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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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後果,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我們應該怎麼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歡迎閲讀與收藏。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4篇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

一、組織領導

學校校長、學校教導處、政教處、少先隊負責人。

二、報告程序

1、學校校長

2、學校教導主任、政教處主任或大隊輔導員

三、處置措施

1、學校任何人員在大型師生活動中,發現或確認建築物或構築物出現嚴重安全隱患、電器設備或其他物品爆炸、收到恐嚇電話、發現可疑物品、電線斷路起火、發生火災事件、活動特別擁擠且無序進行、人員傷亡、自然災害無法進行等,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學校校長,由校長根據預案和實際情況現場發佈停止或疏散命令。

2、應急預案起用後,領導小組人員按照分工和職責要求,全面進入緊急工作狀態。

3、如果師生出現傷情,立即組織人員送往國華中心衞生院救治,情況緊急報警求助。

4、立即確定疏散路線,並組織人員疏通所有安全通道,排除障礙,引導人員分流,確保人員安全疏散。

5、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相關區域。

四、注意事項

校長應根據險情結束、隱患消除後宣佈應急狀態的終止。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2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關於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勞動關係和諧穩定,現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作風、法治、文明”三個年建設活動為契機,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着力規範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和工資支付行為,建立健全工資支付保障制度,依法懲處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完善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構建我鎮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實現無拖欠現象發生,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二、整治範圍和重點

(一)整治範圍

全鎮建築市政、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設施等工程建設領域和企業及個體工商户等易發生拖欠工資問題的行業領域。

(二)整治重點

1.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資問題。嚴查工程項目未批先建、企業帶資施工建設、隨意增加建設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工資等問題。

2.化解難度大的欠薪陳年積案。嚴查停工半停工項目違反基本建設程序、工程決算久拖不決、惡意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問題。

3.工資支付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嚴查用工企業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不按規定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不設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户、不落實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和工資銀行直接支付制度、不實行工程款與工資款分賬管理、撥付工程款時未及時撥付人工費等問題。

4.工程建設領域違法分包、轉包、掛靠問題。嚴查建設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或個人,或者肢解發包等違法行為;嚴查施工企業承包工程後,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或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轉包行為;嚴查施工企業承包工程後,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及施工合同關於工程分包的約定,把分部、分項工程或者單位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違法分包行為;嚴查單位或個人以其他有資質的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掛靠行為;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的出借資質行為。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強勞動合同管理。用人單位是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必須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並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並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確。實行先簽訂勞動合同後進場施工,明確約定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勞動報酬、支付方式等內容並嚴格履行。鎮社保站和相關主管部門要把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考勤管理等用工管理情況納入監管重點,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發現不簽訂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督促整改。對拒不改正的通報區勞動局予以處理。

(二)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施工企業招用農民工必須實行實名制管理。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對所承包工程項目施工現場農民工的實名制管理負總責,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編制施工現場所有勞務人員計酬手冊和管理台賬,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信息、勞動考勤、工資支付等信息,由農民工本人確認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實時掌握施工現場用工及其工資發放情況,不得以包代管。在處理拖欠工資案件時,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當提供花名冊、考勤及工資結算等相關記錄。

(三)實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逐步實現各類企業委託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託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的辦法,由分包企業按照相關規定,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了銀行個人工資賬户,並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並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後,交施工總承包企業委託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户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户。

(四)嚴格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自工程項目取得施工許可證之日20個工作日內,在銀行開立專户並存儲工資保證金,專項用於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使用過保證金的'續建工程項目,要按照剩餘工程量核定繳納額度並足額繳納。對未繳清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仍在施工的項目,限1個月內繳清(期限時間不得超過),逾期未繳清的,責令停工。

(五)積極化解欠薪陳年積案。行業主管部門認真排查停工、半停工工程項目欠薪情況,建立詳實的工作合賬,明確化解欠薪陳年積案工作的責任部門。採取拍賣、融資等多種方式,精準施策積極化解。倒查工程項目違反基本建設程序行為,對落實制度不規範的項目,由行業主管部門限期整改,確保欠薪陳年積案於20xx年7月底前全部得到有效穩妥處置。

四、時間安排

(一)集中宣傳和自查整改階段(20xx年3月1日至5月31日)

1.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宣傳。各村委要嚴格落實責任,大力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致農民工朋友的一封信》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工作。

2.開展欠薪隱患自查自糾。按照“屬地管理、行業監管”的原則,各村委要負責任的對本領域在建工程項目進行摸底排查和督促整改,精準掌握項目建設單位、總承包與分包施工單位、投資規模、欠薪數量和欠薪原因等情況,做到情況明、底數清、數字準、制度實。強化欠薪預警監測和風險隱患排查,對已排除風險隱患的企業和項目,持續關注、動態監管,嚴防問題復發。

(二)深入督導和檢查階段(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成立督導組,督導各村開展行動。加強對制度落實和欠薪線索辦理的督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鎮工作領導小組及專項工作組協調處置,定包案單位、定包案領導、定工作措施、定化解時限,限期整改。每季度將巡查督導結果和整改情況,呈報鎮主要領導。對逾期不整改的企業,強化聯合懲戒力度,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三)總結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

對前期工作情況進行回頭看,跟蹤、督促企業及時補發拖欠農民工的工資。各村梳理總結各自專項整治工作情況,並於20xx年1月10日前報至鎮人社所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行業監管責任,監督指導項目實名制管理、工資保證金存儲、專用賬户開設使用、人工費撥付、總包代發工資、維權信息公示及建築業勞動合同簽訂等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制度落實,加大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法律法規的普及宣傳,規範工程建設市場秩序,嚴厲打擊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等違法行為。工程建設項目總包單位取得施工許可20個工作日內,必須按照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落實相關措施。已開工但尚未履行立項審批程序的政府性投資項目,由發包單位承擔監管責任。符合納入省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平合標準的工程建設項目,務必納入;未納入的,落實相應制度後納入管理。對長期拖延工程款結算或抪欠工程款的建設單位,行業主管部門不得批准其新項目開工建設。對於未履行工程款支付責任的建設單位,主管部門將其不良行為記入信用記錄。工程建設項目違反國土空間規劃、未批先建等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行業主管部門責令建設單位清償,由職能部門依法查辦違法行為。對領導責任不落實、部門監管責任不履行、相關工作不到位等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根據情節輕重和影響程度,依法追究責任。

(二)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村對本區域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負責,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的職責,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的排查和調處工作,防範和化解矛盾,及時調解糾紛。

(三)強化部門協調聯動。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各成員實行定期例會制度,各村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有關措施,和村委做好溝通街接。各村應將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工程建設項目詳細信息及時推送至鎮人社所辦公室。

(四)嚴肅查處欠薪案件。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在接收欠薪線索後,按行業分類,報鎮工作領導小組,並推送至鎮行業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欠薪工作合賬,逐一落實欠薪企業、欠薪人數、欠薪金額。對化解難度大的欠薪陳年積案,要嚴查停工半停工項目違反基本建設程序、工程決算久拖不決、惡意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問題,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絕不銷賬。對制度不落實導致欠薪的企業,有關部門要依法責令其限期改正。要加強行政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工作,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犯罪行為。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案件,行業主管部門要查清欠薪人數、欠薪金額、拖欠責任主體,並將工程項目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相關資料、投訴人詢問筆錄和身份證複印件等有關材料、相關人員詢問筆錄和身份證複印件等有關材料、企業營業執照、調查結論報告和移交書等書面材料移交人社部門,人社部門在核查完畢後要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由公安機關偵辦。對欠薪違法案件,堅決做到事實不查清不放過、制度不落實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責任不追究不放過,保持對欠薪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

(五)加大欠薪失信懲戒力度。各村理拖欠農民工工作負責成員要進一步加強對欠薪問題的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將該用人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在政府資金文持、政府採購、招投標、融資貸款、市場淮入、税收優惠、評優評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規子以限制。

(六)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板端、羣體突發事件及網絡輿情,經村委會分析研判,按“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並報鎮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人社所辦公室。辦公室應立即響應、協調處置,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應及時響應、共赴現場,對涉事企業負責人進行聯合約談,督促其妥善處理欠薪問題,做好現場穩控和矛盾化解工作。對發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不足、企業負責人逃匿等情況的,可以動用應急保障金,先行墊付農民工部分工資或者基本生活費。信訪部門嚴格執行輿情信訪信息的發現、報告程序,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充分發揮協調機制,各行業主管部門落實行業監管責任,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特別對網絡輿情要第一時間跟蹤處置,防止事態發酵。司法行政部門和法律援助機構要將農民工列為法律援助的重點對象,依法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對採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討薪為由討要工程款、勞務費、承包費等,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嚴格落實“三單”管理。行業主管部門對日常巡查中發現的制度落實問題,出具《整改通知單》,責令工程建設項目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工並嚴厲處罰;對各類違法分包、轉包、墊資施工、拖欠工程款等行為,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抓嚴管、頂格處罰。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督導檢查發現的問題,向行業主管部門及時派發《督辦單》,限期整改。

(八)嚴肅責任追究。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納入對各村委的考核範圍。各村不按照要求推送工程建設項目信息,並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對工程建設項目欠薪案件頻發高發、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突出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談相關企業負責人。對重大欠薪問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要從工程項目入手,在立項、土地、規劃、招投標、施工許可、資金籌集使用等方面進行深入核查,層層理清責任。對重大欠薪問題線索核處不力、政府投資項日因資金不到位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約談相關行業監管部門負責人和屬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人。對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羣體性、極端性事件和重大負面輿情的,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3

為提高施工項目部防範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正確、有效、快速處理各類突發事件,最大限度的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保證職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安全標準化指南》

二、可能造成安全事故類型

1、本工程有機械使用、機械施工、橋樑施工、雨水管施工、模板支架搭設等,可能造成機械傷害、物體打擊等安全事故類型。

2、本工程有臨時用電、機械作業等,可能造成觸電等安全事故類型。

3、本工程有基坑作業、箱管涵施工作業、臨水作業、泥漿池等,可能造成坍塌、淹溺等安全事故類型。

4、本工程有電焊作業、危險品使用等,可能造成火災、灼傷、爆炸等安全事故類型。

5、本工程有橋樑施工、鑽孔樁鋼筋籠焊接作業等,可能造成高處墜落等安全事故類型。

三、應急救援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科學規範,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範,加快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原則。貫徹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

四、引發事故的重大風險源

五、責任人和報告程序

1、責任人

項目部成立安全事故搶險救援指揮領導小組。搶險救援領導小組總指揮由項目經理葉朝昀擔任;副總指揮由項目副經理張文貴和項目技術總工朱勇擔任。組員由各部門負責人和各工區負責人以及安全事故類別對口的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2、報告程序

各類重大事故發生後,施工現場負責人必須以最迅捷的方式,將所發生的重大事故的情況報告總指揮及項目安全部門,項目部安全部門按規定及時上報。

事故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現場施工位置;

(2)事故發生的時間;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和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6)事故的報告單位、報告人和報告時間;

六、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1、坍塌、淹溺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當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發現土方有裂紋時,應立即報告給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並立即下令停止作業,同時組織施工人員快速撤離到安全地點。

當土方發生坍塌造成人員被埋、被壓或人員溺水、掉入泥漿池後,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立即組織疏散危險區域的職工,組織人員搶救傷者和被困員工。上報業主應急領導小組和公司應急領導小組,並根據事故情況求助當地救助部門(社會救助電話110,急救電話120),立即啟動本方案。

土方坍塌救援措施:

現場搶救組專業救護人員要用鐵鍬進行撮土挖掘,並注意不要傷及被埋人員;快接觸到人身時應採用手刨。挖掘出整體人身後抬出,不得在不明被壓人情況下盲目採取拖拽受困人肢體。搶救中不得采用掏挖,防止再次坍塌造成二次傷害。被搶救出來的傷員,應採取現場臨時處理(檢查傷情、清理呼吸道、止血包紮)後,送往當地醫院急救中心救治。

人員泥水救援措施:

施工人員掉入水中或泥漿池中,現場搶救組專業救護人員自身穿救生衣,採取保護措施,在岸邊繫好繩子,方可下水救人。被搶救出來的傷員情況輕微,可送往休息;情況嚴重,應採取現場臨時處理後,送往當地醫院急救中心救治。

2、火災、爆炸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接到施工現場及其它與有關的工作場所火災、爆炸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向業主應急領導小組和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彙報事故發生的原因、地點、傷亡情況。在上級應急領導小組未到來前,由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根據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發展趨勢、可能後果和應急處理的`需要,決定啟動本方案。

如火勢不大且沒有蔓延跡象,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應立即組織現場人員使用本部位消防設施滅火。

如火勢有發展趨勢,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在組織進行火災撲救的同時,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報警(報警電話119報警要點:火災地點、火勢情況、燃燒物及大約數量、報警人姓名及電話)並派人迎接。同時將火災情況向業主應急領導小組和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彙報。

火災事故現場應急處理措施:

在上級應急領導小組未到火災現場前,首先要查明或核實火勢發展方向、火場是否有人員被困、是否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和貴重設備是否受到火勢威脅等。

滅火工作應採取“先控制、後消滅”的原則,集中力量切斷火勢蔓延途徑,將火勢控制在一定的範圍內,防止火勢向易燃易爆物品、人員集中場所等蔓延。

滅火工作應堅持“救人重於救火”的原則,採取一切有效措施解救被火勢圍困人員,救治火場受傷人員,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員傷亡。電氣設備附近應配備適用於撲滅電氣火災的消防器材。發生電氣火災時,應首先切斷電源。

根據火場實際情況、火災撲救對象和現場可用滅火劑情況,正確選擇滅火方法。

應急處理中應加強對重要建築、主設備、文件檔案的保護,做好對火災現場易燃易爆物品的防護和隔離清除,對便於疏散的物資設備應首先疏散至安全地帶。

火災現場應及時劃定警戒範圍,維護秩序,加強對重點部位、重要設備、重要物資的監護;火災撲救後,及時保護好事發現場,必要時可請求當地公安機關給予支持;對帶有破壞性的火災,加強對重點人員的監控,注意保存證據;對火災撲救情況爭取做到全過程、全方位、多角度地跟蹤錄像,保留第一手資料。

3、觸電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接到施工現場及其它與有關的工作場所發生。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4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環保局應急工作措施要求,確保在本轄區內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時能夠快速響應,有序行動,高效處置,降低危害,實現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目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環保局有關指示要求,制定黃山區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基本任務

(一)負責對本轄區內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污染源或危險廢物的鑑別鑑定,進一步核實污染物的性質。

(二)判定環境污染危害範圍,提出區域隔離、人員撤離及其他防護建議。

(三)參與對污染區域、水域、建築物表面等消除去污及對染有生物粘劑、化學毒劑的物品和其它危險廢物的`善後處理與處置。

(四)完成市環保局應急預案賦予的其他任務。

二、應急啟動

(一)接到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通知時,立即通知應急人員,指定集結地點,明確集結時限(20分鐘以內),明確相關要求,展開應急準備工作。

(二)視具體情況報告有關領導,通知相關部門。

三、應急準備

(一)應急任務

受領應急任務內容:1、事件的基本情況;2、本單位的基本任務;3、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協同規定;4、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和通知相關部門。

(二)應急措施

在分析判斷情況的基礎上,應結合預案、應急任務和實際情況,定下執行應急任務的行動計劃。應急器材、設備、任務、處置方法及應急人員防護等措施。

四、應急處理與處置

(一)協同監測應急小組採取應急監測,接收應急監測有關數據;

(二)對污染源進行定性的鑑別鑑定,準確判定污染源的種類、性質、規模;

(三)向上級部門報告鑑別鑑定結果,並提出處置建議。

(四)根據污染源的種類和性質以及應急監測數據,對污染或危害範圍作出概略判定,及時提出人員撤離及防護建議。

(五)根據污染源種類、性質、污染範圍,組織實施消除相應污染。

(六)認定污染類別,選擇處理方法,對污染危害進行最終徹底處置。

(七)及時上報各類污染信息,發生較、特大突發事故是地,及時請求社會救助。

五、應急終止及應急保障

(一)組織人員返回,維護、保養應急設備。

(二)指導有關部門及事故單位查出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複發生。

(三)進行應急工作總結,編制應急總結報告,上報應急工作情況;

(四)做好器材、車輛、通信設備、醫療及生活的應急保障。

六、應急組織機構

(一)設定應急投訴報告電話:8532643

(二)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黃山區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導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環保局組長擔任,小組辦公室由環保局副局長及各科主要負責人組成,小組成員為環保局及科、站這到所有成員。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5

1 總則

1.1目的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規範企業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提高企業應急處置能力,確保對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理做到迅速有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的損失。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央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1.3適用範圍

(1)因自然災害引起的火災、水災、地震等突發事件。

(2)因人為因素引起的火災、生產安全事故及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等突發事件。

當上述突發事件發生並直接危及國家財產及公司商品安全,影響企業正常管理運營,給員工生產生活帶來危害,需要動員企業應急搶險力量進行有效處置,需要當地有關部門做出響應給予援助時,即啟動本預案。

1.4應急預案類型

本單位屬為食用油的生產加工和倉儲;油脂的國際貿易;飼料及其添加劑的銷售;及與上述業務相關的諮詢服務。屬於危險因素較少的企業,現將綜合應急預案與專項應急預案合併編制。

1.5工作原則

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遵循“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快速反應、有效施救、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充分做到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銜接緊密合理,應對及時科學。

2 危險性分析

2.1公司概況

我司為中國中紡集團公司下屬的三級子公司,公司主營業務為食用油的生產加工和倉儲;油脂的國際貿易;飼料及其添加劑的銷售;及與上述業務相關的諮詢服務。兩條化學精煉生產線;一條物理精煉生產線,一條棕櫚油分提生產線,屬於危險因素相對較少的企業。

2.2危險源及風險分析

由於油脂屬非易燃原料,公司主要危險源為油脂泄漏、生產輔助用的危化品罐及燃煤鍋爐,公司周邊無特殊危險源。

公司的主要危險源主要來自:①鍋爐; ②壓力容器; ③油品儲存罐;④壓力管道;⑤隨意動用明火、吸煙;⑥照明或動力線路安裝不當或絕緣層老化造成的短路;⑦雷擊引發的明火;⑧周邊失火可能隨風飄進的火源;⑨水災也是企業需要防範的危險事故之一。

危險部位主要是精煉車間、危化品存儲罐(柴油、液鹼、磷酸)、倉儲油罐及鍋爐房。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現場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公司應急搶險隊伍由指揮部和各戰鬥組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總經理辦公室。

3.2職責

3.2.1指揮部職責

確定啟動或不啟動應急預案;應急預案一經啟動,根據事故形勢做出總體部署,迅速選擇處置事故方案並向參戰隊伍下達指令,安排任務,並督促檢查落實;組織所有參戰隊伍和救援力量,協同作戰,保證及時控制事故危害;根據事故情況需要,及時調整作戰方案,統一調配搶救裝備、器材和人員;宣佈解除應急預案;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調動;組織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劃清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寫出事故專題報告及處理善後事宜。

3.2.2各戰鬥組職責

⑴義務消防隊職責

①利用各類器械裝備開展搶險工作,控制消除險情;待社會救援力量到達後,向其介紹事故類型、發生部位、現場搶救和搶險設施分佈情況,並接受統一指揮,積極配合行動。

②利用各類設備、器械裝備開展搶險工作,控制消除險情;待社會救援力量到達後,向其介紹事故類型、發生部位、現場搶救和搶險設施分佈情況,並接受統一指揮,積極配合行動。根據事故險情配合事故搶險組疏散、保護受到危害的物資。

③負責對各車間的安全巡邏及所有大門、通道的警戒,引導社會救援力量進入現場。

④負責現場傷亡人員的搶救和護送工作,必要時聯繫“120”急救中心到場開展救助。

⑵物資搶救組:

利用各類設備、工具,根據事故險情配合事故搶險組疏散、保護受到危害的物資。

⑶安全警戒組:

負責對貨場、庫區、生活區的安全巡邏及所有大門、通道的.警戒,引導社會救援力量進入現場。

⑷水電保障組:

負責應急工作展開的水電保障,必要時啟動加壓泵、備用發電機。

⑸人員救護組:

負責現場傷亡人員的搶救和護送工作,必要時聯繫“120”急救中心到場開展救助。

⑹後勤通訊監護組:

負責對上級有關部門、社會救援力量和在家員工的通訊聯絡;保障應急工作開展所需的物資供應;接待外來人員;監護財務室。

4 各類危險源應急預案

4.1溶劑危險爆炸應急預案

⑴開車前的準備

①開車前要認真進行安全檢查,清除事故隱患,並且按開車規程操作,嚴禁盲目倉促開車。

②浸出設備加入溶劑後,應先開啟回收系統,以防溶劑蒸汽逸出。

⑵正常生產中的防火預案

A、生產過程中的防火規定:

a工段內嚴禁一切明火,不得帶入火源、火種及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容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禁鐵質器具之間或鐵質器具與設備之間猛烈撞擊。嚴禁使用各種非防爆型的電器設備,生產工人不得穿合成纖維的服裝和帶鐵釘的鞋進入工段。

b工段內溶劑氣體的濃度不得高於0.4毫克/升,超過時,應及時通風排除。

c嚴格控制浸出液温度,防止因超温而引起衝料,及時清理加熱設備和蒸汽管道上的粉塵,防止粉塵燃燒。

d經常檢查各種儀表的靈敏度和容器是否有泄漏。

e各種動力設備不得超載運行,經常檢查電氣設備的密封、接地、接線情況,嚴禁帶電打開電氣設備。

㈠、操作中的注意事項

1、嚴禁在泵體出口關閉時開泵運轉,用免損壞葉輪,在泵體運轉中不得開啟閥門的密封壓蓋,防閥芯衝出,各種泵體不得空車運轉或隨意加快轉速,溶劑混合油在管內的流速不得超過4米/秒

2、經常檢查各種設備、閥門和管道,防止堵塞。開啟閥門不要用力過猛,以防閥門受損導致溶劑外泄。對溶劑、混合油系統的所有設備、管件、閥門等不得隨意打開或取樣。

3、經常檢查各種設備、孔蓋和連接部件的密封情況,各種轉動的軸承密封

4、原因,問題解決後,方可再生產。

5、工段內禁止使用平皮帶傳動,應採用充足潤滑的鏈條或齒輪傳動。

㈡、防止溶劑氣體逸出的措施

1、料胚入機口的料封應有效,以防溶劑氣體逸出。

2、回收溶劑後的毛油出口温度應控制在110-115℃,總揮發物應不超過0.3%。毛油殘溶200ppm/克以下。

3、成品粕應無溶劑味,引爆試驗合格,水分12%以下,温度60℃以下,殘溶700ppm/克以下。

4、防止分水罐內產生乳化物和排溶劑管堵塞,防止循環溶劑液罐內溶劑全部裝滿或自由氣體正壓過大,除特殊情況外,禁止從分水罐底部放空管排水,以防溶劑流失。定時檢查水封池是否有溶劑,發現異常情況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在分水罐內溶劑與水層之間,有一部分乳化液,其溶劑含量0.18-0.26%,必須蒐集後蒸煮加以回收。

5、冷凝、冷卻和自由氣體回收操作,必須按工藝要求掌握温度,自由氣體放空的尾氣中溶劑含量不應超過0.1%。

6、儲存在倉庫的粕,如果水分過高,應攤涼或降低水分,以防黴變,引起自燃。連續回收用的石蠟屬於低熔點可燃物質,儲存時應避免火源,熱源和日光爆曬,不得裝在敞口器內。

4.2停車、停廠時的防火預案

1、短期停車時,存料箱中應保留料封,以防殘溶氣體流入預處理工段,停車時蒸烘機內的存料走空後,要繼續空轉15分鐘,以防餘料焦糊自燃,在蒸發和粕蒸脱系統停止運行後,溶劑冷凝和自由氣體回收系統仍應繼續工作15分鐘,至溶劑全部回收為止。

2、停車在一個月以上時,應將浸出工段所有設備、管道內的存料、存油和存水全部放空清理,將殘存的溶劑蒸盡,並將工段內的溶劑全部送回溶劑庫。

3、浸出工段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應立即停車處理:水源中斷或不足;溶劑、混合油泄露或溶劑氣體濃度過高;主要測量儀表失靈;各運轉設備、容器內發生異常噪音、衝擊等不正常現象;預處理工段來料中斷;蒸汽中斷或蒸汽壓力不足;晚間照明中斷;電氣設備、機械設備產生高温或火花;設備內部局部發生火花、燃燒或溶劑氣體局部爆炸和工段禁火區發生火警等。

4、浸出工段在停產檢修需要動火前,必須將殘餘物料徹底清除乾淨,對接觸過溶劑和溶劑蒸汽的全部設備、管道和管件用水蒸氣驅進淨溶劑或溶劑氣體,蒸烘時間不宜太短(一般48小時以上)。水蒸氣壓力不得超過設備的允許壓力,對設備的凹角部位要反覆處理,必要時應全部開蓋處理,將凹角部位、管道低窪處和泵體底孔放空,反覆驅除溶劑。蒸烘後,應完全通風,然後組織有關人員檢查驗收,並經有關負責人批准後,方可動火,在動火檢修前,要切斷溶劑庫和工段的連接管道。在檢修完畢後,要進行檢查驗收,以保安全生產。

4.3緊急情況下的防火預案

1、突然停電時,應立即關閉總蒸汽閥門,停止蒸發、蒸脱,以免料粕繼續受熱引起事故。並將混合油全部放入混合油罐,停止進新鮮溶劑。同時開啟備用發電機組,供冷凝器循水泵運轉,保證溶劑氣體冷凝回收繼續進行,避免溶劑氣體外逸。

2、突然斷水時,應首先關閉總蒸汽閥門和第一蒸發器的進油閥門,停止蒸發,並迅速關閉各冷凝器放水閥,使冷凝器內保留一部分冷水,再依次停止其它轉動設備。

3、溶劑或混合油輕微泄露時,迅速查找源頭並堵住,對泄露的溶劑油進行回收,同時上報主管領導、生產調度及安全保衞部門。

4、溶劑少量泄露後,迅速查找源頭並堵住,同時上報主管領導、生產調度及安全保衞部門,對現場警戒,組織人員回收溶劑油,同時作好安全防火準備。

5、遇到溶劑或混合油大量流出時,工段人員應立即查找泄露點並堵住,對非防爆的電動機和電氣開關,任何人不得啟動或關閉,同時通知保衞部門派保安對溶劑泄露的所有地區加強警戒,嚴禁一切火源、火種、機動車輛、閒雜人等進入警戒地區,同時上報主管領導、生產調度,統一指揮,進行搶救。工段一部分人按正常操作程序停車,另一部分人迅速回收溶劑油,如果溶劑油流出工段外,要迅速切斷與工段外的下水道連接,用消防水或蒸汽沖淡下水道的溶劑。同時,分派一部分人準備滅火器材隨時撲滅可能引起的火災。

6、倘若溶劑燃燒,一方面迅速用專用滅火器滅火,另一方面迅速撥打火警電話119,並上報主管領導、生產調度及安全保衞部門,同時迅速關閉地下溶劑庫的閥門,另外緊急停車,迅速查找泄露點並堵住,並迅速疏散閒雜人等。

4.4粉塵爆炸應急預案

為使粉塵爆炸給企業和員工帶來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此預案。

預案目的:採取防救相結合的原則。

一、防治措施:

1、確保各除塵設施運行的有效性,生產和安全部門要定期檢查,發現異常及時整改,保證粉塵濃度遠低於爆炸臨界點;

2、控制着火點:

(1)、各工段要定期檢查電器元件及線路有無線頭鬆動,接觸不良或短路等事故,並及時糾正;

(2)、對粉塵產生重要部位(如倉庫、清理工段、地下通道等),應定期檢查粉塵泄露情況,並及時採取整改措施,尤其是在此工作區域內動火等,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相關安全規定。

二、救治措施:

一旦發生粉塵爆炸,應立即啟動緊急救治方案;

1、立即撥打“120”搶救電話,通知醫護人員到廠,如因爆炸產生火災,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請求支援;

2、立即組織疏散並清點相關作業人員,關閉動力電源。

3、立即通知生產部和安全部門聽取相關意見,採取緊急措施。

4、如發現人員短缺,應立即組織力量分頭尋找,盡一切可能的辦法尋找員工。

五、鍋爐爆炸事故應急預案

一、爆炸的危害性:

鍋爐爆炸是鍋爐事故中最嚴重、危害最大的事故,當鍋爐受壓部件爆炸時,爐內汽水從工作壓力突然降到大氣壓力時,這時蒸汽和熱水瞬時膨脹。例如:當工作壓力為13kg/c㎡,突然降至大氣壓時,其容積的汽水、體積一下子膨脹11倍之多,而熱水由於汽化,其體積膨脹高達1600倍!具有相當大的破壞能力,一旦發生爆炸事故,後果不堪設想。

二、鍋爐爆炸的主要原因:

1、鍋爐設計製造上的錯誤:鍋爐強度鋼板質量結構、安全設備的設計、加工質量等存在問題。

2、檢修維護上的錯誤:當鍋爐發生變形、裂紋、脆化及嚴重腐蝕時,沒有及時進行修理,以致事故隱患擴大或者雖能及時檢修,但使用的檢修方法不正確,使事故擴大引起爆炸。

3、運行管理上的錯誤:

(1)鍋爐運行中,對水質監視不嚴,爐水相對鹼度過大,引起苛性脆化,鍋壁嚴重結垢,造成過熱燒壞;

(2)沒有正確的操作規程,或有了規程而不嚴格執行,例如:在鍋爐嚴重缺水時,採取錯誤的判斷和操作,突然向鍋爐進水,造成爆炸;

(3)安全閥、壓力錶、水位計等重要安全附件沒有定期校驗,甚至失去作用!自動裝置及顯示發生故障,失去控制。

二、預防措施:

1、按國家質監局有關部門的規定,對鍋爐運行6月至1年時,自行組織人員對鍋爐內外進行檢驗,並做好詳細記錄。

2、按國家質監局規定,運行鍋爐每年接受市質監局壓力容器所的強制性年檢和年審,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操作員工嚴格按各項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可不定期地組織應知應會的考核和消防演習,提高業務素質。

4、嚴格水質管理,達到國家有關工業鍋爐的水質[GB1576-85]文件規定的標準。

5、安全網、壓力錶等重要安全附件按規定定期地交有關部門進行檢驗,自動裝置、微機控制系統等定期進行效驗和檢測並記錄在案。

6、鍋爐在運行中,如果發現鍋爐本體或附屬設備有不正常情況需要進行判斷和處理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不管鍋爐發生何種事故時,不可驚惶失措,應及時查明事故的原因,正確判斷,迅速處理;司爐工在處理事故時,應及時向當班負責人和有關領導請示後進行;

(2)對事故的處理要慎重、迅速、準確、果斷。

(3)對發生事故的鍋爐,在恢復使用前,都要進行詳細的檢查。

(4)事故處理後,要把鍋爐損壞的部位、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處理方法等詳細按規定填寫事故報告並記錄鍋爐安全技術登錄薄。

7、鍋爐爆炸事故的處理:

發生爆炸事故後,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運行人員及有關管理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現場。

(1)立即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彙報。

(2)安全部門與鍋爐工段配合及時展開了解、檢查、分析事故的原因、主要責任人、事故後的處理等,並及時填寫事故的報告交有關部門決定處理結果。

8、危險源監控

(1)實行警消員、安全乾部、公司領導三級值班制度。按安全制度要求,對倉庫、貨場、辦公生活區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

(2)要求對各業務户進出倉庫、油蓬的人員、車輛、物資進行嚴格檢查,杜絕任何危險品的進入。

(3)在罐區、髮油蓬重點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誌、標語。

(4)對應急搶險器材物資定點存放、定人管理、定期檢查,確保處於良好狀態。

(5)合理配置報警裝置,保持安全聯繫電話24小時暢通。

9預警行動

根據企業生產狀況、季節變化特點、節假日影響及周邊異常情況的出現,由應急指揮部發出可能出現的事故隱患通報,提出有針對性的工作要求及預防措施。各有關部門制定應對工作方案。

5 應急響應程序

5.1響應分級

按一旦發生事故災害所造成的嚴重後果、影響範圍、自身控制能力,根據公安部頒佈的《火災統計管理規定》(公通字(1996)82號)對火災劃分的類型,公司出現一般火災事故即做出應急響應。具體應急相應分為兩級:Ⅱ級響應條件為火災初起,火勢不大,着火部位暴露在外,對周邊存放物資影響較小,着火環境有利於施救展開,應急預案實施依靠企業自救能力就可完成。Ⅰ級響應條件為火勢較大,着火部位分散或由內往外燃燒,對周邊存放物資影響較大,着火部位不利於消防設施展開,企業的搶險工作必須依靠社會的救援力量共同完成。

5.2響應程序

突發事件一旦發生,企業啟動本預案,按下列程序和內容響應。

(1)第一發現人立即向安全值班幹部報告,並拉響警報。值班幹部迅速對事故情況作出判斷,向值班領導報告,並組織現場人員展開第一時間的搶救工作。

(2)公司值班領導接到報警後,立即通知指揮部所有成員趕到事發現場。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啟動應急預案,下令執行Ⅰ級(Ⅱ級)火災預案或水災預案,按預案分工組織企業搶險隊伍全面展開自救工作。同時,向社會救援單位發出求救信息,並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3)待上級領導和社會救援力量到達現場後,及時介紹事故前期施救情況,按上級要求,將企業自救搶險隊伍和施救工作納入統一指揮,共同完成事故搶險任務。

5.3現場處置方案

5.3.1火災事故特徵

(1)油罐區、倉庫、髮油蓬一般火災特徵:①蔓燃面積大、用滅火劑量大、撲救時間長。②煙霧大、温度高、燃燒隱蔽、不易尋找着火源。③庫房耐火等級低易坍塌,大跨度鋼結構庫房在火災作用下易變形倒塌。

 (2)電器設備引發火災的特點:①設備用油及電極、電纜着火,火焰温度高,熱輻射性強。②火場有毒煙霧及帶電狀態的電力設備容易造成人員傷亡。③設備用油刺漏後,四處流淌,着火後蔓延迅速。

5.3.2火災現場處置方案要點

 (1)一般火源引起的火災:①查明起火部位、風向、火勢蔓延方向及火災發生區域的周圍情況。②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後果及可能影響的規模和程度。③根據火勢情況,確定正確的撲救方法。④根據需要調配消防設施物資和調動應急救援力量。⑤根據火情態勢,組織搶救疏散。⑥注意問題:對燃燒情況不明時,要防止盲目行動,以免造成人身傷亡;進入庫房內滅火時,要注意燃燒棉垛的坍塌和建築物的倒塌,佩戴好人身安全防護裝具。⑦保護好火災現場,以便查明事故原因,核實火災損失。

(2)電器原因引起的火災:除掌握一般火源引起的火災處置要點外,還應做到:①迅速切斷電源,確定有無爆炸危險,在技術人員配合下,採取保護措施。②對電器及電纜等火源撲救時,採用ABC乾粉滅火和黃沙覆蓋,撲救變壓器火災,還應用水槍冷卻,防止爆炸。③應注意防止中毒、觸電等傷亡事故。

5.3.3雨季防汛處置要點

(1)建立惡劣天氣重點監控制度,及時收聽當地防汛部門的防汛警報。

(2)保持排水系統暢通,備足防汛物資。

(3)注意查看庫房牆體有無損壞、庫頂是否漏雨。

(4)密切關注雨量、庫區內水位情況,一旦出現暴雨積水進庫、漫罐,立即啟動水災預案。

(5)雷雨中防汛要注意避免雷擊引發的傷亡事故。

5.4應急結束

事故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導致滋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經現場最高應急救援指揮負責人確認和批准,總指揮下達應急終止令,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

6 後期處置

由指揮部組織實施下列工作:

(1)清理收集污物,清除事故後果和影響,恢復正常工作。

(2)救治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按規定給予補償。

(3)協助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及相關責任,寫出事故及應急救援工作報告。

(4)統計事故受損情況,積極與保險公司聯繫,開展保險理賠工作。

(5)組織安委會人員清理救援設施器材,及時補充更換。

(6)對事故發生及應急救援過程進行總結和評估,制定有效預防措施,對應急預案進行修改完善。

(7)宣佈事故結果及相關責任人處理意見,對全體員工進行事故教育。

(8)負責發佈信息和上交報告,整理事故及應急救援材料歸檔。

7 保障措施

7.1通信與信息保障

(1)建立詳細的上級有關部門、友鄰聯防單位、當地公安消防及負責人的通信聯絡簿,要求有關人員熟記。

(2)將指揮部成員姓名、手機號碼和公司安全值班電話上報有關單位。

(3)根據本單位危險源狀況,通過微機與相關信息庫建立聯繫,隨時獲取信息,幫助企業制定相關應對措施,防患於未然。

7.2經費與物資保障

公司確保用於安全工作開展及應急物資設備購置、養護資金的到位,安排使用遵循“必要、計劃、及時”的原則。遇有特殊情況,先辦理後報告。

公司倉儲按國家安全消防規範建有相應的安全設施,並配備了必要的消防物資器材,固定資產及主要設施設備雖然已有十年,但總體使用運行狀況良好,具備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的基本物資保障基礎。公司將根據自身財力的增長和應急工作的新要求,逐步更新設施設備,不斷改善企業自救的物質保障條件。

7.3應急隊伍保障

在應急響應中,公司依靠自身應急力量和社會救援力量結合組成應急隊伍保障體系,立足通過自身應急隊伍建設的規範化和能力提高,做到平戰結合,防範於未然,對事故隱患早發現、早消除,避免出現嚴重後果。

7.3.1企業應急隊伍成員組成

公司應急搶險隊伍由安全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組成,各部門經理為相應應急單元的總指揮,常務副總為為副總指揮,安委會在總指揮和副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日常的風險防範工作,其他部門作為協助。具體應急組別人員安排由單位總指揮任命。

7.3.2培訓與演練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和技術培訓,強化全員消防意識,做到崗前培訓、長年複訓、定期演練,做到培訓演練有計劃、有落實、有總結、有改進,不斷提高應急技術水平和整體素質。

(1)培訓

①時間安排:各部門警消人員單兵訓練每月不少於1次,集中技能培訓每年不少於2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其他人員訓練每年不少於2次。

②培訓目的

公司安委會做到“六知”“一建立”,即:一知單位平面佈局圖、建築物特點、消防通道、消防水源;二知生產工藝流程和物資在裝卸、儲存、運輸中的防火措施;三知重點防火部位;四知應急搶險隊伍組建情況及防火、防汛應急預案;五知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六知滅火防汛器材裝備情況。建立防火、防汛檔案。

全體員工達到“三懂”“二會”“三能”,即:三懂是懂得本崗位作業過程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水患的措施,懂得救火防汛的方法。二會是會使用消防器材,會報警。三能是能自覺遵守消防安全規章制度,能及時發現火險,能有效的撲救初期火災。

(2)演練

①演練時間安排:各單位消防演練警消人員每月不少於1次,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一次。

②演練目的:測試培訓效果,檢驗消防設備狀況,提高應急協調能力,總結經驗,改進培訓計劃和預案制定中的不足。

8 獎勵與責任

(1)公司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表現的部門和個人,按企業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做出重大貢獻者,公司向上級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申請給予更高層次的表彰。

(2)公司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受傷、致殘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卹。

(3)對事故責任人,對不服從指揮部調遣、臨陣脱逃、謊報情況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9 附則

(1)本預案下發到公司各部門,向全體員工傳達。

(2)本預案由公司綜合部及安委會負責解釋、修訂。

(3)本預案於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並執行。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6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在校外集體活動中突然發生的,傷害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交通事故、意外暴力事件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1.現場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隨隊的年級部主任、班主任及相:關教師組成。

2.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3.突發事件發生後,現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救援,並在第一時間內向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4.應急狀態期間,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必須保證通訊暢通。活動的各年級(班級)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年級(班級)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5.參與活動的任何集體和個人都應當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班主任積極做好對學生的安撫工作,突發事件涉及的其他教職員工應當配合班主任做好學生的疏導工作。

二、監測與報告

1.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採取逐級彙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集體活動帶隊的學校領導彙報,集體活動帶隊的學校領導應在第一時間向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彙報,並隨時與上級保持密切聯繫。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於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並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彙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善後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3.突發事件向外發佈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發佈,不得主觀臆測、誇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鑑定核實後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1.及時:通知家長及其監護人,以便作出救治決定,並做好安慰工作。

2.保護現場、瞭解事故發生經過。調查事故原因,作好有關記錄並保護現場,採集有關證據,以利於對事故:處理做到事實清楚,責任明確。

3.重大的傷害事故要及時上報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

4.前往醫院探視,隨時掌握傷者身體康復情況。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7

一、總則

1.1 編制目的

提高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羣體性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信息暢通、反應迅速、處理果斷的應急處置機制,保障農民工合法權利,維護社會正常秩序。

1.2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水利系統工程建設領域因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羣體性上訪、靜坐、圍堵或滯留黨政機關,圍堵道路、建築施工現場等行為的羣體性突發事件。

1.3 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就地解決,疏導教育、耐心勸離、依法辦事、快速反應、妥善處置的原則。

1.4 分類分級

根據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的參與人數、影響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分為三級: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一般)。

(1)特大突發緊急情況:30人以上的農民工,集體上訪、靜坐、圍堵或滯留黨政機關,圍堵道路、建築施工現場等行為;人數不到30人,但到上級信訪部門上訪或行為激烈,如:聚集圍堵衝擊黨政機關、堵塞道路、阻礙執法等需出動警力才能恢復秩序等行為,以及在公共場所懸掛標語、呼喊口號、攔截公務用車等影響較大的上訪行為。

(2)重大突發緊急情況:10人以上 30人以下的農民工,集體上訪、請願、靜坐等行為。

(3)一般突發緊急情況:10人以下的農民工,集體投訴、上訪、請願、靜坐等行為。

1.5 啟動條件

(1)正在進行集體上訪,導致影響正常工作生產秩序的。

(2)正在進行集體上訪造成不良後果且有可能繼續擴大的。

(3)突發事件雖未造成嚴重後果,但在事件發生過程中,情況突然發生變化,有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

(4)應急領導小組組長認為有必要啟動預案的情況。

二、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處置因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班子成員任副組長,成員由局辦公室、紀委辦、財務股、水利股、水庫股、水政股、信訪股、巴中市雙橋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友誼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庫建設管理局、縣江口水鄉旅遊風景區建設管理局、縣水土保持局、縣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局、平州水利投資公司等股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信訪股,由楊大志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成立相應的處理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做好業務範圍內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工作,暢通舉報投訴渠道。

2.2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協調、指導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組織指導各部門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隱患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對引發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原因進行分析;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中涉及的重大勞動保障問題及時上報、參與調查、通報情況、協調處理、跟蹤督促;落實上級部門下達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2.3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負責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收集彙總拖欠農民工工資信訪投訴及突發事件信息上報;督促各成員單位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和行業歸口管理職責;完成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2.4 成員單位職責

水利股、水庫股、水政股、巴中市雙橋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友誼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庫建設管理局、縣江口水鄉旅遊風景區建設管理局、縣水土保持局、縣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局、縣鄉鎮供水管理總站、平州水利投資公司等股室(單位)按照提前介入、重心下移、關口前移的工作要求,負責業務範圍內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摸排,及時處置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負責事發後及時趕到事發現場,適時掌握事件動態,採取有效措施,安撫、勸導、疏散上訪羣眾;負責責令施工企業及時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等。

信訪股:負責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接訪工作,做好安撫、勸導工作。

紀委辦:負責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領導不重視、職責履行不到位導致事態擴大,造成惡劣影響的,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局辦公室、財務股負責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後勤保障工作和應急領導小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應急響應

3.1 信息報告

各股室(單位)在接到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情況,或遇到羣體性上訪事件時,應在接到報告後第一時間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內容包括:突發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等相關情況;突發事件發生的起因、性質和影響程度預測;掌握突發事件中施工企業和有關部門已採取的措施及處理情況等情況。

3.2 啟動預案

發生Ⅲ級及以上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後,由應急領導小組下令啟動應急預案。

四、處置程序

4.1 處置原則。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堅持快速反應、依法規範、協調配合的原則,堅持以安撫情緒和解釋疏導為主,及時化解矛盾,防止事態擴大,直至最終平息事件。

4.2 應急處置

1.通過前期工作仍不能控制農民工羣體性上訪的應急情況,各部門在接到信息後,第一時間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2.應急領導小組按局領導分工文件,通知股室(單位)分管領導第一時間帶領分管股室(單位)相關人員趕赴事發現場,瞭解事件的有關情況。誠懇聽取上訪人員意見,避免矛盾激化,勸導上訪人員迅速離開聚集地,儘快平息事態,並做好勸返接回工作。

3.趕赴現場領導將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及可控情況,及時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並請求公安機關支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情況向上級機關報告。

4.一旦發生農民工工資信訪不可控突發事件,各成員單位在接到通知後,要各司其職,迅速行動,確保人員和工作到位。

5.對出現難以勸離、圍堵機關、擾亂機關工作秩序或纏訪鬧訪及其他有明顯過激行為的,要第一時間報告公安機關,並協助公安機關依法採取相應措施,儘快平息事態,恢復正常秩序。

五、責任追究

在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過程中,凡出現下列情況的'(股室)單位,實行環節責任追究制,一律按相關規定從嚴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1.對農民工反映的問題不關心、長期不解決,致使矛盾激化,引發突發事件的。

2.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不重視、措施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造成糾紛不斷,社會影響惡劣的。

3.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生後,謊報、瞞報或未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調查處理,以及在調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處置不力,以致延誤時機,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

4.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後,未及時趕赴現場處置,造成事態擴大和其他不良後果的。

六、應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建立健全落實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傳遞、處理等環節的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信息共享和通訊設備完好。

6.2 資金保障

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責成工程承包企業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並督促其按時足額預存農民工工資,為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提供資金保障。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迅速、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並儘早予以防範,確保檔案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細則》,省、寧波市《檔案工作條例》和市委、市政府及市檔案局的相關要求,結合本局檔案管理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是指可能危及檔案安全的汛期警報、火災警報、防盜保密事件等處理與防範措施,以期及時地組織人員,保證檔案安全的活動。

第三條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應堅持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立足防範,分級指導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凡涉及突發事件的部門和個人,均應遵守本預案中的有關規定。

第二章事件報告

第五條一旦發生事件預警,應立即向責任處辦公室領導報告,同時向主管領導通報。

第六條主管領導和責任處室領導應按照已發生、可能發生之事件性質和等級,趕赴現場,組織處理。必要時,應迅速報告局領導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第三章應急處置

第七條本級檔案庫房為特級應急處置的區域;計算機中心和其它檔案保管場所為一級應急處置的區域;檔案查閲利用室為三級應急處置的區域。

第八條各級區域應急處置以本級為主,並視情況請求市公安、消防中心等部門支持。

第九條突發事件發生時,建立以局長為總指揮、業務分管局長具體抓落實和思想發動、其他中層以上領導協作配合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做好組織、協調和指揮處置突發事件的工作。具體名單如下:

總指揮:戴時鑫

現場指揮:餘為羣

協調:邢良波

成員:鄔益良、鮑廣瑋、葛天威、王燕萍

第十條承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科室職責:

(一)檔案管理員應按檔案存放區域等級依次指導處置:汛警期查漏防潮,發生期不間斷監控排查,危險期按要求立即組織力量把特級區域的檔案向高位轉移。火警期應迅速告知庫區人員撤至安全區域;盜竊泄密發生期應立即控制和保護現場,禁止一切人員進入,同時報告主管領導和公安部門查勘;重大突發事件預警期應做好珍貴和保密檔案撤離準備,發生期應視上級要求和現實需要,指導處置人員搬運至設定區域。

(二)管理員在汛警期作好通氣排濕、設備設施的運行檢查,確保設備設施的正常運作,危險期按要求組織力量把計算機、貴重設備向安全場所轉移;火警期在報119火警的同時,報告安全領導小組,並迅速組織義務消防隊員按消防應急預案的`規定程序實施處置。

(三)辦公室應在汛警期及時瞭解汛警情況,向主管領導和有關科室通報,並協助做好止漏防潮工作,發生期應按主管領導要求和現實需要通知人員到位;火警、失竊泄密發生期應及時掌握信息,協助做好聯絡工作;整體重大突發事件預警期應落實搬運裝具、車輛和場地以應急需,發生期當按上級要求和現實需要,保障後勤到位和信息溝通。

(四)其它科室應按領導指派協助處置。

第四章獎勵懲戒

第十一條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應報由市有關部門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二條因參加應急處置致傷殘或犧牲人員之善後事項按照國家有關因公(工)受傷致殘或犧牲的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因玩忽職守等問題,造成嚴重後果的;對藉故逃避或拒不執行處置命令的,應按照相關法律和規章對責任人員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9

為加強行政機關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形成防範嚴密到位、處置快捷高效的應急管理工作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市政府《關於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北京市商業法規監督檢查辦公室(以下簡稱執法辦)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執法辦在辦公區域內,發生火災事故、羣體上訪、鬥毆、盜竊以及重大自然災害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工作人員傷害、財產損失的突發事件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措施,控制和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工作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維護工作秩序和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以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為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映及時、措施果斷,職責明確、加強合作為處置突發事件的總體原則。

三、應急處置機構

執法辦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工作小組在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領導下開展工作。

(一)組織機構

工作小組組長由執法辦主任擔任,副組長由副主任擔任,成員為各科負責人。

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綜合科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職責劃分

1、組長職責:

(1)領導工作小組工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體系建設,預案啟動、終止和現場指揮。

(2)負責與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局機關有關處室的協調,組織力量處置在辦公區域內發生的突發事件。

(3)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分析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檢查、督導預案的執行。

2、副組長職責:

(1)協助組長進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領導分管工作內涉及突發事件有關的信息報送、原因分析、事件隱患排查等工作,有針對性地提出工作建議。

(3)檢查分管工作內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

(4)完成上級領導和組長交辦的其他事項。

3、成員職責:

(1)落實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作出的方案、決定。

(2)根據職責分工,帶領本科人員完成預定任務,並配合其他科完成相關工作。

(3)教育培養本科人員樹立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安全防範意識,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4)組織落實工作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4、辦公室職責:

(1)落實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作出的方案、決定。

(2)及時修訂執法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並報工作小組研究決定。

(3)收集、綜合分析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有針對性地提出工作建議。

(4)負責執法辦人員應急安全教育和演練工作。

(5)向上級工作組彙報預案的執行情況,報送相關信息。

(6)完成上級領導和工作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機構設置

1、救援工作組由執法辦一科、二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組織搶險救援、控制事態發展。

2、疏散救護組由執法辦三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組織疏散人員、救護傷員。

3、信息工作組由執法辦法制科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組長;負責信息收集、報送、通知和聯絡。

4、後勤保障組由執法辦綜合科、財務科人員組成,綜合科科長為組長;負責應急物資準備、檢查樓內供電設施安全、提供車輛保障等工作。

5、安全保衞組由新轉業到執法辦工作崗位上的同志組成,辦公室主任兼組長,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控制事態發展。

6、事故調查組由執法辦書記負責,有關人員參加,處置結束後做好事件的調查、分析、處理等工作。

四、報告程序

(一)當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突發事件時,現場工作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向工作小組辦公室報告。辦公室接報告後,要在第一時間向工作小組組長報告。

(二)突發事件發生時,工作小組要在第一時間向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經過、原因初步分析、現場已採取的措施、現場指揮人以及聯繫方式、電話等。

(三)事件發生後24小時內,要將事件發生的詳細情況書面上報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

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程序

(一)火災事故

1、工作人員無論何時發現火情後,除立即報告工作小組外,要立即使用現場的消防器材滅火。

2、確認發生火災後,立即向“119”報警,並通知辦公樓內物業管理人員。

3、工作小組組長下達啟動預案指令,組織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立即趕往火災現場進行滅火。

4、處置措施:

(1)救援工作組人員負責切斷電源,使用滅火器、消防栓等滅火工具,及時撲滅初期火災,如火勢已大,在保證人員安全情況下,盡力控制火勢的蔓延。

(2)疏散救護組、後勤保障組人員在控制火勢的前提下,盡力搶救重要物品,如:現金、帳簿、人事及業務檔案。在火勢無法控制情況下,組織人員迅速撤離。

(3)信息工作組人員負責通知、聯絡,指派專人引導消防車和消防隊員快速進入火災現場,並隨時向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火災情況。

(4)辦公樓內所有執法辦工作人員聽到或得知火警後,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如火災現場有被困人員,要利用濕毛巾、衣物等紡織物品捂住口鼻,尋找就近安全出口,迅速離開火災現場,撤離到安全地帶。

(5)火災撲救後,組織相關人員保護好火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查明火災事故責任。

(二)羣體上訪事件

1、當發生集體上訪時,負責接待人員應保持冷靜,問清上訪事由後,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同時迅速通知安全保衞組人員到現場維持秩序,做好疏通控制工作。

2、對集體上訪人員應保持客觀、冷靜、剋制的.態度,一般情況下應避免發生衝突或爭吵。

3、如上訪人員較多,不聽勸阻衝入辦公樓或有傷人等暴力行為,執法辦其他人員要協助安全保衞組堅決阻止其過激行為,並立即向“110”報警。

4、當上訪人員衝擊辦公樓或有傷人等暴力行為時,執法辦工作人員都有義務在現場維持秩序,積極協助安保人員的工作。信息工作組人員要進行跟蹤拍攝、錄像等工作,做到有針對性、有重點取證。

(三)鬥毆等暴力事件

1、處理鬥毆等暴力事件應保持客觀、冷靜、剋制的態度,一般情況下應儘量避免與其發生衝突或爭吵。

2、發現或接報有鬥毆等暴力事件,應立即報告工作小組,簡要説明現場的情況(地點、人數、鬥毆程度、有無使用器械等)。如能處理的,即時處理;否則監視現場,等待工作小組指令。

3、工作小組接報後要立即派工作人員到場制止,將肇事者帶離現場接受調查;如場面無法控制,應立即報警。

4、鬥毆事件中如執法辦的財產或工作人員受到傷害,應拍照、保護現場,留下目擊者、扣下肇事者,作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和落實賠償,並及時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救治。

5、如涉及刑事責任,由當地派出所立案處理。

(四)盜竊等破壞事件

1、發現或接報辦公室內有人盜竊,應組織抓獲現場嫌疑人。如力量不夠,則使用對講機、電話或其它方式儘快報告工作小組,簡要説明現場情況,監視現場等待上級指令。

2、應急處理小組接報後,應迅速組織人員到場制止,並將嫌疑人帶往問話室調查處理。

3、事件中如有財產或人員受到損害,應拍照或錄像,保護現場,留下目擊者,做詳細調查,以明確責任、落實賠償。

4、涉及刑事責任,由當地派出所立案處理。

(五)重大自然災害

1、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時,工作小組組長下達指令,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全面實施救災工作。

2、救援工作組組織人員進行自救、互救,控制事態發展,疏散救護組負責組織疏散人員、救護傷員。信息工作組馬上收集信息、向上級報告受災情況、根據現場情況撥打報警、急救電話。後勤保障組、安全保衞組做好現場警戒,對重要設施進行排險、搶險,防止天然氣泄漏以及電路故障等。

3、工作小組領導成員要全力維護辦公樓安全和工作人員思想穩定,隨時掌握受災情況。

4、及時向上級應急處置工作組報告受災情況及處置措施。

六、應急保障準備

1、工作小組要切實加強對預案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到有備無患,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要切實加強現場指揮,杜絕混亂狀況發生。

2、要組織教育全體工作人員提高警惕,熟悉各科所處的位置、消防器材、電力設施、疏散出口等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3、認真組織宣傳學習,掌握本預案,每季度組織一次應急處置培訓和演練,充分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0

一、領導小組:

總指揮:

總協調:

控防組:

宣傳組:

救護組:

二、釋義:

本方案所指突發事件,主要指非正常狀況下可能嚴重危及人的生命及學校重大財產安全的事件。具體表現為以下幾類:

1、發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風雪等;

2、發現嚴重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隱患、苗頭、事故;

3、突發重病;

4、學習、體育鍛煉、集體活動、生活中發生人身傷亡;

5、發生嚴重的偷盜、破壞行為;

6、出現其它可能產生嚴重不良後果的情況。

三、處置原則:

1、救助生命第一。同時力求減少財產損失,儘快查清肇事的人、物;

2、首接責任制。發現情況或接到報告的第一個教職工,必須立即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儘量避免不良事件的發生或發展,同時迅速報告學校有關方面。

四、工作環節:

1、團結互助,齊心應對。遇自然災害或外來人肇事,在場人員應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見義勇為,齊心應對;同時要合理分工,努力避免或減輕損害程度。遇師生中的突發困難,人人都應給予熱情關心和幫助。

2、迅速報告。學校值班人員和有關方面(如班主任、學校保衞人員)為處理突發事件的具體負責者,也是接受報告的主要人員。

在緊急情況下,來不及報告上述人員,可以就近、從快報告在校老師、宿舍管理人員或傳達室門衞。

3、妥善處理。同學中因自己處理得當而無需學校繼續採取措施的,應在事後向班主任報告。

4、向有關部門、領導彙報,與有關學生、家長聯繫。

5、總結經驗教訓,完善書面材料;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徹底清除各種隱患。

五、其它:

學校對見義勇為,正確處理突發事件的師生給予表彰,對避免了重大損失的師生給予物質獎勵;對未能按本工作方案及時處置突發事件的當事人或責任人視其產生的後果,給予批評、處罰,直到追究其法律責任。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1

為順利應對突發事件,妥善處置校園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或減少意外事故對廣大師生和學校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損失,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堅持師生生命的安全及國家利益高於一切,堅持“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務本求實,明確責任,安全無小事,責任重泰山。盡一切努力杜絕或減少校園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發生,盡一切努力把師生生命財產及國家財產的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處置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對學校突發事件力爭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控制,消滅在萌芽之中,解決在校園之內。突發事件一旦發生,要果斷處置,儘快平息。處置工作中要堅持的原則:

(一)預防為主,保安隊員要進一步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加強與師生員工的聯繫、交流與溝通。要經常深入到工作中,掌握情報信息,及時發現和解決可能引發事端的各種矛盾和問題,避免因工作疏忽或失誤誘發突發事件。門衞要加強情報信息工作,發現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苗頭,要立即報告校領導和值班幹部。

(二)力爭將突發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的苗頭,保安領導應採取堅決果斷措施。迅速派出得力人員,在第一時間及時趕到現場,協調處置,決不能讓事態擴大和蔓延。並立即向挍長室彙報。

(三)正確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突發事件發生後,一類要正確判斷事件的性質,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區分行為是否合法,要求是否正當,並採取相應的方式妥善處理;另一類是難以分清性質的,不要急於定性,防止因定性不準,處置不當使矛盾激化。

(四)堅持説服教育的原則。做到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儘量通過教育、説服化解矛盾,解決問題。

三、組織領導

為保證指揮有力,處置迅速,組織與分工如下:

指揮長:z

指揮部成員:在崗保安。

信息聯絡組:西門衞保安,聯絡110,120,119及校長室。

現場處理組:保衞科,總務處。

四、主要處置措施

校園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

(一)根據事件性質,由指揮長宣佈啟動本應急預案,全體在崗隊員迅速進入工作狀態。

(二)迅速查明情況,確定事件性質,召集隊員及時通報情況。根據查明的情況,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和處辦公室,做到信息暢通,下情上傳,上情下達。

(三)門衞加強值班考勤和重點警戒,控制好學校大門,防止閒雜人員進入學校。保安隊長要第一時間趕到事發現場,組織人員初步控制局面,掌握動態,迅速將情況報告主管領導和處辦公室,

根據領導的指示,在短時間內與醫療、公安、消防等相關部門聯繫,請求支援。

(四)做好校園治安秩序工作,確保校園穩定和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有序進行。

(五)要及時掌握輿論導向,澄清事件真相,防止謠言傳播和人為將事態擴大。根據上級主管指示,杜絕來訪的新聞媒體,防止新聞媒體藉機炒作。

(六)後勤人員積極做好各類後勤保障工作。如事件發生在室內,應迅速疏散人羣,確保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及時送治傷病員。

(七)積極協助學校做好相關工作,確保迅速平息事端,使學校各方面的工作儘快走上正常軌道。

五、應急處置程序

(一)火災事故

1、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全體校保安及消防隊員。

2、處置程序:

(1)當值班人員發現或接到信息,迅速將情況向帶班組長彙報,帶班組長接報後,立即組織隊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信息聯絡組立即將情況向主管領導彙報。

(3)保安與消防隊員到達現場組織滅火的同時,疏散現場人員,在火災地外圍保護現場。

(4)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報告消防隊(電話119),報告內容為:xx實驗學校(某處)發生火災,請來撲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後再掛機。

(5)現場指揮員派出隊員到南、西兩個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3、組織實施:

(1)現場指揮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組織隊員分工協作。一組疏散人員;二組現場撲救;三組搶救財物。

(2)消防車到來之後,校衞隊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消防栓、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水浸的棉被等。

(4)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內的固定消防栓,保障道路暢通,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4、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3)撲救電火,採用先斷電、後滅火。

5、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到達現場首先要切斷電源。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2

為保障20xx年興大中學業考試信息技術考查順利進行,做好考試期間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特制定信息技術考試應急預案。

1、考場停電

考試期間考場內如出現停電事故,考場網絡管理員和監考員應在第一時間向考點主考報告,立即安排電工查明原因,如短時間能解決則重新啟動考試用機進行續考(不影響考生答題);否則,及時與當地電力部門聯繫解決,同時電話報縣考區辦公室,並做好詳細記錄。考區辦公室經研究同意後,安排其他時間重考。

2、系統故障

考試期間考場內計算機如出現系統故障,網絡管理員先參照信息技術考試考務冊相應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可啟用備用機),如短時間內解決不了的,立即向考點主考報告,同時電話縣考區辦公室,請求技術支援。

3、出現大面積作弊行為

除了宣佈相關成績作廢外,還要求相關考區及時處理相關責任人,並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安排其它時間進行重考。

4、安全事故

若發生突發安全事件,在場教師要立即進行應急處理,在第一時間向考點主考和學校校長報告,逐級上報教育領導機構,若有需要,立即撥打110、119、120等特服電話。

(1)火災安全

網絡管理員應迅速切斷電源,監考教師應立即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並立即撥打119、120請求援助;迅速將事故信息報告考點主考,並電話縣考區辦公室。

(2)校園、考場安全

如發現有安全隱患,立即彙報、整改,責任落實到人,確保校園安全。考試信號發出後,做好考場封閉工作,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並將事故信息報告考點主考。

(3)飲食安全

做好師生的飲食衞生工作,若出現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報警110、120請求援助,並向考點主考彙報。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3

一、突發事件的類型

1、塔吊作業中突然安全限位裝置失控,發生撞擊高壓護欄及相鄰塔吊或墜物,或違反安全規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傾倒、斷臂)。

2、基坑邊坡在外力荷載作用下滑坡倒塌。

3、高處腳手架發生部分或整體倒塌及搭拆作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4、壓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違反安全規程發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連鎖反應事故(如起火)。

5、自然災害(如雷電、沙塵暴、地震強風、強降雨、暴風雪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

6、塔吊、升降機安、拆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

7、運行中的電氣設備故障或發生嚴重漏電。

8、其他作業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觸電等)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破壞。

二、應急區域範圍劃定

1、工地現場內應急區域範圍劃定。

塔吊腳手架、施工用載人電梯事故,以事故危害形成後的任何安全區域為應急區域範圍。

基坑邊坡及自然災害事故等危害半徑以外的任何安全區域為應急區域範圍。

電氣設備故障、嚴重漏電事故以任何絕緣區域(如木材堆放場等)為應急區域範圍。

2、工地場外應急區域範圍的劃定

對事故可能波及工地(圍檔)外,引起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需要當地政府的協調,屬政府職能。在事故(危害)發生後及時通報政府或相關部門確定應急區域範圍。應急電話:火災:119;醫療救護:122或999

三、應急預案的組織措施

1、成立應急預案的獨立領導小組(指揮中心)。應急預案領導小組及其人員組成

組長:xx組長:xx

組員:xx、xx、xx

下設通信聯絡組:

組長:xx消防保衞組

組長:xx搶險搶修組

組長:xx醫療救護組

組長:xx後勤保障組

組長:xx

2、組織的分工職責

(1)組長職責:

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並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x作控制;複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並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並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繫及對緊急情況的記錄作業安排;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在緊急狀態結束後,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並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2)組長(即現場管理者)職責:

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務機構來之前直接參與救護活動;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集中地帶;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信聯絡,為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

(3)訊聯絡組職責:

a)確保與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聯繫暢通、內外信息反饋迅速;

b)保持通信設施和設備處於良好狀態。

c)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4)技術支持組職責

a)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b)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c)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d)繪製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資料。

(5)消防保衞組職責

a)事故引發火災,執行防火方案中應急預案程序。

b)設置事故現場警戒線、崗,維持工地內搶險救護的正常運作。

c)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通暢,引導搶險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進入。

d)保護受害人財產

e)搶救救援結束後,封閉事故現場直到收到明確解除指令。

(6)搶險搶修組職責

a)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並不斷加以改進。

b)尋找受害者並轉移至安全地帶。

c)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d)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後,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並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7)醫療救治組

a)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紮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污染等)。

b)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c)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並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8)後勤保障組職責

a)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b) 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的物質及設備。

四、基本裝備

1、特種防護品:如絕緣鞋、絕緣手套、等;

2、一般防救護品:安全帶、安全帽、安全網和防護網;救護擔架1付、醫藥箱1個及臨時救護擔架及常用的救護藥品等

3、專用飲水源、盥洗間和沖洗設備。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4

一、指導思想

認真學習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實貫徹全省安全工作會議精神,以講政治的高度自覺維護學校的`安全穩定。一旦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必須快速反映,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迅速向區教育局報告事態發展狀況,妥善處置,努力將事態控制於校內,花解於班級,把矛盾消除在萌芽。

二、工作目標

控制事態發展,限制在最短時間,最小範圍內,使負面影響和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學生工作,安定學生情緒,儘快恢復學校的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

三、組織領導和工作小組職責

1、組織領導學校成立處置重大突發事件指揮部,指揮部組成人員名單如下:李法凱、張偉、黃建生、黃順明、楊益民、吳聰鵬、黃振華、楊建志、陳聰益。指揮部領導小組成員:李法凱為組長,黃建生為副組長。

2、工作小組和職責設立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工作小組,負責維護校園安全和穩定工作。

(1)指揮辦公室主任:

黃xx副主任:吳xx成員:黃xx、陳xx、楊xx工作職責:承擔指揮領導小組辦事機構的只能傳達上級指示,協調各處室對突發事件處置。並向學校指揮部彙報和聯絡工作。宣傳教育工作,根據中心和學校指揮領導小組的指令,編播有關制止事態發展的通告,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等;做好對外新聞聯絡和校園網絡控制工作;即使收集事態發展的信息和取證材料等。

(2)現場指揮組組長:

李xx副組長:黃xx成員:各年級年段長、班主任工作職責:按學校領導小組指令,具體組織實話現場處置工作,即使向學校領導報告事態發展,處置情況,規劃方案《處置校園重大突發事件的預案》。包括穩定情緒,開展勸阻,疏導和維護秩序工作,制止破壞校園公共財物及其他破壞活動。嚴防學生鋌而走險事件發生。

(3)保衞工作組組長:

吳聰鵬成員:保衞科工作人員工作職責:根據學校領導小組指令迅速封鎖現場,設法切斷鬧事羣體與外界的聯繫,控制事態發展,及時做好校園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看好校園各個出入口,堅決封堵鬧事羣體走出校門或外界鬧事羣體進入校園。根據事態發展輕重情況,負責與110聯繫。

(4)後勤保障組組長:

陳聰益副組長:蘇逸挺成員:後勤和食堂工作人員職責:根據學校領導小組指令,組織動員後勤工作人員和學校宿舍管理員,配合其他工作小組,進一步做好校園通信、交通、水電以及安全防護措施,為平息事態提供一切物質保障。

四、工作原則和具體處置措施

1、工作原則

(1)哪個部門、哪個年級、哪個班級發生事件,由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各工作小組相互支持,在校領導小組指揮下,共同配合工作。

(2)快速反映原則。學校一旦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向校領導小組報告,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第一時間果斷處置。

(3)堅持疏導,防止激化的原則,重在思想教育,做過細思想工作。

(4)儘可能減少損失的原則。一切以保護全校師生人身安全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為目的,避免傷亡事故發生。

(5)無條件服從原則。一切服從大局,堅決服從校領導小組指揮,相互配合對發生事件處置不推諉、不拖拉、不扯皮。

2、具體處置措施

(1)校園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本校安全穩定工作,觀察事件發展動向,瞭解情況,及時掌握信息與指揮中心取得聯繫,按指揮中心要求,做好應急準備工作,組織落實本校機動隊為應急力量,並隨時接受指揮中心調動。

(2)嚴格安全保衞,割斷外界鬧事羣體與本校學生的聯繫,關閉校門,組織外來干涉學生的串訪。

(3)管好本校學生,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迅速召開有關部門會議,講清事實真相,不止處置措施,各年級、班主任根據指揮小組要求,將學生控制在各班教室,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全力穩定本班學生情緒,堅決封堵,防止學生走出教室、走出校門,以避免我校學生捲入事件。

(4)一旦本校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指揮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向學區、教育局報告事態發生情況,不隱瞞事實真相,如實上報,不貽誤時機,並採取響應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5)根據誰主觀、誰負責的原則,各年級班主任、任課教師工作,開展正面宣傳和引導,教育學生聽從指揮,不參與鬧事,不到鬧事現場圍觀,安心本班學習

(6)當鬧事者不聽勸告,肆意破壞校園財物,或衝出校園進行非法活動時,保衞部門迅速將鬧事者與圍觀者隔開。情況緊急和必要時直接與公安部門取得聯繫,依法強行制止事態發展,並採取強制措施,將鬧事骨幹帶離鬧事地點。同時組織力量繼續做好一般鬧事者與參與人員的勸説工作,直至事態平息。

(7)妥善處理事後工作。當事態得到基本控制,或平息後,要繼續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着教育多數,幫助少數,挽救個別,穩住大局的原則,做好安定工作。學校後勤保障組要熱情做好後勤服務工作,以進一步穩定學生情緒,防止事態反覆。

五、設備配置

1、照明用具;

2、照相機;

3、錄音機。

六、紀律與要求在處置重大突發事件中按分工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責任規章制度。凡在執行本預案過程中,因瀆職、不服從指揮、不及時處理、從而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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