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動合同彙編7篇

來源:文萃谷 1.62W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勞動合同彙編7篇

勞動合同 篇1

企業名稱(甲方):重慶德居建築勞務有限公司職工姓名(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甲乙雙方於 年月 日訂立了為期________年的勞動合同,現因______________原因,經________方提出,並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另: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勞動人事局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 (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

年月日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單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必須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每月雙倍工資。此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必須是正式勞動合同,不得以試用期合同“搪塞”,若簽訂合同為試用期合同的,該試用期合同期限視為正式勞動合同期限,薪資水平按同等崗位的水平發放。

甲乙雙方在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勞動合同。期限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試用期限為: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不得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第二條、工作地點: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___,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的工作崗位和工種。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在國家標準工時原則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合法比例五險一金。

風險告知: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俗稱五險),合法繳納五險屬於強行法的範圍,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逃避,若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不繳納五險規定的相關約定無效,合同其他部分繼續有效。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購買五險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換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一金”暫不屬於強制範圍之內。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八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並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 篇3

同志系我單位員工,性別 ,身份證號 , 年 月參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協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

□2、協商一致解除(由個人提出)

□3、勞動者單方解除

□4、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5、用人單位裁員

□6、因用人單位違法,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

□7、因勞動者違法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

□8、因勞動者非過失性原因,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 (勞動合同法40條規定)

□9、其他: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我單位決定從 年 月 日起與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解 除 勞 動 合 同 證 明 書 同志系我單位員工,性別 ,身份證

號 , 年 月參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協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

□2、協商一致解除(由個人提出)

□3、勞動者單方解除

□4、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5、用人單位裁員

□6、因用人單位違法,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

□7、因勞動者違法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

□8、因勞動者非過失性原因,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 (勞動合同法40條規定)

□9、其他: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我單位決定從 年 月 日起與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工資發至 年 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終 止 勞 動 合 同 證 明 書

同志系我單位員工,性別 ,身份證號 , 年 月參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勞動合同期滿;

□2、勞動者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勞動者死亡或者失蹤;

□4、用人單位破產;

□5、用人單位停業(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

□6、其他: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我單位決定從 年 月 日起與該同志終止勞動合同。該同志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 元人民幣,依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依法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 元人民幣,工資發至 年 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用人單位(甲方):

地 址(甲方):

職 工(甲方):

使用説明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閲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本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其類別(管理或專業技術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範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註明並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並不得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對勞動合同參考文本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併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並不得單方塗改。

十、本文本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户籍地址:

經濟類型: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人:

電話:

聯繫電話: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有效期屆滿即行終止。因甲方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經雙方協商,約定乙方在合同期內從事工作。甲方可以根據生產工作需要,變換乙方的工作內容,如雙方就工作變換達不成一致意見,則本合同自然解除。

乙方在甲方的從事上述工作。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平均每週工作時間40小時。需要加班加點的,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為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

2.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違反計劃生育的除外)等帶薪假期。

第四條 勞動報酬

遵守按勞取酬的原則,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月收入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或實行計件工資。

如乙方的職務、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可相應調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税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税依法繳納。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方按國家規定為乙方交納養老和醫療保險金,乙方應繳納的養老和醫療保險金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按月代為扣繳。或:

應乙方的要求,乙方的檔案可以不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轉移;並同意將為乙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按標準支付乙方,由乙方負責在其檔案所在地絨納,此後的一切結果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乙方患職業病或工傷,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乙方守則,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乙方如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3.乙方如毀損或遺失甲方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補償。

下列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同時生效:

1.上下班制度;

2.安全生產製度;

3.質量管理制度;

4.甲方保密制度;

上述規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

第八條 合同解除

8.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甲方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26條第1款第1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8. 3 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26條第1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8.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1條第1款規定

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1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4項、第5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6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該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九條 培訓及服務期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業培訓,所需培訓費用由甲方承擔。

乙方承諾在甲方工作年限不短於____________年。

乙方違反本條第2款的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相當於第2款所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第十條 保密與競業限制

乙方對其在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負有保密義務。

乙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兩年內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甲方在本條第2款約定的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向乙方給付經濟補償金。每月的經濟補償金為______元。

乙方違反本條第2款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離職手續

11. 1 乙方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的最後工作日之前,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項、文件、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甲方指定人員。

11. 2 乙方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還須按甲方規定填寫辦理《離職會簽單》。

11. 3 甲方在乙方辦完上述手續後為乙方出具離職證明,對乙方的工作表現作出符合實際的評價,並辦理檔案及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11.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時為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1.乙方未按甲方規定辦妥離職手續的;

2.乙方未按時領取和簽收離職通知和離職證明的;

3.乙方不配合,致使甲方無法將有關離職資料送達乙方的。

第十二條 通知送達

根據本合同要求所發送的通知或者其他通訊往來應用中文書寫並且由專人;或以郵資預付掛號信函送達,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

所有的通知及其他通訊往來在下列首先發生的日期應被視為已正式送達:

1.如專人專送,則為收到之日;

2.如採取郵寄,則為寄出之日後5天,以郵寄憑證為準;

3.如由快遞傳送,即為快遞寄出憑證後的3天;

雙方確認:如送達地點需要變更的,一方將於變更後的次日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上述確認的地點所送達的文書,不論是否收到,均視為送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雙方協商;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為辦理社會保險使用,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簽約雙方已讀懂並接受上述條款的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 本合同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設計草擬的示範文本。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XXC國小(簡稱甲方)

乙方:(簡稱乙方)

為加強學校的安全管理,維護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確保全校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控制校園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的發生,乙方向甲方提供門衞服務,為維護甲、乙雙方的權利,經雙方協商,特簽定以下聘用合同。

一、乙方年齡不超過60歲(出具身份證,並將複印件交德育處),身體健康,有一定文化程度。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從20zz年 月 日起至20zz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一年。

三、甲方職責

1、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配足配齊工作用具。

2、按時發放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職責

1、必須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遵紀守法,禮貌待人,熱情服務,堅持原則,恪盡職守,細心工作,不擅自離崗,不無故請人代班,不遲到,不早退。

2、工作時間:每天中午12:00——13:30,晚18:30——次日凌晨6:30,星期天中午不上班。工作時間若需調整,雙方共同協商。

3、必須做好每日值班記錄,來客必須登記。接待來客要熱情、大方、禮貌,並問清來意。任何車輛(摩托車、自行車除外)夜間不得停放在校園裏。

4、每晚22:00關閉車庫門,23:30關閉所有校門,從24:00開始,堅持每兩小時在校園裏巡查一次,並將巡查的情況登記在夜間巡邏登記本上,如發現意外情況,及時向德育處或分管領導彙報。

5、值班期間不得睡覺,除巡查外,其他時間不得離開門房。若發現門房裏報警器鈴聲響,應立即到網絡中心查明情況,若有意外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不得擅自關閉報警器電源。

6、負責門衞室和校門口公共衞生。

7、遇到學校重大活動或臨時性活動,必須聽從學校統一安排和調遣,協助德育處做好突擊檢查,隨叫隨到。

8、物品出入須有學校證明,並做好出入登記,發現可疑情況可暫扣其物品和運輸工具,並及時報德育處處理。

五、待遇

1、工資實行包乾,每月工資700元(大寫:人民幣柒佰元整),按月發放,不享受醫療和勞動保險。

2、節假日補助按教師的50%發放,每月享受20元的電話費補助,若甲方安排加班,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加班補助。

3、乙方若違反甲方規定的職責,發現一次從當月工資中扣10元。

4、門衞對學校管理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況需解除本合同,可在前兩週內提出辭呈申請。如門衞工作不負責任,完不成本合同所規定的工作或出現重大工作失誤,學校有權及時終止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德育處及總務處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即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章):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章):

勞動合同 篇7

茲有本單位職工 ,身份證 ,性別 ,年齡 ,住址 , 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____月 日 。因合同期屆滿,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本單位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已經終止。

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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