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房屋租賃合同範文彙總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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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租賃合同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熱門】房屋租賃合同範文彙總七篇

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房屋

甲方將坐落於合肥市的合計面積為平方米的建築物間租予乙方作為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為年另個月,甲方從年 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 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積達個月的;

租賃期屆滿時,租賃關係自然終止,甲方無須另行通知乙方,若雙方均有意續租,可在屆滿前三個月提出續租意向,並議定合理租金和續租合同。

第三條:

租金

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付。

第四條:

協議事項

1、房屋內外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約期滿遷出之日至均由方負擔。

2、甲方應承擔所出租房屋的`修繕義務,乙方應對修繕工作予以配合。

乙方應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內外設備,未徵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變更,損壞房屋結構和設備。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4、租賃期滿之日,在不續租情況下,乙方應無條件退租,並將房屋設備清點後歸還甲方,不得向甲方請求退還租金,移轉費及一切權利金。乙方應將自用傢俱物品搬遷清楚,不得故意留存佔據,如逾期不搬視為乙方拋棄其所有權,由甲方自行處理。對逾期不遷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5、租賃期間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況需退房時,必須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並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賠償。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用,也須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乙方搬遷的補償,並退還乙方未滿租期的租金。

6、甲方需對上述房產提供全部法律文件,如因房產產權等問題影響乙方在租期內對房屋的居住使用,造成的全部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若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賣房屋,須在三個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出租房屋的,甲方應對此向乙方予以賠償。

2、甲方未按時按要求對房屋進行必要的修繕的,對乙方造成財務損失和人員傷害,應承但賠償義務。

3、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設施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4、乙方故意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賠償。如遇特殊情況暫時未交租金的,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5、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房屋轉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權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權將乙方交付的期滿前租金扣留作為乙方的違約金賠償甲方。如因此對出租房屋造成損壞的,乙方還應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

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壞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均可:

1)向合肥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 )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日期:

日期

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乙方承租的甲方房屋(門面一間,使用面積約 平方米)於20xx年 月 日到期,乙方提出要求,希望將租期適當延長,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將租期延長,時間自 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租金: 元(人民幣大寫: )。

3、延期時間滿,甲方立即收回房屋。乙方不再以任何理由要求延期等,否則視為違約。

4、延期時間內,乙方因經營等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電費等)由乙方承擔。

5、乙方需向甲方交協議保證金 元(大寫 ),延期協議滿後,乙方無違約,協議保證金全額退還乙方。

6、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即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手機號: 手機號:

簽約(見證)代表: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房屋租賃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樓房_________棟,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租用期一週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條 租賃期限內房屋租金為_________人民幣(含建築税)。乙方分_________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後的10日內,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_________%為_________元,房屋驗收合格後的10日內,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餘款額。

第三條 租賃期內,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產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租賃期內,乙方所用的水、暖、電熱水、通訊、室外環衞、房屋修繕、綠化維護等由甲方統一管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第三、四條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憑單據、發票和有關規定文件,按各規定的期限向乙方結算。

第六條 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驗收合格並付清房屋租金後,歸乙方使用。

第七條 在房屋保修期內(水電設施半年,土建一年,採暖設施一個採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對房屋質量問題保修。

第八條 乙方服務人員的臨時户口等生活上所需辦理的手續,由甲方幫助與當地有關單位聯繫解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房屋租金不退,並一次性支付違約罰金_________元(自違約之日起30天內付清)。

2.本合同生效後,如果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退還剩餘租金,並一次性支付違約罰金_________元人民幣(自違約之日起30天內付清)。

3.不滿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計算,超過半年不滿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計算。

第十條 在租用期內,甲方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應享受優先購置權,並不需另行支付購房款,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正式過户手續,由此發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乙方需要安裝電話,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在租用期內,如遇不可抗拒的災害,房屋遭到毀壞,按照房屋建設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第十三條 甲方已聲明本合同所指標的樓房是符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經營的,甲乙雙方在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法令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的。如在租賃期限內與國家新的政策、法令、規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時,甲方每年按房租總金額的10%乘以乙方實際租用年數計扣房租。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如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按_________項辦法解決:

1.提交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正副文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 房屋平面位置及佔用土地範圍圖

2. 商品房暫行管理辦法 週記

·商品房產租賃合同(20xx-09-03)

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承租方(乙方):

聯繫電話:

鑑於乙方有意租賃甲方物業且甲方願意出租,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維護雙方合法權利,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特制訂如下條款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甲方將自有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2、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將房屋按現狀交付給乙方使用。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

設備情況由雙方另行在附件中進行確認。

第三條 租金、水電費、管理費等交納期限、方式

1、甲、乙雙方議定租金___元/月(含税價),由乙方在每月10日前交納給甲方。甲方收取租金五日內應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合格發票。

2、房屋押金_______元,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支付第一期租金時一併支付給甲方,甲方收款後應出具相應的收據。

3、租賃合同到期雙方交接完畢後3日內,甲方應將押金無息退還乙方。

4、租賃期間水電費、管理費等費用由乙方按照相關部門制定的標準自行繳納。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1、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屋及其設施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完好,以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2、甲方修繕房屋時,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3、乙方人為損壞的部分及乙方增加的設施/設備由乙方負責維修保養。

4、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裝修物(增添物)可拆卸部分由乙方帶走,不可拆卸部分歸甲方所有。

5、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

第五條 產權保證

1.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應保證本租賃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 甲方保證其對該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權及出租權。若因甲方與第三方的糾紛導致房屋被拍賣、查封、扣押及甲方不具備合法權利等原因導致租賃合同無法履行時,甲方應退還乙方預付租金中剩餘部分並雙倍返還乙方押金。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交付房屋,應按照日租金的20%(以天數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15日以上(含)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還已預收的租金、押金並支付等同於押金數額的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日租金的20%(以天數計)向甲方交付違約金,直至付清為止。

3、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違反此規定,則應退還乙方預付租金中剩餘部分並雙倍返還乙方押金。若乙方違反此約定,則甲方有權沒收押金。 4、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押金。

5、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新的'房屋,仍需繼續短暫使用承租房屋的(以30日為限),甲方應予以同意,但乙方應按實際使用天數向甲方支付相應的租金。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滅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所載地址為雙方有效聯繫方式,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文書均按照該地址送達。任何一方變更聯繫方式的,均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否則應承擔送達不能的後果。

3、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蓋章)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

房屋租賃合同 篇5

編號:

甲方: (出租人)乙方: (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設有房屋它項權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託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託人的委託協議書)

第二條 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 ,身份證號碼: ;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 ;

4、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築面積: ;

5、房屋的使用面積:

6、房屋的附屬建築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

第三條 出租房屋概況(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地面、牆壁質量、傢俱設備等)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

房屋租賃合同 篇6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委託代理出租房屋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即租賃代理機構)和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________,最多不超過________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當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註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乙方為外地來京人員的.,應填寫《來京人員信息登記表》(見附件一);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年______個月。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二)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______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 篇7

房 屋 租 賃 合 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賃房屋事宜簽訂本房屋租賃合同。

甲乙雙方在此不可撤銷的聲明:雙方在充分溝通和談判的基礎上達成本合同所有條款,雙方對於本合同的任一條款均已有充分的理解和認識,不存在誤解。

第一條 租賃物業及租賃期限、續租

1、甲方將其坐落於的房屋(以下簡稱“租賃物業”詳見附件紅線圖)租賃給乙方經營連鎖超市。

2、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計年 個月,其中, 年月日至 年月日為乙方的免租期,即租賃物業自 年月日開始計算租金,免租期內發生的水電費用由乙方自理。

3、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租賃物業的,應於期滿之日前3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請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租賃物業有優先承租權。

第二條 租賃物業的交付及改造

1、甲方向乙方交付的租賃物業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所有權證明合法有效;

(2)租賃物業通過消防驗收;

(3)本合同約定的設施設備齊全;

(4)租賃物業無權利瑕疵(包括但不限於產權爭議、司法查封、違章建築等)。因甲方向乙方交付的租賃物業不符合上述條件而導致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全部損失。雙方確認,任何文件均不能替代一次消防驗收合格證的效力。

2、租賃物業的交付時間為 年月日,若甲方交付時間延後,則相應的免租期、租期也相應順延,甲方交付時間延後一個月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租賃物業交付應當簽訂物業移交確認書。

3、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經營需要對租賃物業進行裝修改造,若乙方進行的裝修或改造影響房屋主體結構的,應當經甲方書面同意。

第三條 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商定,租賃期內該物業的年租賃費用標準為人民幣元(大寫: 元整)。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賃費用已包括房屋租金、物業管理費、設備使用費、維修保養費以及房屋租賃關係中乙方應繳納的各項税費等。

2、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後用。乙方在每年的月日前將租金一次性交付到甲方下述指定的賬户:

户 名:;

開 户 行:;

賬 號:;

甲方變更指定帳户的應在乙方付款日前一個月提前書面通知乙方,因甲方未及時通知乙方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3、乙方向甲方交納租金,甲方應於乙方每年租金全額付款前5天提供符合國家税務部門認可的正式房屋租賃發票。因甲方提供的相關税票不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致使乙方被要求補繳税款、罰款或遭受其他損失的,則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實際損失,乙方有權從當期及今後應付甲方租金、費用中抵扣全部損失款項。若甲方未在約定時間提供租賃發票的,乙方有權暫緩支付租金,直至甲方提供約定的租賃發票為止。

4、合同期內,甲方承擔因出租租賃物業而須繳納的各項税、費。

5、電費:甲方同意在租賃期內向乙方提供KVA供電量。租賃期間,甲方同意將用電户名過户給乙方,電費由乙方自行向供電部門繳納,租賃期滿過户甲方。

6、水費:甲方同意在租賃期內向乙方提供生活和消防用水。甲方同意將用水户名過户給乙方,水費由乙方自行向供水部門繳納,租賃期滿過户甲方。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對租賃物業及土地擁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並提供相應有效的法律證明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2、甲方知曉乙方租賃物業的用途為開辦超市,甲方保證該房屋按照法律法規及行政管理的要求可以用作開辦超市。甲方同意乙方可將租賃物業進行部分轉租,整體轉租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3、甲方應對房產及其提供的設施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以保證租賃物業及設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因甲方提供的租賃物業及設施出現故障時,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立即進行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甲方未在約定時間內進行維修或情況特殊、緊急的,乙方有權但無義務自行修復或委託他人進行修復,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本款所述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從下年度的租金中扣除。甲方對房產及設施的維修、保養應當事先通知乙方,並儘可能在乙方認為合適的時間安排進行,以保證乙方的正常營業不受影響。甲方在維護、修復租賃物業期間影響乙方營業的,應減免影響期間的租賃費用。

4、甲方須全力提供乙方經營、設計、裝修或改建所需的或可能發生的規劃、環保、水、電(包括水、電增容)、通訊、消防、衞生及其他國家規定的申報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向甲方提供辦理報批所需的所有相關文件、圖紙、資料等,甲方對此等業務,不另行收費,因報批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內如甲方要轉讓或抵押本合同項下房屋產權,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如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則甲方應保證受讓方或抵押權人充分了解乙方在本合同下的權利和義務,並保證受讓方或抵押權人同意承擔在本合同項下甲方的一切義務。

6、由於租賃物業或所在大樓(包括配套設施)本身的建築質量問題而使乙方人員(包括乙方工作人員、進入乙方租賃物業的顧客或其它進入場所的人員)

或財產受到損失時,甲方應對乙方負有完全責任並賠償乙方遭受的實際損失。

7、甲方與第三方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行負責解決,乙方概不負責。若因甲方未能妥善處理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8、因意外事件(如非典等傳染疾病、門前主路修路、修挖地鐵、甲方或第三人進行裝修、維修等)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甲方應減免影響期間的租賃費用。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政府部門批准,乙方不得將租賃物業用於本合同約定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保證在租賃物業內的一切商業活動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及政府的有關規定。

2、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

3、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租賃物業及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正常磨損除外)。

4、乙方除經營超市所需外不得在租賃物業內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有毒有害或爆炸物帶入租賃物業。

5、租賃期間,若乙方的經營狀況發生變化或乙方在實際使用租賃物業時產生閒臵面積,乙方有權選擇下列做法:

(1)將租賃物業部分或全部轉租予第三方,如甲乙雙方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關係,甲方應無條件承接乙方在轉租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作為出租方繼續履行與第三方的租賃合同;

(2)將租賃物業部分歸還予甲方,甲方應從原租賃費用中扣減相應租賃費用。

6、租賃期間,乙方有權指定乙方相關公司(包括但不限於與乙方、乙方股東有持股關係的公司等)承接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權利義務,甲方應予認可和協助。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及違約責任

1、租賃期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通過書面協議,可提前終止。

3、若發生市政、水災、颱風或甲乙雙方不可預見亦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租賃物業損毀不能正常使用或商業環境發生重大變化的,本合同可提前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租賃期間如遇政府部門規劃、讓道, 拆遷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免違約責任,協議終止。因租賃物業被拆遷而獲得的拆遷補償或賠償費用中,涉及乙方的投入、裝修、搬遷、設備設施、員工安臵等補償或賠償的歸乙方所有,其餘歸甲方。若地方政府未在在補償或賠償標準中列明明細的,甲乙雙方應當協商確定乙方上述項目的補償或賠償費用。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1)租賃物業因甲方原因有債權糾紛或債務糾紛,嚴重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秩序的`;

2)因甲方未及時辦理土地、房屋性質變更手續等原因造成乙方無法開業的;

3)甲方發生其他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經乙方書面催告7日後仍未改正的。

甲方違約,乙方根據上述情形終止合同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退還乙方結餘的款項,租金照實結算;乙方亦可選擇不予終止合同,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遭受的損失。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連續達三個月以上的;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對外整體轉租的;

乙方違約,甲方根據上述情形終止合同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退還乙方結餘的款項,租金照實結算;甲方亦可選擇不予終止合同,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所遭受的損失。

7、除本合同約定外,未經雙方協商一致,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均視為違約行為,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提前終止合同帶來的損失。

第七條 租賃物業的歸還

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當在合同終止日前將商品、設備、裝修等的一部分或全部拆除或取回乙方(但乙方安裝的消防設施、自來水管等鑲嵌在房屋牆體內不可移動物品不得拆除)。甲方應按乙方當時租賃物業的實際狀態收回租賃物業。甲方拒絕接收的,乙方可通過公證處公證或律師見證方式騰退房屋,甲方對此不持異議。自乙方騰退之日視為乙方已向甲方交還房屋,租賃房屋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乙方均可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1、雙方同意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內容(特別是租金和含有乙方財務資料等條款)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信息(如乙方超市的營業額等)。

2、本合同最終的簽訂地為 。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代表人:

日 期: 乙 方: 代表人: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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