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應急預案 (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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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儘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單位應急預案 ,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單位應急預案 (15篇)

單位應急預案 1

一 制定目

為應對醫院突發性大面積停電事故,迅速有序地組織和恢復供電,確保病人生命安全和減少財產損失,保證醫院用電暢通,促進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化和規範化,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二 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突發性大面積通電事故(下稱大面積停電事故)是指因嚴重自然災害重要設施損壞或遭受破壞等原因造成突發性全院大面積電力系統安全防線失效,電網發生大面積瓦解或崩潰事故。

三 應急原則

大面積停電事故處理工作貫徹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方針,遵循統一領導,完善機制,明確責任,加強合作,快速發應,措施果斷原則。

四 組織機構

醫院成立大面積停電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搶修隊。

1 醫院大面積停電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院長

成員:人事行政部經理

後勤主管

電維修工

職責:

(1)做好日常安全供電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範大面積停電事故發生。

(2)發生大面積停電事故時,及時做好停電事故應急工作,儘快恢復供電。

(3)根據大面積停電事故嚴重程度,決定啟動和終止應急預案處理。

(4)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並向社會公佈處理。

(5)必要時請求外力支援處理。

(6)領導小組組長是履行本預案規定第一責任人。成員單位應在領導小組統一指 揮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合作,做好大面積停電事故時社會綜合應急工作。

2 應急搶修隊

隊長:後勤主管

成員:電維修工

職責:發生事故時,組織人員實施救援行動;向指揮小組彙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供電部門發出求援請求,事後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

五 應急程序

(一)後勤部門電工班應急程序

1計劃性停電應急程序

(1)電工在接到供電公司通知停電電話或以其他形式停電通知時,必須問清楚停電時間,停多長時間及停電原因,做好記錄,如不在本班次,應在交接班時交接清楚。

(2)通知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夜半通知總值班人員),説明停電原因,具體停電時間,停多長時間,並做好備用第二電源準備工作。

(3)如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在時間允許情況下,應由人事行政部以書面形式向各部門發出通知。

(4)如時間緊急,應在接到供電公司通知後,立即通知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夜間通知總值班人員),説明情況,由人事行政部向各部門發出通知,重要科室要跟科主任護士長講清停送電時間,並制定好停送電計劃。

(5)在停電前30分鐘到配電室,做好切換備用第二電源前期檢查。停電時要在15分鐘中保證備用第二電源正常啟動和輸送。

(6)在停電前10分鐘,將全部客用電梯停置1樓位置。

(7)當外網停電後,啟動發電機電源,保證手術室急診科等重點部門供電。

(8)做好備用第二電源運行記錄及恢復市電供電後記錄。

2 臨時性停電應急程序

(1)出現臨時性停電時,應立即電話詢問供電公司,問明停電原因及停電時間長短。

(2)通知應急小組組長或總值班,説明情況。

(3)如停電時間較短(10分鐘之內)應等待市電來後送高低壓電。

(4)如停電時間較長,應立即準備切換備用第二電源。

(5)因各種原因雙電源均啟動不成,應儘快啟動備用發電機,保證重點科室供電。

(6)做好備用第二電源運行記錄。

(7)醫院內部原因停電時,要查明停電原因,是高壓電路還是低壓電路。如果高壓電路出現故障,醫院電工立即導入備用電源,應及時與供電部門搶修班聯繫,儘快恢復,保證用電;如果醫院抵押電路出現故障時,應快速查明原因,按照操作規定恢復電路。

(二)部門科室應急程序

1 各科室接到停電通知後,應該在允許情況下吧所有及其電源切斷,待電路恢復正常後再投入使用。

2 接到停電通知後,立即做好停電準備。如有搶救患者使用備用電源。

3 突然停電後,立即尋找搶救患者及其運轉動力方法,維持搶救工作,並開啟應急燈照明等。並應及時通知電工或總值班。

4 危重患者手術中使用呼吸機患者平時應在機旁備有簡易呼吸器,遇突然停電,醫護人員立即將呼吸機脱開,使用簡易呼吸器維持呼吸。使用電動吸氮患者,用50ml注射器接吸氮管吸氮。

5 如雙線均突然出現供電故障,院內發電機供電前,醫護人員則應首先保證病人搶救;護士應沉着鎮靜,上呼吸機者採用手抱球法,上監護儀者採用人工測血壓脈搏,電動吸氮者則採用50毫升注射器接吸氮管抽吸等,嚴密觀察並請變化,其餘工作人員則立即電話通知電工,人事行政部,並採用應急燈供照明。

6 加強巡視病房,安撫患者,同時注意防火防盜。

7 電梯遇到突然停電後,後勤人員要做好乘客思想工作,向外面打電話,用人工方法把所有乘客放出去。

六保障措施

1 電工日常應做好發電機維護保養工作,保證發電機隨時投入使用。

2 電工平時要掌握供電知識和操作規範,注意操作安全。

3 臨牀科室常規備有應急燈電筒等照明用物,定期檢查,保持完好狀態。

4 後勤部門要組織進行應急停電演練,每年1-2次,通過演練,使大家熟悉掌握突發停電應急處置程序,確保病人安全。

單位應急預案 2

為保證我局網絡與信息系統安全,防範蓄意攻擊、破壞網絡系統及傳播、粘貼非法信息等緊急突發事件的發生,結合我局網絡信息化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保障網絡信息的合法性、完整性、準確性,保障計算機及相關配套設備、設施的安全及運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絡與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

二、組織機構。

成立網絡與信息安全領導小組。

三、應急預案。

(一)黑客攻擊時的緊急處置措施;

1、當有關人員發現網頁內容被篡改,或發現有黑客正在攻擊時,應立即向局信息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情況。

2、日常應急辦公室網絡安全管理人員應及時趕到現場,並首先將被攻擊的服務器等設備從網絡中隔離出來,保護現場,並同時向局信息安全領導小組通報情況。

3、網絡管理員負責被攻擊或破壞系統的恢復與重建工作,並及時追查非法信息來源。

(二)病毒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1、當發現有計算機被感染上病毒後,應立即向局信息安全小組辦公室報告,並及時將該機器從網絡上隔離開來。

2、接到通報後,應及時趕到現場,對該設備的硬盤進行數據備份,並啟用反病毒軟件對該機進行殺毒處理,同時通過病毒檢測軟件對其他機器進行病毒掃描和清除工作。

3、如果現行反病毒軟件無法清除該病毒,應立即向局信息安全領導小組報告,並迅速聯繫相關反病毒軟件商研究解決。

(三)軟件系統遭破壞性攻擊的緊急處置措施;

1、重要的軟件系統平時必須存有備份,與軟件系統相對應的數據必須有多日的備份,並將他們保存於安全處。

2、一旦軟件遭到破壞性攻擊,應立即向局信息安全領導小組日常應急辦公室報告,並將該系統停止運行。

3、日常應急信息安全崗人員負責軟件系統和數據的恢復,並檢查日誌等資料,確定攻擊來源。

4、事態嚴重的,立即向局信息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報告,並根據組長指示向公安部門或上級機關報警。

(四)數據庫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1、主要數據庫系統應及時進行數據庫備份。

2、一旦數據庫崩潰,值班人員應立即向局信息安全領導小組日常應急辦公室報告,並由日常應辦共室信息安全人員組織力量對主機系統進行恢復。

3、系統修復啟動後,按照要求將數據庫備份恢復到主機系統中。

(五)廣域網斷線故障緊急處置措施;

1、廣域網發生斷線故障後,使用或管理人員應向及時局信息安全領導小組報告。

2、日常應急辦公室網絡安全人員接到報告後,應迅速判斷故障節點,查明故障原因。

3、如屬我方管轄範圍,由網絡安全人員立即予以恢復。

4、如屬聯通部門管轄範圍,立即與聯通維護部門聯繫,要求修復。

5、如果恢復時間預計超過兩小時,應立即向局信息安全領導小組彙報。經領導小組同意後,應通知各部門相關原因,暫緩上傳上報數據,並向辦公室報告相關情況。

(六)局域網中斷緊急處置措施;

1、設備管理部門平時應準備好網絡備用設備,存放在指定的位置。

2、局域網中斷後,應立即判斷故障節點,查明故障原因,並向辦公室彙報。

3、如屬線路故障,應重新修復線路。

4、如屬路由器、交換機等網絡設備故障,應立即從指定位置將備用設備取出接上,並調試通暢。

5、如屬路由器、交換機配置文件破壞,應迅速按照要求重新配置,並調測通暢。

6、如有必要,應向局信息安全領導小組彙報。

(七)設備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1、服務器等關鍵設備損壞後,網絡管理人員應立即向日常應急辦公室報告。

2、日常應急辦公室網絡安全人員立即查明原因。

3、如果能夠自行修復,應立即排除故障,恢復服務器的正常運行。

4、如屬不能自行修復的,立即與設備提供商聯繫,請求派維護人員前來維修。

5、如果設備一時不能修復,應向局信息安全領導小組彙報,並告知相關部門,暫緩上傳上報數據。

(八)供電中斷後的設備運行緊急處置措施;

1、供電中斷後,機房管理人員應立即查明原因,向日常應急辦公室彙報。

2、如因局內線路故障,請局辦公室迅速恢復。

3、如果是供電局的原因,應立即與供電局聯繫,請供電局迅速恢復供電。

4、如果供電局告知需長時間停電,應做好以下安排:

(1)預計停電1小時以內,由UPS供電,網絡繼續運行。

(2)預計停電超過1小時,按正常關機程序關閉所有機房運行設備。

(九)關鍵人員不在崗的緊急處置措施;

1、對於關鍵崗位平時應做好人員儲備,確保一項工作有兩人能夠操作。

2、一旦發生關鍵人員不在崗的情況,首先應向值班領導彙報情況。

3、經值班領導批准後,由備用人員上崗操作。

4、如果備用人員無法上崗,請求上級單位支援。

(十)發生自然災害後緊急處置措施;

1、一旦發生自然災害,導致設備損壞,向縣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請求支援。

2、協助上級派遣人員尋找安全可靠的地點,重新構建新的系統和網絡,並將相關數據予以恢復。

3、協助上級派遣人員做好測試工作。

單位應急預案 3

為確保學院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出現事故停電、臨時停電及出現電力事故情況時,能夠得到及時妥善的處理,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各司其職的原則,及時控制局面,努力將因停電或電力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應急預案。

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制定學院停電及電力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2.建立健全學院停電及安全用電責任制度、違章用電和觸電報告制度、觸電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等各項管理制度;

3.加強學院停電後規範學生行為及安全用電的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員工安全用電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4.督促相關部門經常對公共部位電力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把問題消滅在萌芽之中;

5.組織各部門、系(院)經常進行寢室、教學樓、實驗(訓)樓、食堂、門面、職工宿舍安全用電情況檢查,對違章用電現象及時糾正;根據當前用電超負荷現狀,特別規定:空調上限控制温度為25℃,空調和小功率(小於750w)電烤火爐不得同時使用,不準使用大功率(大於750w)電烤火爐;

6.一旦發生停電或電力事故要積極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和協調工作;

7.做好學院內部蓄意停電及電力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三、防範措施

1.經常對學院的配電房、供電設施、設備及線路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排除,確保安全用電。

2.堅持夜晚值班制度,加強夜間的管護,確保夜間校園用電安全。

3.定時檢查應急燈是否完好,如不能用,應及時通知有關人員修理。

4.經常做好安全用電知識宣傳,讓師生了解和掌握安全用電常識,會用電、會防範。

5.經常維護好柴油發電機組,冬季加滿水箱防凍液、蓄電池電解液、機油,單台柴油發電機組備足10噸柴油,每週試運行發電機組半小時。

6.全院水電維修報警電話:82824800。

四、兩種情況下的停電處理方法及首要措施

1.接到停電通知的情況

在接到電業部門停電通知的情況下,水電班應事先將停電線路、區域、時間以及安全防範要求等情況通知師生員工、學院各系(院)、各部門(特別是食堂、學生公寓、施工工地)及學院教職工住宅區,以粘貼停電通知的形式發佈停電消息,讓大家做好準備。同時,水電中心應做好停電前的應變工作。

2.沒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發生停電的情況

在沒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發生停電的情況下,水電班值班室值班人員應立即通知全體在校電工對停電原因進行確認,弄清是學院內部故障停電還是校外原因停電。若系內部故障停電,應立即派人查找原因採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若系外部停電,一方面要防止突然來電引發事故,另方面致電電業局查詢停電情況,瞭解何時恢復供電,並將瞭解的情況及時通知應急領導小組及相關部門。

五、停電應急預案

1.學院召開重大會議、開展重要活動遇到停電情況時,根據需要由後勤處水電班使用柴油發電機組進行發電。

2.根據停電範圍與可能的停電時間啟動相應應急保安措施,門衞、保衞人員應加強警戒與巡視,加強重要部門、重點部位、重要設備的保衞工作。特別是人員密集的場所或部門,要根據情況做好宣傳引導、妥善安置、緊急救援或疏散,穩定師生情緒,防止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3.保衞處要配備自備保安電源、應急照明燈,水電班要配備必要的應急物資(處理內部電力故障需要的一些常用維修設備、工具和材料)。保衞處平時定期對內部的保安電源及設施進行檢查,如應急燈、出口指示、人流導向指示燈(牌)等確保安全設施完好,有效提高突發停電事件應急能力。

4.水電班20分鐘之內啟動柴油發電機組發電,優先保證供電順序為:水井抽水—學生食堂—教學樓、實驗實訓樓(白天)、學生宿舍(晚上)—辦公樓—職工住宅—其它。

5.教學樓晚自習大面積停電的緊急預案:

若出現停電情況,教師首先將學生控制在教室內,維護秩序,穩定學生情緒,等待來電或在教師和教學樓管理員指揮下,使學生安全離開教學樓;教學樓管理員要迅速瞭解情況,通知水電值班室,值班室要及時告知水電班負責人,水電班負責人要儘快安排人員進行維修,如停電不能在短時間內恢復。學生工作人員和教師要有序疏散學生,防止踩踏事故;疏散學生時,老師控制樓道、樓梯口,組織學生有序疏散;學生下樓梯一律靠右邊行走,禁止學生在疏散過程中停住彎腰去繫鞋帶或撿丟下的物品;各樓層疏散必須錯開時間,防止擁擠、踐踏。

6.宿舍停電的緊急預案:

管理員在第一時間通知值班領導,並聽從值班領導的安排;停電後,各個宿舍學生必須保持安靜,嚴禁大聲喧譁、嬉鬧;寢室長指揮本宿舍學生在寢室休息,並注意安全;在此期間,學生嚴禁互串宿舍或到樓下;寢室樓門衞管理員一定要負起責任,及時解釋情況,督促學生就寢並處理應急事件。

7.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1)立即切斷電源。可以採用關閉電源開關、用乾燥木棍挑開電線或拉下電閘。救護人員注意穿上膠底鞋或站在乾燥木板上,想方設法使傷員脱離電源。

(2)脱離電源後立即檢查傷員,發現心跳呼吸停止立即進行心肺復甦。應堅持不懈地做下去,直到醫生到達;首先,要儘快把他仰面放平進行人工呼吸,進行人工呼吸時,搶救人員騎跪在觸電人員身體上部(注意不要壓在其身上),雙手按在觸電人員胸部上下反覆按壓,按壓的速度每分30-40次,或按這樣的速度進行口對口的人工呼吸,直至觸電人員有心跳,有呼吸為止;心臟按摩,搶救人員雙手按在觸電人員的左胸心臟部位有節奏的按壓,每分鐘60-70次,直到有心跳為止。

(3)對已恢復心跳的傷員,千萬不要隨意搬動,以防心室顫動再次發生而導致心臟停跳。應該等醫生到達或等傷員完全清醒後再搬動。

(4)出現事故視情況及時撥打120或110,趕赴現場搶救。

(5)觸電引發火災安全事故的緊急預案:

①立即切斷電源;

②利用各部位消防器材,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撲救和自救;

③人員撲救的同時根據火災情況向消防部門報警;

④打開所有安全通道、組織師生疏散;

⑤及時通知相關領導。

六、調查與處理

1.根據觸電事件發生的過程,分析事故的原因、結果、經濟損失等調查情況上報上級部門。

2.對造成電力事故的部門和個人,根據學院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3.對造成嚴重事故,通過學院保衞部門轉送司法部門處理。

單位應急預案 4

一、指導思想:

為應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城區突發性停暖、供暖設施損壞、與供暖有關的人員傷亡等供熱安全突發事故,總公司必須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搶修搶險和救援應急處理機制,保證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本預案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指導,應急處置工作以總公司統一指揮、有關各方協調一致的原則,從對人民羣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角度出發,做到確保供熱設施正常運行,提高對供熱事故的處置能力和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供熱事故對人民羣眾的影響。總公司在區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全面領導下負責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在人員設備安全的情況下將供熱突發事故影響降至最低程度。

二、編制目的

為確保城區供熱的安全穩定運行和有效防止供熱事故的發生,切實提高應對供熱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預防各類供熱事故,能夠高效、有序地做好搶險、排險、搶修及救援善後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儘快恢復供熱,最大程度地減少大面積停熱現象,保障廣大熱用户的生活與工作秩序,特制定本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三、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一)城區供暖主要危險源包括:供熱管網、換熱站壓力容器、電機水泵等轉動的機械設備、高低壓配電櫃、電源、外網輸水熱網等。

(二)供熱管網破裂或管網支架損壞等原因可誘發燙傷、砸傷等事故,影響小區供暖,及人員安全等。

(三)供暖危險源因突發原因出現事故影響供暖及危及相關人員安全等。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職責

(1)組織協調供熱突發事故的應急搶修搶險工作,落實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有關工作。

(2)及時瞭解掌握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區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處置措施。

(3)貫徹上級有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政策、方針,根據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擬定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有關成員對事故積極開展搶修搶險救援工作。

(4)組織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技術演練、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5)負責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6)其他有關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的重要工作。

(二)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

總指揮:劉海龍

副總指揮:裴保信、張祥貴、徐衞民、陳宏、張國峯

成員:孫冬梅、巨長庚、高長亞、李浩、於威、孫景啟、

賈永生、周仲民、韓建軍、秦偉、黃偉、孫開鬆、

舒磊、陳福雷、馬維峯、張海東

應急救援隊伍:

專家技術組

組長:張祥貴

成員:裴保信、孫冬梅、孫開鬆舒磊、陳福雷、馬維峯、

張海東、周仲民、巨長庚

物資保障組

組長:徐衞民

成員:黃偉、胡濱、王磊、劉超

應急車輛組

組長:孫景啟

成員:孫強、孟昭君、種傳偉、李天劍、陸江

安全保衞組

組長:巨長庚

成員:慄興蓮、張勇、張鋭、李然

運行一處

隊長:舒磊

成員:劉玉海、劉保華、黃石、高玉芳、張強強、

劉金中、袁偉輝

運行二處

隊長:馬維峯

成員:王兆宏、葉峯、高繼海、賈玉霞、王鈺、

運行三處

隊長:孫開鬆

成員:韓方舉、孟磊、温濤、謝明、石峯、張立華、

李中秋、單志國

運行四處

隊長:陳福雷

成員:巨長安、孫炳華、韓兆立、姜濤、杜勇、張瑞傑

運行五處

隊長:周仲民

成員:黃崇亮、薛開渠、孫中龍、李坤、趙汝峯

管線所

隊長:張海東

成員:陳雷、張景峯、蔡青、王璨

五、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1、各運行處、安全保衞處、生產技術處、管線所、調度中心負責對供熱管網監測、調控、處置工作,工作目的是確保供熱管網的安全穩定運行。各運行處、管線所負責對供熱管網進行巡檢巡視,調度中心每日抄報外網壓力温度情況,各運行處按照各自負責供熱區域對換熱站內供熱設備一小時一巡視,並填報運行分析記錄報表,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安全保衞處負責供熱管網安全運行預警工作,對供熱安全運行狀況資料進行收集、彙總和分析並做出報告上報總公司。

2、在轄區供熱覆蓋範圍內建立多個測温、測壓點,與各換熱站操作系統組成監測網絡,按要求定期對供熱温度壓力進行檢測分析,發現超温、超壓情況各運行處、調度中心立即處理,確保管網安全。

(二)預警行動:

1、預警信號發生後,由運行調度部門立即向全體搶險組織機構彙報並儘快向現場負責人發送預警報告,各部門進入預警狀態,隨時準備投入搶修搶險工作。

2、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發出啟動本預

案的指令。

六、信息報告程序:

(一)總公司在單位值班室和安全保衞處設立應急電話,24小時專人值班,應急電話為:3197585、3158870.值班室應明示各應急小組通信聯繫人及電話。

(二)供熱突發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迅速報告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指揮部)。

(三)應急指揮部值班人員接到應急電話後,立即向有關事故應急小組及負責人彙報。重、特別重大事故,可直接嚮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同時按規定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

(四)根據事故性質,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七、應急搶修搶險程序

(一)響應分級按轄區供熱事故嚴重程度、性質和影響時間,分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設備臨時故障、臨時停電以及供熱支管網破裂等導致的停熱,在12小時(含12小時)內恢復供熱的。

2、重要事故:一、二次供熱管網或換熱站故障、外網主熱水管網損壞、爆裂等原因導致事故停熱12--48小時(含48小時)內仍不能恢復供熱的。

3、重大事故:因供熱管網或換熱站突發事故對附近居民生命財產構成重大影響的,同時因事故導致長時間停熱,48小時以上仍不能恢復供熱的: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內無法恢復供熱的。

(二)搶修搶險程序

(1)工作現場突發事故發生後,由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指揮與協調,通知有關各應急救援小組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修搶險。突發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首先必須進行人員救援工作,要在第一時間聯繫相關醫院同步展開救援。專家技術組、後勤保障組、應急車輛組、安全保衞組應立即按照各自職能開展工作,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及時處理應急搶修搶險工作。

(2)召集調動應急力量:各應急救援小組接到應急指揮部指令後,必須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險人員、物資、設備等迅速運送到事故現場指定位置聚集,並聽從現場總指揮的調動指揮,及時快速展開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人員設備安全。

(3)現場總指揮按照本預案確立的基本原則、認真聽取專家技術組建議,迅速組織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進行應急處置工作,並且要與各應急救援隊保持通訊暢通,隨時瞭解掌握現場情況,做好指揮協調工作。

(4)當事故現場有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能滿足搶險要求時,

指揮部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請求給予支援幫助。

(5)現場處置:事故發生後,應急車輛組保障車輛充足,安全保衞組負責保護好現場,對危險地區周邊進行警戒封閉,要確保現場工作人員及周邊羣眾的安全。如發生特殊險情時,應急指

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技術組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必要地應急處置措施。

(三)搶修搶險處置措施

1、當供熱管網架空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應急救援隊伍接到指令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實地瞭解情況,並將漏水管線解列,做好各項安全保護措施後方可進行應急搶修工作。

2、當供熱管網地埋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趕赴現場,實地瞭解情況,同時將現場情況向指揮部彙報,指揮部組織相關小組立即趕到現場,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應急搶修方案。應急救援隊伍將漏水管線解列,組織人員、機具進行搶修。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採取應急供熱的臨時措施。

(四)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事故處置完畢並恢復正常供熱後,由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作出決定,並由指揮部辦公室通知相關部門和各應急搶險隊,各部門負責人安排本部門恢復正常工作。應急結束後由指揮部辦公室(安全保衞處)負責對事故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上報。

八、搶修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一)應急救援車輛、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處置突發事件必備設備,必須按搶險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應急救援物資、防護裝置包括防護勞保、應急燈具、

滅火器、快速搶險工具等。

(三)應急救援物資、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實行在崗備用,並做好維護保養,隨時保持完好無損備用狀態。

(四)每年10月底前,各相關小組將下一年度所需應急救援材料、機具、設備儲備計劃嚮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彙報,確保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正常。

(五)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明細台帳。

(六)應急救援物資不得挪做他用。指揮部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有權動用一切應急救援物資。

九、善後處理:

(一)應急搶修完畢後,應立即組織現場清理、生產及生活恢復工作:同時對應急行動過程進行綜合評價,整理應急記錄(包括筆錄、攝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資料),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寫出應急總結報告,24小時內上報區政府備案。

(二)應急總結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單位、時間、地點,事件過程描述,傷亡情況,經濟損失,動用救援力量,參與救援

人員,搶險救援情況,應急行動中反應的問題,經驗及教訓。

(三)應急指揮部要認真分析轄區供熱突發事故原因,從轄區供熱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向有關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避免相類似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羣眾用熱安全。

(四)應急救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制定下達糾正和預防措施認真做好監督落實工作,並定期組織檢查驗收。

十、責任

對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拒不執行預案、不服從統一指揮,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由總公司給予通報批評,違紀或違法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一、附則

1、監督檢查

總公司負責對本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預案管理與更新

(1)下列情況要對預案進行修訂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發生變化。

(2)行政機構或有關單位、部門職責發生變化,需對組織結構與職責作相應調整。

(3)應急行動或演習中發現問題和出現新情況,應適時進行

修訂。

(4)影響預案執行的其他條件發生變化,預案需要修訂。

本預案由熱力總公司負責編制和解釋。

本預案自頒佈之日起實行。

單位應急預案 5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單位各科(部)室、各子公司和轄區企業關於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等工作。

二、基本原則

本預案以疫情防控的預測、預防為重點,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責任到人,實施聯防聯控、羣防羣治,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在本單位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下,建立疫情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有效控制和消除疫情危害,確保疫情不在轄區內發生和蔓延。

三、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龔鋭區東部新城(食品園區)管委會主任

副組長:石秀章區城投公司董事長

王海豔區東部新城(食品園區)管委會黨工委副書記

王昌鵬區城投公司總經理

成員:胡光德區東部新城(食品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何文發區東部新城(食品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蘭東海區東部新城(食品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何勤區城投公司副總經理

張奇區城投公司副總經理

龍櫻區城投公司副總經理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王海豔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各科(部)室、各子公司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疫情防控處置工作,綜合科負責具體處理日常事務。

(二)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貫徹落實中央、市委、區委有關疫情防控的決策和工作要求;負責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負責疫情防控重大事情的決策;負責指揮協調管理疫情防控工作。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分析、研究疫情防控工作形勢,落實本單位疫情決策,負責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負責落實人員管控工作;負責疫情防控的統籌協調工作;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等工作;指導各相關部門做好宣傳教育、防控措施、環境衞生等工作。

3.綜合科工作職責

負責與上級部門彙報疫情防控工作情況,及時溝通,傳達疫情防控相關信息,組織協調本單位各科(部)室、各子公司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負責做好疫情防控相關物資保障工作;對本單位公共區域重點組織消殺;做好疫情時期食堂用餐及用餐管理。

4.黨羣科工作職責

負責做好疫情時期宣傳教育、意識形態、輿論引導,及時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用微信公眾號等平台,宣傳報道有關疫情防控工作各項要求,提示、提醒幹部職工做好自我防護;加強對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職工的排查。

5.羣眾工作部職責

嚴格做好來訪人員詢問登記,負責進入辦公區域的車輛和人員登記、詢問、檢查,體温超過37.2℃的一律不得進入,必要時到醫院就診。

6.安全管理科職責

負責做好本單位和轄區安全防控及監督管理工作;及時檢查、監督、指導衞生安全等工作。

7.企業服務科職責

負責轄區內工貿企業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和督查。

8.建設管理一部、建設管理二部職責

負責轄區在建項目、自建項目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和督查。

9.市政園林管理部職責

負責親水帶狀公園、沙溪公園等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和督查。

10.各科(部)室、各子公司疫情防控職責

落實本單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負責管轄區域和本科室職工可能發生的疫情監控和預防;負責本單位區域內發生疫情的初期處置;向本單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疫情情況。

四、防控措施

(一)對幹部職工廣泛開展科學普及和疫情防控、疾病治療知識的宣傳教育,及時傳達上級有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告知職工加強自我防護。保持個人良好清潔習慣,避免進入人員密集場所,積極參與聯防聯控。

(二)嚴格做好來訪人員詢問登記,控制人員、車輛進出,嚴禁情況不明、狀態異常的人員進入。嚴格核查外來人員有關信息,做好身份證、聯繫電話等登記建檔工作,來訪人員必須佩戴口罩和體温檢測,體温超過37.2℃的按要求回家隔離或到醫院就診,並核實疫情期間行程。

(三)綜合科組織對公共區域和辦公區域等進行預防性消毒,設定臨時隔離區,集中回收和處置廢棄的口罩及防護用品。

(四)疫情期間,儘可能減少人員聚集和麪對面會議;原則上不安排職工前往傳染病和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的發生地出差,如確實需要,需經疫情防控工作小組審核批准,同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備。

(五)及時報告異常情況,對有境外和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和接觸史的人員、與疑似或確診病例有過或可能有過接觸史的人員信息以及外來人員情況信息進行核實、統計、報告。

五、應急響應程序

本單位應急響應程序:

(一)如發現有發熱、乾咳症狀時,由所在科(部)室立即向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並安排對該員工進行單獨隔離。

(二)外來人員出現發熱、乾咳等症狀時,應當立即向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安排隔離並向上級部門和所屬或業務關聯單位報告。

(三)隔離疑似症狀人員後,綜合科立即調查旅居史、接觸史,並向疫情防控工作小組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症狀(如發熱、乏力、乾咳等),是否有境外或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或接觸史、是否有感染患者接觸史等情況,作出綜合分析判斷及處置決定。

(五)疑似病例病發前28天如有境外或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或人員接觸史、有感染患者接觸史的.,綜合科應與上級防疫部門或指定門診醫療機構進行聯繫,對疑似病人及時進行甄別、治療和運轉。

(六)疑似病例病發前28天無境外或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或人員接觸史、有感染患者接觸史的,由綜合科安排防疫應急車輛將病人轉運至指定的發熱門診進行觀察治療。

(七)綜合科對疑似病例或異常人員工作場所進行消毒,對應急車輛進行消毒。

(八)若一次性出現多人發熱或陸續出現疑似病例,視情況採取封閉或停產停工措施,最大程度減少員工集中、分散保護。本單位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配合上級疫情防控部門調查情況,做好防控工作。

(九)出現疑似病例,全體人員積極配合調查和隔離處置,將疫情擴散風險降至最低。

轄區企業、在建項目、自建項目應急響應程序:

(一)如發現有發熱、乾咳症狀時,由所在企業、項目負責人立即向園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通惠街道報告,並安排對該員工進行單獨隔離。

(二)隔離疑似症狀人員後,園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通惠街道立即對該人員旅居史、接觸史開展調查,並向區疫情快速反應小組報告。

(三)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症狀(如發熱、乏力、乾咳等),是否有境外或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或接觸史、是否有感染患者接觸史等情況,作出綜合分析判斷及處置決定。

(四)疑似病例病發前28天如有境外或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或人員接觸史、有感染患者接觸史的,園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繫通惠街道向區疫情快速反應小組或指定門診醫療機構進行聯繫,對疑似病人及時進行甄別、治療和運轉。

(五)疑似病例病發前28天無境外或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或人員接觸史、有感染患者接觸史的,園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繫通惠街道安排防疫應急車輛將病人轉運至指定的發熱門診進行觀察治療。

(六)若一次性出現多人發熱或陸續出現疑似病例,視情況採取封閉或停產停工措施,最大程度減少員工集中、分散保護。園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通惠街道配合疫情防控部門調查情況,做好防控工作。

(七)出現疑似病例,全體人員積極配合調查和隔離處置,將疫情擴散風險降至最低。

六、應急處置要點

(一)發現人應儘可能的避免與患者直接接觸或近距離接觸。並離開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間或辦公室等場所。在現場附近把守,防止人員進出,等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其他人來。

(二)發現人和其他人不得接觸患者觸碰或使用過的一切物品。

(三)應急處置過程中,其他人員應儘可能避免與患者直接接觸或近距離接觸,不得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進入患者發病地點,以防感染。

(四)發現疫情後要做好人員情緒穩定工作,對密切和可能接觸人員、接觸地點、全體職工身體狀況調查、核實、報告。

(五)領導小組辦公室配合上級防疫部門調查、登記病人或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觸史。對密切接觸者按規定進行流行學調查,並根據情況採取集中隔離或者分散隔離的方法進行醫學觀察。

七、信息報告

(一)實行24小時應急值班,值班人員要確保按時到崗,做好交接,杜絕真空期;要確保值班在狀態,及時查收信息,按程序進行處置。

(二)發現疫情疑似病例時,應立即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報告內容包括:時間、地點、症狀、人數等。

(三)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並啟動應急預案。

單位應急預案 6

一、組織領導

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做好此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組組成人員如下:

第一組長:謝黨恩

組長:張遠龍

副組長:向大紅、黃先斌、李海燕

成員:各股室負責人

聯繫人:毛元林、李曉波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黃先斌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統籌安排全局疫情防控工作。

二、目標任務

認真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的指示精神,採取:早預防、早發現、早隔離、早治療。以預防為主、增強意識;加強管理、明確責任;快速反應、及時處理。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心,加強組織領導,與社區、鄉鎮及其他縣直單位建立聯動機制,全力做好防控工作。

三、應急保障

1、應急物質儲備。

由局長張遠龍負責。協調州縣應急物資供應,確保縣本級應急物資儲備到位。(工業消費品股牽頭,經濟運行、中小企業股配合)

2、工業企業疫情防控。

由李海燕副局長負責,按照局辦公室印發的《關於做好春節期間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督促指導工業企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經濟運行股牽頭,其他業務股室配合)

3、局機關疫情防控

由總經濟師黃先斌負責。按照局辦公室印發的《關於做好春節期間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局機關及二級機構各單位疫情防控工作(辦公室牽頭,其他各股室配合)。

4、行業部門疫情防控

由向大紅副局長負責,按照局辦公室印發的《關於做好春節期間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督促指導行業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化股牽頭,科技股等股室配合)

四、預警和信息報告及處置

1、科工局加強與縣委、縣政府、衞生健康主管部門應急預警和指揮調度系統的有效銜接。

2、接到有關部門的疫情通知或報告,由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傳達到機關各股室、工業企業及行業部門。

3、接到局機關院落及相關企業疫情報告立即報告所在社區或疾控部門。

五、應急響應與緊急措施

1、根據上級指示或實際情形,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緊急會議,分析情況,提出應急協調措施建議並組織實施。

2、應急響應的主要緊急措施

⑴、啟動應急值班制度。保持主要工作人員通訊聯絡暢通,編制值班表並公佈值班電話(0743-6223515),實行24小時值班。

⑵、建立應急報告制度。通過指揮調度,密切跟蹤疫情。提出快速上報有關信息的具體要求,及時向上級報告。

3、應急結束

應急響應達到預期目的後,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及時提出結束應急響應的建議,同時提出恢復和處理方案,集體討論研究後實施。

單位應急預案 7

1、總則

為了加強和規範我公司在環保設施運營管理過程中,對惠州企業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工作管理,預防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提高本公司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環境污染突發事件及其造成損失,維護本公司及企業穩定,保護環境,促進公司、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廣東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2、使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應對本公司在運營管理中發生的廢水、固廢處理系統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危險化學品廢棄污染事件以及各類事件應急措施。當事故超出我公司可控制能力以外時,要立即通知相關部門,由政府相關部門領導我公司進行處理。

3、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惠州企業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體系由應急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機構、專家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組成。

3.1領導機構

突發環境事件應由領導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公司運營管理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企業法人或者總經理任組長,運營管理主任副組長,其他技術、生產、工程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應急領導機構設在公司辦公室。應急領導組負責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協調聯絡應急指揮部各部門;遇到重大突發事件時,及時瞭解情況,嚮應急指揮部報告並提出處理建議;按照應急指揮部下達命令和指示,組織協調、落實全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本司應急組成員組織圖見附表。

3.2各成員職責

應急指揮中心負責統一協調突發環境污染應對工作,各專業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專業領域突發環境污染應對工作,必要時應與客户,當地政府溝通合作,尋求最適處理方法。

遇到重大和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要馬上聯繫當地省或市環保局,由該部門負責指導、協調、組織。

3.3綜合協調機構

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管理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作為突發環境污染應急管理綜合協調機構。負責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彙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3.4專家諮詢機構

環境應急指揮中心設立突發環境事件專家諮詢機構為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專家組,聘請有多年環保經驗及相關科研單位人員組成。

主要工作為:為環境應急指揮中心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做好參謀,並參與和指導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5應急救援隊伍

應急救援的隊伍由環境科組織成立,其主要只能:

(1)負責定期宣傳、培訓與演練環境應急領導機構及相關部門應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

(2)負責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和重要目標工作人員培訓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環境應急處置、檢驗、檢測等專業人才。

(3)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範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4)善後處置在處理好污染、維修好設備後,組織有關專家對污染範圍進行科學評估、分析最可能原因。針對於此對設備進行加裝或改造避免下次有類似事件發生。

4、預防和預警

4.1信息處理

環境應急領導組有關成員,要針對各種可能會在公司內發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作出完善預測預警機制,要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原則。

4.2預防工作

(1)開展對產生、貯存、運輸、銷燬廢棄化學品普查,掌握公司內危險污染源種類、危害及地區分佈情況。瞭解國內外由於該污染而引發事件以及對應方法和現今對該污染處理技術信息、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

(2)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假設、分析和風險評估工作,完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4.3預警及措施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涉及範圍,將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分為四級,預警級別由低到高,顏色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紅色。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採取措施效果,預警顏色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突發環境事件預警發佈由應急領導組委任各相關部門負責人負責。收集到有關信息證明突發環境事件即將發生或者發生可能性增大時,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執行。

進入預警狀態後應急領導組,應當採取以下措施:

(1)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採取措施處理事故

(2)發佈預警公告,通知各相關部門。

(3)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人員,並進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並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5)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行為和活動。

(6)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4.4預警支持系統

(1)建立環境安全預警系統。建立重點污染源排污狀況實時監控信息系統、突發事件預警系統、環境安全評價科學預警系統、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系統。

(2)建立環境應急資料庫。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數據庫系統、生態安全數據庫系統、突發事件專家決策支持系統、環境恢復週期檢測反饋評估系統、輻射事件數據庫系統。

(3)建立應急指揮技術平台系統。根據需要,結合實際情況,建立有關類別環境事件專業協調指揮中心及通訊技術保障系統。

5、應急響應

按突發環境事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分為特別重大(I級響應)、重大(II級響應)、較大(III級響應)、一般(IV響應)四級。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請求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

5.1信息報送與處理

(1)突發環境事件報告時限和程序

突發環境污染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若發現廢水、危險固廢處理等突發環突發環境環境污染事件後,應在1時內向環境應急領導組報告,同時向廠環境主管部門報告,並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緊急情況下,可以越級。

(2)突發環境事件報告方式與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起1時內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後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後立即上報。

5.2指揮和協調機制

(1)指揮和協調機制

環境應急指揮中心成立環境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協調突發環境危險廢棄物、危險化學品泄漏、廢水應對工作。

環境應急指揮部根據突發廢水、固廢等環境事件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後援隊伍和事件所在地生產部門調查出污染源、污染種類、物質。各部門在接到事件信息通報後,應立即派出有關人員和隊伍趕赴事發現場,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預案和處置規程,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環境應急和緊急處置行動。

發生環境事件部門要及時、主動向環境應急指揮部提供應急救援有關基礎資料,環保、交通、水利等有有關部門提供事件發生前有關監管檢查資料,供環境應急指揮部研究救援和處置方案時參考。

(2)指揮協調主要內容

①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②派出有關的專家和人員參與現場的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工作

③協調各部門力量實施應急支援行動

④協調受威脅周邊地區危險源監控工作、

⑤協調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

5.3廢水、處理設備故障

污染事故設備故障導致廢水處理系統不能正常運行,要採取應急措施。

⑴廢水設備處理應急措施

①處理設施因設備故障等原因,而導致廢水處理系統不能正常運行,操作人員應及時報告維修部門進行搶修,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②廢水處理設施出現故障時,儘量減少污染排放,使廢水排放量減,同時採取人工方法進行處理。

出現超量排放時,應加大提升泵流量,同時加大曝氣量,儘量使污染減少到最。

出現故障時,公司應及時向主管環境部門彙報。

操作人員應每天對設施進行檢查,對出現異常現象或隱患,應及時解決或重點監視。

5.4信息發佈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分級,由各級環境應急領導組辦公室負責本級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對外統一發布工作。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要及時發佈準確、權威信息,讓員工做好防止、準備工作。

5.5應急人員安全防護

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環境事件特點,配備相應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程序。

(1)應急終止條件

符合下列的條件之一,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污染源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事件現場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必要;

(2)應急終止程序

①現場救援指揮部確認終止時機,或事件責任單位向現場救援指揮部提出申請;

②經過專家討論,取得一致意見,經現場救援指揮部批准;

③現場救援指揮部向所屬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3)應急終止後行動

①環境應急指揮部指導專家部門及突發環境事件單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類似問題重複出現。

②環境專業主管部門負責起草特別重大、重大環境事件總結報告,於應急終止後上報。

③由應急領導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會同個相關部門領導人進行商討,做出應急過程評價及應急預案。

6、應急保障

6.1資金保障

環境應急領導組各成員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需要,提出項目支出預算報財政部審批後執行。

6.2裝備保障

應急領導機構及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在積極發揮現有檢驗、鑑定、監測力量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加強危險化學品檢驗、鑑定和監測設備建設。

6.3通信保障

環境應急領導機構及相關部門要建立和完善環境安全應急指揮系統。配置必要有線、無線通信器材,確保本預案啟動時環境應急指揮部和有關部門及現場各人員之間聯絡暢通。

6.4人力資源保障

環境應急領導機構及相關部門要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隊伍,企業與上級環保政府部門組成環境應急網絡。保證在突發事件發生後,能迅速參與並完成搶救、排險、消毒、監測等現場處置工作。

6.5技術保障

環境應急領導組要建立環境安全預警系統。建立環境應急數據庫,組建專家組,健全環境應急機構。

6.6定期宣傳、培訓與演練

環境應急領導機構及相關部門應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環境污染事件預防常識和重要目標工作人員培訓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環境應急處置、檢驗、監測等專門人才。

6.7應急能力評價

7、後期處置

7.1善後處理

在處理好污染、維修好設備後,組織有關的專家對污染範圍進行科學評估,分析最有可能原因。針對於此對設備進行加裝或改造。避免下次有同類事件爆發。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着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和出現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8.2獎勵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個人和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8.3責任追究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對有關責任部門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對其甚至其部門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其他人員生命構成危害保留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權利。

不認真去履行環保法律、法規,引起突發環境事件;

不按照規定製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拒絕承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義務;

不按規定報告、通報突發環境事件真實情況;

拒不執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事件應急響應的時候臨陣脱逃;

盜竊、貪污、挪用環境事件應急工作資金、裝備和物資;

有其他對環境事件應急工作造成危害行為。

8.4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8.5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本公司環境應急領導組負責解釋。

單位應急預案 8

一、一般規定

1、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應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取得相應的消防行政許可手續後,方可開業或者使用。

2、單位場所實施改、擴建及裝修、維修工程時,應與施工單位在訂立合同中按照有關規定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3、單位應當將容易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二、火源管理

1、單位應建立用火用電用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應明確用火用電用氣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2、用火用電用氣設備應由具有職業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作業中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明確用火、動火的審批範圍、程序和要求以及電氣焊工的崗位資格及其職責要求等內容。

3、用火安全管理

1需要動火施工的區域與使用、營業區之間應進行防火分隔。

2電氣焊等明火作業前,實施動火的部門和人員應按照制度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滅火器材,落實現場監護人和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施工,作業完畢後,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餘火和飛濺的火星,並及時切斷電源。

3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明火作業的,應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4人員密集場所禁止在營業時間進行動火施工。

5室內場所嚴禁燃放煙花、焰火,不得進行以噴火為內容的表演。

6人員密集場所不應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況需要時應有專人看護。

7爐火、煙道等取暖設施與可燃物之間應採取防火隔熱措施。

4、用電安全管理

1採購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並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2電氣線路敷設、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電工操作。

3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

4電器設備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時應採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

5定期進行防雷檢測,對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長時間超負荷運行。

6當電氣線路發生故障時,應及時檢查維修,排除故障後方可繼續使用。

7單位場所營業結束時,應切斷營業場所的非必要電源。

5、用氣安全管理

1單位場所燃氣管路的設計、施工及燃氣用具的安裝、維護、保養、檢測應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安裝需滿足國家相關技術規範的要求;選擇持有《燃氣經營許可證》的燃氣供應單位供應燃氣。

2按照有關規定安裝可燃氣體濃度探測報警裝置和可燃氣體緊急切斷裝置,並定期進行測試、記錄,確保處於靈敏有效狀態。

3嚴格落實燃氣使用規定,使用合格正規的氣源、氣瓶和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器具,以及螺紋連接的不鏽鋼軟管、調壓閥等配件。

4禁止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使用、儲存燃氣;禁止在高層建築以及地下、半地下空間使用液化石油氣;禁止在同一室內同時使用含燃氣在內的兩種以上燃料。

5使用瓶裝壓縮天然氣的,應當按照規範要求設置獨立的瓶組供氣站,存放氣瓶的房間嚴禁使用明火、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廚房燃油、燃氣管道應經常檢查、檢測和保養,油煙管道每季度應至少清洗一次。

三、火災荷載管理

1、單位場所應嚴格按照國家建設工程消防技術標準,採用防火牆、防火門、防火捲簾進行防火分隔,嚴禁擅自拆除防火分隔措施。

2、建築外牆設置的外裝飾面或幕牆以及高層建築豎向管道井,應按照規定要求採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3、嚴禁採用夾芯材料燃燒性能低於A級的彩鋼板作為室內分隔或搭建臨時建築。

4、室內裝修裝飾材料要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要求,選取相應燃燒性能等級的頂棚、牆面、地面裝修材料以及窗簾、幕布。

5、建築內、外保温系統保温材料燃燒性能應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嚴禁採用B3級保温材料。設置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築,其外牆保温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

6、建築外牆的裝飾層應採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材料;建築高度不大於50m時,可採用B1級材料。

7、單位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銷燬等環節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密集場所嚴禁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確需使用的,應根據需要限量使用,存儲量不應超過一天的使用量,且應由專人管理、登記。

8、庫房內儲存物資應嚴格按照設計單位劃定的堆裝區域線和核定的存放量儲存;庫房內儲存物品應分類、分堆、限額存放;中間倉庫的儲量不應超過一晝夜的使用量;生產過程中的原料、半成品、成品應集中擺放,機電設備、消防設施周圍0.5m的範圍內不得堆放可燃物。

9、室外儲存物品應分類、分組和分堆(垛)儲存。室外儲存場所的總儲量以及與其他建築物、鐵路、道路、架空電力線的防火間距應符合相關規定。

10、嚴禁在生產、經營、儲存等場所設置人員居住場所,嚴禁在疏散通道、樓梯間內停放電動車或為其充電。

11、舉辦促銷、展覽、演出等大型活動,應事先根據場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納人數。活動期間應對人數進行控制,採取防止超員的措施。

四、消防設施管理

1、消防控制室管理

1消防控制室應制定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值班員職責、接處警操作規程等工作制度;

2消防控制室應實行每日24h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於2人,值班人員應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職業資格證書;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當在崗在位,認真記錄控制器日運行情況,每日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自檢、消音、復位功能以及主備電源切換功能,並按規定填寫記錄相關內容;

4正常工作狀態下,報警聯動控制器及相關消防聯動設備應處於自動控制狀態;若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應有確保火災報警探測器報警後,能迅速確認火警並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措施;嚴禁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

2、建築消防設施管理

1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應符合《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B25201)和《建築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程》(GA 503)等的有關要求;

2建築消防設施的管理應當明確主管部門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3禁止使用不合格以及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對消防設施、器材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部位、檢查及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時間等有關情況;

4建築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後即應保證其處於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不得擅自關停或長期帶故障工作。需要維修時,應採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後,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5定期對建築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巡查、單項檢查、聯動檢查,做好維護保養;

6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每日應進行一次建築消防設施、器材巡查,其他單位每週應至少進行一次。建築消防設施巡查應明確各類建築消防設施、器材巡查部位和內容;

7建築消防設施電源開關、管道閥門均應指示正常運行位置,並標識開、關的狀態;對需要保持常開或常閉狀態的閥門,應當採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

8每年對建築消防設施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9建立建築消防設施、器材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的登記制度。發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因故障、維修等原因,需要暫時停用系統的,應當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准,系統停用時間超過24h的,應同時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3、滅火器管理

1滅火器應保持銘牌完整清晰,保險銷和鉛封完好,壓力指示區保持在綠區;應避免日光曝曬和強輻射熱等環境影響。滅火器應放置在不影響疏散、便於取用的明顯部位,並擺放穩固,不應被挪作它用、埋壓或將滅火器箱鎖閉;

2對滅火器應加強日常管理和維護,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查,重點檢查滅火器型號、壓力值和維修期限,檢查數量不小於總數量的25%;

3存在機械損傷、明顯鏽蝕、滅火劑泄露、被開啟使用過或符合其他維修條件的滅火器應及時進行維修;

4應建立維護、管理檔案,記明類型、數量、使用期限、部位、充裝記錄和維護管理責任人。

4、其他消防設施管理

1依照國家建設工程消防技術標準不需要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單位,應安裝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和簡易噴淋裝置。

2大型人員密集場所、工業廠房、高層地下建築和易燃易爆單位等電氣火災多發場所,應安裝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3員工較多的單位(場所)應設置電動車集中充電停放點,集中充電停放點的選址和平面設計應符合相關要求,並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

五、安全疏散管理

1、安全疏散管理制度的內容應明確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定期維護、檢查的要求,確保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要求。

2、單位應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樓梯間。

3、人員密集場所在使用和營業期間不應鎖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門。

4、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防火門應保持完好,門上應有正確啟閉狀態的標識,保證其正常使用。

5、常閉式防火門應經常保持關閉,需要經常保持開啟狀態的防火門,應保證其火災時能自動關閉;自動和手動關閉的裝置應完好有效。

6、平時需要控制人員出入或設有門禁系統的疏散門,應有保證火災時人員疏散暢通的可靠措施。

7、安全出口、疏散門不得設置門檻和其他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且在其1.4m範圍內不應設置台階。

8、應急照明燈、應急疏散指示標誌應保持完好有效,發生損壞時應及時維修、更換。

9、消防安全標誌應完整清晰,且不應被遮擋。

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應安裝柵欄、捲簾門。

11、人員密集場所外牆門窗不應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窗户或陽台不得設置金屬柵欄,確需設置的,應能從內部易於開啟。

12、人員密集場所應在各樓層的明顯位置張貼安全疏散指示圖,指示圖上應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人員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説明。

六、消防安全標識管理

單位應當實行標識化管理,通過規範運用標誌、標識、標牌等可視載體,實現消防安全管理各個環節可視化、規範化;

標識傳達的信息應清晰、簡潔,可採用文字或圖例表述,標識顏色應當醒目並區別於四周裝修材料顏色,且應設置在明顯部位;

消防安全標識的製作、消防安全標識設置位置應符合《消防安全標誌》(GB13495—92)和《消防安全標誌設置要求》(GB15630—1995)的相關規定。

1、提示性標識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作業場地、水泵接合器、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配電房、消防電梯、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及專職消防隊、微型消防站、志願消防隊等應當設置顯示設施、部位名稱的標識;

2滅火器、室內消火栓、防火捲簾、常閉式防火門、消防泵、備用發電機、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報警閥、消火栓和自動噴淋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設置簡易操作説明、維護保養責任人、管道閥門的常開常閉狀態等內容的標識;

3儲油間、變配電室、鍋爐房、發電機房、廚房、化學實驗室、藥劑室、可燃物資倉庫和堆場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銷售單位,糧棉、木材、百貨等物資倉庫和堆場明顯位置應制作儲存物品標識牌,標識儲存主要物品的火災危險性和基本撲救方法;

4賓館、飯店的客房、商場、醫院病房和公共娛樂場所的包房等公共場所的房間內、樓層應設置安全疏散路線圖。

2、禁止性標識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樓梯、防火捲簾、消火栓、消防車道、登高作業場地、滅火救援窗口等應當設置禁止堵塞、佔用、圈佔和停放車輛等內容的標識;

2具有甲、乙、丙類火災危險的生產廠區、廠房、儲罐、堆場等部位及入口處應設置禁止煙火、禁止帶火種、禁止使用手機等標誌;

3存放遇水燃燒、爆炸的物質或用水滅火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危險的地方應設置“禁止用水撲救”標誌;

4在旅館、飯店、商場(店)、影劇院、醫院、圖書館、檔案館(室)、候車(船、機)室大廳、車、船、飛機和其它公共場所有明確禁止吸煙規定的,應設置“禁止吸煙”等標誌。

3、引導性標識

1消防水池、消防碼頭、消防取水點、市政消火栓、消防車回車場地、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設施、器材點周圍應設置消防安全引導性標識;

2引導性標識應通過柱式、地面箭頭或滿足視覺連續的間斷佈置等附着式方式,引導指向一定距離以外的消防設施設置點。

單位應急預案 9

一、指導思想:

水電的供給是住宿部為學生提供正常生活和活動的保障。為預防突發的停水停電事件,保證住宿部在停水停電的情況下能及時採取有效的應急措施,從容面對停水停電中事件,使住宿部正常、有序的工作。

二、應急組織機構:

由校長、政教處主任、住宿部主任、生活老師組成

(一)可預知性的停水停電

1、白天停電,不影響學生的使用,在送電後及時檢查各樓層照明用電恢復正常,發現問題及時排除。

2、晚間停電,把平時準備好的應急電筒充滿電,由上晚自習的老師組織好學生有序的護送回住宿部,再由生活老師送入寢室,進入寢室後,學生一律不得下樓外出。

3、在停電前燒好開水,提醒學生把各自的水瓶充滿開水,做好停水準備用臉盆存水。

4、生活老師將太陽能水罐存滿水,晚間洗漱水由手動太陽能系統供水。

5、加強人員巡視,杜絕任何形式的明火出現

6、向主管領導瞭解情況然後向學生解釋情況,宣傳節約用水。

7、利用太陽能系統定時向學生提供洗漱用水

8、停水超過24小時,將購置大瓶純淨水定量分發給學生飲用

9、停水超過36小時,將聯繫消防部門請求援助,提供學生的日常飲用水的供給

10、住宿部的地勢高,每日的供水必須加壓泵工作才能保證正常的學生用水,因此,當得知停電通知就必須做好停水準備

11、晚自習前停電,學生就在住宿部休息,增加部分老師加強管理,每層樓一個遠程應急燈

12、晚自習期間停電,在確定較長時間停時,在值班領導的指揮下,學生由當堂任課老師護送,安全有序的回到住宿部,由生活老師安排學生回寢室。

13、學生就寢時停電,樓道應急燈自動啟動,加強人員巡視。

單位應急預案 10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全省、全市、全縣關於做好“兩節”期間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做好我縣“兩節”期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弋陽縣“兩節”期間新冠疫情防控應急預案》的通知,為做好我局元旦春節(以下簡稱“兩節”)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編制的依據和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上饒市應對20xx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弋陽縣元旦春節期間新冠疫情防控應急預案》等編制,按照"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統一領導,壓實責任;預防為主,羣防羣控;依法科學,有序防控"的原則,進一步提高專項應急處置能力,全力降低和控制疫情的傳播及蔓延,科學、規範、有序的做好全局“兩節”期間疫情防控工作。

二、組織領導

成立縣應急管理局“兩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黨委書記、局長蔡敏任組長,局領導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局機關各股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加強“兩節”期間疫情防控工作的統一領導。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組、疫情處置組、應急保障組等4個工作組。

三、職責分工

綜合協調組:縣應急管理局辦公室牽頭、應急救援股、宣傳教育培訓股配合,負責收集疫情防控開展情況,協調配合縣衞健委、教體局等重點部門做好“兩節”期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負責值守應急信息彙總與上報工作;負責梳理本單位對疫情高風險地區返弋或返弋及家人有發熱感冒症狀人員的登記備案工作;要切實落實疫情防控常態化及"兩節"期間管理的主體責任,及時我局幹部職工的健康狀況,以及近期外出旅行情況;特別是排查從境外或國內中高風險地區返鄉人員,並按要求對相關人員規範開展隔離觀察、核酸檢測、排查追蹤、健康監測、隨訪管理等工作。

疫情處置組:縣應急管理局應急救援股牽頭,工貿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縣、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配合,對生產企業可能發生的疫情開展處置。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組:縣應急管理局工貿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縣、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執法大隊負責對“兩節”生產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和應對疫情防控工作進行督查檢查。

應急保障組:縣應急管理局救災股牽頭,防災減災股配合,負責“兩節”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的保障工作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風險意識。充分認識做好“兩節”期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複雜性,強化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細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實。

(二)加強防控意識,及時掌握動態。局屬部部門按照分工和職責要求,認真做好局幹部職工及家屬境外及國內高風險地區來弋人員的跟蹤、管理和服務工作,督促並提醒做好“兩節”期間疫情防控工作。

(三)嚴格責任落實,嚴守疫情防控。各工作組要認真履行職責,積極開展工作,因防控措施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加強應急值守,保障信息報送。嚴格執行24小時專人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加強信息報送,落實“日報告”“零報告”制度,不得遲報、漏報、瞞報、謊報。

單位應急預案 11

校車應急演練活動預案

1、活動目的

為了進一步營造校車安全運行良好工作氛圍,確保幼兒上下學乘車安全。讓校車司機和跟車老師熟悉幼兒在接送途中突發狀況時的應對措施,加強我園校車司機和跟車老師的工作責任心,同時進一步熟練優化我園校車接送工作的各個環節以及應對突發事件時的各項措施,我園決定於本月中旬開展校車應急逃生演練和全程接送演練。

2、活動時間

20xx年5月18日

3、參與人員

1.校車司機(武小貴、王勇)

2.接送老師(楊蘭、張爽)

3.副園長(趙瑩),助理(屈振宇)

4.乘車幼兒

4、活動內容

1.校車司機、跟車老師熟悉並確定活動方案和細則,並張貼“校車應急演練”等警示字。

2.清點幼兒人數,開始演練活動。

3.模擬校車拋錨,校車司機、跟車老師採取緊急措施,在確保幼兒安全的情況下,疏散幼兒並處理校車問題。如校車問題一時處理不了,聯繫交警,並通知幼兒家長,避免家長擔心。

4.模擬接送途中幼兒突發狀況(中暑昏迷)。小車司機將車停放在安全位置,跟車教師採取緊急措施救治幼兒,並撥打120急救電話。

5.如短時間幼兒轉危為安,則校車重新上路。

6.演練結束,清點幼兒人數,帶回各班教室。

5、演練總結

演練結束後,認真總結本次演練的效果,發現問題,不斷改進,確保我園乘車幼兒的人身安全,做好校車接送工作的每一個環節。形成材料型文件,以備查驗。

好孩子幼兒園

單位應急預案 12

為了加強運動會的安全管理,為了確保我園運動會順利舉行,保護師生及家長的人身安全,結合本園實際情況,做到安全第一、比賽第二、充分準備、渠道暢通、責任到人。經幼兒園研究特制定此次活動的安全預案。

一、領導小組

組長:黃桃

副組長:侯忠、吳葵

成員:全體教師

安保小組:候世歡、劉金平、袁國池

醫護人員:吳玉

組長:負責本次活動的全面策劃及協調,指揮活動期間安保工作的部署。

副組長:排查安全隱患,制定安全協議書,落實活動期間的方案、預案。

醫護人員:準備好急救包,隨時待命處理突發事件。

安保:負責在出入口把守,嚴格一人一卡進出運動場地。

小組成員:定點定人,負責本區域和本班的安全維護,組織好本場地人員各項活動開展,有任何情況及時向組長聯繫。

二、賽前安全工作

1.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劃分安全責任區,明確區域內職責。召開教職工會議,公佈預案、明確責任區、強化安全工作,時刻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班主任召開家長會議,進行安全教育,特別要向運動員進行各方面運動的常識教育,學會自我保護,掌握常規的安全措施,幼兒園及班主任就運動會過程中的每個細節提出紀律要求和注意事項。

2.策劃人員及各班主任在賽前認真檢查比賽器械及場地,保證運動員比賽安全。

3.設置安全責任崗,在運動會期間加強對運動場內外等重要地點的安全巡查工作,責任到人。

4.幼兒園保健室提前準備好急救藥品。

5.檢查員及時到位進行各項安全檢查工作。

三、比賽日安全工作

1、各班班主任精心組織,嚴格把關。對所有參賽幼兒的身體健康狀況,要進行全面細緻的瞭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目前身體狀況不適宜做劇烈運動的幼兒,動員其不要參賽。

2、加強場內安全保衞。由園領導組成保衞小組,負責比賽場地的安全工作;學校門衞加強門衞管理,嚴禁幼兒和家長私自出園門,嚴禁非法人員進入園內滋事,確保運動會安全順利地進行。

3、各班非運動員在運動會期間,按照指定位置就座,文明觀看比賽,若無班主任同意不得擅自離開觀看場地。班主任要隨時清點本班幼兒人數,對隨便離開的幼兒要及時查明原因。

4、要注意比賽安全。運動會前,各班做好參賽者的準備活動,並講明各項運動易出現的安全問題和要注意的事項,班主任老師要教育運動員在比賽中要聽從指揮,不違章操作。

5、運動會開始後,班主任、保健醫生必須始終堅守崗位,隨時準備處理可能發生的運動傷害或其他安全問題。嚴禁非運動員到比賽場地接人、帶跑。

6、大會退場時,所有班級須服從大會指揮按秩序退場。

四、應對突發事件的措施

比賽期間一旦發生突發性事件,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必須立即作出反映,及時瞭解和分析事件的起因和發展態勢,採取措施控制事件的持續時間和影響範圍,將損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1、一旦運動員出現挫傷、扭傷、肌肉拉傷等一般性損傷或劇烈嘔吐、眩暈、骨折、休克等較重症狀時,要採取以下措施:各組長、檢錄員要立即向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領導小組組長立即派醫護人員到現場救護。用電話與醫院聯繫,做好搶救的準備工作。並安排班主任護送傷者到醫院救治。及時聯繫家長,通知家長到醫院。

2、園外人員破壞會場秩序、經勸阻不離開運動場的,可由保衞人員強行將其帶離,拒不配合、情節嚴重的,視情況報110。

3、比賽中,如果出現各種不可預知的緊急情況,帶隊老師及時組織好幼兒,聽從大會組委會的統一指揮,按指定的路線有序撤離。

4、出現任何突發事件都要在第一時間與安全保衞組取得聯繫。

5、活動結束清點人數,有序離場。

單位應急預案 13

為落實《消防法》切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確保人員的生命及財產安全修訂此方案。

一、組織領導

1、成立以單位負責人為總指揮、單位分管安全為副指揮、單位防火領導小組為組員的預案指揮部、指揮部通常設在值班室或安全辦。

2、成立以各部或科室義務消防員為基本的消防隊伍。

二、處置原則與方法

(一)、處置原則:沉着冷靜、消於初期、忙而不亂、先人後物、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財產的損失。

(二)處置方法

1當得到報警信號經實地查看確定火災的危險性。

2事發部門領導立即組織本部門義務消防員和其他同志採取各種手段撲救爭取將火災消滅在初級階段並及時向119指揮中心報警。

3火災消除後、安全部門要做好現場的保護和調查火災發生的原因、及時總結教訓和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當發生火災,具有蔓延趨勢的:

(1)指揮部成員立即到指揮位置,組織人員疏散、財物的搶救。

(2)迅速向“119”報警並觀察火勢蔓延的方向和現場情況,開闢消防通道並向火場救災指揮部報告。

(3)發生人員疏散緊急命令,並利用廣播系統宣傳在人員疏散過程中應注意事項迫降消防電梯運送消防隊員和滅火器材到現場。

3、疏散方法

樓層消防隊員維持消防電梯前的秩序,必要的配備應急照明燈,為疏散人員指引方向,所有疏散人員應保持鎮靜,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疏散人員後消防樓梯上應靠右邊依次下樓,右手扶樓梯把手,左手搭在前一個人肩上緊接而下,嚴禁擠、推、搶道、防止發生傷人事故。

三、各類人員職責

(一)火場總指揮員職責∶

1、組織設立指揮部、瞭解火場情況。

2、確定一名副手到總機房負責通訊聯絡、確保通訊暢通,提高通訊效率和準確性。

3、確認火災類別等級,根據着火地點的燃燒物品、着火空間、範圍判斷火災類別、等級(在短時間內有能力自救的、可視為初級火情,火勢超初級火情的輕度或火勢雖小、但固有易燃易爆物品,可能引起爆炸和火勢蔓延的、應視為中級以上火情)

4、根據火災類別和等級確定是否向公安消防“119”報警,是否需要疏散人員、向各部門下達指令、明確分工。

5、組織滅火搶救隊伍,以各部門義務消防員為主體撲救火災,救護傷員、搶救物資等。

6、公安消防隊員到場後,及時取得聯繫、聽從消防人員指揮及火災現場的基本情況等。

7、火災災撲救後,組織人員保護現場、清點人員、物資做好善後工作。

(2)、安全辦職責

1、接警後立即趕到現場,並根據火場情況向總指揮部提供有效的撲救方案。

2、按總指揮指令負責現場指揮,組織義務消防人員和就近職工投入救人滅火、搶救物資、疏散員工。

3、立即派人向火場運送滅火器材。

4、根據滅火需要,確定是否起用消防滅火系統。

5、指派人員在底層控制電梯使用和維護秩序。

單位應急預案 14

為完成**下達的緊急任務及非工作日處置其它重大突發事件,特制定本預案。

一、單位遇有緊急監測任務或重大突發事件時,值班員應及時向站領導彙報,並根據站領導的指示作相應處理;

二、如要通知相關人員到崗,由值班員負責將時間、集合地點及其它要求傳達到人,並隨時保持聯繫,單位聯繫電話為機房值班座機;

三、發佈召集指令的站領導為召集人,被召集人員必須統一聽從指揮;

四、如需制定實施方案,由相關責任人指定專人負責,方案須在人員到崗前提交召集人;

五、被召集人應保證手機打開狀態,無特殊理由應按時到達指定集合地點,確有難以克服的困難,應即時向召集人説明,得到允許後方可自行安排,但須將有關情況通報值班員;

六、駕駛人員的安排,在召集前由值班員負責通知,人員集中後由召集人或指定專人指揮;

七、辦公室應根據通知事項做好財物及其它後勤保障的準備工作,並根據需要負責做好與當地有關單位和部門的聯繫工作;技術保障由業務室負責;

八、應急結束後,單位對應急行動中湧現出的好人好事將予以表彰,對有重大貢獻者,除精神獎勵外適當給予物質獎勵;對不執行命令、玩忽職守者將給予經濟直至除名處罰。

九、本預案發布之日一個月後起實施。

單位應急預案 15

為切實做好春節期間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合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目的

為確保春節期間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快速高效,有力有序的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和影響,確保全縣社會大局穩定。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我縣春節期間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工作原則

(一)堅持統一部署,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確保平安的原則;

(二)堅持統一領導,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的原則;

(三)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

(四)堅持預防與控制並重的原則。

四、組織機構

(一)領導機構

成立蒲城縣春節期間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名單見附件)

成員:各鎮、城關街道辦、縣政府各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政府應急辦,辦公室主任由政府辦主任蘇永德兼任,副主任由應急辦主任李亮擔任。成立指揮部,指揮部設在公安局二樓指揮中心。

(二)工作職責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發生突發事件後,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立即到指揮部集合,對突發事件進行研判,並指揮相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辦公室主要職責:協助領導小組工作;落實領導小組的各項決定、指令;負責收集和彙總突發事件處置情況。(辦公室電話:7261697)

五、響應等級

(一)根據縣總體應急預案或專項應急預案啟動相應等級的應急處置程序;

(二)縣委、縣政府臨時安排的應急處置工作。

六、應急處置

春節期間如需啟動應急處置程序,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由當天值班縣長擔任指揮長,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事故現場的救援工作;分析、研判事故發展趨勢和確定應急處置方案;部署和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按照預案開展緊急救援工作,並隨時與領導小組聯絡,及時報告救援情況,傳達落實上級指示;涉及重大決策應先請示領導小組。現場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由事故責任主管單位局長擔任。

根據處置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組:

(一)搶險救援組:由事故主管單位主要領導任組長,公安局、消防中隊參與,其它相關單位和事發地鎮政府(街道辦)配合,負責組織對事故開展搶險救援工作,組織專業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處置,消除安全隱患,清理現場,搶救運送受傷人員等。

(二)醫療救護組:由衞計局局長任組長,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確定受傷人員治療與救護定點醫院;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三)警戒保衞組:由公安局局長任組長,負責事故現場交通管制、羣眾疏散、秩序維護,事故現場警戒及人員撤離區域的安保,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四)綜合協調組:由縣應急辦主任任組長,負責協助現場指揮部工作,落實現場指揮部的各項決定、指令及事故現場各救援小組的協調聯絡。

(五)後勤保障組:由事發地鎮政府(街道辦)主要領導任組長,負責搶險救援物資和裝備的供應、道路搶修、水電暢通及救援人員的生活保障和外來人員的接待工作。

(六)善後穩定組:由事發地鎮政府(街道辦)主要領導任組長,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人社局、社保局、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保險機構參加。由事發地鎮政府(街道辦)具體負責事故善後工作及周圍羣眾和傷亡家屬的安撫工作。

(七)媒體聯絡組:由外宣辦主任任組長,負責事故的新聞發佈、外來媒體的溝通協調和接待工作,確保報道內容客觀真實。

(八)事故調查組:由事故主管單位牽頭,監察局、公安局、工會等部門配合,並邀請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負責事故原因調查,落實事故責任,並提出處理意見。

七、相關工作要求

(一)各涉及地質災害、煙花爆竹、交通運輸、煤礦、非煤礦山、危化品、建築工地、鍋容管特、動植物疫情、環境監測保護、易燃易爆物品生產企業、城市管網、森林防火、食品安全、旅遊景點、城區緩堵保暢、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安全等監管的行業部門和鎮(辦)要切實負起責任,紮實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並按照各自專項或部門應急預案,做好相關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二)舉辦大型集會或慶典,按照“誰主辦、誰管理,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活動組織者要報本級政府或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備案或審批,並先期制定相應活動應急預案,確保防範和應急各項措施到位。

(三)孫鎮旅遊景點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嚴格按照《蒲城縣孫鎮旅遊景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文件規定組織處置。

八、其他事項

(一)各鎮、街道辦、部門主要領導是春節期間應急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安排好本鎮、本部門春節期間的應急值守工作,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上情下達通訊暢通。

(二)聽從安排,服從指揮,步調一致,統一口徑。啟動應級響應後,接到通知的單位城區需在20分鐘內趕到事故現場,城區外需在40分鐘內趕到事故現場。

(三)各成員單位未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及時採取處置措施或者採取措施不力導致事態擴大,造成嚴重影響的,由組織、紀檢部門對有關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實施誡勉談話和黨紀政紀處分等,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各鎮、街道辦、各部門要參照本預案,結合實際制定本鎮、本部門春節應急預案,預案報縣應急辦備案。

(五)此預案由縣應急辦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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