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土地承包合同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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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土地承包合同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土地承包合同9篇

土地承包合同 篇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______承包經營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東臨_________,南臨_________,西臨_______北臨_________,東西長______米,南北長_______米,合計_____畝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長期轉讓,甲方永久喪失對該土地享有的任何權益。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全部轉讓金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在簽訂本合同時由乙方一次性付清,並在本協議下方由甲方為乙方出具收據。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甲 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與承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税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2

轉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事宜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其經營的位於三道橋鎮林場 畝土地的承包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地塊 塊,名稱 ,坐落在 。

二、承包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承包價格為每畝每年 人民幣,總計 人民幣。

四、承包費支付方式為現金一次性支付,時間為雙方簽約合同生效之日起。

五、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土地經營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乙方在所承包的土地上必須從事農業生產(種植業),不得改變土地用途。甲方在承包期滿後收回土地經營權。

六、在承包期內,如有國家徵用土地或政府佔用土地,乙方無償將承包的土地歸還給甲方,所得土地補償費用歸甲方所有。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開、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依法取得在 縣 鄉(鎮) 村_ 村民組林地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四至界限見照片。

四、轉讓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 元結算,乙方於每年4月10日前將當年土地租金交付甲方。

五、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六、甲方轉讓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4

簽訂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具體要注意以下幾點: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與身份證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為農户現有人口;

3、“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與“承包方代表關係”要明確;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為簽訂合同的現時日期;

5、“承包方簽章”如無私章的,應由承包方簽名並按手印確認;

6、“承包土地地塊情況”長、寬可以不填,面積一定要填,地塊“田界”必須準確具體,台賬登記不準確具體的應予糾正;

7、“地塊地類”只分水田、旱地兩類;

8、“承包地附着物情況”要實事求是,不能漏填錯填。

土地承包合同 篇5

合同編號:125374

甲方(出租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電話:

乙方(承租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出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情況下:(以下簡稱甲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市路號的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鄉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XX縣罕井鎮

村面積 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東起 ,

西至 ,

北至 ,

南至 。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 。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到年 月 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五、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的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所建設、種植的地上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六、甲方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並使乙方取得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承包期間,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及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對承包土地有獨立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4.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5.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並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2.本合同轉包後,甲乙雙方仍應按照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和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3.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但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變更或解除的除外。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發生變更,並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亦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彼此的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徵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徵用地上建築物、林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須將承包地的林木等進行處理。在合同期滿後90日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如因甲方違約,須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並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部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土地承包費。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土地承包費。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期內以何種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均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費為人民幣 萬元,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築物、樹木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十、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簽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負責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附:1.土地平面圖。

(適用於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承包方式)

合同編號: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電話:

土地承包合同 篇7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位於阜渦路以西,原潘寨中學教學樓以東的部分耕地,承包給乙方,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乙方承包甲方土地面積平方米,合畝。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種植,不能建造建築物,不能取土改變土地原貌。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該耕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一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月___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

3.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4.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5、乙方不能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

2.本合同履行中,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或教育辦學佔用該土地,乙方立即無條件讓地。

4.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20天簽訂下期承包合同。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乙方違約,承包金甲方不再歸還給乙方。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將土地收回。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8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餘江縣楊溪鄉楊溪村牌塘組

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陳玉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甲乙雙方秉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宜協商一致並簽訂本合同。

一、流轉面積

甲方將其依法取得承包經營權的楊溪鄉牌塘組 150 畝土地流轉給乙方進行農業生產經營。

二、流轉期限

流轉期限為20年(以國家土地承包政策為準),即自20xx年 1月 30 日起至20xx年 1月 29 日止。

三、流轉價款

土地流轉價格採取實物折價方式,乙方以400斤稻穀每畝付給甲方(以早稻、晚稻糧管所國家收購平均價為折價)。

四、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每年12月15日之前付下年租金,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2.甲方有權在流轉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3.流轉期限內遇到自然災害,上級核發己方的救災款或救災物資政策優惠歸乙方所有。如需甲方提供辦理手續的,甲方應無條件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關於現有的農田補貼一項,只要是國家還有這一項政策,補貼的全部金額應全部歸屬甲方所得。

5.乙方流轉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6.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的農業用途,用於非農建設土地標準不得違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規定。

7.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證土地使用性質。

8.承包方不準栽樹,不準挖塘養殖,不準賣買,如果賣買拾倍罰款。

六.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流轉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年通知對方,並徵得對方同意。

3.乙方在流轉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按照相關法律進行處理。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1.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經楊溪鄉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定備案單位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蓋章): 乙方代表人(蓋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鑑定單位(蓋章):

土地承包合同 篇9

相信大家都知道,農村土地是屬於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而不同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是可以承擔本這種的土地進行耕作、開闢的。由此雙方之間需要簽訂一份農村土地承包合同。那麼我們該如何來認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呢?請閲讀下文了解詳情。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的效力之爭,主要是爭議承包合同的簽訂是否經過民主議定,即是否按照土地管理法、村民組織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集體經濟組織在對外發包土地時,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未經此程序則合同無效。

對於無效合同法律後果的處理,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已做了規定,即合同無效或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在具體處理時應注意的是,在判決互相返還時,不能只判決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土地返還給發包方,還應處理好屬於承包人的財產。由於承包合同的特殊性,除生產工具可移動性的東西承包人可自行帶走外,對處於生長期的作物具有不可移動的特點,還有與發展生產有關的基礎設施如灌溉用的水井,進入承包地修建的道路、電路、方便承包人開發居住的房屋等均屬不能移運的附着物,應作價補償。如果一方有損失,則應根據引起合同無效的過錯責任大小來承擔賠償責任。發包方不能利用無效合同獲得被返還土地的同時,而無償獲得所有權屬於承包人的地上附着物。

此類糾紛的提起首先要審查主體資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農業承包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若干規定》)第二條已明確規定此類訴訟的主體資格,提起訴訟的原告屬發包方所屬的半數以上村民,被告為發包方,承包人作為第三人。對於如何從證據的角度確認是否經過民主議定,如果召開全體村民參加的村民大會或以户為代表參加大會,製作會議紀要,那麼,全體村民是否同意均簽名摁手印所統計出來的人數是最直接的、無可爭議的證據。

而在審判實踐中,不能把形式要件作為一個固定的模式來照搬硬套,還是要根據案件本身全面系統地進行審查,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對於居住分散地處偏僻或外出人員較多的地區,家庭只有老人和孩子,而老人也無參政意識不願參加會議,集中起來開會確有不便也不容易,村組幹部通過廣播、集市或公告形式將承包的標的、條件公佈於眾,在招標期間集體成員對標的和發包條件未提出異議,就應視為一種認可。由此而形成的承包合同就應認定符合民主議定原則,確認合同有效。此種認識亦符合《若干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即自承包合同簽訂之日起超過或雖未超過一年,但承包人已實際作了大量的投入的,對原告方要求確認該承包合同無效或者要求終止承包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承包農村集體土地的人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那麼其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就是有效效力的。而對於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員,則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未經此程序則合同無效。為你整理本篇文章,希望能幫助你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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