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來源:文萃谷 1.06W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能無誤進行,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方案,方案的內容和形式都要圍繞着主題來展開,最終達到預期的效果和意義。優秀的方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1

為切實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龍巖市新羅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龍新安辦〔20xx〕29號)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結合三年行動鞏固提升和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要求,從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使用、維修、停放、充電、管理等全過程入手,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大力規範維修改裝行為,嚴格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加強電動自行車日常管理,推動建設一批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力爭通過專項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環境。

二、治理內容

1.開展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治理。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關鍵電氣配件未取得3C認證,電器裝置、絕緣性能、過流保護等未達到相關技術標準;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2.開展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治理。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3.開展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治理。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電動自行無牌無證或偽造牌證上路。

4.開展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治理。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建築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

5.開展電動車自行車安全管理治理。物業服務企業未明確服務範圍內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責任。未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行為進行勸阻或報告。未設置固定區域用於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並落實專人值守。未安排人員定期特別是夜間開展消防安全巡查檢查。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組織領導

龍門鎮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廖靖生任組長,派出所所長傅巖青任副組長,鎮綜治辦、企管站、安監站、城市管理執法大隊幹部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鎮綜治辦,負責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即日起至20xx年10月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即日起至6月10日)

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動員部署,穩步推進,確保各項準備工作落實到位。同時結合第21個“安全生產月”活動,加大宣傳力度,通過正面引導、案例宣傳等方式進行全方位、立體式的宣傳教育。

(二)集中治理階段(6月11日至9月30日)

按照專項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集中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通行、停放、充電和管理違法問題,依法督促整改。

(三)總結提升階段(10月1日—10月31日)

加強日常管控,對專項治理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認真進行總結,進一步完善電動自行車各環節管理制度,鞏固工作成果。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委會、鎮直有關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方案,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委會、各有關部門既要各司其職,又要相互配合,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依法加強督促、指導、監管工作,做到對電動車火災防範的齊抓共管、綜合整治,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三)廣泛宣傳教育。各村委會、物業服務企業要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户”“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結合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要積極鼓勵羣眾通過“e龍巖”平台舉報安全隱患,及時兑現獎勵,努力形成人人關注、人人蔘與的生動局面。

請各村委會、鎮直有關單位於每月20日前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情況明細表》報送鎮綜治辦。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實施辦法》、《四川省非機動車管理規定》和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本着“依法規範、疏堵結合、政府牽頭、部門聯動、綜合治理”原則,依法開展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取締非法營運三輪車,為人民羣眾創造安全、暢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整治對象

(一)非法生產、組裝、改裝、銷售三輪車的企業和個人。

(二)無號牌、無駕駛證、無行車證、無保險憑證上路行駛的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老年(殘疾人)代步車。

(三)在禁行路段行駛的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老年(殘疾人)代步車以及亂停亂放、闖紅燈、逆行、超載的三輪車。

(四)未經交通部門審批,沒有營運手續,非法運營的機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老年(殘疾人)代步車。

三、組織領導

成立××鎮電動車、三輪車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指揮專項整治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聯合執法中隊,辦公室主任由中隊長兼任,負責“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負責對各村電動自行車的註冊登記和路面管控工作實施督導檢查。

四、方法步驟

“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工作”從4月1日起至12月31日結束。分四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4月1日至5月31日)。各級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一是要摸清底數,要認真清理排查本轄區未註冊登記電動自行車的數量;

二是積極宣傳註冊登記時間和流程,確保廣大羣眾能順利註冊登記。

(二)實施階段(6月1日至8月31日)。全面開展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和路面整治工作。依法加強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的日常監督,督促銷售企業建立並切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電動自行車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核查整車質量、外形尺寸等參數,確保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符合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

(三)檢查整治階段(9月1日至11月30日)。依法嚴肅查處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無牌無證上道路行駛等違法行為,確保道路秩序,維護安全穩定。

(四)督查總結、完善制度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系統總結,提煉固化經驗、做法,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出現反覆。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開展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以對人民羣眾高度負責的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強化措施,疏堵結合,完成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任務,取締非法營運三輪車。

(二)落實責任,強化措施。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把任務和目標分解細化到具體責任人,加大檢查力度,強化工作措施,確保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取得成效。

(三)強化監督,確保成效。各級各部門要定期對開展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取得成效。

(四)長效管理,鞏固成果。各級各部門要研究制定加強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專項整治長效機制,聯合執法,統一行動,加強巡查,常抓不懈,為人民羣眾創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環境和道路運輸秩序,建設平安東昇,建設和諧社會。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3

為切實加強我市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規範管理,預防和遏制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現結合我市物業管理實際,針對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中出現的飛線充電、違規停放、充電設施不足等問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規範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停放管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遏制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

二、整治重點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停放隱患排查。各物業服務企業要落實物業小區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開展對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停放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勸阻和制止在小區內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區域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飛線充電、電動自行車入户等行為。對勸阻和制止無效的,物業服務企業要立即向屬地消防、鎮街等主管部門報告處置。同時,要制定嚴格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制度,電動自行車要與機動車分區停放、分類管理,同時要設置火災報警、滅火設施和消防器材,並做好日常維護。

(二)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對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不足的物業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及業主委員會要在屬地消防、住建、電力部門的指導下,規範設置電動自行車充電場所,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引進刷卡式、智能式等多種形式的充電裝置,確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有效防範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物業服務企業要配合消防部門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在公告欄、電梯間、樓道等區域張貼電動自行車火災防範宣傳圖以及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等標識,引導業主養成良好的停放及充電習慣,不在門廳、過道充電以及將電動自行車帶入電梯或户內。

三、整治時間和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31日前)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動員部署,落實責任,明確責任人及聯絡人,建立具體詳細的工作機制和工作方案,廣泛開展宣傳,營造濃厚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8月至11月)

各物業服務企業開展自查自糾,排查在管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及充電方面存在的問題。市住建局住宅相關部門對本轄區內物業小區開展督導檢查,對發現的隱患要開具整改通知書,及時跟蹤督促整改。對於發現重點隱患的小區,整改後應採取不定期抽查方式,防止整改後出現“回潮”。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

市住建局根據所轄區域工作實際,將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工作與文明城市創建、物業企業星級評價、消防安全整治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實,進一步完善相關監管措施,建立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是確保物業小區火災形勢穩定的重要舉措。各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整治責任,細化工作方案,加強與當地消防、鎮街聯動,建立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等機制,形成齊抓共管合力,確保實效。

(二)加強督導問責

各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做好管理工作,對於未按規定履行整治職責、履行不到位或工作推進不力的物業服務企業,將應予以書面通報批評、紅黃牌警告等處罰。對於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按時總結報送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台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經驗做法,健全完善機制,不斷加強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切實維護物業小區消防安全形勢。各物業服務企業每月17日前報送當月工作小結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情況表》至市住建局。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4

為深刻吸取火災事故教訓,有效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全力遏制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發生。經研究,決定從即日起至黨的二十大之前,在茅風景區轄區內部署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整治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整治行動,進一步落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推動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點和智能充電設施建設,切實規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行為,有效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尤其是亡人火災的'發生,保持茅山風景區火災形勢的持續穩定。

二、整治範圍

住宅小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學校、醫院、商場市場、易燃易爆危化品單位、勞動密集型企業、羣租房、“三合一”場所、“九小場所”及其他供電動自行車停放的場所。

三、整治重點

1、電動自行車是否停放在樓道、門廳、樓梯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處,是否存在電氣線路私拉亂接充電現象。

2、電動自行車充電、停放區域與居住建築相鄰時,相鄰一側建築外牆是否開設門窗洞口。

3、“三合一”、羣租房、“九小場所”等小單位、小場所,因空間受限電動自行車必須設置在室內時,是否將其設置在首層或地下一層,採用不開設門窗洞口的實體牆以及水泥樓板進行防火分隔,是否安裝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和簡易噴淋設備。

4、電動自行車充電裝置是否符合用電安全,是否採用專用插座(帶自動斷電裝置),電氣線路是否安裝短路和漏電保護裝置,並固定設置、穿管保護。

5、電動自行車企業是否存在無證生產經營,超標準或超範圍生產現象;銷售網點是否存在銷售假冒偽劣的電動自行車,以及供電動自行車使用的電池、充電器。

6、是否落實人員開展電動自行車充電、停放區域巡查檢查,對發現問題是否能及時有效處理。

四、工作措施

1、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規建部、市場監管局茅山分局、安監辦、消防站等部門和茅山風景區派出所、基層網格力量,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採取召開會議、學習培訓、管理考核等方式,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規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規建部要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納入物業服務行業管理範疇,加強檢查考核,因地制宜積極推動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建設。市場監管局茅山分局要依法督促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執行國家標準和行業規定,查處生產領域質量違法行為,依法對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質量實施監督管理,查處流通領域質量違法行為;各村(社區)基層網格力量,安監辦、消防站、茅山風景區派出所要開展全面檢查和消防宣傳教育;村(社區)民委員會要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納入村(社區)民自治範疇,落實專人開展消防巡查和消防宣傳教育,督促村(社區)民規範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管理部門要依據法律法規,抓好管理區域內的消防安全工作,杜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行為。

2、嚴格落實消防安全防範措施。堅決做到“一建、一清、一隔離”。“一建”即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場所。在勞動密集型企業、商場市場、辦公場所以及住宅小區等區域,大力推廣設置智能化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點,合理選擇設置位置,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具備自動斷電功能的充電設施,同時明確專人負責值守巡查看護。要注重綜合治理與源頭管控相結合,大力推進“藍天”工程建設,在新建居民住宅小區和城市公共基礎配套設施的同時,同步規劃建設室外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9月20日前,全市推廣電梯識別系統。“一清”即解決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和違規充電問題,嚴格落實“三個決不能”要求,即:決不能進電梯入户,決不能違規充電,決不能停放在樓梯間及過道。“一隔離”即解決電動自行車火災蔓延擴大的問題,督促指導羣眾嚴格執行電動自行車防火分隔各項措施。

3、嚴格落實消防安全排查執法。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集中檢查,填寫留存《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檢查記錄表》,摸清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點和智能充電設施底數,建立台賬。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聯合會商、共同執法,對排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依法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落實;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時限要求,落實臨時性防範措施;對排查發現的消防違法行為,要依法予以查處;對檢查出有問題的生產廠家和銷售門店,該查封的一律查封,該取締的一律取締,該吊銷證照的一律吊銷。

4、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通過各類媒體加強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引發火災的防範常識宣傳和典型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引導羣眾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所有居民小區、村(社區)民自建房、出租屋、住宅樓、“三合一”場所,必須廣泛張貼省消委辦下發的《關於開展居民住宅小區消防安全治理“百日攻堅行動”的通告》,每個居民小區宣傳櫥窗必須設置固定的電動自行車宣傳專欄。要深入居民住宅區,組織居民羣眾,面對面講解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火災危險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識。積極運用微信、QQ等網絡傳播媒介,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羣,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應知應會常識。要指導村(社區)民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小區管理單位開展一次消防培訓和應急演練,提升羣眾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自即日起,凡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必須進行現場警示教育,組織新聞媒體和當地羣眾,宣講火災危害、火災成因和存放、充電要求。

六、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應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高度重視此專項行動,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消防安全大檢查、生產經營租住村(社區)民自建房重大火災風險綜合治理等工作,統籌部署、精心組織、強化聯動、形成合力,明確專人牽頭負責相關工作,落實職責分工,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推進各項任務措施落實,確保工作實效。

2、強化工作措施,確保行動成效。專項整治工作中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採取集中約談、聯合執法、隱患曝光、掛牌督辦等措施,推動消防安全突出問題解決,進一步規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最大限度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發生。

3、嚴格工作獎懲,確保責任到位。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分解落實整治工作責任,適時開展督導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地見效。對責任不落實、工作推進不力的,將通報批評並約談有關責任人員,發生火災事故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4、建立長效機制,明確責任到人。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結合“十四五”規劃實施、城市更新、城鎮棚户區改造、鄉村振興等重點工作,將生產、經營、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災風險綜合治理納入地方民生工程實施項目,更新改造設施設備,提升本質消防安全。要及時固化經驗做法,聚焦規劃審批、施工改造、人員管理、基層治理、應急處置等關鍵環節,完善“源頭管控、信息共享、聯合監管、舉報投訴、多户聯防、技防應用”等全鏈條動態管理機制,防止問題隱患反彈。

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認真落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於6月16日前報送工作小組至消防站;6月份開始,每月20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開展情況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檢查記錄表》(附件2);9月28日前報送工作總結。重要情況隨時報送。聯繫人:曹樹國,聯繫電話:xxxxxx。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5

為切實加強全街道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綜合整治,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全面提升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水平,根據市、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按照“限制地下、鼓勵地上、分類治理、綜合施策”的原則,通過源頭建設、綜合治理、數字治理和長效管控等措施,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火災大幅降低、亡人火災有效遏制。

二、整治對象

主要針對公共建築、住宅建築、工業建築以及其他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消防安全隱患。

三、整治措施

(一)規範充停場所建設。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要採用不燃材料搭建,並採用不燃材料進行防火分隔。鼓勵在地上獨立設置充停場所,或附設在建築一層內。當獨立設置時,充停場所要與建築保持6米以上安全距離,不得佔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等,當設置在敞開式架空層內,充停場所不得正對安全出口、樓梯間;當附設在建築內部,應採取防火分隔等消防技術措施,且應設置發生火災時能自動關閉並反饋信號的常開式乙級防火門。

(二)強化消防設施配備。集中充停場所要按照消防標準,配置乾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設置充電專用插座,安裝電氣線路保護裝置;地下充停場所必須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滅火、防排煙、室內消火栓等系統,並設置發生火災時能自動關閉並反饋信號的常開式乙級防火門,不具備以上條件之一的,一律不得停放充電;加強智能充電樁建設,在集中充停場所推廣智慧用電系統和可視監控系統,推廣梯阻系統、小區電動自行車管理場景建設,提高技防和智防水平。

(三)嚴格充停安全管理。各村和各線要落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開展經常性檢查。組織發動網格力量、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小區管理單位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的停放充電管理,落實防火檢查和夜間巡查,全面清理門廳、樓梯間和樓道內的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和違規充電問題。

(四)強消防宣傳教育。深入居民住宅區和流動人口集中區域,面對面宣傳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火災危險性和安全常識,協調媒體積極報道電動自行車典型火災案例、講解安全常識,集中曝光一些拒不整改的居民小區、違法行為人和物業企業,喚醒羣眾對電動自行車火災防範的意識。

四、整治步驟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從即日起至7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排摸起底階段(5月13日前)。根據街道消安委辦部署,各村、各線要結合工作實際和職責要求,制定具體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細化任務、壓實責任。對基層力量開展一輪排查業務的培訓,掌握排查重點、整治標準和工作要求;進行全面宣傳發動,通過召開新聞發佈會,在各小區、單位張貼通告等形式,為專項整治行動營造聲勢;組織村及網格對各場所基本情況進行全面摸排,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分單位、分區域整理花名冊,並按時上報排摸起底數據。

(二)攻堅清零階段(6月15日前)。各村、各線要對照整治方案,組織村及網格清查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火災隱患,根據檢查出的問題分類處置,掛賬銷號,一抓到底。嚴格落實“三個一律”,即電動自行車在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室內場所充電,一律採取責令搬離、斷電措施,並對管理單位予以處罰;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或私拉電線和插座給電動車充電的,一律予以處罰;對因違規停放、充電電動自行車導致發生火災事故的,一律從嚴追究法律責任,倒閉主體責任落實。對重大隱患問題實行掛牌督辦,並確保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各類違法行為,派出所及街道應急辦要跟進執法措施,嚴厲打擊違法行為,並對違法人的違法行為予以曝光。

(三)深化整治階段(7月10日前)。各村、各線結合整治工作實際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整治行動“回頭看”,重點核查前期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是否整改到位、消防安全防範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等,嚴防出現隱患“回潮”現象。

(四)鞏固提升階段(7月底)。各村、各線要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全面總結推廣專項整治行動的有效經驗,固化整治成果,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開展;下一步,經科、自規、住建、市場監管、行政執法、消防救援、郵政管理等部門會加強源頭治理;消防救援機構會同住建部門出台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等領域消防安全技術指南,並在辦理工程建設相關手續時落實指南要求,相關各線要按照職責,各司其職,形成合力,齊抓共管,築牢羣防羣治防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此項整治工作,街道消安委成立電動自行車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以街道黨工委書記陳強、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沈錟為組長、各班子成員為副組長,街道消安委各成員單位人員為組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人大工委副主任張建新擔任,統籌協調、組織指揮此項工作。各村也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成立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整治作為防範羣死羣傷亡人火災的重要抓手之一。並要清醒認識到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綜合整治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複雜性的工作,定期分析研判,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村、各線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進一步細化任務、明確分工,切實將工作任務和職責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三)嚴格督導問責。街道消安委辦將定期“晾曬”各村、各線整治工作推進情況,並報送街道主要領導。對工作滯後、推進乏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予以通報,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方案6

近年來,全國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引發的亡人火災事故時有發生,並且呈逐年多發態勢,為切實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大力規範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智能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點,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羣死羣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整治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市場監管分局)

(二)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電動機和蓄電池等動力裝置,或者更換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機和蓄電池。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速度裝置,使最高時速超過強制性國家標準。(市場監管分局、各村、居、社區)

(三)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羣租房”、“三合一”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佔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築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鎮建設和生態環境局、宣堡派出所、各村、居、社區)

三、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即日起至20xx年9月。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即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分析研判轄區內或行業領域內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結合實際,有針對性制定治理方案,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工作措施,全面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治理標準、整治方法和行動要求。

(二)排查摸底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要將電動自行車銷售、使用以及安全隱患等情況摸清見底。各村、居、社區進行排查摸底,重點對私拉亂接充電、佔用公共部位和消防通道建設電動自行車棚和充電裝置等問題深入排查,對車亂停放、飛線充電等可當場整改消除的,物業立即搬離。

(三)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物業服務企業對在排查中發現的隱患無法自行整改的,上報鎮政府,確保整治工作落實到位,不留消防隱患。宣堡鎮聯合相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聯合行動,確保檢查發現問題解決到位,堵塞消防安全漏洞。

(四)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9月15日)。總結和應用專項整治工作經驗和成果,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四、職責分工

(一)各村、居、社區任務清單

各村、居、社區壓實管理職責,督促物業服務企業配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在居民住宅區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停放場所,配置具有短路保護、自動報警等功能的安全充電裝置。20xx年8月1日《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正式施行,各村、居、社區、住宅小區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遵守管理規定,在高層民用建築明顯部位廣泛進行張貼。要組織力量深入社區、家庭開展“入户”宣傳和“面對面”提示,引導居民按要求停放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意識。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羣眾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要對門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等區域私拉亂接電線充電行為進行集中整治,落實三個決不能(決不能進樓入户、決不能違規充電、決不能停放在樓梯間)的要求。公安派出所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飛線”充電、違規停放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對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發現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離;對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責任,並嚴格倒查銷售等環節的責任。沒有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協調和組織業主明確安全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

(二)相關部門任務清單

泰興市市場監管宣堡分局:負責電動自行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電動機等零部件銷售和維修的監督管理,加大對銷售、維修商鋪場所的監督檢查力度,建立公佈曝光、聯合管理機制。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發佈警示信息,嚴厲打擊銷售質量不合格、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查處無證或偽造認證證書、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行為。

鎮建設和生態環境局: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電設施,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電動自行車棚應採用不燃材料搭建,不得靠近樓梯口和門洞;棚內應每隔一段設置防火分隔;集中充電裝置電氣線路敷設應符合技術標準要求,應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等功能;設置火災報警、滅火設施和消防器材,並明確專人負責巡查。負責督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集中整治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及違規充電等突出問題。提醒各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小區管理單位要落實物服企業消防安全責任,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制定制度,明確和落實消防管理責任。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加強防火檢查和夜間巡查,電動自行車一律不停放樓梯間等區域,電動自行車一律不過夜充電的“兩個一律”要求,組織人員開展巡查,對違規停放的電動自行車進行搬離,及時發現和制止違規充電行為。

鎮消安委:做好專項整治期間的組織協調、聯絡溝通、技術指導、業務培訓以及情況彙總等工作;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專項治理行動提供技術指導,規範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行為,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聯合檢查,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消防違法行為;指導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推廣設置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點。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強化組織領導。各村、居、社區及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成立相應領導小組和工作班子,切實加強對電動自行車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指導協調和督導推進,將電動自行車治理工作作為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舉措,貫穿到本轄區、本系統的主要工作中,與重點任務同部署、同落實。黨政領導要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親自抓落實,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細化任務措施,確保確保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推進聯動協作,全面排查整治。各村、居、社區和相關部門要結合整治重點和職責任務,進一步細化行動方案,全面深入排查,集中專項整治。相關職能部門要各盡其職,各負其責,聯合開展檢查督查,建立健全定期會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形成齊抓共管合力。要積極推進基層綜合行政執法,加強消防安全執法上下協作、聯動響應,織密聯合執法鏈條。

(三)加大曝光力度,倒逼隱患整改。各村、居、社區和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選取典型案例進行警示教育,對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拒不改正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並對多次違法停車造成嚴重影響的單位,推送至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辦網站。

(四)強化督導問責,落實工作責任。鎮消委會將適時派出工作組,開展常態化明察暗訪,對工作不落實、成效不明顯的村、居、社區和單位,採取約談、通報等形式督促落實整治措施。整治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並依法倒查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