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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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歡迎閲讀與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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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銷售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種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________(地區)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別墅、寫字樓、公寓、公寓)建設的________(項目)

第二條合作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無異議,本合同的代理期限將自動延長_____個月。合同期滿後,甲方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按本合同中的合同解除條款辦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間,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否則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的有效代理期間,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_______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三條成本負擔

本項目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報刊電視廣告、印刷宣傳資料、銷售手冊、製作沙盤等。)由甲方支付..費用在發生前一次性支付。

乙方負責支付具體銷售人員的費用和日常開支。

第四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代理項目每層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根據市場銷售情況,取得甲方同意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格表是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為所售___________件商品價格清單成交額的___________%。如果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過銷售基價,甲乙雙方按xx的`比例分攤。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支付。

2.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代理佣金:甲方簽訂正式銷售合同並獲得定金後,乙方將完成銷售合同中規定的房地產委託,並獲得本合同中規定的所有代理佣金。甲方應在收到定金後3天內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佣金,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開具收據..乙方代甲方收取房款,扣除乙方應得的佣金後,剩餘部分返還給甲方..

3.乙方代甲方收取房款,屬於一次性付款的,應在合同簽訂並收取房款後不遲於5日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分期付款的,房款每兩個月匯給甲方一次。乙方不得擅自挪用已收取的房價款。

4.因客户違反臨時銷售合同而沒收的保證金分為兩部分。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及銀行賬户複印件;

(2)對於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開發建設項目相關許可證(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書),以及商品房銷售證明、出口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出口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對於舊房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3)擬出售項目所需的相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施工標準、電氣設備、層高、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和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數量為準,其餘部分退還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獨家)代理銷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房車,並確保乙方客户預訂的房間號碼不被誤訂。

3.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包括市場定位、銷售目標、銷售計劃、廣告等);

(2)根據營銷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在委託期內,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條件進行廣告和策劃;

(4)發送宣傳資料和銷售手冊;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户實地考察,介紹項目、環境和情況;

(6)利用多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户正式簽訂銷售合同之前,乙方代理簽訂臨時物業銷售合同並收取定金;

(8)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諾..

2.在銷售過程中,乙方應如實向客户介紹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項目的特點和情況,盡最大努力促進銷售,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銷售價格,未經甲方授權,不得給予客户任何折扣..客户同意購買時,乙方按照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如遇特殊情況(如客户一次購買多台),乙方應通知甲方,協商處理。

甲方:

乙方:

日期: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

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蒙自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蒙自,新建的項目,該項目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乙方銷售的總建築面積具體以雙方簽字確認的實際可銷售面積為準(具體面積以預售許可證為準)

第二條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自年月日至項目交房並辦理完產權證及土地證劃分為止。銷售週期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自年月日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蒙自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費用負擔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準(附一表為準),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上下15%。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為所售的住宅項目價目表總成交額的1、5%,(包含項目推廣費用)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三七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乙方提供正式發票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代理費的結付:代理費的.結付:一次性付款的客户以簽訂《商品房購銷合同》且全部房款到甲方帳户為準。銀行按揭客户:以客户簽訂《商品房購銷合同》、

交齊首付款、提交按揭資料,並經銀行審核通過放款後的7個工作日,甲方結付代理費給乙方。

3、乙方應在次月的5日前將上月的銷售業績確認交給甲方報備,甲方應於10個工作日內審核確認完畢,並於審核確認完畢後的7工作同內發放代理費給乙方。

4、因客户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帳户;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

(3)關於代售的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向乙方交付齊全。

2、甲方保證若客户購買的住宅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1)甲方應派駐財務在銷售現場收取客户繳納的房款及相關費用。

(2)、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户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户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諾。

(9)乙方負責辦理交房及辦理客户產權證及土地證相關事宜。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户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應配合甲方財務收取客户應付款項,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法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簽定地點: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3

協議雙方:

甲方名稱: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名稱: 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本合同術語解釋:

1)該項目:商業項目(暫定名)。

2)報告:全案策劃內容,該報告內容詳見附件一。

3)代理佣金:甲方按合同規定付給乙方之全案策劃費用及招商、銷售代理費用。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協商的精神,就該項目之全案策劃代理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名稱及標的物地址

1.項目名稱: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佔地面積約為-____萬平方米,規劃總建築面積約-____萬平方米,可銷售面積約為-____萬平方米(以有關部門許可或批准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委託要求

1.該項目的戰略策劃方案應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具有獨特個性和可操作性;

2.方案的運作要建立在以地塊為基礎的資源整合基礎上,要求方法科學、數據真實;同樣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的特點,具有與本項目相諧調的獨特個性;

3.通過方案的實施能夠使甲方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一定的社會效益。

第三條:委託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就該項目進行全案策劃、獨家招商、銷售代理工作,乙方所出具報告及服務內容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之內容為準;

2.在乙方提交報告、已經提供甲方認可的策劃方案的基礎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將應甲方要求聘請有關專家(主要為房地產資深人士、商業經營行家等)與甲方通過會議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以使最終成果更科學、更切合實際;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所需之全部費用;

3.本條第1、2款所述之乙方提供該項目之報告及策劃方案的形式包括:

3.1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2-4套;

3.2如甲方須增加報告份數,則以整套 元,每本 元計算(此費用為現金形式支付,乙方不負責提供發票);

3.3乙方待甲方所支付應收之策劃費全部到帳後,應向甲方提供報告之電子版2-4份;

3.4項目整體功能規劃、店鋪分割等草圖部分(設計建議草圖(僅供參考),並提供電子文件)。

(二)

第四條: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之策劃部分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即 年月日至年月日終止;

2.本合同之招商、銷售代理期為招商及銷售工作正式開展之日起計算,共計月,即日;

3.合作期限結束時,雙方可再次洽談延長合作期限事宜,並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簽約。

第五條:工作人員組成

1.乙方針對該項目成立專門的專案小組全程操作本項目,專案小組人員由市場分析人員、經濟分析人員、商户研究人員、市場營銷人員組成,該專案小組人員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之工作人員,乙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增加輔助工作人員;

2.乙方應當將專案小組成員名單及資歷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更換所派工作人員的,應於實際更換前三個工作日內,提前通知甲方並説明原因。

第六條:甲方責任及權利

1.甲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乙方支付有關的服務費用;

2.甲方應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該項目之有關資料(見附件),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為乙方順利進行分析研究、策劃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必須提供的資料,以已經向計劃管理部門、建設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房屋管理部門或其他行政機關提供的,以及已經自勘察、設計、施工或者其他單位所獲得的範圍為限。甲方不能提供的部分,乙方應當自行收集。甲方提供之資料準確性、精確性不足的,乙方應當自行補充調查;

3.甲方指定專人作為本協議的甲方代表負責本項目策劃工作。乙方應當向甲方以及該代表進行密切聯繫,加強溝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應當為乙方開展本協議約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將該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變更,應提前七日向乙方書面通知;

4.甲方代表以及甲方其他有關工作人員有權參加由乙方為本項目工作主持的會議,對乙方提供之項目及策劃方案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

5.對乙方提供之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審批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計劃以及營銷計劃,與乙方溝通協商;

6.對乙方建議的招商、銷售價格表、付款方式、銷控方案、策劃及宣傳推廣方案進行修改,並經雙方協商後執行;

7.合同簽訂後,如甲方還需乙方提供合同約定外之服務及支持,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則根據其服務內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應費用;

8.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的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所需的.全部文件;

9.有關現場售樓處、樣板間、户外廣告(圍牆、指示牌、廣告牌、車身廣告等)、模型、效果圖、樓書、摺頁、展板、dm、海報、展銷會包裝、推廣活動、電台廣告、報紙雜誌廣告及軟性文章等的委託製作費用及發佈費用均由甲方負責,有關委託製作及發佈合同的談判乙方配合甲方完成。上述廣告和宣傳的內容屬於乙方提供策劃諮詢服務的範圍。

(三)

第七條:乙方責任及權利

1.乙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甲方收取有關的服務費用;

2.乙方將組成四至六人的專案小組進行本項目的策劃工作(輔助人員不計在內),全程與甲方密切聯繫,加強溝通;並調動公司重要部門和優秀專業資源全力配合;

3.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應立即有效的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後三日內首付款仍未到帳,則乙方有權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應付款到帳為止,而由此產生的相應損失,乙方不予負責,且有權向甲方收取相應滯納金;

4.乙方應本着客觀的原則,按附件一(商業項目全案策劃綱要)的規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關項目策劃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劃工作,並盡力提供準確的資料以供參考。策劃報告以附件一之內容為標準。報告要詳細、切實可行、富有創新性和個性,保證本項目的開發質量;

5.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前期發展策劃報告(包括市場調研報告、市場定位報告);

6.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產品定位報告;

7.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營銷、招商推廣策劃報告;

8.乙方在提交策劃報告的各種文件時,應同時提供內容一致且相應的電子版文件;書面文件均至少要一式兩份;

9.乙方提供有關策劃報告後,有責任向甲方詳細解釋、解答報告有關內容;

10.乙方應通觀全局,對項目可預見和不可預見之問題及時給甲方提供預警性提示及解決方案,以保證項目的順利進行;

11.乙方有責任根據項目進展的實際需要對已經完成的策劃進行修改,防止由於策劃瑕疵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或者導致甲方錯失商業機會;

12.乙方應組織專案組定期與甲方就本項目舉行例會,例會時間根據項目進展的需要由甲、乙雙方合理確定;

13.乙方應組織專案組為甲方選擇設計方案提供顧問服務。顧問期至策劃報告書提交完畢後方可結束;

14.乙方應制訂詳細的營銷策劃執行方案,密切配合並代理甲方實施策劃方案,同時協助相關專業設計單位準確執行策劃方案;

15.根據項目進展情況,甲方可提議召開項目報告及策劃方案的交流、討論與確認會,乙方在必要時可聘請有關專家出席,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之全部費用;

16.乙方亦應積極參與甲方或甲方與其他合作單位的會議,並就本項目提出有益的建議;

17.乙方應協助甲方設計、執行和各種媒體發佈或製作的工作;

1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終確定認可後,方可執行;

19.乙方保證全部文件均以快捷方法予以及時處理;

20.甲方同意在所有該項目的宣傳品上印刷乙方為全案策劃公司,並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稱及商標標識;

21.乙方委派所有工作人員的費用全部由負責承擔。本項目售樓處、樣板房及辦公傢俱、辦公用品由甲方提供,折舊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策劃服務費用

1.本合同簽訂之乙方應收取的全程策劃代理佣金,具體金額與結算細則如下:

1.1策劃費用合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2策劃工作進程:

1.2.1.乙方應於2004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一部分(市場調研、市場定位),並就報告第一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後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2.乙方應於2004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二部分(產品定位),並就報告第二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後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3.乙方應於2004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三部分(營銷、招商報告),並就報告第三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後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3策劃費用的結算:

1.3.4本合同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5在乙方提交第一部分正式報告後(即市場調研、市場定位),並經甲方簽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6在乙方提交第二部分正式報告(即產品定位),並經甲方簽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7在乙方提交第三部分正式報告(即營銷、招商推廣報告),並經甲方簽收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rmb元);

1.3.8乙方在雙方合同簽訂後須按本合同所規定期限向甲方提交階段性報告書,甲方也應依合同所限定日期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1.3.9如甲方無故拖延付款期限,則乙方有權自報告應收費用之日起,向甲方以所欠金額5‰/每日計算收取滯納金;

1.3.10如甲方拖欠款項超過一百日,則乙方可視甲方違約,同時停止一切相關之工作,並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向甲方收取所欠款項及滯納金。同時甲方應向乙方補償因欠款所導致的一切相關損失(其中包括因項目而產生的律師費、交通費等各項相關開支)。

(四)

1.4策劃費用之招商部分補充條款:

1.4.1乙方將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完成項目招商推廣報告,但由於涉及後期招商等操作問題,因此待乙方代理之物業招商率達到50%時,並經甲方確認後的七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rmb元),本部分費用為策劃費用,甲方須按時支付乙方,以推動雙方工作的順利進展;

1.4.2待本項目招商率達到80%時,甲方應根據乙方工作完成時間、程度等因素,甲方可自行決定考慮獎勵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

元)予乙方,獎勵幅度可適當上調;

1.4.3甲方應付乙方之策劃、招商代理費用通過以下指定賬號支付:北京中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4001201070058-24XX市商業銀行紅星支行。

2.乙方需在甲方向其支付策劃費用的同時,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乙方因收取策劃費用所應繳納的所有税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應按照上述約定條款日期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逾期支付的乙方將按照每日萬分之二(甲方應支付未支付乙方的策劃費用的萬分之二)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滯納金。同時,乙方在上述款項支付後方才進行下一階段之工作。若因甲方延期付款導致乙方延遲完成工作,將視為甲方之責任;

4.甲乙雙方結算時,發生的匯款費用和銀行手續費由匯款方負擔;

5.乙方負責項目廣告、宣傳、推廣之策劃方案的制定;甲方負責按照乙方營銷推廣方案內容聘請適合項目之專業廣告公司進行廣告設計,聘請廣告公司之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招商、銷售服務費用

1、招商費用、目標、範圍的確定:

1.1招商費用:乙方將收取甲方以本項目商業物業租出樓面面積相當於首年月租金之180%,即1.8個月的租金作為招商代理服務佣金;

1.2招商範圍:自本合同正式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本項目之全部招商工作;

1.3招商過程中甲方應對乙方之商户進行確認,並向乙方提供商户之簽約文件一份(注:複印文件即可),以做乙方建檔之用;

1.4本項目如需引入外埠之商户,乙方應將目標意向客户列出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如過程中產生各項差旅費用(即乙方及目標商户所發生的)則由甲方支付;

1.5租金價格:

1.5.1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標準,待項目價格定位後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共同確定;

1.5.2本項目在招商過程中所成交商户租金支付方式以扣點及流水倒扣等方式約定的,則甲方對乙方之佣金結算須以雙方開盤前之定價形式為標準依據;

1.5.3成交商户所租用之鋪位如未明確定價,則甲方以本項目中最高租金單價與最低租金單價之和的平均值作為結算依據;

1.5.4招商過程中如乙方租賃之租金水平高於甲乙雙方確定之租金水平,則甲方將給予乙方相應獎勵,具體獎勵條款待項目價格定位完成後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

(五)

2、招商銷售費用結算:

2.1招商及銷售費用的結算為月結,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相應之招商銷售代理佣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十日後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則乙方有權以合同金額之5‰/每日向甲方收取滯納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三十日後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視甲方為違約。同時有權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及銷售面積所餘部分應付佣金總額的1/2代理費用以作甲方單方面之補償;

2.3招商代理佣金的結算以客户與甲方簽訂《商鋪租賃合同》並交納定金為依據。

3、招商補充條款:

3.1為保證策劃與招商工作的統一性與連續性,招商工作需嚴格執行策劃報告之內容;

3.2待項目整體策劃工作完成,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項目招商原則,項目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則執行;

3.3若乙方客户在簽署合約後悔約,客户所付定金由甲方沒收並按甲、乙雙方對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業績依然符合並計入乙方之成交標準。

3.4甲方在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必須出台《客户簽約標準》,其中包括客户要求、簽約價格等描述。若因甲方超出約定日期後出台,則乙方招商服務期順延相應天數。乙方招商客户達到以上標準,或雖未達到,但甲方給予書面認可,則視為該客户招商成功,甲方必須指定相關負責人員為乙方簽訂《商户租賃合同》,簽約日期為乙方正式書面通知甲方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無故推延簽約日期而導致乙方客户流失,則甲方仍應支付乙方就該客户應得佣金並計入乙方業績。

3.5甲乙雙方達成共識,並由甲方出台《客户簽約標準》後,乙方有權代甲方向達標商户口頭承諾進駐許可。

3.6甲乙雙方簽約後5日內,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商户租賃合同》範本。

3.4獨家招商之補充條款

3.4.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户之列表文件,甲方應在收到後二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

3.4.2乙方應及時將市場信息及利於本項目之定價方案向甲方彙報,甲方在瞭解後應即時做出相應調整決定,以便適應市場之需求;

3.4.3如甲方建議定價與市場偏離較大,且導致對乙方之招商任務的把握度出現問題,則乙方須將合理的市場依據作為調整定價之支持提交甲方,如甲方仍不予採納,則雙方應在友好協商下將乙方佣金及任務重新調整作為雙方合作的基本支持;

3.4.4甲乙雙方在達成定價標準後,乙方應及時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因自身原因頻繁、大幅更改定價,而導致乙方人力、物力大量消耗、且工作無法實施,甲方須給予乙方相應補償,或就本合同制定一次性補償費為____________元;

3.4.5若甲方或與之相關人士欲入駐本項目,則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據項目總體要求對該商户進行入駐評定,並最終做出成交決定,成交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佣金的1/2作為服務費。

3.5非獨家招商之補充條款

3.5.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户之列表文件,甲方應在收到後2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如部分商户未得到確認,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或合理證據向乙方提出合理解釋,否則如該商户在日後成功入駐簽約,則甲方須支付合同中應付佣金的1/2給乙方;

3.5.2為保證本項目對外形象的統一,招商過程中甲方應給予乙方公平之對待,此“公平”特指:報價、租期、免租期等各項招商條款;

3.5.3甲方應在對外公開報價前向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報價內容,如甲方未以此形式及時通知而造成乙方一定損失的,則甲方須以乙方受損店鋪應得佣金的1/2向乙方支付;

3.5.4對於甲方洽談中之客户名稱及相應條款應定時向乙方彙報,以增加招商之透明度;

3.5.5若乙方已洽談上報之商户因某種原因直接與甲方進行商務接洽,甲方有義務通知乙方繼續跟進。若甲方違反此項規定且該商户成交入駐,則甲方須按應付佣金的1/2向乙方支付客户之代理費用;

3.5.6如乙方在已引入商户等待簽約期間,甲方在未通知乙方、且未説明其原因的情況下就同一鋪位與另一商户簽約,則甲方須支付該鋪位應付佣金的1/2給乙方作為補償。

(六)

3、銷售費用的確定

項目商場內部商業物業之銷售代理佣金:乙方銷售代理佣金為所售商業物業價目表成交額的1.2%。

4、銷售費用結算:

1.自該項目商業物業正式銷售至本合同終止時止,乙方須於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當月銷售報表;

2.銷售代理佣金的結算為月結,甲方每月五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銷售額之相應代理佣金;

3.銷售代理佣金結算以客户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並交納首期款,且完成貸款所需的全部文件及手續為依據;若客户選擇分期付款方式以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並交納首期款為依據;若客户選擇一次性付款方式以客户交納全款的50%以上為依據。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任何責任或義務,而使對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責任或義務,守約方在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違約方後,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約方因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係指如洪水、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等人力無法抗拒、不能預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但無支付能力、破產等不視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關部門的不可抗力的認定後不視為違約,但是應當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後立即向對方通知,並於七日內向對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證明;

4.如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合理文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對甲方不負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

第十一條:保密及知識產權

1.乙方應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項目有關的商業祕密(包括數據、圖紙、客户名單、經營策略等),除工作小組及公司領導級外,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有關資料、信息擅自泄漏給他人,不得將策劃工作中的有關資料與內容使用於本項目以外的用途;

2.乙方違反上款規定,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律師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並保證

1.甲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為該項目之合法所有者,已取得了或保證在正式開盤前取得銷售該項目之一切必須的合法授權和許可;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該項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業狀況、説明、設計、裝修標準等文件和資料均真實、正確、合法、有效,無任何虛假或非法之處;

3.甲方保證為乙方完成物業的宣傳和銷售工作提供支持與幫助,合理協調並及時通報乙方有關工作進展;

4.若因物業本身之缺點、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導致與第三人發生爭議、引起訴訟或提起仲裁,則甲方保證積極解決上述爭議、訴訟或仲裁併承擔應訴義務,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七)

第十四條: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並保證

1.乙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註冊並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

2.乙方依照中國法律及項目所在地的有關政府部門的規定已經取得代理房地產銷售之資格證書;

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實於甲方利益,並保證其委派、聘請的工作人員在代理以及服務中忠實於甲方利益。

第十五條:其他

1. “商業項目(暫定名)全案策劃綱要”為本合同附件一;

2.乙方工作人員之組成要求為本合同附件二;

3.本合同與本合同的附件為不可分割的完整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的規定如有不同,以補充合同為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章) (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年月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4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所開發建設的有關房產事宜達成一致協議。

一、甲方責任

1、 提供有關營業證明文件。

2、 提供相應售樓所用收據、發票等。

3、 提供所委託銷售項目的有關批文、圖紙等。

4、 提供售樓場所。

5、 提供有關其它方便。

二、乙方責任

1、 根據市場情況制定銷售計劃。

2、 在甲方幫助下,安排客户實地考察並介紹有關情況。

3、 安排客户與甲方簽訂買賣合同,並協助收款。

4、 制定並執行銷售計劃、廣告計劃、促銷計劃等。

三、有關約定

1、 乙方不承擔甲方所委託銷售房產的'有關質量,債權債務,合法性等責任。

2、 為維護正常的銷售秩序,在委託銷售期間,甲方不得擅自降低價格自行銷售,特殊情況需經甲乙雙方共同書面同意銷售。

四、銷售價格

各物業委託銷售期間價格約定價為:__________

1、 __________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

2、 __________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

3、 __________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

4、 __________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

5、 __________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

五、代理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的代理期限為___月,從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計算。

六、代理佣金

1、 按約定價進行銷售的,乙方按房價的___結算佣金。

2、 高於約定銷售,除按約定價標準以房價的____結算佣金外,另按溢價總額的____獲得提成。

3、 佣金及提成在客户與甲方正式簽訂買賣合同,房款付清時全部支付給乙方。

七、有關費用

有關營銷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爭議解決

雙方一切糾紛採用友好協商的方法予給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予以仲裁。

九、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5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委託的事項

(一) 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並註明變更事項。

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第八條(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___________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執業經紀人:(簽章)__________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6

委託方(甲方):

受託人(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建築物(花園、別墅、公寓等)的銷售達成一致。)由甲方開發建設,乙方代理。

一、甲方的責任

1.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證明。

2.提供委託銷售項目的相關批准文件,包括產權名稱證明、項目批准文件、土地使用證、土地出讓合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或銷售許可證等複印件。

3.提供上述項目的設計圖紙、裝修標準和技術指標文件,並提供上述項目的.周邊環境、土地使用、施工、交通條件等資料和文件。

二.乙方的責任

1.根據市場情況,制定銷售計劃,安排銷售進度。

2.在甲方的幫助下,安排客户實地考察,介紹項目的當地環境。

3.乙方聯繫客户後,應通過傳真聯繫甲方確認客户。任何經甲方確認的客户,在交易後均視為乙方的交易。

4.在甲方正式與客户簽訂銷售合同之前,與客户簽訂代理認購意向書,安排客户在規定時間內與甲方正式簽訂銷售合同。

第三,銷售價格

該物業一期銷售價格暫定為每平方米人民幣。

四.代理佣金

甲乙雙方約定代理佣金為房價的2%,佣金在客户與甲方正式簽訂銷售合同時全額支付..

動詞(verb的縮寫)代理條款和銷售區域

甲方同意乙方的代理期限為半年,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計算。代理期間,乙方銷售平方米。

不及物動詞違約責任

乙方在代理期內未按合同規定出售平方米房產,即構成違約,違約處理由雙方另行確定。

七.廣告

甲方同意支付所有與銷售相關的廣告費用,廣告分為三期,分別刊登在報紙和報紙上。

八.糾紛調解

甲乙雙方同意,因本代理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7

委託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委託代理銷售物業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在深圳市____區_____路開發___層住宅____棟,命名為_____。房地產證號為:

二、經協商,甲方同意將該項目委託給乙方獨家策劃代理銷售。(委託清單附後)。

三、委託方式

乙方負責全部的策劃及銷售工作。甲方承擔相關的宣傳推廣費用。

四、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項目入夥之日起。

在委託期限內,所委託的物業都須通過乙方進行銷售,甲方不再自行銷售或委託他人銷售。在委託期限內成交的委託清單內的物業,甲方均應支付乙方代理費。在委託期限屆滿後三日內,乙方從現場接待中心撤離,並將有關銷售資料全部移交給甲方。

五、費用

雙方同意乙方取費由策劃費和代理費兩部分組成。

(一)策劃費

雙方同意,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策劃費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在簽訂合同之日起三天內,甲方即向乙方支付_____萬元,在乙方達到70%的銷售率後三月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另外

____萬元。如果在代理期限內乙方不能完成70%的銷售率,則乙方退回已收取的策劃費用。

(二)銷售代理費

1、在委託期限內,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50%以下,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支付代理費給乙方;(銷售率=銷售成交面積/委託面積)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50%-6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2%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60%-7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3%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70%-8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5%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80%-9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6%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90%以上,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7%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上述代理費率均是按結算時所達到的銷售率全程計費。

正式發售的條件為:取得預售許證,售樓處、樣板房裝修完畢,售樓環境規劃建設完畢,其它銷售工具準備完畢。

2、代理費雙方每週結算一次,結算範圍為本週內銷售成交的房號。結算時先按總銷售額的1.2%結付銷售代理費。委託期限結束時,根據最終的銷售率,按本合同規定的相應的銷售代理費的`比例,進行最終結算,多退少補。甲方應按時支付乙方銷售代理費。如超出約定的支付期限達10日以上,則每天應追加應付銷售代理費總額的0.5%給對方作為違約金。

3、銷售成交標準為:客户已交來規定的足額定金並簽訂認購書。

4、乙方收到甲方付來的銷售代理費後,應向甲方開據票據並自行交納有關税費,甲方不代扣税費。

六、買賣合約簽訂及款項收取

1、在委託期限內,乙方按雙方商定的價格及付款方式對外銷售。

2、雙方同意認購書由甲方和客户直接簽訂,定金由甲方直接收取並向客户開據收據。

3、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由甲方與客户簽訂,房款也由甲方直接向客户收取並開據票據。

4、客户已交定金後要求退訂的,視客户退訂之理由由乙方決定是否沒收。若有未退或沒收之定金,甲乙雙方各得50%,若有退訂的情況,則乙方也應退給甲方相應的代理費,退訂的情況不計入代理業績。

七、廣告、策劃及銷售人數

1、本項目廣告推廣預算(指報紙電視等媒體廣告的設計、發佈費用及有關的宣傳資料的設計、印刷費用,不含樣板房、售樓處、工地包裝等費用)為總銷售額的2%-3%。,即約人民幣萬元。

2、乙方負責編制廣告計劃並委託專業廣告公司進行創意設計,廣告稿經甲方簽字認可後由乙方負責安排媒體刊登。

3、乙方派駐現場銷售人員不低於5人,其中包括銷售經理1人、營業代表4人;另派項目經理和策劃師各1人,負責項目的全程策劃和跟蹤。其薪資、獎金、加班費等均由乙方負擔。

4、乙方所派銷售人員於進駐現場前需經甲方面試認可。

八、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確保本項目符合政府關於房地產開發和銷售的有關規定,並應向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文件(複印件)。

2、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向乙方開具完善的銷售代理委託文件。

3、甲方與購房客户簽訂買賣合約後,因合約條款引起的糾紛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4、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廣告推廣預算和第二款的廣告計劃支付相應費用,導致銷售進程及計劃受阻,乙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二)乙方義務

1、乙方保證對本項目代理銷售工作盡善盡責,同甲方進行多方協調和溝通。每週舉行一次銷售工作會議,定期向甲方提供詳盡的銷售情況分析報告。

2、負責項目的銷售策劃、包裝宣傳、廣告推廣及軟性炒作等方案的編撰。

3、協助甲方做好現場包裝及其相關工作。

4、協助甲方落實售樓處、模型、樣板房、展板等準備工作。

5、充分利用原有客户網絡銷售。

6、安排優秀銷售人員進駐銷售現場。

7、安排客户與甲方簽訂正式買賣合同。

8、負責向客户催交房款。

9、協助客户辦理入夥手續。

九、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如有違約,須承擔相應責任,如造成對方損失的,還須賠償對方相應損失。

十、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分歧,甲乙雙方應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如最終無法達成共識,則交由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附件:

1、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及法人代表證明書。

2、委託房號清單。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8

委 託 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受 託 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甲方為“ ”項目之發展商,並同意乙方為本合同約定的標的物業提供銷售策劃及銷售代理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物業

1.1 項目名稱: 項目(以下稱本項目);

1.2 項目位置:位於 。總佔地面積: ㎡。項目地塊編號為:

1.3 項目類型:住宅;

1.4 銷售策劃及銷售代理服務範圍:標的物業為本項目預售許可證經批准的部分可售住宅,建築面積共約40000平方米,具體銷售服務區域、單位、面積由甲方在項目正式公開發售前書面確定。

1.5 甲方可直接向自身關係客户銷售標的物業。甲方關係客户購買標的物業可售單位(以下簡稱“關係成交單位”)的:

(1)在不超出全部標的物業總面積5% 的範圍內,甲方無需就這些關係成交單位(以下簡稱“免傭成交單位”)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服務費;

(2)在全部標的物業總面積5%以外的關係成交單位,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服務費。甲方應在客户簽署認購書的同時或之前,以書面形式確認該成交單位是否為關係成交單位。免傭成交單位的物業面積僅在計算乙方銷售率的情況下計入乙方可服務銷售之總面積/總套數,不參與代理銷售服務費用的結算。乙方須對甲方所有關係客户進行全程接待,不得怠於履行相關客户服務及推售之義務,不得提供低於接待其他客户的服務標準,否則影響甲方銷售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所有損失。

1.6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或乙方存在違法、違約行為外,甲方不得采取其他方式自行銷售或委託其它公司在本合同銷售代理服務期限內為標的物業提供銷售代理服務。

第二條 本合同服務期限

由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項目首次正式公開發售後三個月止。

合同期滿,後續合作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認。在甲乙雙方未以書面方式明確終止服務合同之前,乙方有權繼續為本項目提供銷售代理服務,甲乙雙方仍需按本合同所約定之權利和義務繼續履行合同直至甲乙雙方簽署補充協議或甲方另行書面指定的終止履行合同之日止,此期間銷售代理服務費率按雙方已結算的最高銷售代理服務費率計算。

第三條 工作內容

本合同訂立後,乙方組成專項工作小組參加甲方的營銷工作,提供前期策劃服務,指導整個銷售工作。

3.1 前期策劃工作包括但不限於:

3.1.1 完成市場調研、物業定位、營銷推廣;

3.1.2 提供競爭項目案例分析及推薦意見書,根據甲方需要按時派遣相關工作人員配合甲方與設計單位進行工作溝通和交流;

3.1.3 向甲方提供項目區域市場調研、市場動態及分析,當出現突發的政策調整及市場急速激變的情況,及時提供專業分析及對策建議;

3.1.4 根據甲方需要推薦物業管理、設計單位等相關專業公司;

3.2 銷售服務工作包括但不限於:

3.2.1 項目公開發售準備期內(以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的公開發售計劃時間為準)完成標的物業銷售的各項籌備工作,包括標的物業的銷售管理制度、銷售團隊的組建、完善公開銷售期各種銷售情況應對預案等,並獲得甲方的確認;

3.2.2 標的物業銷售期內定期提交銷售報告及下階段銷售對策分析,嚴格做好客户資料的保密,協助督促回籠銷售資金,杜絕內部的.各類炒籌、炒樓行為,配合做好樓盤銷售各項的後期服務工作。

第四條 雙方聲明和保證

4.1 甲方向乙方保證,在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4.1.1 甲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4.1.2 甲方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4.1.3 甲方保證甲方是本項目預售許可證中載明的唯一權利人,對本項目享有完全所有權。如本項目預售許可證中載明有其它權利人,則甲方應當保證於預售許可證經批准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交其它權利人認可本合同並同意甲方將預售許可證經批准的標的物業交由乙方提供銷售代理服務的書面文件。甲方保證本項目不存在與合作方、出資方、土地權益分享方等主體的任何糾紛,並保證上述主體不會就本合同約定之任何事項提出任何異議。甲方承諾,將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之銷售代理服務費率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標的物業之銷售代理服務費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並不得因本項目存在其它合作方而對銷售代理服務費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之給付義務提出任何異議。如因甲方保證之事項不能實現,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未能為標的物業提供銷售代理服務的或乙方其它主體享有權利的物業提供了銷售代理服務而無法收取銷售代理服務費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則甲方應向乙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4.1.4 甲方對因標的物業本身之權屬或資格之瑕疵而引致的糾紛承擔全部責任。

4.2 乙方向甲方保證,在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4.2.1 乙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4.2.2 乙方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第五條 雙方權責

5.1 甲方權責:

5.1.1 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書面項目營銷策劃和銷售服務所需要的有關規劃設計的圖紙、數據等,以及項目運作的整體計劃、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項目公開發售日前,甲方必須提供本項目公開銷售所需的各項文件數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和補充協議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建設施工許可證》以及經甲方書面蓋章確定的可售單位清單及價格表,儘可能提供房屋總平面圖及標準層平面圖、房屋結構、房屋裝修、建材配套、設備標準的説明書、所有綠化環境的設計施工、小區智能化設計施工標準的説明書、工程進度計劃、對外《銷售服務證明》資料或文件等,以確保本項目策劃和銷售服務工作的順利展開。甲方保證上述數據真實並承擔上述數據所產生的法律責任。若本項目甲方須提交的相關文件資料分期分批取得,則甲方應分別提交。

甲方須在每個客户簽署《認購書》當日,將甲方加蓋公章的該《認購書》原件一份交給乙方,作為乙方服務工作的確認。

標的物業之銷售代理服務權具有排他性,甲方在未徵得乙方書面認可的前提下不得就標的物業自行銷售,也不得另行讓其它主體提供銷售代理服務。

5.1.2 甲方享有如下合同權利:

甲方根據乙方在各階段提供的分析報告及相關建議,最終確定本項目在不同階段的營銷實施方案,乙方需根據甲方書面蓋章確認的實施方案完成方案中應當由乙方完成之工作。

甲方有權對乙方派出的項目小組提出項目策劃、銷售的相關工作要求,並對乙方工作表現提出意見。甲方可要求乙方對銷售人員的不當行為進行處理並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策劃及銷售人員進行更換。

甲方指定專門人員參與乙方策劃項目小組,配合乙方工作。

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工作人員瞭解項目進展情況,如遇突發事件,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內以包括但不限於電話、書面文字、向甲方現場負責人口頭通知等方式告知甲方。

甲方對與購房客户簽訂的《認購書》、《房地產買賣合同(預售)》、補充協議及相關文件的起草、變更、終止享有決定權。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9

合同編號:委託人:被委託人:簽訂地點:簽訂時間:

甲方:招商局地產(重慶)有限公司乙方:

經雙方友好商談,就甲方委託乙方非獨家外場銷售招商江灣城在售房源,具體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代理項目

名稱:招商江灣城地址:江北區北濱一路363號

二、代理期限

委託有效期限:自銷售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委託房源銷售終止。

三、代理內容及標準

1.委託銷售房源

委託的房源:招商江灣城一期商業、二期住宅,截止本合同簽訂日期未被認購的房源。

2.客户確認方式

1)乙方在向甲方推薦意向客户時,應向甲方出具《場外推薦客户確認書》(以下簡稱確認書)。《確認書》經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簽字確認,其作為結算銷售代理佣金的依據之一。客户確認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在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確認書》之日前,如乙方向甲方推薦的購房客户或直系親屬(包含配偶、父母和子女),在1個月內從未現場到訪與甲方取得聯繫並諮詢本項目的情況(以甲方《CRM系統》最後一次登記時間為準,且最後一次跟蹤記錄表達意思為“無購房意向”內容),甲方應確認該客户為乙方所推薦,並在該確認書上簽字、蓋章;若乙方推薦之客户

在出具給甲方的《確認書》後2個月內認購甲方產品,均視為乙方的銷售業績;2個月後仍未認購甲方之物業,則《確認書》自動失效,甲方無須為此客户付給乙方任何費用。

3.銷售價格的確認

1)乙方應以甲方提供並加蓋財務章或者銷售合同章確認的銷售價格向客户推薦本項目,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購房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承諾。

2)甲方同意提供給乙方的銷售價格與甲方同期銷售價格一致。如有價格促銷,甲方必須通知乙方並給予其推薦客户同等優惠。

四、甲方權利及責任

1.甲方自本合作開始之日向乙方提供有關甲方物業的詳細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營業執照、開發公司資質審查、銷售5證、户型圖、合同範本、交房配臵標準、項目位臵圖、園林設計、設計師及物業管理公司簡介等。

2.甲方保證已取得該物業可合法銷售之商品房的相應證明文件。

3.甲方承諾本項目的產權及相關文件及《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合法性,因房屋產權所致瑕疵(包括但不限於抵押擔保等)、房屋質量瑕疵及《商品房買賣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之一切後果,由甲方全權負責。

4.甲方應認真履行與購房方簽約、收取房款、銀行按揭等相關手續之責任。

5.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最新準確銷售價格、現行及將要進行的促銷計劃。

五、乙方權利與責任

1.乙方須指定專人對本項目進行相應宣傳以及對客户進行接待講解。

2.乙方須按照與甲方所指定的售樓條件(資料、價格、付款方式及本合同條款等)進行銷售,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向客户承諾銷售資料、合同之外的內容,如有此類事情發生,一經查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3.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協議規定的合作範圍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如有查實,甲方將追究其相關責任。

4.合作期內,乙方將項目銷售的具體情況,作登記和統計,定期及時向開發商彙報工作進展情況。

六、佣金結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計提佣金的前期條件:甲方在同乙方所推薦的購房客户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一次性付款客户已支付完全部房款;按揭客户已支付首期房款並辦理完畢按揭手續。

2.乙方計提佣金的基數:乙方所介紹的購房客户(必須經甲方確認)與甲方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所確認的房款總額。

3.合同服務期內,以乙方實際銷售套數為準,每月銷售1-4套物業,按照銷售佣金提取比例(總金額)1.5%計提;每月銷售5套及以上物業,按照銷售佣金提取比例(總金額)2.0%計提。銷售套數不論住宅、商業均有效。

4.銷售代理佣金結算時間:每月一次,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提交上月銷售結算清單;乙方核對及確認,並出具合法的發票,甲方於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銷售佣金。

5.若甲方未能按時向乙方支付銷售佣金,甲方需按照應付未付金額每天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滯納金。乙方可書面請求甲方在20天內給予調整,若期滿甲方仍未調整,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約,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解約通知的10個工作日內,須支付於合同期間乙方已完成的代理服務費,並支付伍萬元違約金。

6.合同簽訂後退房的處理原則

1)退房:若發生客户簽訂合同後退房,該筆交易視為無效,佣金提成不應結算;若佣金提成已經發放,已發該筆佣金提成從下月佣金提成中扣除;

2)換房:若發生客户簽訂合同後換房,該筆交易的佣金結算按多退少補的原則執行。

3)其他銷售政策(包括認購定房、簽定合同等)與甲方銷售政策同等執行。

七、違約責任

1.因其中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責任或義務,在提前7個工作日書面通知違約方後,守約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約方因本合同的提前終止而受到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等人力無法抗拒、不能預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關部門的不可抗力的認定後不視為違約。

八、合同的解除

1.甲方有權利根據銷售情況提出合同解除要求,甲方將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自通知發出之日起,甲方將不再受理任何推薦客户,在通知發出之日前,乙方推薦客户均有效。

2.如出現如下任何一種情況,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許可擅自承諾並給甲方造成重大聲譽或經濟損失;

2)在甲方授權範圍之外從事其他與甲方有關的商業活動;

3)乙方單方面收取客户定金;

4)乙方涉及刑事訴訟。

3.如出現如下任何一種情況,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1)甲方未能在乙方推薦客户簽約時提供合法銷售手續;

2)甲方涉及刑事訴訟。

九、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合同於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再行協商,可另籤補充協議。(本頁無正文)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10

甲方:

地址:

乙方: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 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 興建的 項目,該項目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 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 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 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

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 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主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 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為所售的 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 %,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責任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户;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對臨時買賣合同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帳户;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 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 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

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項目的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 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二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户購買的 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户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打。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户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户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方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 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户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之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違約責任,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支付 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 (蓋章)

代表人: (簽字)

乙方: 房地產中介代理有限公司(蓋章)

代表人: (簽字)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在_________(地區)的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興建的_________項目,該項目為_________(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為所售的_________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_____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簽訂並收齊房款後,應不遲於5天將房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户;屬分期付款的,每兩個月一次將所收房款匯給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對臨時買賣合約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帳户;

(2)新開發建設項目,甲方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_________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和銷售_________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證書、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外銷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3)關於代售的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_________項目銷售(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户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訂。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户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户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_________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户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銷售代理合同12

合同雙方:

委託人:

法定地址:

電話:

傳真:

受託人:

法定地址:

電話:

傳真:

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策劃並代理整個項目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為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保護雙方利益,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遵守和執行

一、委託的範圍和性質

()、整個營銷代理的性質

甲方同意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正式委託乙方作為全程營銷代理人的名稱和所在地。項目名稱為_______,位於全程營銷代理的期間和範圍內

1.全程策劃銷售代理期限:__合同簽訂之日起個月。

2.代理範圍:

代理範圍為該房產總建築面積的__%。代理銷售的房間號見附表。乙方代理銷售的總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建立本項目的專門負責人,確保營銷代理中的各種問題能夠及時解決,使項目高效、規範運行。

2)向乙方提供本項目銷售代理過程中所需的所有相關資料和法律文件,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3)本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得委託任何其他第三方承擔銷售代理工作。

4)協助乙方制定銷售計劃,及時簽訂乙方簽訂的銷售合同(銷售合同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標準制定)。

5)乙方的營銷實施計劃需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

6)因甲方原因引起的索賠或其他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7)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8)以甲方為主要因素,甲乙雙方共同制定銷售合同範本,供乙方在銷售中實施。

9)甲方優先,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項目銷售價格,乙方制定價格體系和策略,經甲方批准並書面交乙方執行,乙方不得擅自降低銷售價格。

10)除市場推廣外,項目整體宣傳推廣費用由乙方負責,不低於人民幣元。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A)乙方及其工作人員在銷售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誤或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b.在銷售過程中,乙方向客户提供了超出實際支持標準的虛假承諾。

12)甲方應在銷售現場設立銷售控制人員,負責所有資金的收付和合同的保管。

(2)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營銷、宣傳和廣告計劃,並經甲方批准,以確保營銷計劃的有效性,並按計劃完成甲方委託的工作。

2.乙方應根據雙方約定的工作要求安排特設小組,以甲方的名義簽訂銷售合同,並將客户的貨款直接支付至甲方開立的專用支付賬户,以保證代理工作的順利實施。

3.銷售人員實行輪班制,統一服裝、統一徽章、統一口徑。每天安排專人接待客户8小時以上,現場人員不少於7人。

4.銷售期間,乙方不得隨意下單,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客户作出任何超出雙方書面約定的承諾,一切變更以甲方正式書面通知為準;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客户收取任何費用。本項目銷售執行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

5.銷售人員的工資、獎金、交通、福利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

6.銷售期間,乙方應組織房地產銷售,負責管理銷售控制表,並以週報、月報、階段性報告的形式按時提供給甲方,並將資料歸檔。乙方的所有銷售活動應按照甲方批准的正式計劃進行,如有變更,應報甲方批准後實施。

7.乙方應在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下個月的營銷計劃、廣告點、時長和時間表。

8.甲乙雙方應指定項目負責人負責項目對接,銷售過程中的任何措施應通過工作聯繫單(由負責人簽字)的方式通知對方。

9.各銷售單位的代理責任在於客户交付首付款並簽訂合同,完成抵押信息和抵押

借款合同簽訂後終止。

10.在乙方營銷代理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另設銷售機構,否則營業額歸乙方所有,視為乙方結算業績。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或按下列延遲時間自動延長合同代理期的任務期限:

a)甲方不能提交銷售所需的全部文件;

b)甲方銷售條件發生變化;

c)項目施工進度不能保證銷售進度,導致銷售進度和施工進度被打破等。

三、整個營銷代理費及結算方式

(a)銷售任務、價格和週期

1.該項目銷售任務為整個市場總建築面積的__%,銷售額為______________,乙方銷售任務

基於以上金額。

2.項目銷售週期為__個月,分為_個階段,每個階段持續_個月。每個階段的任務(按銷售額)細分如下:

第一階段;__%,銷售額:第二階段:__%,銷售額:第三階段:__%,銷售額:人民幣;第四階段:__%,銷售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

3.整個項目的均價保證不低於人民幣/m2。

4.甲方應確保乙方所售物品的相關文件到位並得到乙方的認可,否則乙方的銷售代理期將自動順延。

(二)營銷代理費

本項目營銷代理費的收費標準為銷售額的__%。

(3)結算方式

代理費支付方式:每月2日為乙方銷售任務在銷售過程中的結算日。當日,甲方根據乙方上月完成的銷售合同總額計算代理費金額,並在2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4)其他

1.乙方平均售價超過人民幣/m2的,超出部分按5:5分成,其結算與任務無關。

2.如果乙方提前或超額完成銷售代理任務,甲方將酌情給予乙方一定的獎勵。

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守所有條款和條件。

2.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影響相關條款的執行,不視為違約。

3.本合同的修改和擴大,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應簽訂補充協議。

4.如果客户在支付首付款前違約,沒收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客户支付定金後違約的,定金歸甲方所有,乙方收取相應的定金代理費。

5.乙方銷售價格超過甲方委託的平均銷售價格的,必須經甲方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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