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大樓樓層整體的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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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

百貨大樓樓層整體的租賃合同

甲方(出租方)****連鎖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承租方):****傢俱廣場

為了加大對百貨大樓的開發和有效利用,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一、租賃標的物:

甲方將百貨大樓二層樓整體租賃給乙方。

二、租賃期限:

二樓從二〇〇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期限 年;

三、租賃費及繳費方式:

租賃費:每年*萬元整(¥*0000元);租賃費必須在租賃起始時間之前一次繳清,(租賃費中不含各種税費)。

四、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內使用甲方有償提供的'營業場地,但工商、税務、質檢、物價、衞生、消防等證照手續(税)費用等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水費按甲方規定繳納。

2、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接受甲方及各職能部門監督檢查,維護甲方的信譽和消費者權益,保證甲方提供的場地樓梯等設施完整無損。

3、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乙方有權拒絕本合同以外的不合理攤派和要求。

4、為了避免發生糾紛,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隨意裝修改造破壞甲方原有設施,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裝修改造,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改造裝修,但不得破壞大樓主體結構。到期後對於裝修、改造部分不允許拆除,整體移交給甲方(對於燈飾、木地板,牆壁上活動掛畫等可活動部分由甲方確認後,乙方自行拆除),甲方不作任何賠償。

5、租賃到期後,保證甲方二樓設施即:壹拾陸台吊扇,壹拾肆個窗户鋼筋護網完好無損移交甲方。

6、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佔用承租場地以外的任何場地上下貨物,不得影響一樓的正常營業。

7、乙方在經營期內獨立承擔民事、經濟、質量、安全等全部責任,必須加強安全值班,安全自負,自備消防設施。

8、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將所租場地向外轉租、轉讓,若發現轉租、轉讓,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不負擔乙方任何費用,乙方無條件走人。

9、雙方應自覺遵守本合同,若一方違約,須支付對方違約金*萬元,並賠償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其它:

1、因國家政策變化或不可抗拒力、企業改制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終止合同,互不承擔經濟賠償等責任。租費按實際時間計算。

2、合同期滿後,若乙方願繼續承租,應在期滿前30日內書面向甲方申請。若甲方願出租,雙方重新協商租費,協商不成應於期滿後10日內自行搬出,逾期不搬,視為違約,並承擔甲方所有損失。

3、未定事宜,雙方本着互惠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共同遵守,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若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寶雞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連鎖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傢俱廣場

法定代表人(簽字):

甲方法律顧問(簽字):

簽訂時間:二〇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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