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代理合同範文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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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代理合同8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選代理合同範文8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陝西榆林常家樑勝利煤礦有限公司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購銷合同,以茲共守。

一、購銷數量:甲方向乙方提拱符合質量標準的

二、質量指標:揮發分20%以上,灰分10%以下,幹基全硫含量1.0%,水分10%,低位發熱量不低於6000大卡/kg。

三、價格:甲方礦內供煤價格每噸 元。根據市場變化,雙方可協商作相應的調整。

四、計量和結算方式:計量以甲方營業室過磅為準。乙方可預交煤款或當車結算煤款。甲方概不賒欠煤款。

五、合同期限:本合同從年月日到年月 日有效。本合同未盡事宜有變更時,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共同認可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陝西榆林常家樑勝利煤款有限公司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月日

代理合同 篇2

本協議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

甲方: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_,甲方指定的合法代理人。

協議條款如下:

1.甲方(簡稱公司)授予乙方(簡稱代理人)在_______國_______經銷_______的獨家代理權,自本協議簽字日起_____年為期

2.代理人保證竭力履行其向公司之訂貨,非經公司同意,代理人不得違背公司關於裝運訂貨的任何指令。

3.本協議履行期間,代理人將收取佣金

訂單額少於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_%收傭;

訂單額超過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_%收傭。

4.代理人提供的發票金額,包括佣金和除郵寄、小額雜費以外的開支,公司將開具不可撤銷跟單信用證予以支付。

5.任何一方提前3個月用掛號信書面通知對方或任一方在任何時候違背本協議任何一款,無須通知,本協議即告終止。

協議雙方於上述時間簽字蓋章為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XX房地產報社

乙方:XX廣告有限公司

現有甲乙雙方就廣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內容如下:

1、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國家法律法規,代理合同模板。

2、乙方在甲方媒體刊登廣告,遵守甲方媒體的廣告管理規定(刊登細則)。

3、乙方代理甲方媒體的廣告,在原報價基礎上享受優惠的代理價格為:20萬以下代理費20~40萬30%40萬以上35%

4、雙方約定在甲方媒體刊發廣告,一律實行先款後登的原則。

5、甲方給乙方頒發廣告代理委託授權書,作為乙方的廣告代理資格證明,合同範本《代理合同模板》。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傳手冊、網站等乙方媒介上對外宣傳甲方媒體,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相關宣傳內容,如:甲方媒體背景、發行量、讀者羣、廣告報價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廣告客户持乙方廣聯卡(廣告聯播)可直接到甲方辦理廣告業務,並享受甲方給予乙方的優惠待遇。

8、乙方廣告客户實行會員制,在對會員報價時不得低於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優惠價,若低於此優惠價,甲方有權拒絕刊登廣告。

9、甲方媒體如果有重大變化和調整,應及時通知乙方。

10、甲乙雙方約定乙方代理廣告期限暫為一年(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11、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1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房地產報社乙方:XX廣告有限公司

代表:代表:(蓋章)(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代理合同 篇4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願委託乙方辦理如下事宜: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原則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申請人

申請人名稱: 。

申請人地址: 。

2、甲方就商標(粘貼商標標識),此商標在國際分類的類及 第 類商品/服務上申請註冊。

第二條 代理權限

乙方負責代理事項過程中的程序性事務,涉及到甲方權利的撤回、放棄、變更等實體性事務,必須得到甲方的書面授權。

第三條 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為甲方商標代理人。期間如乙方變更商標代理人,應當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第四條 費用

1、甲方應就本合同委託事項向乙方支付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

其中:代收商標局/商評委規費: 元;代理費:元。

2、上述費用支付方式為本合同簽訂後 七 個工作日內。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如實、準確地向乙方説明委託代理事項的內容,並向乙方提供代理所需要的相關資 1料。

2、甲方聯繫人或聯繫方式發生變更的,應及時將變更情況通知乙方,因未及時通知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3、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有權向乙方瞭解和諮詢本合同委託事項的進展情況。

4、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有權獲得本合同委託事項涉及的相關文件資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對上述委託事項的有關內容、資料和信息負有保管和保守祕密的義務,除已公開的,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資料後,應在 五 個工作日內向商標局/商評委提交申請材料。

3、乙方應客觀、如實地告知委託代理事項的程序及風險,不得就代理事項的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4、乙方在代理過程中應向甲方通報本合同委託事項的進展情況,在收到商標局/商評委審查意見或相關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轉達甲方,並提供諮詢意見和建議。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約定履行合同導致甲方無法實現委託目的的,乙方應退還所收取的費用。

2、因甲方不能按照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代理事項所需文件、信息,或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等情況,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向商標局/商評委提交申請材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向委託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代理事項完成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5

工 程 名 稱: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 月 —— 日

合同條款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

2、招標範圍:

3、建設地點:

4、工程規模:

5、工程投資額: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准文號及時間: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

2、計價方式:

3、評標辦法:

四、代理業務範圍:

□ 擬定招標方案;

□ 擬定招標分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 審查報名申請人投標資格;

□ 編制招標文件;

□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 編制標底;

□ 組織開標、評標;

□ 參與開標、評標;

□ 草擬工程合同;

五、代理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書的受權範圍內為委託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內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係應主動提出迴避;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6、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六、代理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內辦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託方人員;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委託方的經濟損失。

七、委託方的義務:

1、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無償、真實、及時、詳細地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包括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工程規劃許可證、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及審核通知書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的聯繫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對代理方提出的書面要求在 日內做出書面的回答;

4、承擔由於自已過失造成代理方的經濟損失;

5、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6、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簽訂完工程施工合同,並在簽定合同後7日內提交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備案;

7、委託代理資質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應書面提前一週通知乙方,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八、委託方的權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有權參加委託代理工程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瞭解招投標活動的計劃安排,並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標階段(保密事項除外)和全過程書面報告;

3、有權要求代理方更換代理招標過程中不稱職或應迴避的人員;

4、有權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考察工作;

5、有權參與開標、評標以及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工作。

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辦法:

1、受託方向委託方收取中標價的 %或人民幣(大寫)

代理諮詢服務費;上述費用中:

□ 含甲方繳納的發佈媒體信息服務費;

□ 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 不含甲方繳納的發佈媒體信息服務費

□ 不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2、此代理諮詢服務費於:

□本協議簽訂後,委託人先預付 %餘款在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 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後一次性付清;

□ 委託人與中標人簽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後一週內付清:

十、委託方指定聯繫代表人:

姓名: 職務

十一、違約、爭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中標人)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託方與受託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代理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協議項目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甲方申請成為_______合作伙伴,並完全接受乙方的規範,簽署本機構代理商合作協議。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授權給甲方________合作伙伴資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户(以下簡稱客户)在乙方處進行域名註冊、網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推出的其它業務(以上代理業務項目依據(代理商服務和產品價格)為準)。

第二條(代理體系與管理規範)作為本協議之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應。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將按照本規範的各項有關規定對甲方及所有乙方代理商實施申請、審批、業績統計、考核、定級、獎懲等方面的統一管理。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1積極宣傳推廣本協議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項目、對免費項目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為。

3-1-2甲方辦理第一條之業務時由甲方與客户簽定合同,並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種問題,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規範中規定的對該級代理商提供的各項服務與支持,但應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約。

3-1-3依照乙方規定提交預付款 元,甲方承認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為必須完成的業績。協議終止時,如果甲方實際發生業務的金額已超出甲方支付的預付款,則乙方如數退還甲方帳户中的餘額;如果甲方預付款還沒有使用完,則乙方扣除包含實際發生業務金額在內的最低資金限額款項後(實際業務金額將重新以直接客户價格計算並扣款),剩餘部分退還甲方。

3-1-4依照乙方規定就第一條之業務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價格。甲方自行與客户約定的服務價格。

3-1-5向乙方及時提供客户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3-1-6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3-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授權____________合作伙伴”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正式授權,甲方不得以乙方“辦事處”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互動空間”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繫,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互動空間”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字樣。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或其他實質性關係單位。

3-1-8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1-9與乙方正式簽署代理商協議後,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代理商資格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3-1-10甲方與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3-1-11本協議所稱“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

(一) 與乙方處於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

(二) 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 與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羣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1-12甲方如非cnnic授權代理,則不得以cnnic授權代理名義進行活動,否則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3-1-13甲方應遵守並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項服務和產品的在線申請/註冊條款,甲方的用户違反前述條款的行為將被視為甲方的行為,乙方將直接向甲方追究責任。

3-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2-1鑑於第一條之業務在甲、乙雙方之間進行,乙方不與客户發生直接經濟往來。

3-2-2甲方遞交的國際域名註冊業務,由於實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經甲方遞交,乙方便視為甲方及客户同意註冊此域名,乙方將在甲方的預付款餘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註冊;甲方要求的國內域名註冊,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線申請及必需文件後,即開始進行查詢、註冊;虛擬主機設立和開通等其它業務必須在甲方預付款餘額足夠或收到甲方匯款憑證傳真後按業務合同進行。其它業務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申請後及時處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後服務只對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及時將與甲方代理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甲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

3-2-6對因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户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2-7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3-2-8對於甲方與其客户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户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户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户的任何損失負責。

3-2-9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代理規範;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內對(代理項目與價格體系)和(代理體系與管理規範)的修訂。修訂一旦作出,乙方會提前__________天發送電子郵件或在乙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四條對代理的獎懲

4-1依據乙方代理項目與價格體系對甲方的代理業務給予優惠。

4-2本協議關於優惠的計算不包含國內、國際域名註冊機構所收取的域名註冊費用和年費。

4-3甲方成為乙方機構代理商後,如果不符合規範中的考核標準,或者有違反代理商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協議,以及給客户或者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協議終止。

第五條協議有效期本協議有效期為壹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六條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

6-1在履行本協議期間,甲方只能在本協議約定的範圍內適當地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名義,不超越甲方授權工作範圍的行為,更不得用於其它的目的和事項。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時,應當完全為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權的名稱、域名和網站,都必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獲得乙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否則視為對乙方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侵權,應負相應的責任。

6-2甲方及其職員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及在本協議期滿後不對乙方所有或將要擁有的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或者其它任何損害,也不對乙方互聯網網頁或者網站進行任何貶低、抄襲、歪曲、破壞或其它損害。在協議期間甲方應努力工作以維護、提高上述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的價值。

6-3甲方承諾,若與乙方終止、解除本協議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與上述乙方之商標、企業名稱、域名有任何實質性聯繫,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給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願意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協議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3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後,方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7-4在7-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7-5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7-6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爭議解決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佛山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並接受其仲裁規則。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服從該仲裁裁決。

第九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9-3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第十條附則

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後繼立法或變更後的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用書面形式。

10-3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10-4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10-5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10-6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業務代表:________________ 業務代表: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7

旅行社名稱:

地 址:

電 話:

旅行社名稱:

地 址:

電 話:

雙方均為依法享有組織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經營權的旅行社。雙方自願成為對方的接待社或組團社,互為代理出境遊旅遊產品,為保證雙方權利和旅行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促銷與諮詢

雙方具有國家認可的出境遊組團社資格。

雙方保證遵守《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的規定操作團隊,具有《出境名單表》及專業領隊。

刊登的廣告及宣傳製品內容屬實。

招收的客人為我國法律,法規規定所允許出境遊的合法公民。

對出境旅遊情況作詳盡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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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銷售與成交

組團社應向接待社表明旅遊者的需求和購買意向。

接待社對訂單中的日程,標準,項目,旅客須知要如實介紹,報價。

雙方對旅遊產品費用中所含的項目達成共識。

組團社確定旅遊產品並向接待社交齊所需資料。

接待社向組團社提供出發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的説明材料。

接待社向組團社介紹領隊並告之聯繫方式。

出團社與客人簽署《出境旅遊合同》。

  成交訂單

組團社向接待社提供客人詳細個人資料,護照,旅遊線路及日期。

接待社向組團社提供詳細行程及接待標準,同行代理價,單團詳細訂單。

成交後雙方格首約定,不許擅自更改。

組團社在 個工作日內,將客人團款支付接待社。

  違約責任

接待社在下列情形下承擔賠償責任

因自身過失或故意未達到合同規定內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提供的旅遊產品未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

辦理旅遊所需手續時,遺或損毀客人證件。

因違規操作,使組團方遭受損失。

組團社在下列情況下承擔賠償責任

因自身過失或故意,造成接待社或客人直接經濟。

客人違反我國或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造成的損失。

出於聯繫渠道的誤差,導致有關旅遊信息未及時傳達所造成的損失。

超出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的損失。

  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雙方不能履約的,已成行團隊應提供不能履約的證據,未成行團隊,應及時通知對方。

非雙方的責任,導致各自的損失

雙方已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好處理措施。

接待社在旅遊質量問題出現前後已採取措施,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向旅遊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提出投訴和賠償。

第六條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簽字: 簽字: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代理合同 篇8

甲方:瀋陽博學教育科技開發中心

乙方:

甲乙雙方就合作開展“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註釋1)的使用和推廣應用,共同發動企業,組織和個人使用“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進行學習的事宜進行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方作為代理商,開展“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業務,雙方達成並同意遵照以下條款:

  1.乙方成為代理商的基本條件

乙方須為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乙方須瞭解並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pp教育”產品服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信息。甲方對提出經銷申請者就上述各項內容進行審核確認,決定是否授予乙方代理商資格。

  2.甲方權利義務

2.1甲方負責“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產品的正常運作,為乙方發展的用户提供相關的技術支持(如軟件升級,修正錯誤,在線技術支持等),但不包括乙方責任的內容;對於甲方產品的本身質量問題引起的故障,由甲方進行免費升級維護。

2.2甲方為乙方及其發展的用户提供免費培訓。

2.3甲方負責制定相關的資費標準和服務標準。

2.4甲方持續完善代理商服務系統,以更方便和支持乙方開展代理商業務。

2.5甲方持有“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的全部所有權。

  3.乙方權利義務

3.1乙方向客户提供“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的內容及使用方法,提供客户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户,在經銷業務中保證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聲譽。

3.2乙方承諾不以低於甲方給予其的零售價發展客户,與其它代理商進行不正當競爭,也不從事其他損害有損甲方利益的活動。乙方違反此義務時,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資格;同時,乙方違反此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3乙方在申請“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新用户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有關協議的各項規定,在使用其他收費服務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相關服務條款的規定。

3.4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屆時有效的價格標準為所選擇的服務付款,並及時為所選擇的“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到期用户續費,甲方不負有提前通知的義務。乙方未及時為其到期用户續費造成用户名被刪除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3.5乙方應對甲方明確

提示為保密資料的信息給予保密。

3.6乙方可以使用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及課程編碼學習法名義開拓市常

  4.付款/結算條款/與代理商級別

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以下簡稱“系統”),具體內容及服務如下:

獨家代理:

4.1、乙方向甲方交納獨家代理費元(人民幣大寫),乙方成為省市區縣鎮獨家代理商。享有該地區獨家代理權。甲方向乙方提供由甲方自主研發的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萬,乙方銷售額向甲方返款30%。在兩個月內,應乙方要求中,甲方可以無條件將代理費退還給乙方。乙方需將甲方所鋪的貨返回給甲方。(見附件1)

4.2、代理商可以在授權區域招經銷商也可以直接採取連鎖經營。訂購產品名錄見附件4

4.3、可以使用課程編碼學習法開辦輔導班,公司提供技術與平台,該項服務免費。

4.4、如乙方採用課程編碼學習法對學生進行輔導,甲方為乙方提供開辦輔導班所需要的各類輔助服務,如制定學習方案、提供階段試卷等。

4.5甲、乙雙方須遵守有關知識產權的協議(見附件2)。

4.6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務(見附件3)。

4.7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將按照總公司規定的全國統一價格銷售。

  5.違約責任

5.1乙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2如因乙方原因(如未按交費標準和服務標準提供服務,付款不及時等)造成用户爭議,由乙方負責。

5.3如因甲方技術原因給“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產品用户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6.免責條款

6.1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甲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持時,不視作甲方違約,乙方對此表示認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且無法避免的客觀事件,如戰爭、自然災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諸如海底光纜受撞船事件的影響而損壞,通信線路或服務器發生超出甲方防範與預見能力的故障等類似事件。

6.2甲方在進行“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服務器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乙方認同這是屬於正常情況,不屬於甲方違約。

  7.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七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7.3一方當事人主體資格消失,如被撤消或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進行重組、名稱變更、分立或與第三方合併等不在此列;

7.4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7.5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6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後,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8.附則

8.1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並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8.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瀋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慣例。

8.3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由本合同繼續有效;若續約期內甲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由雙方另籤新合同。

8.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8.5雙方未盡事宜可增加附頁,法律效應等同於主頁。

  《簽字頁》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甲方電話:024-86280355乙方電話:

公司地址:瀋陽市皇姑區崇山中路63號地址:

穗港馨都大廈1602室

郵編:110032郵編:

註釋1:“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課程編碼學習法”為瀋陽博學教育科技開發中心開發推出的第四代學習方式,會員可以在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平台進行學習。

  附件1

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獨家代理協議

  一、獨家代理方式

省會城市獨家代理費5萬元,甲方給乙方鋪50萬元的貨(學習卡)。

市級獨家代理費2萬元,甲方給乙方鋪20萬元的貨(學習卡)。

縣級獨家代理費1萬元,甲方給乙方鋪10萬元的貨(學習卡)。

鎮級獨家代理費5000千元,甲方給乙方鋪5萬元的貨(學習卡)。

乙方每銷售一張卡,給甲方返點30%。

  二、應乙方要求,在兩個月內,甲方可以無條件將代理費退還給乙方。乙方需將甲方所鋪的貨返回給甲方。

  三、乙方在三個月內,銷售額達不到5萬元,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獨家代理商資格。甲方需退還乙方獨家代

理費,乙方將甲方所鋪的貨返回給甲方。

  附件2

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產權協議

甲方:瀋陽博學教育科技開發中心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使用甲方‘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課程編碼學習法’產權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所使用‘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課程編碼學習法’的產權歸甲方所有。

2.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出租或許可其他機構或個人使用‘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

3.不得以甲方未授權的方式對‘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課程編碼學習法’進行復制、解密。

4.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利用‘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的全部或部分製作、銷售任何形式的軟件。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轉讓‘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的代理權。

5.乙方若違反本協議上述規定或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均將被視為違約或侵權,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代理合同’,收回乙方代理權,不退已支付的服務費用。並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6.乙方應要求本單位人員在使用該系統時遵守上述規定,限制或禁止違反者再次使用,並協助甲方追究其法律責任。

7.‘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合同’期滿後,乙方仍可繼續代理本系統。除遵守國家相關法律和法規外,乙方必須無限期遵守本協議以上各項條款。

  附件3

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服務條款

瀋陽博學教育科技開發中心(合同甲方)按本附件規定,向用户(合同乙方)提供技術服務。

  一.服務方式;

1.在合同期內,進行網絡以及電話諮詢

2.公司對給乙方發送相關資料;包括產品宣傳資料的電子版和培訓文稿。

  二.服務標準;

1.公司為用户提供服務,保障用户對產品的正常使用。用户可以根據實際要求,通過電話諮詢、郵件諮詢和網絡服務等服務方式來獲取相應的服務內容。

2.上門服務:乙方支付服務費用後,上門服務包括上門培訓、上門回訪和系統維護等服務形式;遼寧省以內地區,3天內解決;遼寧省以外(不設分公司或事務所)地區,如果乙方要求進行上門服務,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服務費用以及是否進行上門服務。

3.電話諮詢:本公司設有服務電話(4006161516),為用户提供國家法定工作日的12小時電話諮詢服務。電話諮詢即時響應,1小時內解決。

4.郵件諮詢:公司客户服務設有郵件服務郵箱(),用户諮詢郵件3小時內答覆。

5.定期回訪:公司每月向用户提供一次電話回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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