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安全合同(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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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房屋出租安全合同(精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房屋出租安全合同(精選5篇)

房屋出租安全合同1

甲方:

乙方:

為確保租賃房屋的安全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規定,由雙方共同遵守以下協議。

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對雙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提供位於 場地給乙方,乙方為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乙方在使用房屋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內容,保障使用安全。

1、乙方在房屋交付時發現房屋存在安全隱患或不具備正常、安全、合理使用條件的,及時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及時消除隱患或修復,以滿足正常、安全、合同使用目的。

2、乙方應按照各類傢俱、水電煤氣設備、管線、儀表、物品的使用方法,並規範操作。掌握緊急情況下的自救和逃生基本知識。在使用房屋期間,應注意觀察房屋及屋內外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在發現安全隱患時,應當及時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3、乙方應對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設備、物品進行合理且妥善的照管,因乙方照管/保管不力或不正當使用,致使承租房屋毀損、滅失、甲方提供的各類物品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承租房屋內嚴禁存放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禁止使用煤爐、酒精爐、煤氣爐等明火設備。

5、乙方須遵守安全用電等相關規定,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乙方自行購置的電器或其他設備應當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並與甲方提供的水、電、煤氣接口及

荷載相匹配。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沒有自動斷電保護裝置的電水壺、電水杯、偽劣接線板電器等違規電器,違反規定按甲方有關制度處置。乙方的電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現問題,發生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6、房屋離人時必須拔掉電源插頭,關掉電源開關,保證安全用電。

7、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令,法規和政策,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動,這類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容留傳銷人員;吸毒或容留他人吸毒;或販賣;賣淫、組織賣淫或強迫他人賣淫、容留賣淫人員;賭博或聚眾賭博、開設賭場;為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提供庇護;從事危害國家或國防安全的間諜活動;迷信活動、傳播邪教及其他違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8、乙方應當遵守甲方規定和文明規範,具體的要求包括但不限於:善意與鄰里相處;不大聲喧譁、不製造噪音或影響他人安定居住的聲響;愛護校區的公共財產或共有部分,如不踐踏草坪、不破壞共用設施、不準在公用部位堆放雜物、垃圾,不惡意佔用或堵塞通道、不任意塗畫等;愛護公共區域的環境衞生,如不亂扔垃圾、不隨地吐痰等;按照公共財產或共有部分的性質合理使用該等部位;不非法設置影響校容和美觀的廣告、橫幅等。

9、乙方對承租房屋不享有處分權。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租房屋及屬於甲方所有的傢俱、水電煤氣設備、管線、儀表及其他物品。乙方不得為承租房屋設定抵押或為前述傢俱、電器煤氣設備、管線、儀表及其他物品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權利負擔。

10、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遷移房屋內外的水、電、煤氣儀表及管線。甲方同意遷移的,雙方應當嚴格遵照有關機關的規定及要求,遷移後的儀表及管線應符合安全規範。

11、乙方在使用房屋過程中,應當注意自己的不當行為可能對他人人身或財產安全造成危害,如乙方不得在陽台、窗台上擱置、懸掛易墜落的物品;不得高空拋物等。

12、凡經營性房屋和廠房必須按照有關消防規定自主或甲方代為配備消防用品,不得佔用消防通道,一經發現違反規定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13、乙方嚴禁在租賃範圍內和甲方規定範圍內動用明火(包括焚燒廢紙等可燃物)。確因經營需要,必須填寫“動用明火審批表”報保衞處審核,經批准,在指定地點、時間內並落實防範措施後,方準動火;

14、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內自殺、相約自殺或因自己原因造成他人自殺。

15、不得進行其他未在上述規定中的會造成安全事故的行為、不得配置有安全隱患的設施。

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經發現將被處於罰款;造成事故或第三人損害的,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三、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安全合同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為確保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甲乙雙方共同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相關安全要求的 房 室 間或場地 平米、(分清出讓的界限範圍)。

第二條,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有權責令乙方整改。

第三條,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及時傳達、宣傳國家及地方政府部門對安全工作的各項指示及要求,並督促乙方落實。

第四條,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場地的界定範圍內進行生產經營,必須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規,必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及相應的.資質,必須遵守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嚴禁生產、加工、儲存、經營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及有污染、有放射性的物品。

第五條,乙方應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及操作規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本單位的人員、設備進行教育和檢查。使用國家監管的設備工具必須經過國家監管部門檢驗合格後且在有效期內使用。特殊工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第六條,乙方從事特殊行業及人員密集的行業應制定本行業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有專人負責定期進行演練,做到緊急救援迅速有效。

第七條,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內,嚴禁吃、住、生產同時存在,對使用的用電設備、線路、取暖爐具等應按要求嚴格管理。嚴禁加大用電保險熔量和私改亂拉電氣線路。針對生產經營的情況配備相應的防火設施。

第八條,乙方發生傷亡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火災及經濟損失後果自負。因乙方原因及違反本協議造成甲方、周邊單位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乙方如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應在及時上報相關單位的同時通知甲方。

第九條,在履行本協議時,乙方如果變更承租人或改變經營性質,需重新簽定協議,本協議在承租期限內有效。

第十條,以上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商定。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出租安全合同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

為了加強租賃房屋安全管理,明確租賃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特簽訂安全責任書。

一、甲方責任

1.1甲方應提供完好的房屋和附屬設施。

1.2乙方入住前,向乙方交清環境、電、消防設施等要害部位注意事項。

1.3對乙方提出的安全問題,積極協助解決。

二、乙方責任

2.1乙方對家庭所有成員和來訪親朋好友,宣傳教育好各項安全事項,並自行管理到位。

2.2乙方在入住前應對環境和相關設施進行檢查和確認,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繫。如日常檢查不到位,出現問題及造成後果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2.3乙方租賃期間不準擅自改動電線路,電器設施,並負責管理。

2.4乙方不準使用電爐子、電取暖器(箱)、電淋浴桶等非安全電源器。

2.5乙方在人走時,必須將一切用電設備關閉,將煙頭等明火物熄滅。

2.6乙方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化學用品帶入樓(房)內。

2.7乙方因違反用電、消防管理等有關要求,造成安全事故或火災事故由乙方自行處理和解決,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和賠償。

三、甲方或上級政府部門有權隨時檢查乙方居住安全情況,對安全隱患有權指出並要求乙方及時整改,由此造成的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出租安全合同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就本場所的甲、乙雙方租賃協議,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如下安全協議:

一、甲方應提供產權證等能證明其建築物合法性的書面證明材料。

二、乙方應提供在該場所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法人身份證、有關許可證等有效的證件。甲方應查驗相關證照、並複印留存。

三、甲方出租的場所,經甲、乙雙方確認,符合乙方生產經營的安全生產條件。如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應由甲方確認後乙方進行整改,直至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後,乙方可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四、根據消防法相關規定,乙方不得有以下違法行為:

1、更改及破壞租賃房屋原有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誌;

2、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3、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4、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5、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6、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7、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

五、乙方為自己生產經營活動中安全管理的主體,要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自覺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做好安全生產管理 工作。

1、依法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 規章制度,明確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應根據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救援。

2、保證安全生產所需的必要投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

3、依法做好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安排具有相應資格的人員從事國家規定應持證上崗的工作;

4、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並張貼在醒目部位;

5、要做好定期和日常安全檢查,防止傷亡事故、火災事故及其他事故的發生;

6、要做好安全用電、防汛防颱、防中毒、防盜竊等工作,保持用電設施的完好,嚴禁亂拉亂接電線。根據要求,配備和維持好滅火器材,確保消防安全通道暢通。

7、嚴禁“三合一”,未經政府有關部門局面審核同意,禁止在承租的廠房、場所等房屋內居住人員;

8、凡涉及安全許可的,應在取得相應的安全生產許可後,方可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9、凡涉及特種設備的,應取得相應的檢驗檢測合格證書後,方可投入生產經營;

10、加強勞動管理,依法做好從業人員的工作保險;

11、廠房、場所的裝修和設備安裝應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消防等安全要求,不得破壞建築結構。改變房屋原用途的,要及時 辦妥相關手續。凡涉及國家規定需要審查驗收後方可使用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12、如發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出租方及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報告,並及時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同時要保護好現場。

1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轉租廠房、場所等房屋;

14、接受甲方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管理和協調。

六、乙方如有 以下情況,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廠房、場所的租賃協議,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包括扣留安全生產風險金);

1、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違法生產、經營;

2、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

3、不接受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

4、安全隱患嚴重又不認真及時整改。

5、擅自轉租或轉借出租廠房、場所;

6、發生傷亡事故不及時報告或不及時組織搶救。

七、甲方有責任對本現場的安全生產予以綜合管理。甲方應建立出租場所安全綜合管理制度,並設有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 人員加強對出租場所的安全管理。甲方在日常安全綜合管理過程中,發現乙方在安全生產存在隱患的,及時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並向政府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報告。

八、其他條款

1、乙方將 元作為安全生產風險金,交甲方保管,安全生產風險金主要用於安全管理,對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從甲方安全管理的,甲方有權從此安全生產風險金內扣除,用作本場所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安全生產風險金每年結算一次,不足部分由乙方不足。安全生產風險金的剩餘部門,待租賃協議終止時,結餘部分甲方應返回給乙方。

2、在乙方承租場所發生的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方傷害的,均由乙方負責。

九、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安全合同5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為保障國家、企業和雙方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安全管理協議:

一、甲方出租供乙方承租使用的庫房、房屋、場地及所屬的設施設備等(簡稱出租物)應手續齊全、具有合法產權證等,並且具備安全使用的基本條件;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的經營資質等證明資料,並保證相關經營資質等持續合法有效。

二、經雙方共同對甲方所提供的出租物進行驗收認可後,即由乙方負責承租範圍內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如本協議的簽訂之日早於雙方驗收之日的,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由乙方負責承租範圍內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自乙方負責承租範圍內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之日起至承租期結束,該期間所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三、甲方應明確告知乙方其安全管理部門和安全負責人,並及時向乙方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治安防範等有關規定;乙方應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設臵安全管理機構,並按規定配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及時告知甲方),負責其在承租範圍內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

四、乙方應遵守國家、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和甲方的各項安全規定,否則,由此引發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甲方對其出租供乙方使用的出租物及相關設備的安全狀況、乙方在管理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消防管理情況等,有進行安全檢查監督的權利;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監督。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對其承租範圍內發現的各類不安全隱患進行整改;可對乙方的違規行為做出口頭或書面指正、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在承租期內,嚴禁從事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禁止的行為,及與其正常經營辦公無關的活動;乙方不得動用明火、更改或搭接電源線路、水源線路、煤氣儀表、消防管線等,確有需要時,必須按規定提前申報,經甲方負責安全的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實施全過程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並做好防範措施,否則,由此引發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的批准同意並不能免除或減輕乙方依法應承擔的安全義務和責任;乙方不得私自改變、拆卸租賃物原有的設施,乙方在承租範圍內進行裝修、改造時,必須報經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和甲方有關部門,經批准同意後,方可實施,否則,由此引發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的批准同意並不能免除或減輕乙方依法應承擔的安全義務和責任。

七、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承租範圍內安裝和使用電氣設施設備。

八、乙方不得使用高功率、高危險性設備,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生產設備和工藝,不得違法改造和使用特種設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九、乙方負責對本單位員工及相關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負責開展本單位承租範圍內的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負責為本單位工作人員配備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負責教育和監督本單位工作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負責本單位承租範圍內安全標示、安全設施設備及器材(如滅火器)的設臵等。

十、乙方的經營活動不能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出與其無關的場所,否則,由此造成的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一、乙方車輛在場院內行駛、存放時,應嚴格執行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服從甲方門衞人員的管理和指揮,不得堵塞通道,佔壓消防井(栓);乙方要按消防有關規定配備與之業務經營相適的足夠的消防器材,並保證其合格有效;必須確保消防通道暢通,嚴禁在道路兩側停放車輛、堆放物品等堵塞、佔用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的行為,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全責。

十二、乙方在租用期間,對所租用範圍內的出租物及消防、電氣等設施設備等負有安全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責任,並應按有關法規、標準,(請有資質的單位)對上述設施設備進行檢測;對出租物及設施設備在乙方租用期間的任何損壞,乙方應按規定賠付;對於因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及本協議約定而引發的事故,或因此造成甲方(包括甲方受到的處罰)和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十三、雙方應定期開會研究安全工作,協調解決安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十四、本協議作為租賃合同(協議)的重要附件,與雙方簽定的租賃合同(協議)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均應認真遵守,嚴格執行。

十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承租期結束,並由乙方返還出租物之日終止。合同簽訂地:____(甲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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