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模板範本
勞動合同效力問題是勞動合同的核心問題,體現勞動合同的本質屬性。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模板具體包括哪些內容呢?那麼,下面是小編給你介紹的新員工入職的勞動合同範本,希望對你有幫助。
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篇一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 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 。
(二)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乙方具體的工作內容及崗位要求詳見相關職務説明。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深圳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可以變更乙方工作地點。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和職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和甲方安排的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8 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 40 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業務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按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每月薪資待遇詳見《定薪通知單》,具體按甲方相關管理制度約定執行。 (三)甲方每月 15 日前以貨幣形式發放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可適當調整。
(四)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1、甲方通過銀行轉帳方式將工資支付到乙方提供的帳號上。
2、因乙方提供銀行賬號有誤,致使甲方依法支付的工資乙方無法收到,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3、公司實行個人薪資保密制度,任何員工薪資不僅屬個人隱私而且也屬於公司的保密資料,禁止員工打聽他人的薪資待遇或泄露自己的薪資待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規定為乙方購買社會保險(屬於乙方承擔的部分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依法制定員工薪酬福利管理辦法,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照法律、法規及規章性文件的要求為乙方提供職業危害防治等相關措施、條件。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將通過甲方oa系統或宣傳欄進行公示或通過文件方式下發乙方所在部門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應嚴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將甲方界定為商業祕密的客户資料、信息、擬投資項目等內容泄露給第三方。如乙方違反甲方有關商業祕密管理規定,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條款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獲得批准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其中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並獲得批准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其他約定
1、乙方在試用期內存在以下情形的,屬於不符合錄用條件:
(1)提供虛假應徵資料(如:假學歷、假資歷、假證件或填寫不真實人事資料等)、在簽訂本合同之前未與其他企業解除勞動關係、與甲方同行業企業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且在競業限制期內的;
(2)隱瞞了重要的且應當告知的個人信息(如:隱瞞病史或受過刑事處罰等)的; (3)不能按崗位職責或崗位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工作任務的; (4)患有傳染性、精神性、不可治癒性以及其它嚴重疾病的; (5)拒絕接受甲方管理人員交辦的臨時工作任務的; (6)無法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正常勞動的; (7)試用期間受到警告或者警告以上處分的; (8)試用期評估未達標的;
(9)因甲方行業特點決定甲方各項目的工作地點分散,所以若因甲方與合作方的合同終止或解除而導致甲方撤離服務現場的,乙方同意甲方重新分配乙方到甲方其它服務項目所在地工作。如乙方沒有在甲方指定期間前往甲方重新分配的工作地點報到,視為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甲方有權依法解除雙方勞動合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金並有權追究乙方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
(10)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其它情形。
2、乙方在聘用期內具有以下情形的,屬於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 (1)謊報個人身份或檔案資料的;
(2)轉借工作卡給公司外人員使用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
(3)假報公出辦理與甲方工作無關的事務,或者塗改、偽造病假證明及其它證明,騙取假期的;
(4)正常工作時間內在公司管轄範圍區賭博或利用公司電腦進行股票交易、電腦(網絡)遊戲等與工作無關事項的;
(5)侵佔公司財產,構成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規定標準的或將公司保密資料(紙質材料原件或複印件,或計算機磁盤數據)帶出公司或以任何一種通訊方式泄露的; (6)因乙方失職或故意造成公司財產損失達甲方規章制度規定標準的;
(7)酗酒滋事或打架鬥毆(不分主從)或唆使毆打他人,聚眾鬧事,組織、煽動怠工、罷工,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秩序的;
(8)盜竊公司或同事財物或利用工作之便,挪用公司財產或接受業務往來單位賄賂的; (9)違反治安管理條例受到拘留、勞動教養等處罰的; (10)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11)連續曠工超過3天或一年內曠工累計達到5天或怠工累計達3天嚴重影響公司正常運作的;
(12)在職期間記過達2次或警告處分達3次或口頭警告達5次的; (13)其它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造成公司重大經濟損失或商譽損失行為的。
十、經濟補償
(一)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因甲乙雙方工作需要,由甲方出資送乙方外出學習、培訓,或甲方同意乙方先行出資參加外部學習、培訓技術,結束後,甲方按實際發生額全額報銷,乙方外出學習、培訓取得的相應資格證書應交甲方存檔備案,雙方應另行簽訂服務期協議明確乙方的服務期限。乙方在服務期限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一)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必須在離職之日前辦理完工作交接等手續。 (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工作交接時乙方應當返還所使用或保管的甲方財物,包括但不僅限於:鑰匙、辦公工具、工作證件、授權資料、空白文書、文件檔案、款項等。如有損壞、遺失或侵佔等其他損害,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如果乙方拒絕交接工作或交接工作不完整,則應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工會尋求解決或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乙方辭職行為(未依法提前30日或3日(試用期內)書面提出辭職申請而擅自離職的)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招聘費、其他員工頂崗加班費等),乙方應當承擔上述經濟損失。
(二)甲方依據國家法律規定製定員工手冊、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制度以及保密協議等其它書面約定的規章制度均為本合同附件,在乙方入職培訓時供其學習瞭解。甲方通過內部電子郵件、公告欄等其它方式公告甲方規章制度,乙方確認已知悉、認可甲方以上規章制度並嚴格遵守。
(三)未存在向第三方所履行的保密義務或競業限制義務。 (四)向甲方提交的任何個人相關資料均應屬實可靠。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二)甲方的人力資源管理等規章制度和乙方與甲方簽署的保密制度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乙方申明:上述合同全部內容已經由甲方告知,本人已知悉並自願接受上述合同全部條款。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或授權人):_________________ (簽字並按手印)
簽約日期: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簽約日期: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篇二一﹑簡介
1. 此合同的簽訂是本着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法規的原則,並參照了所有在中國投資的外資企業法律及地方法規。在國家的法律與地方法規有衝突的地方,以國家的法律為準。若此合同與法律及地方法規有衝突或不一致的地方,以國家法律或地方法律為準。
2. 合同雙方為:
a、(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企業類型:
企業負責人:
b、僱員(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户口所在地:
現住址:
聯繫電話: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一年,由年月日至年月日為止。
三﹑工作崗位及職責
1.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從事甲方崗位工作。
2.若甲方在此期間由於乙方的能力問題或公司的需要而調動或改變乙方的工作性質或地點,乙方有權向管理層提出異議。除此之外,乙方應當服從公司的安排和指示。
甲方職責:
1.對乙方進行企業法規、安全守則,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
2.對乙方進行適當的技能培訓;
3.在法律的範圍內,遵守乙方的合法權利,保護職工在政策、法規範圍的切身利益。
乙方職責:
1.服從甲方分配和管理,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及政府法律;
2.在工作時間發揮主觀能動性,有效的完成公司交付的任務,並在工作中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3.在甲方授權下利用公司的資金、設施、設備及技術資料為公司創利,乙方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或將之引用為自有或用以謀利;
4.如甲方要求,乙方要隨時向甲方交還在合同期內因業務而獲得的有關工作、服務、談判過程的成果或所有記錄、筆記、複印件和一切有關資料等;愛護甲方財產,確保財產和人身安全。
四﹑勞動報酬
1.工資
乙方的税前每月底薪為人民幣元,如有提成,則按公司提成制度執行。
2.社會保險
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及對公司的貢獻,工齡至少在一年以上者,將給予提供其人身保險及相應的福利。
五﹑工作時間、固定假期和其它假期
1.固定假期
乙方享受在勞動法上所規定的一切法定假期及休息日。甲方有權因應業務需要或運作改變而要求乙方於法定假期及休息日工作。
2.年假
乙方工齡滿一年以上者可享受7天的帶薪年假。
六﹑勞動關係的解除和終止
1.當合同期滿,此勞動合同自行終止,即僱傭關係解除,雙方不再具有任何權利和義務。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在合同期滿之前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不需對乙方作任何經濟補償:
a.試用期內,不能達到甲方所期望的工作水準;
b.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國家法規或甲方所制定的規章制度;
c.由於嚴重失職和營私舞弊而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d.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轉崗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e.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但需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乙方,或支付相當乙方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金。
a.甲方由於公司內部的變化或運作上的問題,不得不裁員的;
b.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如業務狀況發生變化等),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如要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本月的工資。
5.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終止合同,甲方應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為乙方一個月的工資;
a.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乙方勞動;
b.甲方不能按僱傭合同支付和兑現勞動報酬和其他待遇;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為乙方一個月的工資;
2.甲方若出資培訓乙方(包括送外地學習),培訓後為甲方工作未滿2年的,乙方應退回培訓所產生的所有費用;
3.乙方遵守本公司約定的保密事項及本公司規定的各項制度,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公司有關規定製度支付甲方賠償費用,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八﹑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的途徑尋求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都有權利向當地政府仲栽機構申請仲栽,以尋求有法律效應的解決方案。
九、合同修訂
甲方可隨時要求對合同作出必要修訂,對合同的任何修改均應由雙方討論並同意。
十、其它
1.本合同為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2.公司規定的各項制度作為合同的補充條款及甲方的具體規章制度的實施細則,乙方應在日常工作中參照並遵守公司規定的各項制度;
3.乙方已閲讀並認同本合同中的所有條款。
甲方: 乙方:
姓名:簽名:
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篇三用人單位(甲方):
地 址(甲方):
職 工(甲方):
使 用 説 明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閲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本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其類別(管理或專業技術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範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註明並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並不得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對勞動合同參考文本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併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並不得單方塗改。十、本文本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户籍地址:
經濟類型: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人: 電話: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期限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_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 。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____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 。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 。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於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並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並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有第二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約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後終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一、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