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土地承包合同範文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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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土地承包合同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有關土地承包合同範文九篇

土地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為充分發揮土地優勢,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帶動地方經濟發展,增加村民收入和解決村民就業。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位於鄉村的荒地、林地(以附圖所示土地面積、範圍、界址為準)承包給乙方經營。

二、乙方在承包土地上進行旅遊農業綜合開發。發展旅遊觀光,種植林業、綠化苗木花卉等森林資源開發,相關基礎設施建設、生產生活設施建設和步道、臨時觀關設施建設。

三、承包期限為永久性承包。

四、承包期承費及支付方式: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承包期承包費27300元每畝,甲方按本合同標準和時間向乙方交付土地使用權時支付。因乙方支付的承包費標準為國家徵地補償甲方應獲得的費用標準,如承包期內遇國家徵收該承包地的,徵地補償費全部歸乙方所有;如承包期內乙方該項目徵地,乙方已支付的承包費視為應支付甲方的徵地補償費。

五、乙方承包土地上的農作物由甲方在20xx年月日前自行收割完畢,不收割的視為放棄,乙方可自行處置不支付任何補償費用;承包土地上村民種植的林木,乙方可按國家相關征地補償標準收購,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在20xx年月日前自行處置,過期後視為放棄歸乙方無償佔有;承包土地上的違章建築,由村民在20xx年月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的由甲方負責拆除;承包土地上的農業相關設施由乙方使用(使用費已包含在承包費中);承包土地上原土地承包權流程關係,由原承包人在20xx年月日前解除,並將承包權交付乙方。

六、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監督乙方依照本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維護乙方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按承包合同約定進行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3、保證乙方同等條件和待遇用水、用電和其他共同設施、資源、優惠政策。

4、保證不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並賠償因違反本承包合同,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經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七、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有權按承包合同約定佔有使用和經營管理土地及土地上的資源,自主經營和享有收益,享有投資形成的設施、設備所有權。

(二)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三)在承包期內,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

(四)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費用。

八、承包期內,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原土地承包經營權在本合同承包期間到期、變更的,甲方應保證該土地承包經營權由乙方承包使用。

九、甲方違反本協議及法律規定義務造成乙方不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或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應支付乙方承包期內應付總承包費20%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已完成投資額及給乙方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乙方違反本承包合同應支付承包期內應付總承包費20%的違約金及給甲方和原承包經營權人實際損失。

十、丙方保證、監督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負責協調解決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產生的各項糾紛;保證乙方按本村其他村民同等條件和待遇用水、用電和其他共同設施、資源、優惠政策。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鄉人民政府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年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充分利用鄉冬閒田,發展經濟,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將甲方水田的冬季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種植澤瀉,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位於縣鄉村的水田 192 畝的小X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用於種植澤瀉。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及結算方式:按每畝100元,共計19200元,以現金一次付清。

四、甲方負責做好所涉及的農户工作,並造具花名冊由各農户簽字認可後交乙方存檔。

五、甲方在大春收完水稻後不能把水放掉,小X季節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

六、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達成,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願出租冬水田小X使用權農户簽字: 簡單的土地承包合同範X二 發包方:甲 承包方:乙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 村西(窯X) 畝土地承包給乙方使用。(附圖)

第二條: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承包費為每年 元人民幣。交付方式為:乙方

第一次先交付甲方________年承包費,

第二次在第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 ,

第三次在 。除此之外,乙方不負擔甲方其他任何費用。

第四條:甲方保證發包土地使用權的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本宗土地的周邊村可能出現的有關事宜。

第五條: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須合法經營。

第六條:承包期內,本合同不因乙方因病不能繼續經營而中止,其繼承人可承繼本合同約定的權力和義務。

第七條:除雙方協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否則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在承包期限內,若遇國家政策變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但甲方應返還乙方剩餘年限的承包費。

第九條:本合同承包期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並保證土地及其地上建築等的相對完整。

第十條:乙方不得將本宗土地轉包

第三方。

第十一條: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雙方遇到分歧應協商解決,若達成一致可另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乙方在承包期內,對土地佈局進行改動要經甲方同意。

第十三條:本合同發行完畢後,甲方若繼續對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或承租權。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附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簡單的土地承包合同範XX 發包方:甲:( ) 承包方:乙:( )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自己四十八頃村的 畝土地承包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承包費為每年 元人民幣。交付方式為: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________年承包費,合計人民幣 元。

第四條:甲方保證發包土地使用權的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本宗土地的周邊四鄰可能出現的有關事宜。合同到期後,乙方要保證甲方土地的完整。

第五條: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須合法經營。

第六條: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否則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在承包期限內,若遇國家政策變化,甲方應退還乙方相應期限的承包費。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乙方在承包期內,對土地佈局進行改動要經甲方同意。

第九條:本合同滿後,甲方若繼續對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或承租權。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章 乙方簽字:( )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現 以西與 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oo 年 月 日

簽訂農村土地轉包協議的注意事項

農民羣眾在土地轉包轉換時應訂立書面協議,協議內容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註明轉包轉換田土的地名和四至界限;

二是轉包轉換的時間和期限;

三是轉包費及付費方式;

四是土地的使用方式;

五是雙方當事人,村組組織簽字蓋章,且各執一份留為憑證。

私自轉包土地屬於違法

【案情介紹】

1998年11月6日,海南省瓊海市潭門鎮舊縣村委會舊二村民小組12名村民到市信訪辦集體上訪反映:潭門鎮政府所在的海戀園酒店老闆了某在未辦理合法用地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將該村3户村民的承包耕地填平建停車場。村民們到場制止,並報告鎮政府,經鎮政府出面干涉,丁某停止施工。舊二村人均耕地僅有0.3畝。村民們要求市政府嚴查此事。

瓊海市國土資源環保局經過實地調查查明,1998年10月28日,潭門鎮海戀園酒店經理丁某與潭門鎮舊縣村委會舊二村民小組李某、蔣某、防藻等3户農民私自簽訂<<土地轉包協議書》。協儀書載明將這3户農民從村民小組承包的與海戀園酒店相鄰的0.569畝水迴轉包給丁某建停車場,每畝每年租金600元,轉包年限29年。丁某在未向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辦建設用地手續的情況下,於10月30日,擅自用沙土將0.3畝水田填平,並在田中建停車場。瓊海市國土資源環保局依據有關法規對丁某作出如下處理決定:責令丁某一個月內將違法佔用的土地復耕還田給予丁某罰款5685元的處罰。

【法律分析】

土地轉包是指承包人經土地發包人同意,把承包土地的全部或者一部分,以一定的條件轉讓給他人承包經營,他人則在承包人授權範圍內在土地上進行生產,並向承包人承擔約定的義務。土地經濟中嚴格意義上的土地轉包僅限於農業經營範圍內,即不改變土地的原來用途。國家法律保護合法的土地轉包。

而在本案中,三户農民把自己的承包田轉包給酒店經理丁某建停車場,其協議書雖名為'土地轉包',實際上屬於改變了土地的原用途,把耕地改成了建設用地。這已經不是本來意義上的轉包了,而屬於變相的非法出租土地和非法佔地。《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第四十四條規定: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三户村民與丁某私自簽訂協議,轉讓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了法律的規定,,應當對其違法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可以並處罰款。瓊海市國土資源環保局責令丁某將違法佔用的土地復耕還田,並對其處以罰款,這一處罰決定是正確的。

另外,《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條規定: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李某等三户農民私自出租土地的行為無疑符合這一規定。因此,除對丁某進行行政處罰外,有關部門亦應當對李某等3户農民的違法行為進行一定的處罰。

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買賣嗎?

集體土地使用權是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享有的一項用益物權。集體土地轉讓的相關法律是怎麼規定的?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買賣嗎?本文為您詳細解答。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送。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權轉讓,應當依照規定辦理過户登記。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法辦理過户登記。土地使用權轉讓須符合上述規定,否則即為非法轉讓。

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嗎?

《土地管理法》第63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轉移的除外。”根據這一規定,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權,原則上不允許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只有一種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對於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的情形。這種情形是指鄉鎮企業破產、兼併,企業的資產(包括廠房等)發生轉移而導致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如果土地上沒有建築物等設施,集體土地的使用權將不允許轉讓,也不得轉讓用於非農業建設。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8條規定:“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所有的土地,經依法徵用轉為國有土地後,該幅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方可有償出讓。

依據規定,土地的所有權是不能轉讓的,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八條規定:村民委員會向村民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村民會議每年審議村民委員會的工作報告,並評議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工作;村民會議由村民委員會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議,應當召集村民會議。

該法第十九條規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項,村民委員會必須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一)鄉統籌的收繳方法,村提留的收繳及使用;(二)本村享受誤工補貼的人數及補貼標準;(三)從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四)村辦學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業的經費籌集方案;(五)村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業的建設承包方案;(六)村民的承包經營方案;(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八)村民會議認為應當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項。

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村民委員會實行村務公開制度。村民委員會應當及時公佈下列事項,其中涉及財務的事項至少每六個月公佈一次,接受村民的監督: (一)本法第十九條規定的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及其實施情況;(二)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落實方案;(三)救災救濟款物的發放情況;(四)水電費的收繳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關心的其他事項。 村民委員會應當保證公佈內容的真實性,並接受村民的查詢。 村民委員會不及時公佈應當公佈的事項或者公佈的事項不真實的,村民有權向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反映,有關政府機關應當負責調查核實,責令公佈;經查證確有違法行為的,有關人員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土地徵收程序的規定是什麼

徵地拆遷問題一直是司法理論與實踐界廣泛討論的焦點,如何進行土地徵收也是人們關注的問題之一。那麼,土地徵收程序的規定是什麼?本文整理了相關內容與條文,為您提供一定的參考。

第一步:發佈擬徵地公告

由市、縣國土資源局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組範圍內(如果系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還應在鄉、鎮)發佈《擬徵地公告》,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徵土地的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户,徵地範圍、位置、補償方式、補償標準、安置途徑以及徵地用途等。通告後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者搶建的建築物不列入補償範圍。

第二步:確認徵地調查結果

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委託相應資質的勘測單位對擬徵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着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户和地上附着物產權人共同確認。

第三步:組織徵地聽證

在徵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告知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户,對擬徵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規定的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

注:以上被徵地農民知情、確認的有關材料作為徵地報批的必備材料。

第四步:擬訂“一書(三)四方案”組捲上報審批

由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根據前述程序,按照《建設用地審批管理辦法》對報批材料的要求擬訂“一書四方案”即:“建設用地説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收土地方案,供應土地方案。”並組卷向有批准權的機關報批。

第五步:徵收土地公告

徵收土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省級政府或國務院徵地批覆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被徵地所在地的鄉(鎮)村、組進行徵收土地公告。徵收土地公告的內容包括:批准徵地機關、批准文號、徵地用途、範圍、面積以及徵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徵地補償的期限等。

第六步:徵地補償登記

被徵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徵收土地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

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

第七步:擬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並公告

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根據省或國務院徵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在徵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內以被徵地的所有權人為單位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並予以公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內容包括:被徵用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數量;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農業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第八步: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應當主動聽取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見。對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會。無需修改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後予以公告,由國土資源部門組織實施。確需修改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批准的徵用土地方案進行修改後公告。

第九步:落實徵地補償、安置資金(包括社保金)

市、縣國土資源局按規定在擬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個月內全額支付徵地補償、安置以及社保費等各項費用。

第十步:交出土地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阻撓國家建設徵收土地的,由縣級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土地承包合同 什麼情況下可以解除

在一些農村,有些村委會隨意強行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損害農民利益的行為時有發生。那麼,土地承包合同簽訂之後,在什麼情況下才可以解除呢?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一、經發包方、承包方協商同意,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願放棄承包土地的。

二、發包方承包方在簽訂合同時,雙方約定的合同解除條件己經成熟的。

三、承包方的家庭成員全部由農業户口轉為非農業户口,或者全部遷徙並落户外地的。

四、承包方喪失勞動能力,無力繼續耕種土地,本人自願放棄土地承包權的。

五、由於國家建設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徵用或者批准佔用的。

六、由於洪澇、地震等自然災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嚴重破壞,承包合同全部無法履行的。

七、承包方在承包期內,違反法律法規和承包合同的約定,閒置荒蕪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發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發包的耕地。

八、承包人在承包期內死亡,且無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注意事項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與身份證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為農户現有人口;

3、“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與“承包方代表關係”要明確;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為簽訂合同的現時日期;

5、“承包方簽章”如無私章的,應由承包方簽名並按手印確認;

6、“承包土地地塊情況”長、寬可以不填,面積一定要填,地塊“田界”必須準確具體,台賬登記不準確具體的應予糾正;

7、“地塊地類”只分水田、旱地兩類;

8、“承包地附着物情況”要實事求是,不能漏填錯填;

承包程序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條規定,土地承包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的承包工作小組。

(2)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並公佈承包方案。

(3)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

(4)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

(5)簽訂承包合同。根據土地承包原則和這一條的規定以及各地實踐,土地承包一般應當遵循下述程序:

一是選舉承包工作小組。承包工作小組一般由村黨支部、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的部分成員和一定數量的村民代表組成,由村民選舉產生,成員候選人的具體推選辦法,各地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和農民羣眾的意見確定。

二是擬訂並公佈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組產生後,主要任務就是擬訂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組應當認真學習《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並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擬訂承包方案,並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內予以公佈,使全體村民瞭解承包方案。承包方案不能違背法律法規,不能以村規民約代替法律規定。

三是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承包方案公佈後,一定時間,應當召開本集體經濟經織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承包方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可通過。

四是組織實施承包方案。按照承包方案規定的原則、方法和要求,將土地承包到每一個農户家庭。

五是簽訂承包合同。按照承包方案承包土地後,應當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與承包方簽訂承包合同,完成整個承包工作。承包的具體工作由承包工作小組承擔,但簽訂合同的應當是發包主,通常是集體經濟經織。發包方的代表通常是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有的地方是村民委員會主任),承包方的代表是承包土地的農户户主。承包合同一般要求一式三份,發包方、承包主各一份,農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門存檔一份附本。

土地承包合同 篇4

依據_________省_________農場_________文件規定,為明確土地所有權與土地承包經營權,特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雙方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二、承包土地名稱:甲方將_________大隊_________號地耕地面積_________公頃承包給乙方。

三、承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種植業生產經營。

五、地租價格:按_________省_________農場當年度規定的價格執行。

六、租金交付時間:當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以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為準。

七、合同保證金:為保證乙方認真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按每公頃_________元的標準,收取保證金;乙方交付的保證金,甲方按當期銀行利率計息,在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內違約,保證金做為違約金沒收。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單位使用的'土地;2.監督、檢查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害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3.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交方式收繳租金;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5.依照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在承包期滿或因故終止合同時,應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復原有狀態;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5.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交納租金。

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乙方經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採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並報甲方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4.土地流轉後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證金時,甲方有權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中斷承租或出現棄耕、荒蕪、改變用途和損害土地資源等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中止合同,並把乙方交納的合同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沒收,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重罰;

3.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徵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甲乙雙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並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租耕地做適當調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基層單位一份。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發包責任人(簽字):____________責任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發包方)

乙方: (承包方)

一、為發展我縣的水果生產,乙方在 鎮 村 組承包甲方土地進行業生產, 地名、面積 畝(具體面積、地點見附表)。

二、承包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用於種植經濟作物及果樹。

三、承包期限

從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共x年。

四、承包交付時間及方式

實行先交承包費後使用承包土地的原則。雙方商定:第一、土地租金每畝為800元/畝(每年4月1日前交租金)。第二、承包完第一年以後第二年起每畝升30元/畝。(第一年800元,第二年830元,第三年860元,照此累計)。

五、如果遇到國家徵用,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地面附着物賠償費及青苗費歸乙方所有。

六、為方便生產,乙方在承包土地範圍內修建電灌站、工房道路、圍牆、排洪溝等,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所有投入均歸乙方所有。

七、承包期間乙方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甲方村民。

八、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信守合約,任何一方不得中途違約,否則將追究違約方的責任,違約按每畝賠償1000元計算。

九、乙方所建房子、電灌站、道路、水井、水池、圍牆、排洪溝等,到期後,如果甲方不需要留用的,乙方一定要還原耕作面積為了保障復耕,承包滿五年,第六年4月1日乙方交復耕押金壹萬元,到各組組長妥善保管,承包滿十年,第十一年4月1日,再交復耕押金貳萬,耕作面積還原後,組長把押金退還乙方。

十、承包期間,乙方不得隨意轉讓,不得種樹,不得挖魚塘。

十一、此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生效,以後所籤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村委會補償發包的十畝承包田轉包給乙方( )耕種。雙方達成以下承包約定:

一、甲方承包田位於三人班村七組屯東大堤北側裴德里河南岸,田軍承包田西側。

二、承包期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12月止(按國家規定二輪承包期止),承包價格約定:可以一年一定或三至五年綜合定價,每年按本組農户土地承包中等價來約定。20xx年至20xx年三年每年按5000元交給甲方承包費款。交款時間在每年1月至3月份。

三、承包期內,如國家集體對該承包地收繳各項税費,都乙方負責上繳。國家集體給予的一切補助優惠也都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爭要。

四、由於甲方承包田是村集體後補償的發包地,地質條件差,屬堤外開荒地。甲方向乙方保證提供穩定的耕地,如承包期內出現該耕地爭議,人為破壞對承包田噴施滅絕農藥和堤外泄洪、漲水淹地等造成乙方投資收益受到損失甲方承諾乙方,在下年承包期內,免收一年承包費來抵頂給乙方上年所造成的損失。若產生爭議甲負責與有關部門溝通,乙方協助配合。

五、雙方合同簽訂後共同遵守,若一方反悔,賠償另一方人民幣叁萬元整,作為合同違約金。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乙 方:

見證人:

年 月 日簽訂

土地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依法取得在 縣 鄉(鎮) 村_ 村民組林地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四至界限見附圖

四、轉讓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 元一次性結清。(結合自己情況,最好一年一付)

五、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六、甲方轉讓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8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土地畝、每畝承包費__________元承包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____________元、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誠信,可續保,價格再議,本合同長期有效。

四、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佔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七、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鄉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XX縣罕井鎮

村面積 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東起 ,

西至 ,

北至 ,

南至 。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 。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到年 月 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五、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的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所建設、種植的地上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六、甲方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並使乙方取得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承包期間,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及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對承包土地有獨立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4.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5.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並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2.本合同轉包後,甲乙雙方仍應按照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和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3.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但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變更或解除的除外。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發生變更,並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亦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彼此的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徵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徵用地上建築物、林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須將承包地的林木等進行處理。在合同期滿後90日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如因甲方違約,須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並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部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土地承包費。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土地承包費。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期內以何種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均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費為人民幣 萬元,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築物、樹木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十、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簽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負責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附:1.土地平面圖。

(適用於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承包方式)

合同編號: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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