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林地承包合同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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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林地承包合同6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有關林地承包合同6篇

林地承包合同 篇1

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負責人:

身份證號:

住所:

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為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帶動農民增收致富,實現地方經濟和企業共同發展,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和推動下,乙方決定以可裏村委會為核心區域投資開發集低產林改造、種養殖經營、生態農業及生態旅遊等於一體的森林資源綜合開發項目。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協商,甲方自願將其集體山林、已分到各農户山林(商品林)聯合整體轉讓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林地

(宗地一):甲方將承包經營的林地轉讓給乙方,坐落: 勤豐 (鎮) 可裏 村委會 組,名稱(小地名): ,面積________畝,林權證號: ,宗地編號: 。

宗地四至

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山林轉讓期限:60年,自 年 月 日至________年 月 日。

三、山林轉讓費及付款方式:

山林轉讓期60 年,轉讓費260元/畝,合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整)。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在10日內按甲方實際轉讓畝數一次性付清甲方的全部林地轉讓費。

四、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轉讓後,林地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受讓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轉讓後發生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二)辦理林權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協助辦理。

(三)在乙方開發項目啟動時,甲方享有勞務輸出優先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用工可以優先考慮安排甲方的勞力;但甲方要教育管理好村民,做好村民的協調工作,維護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和正當的權益,要負責乙方用水、用電、通訊和交通等項目建設的相關協調工作。但乙方不能佔用甲方現有的水和設施取用水,乙方根據項目規劃逐年開發,在開發過程中,根據公司經營情況應積極支持當地公益事業和地方經濟發展。

(四)在本合同約定的山林轉讓期間,乙方有權行使對山林的佔有、使用、收益、處置、抵押林地及相關開發項目,但要按合同約定向甲方足額交納山林轉讓費。

(五)在山林轉讓期內,乙方允許甲方在轉讓山林區域內合理放牧,但甲方的放牧等不得對造成對乙方山林的毀壞,不得損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六)在轉讓期內,凡屬於國家政策規定補給甲方林地的款項歸甲方所有,乙方爭取到的項目優惠政策和扶持資金歸乙方所有;若因乙方項目建設需徵佔用林地,甲方必須協調和支持,並協助乙方辦理徵佔用的相關手續;乙方投資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上附着物及其他涉及項目開發中的補償、補助屬乙方所有。

(七)甲方村民除每年度護林防火期限外,可適量在雙方指定的期間、區域進行自用燒柴砍伐(間砍),房屋修補所用木材,但不準進行商品性採伐和銷售。甲方不得自行或允許他人在轉讓標的物的範圍內開荒、採石等破壞林地資源的活動。乙方允許甲方村民採摘乙方受讓林地範圍內的野生菌,但因乙方生產經營,項目建設確定的區域除外。

(八)甲方可以在原有墓地進行民間埋葬活動,但不允許在乙方開發區內進行埋葬活動

(九)如乙方開發需修道路,由乙方投資,所佔用土地由甲方無償提供。

(十)在合同約定的山林轉讓期間,乙方有權行使對山林的經營管理和開發利用。

(十一)乙方享有山林自主經營權,在合同約定範圍內自主經營管理、自主開發山林,自主開展項目建設和營運的各項活動。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乙方在開展項目建設,開發山林中不得損害村民利益。

(十二)轉讓期間,、甲方有責任對山林進行管護及森林防火工作,項目建設由乙方自主投資,享有因此帶來的全部利益,並承擔相應法律性、政策性和經濟性風險。

(十三)轉讓期間,乙方在山林及山林地上投資形成的資產所有權歸乙方。在轉讓期間由於較大矛盾和糾紛造成合同提前終止的,屬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不再享有完全的資產處置權;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按市場價格補償乙方;由於國家及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享有受償權。

(十四)轉讓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山林轉讓續期的優先權。山林續期的價格、範圍等由雙方另行協商。若不能續期,乙方要將已開發利用的山林地(已徵土地除外)完成更新改造後歸還甲方。

(十五)為了實現林地的統一開發,甲方剩餘的山林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乙方開發需要徵佔這部分山林地時,甲方應予以支持,具體條件雙方另行商定。

在林地承包後,不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如:大面積採伐等)。

五、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

1.合同簽訂後,甲方不轉讓此山林給乙方,由甲方按本合同總金額的兩倍賠償乙方。

2.甲方在乙方項目建設期間單方面終止合同,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全部經濟損失。

(二)乙方違約

1.乙方不受讓本合同約定的山林,所交轉讓費不退,全部歸甲方所有。

2.乙方在項目建設期間單方面終止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本合同作為甲乙雙方林地轉讓的憑證,與林權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受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的影響。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報政府機關批准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提請楚雄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甲方所在村委會、鎮林業站、鎮政府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籤於

林地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公開、平等、互利、自願的情況下,為發展林業經濟,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開發荒山有關精神,經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將集體荒山,地名,承包給乙方管理經營。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擁有的荒山約五十八餘畝,地塊四至界限為東至 ,南至,西至,北至 。如有爭議由甲方負責解決。

二、承包期限為22年。即從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費每畝一年共計人民幣五十元整(50.00元),每年共計人民幣貳仟玖佰元整(2900.00元)。付款方式為每年一付。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漲所承包荒山承包費。

四、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於 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甲方依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書。

五、乙方因經營需要從承包地塊河溝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費用,如需拉電和修路,甲方應積極配合協調各方予以幫助,拉電和修路所佔農户土地一律不予補償,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六、荒山承包期間,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權歸乙方,乙方可根據需要進行開荒等經營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內,如國家有針對荒山(耕地)造林的優惠政策,所有相關補償(補助)資金歸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歸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而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二是甲乙雙方名稱改變;三是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小組,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小組合併為一個村民小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預見的情況等。

十、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乙方中途違約,付甲方總承包款30%違約金。甲方中途違約賠償乙方總承包款30%違約金外加全部成本費用。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組(簽章)

法定代表(簽章):

農户代表(簽章):

乙方(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林地承包合同 篇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快林業改造和發展,乙方向甲方承包林地經營,經協調一致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合同:

一、承包林地座落、名稱、四至和麪積:

1、林地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林地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林地四至:東: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

4、林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_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承包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由乙方一次付清。

四、在承包期內,甲方享有林地所有權,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允許繼承、轉讓,在承包期內,如有開發、徵收,林木徵收費歸乙方所有,林地徵收費歸甲方所有。

五、承包林地內禁止葬墳。

六、承包期結束之日,甲方終止乙方的林地使用權和林木竹所有權。

七、本合同生效後,雙方應共同遵守,違者賠償對方經濟損失,直至承擔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村委會一份,林業工作站一份,簽字後生效。

村委會(簽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4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 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83)、(84)一號等有關文件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 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税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_____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採伐税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税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税務部門納税。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

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

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公章或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林地承包合同 篇5

發包方:**村**組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為了加快林業發展步伐,提高森林植被覆蓋率,同時提高本組松山、林地利用率,增加農民經濟收入,根據本組的實際情況,經村民代表研究決定,現將本組現有的松山、林地(約300畝)承包給乙方。具體條款如下:

一、四至邊界:

東至: 路 ;西至: 水庫

南至: 路 ;北至: 東莊組

二、承包時間為20年,即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10日。

三、乙方的義務。在承包的林區裏護林防火,堅決制止盜伐林木,濫佔用林地等行為。

四、利益分成。乙方當年不支付承包金,待來年有采伐計劃後,伐樹出售所得現金甲乙雙方各得50%。如國家在林業發展上有優惠政策,有乙方享受。

五、合同到期後,若乙方想繼續承包,甲方應優先考慮乙方的優先權。

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議修訂。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主管領導存一份。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6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 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東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年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實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合同範本《山林地承包合同範本》。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税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採伐税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税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税務部門納税。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 ,乙方承擔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盜伐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林木部分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或簽名)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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