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買賣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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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水泥買賣合同範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水泥買賣合同範本

水泥買賣合同範本1

合同編號:73849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出受人:__________水泥廠(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定一致,簽訂水泥買賣合同條款如下:

一、數量、計量單位、單價、金額

品名

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元)

金額(元)

備註

價金總額

(大寫)拾萬仟佰拾元角分¥

二、質量標準:水泥標號執行國家規定標準。由乙方按批甲方交送水泥出廠質量通知單。甲方憑單驗質。

三、袋貨合格率達到國家規範。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甲方組織運輸工具到乙方收款人出具的證明發貨。若遇便車,甲方可以代運,起代運費用概由甲方負擔。乙方墊付的款項,隨同水泥價款一併結算。

五、交貨期限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噸。其中:______噸,______噸。

甲方逾期提貨的,乙方有權處理該貨,並不免甲方責任。

六、付款辦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元;

2.採取先匯款後結算方式:甲方按購水泥總金額分期先匯款。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電匯________元

3.採取託收承付方式:按《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每月______日~______月憑實發水泥開具銷售發票向甲方開户銀行辦理託收。

七、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中途退貨或違約拒收的應償付退(或拒)貨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提貨的,每天償付逾朗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四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管費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償付逾期付款總額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3.其他違約責任

乙方責任:

1.不能交貨的,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每天償付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2.所交水泥質量、規格不符合同規定。除自費負責處理外,還要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3.其他違約責任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水泥買賣合同範本2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 月日

第一條 標的物、生產廠家、商標、強度等級、包裝形式、數量、單價、合同總金額

注:數量為暫定,最終以實際到場的經簽字認可收貨憑據的為準. 第二條 交(提)貨時間

買受人應在每月2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出賣人提供次月度用量計劃。具體日需求計劃提交辦法為:車運,買受人應於每次用貨前不少於3天以書面或電話方式通知出賣人。 第三條 質量標準

1、普通硅酸鹽水泥、複合硅酸鹽水泥、礦渣水泥、粉煤灰水泥按GB175-20xx標準執行。

2、買受人應按水泥產品的強度等級、特徵妥善保管儲存,避免受潮、雨淋,正常儲存情況下水泥產品保質期為一個月。若因買受人保管不當或其它過錯造成貨物變質、減少、滅失,出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1、 袋裝水泥按國家標準執行,包裝袋不回收。

2、 散裝水泥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若有磅差,當磅差在3‰之內(含3‰),其磅差全部由買受人承擔;當磅差在3-6‰之內(含6‰),其中3‰的磅差由買受人承擔,超過3‰的磅差由出賣人承擔;當磅差超過6‰時,雙方應查明原因(雙方有異議時,請國家法定計量部門檢驗)由責任方承擔全部磅差,無法查明原因或確定責任方的,由雙方均擔。雙方對磅差有異議時,由國家法定計量部門進行檢驗,費用由雙方均擔。

第五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交(提)貨方式及地點為下述第( )種方式:

1、 買受人自運:交貨地點為出賣人工廠,由買受人自行組織提貨,水泥出廠交單(放行聯)時視為交貨。

2、 出賣人代辦運輸(出賣人僅作為買受人的代理人聯繫承運人,由買受人與承運人建立運輸合

同關係):交貨地點為 ,運費及下車費 元/噸,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授權為收貨人,其中任一人在《簡陽市五雄建材有限公司發貨磅單》上簽字確認視為交貨。出賣人代辦運輸交貨地點為多個工程的,每個

單一工程由買受人出據《收貨人授權委託書》,買受人應指定不少於兩個授權代表,其中任一人簽字視為交貨。

第六條 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

1、貨物所有權及任何風險均自交貨時起轉移,即由買受人承擔。(出賣人代辦運輸的,貨物所有權及風險自貨交第一承運人時轉移。) 第七條 驗收方式、期限、地點

1、水泥質量驗收以水泥廠同編號水泥的檢驗結果為依據

2、買受人委託出賣人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

按照國家水泥質量標準規定,水泥質量的驗收以出賣人同編號的水泥質檢報告為驗收依據,並委託出賣人抽樣、籤封、保存,如買受人對水泥質量有異議,應在交貨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出賣人提出,並由雙方將水泥封存樣送 市水泥質檢中心檢驗仲裁。否則視為買受人認可出賣人的產品質量。

第八條 雙方同意選擇第 種結算方式及期限

1、 先款後貨,款到發貨。

2、 先貨後款,出賣人供貨滿噸,次日結付清全部貨款。

雙方同意買受人以轉帳支票或現金結算貨款及運費,貨物數量以買受方 任一人簽字認可的數量為準。(若已對賬,以對賬單為準。) 第九條 對帳

買受人負有每月核對出賣人出具的對賬單,並在對賬單上進行簽章的義務。如買受人不履行該義務,則買受人的收貨數量以出賣人提供的經買受人或買受人授權提貨人簽字確認的發貨磅單上記載的水泥數量為準,並可要求買受人立即結清全部貨款。 第十條 發票的開具

出賣人只能將水泥發票開具給買受人,買受人應書面提供開具發票所需相關資料。 第十一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 當買賣雙方有其中一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義務,即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 如買方連續30個日未提貨,賣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 若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則出賣人有權停止供貨。並且買受人應按本合同貨款總額的10%或欠款金額每日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並按銀行同期最高貸款利率向出賣人支付利息。

2、 因出賣人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且未及時通知買受人,或供貨不及時而給買受人工程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由出賣人承擔(若遇不可抗力、停電、設備故障、意外事件、買受人過錯等因素除外),買受人應向出賣人出具其直接經濟損失的證據。

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除出賣人不能滿足買受人的供應計劃或經出賣人書面同意外,買受人不得購買其他品牌的水泥,否則,出賣人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立即結清所有應付出賣人的款項、按出賣人已供全部水泥總金額的20%支付違約金賠償出賣人的預期利益損失。

4、 除上述規定外,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買賣雙方確實無法協商一致,其中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本合同簽訂單價雙方一致同意隨行就市,若遇市場行情變化,價格調整以出賣人的《調價通知單》作為本合同價格變更執行的依據。買受人須按照出賣人的《調價通知單》要求的時間及內容予以書面回覆,否則出賣人可停止供貨,一切責任由買受人承擔。

2、 在合同有效期及任何時期以內,若無出賣人的蓋章確認,買受人不得私自接受出賣人銷售

代表或委託代理人以私人名義出具欠貨憑據,該憑據對出賣人無任何約束力,出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 買受人在施工中使用出賣人產品時,不能混用其它廠家生產的水泥,否則產生的一切質量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當出賣人不能滿足買受人供貨需求時,買受人可以選擇其它廠家水泥。

4、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形式進行完善。

5、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合同附件。

6、 本合同陳述之各項文件的送達,包括郵寄、傳真、及其直接送達方式,如系郵寄,則寄出之日為送達日;如系傳真,則以發出日為送達日;如系直接送達,則以對方簽收日為送達日,雙方可任意選擇前述任何傳達方式。

7、 本合同陳列的地址、電話、傳真為雙方確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電話、傳真。如任一方欲變更前述情況,須於該變更確定之日通知對方,否則,任何一方依變更前的地址,以郵寄或傳真方式發出的文件,另一方不得以未收到為由提出抗辯。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可簽訂書面協議對本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發生的爭執由出賣人所在地法院裁決。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自簽訂之日起1個月之內未提貨,則該合同自動失效。結束日期為暫定,最終以供貨完畢為準。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3份,出賣人執 2份,買受人執 1份,鑑(公)證部門執/份。

水泥買賣合同範本3

甲:

乙:

經雙方協定一致,簽訂水泥購銷合同條款如下:

一、數量、計量單位、單價、金額

品名 規格 單位 數量單價(元)單價(元)備註 價金總額(大寫)拾萬仟佰拾元角分$。

二、質量標準:水泥標號執行國家規定標準。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廠質量通知單。甲方憑單驗質。

三、袋重合格率達到國家規範。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甲方組織運輸工具到乙方倉庫提貨,()運費、上、下車費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憑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據的證明發貨。有效期從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水泥買賣合同範本4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需方(甲方):供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水泥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標的物品種、數量、單價、金額。水泥採購:

1.2合同總價的調整:上述第款表內的單價一欄不得調整;數量一欄為暫定量,結算數量按照甲方實際接受的數量為準,但總量不超過本合同總量,超量部分甲方有權拒付。結算時的合同總價(結算總價)按照單價乘以結算數量計算。

1.3上述合同單價及據此計算出的合同總價為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其中已包含了乙方為完成包裝、運輸、保管、交付等而可能支出的一切費用。

2、水泥交付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2.合同約定交貨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每月水泥計劃用量暫定噸,具體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實際需要數量為準。甲方應於供貨前一天的7:00之前電話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安排運輸車輛,保證及時供貨。乙方應在接到電話通知之日起的第2日內將貨物運到合同約定的交付地點。

2.2交貨地點為位於的甲方庫房。

2.3乙方提供運輸,方式為汽車運輸。

2.4乙方運輸過程中,應確保車輛整潔,不得遺撒、污染環境,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3、合理損耗計算方式及分攤方式

若雙方水泥稱重數量出現磅差,當磅差在3‰之內時,以乙方過磅的水泥稱重單為依據;當出現超過3‰的異常磅差時,以甲方過磅的水泥稱重單為依據。

4、貨款的結算:

4.結算程序:根據每一批貨物驗收合格的結果,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甲方收到結算報告後,由甲方項目相關人員在5日內審查完畢並簽署意見,同時將簽署意見的報告送交甲方物資部及審計部,審核確認後,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額度支付貨款。貨物供應完畢,雙方最終應以書面形式,辦理結算手續,未經雙方結算確認的,甲方有權停止支付餘款。屬於結算單據及和其有關的函件,均須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4.2支付方式:

4.3應以下列第______種方式進行:①匯兑(信匯或電匯)、②票據(支票或匯票)、③現金。

4.4付款地為甲方營業地。

4.5乙方指定其員工(須持乙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託書)為從甲方領取本合同款項的唯一有權代理人,當該代理人發生變更時,乙方應當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

5、質量要求:乙方提供的水泥需符合GB75-999、GB344-999水泥標準。

6、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貨物按照國家GB75-999、GB344-999水泥標準的8.1、8.4、8.5.3及GB2573-990標準驗收。由乙方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並檢驗,水泥籤封后保存三個月。如甲方對乙方同期同編號水泥檢驗報告認可,以乙方同編號水泥的檢驗報告為驗收依據(乙方提供的樣品品質應達到該條上述規定的標準);如甲方有異議,可在水泥交付之日起45日內向乙方提出,並有權委託北京市有關檢驗機構對試樣重新檢驗,該檢驗機構的檢驗報告為最終結果。到場時貨物必須在現場地磅驗收重量,且雙方在磅單上確認,乙方可對磅碼結果進行場外第三方複核,場外驗收的重量如無誤,其磅碼費用由乙方承擔。

7、違約責任

7.乙方遲延交付貨物的,每遲延一日,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五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賠償。

7.2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應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按合同約定的標準繼續履行交付義務。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乙方應當賠償。

7.3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價的百分之三。

7.4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而引起第三人索賠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7.5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50%的違約金。

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糾紛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種方式執行:

第壹種:將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並按該會仲裁規則仲裁,仲裁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拘束力;

第貳種: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其他約定事項禁止權利轉讓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無論是全部的還是部分的權利轉讓給第三方。合同一方將其合同權利轉讓的,該權利轉讓無效,對本合同他方不產生法律約束力,並視為該方違約,該方應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標的額0%的違約金。

買受人向出賣人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及指令,按以下出賣人提供的聯繫方式均應被認為已經送至出賣人。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

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單位地址郵政編碼

單位地址郵政編碼

日期:

水泥買賣合同範本5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水泥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1、標的物品種、數量、單價、金額1.1水泥採購:

1.2合同總價的調整:上述第1款表內的單價一欄不得調整;數量一欄為暫定量,結算數量按照甲方實際接受的數量為準。結算時的合同總價(結算總價)按照單價乘以結算數量計算。

1.3述合同單價及據此計算出的合同總價為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其中已包含了乙方為完成包裝、裝卸、運輸、保管、交付等而可能支出的一切費用,同時也包括髮票、税金費用。

2、水泥交付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2.1合同約定交貨時間: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每月水泥計劃用量暫定噸,具體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實際需要數量為準。甲方應於供貨前一天的17:00之前電話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安排運輸車輛,保證及時供貨。乙方應在接到電話通知之日起的第2日內將貨物運到合同約定的交付地點。

2.2交貨地點為位於大窪縣新興鎮坨子裏分場的甲方工地庫房。2.3乙方提供運輸,方式為汽車運輸。

2.4乙方運輸過程中,應確保車輛整潔,不得遺撒、污染環境,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3、合理損耗計算方式及分攤方式

若雙方水泥稱重數量出現磅差,當磅差在1‰之時,以乙方過磅的水泥稱重單為依據;當出現超過1‰的異常磅差時,以甲方過磅的水泥稱重單為依據。

4、貨款的結算:

4.1乙方按照一千噸為一個批次向甲方供貨,達到批次供貨量時,甲方及時給乙方結算,不得拖欠貨款。

4.2結算程序:根據每一批貨物驗收合格的結果,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結算單,甲方收到結算單後,由甲方在三日內審查完畢並按結算噸數向乙方支付貨款,如果結算數量發生分歧,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查對送貨小票。屬於結算單據及和其有關的函件,均須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4.3支付方式:

5、質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水泥需符合GB175-1999、GB1344-1999水泥標準。

6、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貨物按照國家GB175-1999、GB1344-1999水泥標準的8.1、8.4、8.5.3及GB12573-1990標準驗收。由乙方在同編號水泥中抽取試樣並檢驗,水泥籤封后保存三個月。如甲方對乙方同期同編號水泥檢驗報告認可,以乙方同編號水泥的檢驗報告為驗收依據(乙方提供的樣品品質應達到該條上述規定的標準);如甲方有異議,可在水泥交付之日起45日內向乙方提出,並委託有關檢驗機構對試樣重新檢驗,該檢驗機構的檢驗報告為最終結果。到場時貨物必須在現場地磅驗收重量,且雙方在磅單上確認,乙方可對磅碼結果進行場外第三方複核,場外驗收的重量如無誤,其磅費用由乙方承擔。

7、違約責任

7.1乙方遲延交付貨物的,每遲延一日,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五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賠償。

7.2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應按應交貨物總價款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按合同約定的標準繼續履行交付義務。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乙方應當賠償。

7.3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向乙方支付應付貨款的百分之三做為違約金賠償給乙方。

7.4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而引起第三人索賠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7.5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20%的違約金。

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大窪縣或盤錦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其他約定事項禁止權利轉讓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無論是全部的還是部分的權利轉讓給第三方。

合同一方將其合同權利轉讓的,該權利轉讓無效,對本合同他方不產生法律約束力,並視為該方違約,該方應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日期:

水泥買賣合同範本6

合同編號:漳(尚)CG010-20xx

需方(甲方):永同昌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許一傑

上述需方因建設"漳浦尚城豪庭西區45#--51#樓"項目需要,工程地點:漳浦縣綏安鎮工業南路,擬向供方購買 袋裝白水泥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基於自願、公平和誠實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訂立如下購銷合同。

一、文字定義

本合同所稱的“合同” 、“本合同” 均特指目前供需雙方簽訂之產品購銷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則冠以該合同的具體名稱。

二、合同標的:

1、產品名稱:白水泥

2、品 牌:粵鵬牌

3、規格型號:70斤/包

4、購買數量: 約2500包

5、產品質量標準: 達到國家、地方或行業規定 合格及以上標準,標準內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標準高的為準。

6、隨附必備品、配件、工具的數量及提供辦法:出廠合格證、產品質保書、檢測報告複印件,以需方要求為準。

三、交(提)貨方式、運輸方式、地點、費用承擔和供貨時間

1、運輸方式:由供方安排車輛送貨到工地,,由供方安排工人卸貨、,如有二次轉運,費用由甲方自行處理。貨到工地後甲方指派人員驗收並簽字。

2、送達地點:送達地點為需方工地,並卸貨至工地現場需方指定施工電梯入口處及其他指定地點。

3、交(提)貨方式及費用承擔:由供方負責產品裝卸及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運輸途中的風險及產品破損由供方負責。

四、備貨和收貨

1、備貨、供貨時間:需方提前 叁 天通知供方備貨(包括規格及數量),供方收到需方備貨通知後 叁 天內按合同約定方式發貨,最後由供方與需方形成《對賬單》,《對賬單》上需方不少於兩人(指定接收人、需方項目負責人或指定負責人)簽字確認。

2、收貨:

需方指派 劉延旗(身份證號:/、聯繫電話:15260518186)為指定

收貨員,收貨單必須經需方指定收貨員簽收,最後由供方與需方形成《對賬單》【《對賬單》上需方不少於兩人(指定收貨人、需方項目負責人或指定負責人)簽字確認】,雙方確認以收貨單和《對賬單》作為供貨數量和結算貨款的依據。

五、合同單價和結算

1、本合同採用的貨幣為人民幣、金額單位: 元 。

2、暫定合同總價: 67500元

3、合同單價: 27元/包

4、合同款支付方式:

(1)貨到後根據現場實際簽收量付款。

(2)轉賬或現金支付。

5、關於合同款支付的規定

(1)供方未按合同約定的要求供貨,需方有權延緩或拒絕支付合同款。

(2 )合同款或結算款支付前,供方應提供以下資料:

a)《備貨單》(如有);b)收貨單;b)對賬單;d)發票(按合同約定)。d)其它:按需方要求

六、質量標準、技術標準及驗收

1、產品質量標準、技術標準:

(1)產品質量標準、技術標準:

2、驗收標準、方法:

(1)質量驗收:

七、違約和爭議

1、供方提供材料未達到產品出廠檢測標準或合同約定的標準,供方應在需方限定時間內為需方免費更換為合同指定品牌、規格及質量等級的產品並配送至需方指定送達地點,其間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供方承擔【包括不限於不合格產品的退場、擬更換產品貨到工地發生的裝卸費、運輸費用、報關費(如有)及其它支出等所有費用】。

2、需方如果對產品質量有疑異,應在收貨後七個工作日內提出,並以書面形式或電話形式通知供方。

3、若合同任何一方中途終止合同,均需支付另一方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

4、供方未按約定時間內供貨,供方按供貨批次貨款金額的千分之五每日向需方支付違約金。

5、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項和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不願協商或未能協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按以下指定方式解決:向需方企業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特約事項

1、需方指定的物流公司要求供方提供的數量、規格、單價等所需材料,供方必須配合提供,以便需方能夠順利報關(如有)。

2、根據實際需求,需方有權要求供方在合同簽署之前後限定的時間內向需方提供產品樣品並封存,供方保證供貨材料標準不低於樣品標準,否則一切責任均由供方供方承擔。

九、合同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協議。

2、需方未能按時付款,經供方催促後仍拒絕付款的,供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3、供方未能按時供貨,在需方催促後仍未能在需方限定時間內供貨的,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的;

(2)因一方違約致使協議無法履行。

5、依據前述條款約定提出要求解除合同時,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可以依本合同約定處理。

6、合同解除後,已供貨且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設備,雙方按合同約定結算及進行質量保修,已經訂貨但未發貨的材料設備的退貨以及由此造成的其它損失均由供方承擔或自行協調解決,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合同生效和終止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雙方按協議內容履行完畢,合同自行終止。

3、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叁份,供方壹份,簽章後生效。

十一、附件

附件1 供方營業執照複印件(如有)、供方身份證複印件

供方(簽章): 需方(簽章):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聯 系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 系 電 話: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日 期: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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