高層建築工地棚架、廣告牌、鐵塔、行人道的樹木、電線杆、天線等高空設施防風,城鎮低窪街道的排澇。

3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3.1指揮部

xx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以下簡稱市三防指揮部)為全市防禦颱風工作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全市防禦颱風及搶險救災工作。各區人民政府三防指揮部在市三防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負責本轄區內的防禦颱風及搶險救災工作。

3.1.1市三防指揮部組織機構

(1)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防汛防旱防風工作的市領導擔任。

(2)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副祕書長、武警xx市支隊、市水務局的主管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

(3)祕書長:由市三防辦主任擔任。

(4)副祕書長:市氣象局、省水文局xx分局的主要領導擔任。

(5)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經貿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農業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衞生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安監局、市城市綜合管理局、xx海事局、廣東電網公司xx供電局、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中國石化廣東xx石油分公司。

3.1.2市三防指揮部職責

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組織、指揮、協調全市的防颱風和搶險救災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有關防颱風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三防指揮部的指示、命令。

(2)編制完善防颱風預案;協調部門、上下級之間的工作;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做好防颱風準備工作。

(3)組織開展防颱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及時處理影響防颱風安全的有關問題。

(4)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督促或組織河道清障工作,提高江、河堤圍防颱風能力。

(5)負責發佈全市風情、水情通告,宣佈啟動、終止防颱風應急響應,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6)完善防颱風指揮自動化系統,不斷提高決策指揮水平,逐步實現防颱風工作規範化、現代化。

市三防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三防辦)為市三防指揮部的常設辦事機構,負責本市防禦颱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1)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揮部的指令、命令,擬訂全市防颱風工作的政策、規章制度和實施辦法等。

(2)組織編制防颱風應急預案和颱風災害的風險圖表。

(3)建立全社會自防機制,總結推廣經驗,宣傳先進事蹟,組織做好下級三防機構的防颱風知識、業務培訓和業務指導工作。

(4)組織防颱風工作檢查,督查防颱風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落實情況,查處督辦各類危及防颱風安全事件。

(5)組織指導防颱風物資的儲備、管理和調度,做好本級防颱風責任制、技術措施、搶險物資和搶險隊伍的落實工作。

(6)掌握防颱風動態,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防颱風工作,負責防颱風值班管理,掌握風情、雨情、水情、工情,為市三防指揮部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7)啟動ⅲ級以下的防颱風應急響應。

(8)協調各有關部門搶險救災工作。經市三防指揮部授權,調動搶險救災隊伍,採取必要的緊急處置措施。

(9)負責編寫險情、災情、搶險救災情況報告及颱風災害統計、上報,總結評價防颱風救災工作。根據市三防指揮部的命令,發佈災情公報。

3.1.3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職責

成員單位主要職責如下:

(1)市委宣傳部

①正確把握全市防颱風搶險救災宣傳的導向,及時指導、協調全市宣傳媒體等單位做好防颱風搶險救災新聞宣傳工作。

②利用無線媒體與有線電視等載體,在接到氣象台發佈的颱風預警信號和市三防辦提供的有關風情、雨情、水情防颱風緊急通知等信息後15分鐘內向公眾發佈或滾動播報。

③電台、電視台要制定必要的防禦颱風指引、常識等公益宣傳廣告,在汛前或防禦颱風期間播放,提醒羣眾注意因高空花盆、空調主機、破碎窗户、危牆危房、危險路樹、折斷電線等跌落或倒伏造成意外傷人,提高羣眾的防範知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鼓勵全體公民共同做好防禦颱風及救災工作。

④及時發佈市三防指揮部的有關通告,採訪、報道防禦颱風和搶險救災情況,讓廣大市民瞭解防禦颱風工作的實際情況,抵制不實消息,維護社會穩定。

(2)市經濟貿易局、市發展和改革局

負責協調安排搶險救災物資、器材及災民生活必需品的儲備、調用。

(3)市教育局

負責編制並落實本部門防颱風應急預案;及時把颱風等災害預警通知傳達到有關教育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停課安排,採取有效防災避險措施保護師生生命安全;指導、監督學校進行防風減災、應急避險等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4)市公安局

負責維護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工作,及時制止不法分子乘機打砸活動,及時控制災民哄搶救援物資行為,力保不發生嚴重道路交通堵塞事件;負責指揮災民的疏散、撤退,聯合有關搶險部門負責陸地的突擊救援。

(5)市民政局及各區、鎮(街道辦)

①制定緊急疏散撤離方案,迅速控制各類危險源(設施、物料),做好危險區域的人、財、物的安全轉移工作,劃出警戒區域,必要時聯合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性措施實施轉移。

②在轄區設立防禦颱風臨時庇護中心,橙色或紅色颱風預警信號發佈後,開放防禦颱風臨時庇護中心,對撤離轉移到臨時庇護中心的羣眾,及時組織供應食品、醫藥、衣被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其温飽和安全。

③市民政局在每年3月底前將全市各區“防禦颱風臨時庇護中心”的地址、聯繫電話、負責人名單等上報市三防指揮部。各級民政部門應把“防禦颱風臨時庇護中心”的具體地點、開放時間及方式向社會各界公佈。

④負責防災減災台賬中有關數據的核實與更新。

(6)市財政局

負責對有關單位提出的搶險救災資金和善後恢復所需資金進行審核,經政府同意後及時撥付。

(7)市國土資源局

負責編制市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組織突發性地質災害調查,組織專家論證認定地質災害治理責任,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方案,建立羣測羣防的監測體系,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發生後,負責組織指導排險工作。負責防災減災台賬中有關數據的核實與更新。

(8)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負責監督檢查各類房屋建築、工程設施防禦颱風設防標準的落實,組織做好建築工地在建工程防禦颱風的安全管理。疏散、轉移危房居民和危險臨時工棚住宿人員。負責組織、調撥搶險所需的砂、石料、鋼筋、水泥等搶險物資,並組織準備好一定數量的搶險機械,隨時待命參加搶險。颱風過後,及時組織對台風影響期間受損、受浸房屋進行安全鑑定,確保安全後方可准許災民回遷。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户外廣告設置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防災減災台賬中有關數據的核實與更新。督促協調燃氣部門做好防颱風安全工作。

(9)市交通運輸局

負責組織搶修損毀道路、橋樑,組織調度搶險救災車輛、船隻,運送搶險隊伍和救災物資。負責督促各級公路管理機構及時處理國道、省道、縣道兩旁的危險路樹,避免造成事故。

(10)市水務局

①組織督促水利工程管理部門對水閘、堤圍等水利設施進行檢查,重點對險工險段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搶修、加固。

②組織電排站工作人員加強值班,做好運行準備,並按調度要求開機預排做好圍內排漬工作。

③督促指導相關部門做好城市雨水排放工作,做好排水設施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供水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制定供水突發事件應對措施,保障供水安全。

④組織技術人員上崗就位,落實搶險隊伍和物資器材,做好搶險的各項準備。

⑤負責防災減災台賬中有關數據的核實與更新。

(11)市農業局

負責通知農口各相關單位做好防禦颱風的各項準備工作;組織相關部門做好農田水位的監控,協助調節魚塘與內河涌水位;做好温室大棚、畜禽養殖棚舍和塘邊、田邊工棚的防風加固;對户外花卉、綠化苗木、甘蔗、香蕉等農作物做好防風措施;組織力量對已成熟的農作物進行突擊搶收,減少農民損失。

(12)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負責監督、指導防颱風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特別是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包括倉庫)的防颱風安全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加強對電力、碼頭、道路、橋樑、市政、大型建設項目等重要工程設施的防颱風安全檢查,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和應急救援措施。

(13)市城市綜合管理局

①加強對城市內橋樑和隧道的監督檢查,指導轄區相關部門搶修受影響的路燈,及時對城市道旁、社區危險樹木進行處理。

②協調有關部門檢查户外廣告牌安全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户外廣告牌,聯合規劃、建設等部門督促業主及時做好加固工作;必要時,強制拆除存在安全隱患的建築物或設施。

(14)市衞生局

負責組織突擊救護隊伍,搶救受災傷病員,做好災區的衞生防病工作,防控災區疾病、疫情的傳播、蔓延。

(15)市氣象局

①負責颱風、暴雨的監測與預警,密切監視本市範圍和珠江流域的風情、雨情,及時發佈本地天氣實況和天氣預報,並提供沿海或整個珠江流域的天氣實況和天氣預報,向市領導及市三防指揮部提供有關信息。

②颱風、暴雨的預警信號由氣象部門統一發布,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佈颱風、暴雨的預警信號。

③完善颱風、暴雨的預警信號發佈系統,做到信息發佈準確、及時、快捷,發佈渠道廣泛。

(16)xx海事局

負責落實船舶防颱風實施方案,發佈船舶及江河作業人員防颱風預警信息,指揮搶險、救助的船舶做好應急救援準備,一旦接到船舶及江河作業人員遇險信息,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組織力量實施救助,必要時及時實施河道封航。

(17)軍分區

負責組織調動駐xx部隊、民兵預備役隊伍,支援重點工程和重災區的搶險救災工作;在危急情況下,根據市三防指揮部的決定,負責請示上級軍事機關,派遣部隊參加搶險救災工作。

(18)廣東省水文局xx分局

負責做好水文觀測及水情預報,整編水情資料,做好水位、潮位調查及分析工作。

(19)廣東電網公司xx供電局

負責所轄供電設備的安全供電,特別要保證全市排澇泵站和各級三防指揮機構、醫院、供水等部門及通信部門中心機房的用電需要;保障電力設施的防颱風安全工作,必要時,及時切斷危險地區的電源;配備足夠的供電應急搶修隊伍和材料、物資,及時修復故障;編制重要用電單位的雙電源供電方案,指導、協助有關單位配備足夠容量的自備電源。

(20)電信部門(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中國移動xx分公司、中國聯通xx分公司等)

負責組織集合技術維修隊伍,對關鍵線路和設施進行認真檢查,確保市三防指揮部等重要部門的通訊暢通無阻。當通信設施遭到破壞而造成較大面積通信阻斷時,應及時使用機動應急通信系統,作為公眾通信網的延伸和補充手段。

(21)中國人財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在台風來臨之前,及時督促並協助投保單位對器材、物資、倉庫、房屋等做好防淹、防風的各項防範措施的落實。災後及時做好受災保户的理賠工作。

(22)中國石化廣東xx石油分公司

負責落實搶險救災車輛、船隻及搶險機械用油的供應計劃。

3.1.4各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單位的實施方案,報市三防指揮部。

4預警與預防

4.1預警

颱風預警是針對熱帶氣旋影響所造成的強風、暴雨、洪水超過一定的標準而向社會所進行的警示活動。

4.1.1預警等級、信號

根據熱帶氣旋影響範圍和程度,颱風預警等級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ⅳ級(一般)。熱帶氣旋發展過程中其強度、範圍、登陸地點、危害程度等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調整預警等級。颱風預警信號分五種,分別以白色、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見附件1)。

(1)ⅳ級預警

藍色颱風預警信號時為ⅳ級預警;

(2)ⅲ級預警

黃色颱風預警信號時為ⅲ級預警;

(3)ⅱ級預警

橙色颱風預警信號時為ⅱ級預警;

(4)ⅰ級預警

紅色颱風預警信號時為ⅰ級預警。

4.1.2預警及發佈

(1)氣象部門負責颱風的預警,颱風預警信號和信息由區(含區)以上氣象部門發佈。

(2)三防辦(或授權的單位或部門)負責江河水情的預警與有關信息發佈。

(3)國土部門負責地質災害的預警與有關信息發佈。

(4)水務部門負責水工程安全的預警與有關信息發佈。

(5)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高空建築設施、城鎮危舊房屋地下建(構)築物等的預警與有關信息發佈。

(6)農業部門負責農田魚塘水位調控、種、養業防風和搶修的預警與有關信息發佈。

(7)海事部門負責船舶及江河作業人員避風等方面的預警與有關信息發佈。

(8)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公路、港口、航道、渡口、碼頭等的預警與有關信息發佈。

(9)新聞宣傳部門組織新聞媒體及時播報預警信息、有關台風與防禦颱風信息,當氣象部門發佈颱風預警信號後,新聞媒體(報紙除外)應在15分鐘內向公眾播出;電視台除掛出預警信號外,還要以滾動字幕形式播放信號的含義、防禦指引等相關信息。

(10)其他部門做好相關的報警與預警工作。

(11)各級三防指揮部負責接警和處警,發佈處警指令,同時視情況向當地政府和上級三防指揮部報告。

4.2預防

4.2.1防颱風檢查

(1)市、區三防指揮部應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防颱風檢查,發現防颱風安全問題的,責成有關單位限期處理和整改。

(2)水務、住房和城鄉建設、供電、交通運輸、通信、教育等部門應加強相關設施的防颱風檢查,發現問題,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處理。

(3)各區三防指揮部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民政、國土資源等部門,按職責分工組織對危險區域人員、房屋等進行調查,登記造冊,各區完善防災減災台賬中有關數據的核實與更新,其彙總情況報市三防辦備案。

4.2.2防颱風巡查

(1)水務部門應建立水庫、河道、河涌、堤防和險工險段等水利工程的巡查制度,監督與落實日常與颱風影響期間的巡查工作。

(2)交通運輸、海事部門應加強公路、航道、渡口、碼頭以及在建工程的防颱風巡查工作。

(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加強公共設施、高空建築設施、城鄉危舊房屋、風景名勝區等重點領域和部位的防颱風巡查工作。

(4)國土資源部門應加強易造成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地段的巡查。

(5)教育部門應加強中國小校的防颱風巡查工作。

(6)其他部門應做好相應工程或設施的防颱風巡查工作。

4.2.3預警員落實

在易發生山洪和泥石流、山體滑坡、低窪易澇等災害地區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和城鎮社區、行政村,以及企事業單位必須安排確定預警員,落實預警職責。

5應急響應

5.1應急響應級別與啟動條件

5.1.1與颱風預警等級相對應,啟動相應的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ⅳ級(一般)四級應急響應行動。應急響應級別的確定,以氣象部門颱風預警、預報為依據,綜合水文等部門的預警、預報,充分考慮颱風的影響程度、危害程度、發展趨勢及防禦能力等因素。

5.1.2ⅰ級應急響應由市、區三防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專家會商研判後報市、區人民政府批准後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由市、區三防指揮部批准後啟動;ⅲ級、ⅳ級應急響應可根據各地實際由市、區三防指揮部或市、區三防指揮部辦公室批准後啟動。

5.2應急響應行動

按照應急響應級別,ⅰ級應急響應為最高級別響應,其次是ⅱ級、ⅲ級,ⅳ級為最低級響應。每級響應行動包含低級別應急響應的所有內容,相應行動內容包括信息報送與處理、指揮與調度、羣眾轉移與安置、搶險與救災、安全防護與醫療救護、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等。

5.2.1防備警惕階段(颱風預警信號為白色時)

各級三防辦密切關注颱風動向,加強值班,警惕颱風對當地的影響,注意收聽、收看氣象部門發佈的颱風最新情況並及時向三防指揮部領導彙報。

5.2.2ⅳ級應急響應(颱風預警信號為藍色時)

(1)市三防辦負責人在崗帶班適時組織會商,研究分析颱風可能影響情況,研究防禦重點和對策,部署有關工作。氣象、水務、水文、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綜合管理、農業等部門加強值班,密切監視颱風動向,做好各自的預測、預報、預防等工作,並及時向市三防指揮部報告,通報成員單位。

(2)水務、住房和城鄉建設、農業部門聯繫上級有關部門,重點做好河網的洪水承載能力分析,研究、制訂預排預泄方案,組織做好江河、堤防、在建工程的檢查工作,組織保護搶救農作物;國土資源部門重點做好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檢查工作;其他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3)根據颱風影響的程度,相關區三防指揮部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區三防辦負責人主持會商,研究防禦重點和對策,部署有關防颱風工作。加強值班,密切監視颱風動向,並及時將有關防颱風信息報告市三防指揮部。

5.2.3ⅲ級應急響應(颱風預警信號為黃色時)

(1)各級三防辦要立即向當地政府行政首長和主管三防工作的領導彙報,市三防指揮部副總指揮主持會商,市三防辦、水務、氣象、水文等成員單位參加。明確防禦重點,落實防禦對策,掌握有關地區人員轉移等情況,監督指導颱風影響區域河網預排預泄和調度,落實防颱風物資準備工作。各類檢查指導組、專家組、搶險救災隊伍做好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

(2)根據颱風影響程度,各區三防指揮部應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區三防指揮部副總指揮主持會商,部署防颱風工作,明確防禦目標和重點,發佈人員轉移命令,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加強值班,密切監視颱風和水雨情,及時預報、預警,根據預案做好危險地區羣眾轉移的準備工作。按照權限做好河網預排預泄和調度,加強對在建工程和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巡查。組織人力、物力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及時將有關防颱風信息報告市三防指揮部。

(3)市三防辦及時將有關防颱信息報告市三防指揮部領導,並報市政府和上級三防指揮部,通報三防指揮部成員單位。

(4)教育部門根據防颱風預警級別視情況發佈託兒所、幼兒園的停課通知,對已到校的兒童要負責保護,妥善安置。

(5)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按照部門預案做好防禦工作。

5.2.4ⅱ級應急響應(颱風預警信號為橙色時)

(1)各級領導按照行政首長責任制的要求,立即進入指揮崗位。市三防指揮部總指揮主持召開防禦颱風緊急視頻會議,全體成員單位和有關專家參加,部署防颱風應急工作,落實防颱風各項措施。

(2)氣象部門要密切監視颱風的發展趨勢和動向,及時將颱風發展趨勢的具體分析和預報意見向市三防指揮部報告。

(3)水文部門根據颱風和暴雨預報,結合水文變化規律和降雨預測,及時向市三防指揮部提出分析意見。

(4)水務、國土資源等部門,加強江河、堤防、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做好洪水調度工作;加密預報頻次,隨時將最新消息報告市三防指揮部及有關部門。各區、鎮(街道辦)等相關部門對危險地區的各類人員實施梯度轉移。

(5)水務、農業、國土資源、公安、建設、城市綜合管理、民政等部門派工作組到颱風影響地區檢查、督促和指導防颱風救災工作。

(6)軍分區、人武部組織好部隊、民兵應急救援隊,隨時準備投入搶險救災。

(7)教育部門根據防颱風預警級別視情發佈中、國小校的停課通知,對已到校的兒童要負責保護,妥善安置。

(8)各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要實行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根據颱風影響程度,做好相應工作。

(9)各區三防指揮部應及時將有關防颱風信息、災情信息報告市三防指揮部。

5.2.5ⅰ級應急響應(颱風預警信號為紅色時)

(1)市三防指揮部總指揮主持召開防禦颱風緊急視頻會議,必要時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主持,全體成員單位和有關專家參加,進行緊急動員部署,各級黨委、政府、三防指揮部及有關單位和部門要把防禦颱風工作作為首要任務來抓。市政府發佈緊急通知,必要時,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發表電視講話,動員全市人民全力做好防禦颱風工作。各級政府、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小時值班,堅決服從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市監察局要對各級領導、防颱風責任人到崗到位情況和各級各部門值班帶班情況進行檢查。

(2)市三防指揮部成員單位、區、鎮(街道辦)及有關單位,進一步檢查各項防禦措施的落實情況,同時向市三防指揮部彙報落實情況及存在問題,並派出值班指揮人員到崗。

(3)各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組織相應的搶險隊伍,準備搶險物資、器材。

(4)水務部門提出洪水調度意見和排澇技術方案,並派有關領導和專家進駐現場,進行技術指導。

(5)供電、通訊、交通運輸部門的三防負責人上崗值班,並派出巡查人員,檢查工程設施。

(6)民政、建設、國土、城市綜合管理等部門在可能發生山體滑坡、道路坍塌、廣告牌塌落、危險住房和可能發生建築物倒塌等險情的危險地帶劃出警戒區域並負責警戒,組織當地人員、財產疏散、轉移,建設、城市綜合管理部門及相關單位負責通知在建工程停止作業,加固或拆除有危險的建築施工設施、廣告牌或其它臨時設施。

(7)民政部門和區、鎮(街道辦)通知開放臨時庇護場所,啟動各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8)海事部門發佈船舶防颱風預警信息和航行通(警)告,並根據險情具體情況,實施必要的水上交通管制措施。

(9)公安機關組織力量,指揮人員疏散、轉移,並維護治安秩序。

(10)霓虹燈及室外燈箱廣告等其他非公共照明電源應予以切斷。

(11)進入特別緊急防風狀態時,市三防指揮部向市委、市政府提請全市停業(特殊行業除外),並由市政府依法立即通過新聞媒體發佈。

5.3社會動員與參與

5.3.1出現颱風災害後,市三防指揮部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市政府批准,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

5.3.2必要時,可通過市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防颱風救災工作,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徵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防颱風搶險救災。

5.4信息發佈與新聞報道

5.4.1防颱風抗災等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發佈的主要形式包括授權發佈、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發佈會等。涉及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的,由市三防指揮部報市政府審核後,按重大突發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一般防颱風抗災等信息,包括局部水情、工情、災情及搶險救災的有關信息,由市三防辦審核和發佈;風情、水情動態涉及到災情的,由市三防辦會同民政部門審核後發佈。

5.4.2i、ⅱ級應急響應啟動由市、區人民政府或市、區三防指揮部發布,ⅲ、ⅳ級應急響應啟動由市、區三防指揮部或市、區三防辦發佈。

5.5應急結束

當颱風及次生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即對我市威脅已停止,或颱風已轉方向不在我市範圍登陸,不會對我市造成威脅時,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市、區三防指揮部或市三防辦宣佈應急結束,並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

6保障措施

6.1通信與技術保障

6.1.1通信運營部門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暢通的責任。

6.1.2通信運營部門負責保障水情、險情、災情等信息的及時、正確傳遞,確保政府首腦機關、三防指揮機構等重要單位的通信暢通。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手機短信等手段發佈防颱風信息,通知羣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1.3出現突發事件後,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保證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颱風救災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6.2應急隊伍保障

6.2.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颱風救災的義務。駐xx部隊、武警和民兵是防颱風搶險的重要力量。軍分區、人武部應按照市三防指揮部的需求,組織指揮民兵應急救援隊、民兵輕舟機動大隊做好集結工作。在防颱風搶險期間,各級政府和三防指揮部應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力量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6.2.2水務、公安、消防、衞生、城市綜合管理、供電等部門組織各區對口部門,組建專業應急搶險隊伍,各街道、社區應當組織羣眾參加防颱風救災工作。

6.2.3各級三防指揮部應建立防汛防颱風搶險專家庫,當發生水害災情時,及時派出專家組,指導防颱風搶險救災工作。

6.2.4應急隊伍調動:本級三防指揮部管理的應急搶險隊伍,由本級三防指揮部負責調動;上級三防指揮部管理的應急搶險隊伍,由本級三防指揮部向上級三防指揮部提出調動申請,由上級三防指揮部批准調動;調動駐軍部隊參加搶險救災工作的,執行國家、省的有關規定。

6.3交通運輸保障

市三防辦負責聯繫市交通運輸部門保障防颱風救災人員、物資和車輛調配,保障洪水時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必要時實行交通管制,保障防颱風救災的順利進行。

6.4電力保障

電力部門負責防颱風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特別應落實對大面積停電地區、各級三防指揮部、搶險現場的電力應急保障措施。

6.5醫療衞生保障

衞生部門負責災區衞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災區和受災人員轉移後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防颱風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組織做好防颱風搶險時的戒嚴、警衞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6.7物資保障

6.7.1防颱風物資儲備工作實行“分級儲備和管理、統一調配、合理負擔”的原則。

6.7.2市、區發改部門負責應急物資儲備,經貿局和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負責基本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儲備管理工作。

6.7.3各級三防指揮部、重點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易受洪澇威脅的區、鎮(街道)、社區和單位,應按市、區有關防汛需要和規範要求儲備防颱風搶險物資、器材。防汛物資管理部門應及時掌握新材料、新設備的應用情況,及時調整儲備物資品種,提高科技含量。

6.7.4江河、水閘、堤防、在建工程等工程管理單位,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防汛物資足額標準進行儲備。

6.8資金保障

市、區三防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負責搶險救災資金籌措、落實,並積極爭取上級部門的支持。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以及相關金融機構落實救災、恢復生產所需信貸資金的落實和信貸。

6.9技術保障

6.9.1完善和健全市三防指揮部與各區、鎮(街道)、相關部門之間的遠程視頻會商和網絡系統,提高信息傳輸的速度和質量,形成覆蓋全市範圍的防颱風減災計算機網絡。

6.9.2建立和完善全市信息採集系統,實現相關信息共享,為防颱風減災決策提供依據。

6.9.3建立和完善江河洪水預報系統,提高預報精度,延長有效預見期。

6.9.4建立和完善工程數據庫和社會經濟數據庫,實現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會經濟信息的快速查詢。

6.10避災場所保障

市、區政府應組織建設、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門確定轄區的避災場所,設立標誌,確保災害來臨時處於危險區域的羣眾避險安置。

6.11宣傳、培訓與演練

6.11.1宣傳

市三防指揮部、各區政府和宣傳部門應加強防颱風抗災避險知識宣傳,提高公眾的防災減災能力。

6.11.2培訓

由市、區三防指揮部統一組織培訓。培訓工作應做到分類指導、考核嚴格,保證培訓工作質量。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採取多種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6.11.3演練

市、區三防指揮部應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的防汛、防颱風救災應急演習,以檢驗、完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突發事件,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防颱風抗洪搶險演習。

7善後工作

7.1災後救助

颱風災害發生後,各級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衞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具體要求為:

(1)加強政治思想教育,穩定羣眾情緒,各級政府要立即召開救災會議,分析災情,作出救災工作部署,並組織各方力量,迅速趕赴災區組織救災工作。

(2)民政部門迅速瞭解核實災區災民受災情況,負責受災羣眾生活救助,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羣眾,做好受災羣眾臨時生活安排,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3)衞生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組織醫療隊伍深入災區,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加強檢疫消毒工作,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4)公安部門負責做好風害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加強巡邏值班,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5)水務、通信、供電、交通運輸、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綜合管理、教育等有關部門要分別組織力量,搶修被毀壞的水利設施、郵電通信設施、供電線路設施、交通道路、橋樑設施和民房、廠房、學校校舍等,儘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學習秩序。

(6)農業部門負責受災區農民採取有效措施恢復農業生產,指導他們做好扶苗追肥、田間管理等生產自救工作。千方百計挽回經濟損失或減少損失。

(7)組織各行各業支援災區恢復和發展生產。

(8)各區三防辦要及時收集重要災情,按規定填寫有關災情表格及完成書面材料,報市三防指揮部;市三防辦及時總結整理防颱風救災工作的經驗教訓,把有關材料彙總後向上一級三防指揮部及市委、市政府彙報。

7.2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7.3災後重建

各級政府應儘快組織開展災害發生地的'水利、通信、供電、交通、建設、民政、農業、教育等相關工程和設施的災後重建工作。災後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7.4保險與補償

7.4.1颱風屬自然災害,如家庭或企事業單位購買了家庭財產險或自然災害險等相關險種,保險公司應及時按章理賠。

7.4.2防颱風搶險期間,如徵用了當地羣眾的物資,應按當地市場價格,經當地三防部門核定數量,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補償。當地政府對參與搶險的人員應給予適當補助。如動用軍分區、人武部、當地駐軍部隊、民兵輕舟機動大隊,市財政應撥出專項資金。

7.5總結與評估

對每次啟動的防颱風應急響應行動後,市、區三防指揮部應針對防颱風救災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或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進一步做好防颱風救災工作。

8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颱風救災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市委、市政府給予表彰獎勵;對防颱風救災工作中未履行本預案工作職責、玩忽職守造成損失和嚴重後果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由xx市監察局負責追究有關部門、單位主管領導及直接責任人的責任,並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9附則

9.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xx市三防指揮部制訂,報市政府批准,並報上一級三防指揮部備案。每3—5年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視情況變化作出相應修改。

各成員單位和各區三防指揮部要結合實際,按照各自的職責制定防颱風應急預案,按規定程序批准後報市三防指揮部備案。同時指導並督促鎮(街道)、社區和企事業單位、學校等根據實際需要制定防颱風預案。

9.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三防指揮部負責解釋。

9.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颱風應急預案 篇10

為切實做好工廠防汛防颱工作,強化工廠防汛防颱應急工作機制,提高對台風、暴雨等災害的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颱風、暴雨等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工廠安全防汛和財產等不受損失,根據上級管理部門的防汛防颱工作要求,結合我工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防汛防颱工作預案:

一、組織領導和職責

(一)成立防汛防颱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防汛防颱工作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

1、傳達上級防汛防颱工作精神,召開防汛防颱工作動員大會。

2、整體負責轄區內市容環境衞生防汛防颱的監督、指揮、協調工作。

3、嚴格按照《上海市防汛防颱應急響應規範》規定的“四級”響應要求,完善防汛防颱應急預案。

4、組織、指揮人員安全轉移。

5、指揮搶險隊伍,進行防汛防颱搶險工作。

6、決定防汛、防颱搶險的其它重要事項。

在防汛防颱期間,防汛防颱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確保信息暢通、設備完好,應急人員、設施設備及物資落實到位。

(三)成立防汛防颱應急搶險隊

防汛防颱領導小組下設防汛防颱應急搶險隊,具體實施應急搶險工作。

二、建立防汛防颱“四級”響應機制

(一)11級藍色預警機制

1、工廠分管領導到崗,落實24小時值班,當班人員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汛情和災情,特別對棚、頂、線、導向牌,加強監視,確保各項工作運行正常

2、確保排水暢通,做好信息反饋報告。

3、棚、頂、線、導向牌,必要時採取防禦措施。

(二)11級黃色預警機制

1、工廠主要行政負責人到崗,落實24小時值班,加強巡查,掌握汛情,組織應急搶險。

2、調配力量,落實人員及責任,做好疏排工作。

3、加固棚、頂,檢查安全用電,必要時切斷電源,確保安全用電。

4、確保通信暢通,掌握汛情,實行“零”報告。

颱風應急預案 篇11

一、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做好預防和處置颱風帶來的各種災害,進一步完善我司防禦颱風(熱帶風暴)工作,建立防颱抗台工作程序化、規範化、制度化的響應機制,保證抗台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 編制依據

依據《浙江省防颱風應急預案》、《紹興市防颱風應急預案》等方案,結合我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紹興虎彩颱風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颱風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員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防颱風工作在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3)依法應對,科學調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法規,規範防颱行為,實行全員參與、專羣結合、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優化配置,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4)快速反應,部門聯動。發生颱風及次生災害時,各部門應急搶險小分隊聯合行動、快速響應,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各部門都要服從公司防颱防汛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1.5 工作重點

(1)組織員工及時避風避險;

(2)組織重點區域的物質安全轉移;

(3)倉庫、車間、水泵房、行政樓、車棚等設施的安保及低窪地區的防洪排澇;

(4)風、雨、潮的預報預測和預警,並及時向員工發佈颱風信息。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防汛防旱指揮部

設立防風防汛指揮部(以下簡稱區防指),負責領導組織全區的防颱搶險救災工作。

2.2防指組成

防指總指揮由廠長擔任,副指揮由人力資源部經理、企管部主任、總務主任、保安隊長擔任。防指成員部門由生產部、技術部、品管部、設備處、營銷部、財務部、企管部、人資部、採購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颱風應急預案 篇1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範和促進防颱風工作科學、有序、高效開展,提高防禦颱風災害的能力,最大程度減輕災害損失,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山東省防颱風應急預案》《青島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案適用於青島市轄區內的颱風災害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減少颱風造成的危害和損失;

(2)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實行各級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

(3)堅持依法規範、科學管理,使防颱風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4)堅持預防為主、多措並舉,實行“防、避、抗、搶、救”相結合,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

(5)堅持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據職能分工,採取果斷措施,快速應對。建立聯動協調機制,加強部門合作,共享資源,依託軍隊和專業搶險隊伍,充分發動人民羣眾,軍民結合,全力抗禦颱風。

1.5風險評估

颱風是極具破壞性的自然災害現象,青島地處西太平洋颱風北上路徑之一,幾乎每年都受到颱風的影響,受颱風影響時伴有強降雨、風暴潮、巨浪等次生衍生災害發生,破壞性極強,通常造成的損失巨大。歷史上青島多次受到颱風影響,1985年第9號颱風,造成27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6.22億元;2005年第9號颱風“麥莎”造成70.7萬人受災,緊急轉移安置人口6.7萬人,直接經濟損失4億多元。

1.6工作重點

(1)組織危險地區、危險地段人員轉移避險,組織出海船舶、海上作業人員及時回港避風;

(2)防範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體滑坡等次生衍生災害;

(3)做好港口、碼頭、海堤、閘壩、水庫、河道、橋樑、隧道等工程安全巡查;

(4)做好高層建築工地、廣告牌、鐵塔、行道樹、電線杆、天線等高空設施防風工作;

(5)做好沿海風暴潮防禦和城鄉低窪區域的防洪排澇;

(6)組織做好重要交通幹線、重要電力設施防颱防汛工作;

(7)做好颱風預報預警,及時向公眾發佈颱風信息。

1.7事件分級

颱風災害事件由低向高劃分為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四個級別。

1.7.1未達到較大及以上標準的颱風災害為一般颱風災害。

1.7.2較大台風災害包括: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緊急轉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或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颱風災害;

(2)因颱風災害事件,造成機場、港口、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連續封閉6小時以上。

1.7.3重大台風災害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緊急轉移安置10000人以上、50000人以下,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颱風災害;

(2)因颱風災害事件,造成機場、港口、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連續封閉12小時以上。

1.7.4特別重大台風災害包括: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緊急轉移安置50000人以上,或造成特別重大經濟損失的颱風災害;

(2)因颱風災害事件,造成機場、港口、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連續封閉24小時以上。

2.組織指揮機制

2.1市防汛抗旱指揮部

2.1.1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指)是全市防颱風的組織領導機構。

2.1.2市防指由市長任指揮,分管副市長任常務副指揮,分管城市管理的副市長、分管副祕書長、市水利局局長、海軍北海艦隊司令部分管副參謀長、青島警備區分管副司令員任副指揮,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任祕書長。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城鄉建設委、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委、市農委、市水利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商務局、市衞生計生委、市安全監管局、市旅遊局、市供銷社、市電政信息辦、市通信管理局、市水文局、青島日報社、市廣播電視台、市地震局、青島國際機場集團、青島國信集團、交運集團、青島保監局、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青島海事局、山東省膠東調水局青島分局、市氣象局、濟南鐵路局青島鐵路工務段、中國聯通青島分公司、中國移動山東青島分公司、中石化山東青島石油分公司、中國石油山東青島銷售分公司、青島供電公司、山東高速青島發展有限公司、海軍北海艦隊、青島警備區、武警青島支隊、各區市政府等單位分管領導組成。

2.1.3市防指主要職責:負責領導、組織、監督、協調全市的防颱風工作;貫徹實施有關防颱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執行上級的命令,督促檢查防颱風責任制落實,組織指導颱風防禦工作檢查;及時掌握雨情、水情、災情和氣象態勢,適時發佈(解除)預警、啟動(終止)應急響應;決策防颱風重大事項;協調、調動防颱風應急資源,做好颱風災害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派遣專家及搶險指導人員趕赴現場等。

2.2市防指辦公室

市防指常設辦事機構為市防指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防辦),設在市水利局。主要職責:貫徹執行有關政策法規和國家防總、省防總的決定、調度命令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指示;承辦市防指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全市防颱風工作,督促檢查防颱風措施的落實;負責審查、審批重要水利工程的洪水調度方案;組織協調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實施防颱風責任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防颱風物資計劃儲備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颱風經費的分配使用建議計劃,並監督實施;提出全市防颱風工作部署和決策建議,供市防指和市政府決策。

2.3現場應急指揮部

根據防颱風需要,市防指可組建現場應急指揮部,視情設置若干應急工作組,分工協作、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

(1)綜合協調組:由市水利局牽頭,抽調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承辦現場綜合協調、公文運轉、會議組織、會議紀要、綜合文字、資料整理及搶險救災證件印發等工作,處置信息調度、彙總、上報,與上級工作組的協調聯絡工作。

(2)專家組:由市水利局牽頭,抽調市城鄉建設委、市海洋與漁業局、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市氣象局、市水文局、青島海事局、市交通運輸委、市安全監管局等部門的專家組成,負責對台風災害發展趨勢、處置措施、損失影響和善後恢復等提供諮詢、評估和決策建議。

(3)搶險救援組:由災害應急處置主管部門牽頭,按照台風、風暴潮、地質等災害相關預案,組織調動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海上救援由青島市海上搜救中心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4)監測預報組:由市氣象局牽頭,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市水文局組成,負責提供氣象、海浪、風暴潮、洪水、雨量等監測及其預報預警信息服務。

(5)應急通信組:由市通信管理局牽頭,市通信管理局和電信運營企業組成,負責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6)救護和防疫組:由市衞生計生委牽頭,市農委組成,負責醫療救護、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共患疫情控制工作。

(7)治安警戒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區市政府組成,負責搶險救災期間道路交通管制,根據市防指或現場應急指揮部的調度指令,疏導救災人員、車輛,實施重點防禦區域警戒,維護治安秩序。

(8)災情調查和災民安置組:由市民政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城鄉建設委、市交通運輸委、市水利局組成,負責災情調查、評估、統計上報、人員轉移安置等工作。其中,人員轉移安置的具體組織實施由當地政府負責。

(9)物資生活保障組: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委、市商務局組成,負責調集應急物資,必要時徵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的物資、設備、房屋、場地等,適時動用糧食等儲備物資,保證應急需要和市場供應。

(10)經費保障組:由市財政局牽頭,市民政局、市水利局組成,負責籌集安排搶險救災所需經費和向上級部門申請救災款,統一管理上級撥付的專項救災經費。

(11)信息和新聞發佈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抽調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負責制定新聞報道方案,把握宣傳輿論導向,協調、安排新聞報道和發佈工作,做好赴現場媒體記者的對接,網絡輿情監控、收集、引導和公眾自救防護知識宣傳等工作。

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中央(省)駐青單位等應服從現場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

2.4市防指成員單位職責

(1)市委宣傳部:把握全市防颱風宣傳工作正確輿論導向,及時指導、協調新聞單位做好新聞宣傳報道工作。

(2)市發展改革委:參與防颱風設施、重點水利工程項目的計劃安排、立項審批(或核准、備案)和監督管理工作。

(3)市經濟信息化委:負責對本市重要救災物資生產能力的調度儲備,協助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做好重要救災物資的生產調運工作,協調其它區市解決災區重要救災物資的調撥供應,指導市直工業企業等單位做好防颱風防汛搶險救災工作。

(4)市教育局: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防颱風防汛工作;組織系統內部防颱風教育、防颱風檢查及向所屬學校發出預防災害的通知。

(5)市公安局:負責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阻撓、造謠惑眾和破壞、盜竊、哄搶防颱風設施及物資等違法犯罪活動;妥善處置因防颱風引發的事件,協助組織人員安全轉移,必要時依法實行交通管制,確保防颱風搶險救災車輛暢通。

(6)市民政局:負責組織災情核查、評估,進行災情彙總並及時上報,及時向市防指提供災情信息及救災工作情況;爭取自然災害生活補助金;組織協調颱風災害受災困難羣眾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視情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7)市財政局:負責防颱風及其救災專項資金保障,會同相關單位爭取中央資金支持,及時撥付資金並加強資金監督管理。

(8)市城鄉建設委:負責指導建設行業、建築工地的防颱風防汛工作;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做好市政基礎設施的維修搶護工作。

(9)市國土資源房管局:負責做好因颱風引發的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突發地質災害防範處置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配合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對危房進行摸底排查及受災房屋的搶修建設;負責地質災害監測和預警預報。

(10)市城市管理局:負責指導、組織、監督、協調城市防颱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市市政設施和民用設施的防颱風防汛保安全工作,確保城市水、氣、熱穩定供應、排水設施正常運行;負責嶗山水庫防颱風防汛安全工作;做好户外廣告設施的巡查工作,加大違法廣告的查處力度;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指導對違反城鄉規劃建設的行為進行查處,依法行使市政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協助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城市防颱風防汛工作;負責城市積澇及防洪排澇工程工情、險情監測和報告。

(11)市交通運輸委:做好公路、港口、碼頭等重要交通設施的防颱風工作;組織做好公路(橋樑)在建工程的安全工作,保障交通幹線暢通;組織做好防颱風物資、危險地帶羣眾轉移的運輸保障工作。

(12)市農委:負責組織做好農業防颱風、救災、生產恢復工作;協調做好種子、化肥等物資儲備和調撥工作,做好農業機械組織調配工作和農業生產自救、技術指導和病蟲害的防治工作。

(13)市水利局:負責全市防洪排澇工程的行業管理;負責水庫、河道等較大水利工程的防汛調度,工程工情、險情監測和報告;負責洪水資源的調度、利用和管理;督導完成水毀工程修復。

(14)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全市海洋與漁業系統颱風災害預防、應急處置及其災後漁業生產恢復工作;具體組織調度漁業船舶的避風、防浪工作;組織領導因颱風引發的風暴潮次生災害防範工作。

(15)市林業局:指導、協調全市林業防颱風防汛工作;配合水利部門做好搶險現場伐木和清除河道阻水林木工作。

(16)市商務局:負責全市颱風期間生活必需品市場運行的綜合協調及肉類、蔬菜、豆製品等“菜籃子”商品的供應工作,做好市場運行預測預警和信息上報工作;指導、協調有關單位做好自身的防颱風防汛安全工作。

(17)市衞生計生委: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護工作。

(18)市安全監管局: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颱風期間非煤礦山、危化品和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督導相關部門做好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工作;指導協調颱風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19)市旅遊局:負責及時向相關旅行社、星級飯店、重點A級景區轉發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協助主管部門做好防颱風督導工作。

(20)市供銷社:負責指導做好供銷社系統防颱風工作,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做好自身防颱風防汛安全工作。

(21)市電政信息辦:負責為市防颱風工作提供安全暢通的電子政務網絡保障。

(22)市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各電信運營企業做好防颱風期間的通信保障工作。

(23)市水文局:負責組織做好雨情、水情等監測、預警預報工作;及時準確提供雨情、水情等水文情報服務,適時發佈洪水預警信號。

(24)青島日報社:負責及時準確報道經市防指審定的防颱風防汛動態,災害性天氣預報和汛情、災情,向社會宣傳預防、避險和自救知識。

(25)市廣播電視台:負責組織指導各級電台、電視台開展防颱風防汛宣傳工作;及時準確報道經市防指審定的防颱風防汛動態,災害性天氣預報和汛情、災情,向社會宣傳預防、避險和自救知識。

(26)市地震局:負責做好防颱風期間地震監測和預報工作,組織做好地震應急救援準備。

(27)青島國際機場集團:負責青島國際機場及其職責管理範圍內的防颱風防汛和應急處置工作。

(28)青島國信集團:負責膠州灣隧道防颱風防汛及其相關工作。

(29)交運集團:負責防颱風物資的陸運工作,擔負防颱風期間運輸車輛的值班任務。

(30)青島保監局:負責監管轄區內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以及保險從業人員的保險經營活動,查處保險違法、違規行為,維護保險市場秩序。

(31)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負責組織監測發佈海浪、風暴潮災害預警預報信息。

(32)青島海事局:負責組織做好轄區船舶防颱風工作,指導、發佈轄區防颱風航行警告,組織、協調和指導轄區海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等調查處理,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海上搜救工作。

(33)山東省膠東調水局青島分局:負責組織做好青島地區引黃濟青工程和棘洪灘水庫的防颱風工作。

(34)市氣象局:負責監測、預報、分析颱風和降雨發展趨勢,及時發佈預警預報信息。

(35)濟南鐵路局青島鐵路工務段:負責組織做好鐵路系統青島段的防颱風工作,組織協調運力運送防颱風期間的搶險、避險人員、物資和設備。

(36)中國聯通青島分公司:負責組織做好所轄通訊設施的防颱風工作,組織做好各級防颱風防汛指揮機構的有線通訊設施檢查、維修和管護工作。

(37)中國移動山東青島分公司:負責組織做好所轄通訊設施的防颱風工作,做好無線調度專用車的應急調用準備。

(38)中石化山東青島石油分公司:負責組織做好所屬庫站防颱風工作,做好防颱風期間搶險救災用油供應工作。

(39)中國石油山東青島銷售分公司:負責組織做好所屬庫站防颱風工作,做好防颱風期間搶險救災用油供應工作。

(40)青島供電公司:負責組織做好所轄電力設施的防颱風工作,確保各級防颱風防汛指揮機構、大中型水庫、河道等重要部位及其他搶險救災工作的電力供應。

(41)山東高速青島發展有限公司:負責膠州灣跨海大橋、青島轄區其職責管理範圍內的高速公路防颱風防汛及相關工作。

(42)海軍北海艦隊、青島警備區、武警青島支隊:按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根據市防指工作部署,指揮所屬部隊參加搶險救災。

(43)各區市政府:負責各自行政區域內的防颱風防汛工作。

2.5市城市防汛機構

青島市城市防汛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城市防辦”),在市防指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接受市防辦的業務指導。具體負責指導、組織、監督、協調城市防颱風工作,辦事機構設在市城市管理局。

3.監測預警

3.1預防

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按照“以防為主,屬地管理”的原則,加強對本地區的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整改,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措施或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預防及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3.2監測預測

各區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針對颱風災害,建立健全預警體系,完善監測預警機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市政府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監測預報和報告工作。

監測預報信息按行業有關規定報告。

3.3預警

3.3.1預警級別

颱風預警等級由低到高劃分四級、三級、二級、一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1)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發佈藍色預警

1)市氣象台發佈颱風藍色預警(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沿海或者陸地平均風力達6級以上,或者陣風8級以上並可能持續);

2)受颱風影響,市氣象局發佈暴雨藍色預警(12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3)其他需要發佈藍色預警的情況。

(2)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發佈黃色預警

1)市氣象台發佈颱風黃色預警(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沿海或者陸地平均風力達8級以上,或者陣風10級以上並可能持續);

2)受颱風影響,市氣象局發佈暴雨黃色預警(6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3)其他需要發佈黃色預警的情況。

(3)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發佈橙色預警

1)市氣象台發佈颱風橙色預警(12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沿海或者陸地平均風力達10級以上,或者陣風12級以上並可能持續);

2)受颱風影響,市氣象局發佈暴雨橙色預警(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3)其他需要發佈橙色預警的情況。

(4)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發佈紅色預警

1)市氣象台發佈颱風紅色預警(6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正面影響,沿海或者陸地平均風力達12級以上,或者陣風達14級以上並可能持續);

2)受颱風影響,市氣象局發佈暴雨紅色預警(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10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3)其他需要發佈紅色預警的情況。

3.3.2預警發佈

市防辦根據對台風影響的研判,提出預警發佈建議,市防指祕書長組織會商確定預警級別,報市防指常務副指揮同意,按下列權限簽發:

(1)四級預警(藍色)由市防指副指揮或祕書長簽發;

(2)三級預警(黃色)由市防指常務副指揮或副指揮簽發;

(3)二級預警(橙色)由市防指常務副指揮簽發;

(4)一級預警(紅色)由市防指指揮簽發。

預警信息主要通過傳真、金宏辦公系統通報有關成員單位,或通過短信發佈平台、廣播、電視、報紙等渠道向社會發布。

3.3.3預警級別變更

預警級別變更由市防辦提出建議,按程序簽發。預警級別變更後,原級別預警自動解除。

3.3.4預警解除

根據颱風發展變化及實際影響情況,由市防辦適時提出預警解除建議,按程序簽發。預警解除權限與預警發佈權限相同。

4.預警響應

對應四級、三級、二級、一級預警級別,分別設置Ⅳ級、Ⅲ級、Ⅱ級、Ⅰ級預警響應。

4.1 Ⅳ級預警響應

(1)市防指祕書長主持會商,宣佈啟動Ⅳ級預警響應,研究部署防颱風有關工作。

市防指加強值班,有關責任人到崗到位,及時發佈預警信息,啟動預警響應,傳達上級指示,通報有關信息,加強重點防洪工程調度。

(2)市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成員單位分管負責人安排部署本行業防颱風工作,有關工作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市氣象局、市水文局、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密切監視颱風動向並及時發佈颱風、海浪、風暴潮和洪水預測預報信息。市海洋與漁業局、青島海事局向漁業船舶、海上其他船隻、海上養殖及海上作業人員發出防颱風警告。有關主管單位對學校、醫院、商場等公共場所,以及機場、港口、碼頭、橋樑、隧道等重要設施適時發出警示。市水利局核實大中型水庫及河道水情,加強值班值守和不間斷監控巡查,落實預泄預排方案。新聞媒體及電信運營企業實時播報台風相關信息,並不定期播報汛情通報。市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防颱風工作。

(3)區市防指負責人主持會商,安排部署本轄區防颱風工作。適時發佈預警,啟動預警響應,加強值班值守,有關工作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4.2 Ⅲ級預警響應

(1)市防指常務副指揮或副指揮主持會商,宣佈啟動Ⅲ級預警響應,研究部署防颱風有關工作。重點研究部署海上、沿海防颱風工作,做好有關應急隊伍、防汛物資的調度,檢查落實重點防禦區域和重要防禦對象安全防範措施。

市防指有關責任人、專家到崗到位,與防颱風密切相關的市有關部門向市防汛指揮中心派駐聯絡人員,及時發佈預警信息,啟動預警響應,傳達上級指示,通報有關信息,加強重點防洪工程的實時調度,督導落實防颱風措施。

(2)市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部署本行業防颱風工作,採取應對措施,有關工作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市氣象局、市水文局、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強值班,密切監測颱風動向和海浪、風暴潮、洪水預測預報。市海洋與漁業局、青島海事局組織督導漁業船舶回港或就近避風、海上其他船舶及其作業人員落實防風避風措施、海上養殖作業人員撤離上岸。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加強巡查監測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重點隱患區域。有關主管單位對學校、醫院、商場等公共場所,以及機場、港口、碼頭、橋樑、隧道等重要部位(設施)採取預防措施。市水利局加強重要河道險段和病險水庫的巡查,嚴密監控運行狀態。收攏防汛人員,備便搶險救災器材。新聞媒體及電信運營企業實時播報台風相關信息,不定期播報汛情通報。市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防颱風工作。

(3)區市防指主要負責人主持會商,安排部署本轄區防颱風工作。適時發佈預警,啟動預警響應,有關防汛責任人到崗到位,適時做好危險地帶人員、財產的轉移工作以及其他相關工作,有關工作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4.3 Ⅱ級預警響應

(1)市防指常務副指揮主持會商,宣佈啟動Ⅱ級預警響應,研究部署防颱風有關工作。適時派出工作組,指導、協助區市做好防禦工作,研究部署人員轉移、停業、停課、旅遊景區(點)關閉、膠州灣跨海大橋交通管制等重大問題,組織指揮重大險情搶險救災工作。

市防指有關責任人、專家和大型水庫、河道、重點水庫的技術負責人到崗到位,與防颱風密切相關的市政府有關部門分管領導進駐市防汛指揮中心參與工作,及時發佈預警信息,啟動預警響應,傳達上級指示,通報有關信息,加強重點防洪工程的實時調度,做好搶險救災隊伍、物資調度準備,全面收集整理工情、災情和救災行動等情況。

(2)市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部署本行業防颱風工作,加強檢查督導,有關工作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市氣象局、市水文局、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強颱風、海浪、風暴潮和洪水的監測預報。相關職能部門(單位)對可能出現航線停航、膠州灣跨海大橋交通管制、停業、停課、景區(點)關閉、公共交通調整等情況提前向市防指提出建議,經市防指同意,由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市防指通過媒體向社會公佈。市城市防辦認真履行城市防汛職責,積極協調成員單位努力減輕城市內澇,維護城市生產生活秩序。市海洋與漁業局實時核查漁業船舶回港情況,對尚未回港的採取應急措施;對停港避風的做好防碰撞等安全措施。青島海事局按照行業要求做好海上船舶防風及相關人員的安全救助工作。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加強巡查監測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重點隱患區域,提醒附近居民、廠礦、學校、企事業單位做好避險準備。市水利局做好水庫、河道的控制運用及洪水調度,對下游可能造成較大損失的病險水庫降低運行水位。有關主管單位組織做好學校、醫院、商場等公共場所人員的安全避險工作,以及機場、港口、碼頭、橋樑、隧道等重要部位(設施)的防禦工作。市民政局做好救助災民的準備工作。市衞生計生委組織落實醫療救護和防疫力量。供電、通信管理及電信運營企業檢查落實變電站、通信線路、基站等設施設備的防護措施,保證電網安全運行和通信暢通。有關責任單位對高空建築設施、廣告牌等採取防護措施,加強監管。市公安局依法加強重要部位的安全保衞和社會治安維護。新聞媒體及電信運營企業實時播報台風相關信息,不定期播報汛情通報。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消防和民兵預備役等各類搶險救災隊伍按照應急預案要求,投入局部搶險救災行動。市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防颱風工作。

(3)區市防指主要負責人主持會商,安排部署本轄區防颱風工作。適時發佈預警,啟動預警響應,防汛責任人到崗到位,受颱風嚴重影響地區政府做好危險地帶人員轉移、船隻避風、洪水調度、搶險救災等各項工作,有關工作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4.4 Ⅰ級預警響應

(1)市防指指揮主持會商,宣佈啟動Ⅰ級預警響應,研究部署防颱風有關工作。視情組建現場應急指揮部和派出工作組,視情況召開新聞發佈會,進行緊急動員部署。

市防指有關責任人、專家和大型水庫、河道、重點水庫的技術負責人全部到崗到位,與防颱風密切相關的市政府有關部門主要領導進駐市防汛指揮中心參與工作,及時發佈預警信息,啟動預警響應,傳達上級指示,通報有關信息,適時發出緊急通知,提出防禦工作要求,檢查落實市防指會商會議確定的工作部署,加強重點防洪工程的實時調度,做好搶險救災隊伍、物資調度工作,全面收集整理工情、災情、搶險救災行動和人員轉移等情況。

(2)市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部署本行業防颱風工作,加強檢查督導,有關工作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市氣象局、市水文局、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強颱風、海浪、風暴潮和洪水的監測預報。相關職能部門(單位)組織落實有關航線停航、膠州灣跨海大橋關閉、停業、停課、景區關閉、公共交通調整等緊急措施。市海洋與漁業局準確掌握漁業船舶避風情況,處置相關應急事件。青島海事局加強所轄水域的交通管制,組織、協調、指揮所轄水域的船舶險情和事故處置及相關人員的安全救助工作。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加強巡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重點隱患區域,啟動重點隱患區居民臨時避險方案。市水利局做好水庫、河道的控制運用及洪水調度,落實重要河道險段和病險水庫搶險救災人員、物資。有關主管單位適時對學校、醫院、商場等公共場所人員採取應急避險措施,做好機場、港口、碼頭、橋樑、隧道等重要部位(設施)的防禦工作,及時修復損毀設施,防範次生衍生災害的發生。市民政局全力組織做好災民救助。市衞生計生委組織醫療救護和防疫力量展開工作。供電、通信管理及電信運營企業及時組織搶修受損設施設備,保障防颱風重要用户用電和通信暢通。有關責任單位加強高空建築設施、廣告牌等的防護,防範次生衍生災害的發生。市公安局加強重要部位的安全保衞和社會治安維護。新聞媒體及電信運營企業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等媒介,滾動播報相關信息。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消防和民兵預備役等搶險救災隊伍根據市防指要求全面投入搶險救災行動。市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防颱風工作。

(3)區市防指主要負責人主持會商,安排部署本轄區搶險救災工作。適時發佈預警,啟動預警響應,防汛責任人靠前指揮,做好危險地帶人員轉移、船隻避風、洪水調度、搶險救災等各項工作,做好參加搶險救災隊伍的後勤保障,有關工作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5.信息報告

市防辦負責全市信息彙總,並按規定向省防總、市政府報告,通報有關成員單位。市城市防辦、市防指成員單位負責通過各自行業系統渠道,彙總上報職責範圍內的信息。

預警響應啟動後,相關防汛指揮機構、市防指成員單位按有關規定向市防辦報告防颱風防汛情信息,內容包括雨情、水情、工情、險情、災情、應對措施,時間、地點、人員、事件等基本要素。

發生較大及以上台風災害事件,事發地的區市防指、政府應迅速核實並在1小時內先電話後書面向市防指、市政府報告(書面報告最遲不得晚於事件發生後1個半小時),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特殊情況下,可越級上報,但必須同時報告上一級防汛指揮機構、政府。

突發事件報告內容: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類別、基本過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已經採取的措施,有無次生或衍生災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發佈情況、是否需疏散羣眾,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現場負責人姓名、單位和聯繫電話等。事件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事件發展趨勢和處置進展情況,事件處置結束後報送事件綜合情況報告。

6.應急處置

6.1先期處置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事發地政府應立即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發生,並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

6.2分級響應

(1)一般颱風災害事件:由事發地區市政府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度事發單位、區市政府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2)較大台風災害事件:由市防辦提出建議,報市防指副指揮批准啟動市級應急響應,組織調度區市政府、以及市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3)重大台風災害事件:由市防辦提出建議,報市防指常務副指揮批准啟動市級應急響應,組織調度區市政府、以及市綜合、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

(4)特別重大台風災害事件:由市防指提出建議,報市防指指揮批准啟動市級應急響應,組織調度全市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6.3指揮與協調

一般颱風災害事件,由區市政府分管領導或區市政府部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其中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區市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市防指副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根據需要趕赴現場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揮部進行協調處置。

較大台風災害事件,區市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市防指副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其中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大的事件等,區市政府主要領導,市防指常務副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重大台風災害事件,區市政府主要領導,市防指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特別重大台風災害事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6.4應急處置措施

颱風災害事件發生後,各級政府、相關防汛指揮機構及其成員單位應採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急處置措施:

(1)組織營救和救治受災人員,疏散、撤離並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以及採取其他救助措施;

(2)立即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短時間難以恢復的,要實施臨時過渡方案,保障社會生產生活基本正常;

(3)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終止人員密集的活動或者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採取其他保護措施;

(4)啟用本級政府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調用其他急需物資、設備、設施、工具;

(5)向受到危害的人員提供避難場所和食品、飲用水、燃料等生活必需品,實施醫療救援和衞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6)採取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具體處置規章規定或市政府認為必要的其他應急處置措施。

6.5擴大響應

對於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發展,事態有進一步擴大趨勢,現有應急資源難以有效處置的颱風災害事件,或事件可能波及到相鄰城市,超出我市自身控制能力,應向省或國家防總請求支援。

6.6社會動員

颱風災害事件發生後,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根據處置需要,通過新聞媒體、電視、報刊、短信等渠道向社會宣傳防汛知識和發佈應對工作提示,動員全社會力量協助做好防災減災工作。

6.7應急終止

市防指根據應急響應的實施情況或颱風災害得到有效控制程度,適時宣佈終止應急響應,並通過新聞媒體發佈。

7.信息發佈

7.1汛情通報

汛情通報內容由市防辦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市防指祕書長籤批,市防指統一發布。青島日報、青島電視台、青島人民廣播電台等媒體根據通報內容予以編髮。

7.2信息發佈

防颱風防汛的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需要由市級發佈的汛情及防颱風動態等信息,由市防指審核和發佈;涉及災情的,由市防辦會同民政部門審核;涉及軍隊的,由軍隊有關部門審核。需要由區市級發佈的汛情及防颱風動態等信息,由區市防指審核和發佈;涉及災情的,由區市防辦會同民政部門審核;涉及軍隊的,由軍隊有關部門審核。

發生較大及以上台風災害的區市汛情及防颱風動態等信息的發佈,事先須經市防指審核。

信息發佈主要通過傳真、金宏辦公系統、短信發佈平台、廣播、電視、報紙等渠道。

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網絡和媒體的輿情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及時迴應公眾關切問題,配合媒體做好典型事蹟宣傳,正確把握輿論導向。

8.後期處置

8.1善後工作

在當地政府領導下,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責,依法依規、有序組織實施,儘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8.2恢復與重建

當地政府應組織做好災區羣眾生活安置、衞生防疫、垃圾清運、環境整治、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

有關部門應及時統計災情、認真核實數據,按照規定程序上報和發佈;及時補充防颱風消耗物資,確保符合規定要求。

8.3總結與評估

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應針對每次防颱風工作,認真組織定性和定量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查找問題,區市防指、市城市防辦應在防颱風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將總結報告、評估報告報市防指。

9.應急保障

9.1應急隊伍保障

防颱風搶險隊伍主要包括羣眾搶險隊伍、專業隊伍和軍隊搶險隊伍。羣眾搶險隊伍主要完成一般性的搶險任務,專業隊伍負責專業性較強的應急搶險任務,軍隊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

9.2物資保障

物資儲備工作實行“分級儲備管理、統一調配、合理負擔”的原則。各級政府以及有關部門負責建立物資倉儲,儲備額度、品種應充分考慮防颱風需要,必要時也可徵用社會物資與設備。

9.3通信保障

市防指與區市防指的通信網以防汛抗旱指揮平台為主。各級防汛指揮機構與其成員單位、有關水利工程管理單位通過辦公網、在用有線和無線通信等進行通信聯絡。

市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全市防颱防汛應急通信保障工作,因災致使通信設施受損的,應及時組織電信運營企業做好搶修恢復。青島日報、青島電視台、青島人民廣播電台等主要新聞媒體及電信運營企業,應無償刊登、播發防颱風防汛信息。

9.4經費保障

防颱風所需各項經費,按現行事權、財權劃分的原則,多渠道籌集,分級負擔,確保工作需要。各級財政、民政、水利等部門和有關單位負責籌措、落實搶險救災資金和爭取上級的支持,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督導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各級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9.5技術保障

各級各部門應加快完善颱風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提高對台風發展趨勢、路徑預報的精確度和災害預警水平,增強洪水預報和洪水調度手段,不斷提升防颱風防汛能力。

9.6人員轉移安置保障

各級政府要結合當地防颱風防汛實際建立應急避難場所,充分利用人防疏散基地、學校、體育館等公共場所,統籌規劃建設好應急避難場所,保障在緊急情況下為轉移羣眾提供緊急疏散、臨時生活的安全場所。

9.7轉移避險要求

受颱風威脅需要轉移的人員範圍及轉移時機,由區市政府根據具體情況確定並組織實施。轉移安置應遵循統一指揮、安全第一,先人員後財產,有組織、集體轉移為主的原則。

9.8轉移地點、路線

轉移地點、路線的確定以就近、安全和便於轉移為原則,具體由當地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安置地點、轉移路線每年必須查看,如出現異常情形應及時調整明確。區(市)、鎮(街道)兩級預案應編制具體的人員轉移安置計劃表,明確轉移方法、安置地點、相關責任人及聯繫方式。

9.9轉移準備

已編制人員轉移安置計劃的區市,有關部門每年汛前應制作明白卡,廣而告之。製作標識(警示)牌,標明安全區、危險區、安置地點等。

10.宣傳、培訓與演練

10.1宣傳

各級政府、防汛指揮機構及其成員單位應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媒體等形式,積極開展台風災害預防、自救與互救知識宣傳普及活動,增強廣大人民羣眾防災減災意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10.2培訓

各級政府、防汛指揮機構應結合實際,採取舉辦預案解讀、專業搶險處置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對崗位人員開展防颱風搶險救災理論知識和技能培訓。

10.3演練

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採取桌面推演、實戰演練等形式,組織開展防颱風應急演練,檢驗、改進和強化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和搶險救災實戰能力。市級至少每兩年組織1次應急演練,區市至少每年組織1次應急演練。演練計劃、演練方案、演練腳本、演練評估、演練音像資料要及時歸檔備查。

11.責任追究

對防颱風工作中推諉扯皮、不作為,突發事件信息報告中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失職、瀆職,信息發佈、輿論導向不力,以及應急準備中對責任應盡未盡並造成嚴重後果等不履行或不當履行法定職責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12.附則

12.1名詞術語

熱帶氣旋:發生在熱帶或副熱帶洋麪上,具有有組織的對流和確定氣旋性環流的非鋒面性渦旋的統稱。包括熱帶低壓、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颱風(強颱風和超強颱風)的統稱。本案所稱颱風是指具有較強破壞性熱帶風暴以上能級的熱帶氣旋。

12.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案由市防辦負責編制、管理、解釋、實施,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區市防颱風應急預案由區市防辦編制,區市政府發佈,報市防辦備案。

12.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颱風應急預案 篇13

為了切實做好酒店的防颱風工作,保證發生颱風期間酒店各部門有計劃、有秩序地安排防颱風工作,使酒店損失降至最低,特制定酒店防颱風工作預案。

一、組織指揮

酒店設防颱風總指揮部,負責發生颱風期間指揮調度工作。

1、總指揮部機構: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

成員:行政辦經理、財務部經理、銷售部經理、房務部經理、餐飲部經理、工程部經理、大堂副理

2、指揮中心工作站:設在大堂副理接待處(內部電話:8822),各部門在指揮中心工作站接收工作指令與彙報工作進展狀態。

3、通訊要求:指揮中心成員必須保證通訊隨時暢通,至少攜帶手機或對講機1部(提前充足備用電池)。

二、防颱風宗旨與任務

全體員工盡全力保護賓客、員工人身財產與酒店財產安全。

三、職責分工

防颱風工作由防颱風總指揮部統一指揮,實行分部門負責的辦法。各有關部門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各部門共性工作要求

1、接到酒店啟動防颱風預案指令後,召開部門緊急會議,通知颱風信息,傳達酒店對此次防颱工作的佈署與對部門具體工作的安排要求。

2、防颱期間酒店員工必須無條件返崗待命,有義務參加防颱,並聽從統一指揮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對無故不到位、不服從防颱工作安排或玩忽職守的人員,視其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論處。情節嚴重的,按1相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3、員工宿舍住宿員工必須集中至酒店並返崗待命,宿舍內僅留管理員值守,不得留宿員工,否則,出現事故後果自負。

4、要求員工颱風期間注意個人安全,做好個人防範,避免發生其它事故。

5、颱風過後恢復自救善後工作,各部門須聽從酒店統一調遣安排,積極主動配合部門間工作,以最快的時間裏恢復經營運作。

(二)行政辦

1、颱風前準備工作:

(1)備用裝沙袋子600條以上,及足夠繫繩。

(2)安排相關部門統一參與裝壘沙袋,並備放使用區域。

(3)安排司機提前檢查水、油、車輛性能,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員工餐廳提前檢查天然煤氣管道設備運作與準備各種餐用物資(米、油、菜等)。

(5)對員工宿舍的陽台地漏疏通,並準備手電筒。另,撥掉各種電器插頭解除存在隱患。

(6)根據各部門採購需要,做好防颱物資購進。

(7)負責行政車隊的車輛調度,安排好救護的應急用車,聯繫醫療救護機構,準備好緊急醫療藥品。

(8)總倉認真檢查倉庫的設施及房屋是否存在抗台產生的隱患,並及時上報以便及時處理。

(9)總倉做好現有抗台用品準備(如手電筒、雨衣、雨鞋等),並對必要的庫存物資清點彙報,視情況做好計劃採購,確保物資的及時供應。

(10)對酒店消防設施設備全面臨檢,確保消防系統安全運行。

(11)保安準備好巡視手電筒、雨衣與應急燈(以備二次供電或特殊情況下使用)。同時,在總倉領取手電筒5個。

(12)指揮車輛停放至安全處(消防中心旁或大堂門前),防止墜落物砸損車輛。

(13)負責轄區內治安保衞工作,做好固定崗和巡邏崗的應急調整工作。

(14)負責落實搶險必備物資的準備工作。

2、颱風期間必備工作:

(1)颱風期間嚴格執行出車制度,必須接到派車單或上級指令後出車,遇特殊情況須請示上級領導決定。

(2)宿舍管理員要認真巡視宿舍房間,關好門窗,對進水房間及時處理,並做好安全防範。

(3)人事做好颱風期間各部門人員在崗出勤情況統計,同時,隨時掌握員工的安全狀況,並及時彙報。

(4)安排專人對台風期間實況進行拍攝,存留歷史影像記錄。

(5)網管員及時處理酒店電腦系統故障,確保網絡正常使用。

(6)部門工作以外酒店指定防風工作區域:主樓1-5樓西側通道防滲水與處理工作。

(7)負責及時收集最新台風預警信息,宣佈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8)消防中心嚴密監視店內消防與警衞安全,如有異常情況立即彙報。

(9)外圍崗保安須不間斷地巡視酒店院內、外圍各區域,確保颱風期間安全。

(10)負責協助搶險工作中人員安全救護工作。

(11)負責轄區內防颱風暴雨加固工作。

3、颱風後的善後工作:

(1)統一組織人員撤沙袋。

(2)清點部門損失情況,及時彙報酒店領導。

(3)檢查部門設施設備,需維修項目及時報工程部維修。

(4)對防颱風期間人員加班情況統計彙總,報酒店領導審批,後轉財務部製作加班工資,抄送工程部統一保險理賠,並備案。

(5)收集抗台先進事蹟,組織評選抗台先進,並以先進事蹟與記實事例、信息出刊店報、黑板報。負責解決撤離人員及工作人員的食、3宿安排。

(6)檢查店內安全消防設備受隕情況,並做好統計上報。

(7)保安組負責轄區防颱風撤離工作的驗收和檢查工作,協助各部門將防風沙袋收回,並妥善放置。

(8)與相關部門協調,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處理工作。

(三)房務部

1、颱風前準備工作:

(1)準備充足沙袋,放置備用區域(大堂摺頁門、別墅門、主樓二樓陽台客房玻璃門等),及足夠的報損布草,以備各崗位防水措施

(2)將院內垃圾桶、沙灘椅、陽台茶几、陽台椅、太陽傘全部集中擺放或存放安全位置。

(3)將泳池邊圍放沙袋,以防污水排進泳池。

(4)園林樹木防風加固,並將室外盆栽植物移入大堂適當位置防風。

(5)將所有客房、樓道門窗需鎖好,發現有工程問題及時報修。

(6)將客房陽台茶几、陽台椅均搬入房間內,以防風時砸損陽台玻璃。

(7)大堂與客房內放置《防颱風賓客通知書》。

(8)做好總機窗户的防水措施,保護機房設備。

(9)總機在接到酒店“啟動防颱風預案”指令時,需立即通知各部門負責人。並每隔1小時查詢1次天氣預報情況,將最新狀況彙報指揮中心(大堂副理)。

(10)提供當天與近幾日賓客接待狀況資料,彙報酒店領導,以備颱風期間掌握接待能力,並確保接待工作有序。

2、颱風期間必備工作:

(1)總機必須準確無誤地傳達指揮中心下達的指令信息。

(2)大堂副理掌握賓客入住及安全狀況,做好賓客安撫工作。同時,維護大堂秩序,併為客人提供最新的天氣情況。

(3)前台在停電前保留1份準確的“入住、預抵、預離”手工統4計表及客人資料,備查。

(4)按“機場滯留客預案”作好接待準備工作。同時,準備手工房態1份與銷售部核對房態,做好相關接待工作。

(5)加強巡視客房內是否有滲水或地漏堵塞,並做好記錄,發現異常及時彙報。如房間有滲水,需採用布草現場處理,滲水較嚴重須立即安排吸水、保養,以防地毯、傢俱或木地板等侵水損壞;如陽台地漏有堵塞,及時通知工程人員進行維修。

(6)每幢別墅安排指定人員留守,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7)做好住客安撫工作,並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正常提供客房服務,確保賓客正常入住。

(8)結合工作需要妥善調配部門各崗位人員工作任務。

3、颱風後的善後工作:

(1)清點部門損失情況,及時彙報酒店領導。

(2)統計滲水房間以及其他工程維修問題,向工程部報修。

(3)恢復所有移動物品的歸位工作。

(4)做好颱風後酒店衞生的全面清理與消殺工作。

(5)做好園林樹木的扶正與花草修剪。

(6)撤除區域內防風沙袋交還行政辦。

(四)工程部

1、颱風前準備與颱風期間必備工作:

人員及物料:

(1)要求部門人員全部到崗,24小時堅守崗位,隨時處理突發事件。

(2)接到颱風警報後根據具體情況組織防風用材料到位。

(3)準備充足柴油,備用發電。

室內設備、設施檢查

(1)全面檢查配電系統設備,高低壓配電櫃,各開關控制櫃,確保運行正常。

(2)檢查電梯機房內設備,確保運行正常。

5(3)檢查供水系統、地下水箱蓄足水,確保運行正常。

(4)檢查大堂活動門是否完好,整扇門是否堅固。

(5)檢查酒店內,包括別墅塑鋼窗是否完好,窗上玻璃是否完好,窗、門是否關閉。

(6)備好潛水泵及膠管,確保設備正常使用。

(7)仔細檢查發電機,水箱水位、油箱油位、機油油位、電瓶電壓、電瓶液位是否在正常位置,檢查發電機是否處於自動位置,低壓配電櫃發電機檢測信號是否處於開的位置。

(8)颱風登陸時,值班人員每半小時檢查一次所有機房設備,密切注視高、低壓配電房漏水情況,發現故障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及時報告經理,確保設備運行正常。

室外設備、設施檢查:

(1)檢查屋頂地漏,清理地漏四周垃圾保持暢通。

(2)檢查泳池房排水泵是否動作可靠,並手動抽水試驗,颱風登陸時值班人員需每半小時對此處進行檢查(機房是否進水,各開關櫃是否有進水現象)。

(3)檢查污水處理站地下泵房蓋子是否蓋好,機房內設備是否正常,每半小時值班人員檢查機房是否進水。

(4)檢查屋頂各管井門是否關閉,生活水箱,熱水箱蓋子是否關閉。

(5)檢查並固定衞星接收天線。值班人員每1小時上樓檢查屋頂設備是否完好。

(6)保證客房熱水供應,觀察熱水温度,當水温低於37℃開電加熱。

(7)檢查室外所有雨水井及污水井並保持暢通。

(8)檢查總機房電話配線架避雷針是否完好到位。

(9)檢查大堂四周地下室排風口,並用沙袋封堵,防止進水。

(10)檢查所有室外燈是否堅固,包括基礎螺絲。所有室外攝像頭是否堅固。

2、颱風後的善後工作:

(1)疏通所有陽台地漏開蓋的排水管。

(2)恢復安裝停車場遮陽棚。

(3)檢查室外工程部所屬所有設備(霓虹燈、圍牆燈、柱燈、草坪燈等等)及屋頂所有設備損失情況,彙報酒店領導。同時,將酒店所有損失情況彙總,呈酒店領導審閲,及時與保險公司聯繫落實理賠事宜。

(五)餐飲部

1、颱風前準備工作:

(1)準備充足沙袋,放置備用區域(中西餐廳摺頁門、中廚出入口等),做好防護措施。

(2)檢查各區域與設施設備情況(某某廳、多功能廳、會議室、中西餐與廚房),對存在問題及時報工程部維修。

(3)鎖閉所有的門窗(檢查固定沙袋是否牢固)並將餐桌、椅子搬離門窗較遠處,防止桌椅等造成損壞。並將泳池吧的燒烤爐、燒烤桌椅搬移得當位置存放。

(4)提前準備好足夠的服務用品與一次性用具(紙盤、杯、筷子、餐盒等),並準備足夠的瓶裝飲用水,確保臨時供應(停水停電時使用)。

(5)結合實際準備充足的廚房儲備用食品(如:冬瓜、南瓜、土豆等),至少一週使用的大米、麪粉以及食用油。

(6)提前準備半成品及可存儲的熟食品,冷凍食物在台風來臨之前使用完或做加工,並提前準備好所有預測需要的原材料(至少保證2-4天)。

(7)聯繫客户,提前做好預定的準備工作。

2、颱風期間必備工作:

(1)不間斷檢查各區域(某某廳、多功能廳、中西餐廳等)是否有滲水現象,並準備報損布草,及時做好現場處理。

(2)及時檢查原材料供應和使用消耗情況,併合理掌握調配。

(3)確保住店客人與員工的用餐。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餐廳正7常對外經營。

(4)除部門工作以外酒店指定防風工作區域:主樓1樓(中西餐、大堂、接待等一樓層)防風、滲水及相應處理。

3、颱風後的善後工作:

(1)及時做好營業現場的恢復及衞生清潔工作。

(2)清點部門損失情況,及時彙報酒店領導。

(3)檢查部門設施設備,需維修項目及時報工程部維修。

(4)掌握客流量情況,對於短期不能用完的原材料靈活處理,注意保質期、定期通風晾曬和做好貯藏。

(六)財務部

1、颱風前準備工作:

(1)與菜品供應商取得聯繫,掌握送貨情況,告知相關部門,以便做好工作準備。

(2)安排好前台收銀工作的資金備存以及應急安全措施。

(3)網管員對酒店電腦系統排查,確保正常使用。

2、颱風期間必備工作:

(1)財務部科室人員做好會計資料、檔案、計算機有關數據的保管工作,做到各項資料保管明確到人,保證會計資料及數據完整,並保護各項設備不受颱風侵害。

(2)前台收銀鬚在停電前,做好手工操作的準備,對各項數據及時備份。同時,製作手工帳要做到無漏、錯帳,確保帳目結算的準確性。

(3)除部門工作以外酒店指定防風工作區域:主樓1—5樓東側通道防滲水與處理工作。

3、颱風後的善後工作:

(1)配合各部門提供相關損失費用參考數據。

(2)根據酒店彙總損失情況,核對物資壞損,做好相關記錄。

(3)負責酒店財產損失記錄核算與保險公司進行理賠事宜。

(七)銷售部

1、颱風前準備工作:

積極與預訂房客户確定抵店情況,以便做好相關預訂安排。

2、颱風期間必備工作:

(1)辦公室安排人員留守,做好銷售接洽與訂房工作,以及前台接待需要的協調工作,確保酒店銷售工作正常開展。

(2)除留守人員外,其他人員隨時聽從指揮中心調遣參與防颱風工作。

(3)積極與機場保持聯繫,做好滯留客的接待與相關安排。

3、颱風後善後工作:

統計颱風期間酒店的銷售與接待情況,以及颱風後銷售狀況及趨勢,彙報酒店領導。

颱風應急預案 篇14

沿海地帶是颱風的多發地區,我施工單位為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保證企業的財產不受損失,所以對施工現場作出以下防颱措施:

一、及早部署:

1、在接到颱風預報時立即部署防颱措施;

2、及時對全體職工傳達上級防颱通知,使職工瞭解颱風的動向和來臨時間。

二、組織檢查:

1、由項目部防颱小組組織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萬無一失;

2、各班組認真檢查各種施工材料的堆放穩固,對稍有疑惑的地方進行清理整治;

3、架工班對外架的整體性能和外架與建築物的剛性連接進行徹底的檢查,對存在有安全隱患的地方立即整改。

4、施工現場專業防護小組對防護棚進行加固處理,具體加固措施為設置剪刀撐和用鐵絲拉防護棚四角固定在地面。

5、塔吊操作人員在台風來臨前停止所有吊裝工作,吊臂的停放位置及固定點按塔吊的操作規程進行。

6、電工在接到防颱通知後,立即對施工現場敷設的電路電線進行檢查,電箱的放置是否牢固可靠,對有安全隱患的地方立即整改,並在颱風來臨前切斷所有施工用電,颱風過後,先對施工現場的電路電線進行檢查,確認正常後方可送電。

7、颱風來臨時,生活區宿舍關閉所有門窗,確保職工安全。

三、領導重視:

由項目部組織的領導班子成員徹夜值班,配置必要的通訊設備(如對講機),便於應急時相互聯絡。

四、應急救援:

1、應急救援人員應經過培訓和必要的演練,掌握救援行動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項,熟悉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掌握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3、颱風期間救援小組24小時待命,發生事故及時進行處理。

五、啟動預案:

成立防颱應急小組,便於及時處理防颱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一)各崗位責任分工

1、安保部認真做好暴風雨緊急情況時的信息傳遞、資源調配及有關後勤保障工作。

2、工程維修部門負責給排水、供電、供空調、電梯等機電設備的故障及應急處理。

3、物業服務公司治安消防部門負責“三防”及安全保衞、義務消防等情況應急處理,同時負責抗災救災工作。

4、保潔綠化部門負責綠化、環境的'抗災保護和災後恢復工作。

(二)防颱風防洪水及應急處理

1、物業服務公司接到颱風或暴雨警報信號通知後,應立即緊急動員,各部門處於臨戰狀態,同時成立指揮小組經理任總指揮,各部門主管為成員的三防臨時指揮部,相關人員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作好防洪防汛救災準備工作。

2、在台風或暴雨來臨前,應做好各項防風、防水浸措施,如:緊急做好防風、防水浸工作、關閉公共門窗,檢查清理排洪設備、設施、廣告招牌、花盆等。

(1)檢查所有門窗,特別雙開玻璃門是否有足夠保護及穩固。

(2)牢固所有容易鬆脱物件,尤其是位於天台及露台等地方,對於一些較易吹倒的物件發如花盆等應搬至室內或將其綁緊。

(3)檢查所有去水道、沙井、雨水渠等,並清除可能引致淤塞的垃圾、泥沙及雜物。

(4)確保所有緊急用具可以隨時應用,如沙包、雨衣、頭盔、水靴、繩索、後備照明、方木(用於固定玻璃門)等。

(5)檢查排水泵系統是否正常通暢。

(6)檢查發電系統及其供油裝置正常與否,並按規程試開發電機組。

(7)關閉霓虹燈電源。

颱風應急預案 篇1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貫徹落實區政府對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我區防禦颱風工作,建立防颱抗台工作程序化、規範化、制度化的應急響應機制,保證防颱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確保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和國家防總《防禦颱風預案編制導則》、《浙江省防颱風應急預案》、《寧波市防洪條例》、《寧波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寧波市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佈與傳播管理辦法》、《北侖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結合北侖實際,制訂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區範圍內颱風災害的預防及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科學決策,合理調度,不斷提高防颱風的現代化水平。

1.4.2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以確保羣眾生命安全作為防颱首要任務,立足於抗災保安全,防患於未然。

1.4.3防汛工作實行各級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按照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是本行政區防颱風工作的責任主體。

1.4.4快速反應,部門聯動。發生颱風及次生災害時,當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應迅速響應,各有關部門聯合行動,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

1.4.5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一切部門和單位都要服從當地政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級政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要服從上級政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的指揮調度。

1.5工作重點

(1)組織危險地區、危險地段人員安全轉移;

(2)組織出海船舶及時回港避風;

(3)山塘、水庫、海塘、水閘、堤防等水利工程保安;

(4)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體滑坡防範和人員避險;

(5)城鄉高層建築工地、廣告牌、鐵塔、行道樹、電線杆、天線等高空設施防風保安,城鄉低窪地區的防洪排澇;

(6)風、雨、潮的預測預報和預警,並及時向公眾發佈颱風信息。

(7)大工業、大項目建設開發地塊與周邊行政村、單位的結合部。

(8)其他需要重點防範和處置的事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區防汛防旱指揮部

寧波市北侖區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區防指)負責領導組織全區的防颱搶險救災工作。

2.2街道、鄉鎮防汛防旱指揮機構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街道、鄉鎮防汛防旱指揮機構負責當地的防颱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由當地黨委、政府部署防颱搶險救災工作,防指機構具體組織實施。

2.3其它防汛指揮機構

大工業、大項目單位和城鎮社區、行政村等基層組織以及企事業單位,根據需要設立防汛辦事機構,明確人員職責,按照區防汛防旱指揮部指令和預案,負責本行政區域或本單位的防颱搶險救災工作。

2.4區防指組成

區防指成員由區人武部、區水利局、區委宣傳部、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氣象局、區公安分局、區監察局、區建築工務局、區教育局、區建設局、區經濟與發展局、區民政局、區交通局、區農林局(海洋與漁業局)、區城管局、區旅遊局、區衞生局、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貿易與糧食局、區供銷社、區供電局、區電信局、移動公司、保險部門、北侖電視台、開發導刊等組成。

2.5區防指的主要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區的防颱和搶險救災工作。

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有關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政府防汛指揮部的指示、命令;編制完善防颱預案,審定和批准洪水調度方案、重要水庫控制運用計劃等;協調部門、上下之間的工作;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做好防汛準備工作;組織開展防汛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及時處理影響防汛安全的有關問題;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督促或組織河道清障工作,提高防洪能力;負責發佈全區汛情通告,宣佈進入和解除緊急防汛期;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完善防汛指揮自動化系統,不斷提高決策指揮水平,逐步實現防汛規範化、現代化。健全指揮部日常辦事機構,落實人員編制,配備專職人員和必要的設施,解決日常經費,常年開展工作。

2.6區防汛防旱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區人武部:組織指揮區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搶險救災;負責組織協調駐侖部隊、武警部隊支援地方搶險救災;協助區政府做好搶險救災相關保障工作;組織民兵和應急小分隊的應急演練。

(2)區水利局:承擔區防指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根據《北侖區水利工程管理職責》有關要求,負責所轄水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三大水系和主要水工程的防洪調度;及時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和水文預報;負責水資源的調配,組織指導抗洪搶險工作和水毀水工程的修復。

(3)區委宣傳部:負責防汛防旱宣傳報道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

(4)區氣象局:負責暴雨、熱帶氣旋等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負責氣象災害的調查評估,建立和完善預測預警體系;及時提供短期氣候預測、中短期天氣預報和有關實時氣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關氣象資料,並參加防汛防旱會商;根據旱情的發展,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5)區發展和改革局、開發區經濟發展局:負責防汛防旱基礎設施規劃、年度計劃和重點項目建設工作,指導省、市、區重點工程和其他工礦企業的防汛防旱工作,協調基礎設施災後重建。

(6)區教育局:負責全區教育系統防汛防颱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教育,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加強對校舍危房(特別是外來工子弟學校場所)的檢查,密切注意颱風期間在校師生或參加其他活動師生的動態,確保人身安全。

(7)區公安分局: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盜竊、哄搶防汛防旱物資和破壞水利工程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協助區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妥善處理因防汛防旱引發的羣眾性治安事件;負責保障搶險救災行動的道路通行,實施交通管制;協助組織羣眾撤離和安全轉移。

(8)區監察局:負責防汛防旱紀律執行和工作效能的監督檢查。

(9)區民政局:組織、協調全區旱、澇、台災害的救助、救濟和救災工作,管理、分配各級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組織核實災情,及時向區防指提供災情信息;指導災區做好羣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10)區財政局:負責籌措防汛救災資金,落實防汛防旱專項救災資金,及時下撥防汛救災資金並監督使用情況。

(11)區國土資源分局:負責滑坡、山地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協助區、街道、鄉鎮政府做好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公佈區域內地質災害的易發區,制定落實地質災害的防禦預案。

(12)區建設局:負責全區建築、住宅和房地產等行業的防汛救災工作,落實在建工程的防汛防颱應急預案;指導沿海和山區農村房屋建設規劃和質量控制;提供建設系統災害損失情況。

(13)區建築工務局:負責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防汛救災工作,制定落實在建工程防汛防颱應急預案。

(14)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全區區管部分的市政、園林綠化、市容環衞等城市公共設施的防汛防颱工作;制定落實城區防汛排澇應急預案;提供城區災害損失情況。

(15)區交通局:負責在建交通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落實水運和公路交通設施的防汛防颱監督管理;及時搶修水毀交通設施,確保防汛搶險、防疫、救濟救助人員、物資、設備的安全及時運送;制定落實防汛防颱救災工作預案。

(16)區農林局(海洋與漁業局):負責農業防汛防旱和災後農業救災恢復生產技術指導,提供農業災情;負責抗災種子儲備和抗災柴油等物資安排;協助街道、鄉鎮做好漁船和水產養殖户防汛防颱工作,負責漁民防汛防颱救災減災等安全知識教育;在台風影響期間協助街道、鄉鎮做好漁船返港避風、水產養殖户安全撤離等工作;提供水產養殖和漁船損害等災害損失情況。

(17)區衞生局: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衞生監督和醫療救護工作;及時向區防指提供災區疫情與防治意見;組織衞生系統和醫療衞生人員趕赴災區開展防病治病;預防、控制疫病的發生和流行。

(18)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根據市、區防指和氣象部門提供的汛情、旱情和氣象資料,及時向社會公佈發佈氣象、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宣傳報道,加強防汛防颱抗旱等知識的媒體宣傳教育;負責編輯防汛抗台圖片錄像資料。

(19)區供電局:負責排澇、抗旱、搶險用電的供應和電力系統的防汛防颱工作;及時調度解決抗災救災電力及重要水利工程設施、搶險救災指揮機關的正常用電,落實應急電源;及時搶修水毀電力設施,保障電力供應;提供電力系統災害損失情況。

(20)區貿易與糧食局:負責落實防災救災成品糧的儲備、供應和調撥,保障市場供應;指導貿易與糧食系統防汛防颱工作。

(21)區旅遊局:負責旅遊景點、度假區防汛防颱安全監督管理,指導旅遊系統開展防汛避洪安全知識宣傳,提高從事旅遊工作人員和遊客的防災減災意識。

(22)區電信局、移動公司:負責所轄通信設施的防洪安全,保障防汛防颱信息的及時、正確傳遞;在緊急情況下,及時採取應急措施,保證防汛防颱指揮通信聯絡暢通。

(23)區供銷社:負責全區供銷系統的防汛防颱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落實防汛物資、器材的儲備供應工作,提供供銷系統災害損失情況。

(24)保險部門:負責做好各自投保單位和居民受災損失理賠工作;在洪水來臨之前,督促投保單位和居民做好各類財產的防災工作,並積極開展防汛保險。

(25)北侖電視台、開發導刊:根據市防指提供的汛情,及時向公眾發佈防汛信息,做好防汛工作的宣傳報道工作。

(26)新礎⒋蟠、小港、霞浦、柴橋街道辦事處、白峯鎮、春曉鎮、梅山鄉政府:根據各自的防汛工作職能,負責做好本轄區的防汛搶險救災工作。

2.7辦事機構

區防指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區防辦),負責區防指的日常工作。

3影響颱風分級

根據氣象部門預報,按照台風影響範圍和程度,颱風預警等級分為ⅰ、ⅱ、ⅲ、ⅳ四個級別,分別代表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

3.1特別重大(ⅰ級)

6小時內可能受颱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2級以上;或者已經受颱風影響,平均風力已達12級以上,並可能持續。

3.2重大(ⅱ級)

12小時內可能受強熱帶風暴或颱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0級以上,或陣風11級以上;或者已經受強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為10-11級,或陣風11-12級,並可能持續。

3.3較大(ⅲ級)

24小時內可能受熱帶風暴或強熱帶風暴、颱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陣風9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為8-9級,或陣風9-10級,並可能持續。

3.4一般(ⅳ級)

氣象部門發佈颱風消息,熱帶低壓可能影響我市,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陣風7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低壓影響,平均風力為6-7級,或陣風7-8級,並可能持續。

4預防和預警機制

4.1颱風及次生災害監測

氣象、農林(海洋與漁業)、水利、國土資源等部門負責颱風、暴雨、洪水、風暴潮及山地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系統建設,及時向區防汛指揮部提供颱風、降雨、洪水、風暴潮的實時信息和預報成果及地質災害監測資料。

4.2水利工程巡查

水庫、海塘、堤防和其它險工險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單位應當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與安全監測監管制度。

4.3山洪災害預警員落實

易發山洪和泥石流、山體滑坡等災害地區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和城鎮社區、行政村,以及企事業單位應當確定預警員,落實預警職責。

4.4防颱檢查

4.4.1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應當在台汛前組織有關單位開展防颱檢查,發現防颱安全問題的,責成有關單位限期處理和整改。

4.4.2城管、建設、供電、交通、建築工務、通信等部門應當加強市政、電力、交通、通訊等設施的防颱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4.3區建設、農林(海洋與漁業)、國土資源、水利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協同街道、鄉鎮組織對危險區域人員、房屋和船隻、病險水利工程等調查,並登記造冊,報同級防指備案。

4.5颱風及次生災害預警

4.5.1颱風影響預警

氣象部門加強颱風監測和預報,及時對台風影響情況進行預警。各級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根據可能受颱風影響程度,加強值班,跟蹤颱風動向,研究防禦對策,明確防禦重點,及時將有關信息向社會發布。

4.5.2降雨實時預警

氣象、水文部門應加強降雨監測,當出現強降雨時,應及時向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報告。區防汛防旱指揮部收到氣象、水文部門的降雨信息後,應立即向有關街道、鄉鎮和單位發出警報。有關街道、鄉鎮和單位得到降雨警報後,應立即向有關地區發出處置預警。

4.5.3山洪災害預警

山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有關街道、鄉鎮、村、組和相關單位的巡查預警員,在台汛期堅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巡查,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可能受影響地區發出警報,轉移羣眾,並報街道、鄉鎮或區防汛防旱指揮部。

4.5.4江河洪水預警

(1)當江河即將出現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時向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為預警提供依據。當水庫大流量泄洪時,水庫工程管理單位應向下遊發出預警。

(2)各防汛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確定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信息發佈範圍,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

(3)水文部門應跟蹤分析江河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為抗災救災提供基本依據。

4.5.5水利工程險情預警

當水利工程發生險情或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時,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和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按規定權限,通過廣播、電視、電話、警報等方式,向可能受影響地區發出警報,當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做好羣眾轉移的有關工作。

4.5.6內澇災害預警

當氣象、水文部門預報將出現較大降雨時,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督促有關部門確定內澇災害預警區域、級別,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並做好排澇的有關準備工作。必要時,通知低窪地區居民及企事業單位及時轉移財產。

5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級別的確定,以氣象部門颱風預警、預報為主要依據,綜合海洋、水文等部門的預警、預報,充分考慮颱風的影響程度、危害程度及防禦能力等因素,分為ⅰ、ⅱ、ⅲ、ⅳ四級,ⅰ級應急響應為最高級別響應,其次是ⅱ級、ⅲ級,ⅳ級為最低級別響應。較高級別的應急響應包含較低級別應急響應的所有內容。

ⅰ級應急響應由防指指揮批准啟動(必要時由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批准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由防指副指揮或指揮批准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由防辦主任或防指副指揮批准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由防辦副主任或主任批准啟動。

5.1ⅰ級應急響應

區防指指揮主持會商,防指全體成員參加會議。部署颱風防禦和搶險救災工作;提出防禦目標、重點和對策建議;同時,發佈人員梯度轉移命令,根據需要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期,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工作,組織指揮重大險情的搶險救災工作;向市防指、區委、區政府彙報有關情況。必要時由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部署防颱工作。

區防辦密切監視颱風發展變化和雨情、水情、工情,掌握人員轉移和船隻回港避風情況,做好江河洪水預報和重要流域的洪水調度,組織有關專家組赴一線加強技術指導,監督指導重要江河和重點區域洪水調度,調配區級防汛搶險物資,聯繫人武部、公安、武警支援災區搶險救災。做好災情核查和信息發佈工作。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和其他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根據颱風影響程度,做好相應工作。

5.2ⅱ級應急響應

區防指指揮或副指揮主持會商,召開防禦颱風緊急會議,防汛、水利、人武部、氣象、建設、民政、農林(海洋與漁業)、國土資源、城管、交通、建築工務、教育、供電等防指主要成員單位參加。部署防颱搶險工作,落實防颱風各項措施。水利、氣象、農林(海洋與漁業)、國土資源等部門,協同街道、鄉鎮加強水庫、海塘、堤防、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做好洪水調度工作;加大監測力度、加密預報頻次,隨時將最新消息報告區防指及有關部門。漁船就近避風,船上人員及沿海(岸)養殖人員撤離上岸;對危險地區的各類人員實施梯度轉移。

區防指組織有關部門人員派工作組到颱風影響地區檢查、督促和指導防颱救災工作。人武部、街道、鄉鎮各類搶險隊伍集結待命,隨時準備搶險救災。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和其他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根據颱風影響程度,做好相應工作。

區防辦及時將有關防颱信息、災情信息報告區防指領導和區防指。

5.3ⅲ級應急響應

區防指副指揮或防辦主任主持會商,水利、氣象、農林(海洋與漁業)、國土、建設、城管等防指主要成員單位參加。明確防禦重點,落實防禦對策,掌握有關地區人員轉移和船隻回港避風情況,監督指導颱風影響區域水庫、河網預排預泄和洪水調度,進一步落實防汛物資,各類檢查指導組、專家組、工作組、搶險救災隊伍等做好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

氣象、農林(海洋與漁業)、水文、國土資源等部門加強對風情、雨情、水情、災情的預測、預報,並及時向區防指報告。其它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按照部門預案做好防禦工作。

區防辦及時將有關防颱信息報告區防指領導和市防指。

5.3.1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急響應

根據颱風影響程度,各街道、鄉鎮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應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當地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或黨委、政府主要領導主持會商,部署防颱工作,明確防禦目標和重點,發佈人員轉移命令,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加強值班,密切監視颱風和水雨情,及時預報、預警,根據預案做好危險地區羣眾轉移的準備工作,按照權限做好水庫、河網預排預泄和洪水調度,組織水庫、海塘、堤防、在建工程和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及時將防颱情況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

5.4ⅳ級應急響應

氣象、農林(海洋與漁業)、水文等部門領導進崗、加強值班,密切監視颱風動向,做好各自的預測、預報工作,並及時向區防指報告。區防辦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會商,研究分析颱風可能影響情況,研究防禦重點和對策,部署有關工作。

水利部門重點做好水庫、河網的洪水承載能力分析,研究、制訂預排預泄方案,協同街道、鄉鎮做好水庫、海塘、堤防、在建工程等防洪工程的檢查工作;農林(海洋與漁業)部門重點做好海上船隻和沿海(岸)作業等人員的安全防範工作;國土資源部門重點做好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檢查工作;其它防指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區防辦及時將有關防颱信息報告區防指領導。

5.4.1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急響應

根據颱風影響的程度,街道、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防汛防旱指揮機構領導主持會商,研究防禦重點和對策,部署有關防颱工作。加強值班,密切監視颱風動向,重點做好海上船隻和沿海(岸)作業等人員的保安工作。

5.5社會動員與參與

(1)出現颱風災害後,事發地的防汛指揮機構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當地黨委或政府批准,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

(2)必要時,可通過當地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防颱抗災工作,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徵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

5.信息發佈與新聞報道

(1)防颱抗災等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發佈的主要形式包括授權發佈、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發佈會等。

(2)一般防颱抗災等信息,包括局部汛情、工情、災情及搶險救災的有關信息,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負責或區委宣傳部發布;汛情動態涉及到災情的,由區防辦會同民政部門審核和發佈;涉及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的,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報區委、區政府審核後,按重大突發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

(3)新聞媒體須及時向公眾發佈有關防汛、氣象、水文、海洋、地質等相關信息,報道內容須經區委宣傳部或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審核。

(4)新聞媒體應做好搶險救災、災後恢復生產及先進事例的報道宣傳工作。

5.7應急結束

當颱風及次生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事發地防汛防旱指揮機構可視情況宣佈應急結束。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1)任何通信運營部門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暢通的責任。

(2)電信、移動等通信運營部門負責保障水情、險情、災情等信息的及時、正確傳遞,確保政府首腦機關、區防指、人武部、公安、新聞媒體等重要單位的通訊暢通。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手機短信等手段發佈防颱信息,通知羣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3)出現突發事件後,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保證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颱抗災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4)水利(水文)部門負責水情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做好水情信息採集系統、水情、雨情、風情和報汛信息實時顯示預報系統、工程數據庫和社會經濟數據庫系統的實時升級、備份工作,確保信息暢通。

6.2應急隊伍保障

(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颱抗災的義務。解放軍、武警部隊和民兵是抗台搶險的重要力量。人武部、公安及當地黨委、政府要做好駐地解放軍、武警部隊和民兵組成的應急搶險隊伍的協調保障工作。在抗洪搶險期間,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和防汛指揮機構應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力量投入抗洪搶險救災工作。

(2)區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應當組建專業搶險隊伍,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社區、村應當組織羣眾參加抗洪救災工作。

(3)應急隊伍調動:一是本級防汛防旱指揮部管理的應急搶險隊伍,由本級防汛防旱指揮部負責調動。二是上級防汛防旱指揮部管理的應急搶險隊伍,由本級防汛防旱指揮部向上級防汛防旱指揮部提出調動申請,由上級防汛防旱指揮部批准調動。三是駐軍部隊的調動,由區防指提出要求,按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在險情、災情緊急的情況下,區防指提出搶險救助請求,駐軍部隊應當按照規定立即實施救助,並向上級報告。

6.3物資保障

(1)防汛物資儲備工作實行“分級儲備和管理、統一調配、合理負擔”的原則,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統一儲備和管理,並統一調配。

(2)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重點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易受洪、澇、潮水威脅的其它單位應按當地防汛需要和規範要求儲備防汛搶險物資,必要時可向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要求調配防汛搶險物資。

6.4資金保障

財政、發改、經發、民政、水利、銀行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搶險救災資金籌措、落實和爭取上級部門的支持,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以及相關金融機構落實救災、恢復生產所需信貸金的落實和信貸。

6.5技術保障

(1)健全和完善區防指與省、市防指之間的遠程會商系統,提高信息傳輸的速度和質量,形成省、市、區三級防汛防旱指揮部的計算機網絡。

(2)建立和完善全市信息採集系統,水情、雨情、風情和工情等信息實現共享,為防颱抗洪決策提供依據。

(3)建立和完善江河洪水預報系統,提高預報精度,延長有效預見期。

(4)建立和完善工程數據庫和社會經濟數據庫,實現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會經濟信息的快速查詢。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災區和防災人員轉移後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防颱抗災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做好防汛搶險、分洪爆破時的戒嚴、警衞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6.7避災場所保障

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在建設、民政、農林、教育、文化等部門協助下確定本地區的避災場所,設立標誌,確保災害來臨時處於危險區域的羣眾躲避。

6.8電力保障

供電部門負責防颱抗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6.9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保障防颱抗災人員、救災物資和車輛調配,負責颱風影響期間渡口的安全。

6.10醫療衞生保障

衞生、農業等部門負責災區衞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

6.11後勤保障

災害發生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負責搶險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飲用水、醫療、藥品等後勤保障。必要時,區發改、經發、民政、交通、衞生等部門共同做好災區急需物資的調配工作。

6.12宣傳、培訓與演練

6.12.1宣傳

各級防汛指揮機構和新聞部門應加強防颱抗災避險知識宣傳,提高公眾的防災減災能力。

6.12.2培訓

(1)採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防汛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

(2)培訓工作應做到分類指導、考核嚴格,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採取多種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6.12.3演練

(1)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應定期舉行不同類型的防颱應急演習,以檢驗、完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習。

7善後工作

颱風災害發生後,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衞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

(1)水利部門協同街道、鄉鎮組織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修復工作。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恢復主體功能;供水工程應儘快恢復功能。

(2)公安部門負責做好水害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3)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救災物資運輸;負責用於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及時調配。

(4)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羣眾生活救助。應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羣眾,做好受災羣眾臨時生活安排,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5)農業部門負責水害災區羣眾的恢復生產工作。指導做好排漬除鹹,洗苗追肥,田間管理等,開展生產自救。

(6)衞生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7)教育部門負責做好水害災區的校舍修復、正常復課等工作。

(8)供電部門負責抗洪搶險、排澇等救災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9)通信、水文等部門分別負責對遭受毀壞的涉及通信、水文等設施的修復工作,儘快恢復使用功能。

(10)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及時總結防颱抗洪搶險的經驗教訓,表彰獎勵有功人員;根據颱風、洪水災害中暴露的問題,改進和加強預防洪澇災害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區防辦及時掌握抗台救災情況,統計災情,及時向上級防指和區委、區政府彙報。

7.1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7.2災後重建

災害發生地的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有關部門應儘快開展災後重建工作。災後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7.3防颱抗災工作評估

每次颱風過後,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應針對防颱抗災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進一步做好防颱抗災工作,並將總結材料報區防辦。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區防辦牽頭制定,報區政府批准後實施。定期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視情況變化做出相應修改。區防指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制定防颱預案,按規定程序批准後報區防辦備案。

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防颱應急預案,報區防汛防旱指揮部批准執行,同時指導並督促城鎮社區、行政村和事業單位、學校根據實際需要制定防颱預案。

8.2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汛搶險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區委、區政府給予表彰獎勵;對防汛搶險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3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區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颱風應急預案 篇16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有效地防範和處置颱風引發的校舍倒塌、校園進水等自然災害的發生,切實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抗擊颱風應急處理預案。

一、適用範圍

幼兒園發生以下台風引發的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適用於本預案。

1、幼兒園因颱風襲擊造成校舍倒塌的重大安全事故;

2、幼兒園內因颱風侵襲造成師生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

3、幼兒園組織校外活動,因颱風侵襲造成師生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

4、社會影響較大、造成嚴重後果的其他重大帶風侵襲造成的安全事故。

二、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分工及職責:

組長袁華:全面負責本園颱風應景工作,開展自救、互救、疏散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本單位教工應急意識和抵禦颱風災害的能力。副組長郭可明:對本園颱風防災應急預案組織演練,颱風前落實上級部門的師生停課制度。

副組長樑嬋、車燕清:一旦發生颱風,全面負責本園颱風應急工作,指揮各專業組按預案確定的職責投入抗颱風救災。

四、專業組成員及職責

應急應急疏散組:各班班主任,職責:一旦發生台災事故,迅速疏散在校舍人羣。

醫療救護組:江堅、樑亞森,職責:一旦發生颱風災害事故,有人員受傷,立即展開救護。

後勤保障組:陳潔芳、周水英,職責:當颱風災害發生後,協助領導小組成員,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宣傳組:鍾繼嬌,職責:利用板報、廣播等形式宣傳有防颱風的知識及預防措施。

綜合協調組:林麗娜、劉曉紅,職責:一旦發生颱風災,迅速逐級上報,並協助領導協調各方面的工作。

五、重大事故報告程序、要求及現場保護

(一)報告程序及要求:

1、重大台災事故發生後,幼兒園綜合協調組成員立即撥打110、119、120救援電話的同時,必須立即報告教育辦辦公室和管理處。

2、事故發生後6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上述部門。

3、台災事故報告內容:台災發生的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情況(包括姓名、年齡、性別、身份)、財產損失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現場控制情況以及事故報告單位和報告人。

4、事故補報:由於台災事故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發

生變化時,幼兒園及時進行補報。

(二)事故現場保護

重大台災事故發生後,幼兒園綜合協調組成員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防止與重大台災事故有關的殘骸、物品、文件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後勤保障組成員做出標誌或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台災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六、重大事故現場處置

重大台災事故現場處置的具體程序如下:

(一)成立現場指揮部

現場指揮部由領導小組和應急工作組組成,負責具體的施救和各項善後處理工作,現場指揮部的職責是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具體負責組織台災事故搶救、現場保護、傷員搶救和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二)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現場指揮部根據台災事故情況迅速開展救援工作。救援目標:

1、將全體師生轉移到安全地帶;

2、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對財產採取保護措施;

3、對已經遭受傷害的師生開展救治;

4、為開展後續救援創造條件。

(三)做好情況通報工作

幼兒園嚴格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迅速將災情按要求上報,同時及時下達上級指示。

颱風應急預案 篇17

此次颱風強度大,沿海風力強,防禦措施稍有不當,就會引發資產損失、人員傷亡等事故。公司高度重視人員與設備安全,各項目需全方面啟動應急預案。

施工人員及基礎設施:

1、為保障工作人員安全,及時做好人員和財產的`安全轉移,增強安全巡查密度,對易出險情的部門應尤為重視。

2、項目部人員疏散撤離,明確需要進行撤離的人員,並告知其撤離的地點、場所,保證人員撤離時所需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確保人員全部撤離。

3、加強防風緊急預案的宣傳工作,提高職工的自防自救意識,以確保人身安全。

4、活動房、辦公室等臨時搭建房屋均採用鋼管豎向橫向在屋面頂部、坡屋面中部進行加固,在板房四角部位,及縱向兩側邊中部,採用地錨與地面拉結加固。

重型裝備:

1、挖掘機、旋挖鑽機、液壓靜力壓樁機等所有大型機械遠離山體和邊坡,撤離易積水地面,集中停放在空曠區域,避免損失。

2、履帶式起重機、汽車起重機應安排檢查,確保其各項防風裝置處於完好狀態。並將起重機起重臂降至駕駛室以平行高度,移位至錨定位置,錨固好錨定器,頂起頂軌器,關好門窗,斷開電源。

塔吊:

1、着重檢查施工塔吊,確保其順風轉動,將爬升套架降至地面或最高一道附着處,儘量降低獨立高度。放鬆主電線纜,防止塔吊旋轉絞死;塔吊垂直和水平距離應符合要求,並將小車收至適當位置,防止相互碰撞。

2、塔吊影響範圍處設立警戒線,禁止人員進入。並安排塔吊司機值班,加強設備巡查,及時發現並處理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

升降機:

施工升降機應將梯籠降至地面,切斷電源並檢查各項樓層卸料平台安全防護門是否緊閉且固定牢靠。

防水漏電:

1、現場電箱斷電並採用塑料膜包裹電箱,並用鐵線將其固定,防止颱風來臨時,雨水滲入電箱,導致漏電現象發生,避免傷亡情況。

2、實時組織工地的排水疏通,除照明、排水和搶險用電外,其他電源必須全部切斷,嚴防觸電事故發生,備好砂袋、抽水泵等防澇材料和設備。

防風物資保障:

1、設備類:潛水泵、泥漿泵、電箱、應急燈、手電筒、對講機。

2、工具類:鐵鍬、洋鎬、榔頭、太平斧、鋼筋剪刀、鋼絲鉗、保險帶。

3、防澇、防電用品類:絕緣手套、絕緣雨鞋、雨衣褲等

4、其他配套物資:編織袋、彩布條、安全帽、鐵絲、鋼絲繩、圓釘、泥桶等。

5、後勤保障類:備用車輛、急救藥物、抗台食物、飲用水等防颱物資。

6、各項目安排24小時值班聯防人員,保持電話24小時待機狀態。

颱風應急預案 篇18

一、指導思想:

防颱風、暴雨工作是關係到師生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的重要工作,為了切實保障師生安全和財產安全,提升幼兒園防汛防颱的處置能力,本着"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原則,特制定本預案。

二、預防步驟:

1、領導小組名單及聯繫電話

組長: 園長

組員:後勤組長

保教主任

工會主席

幼兒園啟動防颱防汛預案,實行24小時領導帶班,值班制度。

三、應急措施:

1、加強信息溝通,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

發生重大汛情,全體領導進崗到位,防汛防颱工作領導小組開始運作;分管領導向防汛防颱工作領導小組彙報汛情;全面部署抗台防汛工作。

2、預防為主:

1)清走廊。颱風登陸前,對陽台、走廊上的雜物、花盆等都要進行清理,以防止颱風登陸時,被風吹掉下來傷害到人。

2)關門窗。颱風、暴雨來臨時,風力、雨量較大,要關好門窗,防止風、雨損壞門窗、傢俱和造成人員傷亡。

3)門衞對全校下水道和主要集水井進行全面的疏通。

4)對校建築房屋上的天溝、落水管疏通,對全校大樹進行修剪和加固。

5)對全校建築物的避雷設施及室外電線做全面安全檢查。

6)對室外天線、空調室外機、外懸掛物做全面安全檢查。

7)各部門的室內電源、插座、門窗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8)因颱風造成電路、電線中斷,應及時關閉電源開關,啟用應急燈、電筒或蠟燭照明。

四、保障措施:

預案啟動後,幼兒園做好預警和信息記錄。召開緊急會議,在最短的時間內,以電話等形式對幼兒園防汛防颱工作進行部署,通報台汛動態,佈置防汛防颱、搶險救災要求和任務。

隨時與上級部門單位保持密切聯繫,加強信息溝通,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