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合同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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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保險代理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保險代理合同15篇

保險代理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保險代理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代理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保險業務,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為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第二條代理地域範圍

乙方為甲方在甲方經營區域_________內代理保險業務。

第三條代理業務範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保險業務(按險種列明)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為甲方代理險種的承保限額(按每一危險單位):

____________以內;____________以內;

____________以內;____________以內;

____________以內;____________以內;

_________ __以內;____________以內;

____________以內;____________以內。

(三)乙方為甲方在本條(一)、(二)款規定的險種及承保限額內代理展業。

(四)乙方應使用甲方提供的標準格式保單。對於該標準格式保單乙方無最終條款解釋權、出具批單處理權、查勘定損理賠權。

第四條責任範圍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權範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所產生的保險責任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乙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甲方在乙方為其代理保險業務的過程中,有向乙方所做業務客户詆譭、排斥乙方,給乙方造成工作不利,關係不暢,損壞代理人聲譽的行為;

2.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手續費的;

3.甲方在授權乙方為其代理保險業務的過程中有損害代理人、被保險人利益的行為;

4.甲方在乙方為其代理的業務出險時,不能及時理賠,並按規定賠付;

5.甲方在處理乙方代理業務的賠付時,有假賠案等欺詐行為。

(三)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1.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權範圍,而事後又未經甲方以書面形式追認;

2.乙方通過代理權的行使損害投保人、被保險人利益;

3.乙方與被保險人或其他第三方隱瞞重大事項欺騙甲方;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劃繳保險費的。

第五條保險費的劃繳方式和期限

乙方在甲方出具保險單後________日內或收入款項達到________萬元________幣時將所收的保險費(保險儲金)劃繳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根據乙方實收保險費的數額及險種的不同,按國家財政部、保監會的規定支付代理手續費。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

(二)手續費按月(季)結算,並於每月(季)初___天內將代理手續費以轉帳方式付給乙方。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在簽發保險單前,甲方對乙方在授權內範圍代理的保險業務有最後確認權。

(2)有權調整乙方所代理的財產保險的險種。

(3)有權要求乙方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4)有權要求乙方在從事代理業務中遵守最大誠信原則,履行告知義務。

2.甲方應盡下列義務: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相關代理業務所需的宣傳材料、業務單證、條款等必要的用品。

(2)甲方應根據乙方代理保險費的實際數額按規定付給乙方代理手續費。

(3)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建立相關代理業務所需的各種帳簿、報表。

(4)對於乙方反映的問題,甲方要積極協助解決,提供必要的幫助,對於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甲方要認真聽取,積極採納,促進代理工作發展。

(5)甲方應為乙方保守商業祕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的條款、單證、業務資料等。

(2)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定支付代理手續費。

(3)有權要求甲方為乙方保守商業祕密。

(4)有權對保險代理工作及甲乙雙方相關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種合理化建議,並有權向甲方上級單位及國家保險監管部門反映。

2.乙方應承擔下列義務:

(1)乙方應將收取的保險費,保險儲金以及存款利息於規定交款日劃繳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

(2)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保險條款、費率、單證、實務等有關規定代理保險業務,並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單證、資料。

(3)乙方在代理業務時,應遵循“最大誠信”原則,履行告知義務。

(4)乙方應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5)乙方應協助甲方為保户做好防災防損工作,協助甲方做好勘查理賠工作。

第八條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合同簽字之日起計算。

(二)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如願繼續保持代理關係,應重新簽訂代理合同。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

在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的有關內容以書面形式進行變更。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險代理合同2

債權人_________(簡稱甲方)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簡稱乙方)。

茲為將來債務保證經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如下:

第一條乙方對主債務人_________與甲方間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所訂契約,主債務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願應甲方的要求與主債務人負連帶保證責任是實。

第二條乙方應擔保主債務人將來所負首開最高限額的票據上債務的清償,及其利息遲延違約金實行擔保物權費用。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的全部損害賠償。

第三條甲方如未經乙方的同意,縱對主債務人為超過第一條所約定、限度的、透支借貸時,乙方就超過額仍應負責任。

第四條甲方經同意主債務人將債權擔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拋棄抵押(質押)權,或調換其一部分或全部時,乙方的連帶保證責任並不因此而變更,仍應負責不得藉口以擔保物權中途變更而主張免除其責任。

第五條主債務人如不含有約履行債務時,不拘擔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經甲方通知後,應即將主債務人所負的債務全部代為清償,並願意拋棄先訴抗辯權。

第六條乙方的保證債務履行地約定為甲方所在地。

第七條乙方不依約履行責任時,其訴訟法院管轄悉聽甲方指定,乙方決無異議。前項訴訟費用乙方應付連帶賠償決不推諉。

第八條乙方同意甲方得將對主債務人所有債權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擔保物權一併轉讓與他人。

本契約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為憑。

債權人(甲方)(簽字):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乙方)(簽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代理合同3

被代理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管理辦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保險個人代理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且乙方保證人在《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甲乙雙方的關係為保險代理合同關係,不直接或間接構成勞動關係。

第三條甲方委託乙方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為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第四條代理地域範圍

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經營區域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市(地區、州、盟)_______縣(市、區、旗)代理保險業務。

第五條代理業務範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保險業務(按險種列明)

(二)乙方代理保險業務的行為限於:

1。向客户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2。將投保人填寫的投保單及相關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並將甲方簽發的保險單、保險費收據等相關單證交付給投保人;

4。接受客户諮詢;

5。甲方書面委託的其他事項。

(三)乙方不得處理下列事項:

1。簽發或批改保險單和保險費收據;

2。核保、核賠;

3。其他未經甲方書面授權的事項。

第六條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行為,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書面授權範圍的行為,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保險費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乙方應在收到保險費當日將代收的保險費全額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長為收到保險費二十四小時之內。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帳户收取保險費,不得將保險費挪作他用。

第八條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雙方約定的各險種手續費標準是:

甲方:

乙方:

日期:

保險代理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詳知甲方與代理人_______於_______年_______日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的《保險代理合同》的各項內容,自願為該《保險代理合同》提供擔保。經甲方審查,同意乙方作為保證人。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約定如下:

一、乙方提供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的範圍為代理人_______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保險代理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損害賠償金及其利息和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三、甲方與代理人變更保險代理合同的內容,包括自動順延保險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須承擔保證責任。

四、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償。

五、甲乙雙方可協議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雙方可依達成的仲裁協議通過仲裁解決。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告知: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或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選擇申請仲裁,一裁終局,若選擇訴訟,兩審終審。

八、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和代理人各執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保險代理合同5

被代理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經營許可證號碼:

負責人: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身份證號碼: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管理辦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保險個人代理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本保險代理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且乙方保證人在《履行保險個人代理保險代理合同保證書》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個月,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甲乙雙方的關係為保險代理保險代理合同關係,不直接或間接構成勞動關係。

第三條甲方委託乙方在本保險代理合同授權範圍內為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第四條代理地域範圍

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經營區域 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區、州、盟) 縣(市、區、旗)代理保險業務。

第五條代理業務範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保險業務(按險種列明)

(二)乙方代理保險業務的行為限於:

1、向客户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2、將投保人填寫的投保單及相關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並將甲方簽發的保險單、保險費收據等相關單證交付給投保人;

4、接受客户諮詢;

5、甲方書面委託的其他事項。

(三)乙方不得處理下列事項:

1、簽發或批改保險單和保險費收據;

2、核保、核賠;

3、其他未經甲方書面授權的事項。

第六條本保險代理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行為,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超越本保險代理合同甲方書面授權範圍的行為,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保險費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乙方應在收到保險費當日將代收的保險費全額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長為收到保險費二十四小時之內。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帳户收取保險費,不得將保險費挪作他用。

第八條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雙方約定的各險種手續費標準是:

(二)甲方按列明的手續費率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但乙方所得代理手續費產生的税款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按每一會計月份的實收保險費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結算乙方代理手續費,結算日為次月日,遇節假日順延。

(四)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業務管理需要,可調整手續費標準,如乙方不能認可新的手續費標準,本保險代理合同自動終止。

(五)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甲方已審核簽發保險單;

2、甲方已全額收到保險費;

3、代理行為符合代理保險代理合同各項約定。

(六)乙方代理的業務發生退保或變更,甲方相應調整乙方的手續費。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

(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定個人代理管理制度,並據此對乙方與保險代理有關的行為進行管理;

(二)對乙方代理業務的核保、核賠權;

(三)乙方越權代理及違反本保險代理合同其他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保險代理合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四)在本保險代理合同有效期內留存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五)按税務機關規定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税款;

(六)瞭解乙方代理業務完成情況和代理客户詳細信息。

第十條甲方的義務:

(一)根據本保險代理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理的保險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為乙方核發或更換《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

(四)將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報保險監管部門備案並辦理年度檢驗;

(五)為乙方提供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所需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和甲方認為必要的宣傳材料;

(六)認真聽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七)為乙方提供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

(一)在授權範圍內為甲方代理保險業務,並獲得甲方支付的代理手續費;

(二)依法解除本保險代理合同;

(三)取得甲方提供的有關代理業務的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宣傳材料;

(四)享有甲方為其提供的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五)拒絕甲方的違法、違規和非書面委託事項。

第十二條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遵守職業操守,維護甲方及投保人、被保

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利益,維護甲方的社會形象;

(二)參加甲方組織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專業技能

(三)向投保人全面説明保險保險代理合同內容,並按照甲方的要求就保險標的和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對於保險保險代理合同中的責任免除條款,向投保人明確説明;

(四)協助甲方瞭解投保標的的真實情況和風險狀況;

(五)按本保險代理合同約定向甲方解付代收的保險費;

(六)保守甲方和代理客户的商業祕密;

(七)非經甲方書面授權,不為甲方以外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務;

(八)按甲方要求確定展業身份稱謂,不向投保人作任何與保險業務有關的虛假宣傳和承諾;

(九)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出險通知後,及時通知甲方;

(十)保險保險代理合同訂立後,在接到投保人要求變更、終止或者解除保險代理合同的請求後,及時轉告甲方。

第十三條保證

乙方請 作為乙方履行本保險代理合同的保證人,由其出具的《履行保險個人代理保險代理合同保證書》是本保險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保險代理合同的變更

(一)在本保險代理合同有效期內,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依法對保險代理的地域範圍、險種範圍、代理手續費標準、保證人等保險代理合同內容進行變更,並訂立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二)雙方如不能就變更事宜達成一致意見,本保險代理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保險代理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一)本保險代理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續簽保險代理保險代理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保險代理保險代理合同。

(二)在本保險代理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保險代理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隨時單方解除保險代理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違背社會公德,損害甲方信譽和形象;

3、挪用或侵佔保險費;

4、串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保險受益人欺騙甲方;

5、使用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者限制投保人、被保險人投保或轉換保險人;

6、擅自變更保險條款,提高和降低保險費率;

7、泄漏客户信息及甲方商業祕密;

8、遺失重要保險單證造成甲方重大損失;

9、為甲方以外的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務;

10、違反本保險代理合同約定中乙方的任何一項義務。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保險代理合同終止:

1、本保險代理合同期滿;

2、乙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3、乙方喪失勞動能力;

4、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被保險監管部門吊銷;

5、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五)本保險代理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須將甲方核發的《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代理期間有關的單證材料、代理客户資料、乙方和保證人留存的代理保險代理合同原件和借用甲方的物品交還甲方,並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交還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六)本保險代理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義從事保險代理活動。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保險代理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除應如數支付代理手續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乙方支付應支付代理手續費金額 %的違約金。

(二)乙方未在本保險代理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甲方解付保險費,除應如數上交保險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甲方支付應交付保險費金額%的違約金。

(三)甲乙雙方違反本保險代理合同約定,除本條第一、二款的情形以外,須支付壹百元至伍百元的違約金。

(四)乙方超出甲方授權範圍或者在代理保險代理合同終止後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五)甲方不履行保險代理合同義務或違反保險代理合同約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保險代理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六)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本保險代理合同約定造成甲方損失的,須按照損失金額支付賠償金。

第十七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保險代理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附則

本保險代理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乙方保證人各持一份,報甲方所屬分公司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險代理合同簽訂地點: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地區、州、盟) 縣(市、旗、區)。

附件:

履行保險個人代理保險代理合同保證書

致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公司:

根據你公司與保險個人代理人(以下稱“被保證人”)簽訂的第 號《保險個人代理保險代理合同書》(以下簡稱《保險代理合同書》),本保證人自願為《保險代理合同書》項下被保證人所應負的民事責任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本保證人在此聲明和保證:

一、本保證人是,在不具備擔保資格或能力時,本保證人保證及時通知你公司。

二、本保證人與他方簽訂的任何保險代理合同、協議均不影響本保證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保證人為法人的:

保證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保證人地址: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年月日

保證人為

自然人的:

保證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及郵政編碼:

工作單位名稱:

工作單位地址及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年月日

説明:

(一)保證人為自然人的須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2、個人收入和擁有所有權的資產證明。

(二)保證人為法人單位的須提供下列材料:

1、營業執照及法人代碼證複印件(蓋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3、擁有所有權的資產證明和開户銀行證明。

保險代理合同續簽協議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按原保險代理合同條款續簽保險代理合同。新保險代理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且乙方保證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代理期限個月,自 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證人為法人的:

保證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保證人地址: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年月日

保證人為自然人的:

保證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及郵政編碼:

工作單位名稱:

工作單位地址及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年月日

保險代理合同簽訂地點: 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區、州、盟)縣(市、旗、區)

保險代理合同6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總則

(一)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甲方辦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文件內容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之間有僱主與僱員關係。

(二)本合同一經訂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___個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間,甲乙雙方均可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對方應予同意。

第二條授權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區劃範圍內以甲方名義招攬甲方開辦的適合個人投保的人身保險業務(具體險種見附件)、收取保險費及提供售後服務。

(二)甲方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可以對乙方代理的業務區域、險種及其他授權內容進行調整。

第三條保險費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須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之後在保險費收據上簽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費之後才能開具收據。

(二)乙方不得為客户墊繳保險費,乙方繳至甲方的保險費一律視為是由投保人繳納的。

(三)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賬户收款。乙方應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甲方規定的方式將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險費及時繳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條代理手續費的支付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保險費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具體支付標準由甲方按不同險種、不同繳費期限和不同繳費方式確定,並予公佈。甲方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以統一對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調整,並予公佈。

(二)代理手續費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三)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投保單由乙方簽署姓名、代碼,並且經過甲方核保,甲方已據此簽出保險單。

2.甲方已收到相應的保險費。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項規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

(四)出現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情況時,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關的代理手續費。

(五)不論本代理合同是否終止,投保人於簽收保險單後十日內要求解除合同或由於乙方的過錯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時,乙方無權獲得與所退還保險費相關的代理手續費,已領取的必須退還甲方。

第五條甲方權利

(一)簽發保險單,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後確認權。

(二)有權制定和修改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隨時對代理手續費及其他待遇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與補充,並通知乙方。

(三)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四)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税款。

(五)當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為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户的保險單變更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並書面通知乙方。

第六條甲方義務

(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二)對乙方符合甲方要求並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務所必需的證件、資料、單證及提供必要的幫助。

(四)依據《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管理辦法(暫行)》為乙方提供有關待遇。

(五)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

第七條乙方權利

(一)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從事人身保險代理活動。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證件、保險單證和資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培訓。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關待遇。

第八條乙方義務:

(一)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乙方代理業務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為客户提供收費、送單、諮詢、協助變更保險單和協助辦理理賠申領事宜等服務。

(三)努力維持現有業務。

(四)應達到甲方確定的最低業績標準。

(五)按時參加有關的培訓、會議和研討等活動。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活動和業績情況進行記錄。

(七)承擔與開展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八)按甲方規定領取有關單證時履行簽收手續。

(九)不得與客户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第九條擔保

(一)在本合同訂立時,乙方應按甲方規定交付保證金,保證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甲方負責保管,合同終止後無息返還乙方。(二)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還需提供兩個經甲方同意或認可的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為擔保人,與甲方訂立保證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第十條合同解除與終止

(一)甲乙雙方均可以提前___

______個月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向對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_____個月期限屆滿,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規定,並造成嚴重後果。

2.不符合個人代理人條件,或喪失代理人資格。

3.達不到甲方培訓、業績考核的合同維持條件的要求。

4.有違法犯罪或嚴重損害甲方信譽行為。

5.對甲方有不誠實的欺騙行為。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即行終止:

1.保證合同失效,從失效之日起1個月內又無新的擔保人。

2.乙方年滿60週歲。

3.乙方成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

4.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四)合同終止有關事宜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按規定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向甲方交回錢款、展業證書、本合同書、保險條款、單證、文件、手冊、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稱的印刷品以及歸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還應提交甲方需要的與甲方業務情況有關的台賬和記錄(客户記錄、資料)的複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權範圍或在代理合同終止後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規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及甲方與代理業務相關的規定,甲方有權變更授權範圍或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

(一)《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行為準則》作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乙方應在從事代理業務時始終予以遵守。

(二)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期限屆滿前_________個月如雙方均無異議,合同將自動延展到下_________年。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對外不作為任何身份證明。

(五)如果甲乙雙方在訂立本合同之前,曾訂立相關的代理合同或聘用合同,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後原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行為準則

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的個人代理人(以下簡稱代理人)應遵守以下行為準則:

一、在業務活動中,必須儀表整潔,禮貌待人,態度熱情,不得有與客户爭吵等過激行為。

二、拜訪客户應事前約定適合的時間、地點,事前未約定的拜訪應選擇客户適合的時間。

三、與準保户接觸時,首先要表明自己是本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主動出示《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四、嚴格遵守誠信原則,將客户應該知道的本公司業務情況和保險條款的內容及其含義如實告知客户,將本公司應該知道的客户的情況如實報告本公司。

五、在與準客户討論保單時只能使用本公司提供給代理人的展業宣傳材料,且必須使用完整的説明材料,不得增加內容,或只選擇最有利的部分。不能用其他公司的條款或展業材料以及未經本公司事先同意自制的宣傳説明材料。

六、只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或事先經本公司批准的銷售建議書和有關的數字。

七、對保險條款的解釋,應儘可能地保證準保户理解他應承擔的責任以及在什麼情況下他有權獲得保單利益。

八、對於長期壽險應主要宣傳其保障功能,不得將其預定利率與銀行儲蓄利率直接比較。

九、對利差返還性險種,不得預測利差返還收益。對保險利益的描述應特別強調未來利益的不確定性。在舉例説明利差返還的性質時,應當清楚地表明,這種舉例僅僅是為了説明保單的特徵,所描述的利益是基於對未來利率的假設,因此不是保證可以獲得的。

十、在與其他類型的保險或投資比較時,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知識和能力,闡明每種保險或投資的特點。

十一、儘可能地使所建議的險種符合準客户的需求,並且不超過準客户的負擔能力。

十二、只對那些自己有能力處理的事情提出建議,如有必要可尋求或介紹其他專家的意見。

十三、不得對任何保險公司及其產品或任何其他保險中介人做出不正確的或誤導性的陳述。

十四、除非現有保單明顯不符合準客户的需要,不得試圖促使準客户取消任何現有保單,並應準確完整地説明、比較現有保單的險種與所推薦的險種。

十五、在完成建議書或投保單或其他任何材料時:

1.避免影響準保户,並要使之明白所有的回答或聲明都是他的責任。

2.必須提醒準客户注意

投保單上的有關聲明,並向準客户講明欺詐、不告知和告知不實的後果。十六、特別強調保單的長期性以及中途失效或退保的後果。

十七、不得以支付或同意支付保險費回扣或佣金回扣或以保單規定之外的任何利益誘使客户投保。亦不可為達到誘使某公司的客户轉保、失效、喪失權利和退保的目的而做出錯誤的陳述或不夠完整準確的比較,以及試圖誘使其他本公司的業務人員不對保單進行服務。

十八、不得向投保人收取保險費以外的任何額外費用。

十九、在任何時候不得以個人名義收取保險費;收到保險費後要按規定立即交付本公司;不得將收取的保險費存入個人賬户或挪作他用。

二十、不得代客户墊交保險費。

二十一、不得修改本公司的任何單證、文件、資料。收到投保單後應立即轉交本公司。

二十二、不得代客户在投保單及其他應由客户簽字的單證或文件上簽字;未經客户本人書面授權,不得讓第三者代客户簽字。

二十三、除非代理合同有明確規定,不得代表本公司承擔責任,不得以本公司信譽做擔保。

二十四、不得代表本公司簽發保單或以其他形式使本公司承擔責任。沒有本公司的授權,不得對本公司簽發保險單或保險單附件做出保證。

二十五、自投保之日起,若代理人已知或懷疑投保人的職業或健康狀況發生變化或沒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代理人不得將本公司簽發的保險單、批單等遞送給投保人或其他人。二十六、不得與客户串通安排他人頂替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體檢。

二十七、除進行正常代理活動外,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內及以後均不得透露任何涉及本公司實務處理和客户的信息。從事正常的代理活動時,也應努力杜絕向準客户之外的人透露此類信息。

二十八、未經本公司許可,代理人不得將自己的業務轉讓他人,也不得接受他人轉讓的業務。

二十九、代理人無權向他人表示其有權接受損失通知書、協議理賠條件、支付任何損失賠償或承擔本公司部分賠付的節餘部分。

三十、不得與客户或其他人串通,製造虛假索賠給付案騙取保險金;也不得接受或試圖接受本公司支付給客户的全部或部分保險金。

三十一、不得兼職從事保險代理業務;不得為其他保險公司或營業單位推銷保險。

三十二、未經本公司書面認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傳播媒體上做有關本公司的廣告,不得簽署散發有關本公司或其他保險公司的通知,不得向任何媒體致函反映有關本公司或其他保險公司的情況,也不得印製、簽署和散發帶有本公司名稱或圖標的文件或物品。在代理人因做出未經授權的行為或聲明致使本公司承擔法律訴訟時,代理人個人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包括訴訟費用在內的全部費用和賠償金。

三十三、必須使用公司統一版面的名片,不得私自變更有關職級、職稱等內容。

三十四、代理人不得競爭已屬於本公司的客户,或代理合同終止時仍與本公司商談的客户。

三十五、代理期間,代理人不得引誘、慫恿或試圖引誘、慫恿任何本公司的員工或代理人員脱離本公司

保險代理合同7

被代理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經營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管理辦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保險個人代理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且乙方保證人在《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甲乙雙方的關係為保險代理合同關係,不直接或間接構成勞動關係。

第三條甲方委託乙方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為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第四條代理地域範圍

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經營區域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區、州、盟)縣(市、區、旗)代理保險業務。

第五條代理業務範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保險業務(按險種列明)

(二)乙方代理保險業務的行為限於:

1、向客户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2、將投保人填寫的投保單及相關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並將甲方簽發的保險單、保險費收據等相關單證交付給投保人;

4、接受客户諮詢;

5、甲方書面委託的其他事項。

(三)乙方不得處理下列事項:

1、簽發或批改保險單和保險費收據;

2、核保、核賠;

3、其他未經甲方書面授權的事項。

第六條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行為,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書面授權範圍的行為,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保險費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乙方應在收到保險費當日將代收的保險費全額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長為收到保險費二十四小時之內。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帳户收取保險費,不得將保險費挪作他用。

第八條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雙方約定的各險種手續費標準是:

(二)甲方按列明的手續費率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但乙方所得代理手續費產生的税款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按每一會計月份的實收保險費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結算乙方代理手續費,結算日為次月______日,遇節假日順延。

(四)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業務管理需要,可調整手續費標準,如乙方不能認可新的手續費標準,本合同自動終止。

(五)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甲方已審核簽發保險單;

2、甲方已全額收到保險費;

3、代理行為符合代理合同各項約定。

(六)乙方代理的業務發生退保或變更,甲方相應調整乙方的手續費。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

(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定個人代理管理制度,並據此對乙方與保險代理有關的行為進行管理;

(二)對乙方代理業務的核保、核賠權;

(三)乙方越權代理及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留存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五)按税務機關規定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税款;

(六)瞭解乙方代理業務完成情況和代理客户詳細信息。

第十條甲方的義務

(一)根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理的保險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為乙方核發或更換《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

(四)將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報保險監管部門備案並辦理年度檢驗;

(五)為乙方提供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所需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和甲方認為必要的宣傳材料;

(六)認真聽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七)為乙方提供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

(一)在授權範圍內為甲方代理保險業務,並獲得甲方支付的代理手續費;

(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取得甲方提供的有關代理業務的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宣傳材料;

(四)享有甲方為其提供的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五)拒絕甲方的違法、違規和非書面委託事項。

第十二條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遵守職業操守,維護甲方及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利益,維護甲方的社會形象;

(二)參加甲方組織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專業技能;

(三)向投保人全面説明保險合同內容,並按照甲方的要求就保險標的和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對於保險合同中的責任免除條款,向投保人明確説明;

(四)協助甲方瞭解投保標的的真實情況和風險狀況;

(五)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解付代收的保險費;

(六)保守甲方和代理客户的商業祕密;

(七)非經甲方書面授權,不為甲方以外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務;

(八)按甲方要求確定展業身份稱謂,不向投保人作任何與保險業務有關的虛假宣傳和承諾;

(九)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出險通知後,及時通知甲方;

(十)保險合同訂立後,在接到投保人要求變更、終止或者解除合同的請求後,及時轉告甲方。

第十三條保證

乙方請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由其出具的《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合同的變更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依法對保險代理的地域範圍、險種範圍、代理手續費標準、保證人等合同內容進行變更,並訂立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二)雙方如不能就變更事宜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一)本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續簽保險代理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保險代理合同。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隨時單方解除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違背社會公德,損害甲方信譽和形象;

3、挪用或侵佔保險費;

4、串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保險受益人欺騙甲方;

5、使用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者限制投保人、被保險人投保或轉換保險人;

6、擅自變更保險條款,提高和降低保險費率;

7、泄漏客户信息及甲方商業祕密;

8、遺失重要保險單證造成甲方重大損失;

9、為甲方以外的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務;

10、違反本合同約定中乙方的任何一項義務。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乙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3、乙方喪失勞動能力;

4、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被保險監管部門吊銷;

5、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須將甲方核發的《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代理期間有關的單證材料、代理客户資料、乙方和保證人留存的代理合同原件和借用甲方的物品交還甲方,並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交還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六)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義從事保險代理活動。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除應如數支付代理手續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乙方支付應支付代理手續費金額%的違約金。

(二)乙方未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甲方解付保險費,除應如數上交保險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甲方支付應交付保險費金額%的違約金。

(三)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除本條第一、二款的情形以外,須支付壹百元至伍百元的違約金。

(四)乙方超出甲方授權範圍或者在代理合同終止後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五)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約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六)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損失的,須按照損失金額支付賠償金。

第十七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乙方保證人各持一份,報甲方所屬分公司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險代理合同8

編號:

委託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為促進保險事業健康有序發展,充分發揮保險的經濟補償功能,保證保險代理行為合法、公正、有序進行,並切實維護甲、乙雙方的正當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及中國保監會關於保險代理的管理規定,甲、乙雙方就保險業務代理合作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代理範圍:

1、保險險種及地域範圍

(1)險種名稱:

(2)代理地域:

2、代理業務範圍:

(1)代理推銷保險產品。

(2)代理收取保險費。

(3)未經甲方書面委託,乙方對所代理的保險業務無理賠權,亦不得代理甲方簽定訂立任何賠付協議或作出任何形式的賠付承諾。

二、保費和手續費結算:

保費和手續費結算:

1、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並於出具保單正本三個工作日按甲方制定的結算程序與甲方結算該業務保險費。

2、甲方在乙方轉交的保費到帳後五個工作日內,將代理手續費支付給乙方。

3、甲方按實際所收保費向乙方以轉帳形式支付代理手續費。各險種代理手續費標準為:

(1)險種名稱:

(2)代理手續費比例(%)。

三、權利和義務:

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對乙方作好《保險法》及保險代理業務相關法規的宣傳工作,並依據中國保監會的要求,協助乙方有關人員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2、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投保單、保險條款、宣傳材料及與代理業務相關的資料,並負責對乙方進行包括單證管理在內的保險基礎知識培訓和實務培訓。

3、甲方有權對乙方代理的全部保險業務及管理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乙方須積極主動配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4、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代理業務範圍及代理權限內為甲方代理保險業務。超權限代理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5、乙方不得將其經授權代理的保險業務轉授第三方代理。

6、乙方應嚴格遵守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並依據甲方制定的各項保險代理規定、承保規定和操作程序辦理代理業務。

7、乙方在辦理保險業務時,須使用甲方提供的宣傳資料、條款、費率、單證及各種表格,未經許可不得隨意修改或翻印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8、乙方在代理銷售保險時,應如實向投保人轉告投保聲明事項,引導投保人依法履行如實告之義務。向投保人就保險合同條款進行説明,並對免責條款依法進行“明確説明” 。

9、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按時將保費及利息劃付給甲方,甲方則應及時向乙方按比例支付代理手續費。

10、乙方代理的保險業務如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乙方有義務在獲知客户出險信息後即時通知甲方。

11、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和信用,對外簽定抵押合同或出具擔保函,不得以甲方出具的保單進行質押活動。

四、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零時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時止。但依據本合同的約定,雙方約定解除或依合同規定可單方解除合同起,代理期限即行終止。

五、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如確有特殊原因需變更時,須雙方同意後,以書面形式變更。

2、甲、乙雙方可在合同期限內要求終止合同,但必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

3、乙方在代理保險業務過程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自動終止:

(1)擅自變更保險條款,提高或降低保險費率。

(2)在保險代理業務中有欺詐、背信、偽造文書行為。

(3)串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欺騙保險公司。

(4)挪用侵佔或貪污保險費。

(5)被保監會收回或吊銷《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或《保險兼業代理許可證》或《經營保險代理業務許可證》,或者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收回或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

4、若乙方違反中國保監會的有關執業管理規定,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5、本代理合同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立即開始並在15日內結清一切保險費、代理費及有關帳務,辦理未決賠案、保險單證等文件的交換,妥善處理善後事宜。

6、本代理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義從事保險代理業務。

六、違約責任: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繳交保費,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收回乙方代收的保險費。

2、乙方如超出本合同規定的代理範圍開展業務,或在開展業務過程中違反甲方有關業務規章制度,經甲方制止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乙方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甲方因各類表見代理行為而遭受損失的,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償,乙方並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

七、爭議處理:

爭議處理:甲、乙雙方之間一切有關本合同項下的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補充修訂。

甲方:

代表:(簽章)日期:

乙方:

代表:(簽章)日期

保險代理合同9

被代理人(以下簡稱甲方):

負責人:

通訊地址: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

負責人:

通訊地址: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_____個人代理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總則

(一)甲乙雙方的關係為_____代理合同關係,不直接或間接構成勞動關係。

(二)甲方委託乙方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為甲方代理_____業務。

二、代理範圍

(一)地域範圍: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行政區域內代理_____業務。

(二)業務範圍:

1、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_____業務(按險種列明):__________。

2、乙方代理_____業務的行為限於:

(1)向客户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_____產品。

(2)將投保人填寫的投保單及相關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_____費,並將甲方簽發的_____單、_____費收據等相關單證交付給投保人。

(4)接受客户諮詢。

(5)甲方書面委託的其他事項。

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為辦理_____業務的行為,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書面授權範圍的行為,由乙方承擔責任。

三、代理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____個月,自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_____費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須在代理甲方收取_____費之後在_____費收據上簽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費之後才能開具收據。

(二)乙方不得為客户墊繳_____費,乙方繳至甲方的_____費一律視為是由投保人繳納的。

(三)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賬户收款。乙方應在____個工作日內按甲方規定的方式將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_____費及時繳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代理手續費的支付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_____費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具體支付標準由甲方按不同險種、不同繳費期限和不同繳費方式確定,並予公佈。甲方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以統一對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調整,並予公佈。

(二)代理手續費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

(三)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投保單由乙方簽署姓名、代碼,並且經過甲方核保,甲方已據此簽出_____單。

2、甲方已收到相應的_____費。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項規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

(四)當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為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户的_____單變更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並書面通知乙方的情況,此時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關的代理手續費。

(五)不論本代理合同是否終止,投保人於簽收_____單後____日內要求解除合同或由於乙方的過錯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時,乙方無權獲得與所退還_____費相關的代理手續費,已領取的必須退還甲方。

六、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

(1)簽發_____單,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_____業務具有最後確認權。

(2)有權制定和修改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隨時對代理手續費及其他待遇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與補充,並通知乙方。

(3)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4)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税款。

(5)當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為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户的_____單變更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並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2)對乙方符合甲方要求並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業務承擔_____責任。

(3)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務所必需的證件、資料、單證及提供必要的幫助。

(4)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權利

(1)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從事_____代理活動。

(2)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3)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證件、_____單證和資料。

(4)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培訓。

(5)享受甲方提供的有關待遇。

2、乙方義務

(1)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乙方代理業務相關的規章制度。

(2)為客户提供_____、送單、諮詢、協助變更_____單和協助辦理理賠申領事宜等服務。

(3)努力維持現有業務。

(4)應達到甲方確定的最低業績標準。

(5)按時參加有關的培訓、會議和研討等活動。

(6)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活動和業績情況進行記錄。

(7)承擔與開展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8)按甲方規定領取有關單證時履行簽收手續。

(9)不得與客户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10)對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七、擔保

(一)在本合同訂立時,乙方應按甲方規定交付保證金,保證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甲方負責保管,合同終止後無息返還乙方。

(二)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還需提供兩個經甲方同意或認可的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為擔保人,與甲方訂立保證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八、合同的變更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依法對_____代理的地域範圍、險種範圍、代理手續費標準、保證人等合同內容進行變更,並訂立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二)雙方如不能就變更事宜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動終止。

九、合同解除與終止

(一)甲乙雙方均可以提前_____個月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向對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個月期限屆滿,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規定,並造成嚴重後果。

2、不符合代理人條件,或喪失代理人資格。

3、擅自變更_____條款,提高和降低_____費率。

4、有違法犯罪或嚴重損害甲方信譽行為。

5、對甲方有不誠實的欺騙行為。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即行終止:

1、保證合同失效,從失效之日起____個月內又無新的擔保人。

2、本合同期滿。

3、乙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4、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四)合同終止有關事宜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按規定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向甲方交回錢款、展業證書、本合同書、_____條款、單證、文件、手冊、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稱的印刷品以及歸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還應提交甲方需要的與甲方業務情況有關的台賬和記錄(客户記錄、資料)的複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十、違約責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權範圍或在代理合同終止後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規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及甲方與代理業務相關的規定,甲方有權變更授權範圍或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十一、爭議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本合同對外_____任何身份證明。

(二)如果甲乙雙方在訂立本合同之前,曾訂立相關的代理合同或聘用合同,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後原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

負責人:

開户銀行:

賬號: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負責人:

開户銀行:

賬號: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代理合同10

保險代理協議作為合同的一種與勞動合同、經濟合同、加工承攬合同等其他合同一樣,明確規定各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但是保險代理協議不是勞動合同。保險代理協議是一種經濟合同,雙方建立的是民事關係,不是勞動關係。

保險代理合同是保險代理人和保險人之間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而簽訂的合同。所謂保險代理人是指根據保險人的委託,向保險人收取手續費,並在代理人授權的範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單位和個人。保險代理合同一般應包括以下基本條款:

(1)保險代理人的名稱或姓名

(2)代理業務範圍

(3)代理業務要求

(4)保險人對保險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5)保險代理人的擔保或押金

(6)代理勞務報酬的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7)代理合同的期限

(8)代理合同的終止事由

(9)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解決辦法。

保險代理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別表現在:

從依據的法律上看,保險代理合同是依據《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暫行規定》簽訂的。而勞動合同是根據《勞動法》和其他有關勞動合同的規定簽訂的。

從性質上看,保險代理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之間是代理關係。(所謂代理,是指一人代另一人為法律行為,其所產生的法律效果直接歸屬於所代的另一人。)而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是勞動關係。

從合同的內容上看,勞動合同雙方在約定合同條款是必須以基準法為基礎,即雙方約定不得違反基準法。保險代理合同沒有類似基準法的規定。

所以,要搞清保險代理人和保險公司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取決於他們之間簽訂的合同,如果他們之間簽訂的是保險代理合同,那麼,他們之間是委託代理關係如果他們之間簽訂的是勞動合同,儘管也稱之為保險代理人但他們之間是勞動關係,適用《勞動法》。

保險代理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約因

保險公司名稱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同意將本合同列明之事項的代理權授予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其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為辦理人身保險業務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託代理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組成。委託代理合同為主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為附合同。

乙方應將本人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提交甲方保存,換取甲方頒發的《展業證書》;甲方應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因甲方過錯造成該證書損毀、丟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內實施的代理行為方為有效。

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未做任何終止本合同的行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將自動延長與上述代理期限相當的一個代理期限。

第三條代理區域

乙方實施甲方授權代理行為的地域範圍,以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准的甲方經營區域為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經營區域外進行人身保險代理業務。

乙方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實施甲方授權的代理行為:

第四條代理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可以實施以下代理行為:

1、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1)個人壽險;

(2)個人健康;

(3)個人人身意外傷害險;

(4)經保險監管部門許可的其他險種:_________。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行為,僅限於向第三人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及產品的組合,無權決定是否承諾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要約;乙方應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之要約(投保書),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訂立保險合同的決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乙方應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預繳及續繳之保險費,向投保人出具臨時收據,並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

第五條保險費交付方式

乙方以現金或票據方式收取投保人交付的保險費。

第六條保險費交付期限

乙方應自收到保險費48小時內,將保險費交付甲方。如最後24小時為節假日,則順延為節假日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的甲方業務時間。

第七條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訂立時執行的手續費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對現行的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變更時,應徵得乙方或乙方推選的集體代表同意,並就協議一致的手續費標準訂立集體合同,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原因需要調整手續費標準的,如調整後的標準達到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最高限額,可直接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訂立新的關於手續費支付標準的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如乙方不能認可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手續費標準,則本委託代理合同終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續費的依據是乙方於上月15日以後(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權限內的保險費收入。

甲方於每月30日前在代為扣除乙方應付税款後支付乙方當期手續費收入。延期支付的,甲方應支付利息。

第八條保證與擔保

乙方應提供兩個甲方認為具有保證人資格的自然人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並與甲方簽訂《擔保合同》;

乙方應同時提交單證、票據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元。

第九條專屬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也不得幫助其他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與甲方競爭。

乙方不得兼職從事其他職業。

此協議終止後6個月內,乙方不能為其他保險公司代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

第十條其他權利與義務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定期培訓,每年培訓時間不得少於60小時;乙方應按時參加甲方的培訓,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參加甲方的培訓,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乙方應遵循《保險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誠實代理並保守甲方及客户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報告有關完成委託事項的情況。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

甲方應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就合同變更事宜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對本合同進行變更。

甲方與乙方個人協商對合同進行的變更,應訂立補充合同;甲方與乙方推選的代表協商,對本合同所作的變更,對乙方所有成員有效,不能同意變更後事項的乙方個別成員,作解除合同處理。

關於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終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決定不再續延本合同;

2、甲方發生分立或合併,分立或合併後新的組織沒有承諾本合同繼續有效,並承擔本合同甲方權利義務的;

3、乙方辭去委託或者甲方撤銷委託。乙方辭去委託時,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須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如因辭去委託使甲方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撤銷委託時,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支付乙方已代理業務的手續費。如因撤銷委託使受託人受到損失,甲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持有的屬於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户資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應收回《展業證書》,退還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並在乙方歸還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户資料以及其他物品後,退還乙方保證金,如上述單證、資料、物品有缺失、毀損,應相應扣減保證金,並將保證金餘額退還乙方;如保證金不足以補償以上損失的,可以在應支付乙方的手續費中扣除不足部分。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乙方應對在代理過程因本人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因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履行賠償責任後,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

甲乙雙方因過錯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解除後,並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因過錯行為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附則

乙方同意甲方制訂關於代理手續費的規定和有關壽險代理員管理的辦法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訂時,與甲方簽訂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乙方提供的擔保人與甲方簽訂的擔保合同為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終止後,對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的行為的保證責任不當然解除。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並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原件、單證票據保證金、《擔保合同》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保險代理合同12

被代理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風險告知:簽訂保險代理合同。一般而言,保險人負責擬定代理合同的主要內容。保險代理人如對保險人列出的合同的主要內容和事項表示滿意。則作出同意的答覆。保險代理合同即告生效。要約與承諾是訂立合同的兩個階段。被要約人對要約人的要約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絕。所以要約並不構成對被要約人的約束。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務,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為甲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第二條 代理地域範圍

乙方為甲方在甲方經營區域內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第三條 代理業務範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二)乙方為甲方代理的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為定額保單。

(三)乙方為甲方在本條(一)、(二)款規定的險種及承保限額內代理展業。

(四)乙方應使用甲方提供的標準格式保單。對於該標準格式保單乙方無最終條款解釋權、出具批單處理權、查勘定損理賠權。

第四條 責任範圍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權範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所產生的保險責任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乙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手續費的;

2、甲方在授權乙方為其代理保險業務的過程中有損害代理人、被保險人利益的行為;

3、甲方在乙方為其代理的業務出險時,不能及時理賠,並按規定賠付;

4。甲方在處理乙方代理業務的賠付時,有假賠案等欺詐行為。

(三)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1、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權範圍,而事後又未經甲方以書面形式追認;

2、乙方通過代理權的行使損害投保人、被保險人利益;

3、乙方與被保險人或其他第三方隱瞞重大事項欺騙甲方;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劃繳保險費的。

第五條 保險費的劃繳方式和期限

乙方為甲方收取的保險費每月結算一次。

第六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甲方根據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的險種,根據總公司、省公司的規定支付代理手續費為_______%。(手續費每月結算一次)

第七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在簽發保險單前,甲方對乙方在授權內範圍代理的保險業務有最後確認權。(2)有權要求乙方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3)有權要求乙方在從事代理業務中遵守最大誠信原則,履行告知義務。

2、甲方應盡下列義務: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相關代理業務所需的宣傳材料、業務單證、條款等必要的用品。

(2)甲方應根據乙方代理保險費的實際數額按規定付給乙方代理手續費。

(3)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建立相關代理業務所需的各種帳簿、報表。

(4)對於乙方反映的問題,甲方要積極協助解訣,提供必要的幫助,對於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甲方要認真聽取,積極採納,促進代理工作發展。

(5)甲方應為乙方保守商業祕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的條款、單證、業務資料等。

(2)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定支付代理手續費。

(3)有權要求甲方為乙方保守商業祕密。

(4)有權對保險代理工作及甲乙雙方相關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種合理化建議,並有權向甲方上級單位及國家保險監管部門反映。

2、乙方應承擔下列義務:

(1)乙方應將收取的保險費,按規定結算。

(2)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保險條款、費率、單證、實務等有關規定代理保險業務,並安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單證、資料。

(3)乙方應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4)乙方應協助甲方為保户做好防災防損工作,協助甲方做好勘查理賠工作。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年,自合同簽字之日起計算。

(二)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如願繼續保持代理關係,應重新簽訂代理合同。

第九條 代理合同的變更、終止及其效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的有關內容以書面形式進行變更。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代理合同即告解除。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違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經濟賠償責任。

(二)甲方不按規定將代理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經乙方促告仍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的,除應如數支付外,還應承擔相應利息。

(三)乙方不按規定劃繳保險費,經甲方促告仍未在規定期限內劃繳的,除應如數劃繳保險費外,還應承擔相應利息。

風險告知:明確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出現的所有違約情形,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措施,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違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的履行應當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第十一條 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要及時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時,可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保險代理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法》、《_____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_____代理合同。

第一條總則

(一)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甲方辦理個人人身_____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_____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文件內容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之間有僱主與僱員關係。

(二)本合同一經訂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___個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間,甲乙雙方均可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對方應予同意。

第二條授權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區劃範圍內以甲方名義招攬甲方開辦的適合個人投保的人身_____業務(具體險種見附件)、收取_____費及提供售後服務。

(二)甲方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可以對乙方代理的業務區域、險種及其他授權內容進行調整。

第三條_____費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須在代理甲方收取_____費之後在_____費收據上簽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費之後才能開具收據。

(二)乙方不得為客户墊繳_____費,乙方繳至甲方的_____費一律視為是由投保人繳納的。

(三)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賬户收款。乙方應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甲方規定的方式將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_____費及時繳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條代理手續費的支付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_____費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具體支付標準由甲方按不同險種、不同繳費期限和不同繳費方式確定,並予公佈。甲方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以統一對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調整,並予公佈。

(二)代理手續費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

(三)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投保單由乙方簽署姓名、代碼,並且經過甲方核保,甲方已據此簽出_____單。

2.甲方已收到相應的_____費。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項規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

(四)出現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情況時,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關的代理手續費。

(五)不論本代理合同是否終止,投保人於簽收_____單後十日內要求解除合同或由於乙方的過錯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時,乙方無權獲得與所退還_____費相關的代理手續費,已領取的必須退還甲方。

第五條甲方權利

(一)簽發_____單,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_____業務具有最後確認權。

(二)有權制定和修改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隨時對代理手續費及其他待遇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與補充,並通知乙方。

(三)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四)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税款。

(五)當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為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户的_____單變更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並書面通知乙方。

第六條甲方義務

(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符合甲方要求並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業務承擔_____責任。

(三)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務所必需的證件、資料、單證及提供必要的幫助。

(四)依據《中國人壽_____公司個人代理人管理辦法(暫行)》為乙方提供有關待遇。

(五)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

第七條乙方權利

(一)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從事人身_____代理活動。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證件、_____單證和資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培訓。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關待遇。

第八條乙方義務:

(一)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乙方代理業務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為客户提供_____、送單、諮詢、協助變更_____單和協助辦理理賠申領事宜等服務。

(三)努力維持現有業務。

(四)應達到甲方確定的最低業績標準。

(五)按時參加有關的培訓、會議和研討等活動。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活動和業績情況進行記錄。

(七)承擔與開展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八)按甲方規定領取有關單證時履行簽收手續。

(九)不得與客户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第九條擔保

(一)在本合同訂立時,乙方應按甲方規定交付保證金,保證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甲方負責保管,合同終止後無息返還乙方。

(二)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還需提供兩個經甲方同意或認可的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為擔保人,與甲方訂立保證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第十條合同解除與終止

(一)甲乙雙方均可以提前_________個月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向對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_____個月期限屆滿,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規定,並造成嚴重後果。

2.不符合個人代理人條件,或喪失代理人資格。

3.達不到甲方培訓、業績考核的合同維持條件的要求。

4.有違法犯罪或嚴重損害甲方信譽行為。

5.對甲方有不誠實的欺騙行為。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即行終止:

1.保證合同失效,從失效之日起1個月內又無新的擔保人。

2.乙方年滿60週歲。

3.乙方成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

4.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四)合同終止有關事宜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按規定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向甲方交回錢款、展業證書、本合同書、_____條款、單證、文件、手冊、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稱的印刷品以及歸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還應提交甲方需要的與甲方業務情況有關的台賬和記錄(客户記錄、資料)的複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權範圍或在代理合同終止後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規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及甲方與代理業務相關的規定,甲方有權變更授權範圍或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

(一)《中國人壽_____公司個人代理人行為準則》作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乙方應在從事代理業務時始終予以遵守。

(二)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期限屆滿前_________個月如雙方均無異議,合同將自動延展到下_________年。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對外_____任何身份證明。

(五)如果甲乙雙方在訂立本合同之前,曾訂立相關的代理合同或聘用合同,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後原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中國人壽XX___公司個人代理人行為準則

中國人壽XX___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的個人代理人(以下簡稱代理人)應遵守以下行為準則:

一、在業務活動中,必須儀表整潔,禮貌待人,態度熱情,不得有與客户爭吵等過激行為。

二、拜訪客户應事前約定適合的時間、地點,事前未約定的拜訪應選擇客户適合的時間。

三、與準保户接觸時,首先要表明自己是本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主動出示《_____代理人展業證書》。

四、嚴格遵守誠信原則,將客户應該知道的本公司業務情況和_____條款的內容及其含義如實告知客户,將本公司應該知道的客户的情況如實報告本公司。

五、在與準客户討論保單時只能使用本公司提供給代理人的展業宣傳材料,且必須使用完整的説明材料,不得增加內容,或只選擇最有利的部分。不能用其他公司的條款或展業材料以及未經本公司事先同意自制的宣傳説明材料。

六、只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或事先經本公司批准的銷售建議書和有關的數字。

七、對_____條款的解釋,應儘可能地保證準保户理解他應承擔的責任以及在什麼情況下他有權獲得保單利益。

八、對於長期壽險應主要宣傳其保障功能,不得將其預定利率與銀行儲蓄利率直接比較。

九、對利差返還性險種,不得預測利差返還收益。對_____利益的描述應特別強調未來利益的不確定性。在舉例説明利差返還的性質時,應當清楚地表明,這種舉例僅僅是為了説明保單的特徵,所描述的利益是基於對未來利率的假設,因此不是保證可以獲得的。

十、在與其他類型的_____或投資比較時,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知識和能力,闡X每種_____或投資的特點。

十一、儘可能地使所建議的險種符合準客户的需求,並且不超過準客户的負擔能力。

十二、只對那些自己有能力處理的事情提出建議,如有必要可尋求或介紹其他專家的意見。

十三、不得對任何_____公司及其產品或任何其他_____中介人做出不正確的或誤導性的陳述。

十四、除非現有保單明顯不符合準客户的需要,不得試圖促使準客户取消任何現有保單,並應準確完整地説明、比較現有保單的險種與所推薦的險種。

十五、在完成建議書或投保單或其他任何材料時:

1.避免影響準保户,並要使之明白所有的回答或聲明都是他的責任。

2.必須提醒準客户注意投保單上的有關聲明,並向準客户講明欺詐、不告知和告知不實的後果。

十六、特別強調保單的長期性以及中途失效或退保的後果。

十七、不得以支付或同意支付_____費回扣或佣金回扣或以保單規定之外的任何利益誘使客户投保。亦不可為達到誘使某公司的客户轉保、失效、喪失權利和退保的目的而做出錯誤的陳述或不夠完整準確的比較,以及試圖誘使其他本公司的業務人員不對保單進行服務。

十八、不得向投保人收取_____費以外的任何額外費用。

十九、在任何時候不得以個人名義收取_____費;收到_____費後要按規定立即交付本公司;不得將收取的_____費存入個人賬户或挪作他用。

二十、不得代客户墊交_____費。

二十一、不得修改本公司的任何單證、文件、資料。收到投保單後應立即轉交本公司。

二十二、不得代客户在投保單及其他應由客户簽字的單證或文件上簽字;未經客户本人書面授權,不得讓第三者代客户簽字。

二十三、除非代理合同有明確規定,不得代表本公司承擔責任,不得以本公司信譽做擔保。

二十四、不得代表本公司簽發保單或以其他形式使本公司承擔責任。沒有本公司的授權,不得對本公司簽發_____單或_____單附件做出保證。

二十五、自投保之日起,若代理人已知或懷疑投保人的職業或健康狀況發生變化或沒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代理人不得將本公司簽發的_____單、批單等遞送給投保人或其他人。

二十六、不得與客户串通安排他人頂替投保人或被_____人體檢。

二十七、除進行正常代理活動外,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內及以後均不得透露任何涉及本公司實務處理和客户的信息。從事正常的代理活動時,也應努力杜絕向準客户之外的人透露此類信息。

二十八、未經本公司許可,代理人不得將自己的業務轉讓他人,也不得接受他人轉讓的業務。

二十九、代理人無權向他人表示其有權接受損失通知書、協議理賠條件、支付任何損失賠償或承擔本公司部分賠付的節餘部分。

三十、不得與客户或其他人串通,製造虛假索賠給付案騙取_____金;也不得接受或試圖接受本公司支付給客户的全部或部分_____金。

三十一、不得_____從事_____代理業務;不得為其他_____公司或營業單位推銷_____。

三十二、未經本公司書面認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傳播媒體上做有關本公司的廣告,不得簽署散發有關本公司或其他_____公司的通知,不得向任何媒體致函反映有關本公司或其他_____公司的情況,也不得印製、簽署和散發帶有本公司名稱或圖標的文件或物品。在代理人因做出未經授權的行為或聲明致使本公司承擔法律訴訟時,代理人個人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包括訴訟費用在內的全部費用和賠償金。

三十三、必須使用公司統一版面的名片,不得私自變更有關職級、職稱等內容。

三十四、代理人不得競爭已屬於本公司的客户,或代理合同終止時仍與本公司商談的客户。

三十五、代理期間,代理人不得引誘、慫恿或試圖引誘、慫恿任何本公司的員工或代理人員脱離本公司。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保險代理合同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第一條約因

保險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同意將本合同列明之事項的代理權授予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其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規,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為辦理人身保險業務的有關事宜,一致達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託代理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組成。委託代理合同為主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為附合同。

乙方應將本人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提交甲方保存,換取甲方頒發的《展業證書》;甲方應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因甲方過錯造成該證書損毀、丟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1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內實施的代理行為方為有效。

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未做任何終止本合同的行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個代理期限。

第三條代理區域

乙方實施甲方授權代理行為的地域範圍,以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准的甲方經營區域為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經營區域外進行人身保險代理業務。

乙方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實施甲方授權的代理行為:

第四條代理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可以實施以下代理行為:

1.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1)個人壽險;

□(2)個人健康;

□(3)個人人身意外傷害險;

□(4)經保險監管部門許可的其他險種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行為僅限於向第三人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及產品的組合,無權決定是否承諾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要約;乙方應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之要約(投保書)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訂立保險合同的決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乙方應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預繳及續繳之保險費,向投保人出具臨時收據,並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

第五條保險費交付方式

乙方以現金或票據方式收據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險費。

第六條保險費交付期限

乙方應自收到保險費48小時內,將保險費交付甲方。如最後24小時為節假日,則順延為節假日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的甲方業務時間。

第七條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訂立時執行的手續費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對現行的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變更時,應徵得乙方或乙方推選的集體代表同意,並就協議一致的手續費標準訂立集體合同,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原因。需要調整手續費標準的,如調整後的標準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最高限額的,可直接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訂立新的關於手續費支付標準的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如乙方不能認可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手續費標準,則本委託代理合同終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續費的依據是乙方於上月15日以後(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權限內的保險費收入。

甲方於每月30日前在代為扣除乙方應付税款後支付乙方當期手續費收人。延期支付的,甲方應支付利息。

第八條保證與擔保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險代理合同15

甲方:

聯繫方式:

乙方: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一、總則

(一)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甲方辦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文件內容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之間有僱主與僱員關係。

(二)本合同一經訂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個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間,甲乙雙方均可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對方應予同意。

二、授權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在____行政區劃範圍內以甲方名義招攬甲方開辦的適合個人投保的人身保險業務、收取保險費及提供售後服務。

(二)甲方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可以對乙方代理的業務區域、險種及其他授權內容進行調整。

三、保險費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須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之後在保險費收據上簽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費之後才能開具收據。

(二)乙方不得為客户墊繳保險費,乙方繳至甲方的保險費一律視為是由投保人繳納的。

(三)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賬户收款。乙方應在____個工作日內按甲方規定的方式將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險費及時繳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四、代理手續費的支付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保險費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具體支付標準由甲方按不同險種、不同繳費期限和不同繳費方式確定,並予公佈。甲方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以統一對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調整,並予公佈。

(二)代理手續費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

(三)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投保單由乙方簽署姓名、代碼,並且經過甲方核保,甲方已據此簽出保險單。

2、甲方已收到相應的保險費。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項規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

(四)出現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情況時,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關的代理手續費。

(五)不論本代理合同是否終止,投保人於簽收保險單後____日內要求解除合同或由於乙方的過錯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時,乙方無權獲得與所退還保險費相關的代理手續費,已領取的必須退還甲方。

五、甲方權利

(一)簽發保險單,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後確認權。

(二)有權制定和修改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隨時對代理手續費及其他待遇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與補充,並通知乙方。

(三)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四)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税款。

(五)當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為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户的保險單變更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並書面通知乙方。

六、甲方義務

(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符合甲方要求並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務所必需的證件、資料、單證及提供必要的幫助。

(四)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

七、乙方權利

(一)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從事人身保險代理活動。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證件、保險單證和資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培訓。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關待遇。

八、乙方義務

(一)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乙方代理業務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為客户提供收費、送單、諮詢、協助變更保險單和協助辦理理賠申領事宜等服務。

(三)努力維持現有業務。

(四)應達到甲方確定的最低業績標準。

(五)按時參加有關的培訓、會議和研討等活動。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活動和業績情況進行記錄。

(七)承擔與開展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八)按甲方規定領取有關單證時履行簽收手續。

(九)不得與客户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九、擔保

(一)在本合同訂立時,乙方應按甲方規定交付保證金,保證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甲方負責保管,合同終止後無息返還乙方。

(二)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還需提供兩個經甲方同意或認可的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為擔保人,與甲方訂立保證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十、合同解除與終止

(一)甲乙雙方均可以提前_____個月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向對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個月期限屆滿,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規定,並造成嚴重後果。

2、不符合個人代理人條件,或喪失代理人資格。

3、達不到甲方培訓、業績考核的合同維持條件的要求。

4、有違法犯罪或嚴重損害甲方信譽行為。

5、對甲方有不誠實的欺騙行為。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即行終止:

1、保證合同失效,從失效之日起____個月內又無新的擔保人。

2、乙方年滿60週歲。

3、乙方成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

4、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四)合同終止有關事宜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按規定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向甲方交回錢款、展業證書、本合同書、保險條款、單證、文件、手冊、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稱的印刷品以及歸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還應提交甲方需要的與甲方業務情況有關的台賬和記錄(客户記錄、資料)的複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十一、違約責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權範圍或在代理合同終止後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規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及甲方與代理業務相關的規定,甲方有權變更授權範圍或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十二、其他

(一)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年,期限屆滿前_____個月如雙方均無異議,合同將自動延展到下____年。

(四)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本合同對外不作為任何身份證明。

(五)如果甲乙雙方在訂立本合同之前,曾訂立相關的代理合同或聘用合同,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後原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簽章):

負責人(簽字):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開户銀行:

賬户: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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