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短期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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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關於短期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短期勞動合同

關於短期勞動合同1

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縣(市、區)_____鄉______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_____種形式: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自年____月____日始,至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3、甲方招用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4、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5、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衞生標準》(G146-20)。

6、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待遇和保險待遇

7、乙方在崗期間的月工資(或日工資)為_____元。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8、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照《勞動法》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9、甲方應在每月____日發放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10、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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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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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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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安全、衞生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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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嚴重違紀行為;

(三)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六)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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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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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六、經濟補償和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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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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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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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20、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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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的規章制度及違章違紀處罰條例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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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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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短期勞動合同2

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XXXXXXXXX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XXX__ 註冊地址XXXXXXXXX______ 聯繫電話XXXXXXXXX__ 乙方(勞動者)姓名:XXXXXXXXX_ 居民身份證號XXXXXXXXX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 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XX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XXX__________聯繫電話XXX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本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XXX工作。 甲方根據工作要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 乙方應當努力提高職業技能,按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第三條 乙方每週工作____日,分別為周______;每日工作______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按小時計酬方式支付乙方工資,標準為每小時______元。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形式為____________(直接發放委託銀行代發)。支付週期不得超過____日。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衞生培訓和職業培訓,為乙方提供如下勞動保護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XXX。

七、勞動爭議處理

第七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八、其他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XXXXXXXXXXXXXXX__。

第九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 用 説 明

一、本勞動合同供用人單位與從事非全日工作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參考使用,主要適用於來自農村的務工人員等流動性較大的勞動者。非全日制用工也可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二、企業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雙方約定的增加事項填寫在

第八條內,但雙方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三、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或負責人及乙方應親自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四、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塗改。

關於短期勞動合同3

勞動合同最短期限是多長

簽訂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工作的保障和心理上的慰藉,我國勞動法對勞動合同進行了分類並規定了有關勞動合同的相關事項,這對勞動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提供了法律依據。針對大眾的問題,下面網站的小編為您解答“勞動合同最短期限是多長”。

我國目前沒有訂立勞動合同的最短期限,但如果用人單位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強制規定只要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的分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單項勞動合同”。 一、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原勞動法規定的長期合同。 三、單項勞動合同,即沒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二、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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