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勞動合同模板合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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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必備】勞動合同模板合集5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生產經營地址:江門市江海區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户口所在地址:江門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xx》和國家及省、市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第 (一) 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從 20xx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從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從 ∕ 年 / 月 /日起至 ∕ 年 / 月 /日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本合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內)從 ∕ 年 / 月 /日起至 ∕ 年 / 月 /日止。(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工作地點在 。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應協商一致,並辦理勞動合同變更。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度。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所延長的工作時間以勞動法規規定為限。如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或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則按批准的工時制度實行。

(二)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三)甲方按國家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的帶薪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3 種形式執行,並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計時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 / 元/月,試用期工資為 / 元/月。

2、計件工資:甲方合理制訂並公佈計件單價和勞動定額,乙方的月工資按前述單價及所完成的工作量計算。

3、其他形式:。

(二)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集體工資協商結果,適時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三)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給乙方本人,定於每月 12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等有關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按照《勞動法》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並由雙方按規定的繳費工資和比例及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按規定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有關醫療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甲方如實告知乙方,並按《職業病防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有關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按《工傷保險條例》、《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等的規定辦理乙方相應的待遇。

七、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 篇2

勞動合同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 完成之日止。 其中,試用期為 (A、勞動合同期為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1個月;B、1年以上3年以下的,試用期2個月;C、3年以上和無固定期限的,試用期6個月;D、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或期限不滿3個月的,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工作地點在 。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變更乙方工作地點。

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變更其工作崗位:

1、根據甲方經營管理的需要變更崗位的;

2、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調整崗位的;

3、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或績效考核情況需要調整崗位的;

4、乙方因患病、休產假導致原工作崗位被其他員工替代的;

5、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崗位的。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國家規定以及本企業安排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實行月工資制,乙方第一年每月基本工資為 元。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變更其工資標準:

1、乙方崗位發生變更調整的;

2、根據企業的經濟效益需要調整的;

3、根據職工的工作表現或績效考核情況變化的;

4、其他情況確實需要調整工資標準的。

第八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於每月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九條 甲方未安排加班,乙方自願加班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加班報酬。

第十條 非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若乙方沒有提供正常勞動,則甲方只支付生活費。

第十一條 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的,甲方不必支付任何費用給乙方。

五、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甲方根據法律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結合企業自身情況,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自覺遵守。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第十三條 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全額賠償。

六、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根據乙方的申請,由乙方自行購買社會保險,甲方將社會保險單位應承擔部分以現金的形式和工資一起支付給乙方。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四川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十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

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九條 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規章制度違法,損害乙方利益的;

4、因欺詐、脅迫致勞動合同無效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等手段致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

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規規章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年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應當妥善移交工作及掌管的甲方物品,以此作為甲方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及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的條件。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不辦理解除或終止合同證明,不辦理離職手續:

1、給甲方造成損失未承擔的;

2、違約金未支付的;

3、工作未交接的;

4、掌管有甲方物品未交還的;

5、負責的貨款未收回的

6、其他可能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行為

勞動合同 篇3

可以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常見勞動合同解除的情形有: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4、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7、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乙方性別居民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年月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於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元或按

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元或按

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

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

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宗旨和內容

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公平、誠信與平等的基礎上,共同促進信息交流和產品建設,根據相關法律法規,______公司授權兼職編輯開發______分類搜索並維護。具體工作如下:

1.收集新網站或內容豐富的新鏈接,並加入到______的分類搜索數據庫中。

2.維護自己負責的類目及其下的網站。

二、兼職編輯的權利和義務

1.兼職編輯根據自己的專業特點和行業背景,通過報紙、電視及網絡等媒體,收集沒有被______分類搜索收集的網站或內容豐富的新鏈接,並加入到______的分類搜索數據庫中。

2.兼職編輯根據自己的專業特點和愛好,申請______分類目錄的管理員,負責該目錄下的所有子目錄及其下的網站。

3.獲得管理員授權的兼職編輯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新增目錄,刪除不合理的目錄,或修改目錄的名稱,使得該類目和分類更加科學、合理和實用。

4.獲得管理員授權的兼職編輯要定期檢查所負責目錄下的每一網站,並根據實際情況對網站進行修改、刪除、或轉移等操作,使得每一條網站或鏈接符合分類搜索的收錄標準。

5.兼職編輯對網站要客觀評價,不得為了個人利益或主觀意願,加入不符合______分類搜索要求和收錄標準的網站,或惡意刪除合格的網站,也不應抵制符合收錄條件但自己不喜歡的網站。

6.兼職編輯保證平均每天有兩個小時的網上工作時間,每週加入的新網站或鏈接不少於100條,並符合______的收錄標準。保證每月有一天的時間到______公司來接受相關的培訓和問題解答。

7.兼職編輯應尊重知識產權與網絡版權,遵守相關法律。

8.兼職編輯有保密義務。未經許可,兼職編輯不得向他人透露參與此項工作所獲取的任何信息(包括管理系統網址、界面、操作方法及相關文件等),不得將參與權力轉移他人,不得叫他人使用______分類搜索管理系統。若因兼職編輯個人的原因,誤將工作信息透露,導致______分類搜索管理系統不能正常工作,兼職編輯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9.兼職編輯將根據的工作量,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和禮品(具體情況見下)。

三、______分類搜索的權利和義務

1.______分類搜索是______公司的重要產品之一,是由______公司獨立開發的,並擁有該產品的全部產權。

2.______分類編輯對兼職編輯工作要做必要的審核,確認後即可生效,並記入兼職編輯的工作量。對不符合要求的工作,______分類編輯會即時指出,並不能記入兼職編輯的工作量。

3.______公司應該對兼職編輯做必要的培訓,並隨時解答兼職編輯提出的問題。

4.______公司根據兼職編輯的工作量,付給兼職編輯相應的勞動報酬(具體情況見下)。

5.對違反規定的兼職編輯,______公司有權終止其該項工作並取消其管理員權限。對由於兼職編輯本人原因給______公司造成的損失,______公司有權採取法律措施要求賠償。

四、兼職編輯的工作量和勞動報酬

1.______分類搜索只收錄簡體中文網站,或內容豐富的鏈接。每月結算一次。

2.以上的結算數據以______分類編輯確認的數量為準。

五、雙方應尊循的原則

1.雙方應遵循協議,尊重網上道德,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一切直接或間接導致的民事或刑事責任的行為,由相應方自己承擔責任。

2.______分類搜索不收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宗旨的網站。其中包括不收錄色網站和有錯誤政治觀點內容的網站,以及有色情和錯誤政治觀點內容鏈接或廣告條的網站。

3.本此合作希望雙方建立穩定長期的工作關係,其中任何一方要中止與對方的合作,應及時提前通知對方。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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