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承包合同模板集錦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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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承包合同6篇,歡迎大家分享。

有關承包合同模板集錦六篇

承包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甲方(入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管理條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_____鎮___村___組___畝土地_(詳見下表)向乙方入股,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以上入股土地摺合股份為________股或摺合金額______元。

入股土地詳細情況表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餘期限)。

三、股份分紅與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後,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以實物形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______公斤(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作為股權紅利。(填稻穀或者雙方議定的其他實物)。

2、以現金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作為股權紅利。

3、其他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支付時間___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_____種方式支付股權紅利。

1、提前1年支付,即於上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___%(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逐年支付,即於每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___%(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一次性支付,即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入股土地,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後,應報發包方備案。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7、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8、乙方應當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股權紅利。

9、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10、其它權利和義務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在入股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入股期間購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到期土地恢復原狀等事項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股權紅利的,按應支付紅利的______%承擔違約金。甲方不按時交付入股土地的,應按每天_____元承擔違約金。如果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九、解決爭議途徑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鎮調解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或不願調解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備案;

2、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經協商,決定______(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並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鑑證單位:___(簽章)

鑑證人: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本着公平、公正、自願的原則,經召開社員大會同意,公開招標,由乙方中標。經甲、乙雙方協調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現將 鎮 村組畝土地承包給乙方租種,承包期年,每年每畝承包費 元,合計 元。

二、

(1)承包期間:五年,從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2)在承包期內:義務工由乙方承擔,國家給予土地的各種優惠政策也由乙方享受,甲方不承包土地的任何費用,

(3)承包期內,如乙方安裝滴灌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即不承擔滴灌費用。

(4)水費、電費、滴灌管理,由承包人自己承擔管理。

(5)水電費必須由乙方先交錢,隊上再派水。派水與村民同等待遇。

(6)滴灌如有機械損壞由承包人自己承擔修理。

(7)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徵收土地,甲方向乙方退還剩餘包費,合同自動終止,甲方不給乙方任何賠償。

三、付款方式: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清五年土地承包費元。否則不予劃給土地。

四、雙方責任:如有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違約方向對方賠償承包土地總金額30%的違約金。不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土地種植性質,不得轉包、轉讓。如乙方違約,甲方即收回土地,損失由乙方承擔並按違約處理。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簽字即生效,到履行合同期滿為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___礦業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為加強選礦廠的生產管理,提高生產效率,確保選礦產品質量和回收率,決定將選礦廠的生產管理承包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實行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即包括選礦廠除精礦打包裝卸車工序外所有工序中耗費的材料、人工、電力、設備配件及設備維修等全部費用。

二、承包範圍:原礦的取料運輸到破碎(破碎工序),球磨工序,浮選工序,及選礦廠設備電器維修。

三、包乾價格:按入選原礦每噸81元包乾.

四、質量要求:

1、鉛精礦品位必須達到55度以上;鋅精礦品位必須達到50度以上。

2、鉛精礦的富含質量,鋅不能超過5%;銅不能超過1%;硫不能超過15%;砷不能超過1%。鋅精礦的富含質量,鉛不能超過5%;銅不能超過1%;硫不能超過15%;砷不能超過1%。

3、選礦綜合回收率必須達到92%;

五、獎勵與扣罰

1、選礦回收率達到92%後,每增加1%回收率,甲方獎勵乙方每噸精礦30元;每降低1%回收率,甲方扣罰乙方每噸精礦30元。

2、鉛、鋅精礦的質量如果達不到規定標準,造成精礦等級降低而減價的,甲方按實際減價金額扣罰乙方。

3、鉛精礦富含鋅超過第四條規定標準,超標部分,甲方按鉛精礦的當月最高市場價格扣罰乙方。礦富含鉛超過第四條規定標準,超標部分,甲方按鋅精礦的當月最高市場價格扣罰乙方。

4、乙方每天(24小時)入選(原礦)量規定為60噸。入選量每天少於55噸,每少1噸,甲方按合同包乾價格加倍扣罰乙方。

5、乙方每月正常生產規定為24天。正常生產少於22天,每少一天扣罰乙方生產固定費用500元。

6、甲方因水、電問題及原礦供應量不足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甲方適當補助乙方浮選工和維修工共4人工資及其他人員適當生活費用。未簽定勞動合同人員不計生活費。

7、乙方必須確保安全生產,嚴禁違章作業,乙方人員每違章一人次,扣罰乙方50元。

六、其他規定

1、入選原礦的噸位計量以過磅或其它經雙方確認的計量方法為準。每噸入選原礦固定扣除含水量(水分)1%。

2、乙方所需各工序操作人員由乙方自行組織,乙方人員必須與甲方簽訂勞務合同書,甲方按勞務合同管理乙方人員。未簽訂勞務合同書的乙方不得使用。

3、乙方負責自有人員的食、宿等安排。

4、選礦廠的用電按表計量,每度電價0.72元。

七、甲方按乙方每月結算工資總額的5%作為乙方的留存資金.所有合同規定的扣罰乙方款項,甲方從乙方留存資金中扣除。合同期滿餘款一併結付給乙方。

八、乙方負責簽訂承包合同後選礦廠首次設備檢修,甲方補貼乙方首次設備檢修工資20xx元。設備檢修的必備配件及材料由甲方負責。乙方在合同期滿後,應按合同所附設備檢修的配件、材料清單備足後移交甲方。

九、乙方承包期間所需各項材料由乙方自行採購。

十、乙方必須造具乙方人員月度工資表一式三份,交甲方二份,自留一份,乙方人員工資發放由乙方代理髮放或由乙方指定人員代理髮放。

十一、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期限定為20xx年3月18日至20xx年元月22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或簽字):

乙方蓋章(或簽字):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確定由乙方承包甲方管理的 小區日常清潔服務。為規範雙方之義務並保障雙方權益,特制定以下合同條款:

一、乙方承包甲方所管理的 日常清潔服務。

二、承包方式:採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具、包設備的方式。

三、清潔標準:

四、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 時起至年月日 時止。

五、物業情況:

項目名稱:

標的位置:

四至範圍:標的內容: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日常清潔維護服務;

六、合同金額:

小區清潔服務費用為每月人民幣元整(RMB¥ 元/月);

七、付款方式:

乙方每月清潔維護工作經甲方檢查評定合格後,甲方按月清潔費用的100%與乙方予以結算,乙方於每月 5 日前向甲方提交正式有效發票,甲方於收到發票之日起 15 個工作日內,將應付乙方上月的清潔服務費轉劃到乙方指定帳户。

乙方開户行:

銀行帳號:

若有變更,乙方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因此產生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八、甲方責任:

1.無償提供清潔使用之水電,並提供指定地點供乙方放置清潔器械、材料等物品及員工工作期間休息之用,若對上述場所進行改造或翻新,費用由乙方自理,乙方使用上述場地之佔地範圍不得超出原有範圍。

2.要求及教育本公司員工自覺維護小區的清潔衞生,對破壞小區清潔形象之行為應給予及時制止與糾正,屢次違章不改者應予以相應的處罰。

3.負責派員監督乙方承包範圍內的清潔服務質量,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以便處理。對乙方合理之工作協助、要求及建議,甲方應予全力支持。

4.如遇特殊清潔工作需求時,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員進行清潔工作。

5.制定相應之管理措施,以保證乙方按照合同及其它雙方議定要求運作。

6.有權對乙方提供的清潔材料和用品進行使用前的檢查,對不符合現場管理要求、標準的材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九、乙方責任:

1.乙方須嚴格按照雙方所共同制定各項作業標準(具體標準參照合同附件之相關規定),為小區提供專業清潔服務,並嚴格教育、培訓和管理派駐小區之工作人員。甲方按實際需要對乙方進行培訓,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乙方須遵守甲方所訂規章制度,保持良好的生活環境和秩序,愛護甲方的財產,維護甲方良好的形象。對有違法亂紀或違反小區各項規定的乙方員工,乙方須予以人員調整處理。

2.按照甲乙雙方協商人數 人,選派素質良好、服務熱情、形象健康之專業人員(包括常駐現場負責人)進駐現場工作。指定現場主管人員,具體安排及全面督導日常清潔服務工作,巡檢(分自檢和參與甲方聯檢)現場清潔衞生情況,及時處理甲方投訴,並保持與甲方相關負責人的日常聯繫,以便於工作配合與協調。

3.每月28日之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下月清潔服務人員崗位分配及輪值班安排表。如有調整,應及時知會甲方。

4.每月28日之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下月清潔作業計劃,每季度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承包項目季度工作報告》,並接受甲方關於清潔計劃的合理建議和要求。已制定的月 度及日常清潔作業計劃如需修正或調整必須及時通知甲方。

5.每月若因乙方服務質量問題導致客户有效投訴的,甲方有權提出警告,並在當月清潔服務費中按每發生一次扣除1%清潔服務費的比例進行扣除。若因乙方承包範圍內之清潔服

務質量不達標準,而被有關部門(環衞、市容、街道辦事處等單位)予以處罰,所需之罰金,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6.每月至少一次指派高層管理人員到項目檢查承包範圍內的清潔衞生情況,並積極徵詢甲方相關負責人意見、加強溝通,不斷提高服務品質。

7.負責承擔乙方員工之保險、工資及其它一切費用,管理好員工並嚴格要求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一切公共設施,損壞物品照價賠償。全面負責乙方的安全生產工作,在工作中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應由乙方負責,造成乙方人員傷亡均由乙方自己負責,甲方不承擔經濟責任。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包括在工作中發生乙方員工的工傷事故。

8.乙方自行負責承包業務所需之全部設備、工具、清潔材料、及清潔保養技術,按合同規定的清潔範圍和工作要求,高質量完成各項工作,並嚴守有關安全作業規定,乙方員工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9.乙方公司派駐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在甲方處統一辦理外來人員施工手續,向甲方提交所有工作人員的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複印件。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統一身着乙方作業工作服、佩帶工作證(加蓋雙方公章),着裝整齊有序,嚴格遵守甲方之相關管理規定,並在工作時間內不得隨意離開其工作崗位。

10.乙方工作人員在進入放置或張貼有甲方規章制度、信息資料等文件的辦公場所、培訓室等房間進行室內清潔時,不得翻閲、查看上述資料,應嚴守祕密,不得向外傳閲。

11.乙方派駐甲方的工作人員,在乙方主管因特殊原因不在場時,應接受甲方主管的監督和指導,並接受甲方按雙方確定的清潔工作檢驗標準對其工作進行檢查和改正。

12.乙方積極聽取甲方對小區清潔工作的意見,認真配合並完成其他特殊清潔事項。如遇颱風、水浸等意外情況,有義務在甲方的統一指揮下參加搶險工作。

13.如遇有關部門的工作檢查,乙方必須配合搞好清潔工作並保證檢查合格。

14.乙方現場工作人員有責任向甲方反映公共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況,在甲方管轄範圍內發現安全隱患及可疑人員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安全員,配合甲方做好安全防範工作。乙方現場工作人員不得向顧客索取小費及財物,因此造成的投訴或負面影響由乙方負責,甲 方將視情節輕重做出相應的處罰或取消分承包方資格。

15.乙方積極聽取甲方對小區清潔維護工作的意見,認真配合並完成其他特殊清潔維護事項。如遇颱風、水浸等意外情況,有義務在甲方的統一指揮下參加搶險工作。

16.如遇有關部門的工作檢查,乙方必須配合搞好清潔維護工作並保證檢查合格。

17.乙方需按國家規定合理使用清潔藥劑,不得污染小區空氣、水源等。在清潔維護工作中,涉及影響業主生活及污染水源等項目,乙方應提前三天書面告知甲方,以便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減少負面影響及投訴。因乙方清潔藥劑使用造成的所有人身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工作人數安排、工作要求和工作質量標準:

1.乙方保證從 年 月 日起安排人員開始進駐甲方現場,合同期內,如甲方證實乙方派駐人員工時不足規定工時的,甲方有權按 的標準乘以五倍作為罰款,在乙方當月的清潔費中扣除相應比例費用;

2.乙方現場駐地作業人員人數要求為:在崗人數為人。節假日和災害性天氣(以官方預警為準),乙方安排人員值班,人數不少於人。春節值班人數不少於人。

3.除非雙方另行議定,乙方派出的清潔人員不能向甲方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清潔維護服務;

4.乙方具體工作內容、工作質量標準等事項參見雙方所簽定的合同附件中的相關規定。

5. 如有業主對於乙方清潔服務人員的表揚(以書面形式為準),經甲方確認後(必須以可查證的具體事件為依據,不包括泛泛而談的表揚),在每月費用結算時,給予乙方100元/次的獎勵,乙方應保證將獎金的大部分給予獲得表揚的清潔服務人員;

6.在清潔用水資源的管理方面,乙方承諾採取如下措施:

十一、合同期限及違約責任:

1.本合同有效期間如因甲方同業主大會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而發生變化,按新的合同約定進行調整,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可再行續簽;

2.甲乙雙方共同約定,第一個月為承包試用期,在此期間內因乙方服務質量不合格時甲方可隨時解除合約,甲方將不承擔任何合同責任,試用期內按考評結果支付實際費用。試用期過後,任何一方不得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如因甲乙任何一方因故無法履行合同時,需提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取得對方同意後方可終止合同,否則均需賠償對方損失相等於一個月清潔服務費用之 金額。唯如下情況發生,則合同自動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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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嚴重違反合同所規定之乙方責任,影響小區環境或導致甲方其他方

面的嚴重損害,經甲方三次書面警告及罰款仍無效果,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而不需承擔任何費用,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因人力不可抗力即自然災害、人為惡意破壞等因素所引起的環境髒污,不在此列);

(2)甲方連續兩個月及以上未能支付乙方之清潔服務費用;

(3)若乙方所承包之清潔服務在省、市、國家衞生檢查中不達標,或因清潔問題影響甲方創優和其他各項達標,第一次發生將扣除一個月承包費用之50%,第二次發生除罰金之外,甲方將與乙方解除承包合同。

3.甲方每月評審主要以日檢與月檢記錄的不符合項及管理指標達成情況作為評審依據,不符合項包括輕微不合格項和嚴重不合格項。

(1)日檢與月檢

乙方每日限輕微不合格項個,每月累計限個,嚴重不合格項限個(以10萬平方米為基準累加)。超出以上限度,將按一定標準扣除乙方當月清潔服務費。

如乙方每半年累計輕微不合格項數量達到 個,或每半年累計嚴重不合格項數量達到 個,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作合同;

(2)管理指標達成情況

客户滿意度指標:

甲方根據甲方經營責任書中制定客户滿意度指標合理設定乙方客户滿意度指標,當甲方需調整乙方滿意度指標時,應提前書面通知乙方並作為合同補充,具有同等法律效應並於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生效。

月度客户滿意度基準分為 95分,如滿意度每降低一分,甲方將扣除乙方當月清潔服務費 伍佰 元人民幣,如滿意度每提高一分,甲方將獎勵乙方伍佰元人民幣;

半年度客户滿意度基準分為 95 分,如滿意度每降低一個分,甲方將在合同款中扣除 壹仟元人民幣,如滿意度每提高一分,甲方將獎勵乙方 貳仟 元人民幣。

如乙方連續 陸 個月,月度客户滿意度低於基準分或半年客户滿意度分數低於基準分 95 分,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品質測評積分:

每季度品質測評積分中保潔單項扣分不得高於 0.5 分,每高0.1分,甲方將扣除乙方次季度首月清潔服務費 壹仟 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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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單季度品質測評積分保潔單項扣分高於 壹 分或全年品質測評積分保潔單項扣分高於 肆 分,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如每季度品質測評積分中保潔單項無扣分,則甲方將獎勵乙方 壹仟 元人民幣。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承建工程施工任務,需進行道路路面混凝土工程施工,由於工期緊、任務重,乙方以自願的方式向甲方提供道路工程路面混凝土施工。為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就乙方承攬甲方道路路面混凝土工程施工有關事項,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工程名稱:項目。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範圍、數量及內容:

(一)承包範圍、道路路面混凝土工程(約米),最終數量以現場實際完成工程數量為準。

(二)主要工程施工內容:

1、道路路面混凝土工程:強度等級

2、道路路面厚度200mm厚,寬度 (按圖紙和甲方要求的尺寸施工);

3、澆築、壓光、壓痕;

4、路面養護;

5、伸縮、縮縫、鋸縫、嵌縫;

6、路面混凝土保護;

凡與道路路面混凝土工程施工相關所有事項均由乙方承擔。

  四、施工工期及班組要求:

1、工期要求:

開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2、乙方在甲方要求開工的機械跟上造成施工進度滯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拒不整改或可能造成工期延誤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甲方直接組織隊伍進行施工,且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工期延誤分清責任方,屬甲方責任造成,則甲方承擔;由乙方造成工期延誤;則由乙方承擔責任,如乙方未按期完成,則按工程總價的%支付違約金。

  五、工程質量:

1、路面混凝土澆築嚴格按照設計及相關驗收規範組織施工。

2、路面混凝土施工前必須對各班組所有參建人員進行技術交底並簽字確認。

3、模板必須採用定型鋼模,模板支撐牢固,成型後必須做到大

彎園順、小彎取直、線形順直美觀。

4、現場砼必須振搗密實(採用振動棒或振動樑配合平板振動器),現場各班組必須採用磨光機進行磨光、人工二次收面,確保砼表面平整無積水現象。

未按要求的配合比進行拌和時或任意加水者,一經發現處以1000~20xx元每次的罰款。

6、混凝土澆築後應按要求及時進行養護,並應採用塑料溥膜進行遮蓋保温、保濕養護,達到一定強度後及時組織切縫,確保無斷板發生,同時各班組必須對成品路面採取保護措施,待混凝土達到設計強度後才能允許重型車輛通過。

  六、安全責任:

1、施工前乙方必須做好進場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交底,施工過程中做好安全防範措施,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要求作業。

2、在現場設置警示標誌。

3、負責道路路面施工現場機械及車輛使用管理,嚴格遵守交通規劃及項目部相關規章制度,嚴禁無牌、無駕駛證操作,嚴禁酒後開車。

4、乙方在施工期間,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的要求,必須保證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組織合理、指揮得當,在施工時對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乙方必須按要求執行。施工期間不得是在場內還是場外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七、承包單價及計量方式:

承包單價:包工 元每平方米。

計量方式: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結算。

  八、付款方式及質量保證金扣留和退返:

經雙方共同商定,乙方嚴格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路面砼施工任務,並經省國土資源廳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進行支付,其餘20%在工程完工壹月內進行支付。

  九、其他

合同簽定後,甲、乙雙方遵照協議執行,不得無故單方面毀約,否則視為違約,賠償守約方合同總價款的10%的違約金。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調解不成時,可申請當地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簽字後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完工結算付清餘款後失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6

發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章合同一般規範

第1條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髮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後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託、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協商後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的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經雙方確認的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後3天內不予答覆,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電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電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

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甲方委託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7條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幹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准手續(證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並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8條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衞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提前使用後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到達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後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期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第9條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

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10條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

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覆,可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後繼續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工期延誤。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質量與驗收

第14條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15條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16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7條試車。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乙方準備試車記錄。甲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甲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後設計重新安裝。甲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乙方負責拆除

和重新安裝。設備為乙方採購,由乙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甲方採購,甲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修改後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18條驗收和重新檢驗。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四章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9條合同價款及調整。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協議條款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電累計超過8小時;

5.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10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的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10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第20條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1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告後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22條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後10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後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材料設備供應

第23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設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乙方開箱時須請甲方到場,出現缺件或質量等級、規格與清單不符,由甲方負責補足缺件或重新採購。

3.甲方供應材料與清單規格型號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經濟支出。

4.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清單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6.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日期,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發出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後發現有與清單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採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24條乙方採購材料設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後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規範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六章設計變更

第25條設計變更。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並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過原設計標準和規模時,須經原設計和規劃審查部門批准,取得相應追加投資和材料指標;

2.送原設計單位審查,取得相應圖紙和説明。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在取得上述兩項批准後,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雙方辦理變更、洽商後,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26條確定變更價款。發生第25條規定的變更後,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報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類似和適用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執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在乙方提出後10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實行社會監理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暫定,事後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仍有異議,按第30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第七章竣工與結算

第27條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5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28條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及時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的銀行,並將副本送乙方。銀行審核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後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於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和約定。經辦的銀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並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9條保修。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10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險期滿後20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30條爭議。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完工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條違約。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32條索賠。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10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覆,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准。

第九章其它

第33條安全施工。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4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35條地下障礙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築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並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採取有效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後12小時內對乙方採取的措施給予批准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36條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標書和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後,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37條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38條保險(如有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辦理建築工程和在施工場地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場地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39條工程停建或緩建。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

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40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41條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____代理人:____法人住址:___電話:____

乙方:____代理人:____法人住址:___電話: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簽約地點: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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