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5篇[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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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5篇[精]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

甲乙雙方於20xx年xx月xx日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甲方將坐落於_______________給乙方作x居住x之用。

上述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乙方因x自身原因xx於20xx年xx月xx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終止租賃要求。現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解除租賃合同:

一、本合同簽署之日起,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二、乙方需繳納終止合同之前房屋產生的水電費、物業費、電視電話費、煤氣費等相關費用,於20xx年7月13日搬離。

三、現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導致租賃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需提前終

止。根據合同及雙方充分協商,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原預先支付的一年租金及押金除已生效月份剩餘部分不再退還給乙方,作為乙方違約賠償金,甲方不再退還乙方繳納的押金、租金。

四、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

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所產生的仲裁費、律師費、差旅等一切損失。

五、本協議效力

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2

甲方(出租方):石林

乙方(承租方):寧夏萬維實業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原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七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位於銀川市興慶區湖濱東街與麗景街相交處南面7號樓和5號樓第四層,總面積約為:10200平方米。

現因情勢變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後,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房屋移交給甲方。移交前,乙方會同甲方驗收房屋設施、設備及物品,驗收合格後,乙方從承租的房屋內搬走。

三、關於該租賃房屋的外裝修費用,甲乙雙方協商聘請有資質的單位,以該單位審定的結算價格為準,多退少補。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該租賃房屋期間所發生的所有税費,包括:房屋產權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室內的裝修、裝飾費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張;甲方支付的室內裝修、裝飾費用貳佰萬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張。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就該部分費用互不相欠。

、乙方應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時,將該房屋裝修施工圖紙以及其他與該房屋有關的'圖紙、資料等全部移交給甲方。

六、乙方就該房屋的隱蔽工程,在租賃合同解除後甲方需要時,負有説明和配合的義務。

七、如乙方按照約定,履行了本協議的全部義務,包括第五條及第六條的附隨義務,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賃費。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年 月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3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主要是指房主因房子變賣或其他原因,不能繼續把房屋租住給租房者,而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內容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間數、使用面積、房屋傢俱電器、層次佈局、裝飾設施、月租金額、租金繳納日期和方法、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租約等。

發生糾紛時,適用的法律法規主要有:我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省城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等。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範本

甲方____與乙方____原於_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合字第____號________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權證號________號,現因甲方欲出售乙方承租的.私產房,依照法律規定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但是乙方放棄購買,因而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該房屋租賃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合同給___方造成損失計____元,由___方負責賠償。賠償金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協議。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房屋登記管理機關審查證明後生效。協議書一式___份,由雙方各收執___份,鑑證機關收存一份,送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房屋登記管理機關:(蓋章)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鑑證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4

1、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時,房屋租賃物上的添附物或其殘值如何處理?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房屋租賃物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因此,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時,添附物可以取回的,由添附人取回,不能取回的,房屋租賃雙方對房屋添附的處理有約定的`按約定,沒有約定的,可以視不同情況分別處理:

一、未經房屋租賃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決定添附的,承租人應當自行將添附物除去。如不能除去的,房屋租賃出租人一般不必補償。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要求出租人給予補償,對出租人而言,該補償將構成強制得利的補償。而依照不當得利的規則,強制得利是不應補償的。

二、經過房屋租賃出租人同意的添附,在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後,由於該添附物不能取回,已經成為添附方的損失。對於這種損失,原則上按照過錯承擔賠償責任。如雖系承租方違約,但所留裝潢物對於出租方確有再利用價值的,可由出租方酌情給予補償。

2、房屋租賃合同當事人約定,房屋租賃物上的添附物或其殘值在合同終止時歸出租人。現因一方當事人違約而致合同提前被解除的,添附物歸屬如何確定?

如果房屋租賃雙方約定合同終止時添附物歸出租人的,則該約定屬於關於添附物歸屬的附條件的約定。即以房屋租賃合同正常履行完畢,作為將添附物價值完全移轉給出租人的條件。因此,根據附條件法律行為的規則,如因出租人違約而致條件不能成就的,則承租人取回添附物;添附物不能取回的,承租人可以參照上條,要求房屋租賃出租人賠償。如果因房屋租賃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視為阻止條件成就的行為,應當確認添附物歸出租人所有;同時,房屋租賃出租人也不必給予承租人賠償。但是,所留裝潢物對於出租方確有再利用價值的,參照上條規定處理。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5

原告:xxx,住所地:xxx,法定代表人:xxx。

被告:xxx,男,1986年8月14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xxxxx,住所地:xxxxx。

案由: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於 之前搬出租賃房屋;

2、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違約金110925元(暫計算至起訴之日,實際應計算至被告搬遷之日);

(計算方式:從xx年1月1日計算至起訴之日xx年5月26日共145天,建築面積共30.6平方米,日租金5元/平方米,按合同第十條約定按五倍租金計算違約金,145天x30.6平方米x5元/平方米x5倍=110925元)

3、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的水電費共計8933.4元;

4、本案的`訴訟費用全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xx年,原告與被告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原告將xx路478號共30.6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給被告,租金每日5元/平方米,租期從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在合同即將到期前的xx年10月22日,原告向被告送達書面通知,要求被告做好搬遷準備工作,被告親自簽收了通知。xx年12月26日,原告再次對被告送達了書面通知,要求被告於xx年1月24日前搬出租賃房屋。此後,原告又於xx年1月23日和2月13日分別兩次書面通知被告要求儘快搬出租賃房屋,但被告均拒絕予以配合。

依租賃合同第十條第二項約定,租賃期滿,乙方逾期不歸還租賃物,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歸還前日租金五倍的違約金,暫計算至起訴之日為110925元。被告尚拖欠水電費8933.4元,應一併支付。

原告認為,被告逾期拒絕搬遷的行為已構成違約,故訴至貴院,請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x

xx年5月26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6

甲方____與乙方____原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合字第____號________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權證號________號,現因甲方欲出售乙方承租的私產房,依照法律規定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但是乙方放棄購買,因而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該房屋租賃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予以解除。

因解除合同給___方造成損失計____元,由___方負責賠償。

賠償金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協議。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房屋登記管理機關審查證明後生效。

協議書一式___份,由雙方各收執___份,鑑證機關收村一份,送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房屋登記管理機關:(蓋章)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代表人:(蓋章)_________

鑑證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7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首先可以通過雙方當事人協商的方式,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解除租賃協議的條件,也可以經過協商後決定解除房屋租賃協議。

如果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當事人也可以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下面將對這些情況作出説明。

對於租房者來説: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就是説在租賃房屋出現問題,致使承租人無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響,或者在相當期間內不能進行居住時的,或者租賃房屋毀損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也就是説,如果租賃物達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不管承租人是不是窒息的,承租人都可以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

對於房東來説:

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仍不於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於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另外,《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不定期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也就是在這種情況下,雙方當事人都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房屋租賃的過程中一般涉及到出租者與承租者兩方,所以在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時候也要從這兩個方面來説,因為不管是出租方還是承租方都有可能出現特殊情況而要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8

甲方:

身份證號: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2 日月月篇三: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書

甲方(原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方):

甲乙雙方於20xx年1月28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將位於***市***區***路***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於20xx年11月29日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於20xx年11月29日提前終止雙方於20xx年1月28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基於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實際返還房屋之日後的剩餘租金,同時,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元的補償,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給予的上述補償,該補償包括因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可能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如乙方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前將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交付給甲方,甲方可撤回上述補償。

三、乙方須於20xx年3月30日之前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在交接時,甲乙雙方共同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煤氣使用等與房屋租賃有關的.情況進行驗收。甲乙雙方同時結清包括上述補償在內的相關費用。如乙方不能按約定

期限內返還房屋,乙方自願承擔甲方就該房屋與第三人簽訂相關合同約定的全部違約責任。

四、在《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對各自民事行為負責並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與對方無關。

五、本協議簽訂之後,甲乙雙方不得依據《房屋租賃合同》再主張任何權利。

六、乙方自始放棄因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而賦予的對承租甲方房屋所享有的優先購買權。

七、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八、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甲乙雙方於20xx年1月28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9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署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雙方的合作期限為年,協議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於年月日提前終止本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雙方同意,提前終止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後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補償款元(人民幣大寫: 圓整)。

三、甲方應於收到乙方支付的'補償款後 個工作日內,將扣除應付房租後的押金及已付剩餘房租退還乙方。

四、乙方應於收到甲方退還的押金及已付剩餘房租後 個工作日內,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五、《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因合同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合同所產生的所有債權債務(包括但不限於房租、滯納金、違約金、賠償金等其他債權債務等)已全部結清。甲方不得就合同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合同所產生的任何事宜(包括但不限於房租、滯納金、違約金、賠償金等其他債權債務等)提起仲裁、訴訟、申訴、信訪;否則,視為甲方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退還乙方已支付的補償款。

六、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七、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仲裁費、律(轉 載於: :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協議書)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八、未盡事項,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有關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聯繫方式: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0

王力平、劉淑娟、曹逢武、劉福生:

20xx年8月20日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但經我司多次催促,貴方一直未按合同約定為我司辦理消防證、衞生許可證、特許行業經營證,導致三亞市公安局河東派出所向我司委託經營管理的`三亞金家灣度假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家灣酒店)送達《責令停業整改的通知》,金家灣酒店無奈被迫於20xx年6月12日停業。後我司通過口頭、人工直接送達、發送短信、報紙公告等方式向貴方送達《關於再次催促辦理消防證、衞生許可證、特許行業經營證的緊急通知函》,但貴方仍未按通知函通知時間辦理完畢上述證件。

現我司正式通知貴方:

一、《房屋租賃合同》自本通知書發出後立即解除,貴方需在20xx年8月10日之前與我司辦理交接手續,否則視為我司完成交接,所租賃房屋及所有設施設備丟失、毀損等一切風險由貴方自行承擔;

二、貴方應在20xx年8月10日之前退還我司支付的房屋租金人民幣160萬元(大寫: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整)、裝修及設施使用費人民幣190萬(大寫:人民幣壹佰玖拾萬元整);

三、貴方應在20xx年8月10日之前賠償因自身違約給我司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特此通知!

  海南時尚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1

甲方:_________村委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鑑於:

1、教育是立國之本,改善學校環境,美化學校場地,讓村民的子女有個良好的學習場所是我們的願望。

2、乙方原租賃學校西側地期限未滿,但考慮到甲方的`實際需要,表示大力支持。

3、經雙方認真協商,同時考慮到乙方的損失情況,故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解除土地租賃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用地合同解除是甲方根據發展需要提出來的。(乙方原租賃場地合同簽訂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甲方一次性應補償乙方基建投資額(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的六成計人民幣_________元,該款在合同生效後10天內付清。

第三條甲方應一次性補償乙方生產設備投資額(計人民幣_________元)的三成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此款在合同生效後30天內付清。

第四條乙方應按原合同規定繳交_________年上半年租金及一切規費,不得拖欠。

第五條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原租賃場地上建築物及其內外物品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處理,乙方不得干涉。

第六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原甲、乙雙方簽訂租賃用地合同解除。

第七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如甲方不是本公司,要調整)

乙方:(若是法人,需與營業執照名稱一致,若是自然人,則同於身份證)

身份證號碼:(若是自然人,即留存此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乙方___________於___年___月___日簽訂了《 》【此處填寫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合同/協議名稱】,原合同/協議有效期至___年___月___日,現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處填寫解除合同/協議的原因】原因致使原合同/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原《 》【此處填寫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合同/協議名稱】自___年___月___日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合同/協議中約定的雙方權利義務終止;

2、甲方應將乙方已交納未發生的___________【如:已交納的場地服務費等】費______元於本解除合同協議書生效時退還乙方;

3、甲方應將乙方已交納的______元保證金於本解除合同協議書生效時退還乙方;【如果有保證金此條款留存,沒有保證金此條款刪除】

4、【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時使用本條款】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生效之日,原《 》【此處填寫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合同/協議名稱】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時使用本條款】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生效之日,原《 》【此處填寫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合同/協議名稱】解除,___方需要依照原合同/協議的約定於本協議生效時向___方支付___元違約金。

【其他未盡事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添加】

5、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3

甲方(出租方):石林

乙方(承租方):寧XX公司

甲乙雙方原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位於____市____區湖濱東XX與麗景XX相交處南XX和5號樓第四層,總面積約為:10200平方米。

現因情勢變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一、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後,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房屋移交給甲方。移交前,乙方會同甲方驗收房屋設施、設備及物品,驗收合格後,乙方從承租的房屋內搬走。

三、關於該租賃房屋的外裝修費用,甲乙雙方協商聘請有資質的.單位,以該單位審定的結算價格為準,多退少補。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該租賃房屋期間所發生的39;所有税費,包括:房屋產權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室內的裝修、裝飾費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張;甲方支付的室內裝修、裝飾費用貳佰萬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張。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就該部分費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應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時,將該房屋裝修施工圖紙以及其他與該房屋有關的圖紙、資料等全部移交給甲方。

六、乙方就該房屋的隱蔽工程,在租賃合同解除後甲方需要時,負有説明和配合的義務。

七、如乙方按照約定,履行了本協議的全部義務,包括第五條及第六條的附隨義務,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賃費。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身份證號: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日期: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4

合解字第____號

甲方____與乙方____原於_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合字第____號________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權證號________號,現因甲方欲出售乙方承租的私產房

依照法律規定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但是乙方放棄購買,因而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

該房屋租賃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予以解除,租賃合同解除協議,合同範本《租賃合同解除協議》。因解除合同給___方造成損失計____元,由___方負責賠償。

賠償金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協議。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房屋登記管理機關審查證明後生效。協議書一式___份,由雙方各收執___份,鑑證機關收存一份,送___份。

甲 方:(蓋章)__ 乙 方:(蓋章)__ 房屋登記管理機關:(蓋章)__

代表人:(蓋章)__ 代表人:(蓋章)__ 鑑證人:(蓋章)____

____年__月__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15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原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依()_________號仲裁書,已成為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房屋的業主,並有意自用該處房產,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與原房主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承租上述房產的租房協議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前終止,甲方於當日退出承租房產。

2、因房主自身原因,甲方近來一直未能與其聯繫上,故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的`房租甲方已提存至_________公證處。

3、上述房租依乙方與原房主的轉讓協議,應全部或部分歸乙方享有,但至今該房租仍在原房主________________處,且_________尚有_________________元押金未轉交給乙方或歸還甲方,鑑於上述情況,甲方承諾協助乙方取得其應得的房租,乙方承諾儘快歸還甲方_________元押金。

4、雙方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進行房屋交接手續,完成交接手續後在本協議上籤章。

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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